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路政管理和养路费征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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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088
颗粒名称: 第八节 路政管理和养路费征收
分类号: F542.3
页数: 2
页码: 520-521
摘要: 本节记述张掖市甘州区路政管理以法规宣传、公路巡查、清理路障为主,将路政管理责任由乡镇落实到村社和个人,拖拉机养路费征收等。
关键词: 甘州区 路政管理 道路交通

内容

路政管理 1991年之前,张掖市路政管理工作以法规宣传、公路巡查、清理路障为主,将路政管理责任由乡镇落实到村社和个人。1992年后,路政办公室与区乡公路管理站合并办公,共同行使4条县道和11条乡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职责。2000年,全年上路巡查690天,清理公路三堆22080平方米、1046处,查处违章建筑3起
  145.3平方米。2005年5月,各乡镇成立交通管理站,路政管理工作得到强化。全年上路巡查968天/4人次,清理公路三堆7290平方米、1158处,查处违章建筑1起12平方米;办理路政案件共3起,收取公路赔偿费38840元。2009年,广泛开展“路政宣传月”,对全区18条列养路线的公路路产和建筑物、桥涵构造物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建立路产档案、台账。在甘平公路3.5公里处设置流动治超点,启动治理超限运输试点工作,检查车辆575辆,批评教育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员200多人次,收取补偿费65970元。2010年,将治超工作触角延伸至小龙公路、张莺公路、鸭寺公路、明永公路、干渠公路等县乡公路,查处超限车辆5625辆,批评教育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员274人次,收取补偿费70.3万元。2015年,对张罗公路、甘平公路等农村公路上乱堆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年清理路面堆积物1322立方米;办理路政赔补偿案件1起,收取公路赔(补)偿费3210元。认真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在张罗公路、民花公路等农村公路上开展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整治工作,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60多辆,批评教育违规运输的驾驶员80多人次,收取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13.1万元。2016年,全面推进“创建平安公路桥涵养护专项整治”百日竞赛活动和市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校正甘平公路、张罗公路、张党公路等农村公路上设置的歪斜公路标志牌50多块;拆除沿线非公路标志牌14块;新建或更换三闸排碱桥、小 龙公路、连霍高速出口处等地显要位置限行通告栏、指路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13块,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004辆,批评教育违规运输驾驶员120多人次。
  拖拉机养路费征收 1986年前,拖拉机养路费征收由张掖县交通管理站负责征收。1986—1991年,拖拉机养路费由张掖市运管所(今甘州区运管所)代征。1986年,拖拉机养路费改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征收,运管所根据各乡拖拉机数量,将上级下达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主要指标,下达征费总额,由乡农机站专干代征。实行内部承包责任制,责任到人,奖罚兑现。同时运管所组织专门收费班子,配备车辆,开展路检路查,防止偷费漏费。1987年6月,开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1991年底,“张掖市拖拉机养路费征稽站”成立,从1992年1月负责征收拖拉机养路费。1986—2006年,征收方式一直采用乡镇配合代征和征辑人员上路稽查相结合的方式。2007年,征收方式变为依靠乡、村两级,以村为单位实行整村协议包缴统筹征收方式进行征收。至2009年燃油税费改革实施后停止征收,历时23年,征收上缴资金3627万余元。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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