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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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28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理
分类号: F812.7
页数: 3
页码: 274-27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6年后张掖市建设用地供应、用地管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介绍。
关键词: 张掖市 土地资源 建设用地

内容

一、建设用地供应
  1996年以后,在建设用地供应上坚持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中心村集中,农业向规模化集中,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上对城镇化建设、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进行统筹安排,促进节约集约各项制度落实,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进生产方式转变。2011—2015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9060公顷。
  二、用地管理
  1997年、2003年、2008年共进行3次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健全收购、开发、储备、供应一条龙运行的储备经营机制。围绕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紧盯项目建设计划,主动与发改、工信、交通、规划等部门衔接,为高速公路山丹、临泽修护工区、甘州区南滩光伏发电、东六路、工业园区“双创”基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确保各类项目建设用地及时供应。
  三、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2001年之前,土地有偿出让方式以协议出让为主,地价随意性大、信息不透明、缺乏市场竞争,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2001年5月,确立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拍挂”制度。2002年5月,明确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04年10月,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除按现行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用地外,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2006年12月,工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11—2015年出让各类经营性用地3400公顷,总收益61.71亿元,实现政府纯收益44.36亿元。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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