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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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300
颗粒名称: 第九章 房产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4
页码: 300-303
摘要: 本节共三节,分述了张掖市房产管理,主要包括房产市场、物业服务、住房保障监督管理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市辖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工作。
关键词: 张掖市 经济管理 房产管理

内容

房产管理,主要包括房产市场、物业服务、住房保障监督管理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市辖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一节 城市住房制度改革
  1996年逐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并继续推进现有公房住房改革。
  1998年11月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规定凡1998年11月前开工、1999年12月以前竣工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向职工出售,也可向职工购买。2000年1月新建住房停止实物分配,按照成本价或微利向职工出售。继续鼓励单位或企业利用自有土地为单位或职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单位为职工修建的自住住房可按经济适用住房对待,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1996—1999年,有1416个单位6.23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达应建单位职工数的80%。累计出售公房315.96万平方米,30950户职工通过房改购买自主住房,城镇居民自有率达84%以上。建成经济适用住房32000套240万平方米,为16万城市居民人口提供住房。
  2000—2015年,继续推行以住房货币化政策为主的商品房建设,住房发展步入快车道。2006年,开始建设以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立以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及棚户区改造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实物分配和住房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相继出台《张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考核实施办法》《张掖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张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物业管理方面,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改革市区两级物业管理监管体制,落实物业属地化管理,实现物业管理属地化和规范化。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996—2003年,全市房地产投资52.36亿元,其中1996年完成投资22236.4万元,建成商品住房50.66万平方米6100套;1999年完成投资30214.6万元,建成商品住房58.37万平方米6812套;2003年完成投资42365.3万元,建成商品住房6012套67.52万平方米。截至2003年底,城镇房屋总量800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3平方米。
  2004—2005年,房地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房地产业完成投资8.18亿元,开发建设房屋建筑面积93.6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70.41万平方米,营业及办公用房23.22万平方米。
  一、房地产企业管理
  2005年,全市有房地产开发企业47家,其中三级资质14家、四级资质20家、暂定资质13家,注册资金2.34亿元,各类工程技术人员502人。2006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5.14亿元,开发建设商品房56.6万平方米。有房地产开发企业48家,其中三级资质16家、四级资质19家、暂定资质13家,注册资金2.52亿元,各类工程技术人员520人。2006—2015年,房地产企业规模逐渐壮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十一五”末的83家增加到2015年的146家;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十二五”期间房地产业完成投资193.84亿元,房屋新开工面积936.9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30.14万平方米。除2015年外,房地产完成投资每年以1%~5%的速度增长,新开工面积每年以20%~50%的速度递增,竣工面积也以每年5%~15%的速度增长。贯彻落实国家的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利用政策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手段,平抑商品住房价格阶段性过快上涨的势头,完成省、市政府调控目标。全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体系。认真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严格审查开发企业市场准入条件;落实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依法依规加强预售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情况市场监测和分析;实行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备案,有效防范房屋买卖纠纷和矛盾发生;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和发布虚假广告及中介机构未经备案擅自经营行为的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防范开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着重建立和完善商品房预售监管机制,通过加大对商品房销售人员上岗培训、建立房地产交易系统、加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落实“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等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2011年、2012年、2013年省政府下达销售价格涨幅,住房销售价格均控制在省市政府下达的涨幅以内。2014年商品住房销售均价2823元/平方米。至2015年底,市城区商品房销售均价为3924.54元/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为3476.83元/每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87.7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75.7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总额34.43亿元,其中商品住宅为26.33亿元。
  二、房屋征收
  在房地产开发迅速发展之时,与之关联的房屋征收监管和产权登记工作也得到快速发展。出台《张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张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细则》,组建张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逐步理顺房屋征收工作。仅“十二五”期间,开展房屋征收项目11个,涉及房屋征收1453户141069.5平方米。完成征收项目2个27户1709.2平方米。产权登记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开发建设“张掖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2011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系统建设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托GIS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网上办理、业务办理进度网上查询、房产测绘的信息化管理和以图管房、以房管档,实现科学房管和图、文、档一体化的管理目标。系统建设以后共受理并颁发各类房屋登记证书约5.2万件,依托信息平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2100多宗,压缩2/3的办理时限,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实施登记官登记制等措施,产权登记逐步向规范化、便民化方向发展。同时,为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立房地产登记审核委员会。“十二五”期间,共受理各类登记业务22695件,累计完成房屋测绘509.49万平方米。
  第三节 保障房建设
  一、福利房建设
  在现有公房稳步出售给职工的同时,加快住房建设步伐,提高住房自有率。至2000年底,累计向职工个人出售公有住房315.96万平方米。带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职工自建房的建设。5万户城镇居民中有4万多户、近16万人通过房改得到实惠,拥有自有住房,达到房改的目的。
  二、保障房建设
  2008年,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08—2015年,共争取到位中央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0.48亿元,共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3608套,其中经适房5820套、廉租房7075套、公租房9767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0946套。“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使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实惠。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棚户区改造45607套,占“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目标任务10504套的434.2%;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7万户15.1万人次,占计划任务5万户的114%。保障覆盖面达20.45%,比“十二
  五”期间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的要求高出0.45个百分点。累计争取各类补助资金18.21亿元,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三、物业服务管理
  2000年,张掖市新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物业服务进入专业化管理阶段。1996—2015年,物业服务企业从无到有,不断壮大、规范,实现快速发展。物业服务企业由2010年的49家发展到2015年的142家(含外来入张服务企业6家),注册资本1.48亿元,从业人员1857人,纳入专业化物业服务面积1396.6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100%。同时,物业服务范围不断拓展,物业服务项目覆盖面从单纯的住宅小区向办公、商业延伸。物业服务发展最快的甘州区,由“十一五”末的390万平方米增至“十二五”末的1035.48平方米;物业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50%增至“十二五”末的80%,新建住宅物业覆盖率达10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不断加大。从2006年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至2008年逐渐规范,2015年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总额1.73亿元,新建房屋住宅维修资金的交存率达100%。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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