第十八章 工商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346
颗粒名称: 第十八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6
页码: 373-378
摘要: 本章分四节,分述了张掖市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合同、商标、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的概况。
关键词: 张掖市 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

内容

第十八章 工商行政管理
  1998年11月,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其系统财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行政性收费罚款收入统一汇缴省级财政或纳入财政预算资金专户;人员、公用经费、办案经费等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统一核定和拨付。2012年,市县(区)工商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归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2013年11月,工商、质监管理调整为省、市、县(区)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指导和监管,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2014年工商行政管理下划各级地方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工商部门指导。
  第一节 市场主体准入管理
  一、市场主体准入
  1996年,工商系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凡需注销的企业,由企业填报注销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交回执照、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然后再予办理;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提供的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按程序变更登记。2005年,登记注册国有集体企业2429户,个体工商户23634户,私营企业1426户。2013年,私营企业5314户,资金额126.6亿元,分别比2012年末增长17.2%和32%,新增注册资金过千万元私营企业117户,新增企业集团1户。个体工商户44194户,资金数额17.8亿元,分别比2012年末增长17.3%和57.3%,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46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737户,资金数额94.3亿元,分别比2012年末增长91.3%和229.9%。2014年,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下放登记管理事权,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至2015年12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7316户,新增注册资本金412.56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8.63%、83.21%。其中新增非公经济市场主体17099户,新增注册资本金377.64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8.02%、76.8%。企业总数达13301户,注册资本达772.75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2.53%和108.48%。其中私营企业11640户、注册资本625.84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51.31%和128.73%。个体工商户54727户、资金数额53.43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23.55%和115.01%。农民专业合作社5756户、出资总额263.04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2.23%和88.86%。
  在办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过程中,及时建立“经济户口”,形成局、所联动,属地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机制;整理规范企业档案,开展查询服务,为司法部门办理案件、破产企业破产提供证据。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档案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企业前置许可,凡发现不齐或过 期的,要求企业及时补齐,否则责令其作变更登记;对微机数据录入不齐的进行完善,为企业分类监管奠定基础。2015年,全部市场主体档案实现电子化管理。
  二、市场主体管理
  (一)企业年度检验 1996年应检内资企业6984户,实检6717户,占96.17%。2000年应检企业6041户,实检5803户,年检率97.7%;应检私营企业428户,实检404户,年检率94.3%;个体工商户应换验照23582户,实换验照17821户,换验照率75.5%。对88户资本不一致的企业责令重新验资,处置逾期申报年检的企业88户,清理“三无”企业64户,查处无照经营户110户,超范围经营企业及个体户232户。2005年,应检内资企业2429户,实检2282户,占95%;应检私营企业1426户,实检1378户,占96.65%;个体工商户应验23634户,实验21979户,占93%。2006年,应检内资企业2429户,实检2282户,占95%;应检私营企业1426户,实检1378户,占96.65%;个体工商户应验23634户,实验21979户,占93%。2014年,停止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改革为信息网上公示。
  (二)信用分类监管 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记录,建立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2005年,对4550户企业和23078户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信用等级分类,A级(守信企业)16709户,B级(警示企业)7126户,C级(失信企业)433户,D级(严重失信企业)1911户。根据分类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不同的登记管理办法和监督管理措施,重点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信用监管。在23078户个体工商户中推行信用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和星级动态监管,制定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印制“两表、两书、一台账”指导基层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工作,对22个具备条件的工商所完成书面委托登记、发照工作。
  在依法准入基础上,加强对国有集体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2007年,运用工商E6信息系统,整合市场主体登记、年检、日常监管、商标和广告等方面的静态资料和动态信息,逐步建档,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以动态监管模式对企业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市行为实行科学管理。至2015年,全市共划分A级(内资、私营)企业4283户、B级122户、C级80户、D级3912户,个体工商户A级23489户、B级239户、C级135户、D级2623户。建立(内资、私营)企业电子“经济户口”4505户,个体工商户电子经济户口23863户。采集企业不良记录信息363条,优良记录信息212条,列入警示管理的企业432户,企业风险警示335户,自然人风险警示157户,列入重点监管企业1185户,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到位率达100%。推行个体工商户“一审一核”制。设制“三表、三证”(法定核准员登记表、核准员登记表、审查员登记表,法定核准员证、核准员证、审查员证)。2015年,培训256人,对考核合格的10名法定核准员、61名核准员、70名审查员颁发资格证书。实行政务公示、限时办结,“一对一”责任包干、违示责任追究、首问首办、预约上门、挂项督办、多部门协办等制度。推行企业网上年检预审,运用工商E6信息系统,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以动态监管模式对企业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市行为实施科学监管。
  第二节 市场监督管理
  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
  1995年以后,工商部门围绕保障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加强流通领域食品监管。2008年,“三聚氰胺”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清查,共退市、封存乳 制品11548.53千克,监督经营者下架、封存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液态奶6668.96千克、奶粉23513.93千克,受理和处理有关问题奶粉的消费咨询、申诉和举报244件,为消费者退换问题奶粉1336.55千克。2009—2010年,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查处食品流通违章案件310件,认定食品安全示范店400个,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826个,检测食品35大类1804个品种,为1313名食用三鹿奶粉婴幼儿患者兑付赔偿金273.8万元。
  2012—2013年,完成食品快速检测12726批次。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应用工作,实现大中型商场、超市和批发户、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其他食品零售店70%应用食品电子经营管理系统的目标。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300个(其中省级84个,市级216个),食品安全示范店达966户。2013年底,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商品市场管理
  2001年,对各类有形市场按照一般市场主体进行登记准入。建立重要农资产品留样备案备查制度,2006年,建立种子、化肥留样备查室24个,对65个品种的种子品种,会同企业共同封装留样,实现双向互动的质量监督管理。推进商品交易信用分类监管,创建诚信市场。1997年命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75户,其中省级14户、地级24户、县级37户。2003年评选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户,“诚信”企业86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56份,抵押金额27544万元,主债权14832万元。累计创建诚信市场8个。严肃查处集贸市场欺行霸市、短斤少两、哄抬、强买强卖、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章案件430件,受理消费者投诉352件,处理346件,接待来访、接受咨询700多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万多元。开展12315进市场活动,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2005年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无照经营122户,查处短斤少两行为75起,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63件,清理乱设摊点251处。开展红盾护农送法下乡和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26户,端掉制售假液体化肥窝点1处,查处违章违法经营农资案件57起;查获假冒化肥69吨,劣质种子3900千克,劣质农膜3.2吨,过期农药1220瓶(袋)。开展彻底清查含有“苏丹红”成份的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通过6次集中清查,共检查涉及“苏丹红”食品27个大类800多个品种,查处不合格食品243瓶(袋)。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查处合同欺诈及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1起,罚款4.45万元,收缴侵权商标标识23件(45000张)。开展电信通信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查处无照经营65户、超范围经营4户,查处违章违法案件5起。开展棉花、粮食、成品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市场专项整治。整顿盐业市场秩序,取缔非法开采的小盐坑155个,查处违章违法案件24起,没收违法盐产品15876千克。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共查处各类市场违章违法案件2113起,收缴罚没款128.9万元。
  2011—2015年,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违章案件6917件,案值8156.8万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966户,市级“农资商品质量示范店”45户、省级“农资放心店”24户。申报评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家、省级62家、市 级38家。
  三、市场主体抽查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登记管理注册资本从实缴制变为认缴制,经营范围、方式、住所登记限制进一步放开,企业准入由“先证后照”变为“先照后证”,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由过去的巡查监管向选差与抽查监管相结合转变。2014年,甘肃省工商局确定张掖市为市场主体抽查监管试点单位。在确定企业信用登记类别的基础上,按比例进行抽查。对61772户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分类,共确定A级市场主体55814户、B级2072户、C级464户、D级3422户。2015年,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2990户。其中:A级市场主体1772户,抽查比例3.17%;B级市场主体204户,抽查比例9.8%;C级市场主体124户,抽查比例26.7%;D级市场主体890户,抽查比例26.8%。
  第三节 合同、商标、广告管理
  一、合同监督管理
  依法监管合同行为。对各类农业合同,从内容真实性、委托手续合法性、签约规范性、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等方面开展检查。及时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化解纠纷,促使履约,强化合同行为的规范。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工作。2006年评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户,省级16户。2012—2013年,3户企业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公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2户,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8户,创建诚信市场3个。
  加强拍卖市场监管。2007年,开展抵押物登记,共办理抵押登记49起(包括注销登记16起),主债权金额3.1亿元。依法对8起拍卖活动进行现场监管,拍卖成交额2.2万元。1996—2003年,共签证各类经济合同1700份,金额9亿多元;办理抵押合同430份,抵押物价值12亿元。2007年,备案“订单农业”格式合同1485份。2006年落实“订单农业”合同监管,对385份植种“订单合同”检查规范。
  二、商标注册
  1996年注册商标123件,2003年注册商标276件。2003年,先后有丝路春酒厂、塞乡酒厂、金象种子公司等7家企业被省工商局认定为甘肃第一、二、三届著名商标。2005年注册商标420件,停用未注册商标18件。2008年,建立全市知名商标储备库,筛选储备拟注册商标118件,办理商标续展5起,全省著名商标达23件,注册商标总数达555件。2013年,“祁尔康”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大弓”等6件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注册商标达925件。在15485户个体工商户中开展评星定级活动,评选出星级文明个体工商户434户。至2014年,全市共拥有有效注册商标1033件,当年新申请注册商标150件,新申请上报甘肃省著名商标10件,续展甘肃省著名商标6件,全国驰名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甘肃省著名商标54件。2015年底,有效注册商标达1120件。
  三、广告管理
  2008年,制定下发《张掖市工商局广告监测制度》,明确市、县(区)和工商所三级部门在广告监测中的职责权限,实行分级监测、属地监测、责权挂钩,开展不定期抽查、日常督促检查和年终目标责任总考核,抓住广播、电视、报纸3家主要媒体开展重点监测。1999年有广告经营单位29家,2008年达83家,至2015年,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129家。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维权体系建设
  开展12315进市场、进超市、进商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工作,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基本的辨假识假常识。在各行业广泛建立行业协会,建立政工员制度,行业协会建设成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律组织。强化12315网络的作用。在红盾政务信息网的基础上,建立消费者维权网(外网)和个体私营协会光彩之星网(外网),实现三网互通、三网并行,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二、维权中心建设
  在县(区)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者维权中心,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成立生产经营者维权中心。2004年开通红盾政务信息网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2005年1月,在国际互联网上建成省内唯一一家消保维权网。各县局、分局在消保维权网上开设“网上投诉、网上评案、网上发布消费警示、网上指导消费”栏目,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互动互通、互相交流的平台。
  三、建立两级维权组织
  2006年,组建各种行业协会24个,建成消费者维权外网网站6个、个体私营协会光彩之星外网网站6个,成立消费者维权中心66个,成立生产经营者维权中心66个,建立消保维权联络站1095个,在各类市场成立维权联络站48个,建立其他维权站点75个。按照社区、行政村数量,100%的建立两站,县(区)、乡镇一级设立生产经营者维权中心和消费者维权中心达100%,在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建立消保维权联络站达100%。2015年,建立“一会两站”805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99个,发展消费志愿者1338人,聘请消费维权联络员1076名,创建“一会两站”示范点40个。2011—2015年,各级消协组织和系统各级消保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建议87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7.5万元。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阅读

相关地名

张掖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