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环境保护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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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3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环境保护管理
分类号: X321
页数: 4
页码: 307-3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张掖市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危险品监督管理、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环境违法企业查处情况的概况。
关键词: 张掖市 环境管理 环镜保护

内容

一、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1996—2015年,省、市两级环保主管部门对831个在张掖市辖区内建设的对环境有影响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审批。其中市级环保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40份,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38份,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137份。
  二、排污许可证管理
  2002年制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通知》,并先后下发《关于严肃〈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张掖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2002—2010年,先后对32户规模以上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2011—2015年,共核发162个单位排污证。两期共计向194户排污责任者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危险品监督管理
  2010年,按照《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全市涉及29家企业,其中甘州区10户、民乐县3户、临泽县3户、高台县8户、山丹县5户。
  四、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
  张掖市污水处理厂2006年8月完成一期4万吨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运行,2008年完成二期4万吨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运行。2011年后相继建设临泽、高台、山丹、民乐和肃南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996—2008年,市环境监测站定期采样监测,监察人员定期或随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009年起,所有建成运行的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实行在线适时监测,环保主管部门实施在线适时监督。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
  2009年,对各县(区)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摸底、清查,针对常年存栏量猪500头以上、鸡3万羽以上和牛10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的其他类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中检查牛羊养殖场
  22个,生猪养殖场29个,鸡养殖场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5个。2013年,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实现80%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或实行生态环保养殖模式。
  六、环境违法企业查处
  2003—2014年,先后开展水污染专项检查、环境污染案件查处专项检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三同时”制度落实专项检查、严禁采集和加工发菜滥挖甘草及麻黄草生态保护专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执法检查、噪声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排放危险废物企业环境监管、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环境监管、自然保护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监管、尾矿库环境安全、水电开发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业园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等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环保部门累计执法检查触及2821家企业或污染源单位,对清查出的912件各类环保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84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对各类环保违法建设和生产、依法淘汰的生产线提请政府关闭取缔76家,对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527家企业单位责令限期停产整改治理,对环境违法违规违排的30家企业单位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对19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经济处罚。2015年,开展环保大检查大督查5次,检查企业300多家,督查企业51家。移送实施行政拘留案2起;查封、扣押案1起;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3起;对21家企业26件环境违法问题立案处罚,共处罚金191.5万元。
  七、污染源治理
  1996年开始下达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至2015年底,共完成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1107个,验收合格率100%。
  (一)1996—2000年污染物排放实行工业污染源排污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排污总量控制主要指标6项,控制排放的污染物12种,控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6种。
  1996—200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71万吨,悬浮物排放量2.74万吨,烟尘排放 量2.68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6.5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4.8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78.5万吨。
  (二)2001—2010年 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控制排放的污染物9种,总量控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6种。其中:烟尘排放量3.6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5.9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83.7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55万吨,氨氮排放量2094.8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2万吨。
  (三)2011—2015年 继续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5种。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54万吨,氨氮排放量791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8.7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3.86万吨。
  八、污染源普查评价
  (一)工业污染源普查 2008年,把污染源普查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2008年1月下发《张掖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共普查污染源9872户,其中工业源541户(重点源283户、一般源258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户,生活源1587户(住宿餐饮业778户、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93户、医院45户、独立燃烧设施339户、城镇居民生活31户、机动车1户),农业源7741户(乡镇种植业61户、农户典型地块3053户、规模化农场种植业35户、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166户、畜禽养殖业4237户、水产养殖业189户)。
  (二)乡镇污染源普查 1996年10月至1997年7月,6县(市)开展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共涉及24个大行业、66个小行业乡镇工业企业1258户,实地调查1199户,调查率95.31%。
  (三)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 2005年,开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全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4.83万吨左右。主要危险废物种类为含铜废物、含砷废物、含铅废物、废碱渣、废酸渣。地域分布:甘州区4家1.14万吨,山丹县1家0.1万吨,民乐县2家0.75万吨,高台县1家1.25万吨,肃南县3家1.59万吨;行业分布:化工工业7家2.58万吨,有色金属工业4家2.25吨;主要流向方式为综合利用1.12万吨,处置1.37万吨,贮存2.34万吨。
  (四)二英类POPs调查 2009年10月,开展二英类POPs调查工作。调查按照区域划分涉及5个县(区),按照行业划分涉及7个行业。
  九、机动车监督管理
  2012年9月起,对在用机动车开始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对机动车实行环保标志管理。2012年开始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至2015年,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2061辆,其中老旧车2476辆、黄标车576辆。
  十、自然生态保护管理
  (一)张掖黑河湿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 2014年7月,张掖黑河湿地湖泊项目立项,该项目共规划6类18个项目,投资总额13350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中央资金
  50980万元。经评审,符合中央财政投资要求的项目资金87191.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湖泊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饮用水源地保护、流域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方面的工程。2014年下达张掖市黑河湿地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3500万元,主要用于黑河湿地湖泊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 2003年,为提高祁连山野生濒危动物保护能力,对救护动物开展有效野化训练,增强野外生存能力,适时放养回归原生地。在马蹄寺景区完成投资130万元、占地266.67公顷的“祁连山濒危物种张掖救护繁育中心马蹄寺救护回归基地”建设,建设266.67公顷围栏、720平方米动物养护棚、200平方米管护房及给水系统工程。8月,成功将救护中心驯养繁育的大部分动物移送回归基地饲养。2013年再次将救护中心驯养繁育的动物全部移送回归基地。救护中心每年提供饲料,承担技术指导和监督。2015年,回归基地管护兽类6种,存栏37头;管护鸟类4种,存栏30只。
  十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2009年起,共审批项目124项,其中2009年113项,2011年1项,2012年8项,2013年2项。对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进行例行监督管理。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113家,其中放射源使用单位9家,涉及水泥工业、地质勘探、教学科研行业领域。放射源23枚,Ⅳ类放射源11枚,Ⅴ类放射源12枚。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06家,其中Ⅱ类射线装置2台,Ⅲ类射线装置214台,主要用于医疗诊断、行包检查。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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