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积金制度建立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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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30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积金制度建立与管理
分类号: F293.335
页数: 2
页码: 304-30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7年1月-2014年后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情况的概况。
关键词: 张掖市 经济管理 住房公积金

内容

1997年1月,住房公积金业务由原来各单位向委托银行缴存、支取住房公积金,银行给住房资金中心报表的做法,变为各单位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支取,由住房资金中心负责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并向委托银行定向存款。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核定一次,按上年度职工工资之和除以12个月为当年公积金缴交基数,乘以单位和个人缴交比例之和为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单位和个人的缴交比例分别定为5%)。每年3月底前,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核定。单位应在每月发放工资后5日内向住房资金管理工作中心办理汇缴手续。单位财务部门根据住房资金中心的凭证,登记好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即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余额之和等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余额。至
  2003年公积金业务进入建立与管理的成熟阶段。2008年10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甘肃省炬龙置业担保公司开始探索住房公积金住房置业担保贷款业务。2013年7月,与委托银行建立正常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强化对银行开展的公积金委贷业务、归集业务、资金结算业务等目标量化考核。2014年后,在完善机制基础上,对辖域内所有金融机构,在开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时要签订年度考核责任书,尤其对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予以目标奖罚兑现。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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