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方税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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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33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地方税收
分类号: F810.422
页数: 3
页码: 348-35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张掖市地方税务的税收收入、收入分析情况的概况。
关键词: 张掖市 地方税务 税收

内容

一、税收收入
  1996年以后,先后建立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对建筑安装、房地产、矿产采掘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纳税人,以及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等一次性大宗税源实施监控。
  1996—2000年,征收各项税费9.68亿元,年均增长12.43%。其中地方税收7.37亿元,年均增长15.53%;地方各类基金(费)收入2.31亿元,年均增长2.9%。1996年实现税费收入1.44亿元。2000年实现税费收入2.30亿元,其中地方税收1.85亿元,地方各类基金(费)1.45亿元。2001—2005年,共征收各项税费15.95亿元,年均增长12.15%,较“九五”期间增收6.27亿元,增长64.76%。其中地方税收12.56亿元,年均增长12.27%;地方各类基金(费)收入3.39亿元,年均增长11.68%2006—2010年,共征收各项税费41.66亿元,年均增长26.72%,较“十五”期间增收25.71亿元,增长1.61倍。其中地方税收26.03亿元,年均增长18.81%;地方各类基金(费)收入15.64亿元,年均增长45.52%。2011—2015年,全面建立“规模+行业+片段”的税源专业化征管模式,搭建起以数据大集中为依托的内部信息分析应用平台,税收征管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共征收各项税费125.57亿元,年均增长13.75%,较“十一五”期间增收83.91亿元,增长2.01倍。其中地方税收80.08亿元,年均增长19.84%;地方各类基金(费)收入45.48亿元,年均增长4.48%。
  二、收入分析
  1996—2015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92.87亿元,年均增长20.7%,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11.46%的增长率。其中地方税收126.05亿元,年均增长17.81%;地方各类基金(费)收入66.82亿元,年均增长20.47%。年收入总额由1996年的1.44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31.16亿元。主体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始终保持匀速增长,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8.8%和19%,占地方税收的比重分别为46.4%和13.95%。地方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96年的2.08%提高到2015年的5.56%,占大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6年的35.04%增长到2015年的41.24%,地方税收占经济总量的比例不断提高,在财政分配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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