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土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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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28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土地管理
分类号: F812.7
页数: 11
页码: 267-277
摘要: 本章共六节,分述了张掖市1996-2015年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土地规划、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监察、矿山管理的情况介绍。
关键词: 张掖市 经济管理 土地管理

内容

国有土地资源管理包括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监察、矿山管理等工作。1996年以后,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土地管理,使之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一节 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
  一、土地开发
  1996—2015年,全市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86万公顷,年均开发新增耕地930公顷。其中实施土地开发项目79个,开发规模6100公顷,新增耕地5000公顷;农民和企业自主开发新增耕地1.36万公顷。
  二、土地利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围绕河道治理、平整梳理河滩闲地,充分开发未利用土地,最大限度避免占用耕地,开发整理用于新城区建设的未利用地1300公顷。甘州区是全省“十二五”规划的两个新城区之一,主要布局在黑河东侧的河滩地上建设。2009年以后,新城区建设回填废弃采砂坑道2万立方米,绿化荒滩200公顷,形成水面166.6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75.33公顷。高台县利用黑河湿地精心打造东起黑河大桥,西至大湖湾水库西侧,全长7.5千米、总面积近1330公顷的城市湿地公园,建成集湿地展示、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生态新区,城区面积由原来的3.67平方千米扩大到8.53平方千米,其中利用未利用地就达333.33公顷。临泽县结合大沙河综合治理,整治河道9千米,带动开发利用河滩荒地200公顷,盘活沿岸老企业、工业园区、房地产用地66.67公顷。
  (一)工业园区 6县(区)工业园区规划面积3.3万公顷,国家批准面积2300公顷,入驻企业950户,开发利用9480公顷。
  (二)光伏产业园 6县(区)规划光伏产业园10个,规划面积8.07万公顷,入驻光伏企业20个,装机容量906兆瓦,开发利用面积2400公顷。
  张掖市光伏产业园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统计表表3-15(三)风电产业园 规划风电产业园8个,规划面积16.96万公顷,其中甘州区平山湖风电产业园6.12万公顷,临泽县北部风电产业园2.61万公顷,临泽县北部风电产业园二区6600公顷,高台县盐池滩风电产业园1.68万公顷,高台县碱洼滩风电产业园2.75万公顷,高台县五颗石风电产业园2600公顷,山丹绣花庙风电场1.11万公顷,山丹长山子风电场1.78万公顷。入驻风电企业1个,装机容量49.5兆瓦,开发利用面积730公顷。
  第二节 土地规划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张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土地利用战略方向,确定土地保护和利用的目标任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合理布局调整方案,制定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明确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第一轮规划 第一轮《张掖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由原张掖地区行署组织编制。2004年在开展对《张掖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实施评价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张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目标年,以2015年为近期目标年。
  (1)耕地保有量指标。第一轮规划确定201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为27.76万公顷。至2005年底,耕地面积为25.25万公顷,比1996年减少1.22万公顷,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少2.51万公顷。
  (2)基本农田面积。第一轮规划确定2010年基本农田面积为19.45万公顷,保护率为70.06%。至2005年末,实际基本农田21.54万公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先后在农垦系统、山丹马场、肃南县等补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实现基本农田保护有重点、全覆盖。
  (3)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第一轮规划确定占用耕地总指标为1367公顷。2005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568公顷,至2009年建设占用耕地874.79公顷,是规划2010年指标的63.99%。在建设用地供应中,充分挖掘利用闲置土地和存量土地,各类建设占用的未利用土地和原有建设用地面积占50%以上。
  (4)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指标。第一轮规划确定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补充耕地3550公顷。1996—2005年,累计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面积7918公顷。其中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增加耕地5654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00公顷,复垦废弃地增加耕地44公顷,其他1312公顷。每年完成土地整理项目10个左右,每年增加耕地近400公顷,净增耕地近300公顷。
  (5)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第一轮规划下达1997—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共11220公顷,其中1997—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2932公顷,占规划指标的26.13%。
  (二)第二轮规划 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基数、规划土地利用目标、规划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其中,第二轮规划以2005年变更调查的数据为土地利用规划现状数据。
  二、测绘管理
  2003年开展测绘行政管理,完成测绘单位的年检、保密测绘成果检查、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和坐标系统清理工作。完成6个城市规划区1∶3000航空摄影工作。2005年,开展规划编制,市、县(区)6城市基础测绘规划全部通过政府审查。坐标系统改造工作由省测绘局委托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承担,市、县政府将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列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08年完成6个城市规划区1∶1000比例尺数字地形图测绘,并在经常性开展图件更新的基础上,积极将成果应用到二次土地资源调查、城市规划、文物保护、湿地保护等方面。完成张掖、山丹、民乐、高台、肃南5个城市1∶2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和临泽县新华镇1∶10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任务,实现基础测绘覆盖城乡。2009年,完成1∶1000数字地形图测绘10平方千米,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6.5平方千米,1∶5000数字地形图测绘53平方千米。2011年,全市29家测绘资质单位共汇交测绘成果352项,涉及工程测量、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图编制和零星测绘六大类测绘项目,完成测绘服务产值近1000万元。2012年,“数字张掖”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完成市、县城市规划区1∶1000彩色航空摄影510平方千米,完成覆盖全市域4.2万平方千米1∶10000航空摄影,建成覆盖全市的13个CORS(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综合系统)站。6月,“数字张掖”地理空间框架工程设计书顺利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签订共建共享协议并正式启动“数字张掖”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张掖市空间定位基准建设、空间数据体系建设、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应用示范及支撑环境建设等六部分。9月,市区“1+5”规划区和5县(区)城市规划区510平方千米1∶1000彩色航空摄影全部完成,初步建立“数字张掖”基础测绘公共平台,完成覆盖市域2万平方千米1∶10000航空摄影,完成9.8平方千米1∶1000地形图测绘与更新工作,市域4.2万平方千米1∶10000比例尺基础测绘工作的前期工作同步展开。2015年,全面落实测绘成果汇交制度。29家测绘资质单位汇交完成325项测绘成果目录,同比增加10%,涉及工程测量、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和零星测绘五大类测绘项目,实现测绘服务产值1800余万元。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完成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新申请测绘资质5家,其中丙级3家、丁级2家。市测管办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条件审查,按照程序对2家丁级测绘单位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全市有测绘资质单位34家,其中乙级3家,丙级9家,丁级22家。
  第三节 地籍管理
  一、土地调查
  1996年7月,地、县(市)在土地详查的基础上,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市、县(区)每年以10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数,对当年各类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并逐级汇总。2000年5月起,土地变更调查实行“月清季累,半年预报,年度统计”的工作制度,执行“实地、图件、数据”相一致的变更调查原则,将往年一次性集中变更方法改为随时发生、随时变更、随时登记、随时上图、每月清理、每月累计、半年预报、年度统计的动态变更调查方法。
  自2007年7月1日起,以2009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点,与全国同步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简称二次调查)。二次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综合运用实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等手段,充分应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在此基础上,农村土地调查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开展大比例尺权属调查及地籍测量。在调查中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统一的技术规程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作的调查基础图件。二次调查共完成城镇土地调查12616宗,调查面积55.52平方千米;农村土地调查共完成1374幅1∶10000和73幅1∶50000影像平面图的外业调查任务,调查面积3.66万平方千米(山丹马场0.2万平方千米作为省级独立调查区,由甘肃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调查)。二次调查工作查清土地利用和土地权属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形成丰富的图件、数据、文字和数据库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及政府相关工作中广泛应用。
  从2010年开始,市、县区基于二次调查成果,逐年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通过调查统计,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进行更新,并报国土资源部汇总,既保持二次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又为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日常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土地登记
  1996年2月起,实施国家《土地登记规则》。1996—2007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32739本,登记面积24947.1公顷;集体土地使用证3860本,登记面积339.24公顷;土地他项权利证4525本,登记面积24809.68公顷,抵押金额24.82亿元。2008—2015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49769本,登记面积94341.65公顷;集体土地使用证2303本,登记面积218.99公顷;土地他项权利证5051本,登记面积29777.69公顷,抵押金额448.35亿元。
  2015年11月,临泽县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省唯一一个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联系点和省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试点,颁发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同步启动城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至2015年12月,临泽县颁发不动产权证书59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24份。
  2011年6月,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至2012年底,完成1228宗、46.91万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占任务总量的99.6%;至2015年底,共投入经费2940万元,完成22.27万宗宅基地和4675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分别占总量的95.2%和100%,并先期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高台县、甘州区党寨镇和山丹县位奇镇),以及65个精准扶贫村的3.82万宗农村宅基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占应发证总量的17.1%。
  三、土地评估
  1996—2000年,对市内428宗土地进行评估,评估面积10166.61万平方米。对张掖地区糖厂、张掖地区建材总厂、张掖河西大厦等10多个单位进行评估兼并改组或改制,评估企业用地154宗,评估面积2561.54万平方米,土地资产2.98亿元。对149家农场、企业办理出让、抵押贷款评估,土地资产3.61亿元。
  2001年,注册张掖市恒达土地评估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土地评估业务。至此,全市有从事土地评估资质机构两家,即张掖地区土地估价事务所和张掖市恒达土地评估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1—2005年,共评估土地637宗,评估面积7530.52万平方米,土地资产量1.83亿元。对184家农场、企业办理抵押贷款评估,土地资产6.78亿元。2006—2010年,评估土地1127宗,评估面积2.29亿平方米,土地资产量8.72亿元。对140家农场、企业办理抵押贷款评估,土地资产15.73亿元。2011—2015年,土地评估工作主要以企业、个人抵押贷款为主,挂牌出让次之。抵押贷款评估宗地量约占评估总量的78%,土地挂牌出让占19%,企业改制显化资产、核资、转让和租赁等其他评估比例占3%。
  2013—2014年,完成高台县、肃南县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调查、编制图纸和基准地价图、出具定级估价技术报告等工作,通过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验收。
  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理
  一、建设用地供应
  1996年以后,在建设用地供应上坚持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中心村集中,农业向规模化集中,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上对城镇化建设、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进行统筹安排,促进节约集约各项制度落实,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进生产方式转变。2011—2015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9060公顷。
  二、用地管理
  1997年、2003年、2008年共进行3次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健全收购、开发、储备、供应一条龙运行的储备经营机制。围绕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紧盯项目建设计划,主动与发改、工信、交通、规划等部门衔接,为高速公路山丹、临泽修护工区、甘州区南滩光伏发电、东六路、工业园区“双创”基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确保各类项目建设用地及时供应。
  三、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2001年之前,土地有偿出让方式以协议出让为主,地价随意性大、信息不透明、缺乏市场竞争,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2001年5月,确立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拍挂”制度。2002年5月,明确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04年10月,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除按现行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用地外,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2006年12月,工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11—2015年出让各类经营性用地3400公顷,总收益61.71亿元,实现政府纯收益44.36亿元。
  第五节 土地监察
  2001年开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正式列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序列。张掖地区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02年撤地设市后,更名为张掖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县(区)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002年,确定“治理整顿土地、矿产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强化土地、矿产资产管理,建立土地、矿产有形市场;规范土地、矿产交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2003—2005年,全面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依法清理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47件,涉及土地面积133.8公顷,收缴土地出让金954.25万元,收缴罚款16.9万元。整顿规范张掖工业园区、临泽县新民滩工业开发区、高台县南华经济开发区、民乐县六坝高新实用技术乡镇示范区、山丹县城北工业小区5个开发区。2006—2015年,市县(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累计动态巡查12000多次,现场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6000多起,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00多件,涉及土地面积1333.33多公顷,收缴土地出让金1000多万元,收缴罚款616万元。2008年起开展的一年一度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监管,成为促进政府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一项常规性工作。
  2012年5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来张掖对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为期22天的驻地例行督察。提出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8大类15个方面264个具体问题。撤销文件25份,撤销许可证16个;处理责任人27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5人,科级以下干部10人),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检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2起,没收建筑物27.7万平方米,拆除构筑物210平方米,复垦耕地23亩,收缴罚款1052.12万元;收回土地使用权5个,收回土地40.83万平方米,收缴土地出让金11164.18万元;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80.79万元,收缴耕地开垦费65.75万元。
  2013年,实行“631”执法工作机制,即利用一年60%的时间用于动态巡查,30%的时间用于违法案件研判和查处,10%的时间用于执法培训。推行“一张图”管理,执法工作由事后查处向事前监督转变。将41个国土所276名基层执法人员管辖的60个乡镇835个行政村全部划分为责任片区,进行统一编号,实现全方位监管。
  第六节 矿山管理
  1996—2003年,完成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建立处理问题报告制度和通报解除制度,对52个单位和企业进行规范。推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培育矿业权市场。对到期的132户采矿企业全部实行有偿出让。对新办矿山企业一律停止行政审批,推行有偿出让。2004—2007年,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共招拍挂出让探矿权、采矿权90个,收取价款10142.53万元。矿山企业采矿权全部协议有偿延续,收取价款3215.33万元。全面清查矿山企业、勘查项目以及矿产资源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煤矿、金属矿等重点矿区的开采秩序,完成煤炭、铅、锌等矿产资源整合任务,大中型矿山企业比例有所提高。矿山开采企业总数从2001年的288户减至2007年的235户。落实国家和省矿产资源总量调控的目标与任务,煤炭、铁、铅、锌、石英岩、水泥灰岩等供给能力逐步增强,钨、钼、萤石矿等开采量得到限制。矿山“三率”指标得到有效控制,采矿回采率提高1%~7.33%,采矿贫化率下降0.5%~5.42%,选矿回收率提高1.09%~7.65%,综合矿山利用比例和利用率有所提高。
  2008—2015年,发布《张掖市砂石资源开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砂石资源开采管理。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对138个矿区范围存在问题的矿业权提出处理意见,完成数据更新换证工作。连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采矿许可证过期、无证非法采矿、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规范煤矿非煤矿山生产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实施砂石资源专项整治,清理砂石开采企业188户,依法关闭83户,保留规范88户。关闭注销6万吨以下煤矿28户,整合石灰石矿3户。截至2015年,有矿山企业229户,从业人员6321人,年产矿石1641.61万吨。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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