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统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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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26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统计
分类号: C829.2
页数: 10
页码: 241-250
摘要: 本章分五节,分述了张掖市1996-2015年的统计概况、统计项目、抽样调查、市情普查、经济总量及结构变化的情况介绍。
关键词: 张掖市 经济管理 统计

内容

1995年以后,统计工作以基层基础建设、企业“一套表”、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改革统计专业方法制度,从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国内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等方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构调整取得的成就。开展各类抽样统计调查、普法宣传、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管理与监督工作,组织各类大型国情国力普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数据资料。
  第一节 统计概况
  一、机构设置
  2002年11月,张掖地区行署统计处更名为张掖市统计局,咨询服务信息中心更名为统计局普查中心。2009年7月,将城市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咨询服务信息中心整合,分设张掖市城市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张掖市统计局咨询服务信息中心)。将原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整合成立统计调查队。2007年4月,成立国家统计局张掖调查队和国家统计局甘州调查队,属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国家统计局甘州调查队由原张掖市(现甘州区)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1984年建立)改制而成。
  二、信息化建设
  20世纪90年代,统计工作应用计算机处理数据。1997年第一次农业普查首次使用光电扫描方式进行普查数据处理。2001年,建成局域网,通过带宽64K的DDN专线与省统计局实现联通,县级与地区使用电话拨号方式联通,开始应用FTP等网络服务报送统计数据,建设开通内部统计信息网站。2002年,各县区统计局建成局域网。2004年完成省、市、县三级网络线路扩容改造和新建工作,实现省市、市州之间系统内电话免费互打;市县间新建512K带宽的ADSL宽带专线。2008年,在全省率先将60个乡镇采用VPN方式全部接入统计信息专网。2012年,国家、省、市、县四级高清视讯会议系统建成。2015年,利用高速扫描仪将历年统计年鉴和普查资料通过图像扫描生成PDF文件,制作成电子版,方便统计资料使用。
  三、企业“一套表”制度
  2010年,市、县统计部门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和联网直报系统“四大工程”,由调查员通过网络实时上报国家统计局。2011年12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至2012年,328户“三上”企业的认证书下载率达10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120户、资质以上建筑业68户、资质以上房地产73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48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19户,企业联网直报报送率达100%。2013年重点服务业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由原来的“三上”企业增加为“四上”企业。2015年,“四上”企业681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5户、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141户、房地产开发企业111户、批零企业95户(含批零产业1户)、住餐企业33户、重点服务业企业76户。
  第二节 统计项目
  一、国民经济核算
  1995年以后,在计算不变价增加值时,分别使用1990年、2000年、2005年和2010年价格。在季度GDP核算时,资料来源主要包括两部分:国家统计调查资料和2004年新体系的季度和年度核算方法。2002年将国内生产总值改称为地区生产总值,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调整,对行业指标名称进行修正,将农林牧渔服务业划入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等14个行业。2011年将农林牧渔服务业划入第三产业,工业中的采矿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修理、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划入第三产业。2005年,对2000—2004年工业、第三产业内部各行业的现价和不变价总产出、增加值以及增长速度进行修正,2010年对2008年现价和不变价地区生产总值和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进行修正,并对2007年收入法总产出、地区生产总值和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的现价和不变价总量进行修正。2015年根据对2013年现价和不变价的收入法总产出、地区生产总值和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以及增长速度进行修正,并对2013年、2014年各季度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进行修订。1997年、2002年、2007年、2012年分别进行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和第六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调查对象是国家统计局和甘肃省统计局从当年企业单位名录库抽中的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的生产经营企业、三产业经营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
  二、农业统计
  2003年以前执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其他农作物三大类划分统计,2003年执行谷物及其他作物、蔬菜园艺作物、瓜果坚果饮料及香料作物、中药材四大类统计标准。2003年以前农业核算主要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产值构成,2003年农业产值由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5部分构成。2003年以前,国家采用按90不变价格计算农业发展速度,2004年采用农产品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农业发展速度。2011年起,“野生植物采集产量”由种植业生产统计划归林业生产中统计。2011年11月推广实施《甘肃省乡镇农业统计一套表》,实行乡镇通过程序逐级汇总上报与省统计局内网联网直报双轨运行。2014年实现《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县卡)》《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乡卡)》国家级联网直报。
  三、工业统计
  1996—1999年,工业统计范围为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生产单位,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范围为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主要调查内容:工业产品产量,主要经济指标,工业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和主要专业生产设备。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户数1996年为452户,到1999年减少为354户。2000年工业统计调查制度改革,全面调查范围由乡及乡以上企业改为全部国有企业和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简称规模以上工业,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有126户。主要调查内容有: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经营户称为规模以下工业,采用抽样调查方式,调查内容有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包括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指标,企业问卷调查。2003年起,实行新的工业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从业人员、销售额、资产总额3项指标将所有工业企业划分成大、中、小型。2004年开始实行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划分标准由全部国有企业和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改为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户数121户。大中型工业企业开始联网直报。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划分标准修改为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117家。企业规模划分标准采用新出台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工业企业按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两项指标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2012年,开始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规模以上工业纳入“一套表”制度,纳入统计范围企业户数128户。主要调查内容有:工业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科技活动,劳动工资,资源消耗调查和信息化调查。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由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报送基层原始数据。
  四、商贸统计
  1995年以后,贸易统计是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为核心,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行业统计。报表方式是由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的各部门将数据汇总后上报统计机构,主要部门有供销合作社、物资公司、商业局、粮食局、农机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新华书店、医药公司、各市县宾馆负责住宿和餐饮业的统计上报,批发市场及个体户的数据由工商局将整个市场的流通情况和个体户的销售情况汇总后上报。2003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束后,实行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内容是贸易业销售额和零售额以及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和商品零售额,以及其他相关指标。调查的方法是限额以上的单位实行全面调查。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的限额标准分别是: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市县两级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实行月度统计;限额以下的单位则实行抽样调查,单位和个体户分成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4个行业分别再分成企业和个体,共8个领域,每个领域抽6个单位进行季度抽样调查上报报表,以此推算所有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的数据。2011年推行企业“一套表”,限额以上的单位全部实行网络直报,限额以下的单位则继续实行抽样调查。2014年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单位也全部实行网络直报。2015年,全市商贸报表单位416户,其中限额以上法人单位127户、产业及个体户31户,限额以下抽样调查258户。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997年将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投资统计起点从5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04年部门改革后,按管理部门划分的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划分为城镇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城镇投资中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投资中包括非农户和农户投资。2006年农村非农户投资按50万元及以上项目统计,农户投资仍然采取抽样调查统计;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改为按50万元及以上项目统计。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起点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房地产开发投资试行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2012年正式开始通过“一套表”平台网上直报。2012年取消农户投资,合并城镇和农村非农户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由复杂的分组简单划分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2013年,国家统计局开始新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法的试点工作。2015年,进行新一轮投资统计改革,并实行双轨运行,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和方式发生彻底变化:将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对象由投资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将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法转变为财务支出法。
  六、建筑业统计
  2002年以前,建筑业企业按地方所属单位和中央在本地单位分类,统计对象为建筑安装企业、自营施工单位和城镇集体建筑施工单位,称为全社会建筑业企业。根据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办法,2002年7月,建筑业企业实行双轨过渡,分为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称为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为兼顾两种企业形式并存的格局,考虑数据的衔接和可比,2001年年报和2002年定期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原有建筑业资质等级四级及四级以上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主要内容有建筑企业生产情况统计和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
  七、能源统计
  从2006年开始,将物资能源统计改为能源统计,统计范围主要包括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石油生产和销售企业等。2013年,将能源生产统计由工业统计调整为能源统计,2015年新增经销企业能源销售统计,建立产、供、销、消、存的能源统一制度。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包括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能耗购进、消费与库存及附表(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工业企业用水情况,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存;全社会用电量情况;能源平衡表;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核算。
  2012年,全面启动资源消费调查统计,调查对象为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法人单位。资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包括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填报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消费,辖区内有资质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建筑业企业主要建筑材料消费。
  八、服务业统计
  2012年9月,重点服务业企业实行季报调查,在甘肃省重点服务业企业调查平台上报送数据,全市重点服务企业41户。2013年开始,重点服务业企业全面纳入国家企业“一套表”平台,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调查范围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9个行业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2个行业类。调查对象为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纳入国家“一套表”平台的重点服务业企业共计46户。2014年将“重点服务业调查”调整为“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继续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调查对象调整为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计55户。2015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由季报制度修改为月报制度,实行月度调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计68户。2015年,国家修订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新修订的电子商务统计由按法人统计更改为按各类交易平台统计,电商统计在年报基础上,将新开展季度统计调查。
  九、劳动工资统计
  1996—2005年,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非私营单位。2005年之前“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仍然是国有单位(企业、事业、机关)、城镇集体单位和其他单位(内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2005—2007年,劳动工资统计范围除城镇非私营单位外,增加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以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中的私营企业。这些私营企业的数据从各专业的调查资料中取得。2008—2010年,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分为两种: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非私营单位调查范围不变,私营单位调查范围为城镇辖区内全部城镇私营法人单位,采用以下方式调查:100人以上全面调查,20~99人抽样调查,19人以下典型调查。但非私营和私营两个制度分别实施,数据没有合并使用。2011年开始,除城镇非私营和私营两种制度外,又增加企业“一套表”平台的劳资统计制度,统计范围是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一套表”平台的统计单位和城镇非私营、私营单位有一定数量的重合。
  十、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
  2004年,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展开,调查报告期为年度报告,调查对象为辖区内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经营和提供文化服务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统计内容包括从事文化产业的单位数、资产、财务情况及从业人员等。2012年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下半年开始文化产业季报统计工作。
  十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
  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指标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充实完善,现行报表制度统计内容包括环境保护、人口状况、主要经济指标、居民生活、就业、社会保障、卫生保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社会治安和社会参与等11部分。2012年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实现联网直报。
  第三节 抽样调查
  在统计调查领域开展抽样调查。常规性国家统计调查项目主要有:人口变动、住户、农产量、价格、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新设小微企业跟踪、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企业景气等。
  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调查对象为抽中小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的标准时点为每年的11月1日零时,调查小区样本由国家统一抽取下发。2015年开展全国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6县(区)共调查105个小区,约2.8万常住人口。
  二、劳动力调查
  1996年试行,2005年实施,调查范围为16岁及以上人口,调查的标准时点为每年的9月10日零时,调查时间为每年的9月10日至14日,每年1次,抽取3个县(区)。2014年抽取样本为甘州区、临泽县和高台县的240户城镇住户。
  三、住户调查
  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2000年城镇住户调查在6县(区)实施,2012年12月,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开始实施。
  四、农产量调查
  1996年开展第一次农业普查,开启全面、深入推进产量抽样调查的新阶段。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建立相对完备、可用的抽样框。调查对象是辖区内种植业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内容包括全年预计、实测粮食产量,全年分品种粮食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意向等。
  五、畜禽监测
  2008年实施,调查对象是辖区内猪牛羊禽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养殖户以及抽中的村民小组(普查小区)的所有农户,或抽中的行政村(普查区)中的猪牛羊禽养殖调查户,主要监测各调查点猪、牛、羊、禽4个调查项目的期末存栏以及调查期内数量变动情况。
  六、价格调查
  调查内容分别是流通和消费价格,包括居民消费价格、商品零售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产品生产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包括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建筑安装工程价格、建筑安装工程中材料价格、人工费价格、机械费价格,其他费用投资价格。2001年开始在甘州区开展居民消费价格、商品零售价格、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2012年5月起,价格调查采用电子采价器采集原始数据,并通过网络向全国数据中心报送原始数据。
  七、规模以下工业调查
  1998年将工业统计范围划分为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2007年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2011年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调查分为季报和年报两种。2015年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样本企业为222户,个体户工业经营样本单位为29个村(街道委员会)。
  第四节 市情普查
  一、基本单位普查
  基本单位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1996年和2001年分别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普查时点为1996年和2001年的12月31日。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的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从业人员、企业规模、营业状态等各类单位的基本属性和主要标识。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境内所有的法人单位及法人单位所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1996年法人单位4287个,产业活动单位9027个。2001年,法人单位4346个,从业人员165614人;产业活动单位7685个。
  二、人口普查
  全国人口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2000年和2010年分别进行第五次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时点为2000年和2010年的11月1日零时。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对象和范围: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我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三、农业普查
  全国农业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1997年进行第一次农业普查,普查时点为1996年12月31日,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38个项目、687个指标进行现场入户登记,时期指标1996年年度。2006年开展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普查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完成67个乡级行政单位、881个村级组织、24.5万个农村住户、876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入户登记。全市共有农业从业人员52.25万人,农业技术人员0.42万人;大中型拖拉机1918台,小型拖拉机13.31万台,联合收割机614台;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62.42万人,其中男劳动力占49.8%。2015年,启动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建立普查机构,开展前期宣传工作。
  四、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是为全面掌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国民经济数据库系统。普查的主要内容: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和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全市法人单位4216个,从业人员138536人;产业活动单位7958个;个体经营户39203户,从业人员79867人。
  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普查的主要内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在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数据:全市法人单位5118个,从业人员156232人;产业活动单位4677个;个体经营户44211户,从业人员102299人。
  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普查的内容:包括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在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第五节 经济总量及结构变化
  一、产业结构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
  (一)1996—2000年 全区三次产业结构由“八五”末的50.4∶25.3∶24.3调整为41.9∶27.8∶30.3,一产业下降8.5个百分点,二产业上升2.5个百分点,三产业上升6个百分点。
  (二)2001—2005年 三次产业结构由“九五”末的41.9∶27.8∶30.3调整为32∶34∶34,一产业下降9.9个百分点,二产业上升6.2个百分点,三产业上升3.7个百分点。
  (三)2006—2010年 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五”末的32∶34∶34调整为29.3∶35.5∶35.2,一产业下降2.7个百分点,二产业上升1.5个百分点,三产业上升1.2个百分点。
  (四)2011—2015年 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一五”末的29.3∶35.5∶35.2调整为25.4∶29.4∶45.2,一产业下降3.9个百分点,二产业下降6.1个百分点,三产业上升10个百分点。
  二、所有制结构变化
  1995年以后,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经济所有制内部比重发生巨大变化。非公经济增加值由11.43亿元上升为2015年的222.25亿元,年均增长16.4%,占GDP的比重由22.8%上升为56.6%,提高33.8个百分点。
  三、国内生产总值
  (一)“九五”期间 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由1996年的50.13亿元提高到2000年的63.92亿元,年均增长10.9%。其中一产业增加值由24.86亿元提高到26.79亿元,年均增长6.8%;二产业增加值由13.04亿元提高到17.75亿元,年均增长13.2%;三产业增加值由12.23亿元提高到19.39亿元,年均增长13.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4085元提高到5089元。
  (二)“十五”时期 国内生产总值由2001年的69.16亿元提高到2005年的110.79亿元,年均增长10.3%。其中一产业增加值由26亿元提高到36.37亿元,年均增长4%;二产业增加值由19.76亿元提高到36.6亿元,年均增长15%;三产业增加值由23.4亿元提高到37.82亿元,年均增长12.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5498元提高到8651元。
  (三)“十一五”时期 国内生产总值由2006年的126.7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212.78亿元,年均增长11.6%。其中一产业增加值由38.09亿元提高到62.41亿元,年均增长5.9%;二产业增加值由44.83亿元提高到75.4亿元,年均增长16.5%;三产业增加值由43.78亿元提高到74.97亿元,年均增长11.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9972元提高到17100元。
  (四)“十二五”时期 国内生产总值由2011年的256.84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373.53亿元,年均增长10.5%。其中一产业增加值由71.55亿元提高到95.02亿元,年均增长5.7%;二产业增加值由96.01亿元提高到109.84亿元,年均增长12.5%;三产业增加值由89.28亿元提高到168.67亿元,年均增长11.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21357元提高到30704元。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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