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房地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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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07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房地产管理
分类号: F293.3
页数: 8
页码: 499-506
摘要: 本节记述张掖市甘州区房地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管理、拆迁安置、城市住房制度改革。
关键词: 甘州区 房地产管理 城乡建设

内容

至1990年底,全市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13万平方米,其中居住面积76.25万,人均9.1平方米。1990年以后,成立张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张掖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和新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3个国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形成以国营为主、民营为副的房地产开发格局。
  房地产开发 1994年,张掖市开始大规模城市建设,全年完成投资9202万元,竣工建设项目12项,全市城市人均使用居住面积8.9平方米。1998年,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2.3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9.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
  20.2平方米。2002年,全区房地产开发竣工面积15.22万平方米,商品房现房销售面积8.67万平方米。2003年,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0.68平方米。2005年,全区16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19023万元,新开工房屋面积24.74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2.18万平方米。2006年,全区30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25054万元。本年新开工房屋面积30.67万平方米。商品房现房销售面积17.68万平方米。城区人均居住面积26.76平方米。2007年,全区33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35487万元,开工房屋面积34.32万平方米,商品房现房销售面积19.72万平方米。2008年,全区31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33270万元,新建经济适用房2.6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4800平方米,为符合条件的4395户廉租户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金补助823万元。2009年,全区3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30430万元,新建经济适用房630套、5.1万平方米,廉租房667套、3.5万平方米,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174万元,保障对象达11476人。2010年,全区46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35859万元,新建经济适用房192套、1.7万平方米,建成廉租房2573套10.8万平方米,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171万元,保障对象达5901户14444人。2011年,房地产开发投资6.79亿元,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3504套,基本建成372套。2012年,全年完成投资15.4亿元,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6套,竣工1530套。其中,廉租房新开工建设72套,竣工144套;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建设150套,竣工362套;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建设300套,竣工3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建设484套,竣工724套。全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开工11048户,竣工10880户,竣工面积1033600平方米。201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9.93亿元,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6372套,竣工3447套。其中,廉租房新开工建设96套,竣工96套;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建设216套,竣工144套;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建设500套,竣工5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建设5560套,竣工2707套。2014年,全年完成投资20.50亿元,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66套,竣工586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建设466套,竣工406套;经济适用房新开工建设400套,竣工180套。2015年,全年完成投资17亿元,下降17.1%。其中,住宅投资12.01亿元,开工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1671套,竣工755套;经济适用房新开工建设192套,竣工192套;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建设662套,竣工102套。2016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0.53亿元,房屋施工面积329.68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38.32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41.36万平方米。
  保障性住房建设 2006年,甘州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始,主要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为主,建立以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实物分配和住房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2007年,争取廉租住房专项资金200万元,修建和购置廉租住房68套。向人均住房面积不足4平方米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542户,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25.5万元。2008—2010年,争取保障性补助资金1.12亿元,在宁和园、利民小区、逸景园等小区修建保障性住房2747套,以公开摇号方式进行配租、配售。审核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5979户(39564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3182万元。2011年,争取保障性补助资金1574万元,建设保障性住房172套。审核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043户(14649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185万元。2012年,争取保障性补助资金2344万元,建设保障性住房122套。审核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728户(11279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898万元。2013年,争取保障性补助资金1.69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12套。审核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940户(9161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743万元。2014年,争取保障性补助资金2.15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466套,审核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313户(7472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550万元。2015年,争取保障性补助资金1.01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662套。审核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68户(4454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307万元。2016年,争取保障性补助资金3.51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8585套(户)。其中,老旧楼房改造7601套,新建安置房349户,货币化安置635户。审核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777户(3431人),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将每人保障13平方米、每平方米5.2元的标准调整为每人保障16平方米、每平方米6.5元,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364万元。
  老旧小区改造 2014年,金安苑小区争取国家财政、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小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14.7万平方米,对金安苑小区安、居、乐、业4个区域计52栋楼宇实施外墙保温、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供热管网热平衡、楼道粉刷、外墙文化砖粘贴等节能改造。2016年,完成2000年之前建设的金安苑小区安、居、乐、业4个区域老旧楼房改造,总建筑面积14.92万平方米,46栋住宅楼、1651住户。改造内容主要是对房屋本体、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改造,从硬件上提升老旧小区的服务功能,实现老旧小区整体“提档升级”。2016年,建设金安苑小区立体车库,占地1005平方米,立体停车位255个。
  2016年,甘州区贯彻执行《新建房屋建筑节能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全区公共建筑节能达50%,居住建筑节能达65%,新建建筑在设计、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比例达97%,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率达75%。争取清雅甘州既有建筑色彩及节能改造资金2500万,分两期主要对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县府街、南环路、青年西街、文庙巷、西来寺巷(含东仓巷、增福巷)等9条街路沿街和9个老旧小区及老旧楼房中的368幢建筑进行色彩及节能改造,建筑面积125.35万平方米。一期改造完成县府街、南环路38幢建筑,建筑面积13.87万平方米,清洗修补符合色彩规划建筑物28幢,建筑面积12.95万平方米;二期开工改造剩余街巷建筑49幢,建筑面积14.95万平方米,清洗补修外立面的沿街建筑68幢,建筑面积34.52万平方米。开工改造9个老旧小区及老旧住宅200幢,建筑面积66.52万平方米。
  房地产管理 1991年,私有房屋原未登记现申请登记发证34户,109.5间,1699.95平方米;私产交易变更登记发证28户,96.5间,1293.45平方米;注销登记28户,96.5间,1293.45平方米。办理私房买卖38件,买卖私房147间,2058.4平方米,成交额406656元,代财政局收取契税10227.36元。1993年,完成私产变更、转移、注销登记78户,面积18018.87平方米,以上通过产权登记,收入登记费57879.62元。完成办理私房买卖21户,房屋65.5间,面积923.91平方米,成交额123340.95元,代收契税7394.46元,收管理费5958.41元,收评估费1242.41元。1996年,张掖市房管局产权产籍建立管理所完成单位产权登记79处,登记面积25.32万平方米,发证28处,发证面积7.49万平方米;私产登记460户,面积31812平方米,发证357户,发证面积25950平方米。1997年,办理单位产权登记39处,登记面积158534.52平方米,发证70处,发证面积18954平方米;私产登记677户,登记面积45709.3平方米,发证1217户,面积89209.1平方米。1998年,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105处,登记面积39.8万平方米,发证32处,发证面积14.6万平方米。修图补籍标准化,图幅达53处,修补测面积88.6万平方米。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274起,抵押各类房屋价值达4000多万元,收取抵押管理费17.5万元,产权档案达省一级标准顺利通过验收。房屋买卖交易1222处,面积10.09万平方米,收取管理费33万元,为国家代征契税6.84万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673户,面积2.73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处,预售面积2.3万平方米。1999年,办理单位产登记52处,发证168处,发证面积26.27万平方米,办理私产登记1917户,发证2721户,发证面积达19.87万平方米,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发证430起,抵押房屋面积达18.501万平方米。2000年,产权产籍监理所与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两所合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2646处,登记面积40.58万平方米,发证3966处,发证面积52.97万平方米,办理房屋抵押手续652户,抵押面积12.49万平方米。2001年,全年登记2469处,面积57.7万平方米,发证3015本,抵押1803起,抵押面积58万平方米,房屋买卖407宗,7.08万平方米,交易金额达3000余万元,商品交易409户,面积3.87万平方米。
  拆迁安置 1990年,旧城改造拆迁工作拉开序幕,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旧城区改造拆迁模式,推进旧城改造。主要以拓建城区东、南、西、北四条主干道及欧式街、青年西街、民主东街等其他20余条次干道为重点,梳理交通网络,改善道路拥堵现象,改善城市供排水、供电、通讯等城市基础设施。先后建成富民小区、新世纪小区、马神庙街小区、馨园小区等住宅小区,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和居住条件,保障居民住房的消防、安保及质量安全。全面提升欧式街、商业步行街等街区的商业、办公、居住及餐饮娱乐功能。提高城区土地利用效率。采用合理用地、节约用地、有偿用地方针,发展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产业,实现城区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保护和开发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大佛寺、木塔、山西会馆等文物古迹,保留城市传统文化特色,发挥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经济效益。吸引和争取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旧城区改造建设,带动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和城市经济结构换档升级。扩建和新建中心广场、鼓楼广场等,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和交流的公共场所。在街道、广场、公园,以及住宅小区规划布局行道树、绿化带等生态景观,提升城市绿化、美化水平。至2016年底,完成8670户,32115.5间搬迁户拆迁任务,拆迁面积411583.71平方米。
  城市住房制度改革 1996年以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住房问题。凡1998年11月前开工,1999年12月以前竣工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向职工出售,也可由职工购买。在200年1月以后新建住房停止实物分配,按照成本价或微利向职工出售。继续鼓励单位或企业利用自有土地为单位或职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单位为职工修建的自住住房,可按经济适用住房对待,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各项优惠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 归集业务。1998年,住房资金管理为“三金一款”管理,即住房公积金、租赁保证金、房租和售房房款的管理。当年归集房改资金902.6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20.21万元,住房款379.34万元,房租2.05万元,租赁保证金1.03万元。年底有306个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占应建单位的88.47%。全市23个乡镇及教管会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分户账346个,个人三级明细账21217个。2010年以来,严格按照《张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基数、比例和缴存数额的核定等工作。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口径统一计算。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月缴存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新录用或调入职工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劳动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公积金中心提出建议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不应低于7%,不高于12%;确有困难的企业,其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2015年10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实施意见》切实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范围,凡在本市区域内有稳定收入,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贷款业务。1998年,支持小区及单位、个人购建房,发放政策性委托贷款1023.33万元,其中职工个人抵押贷款354.33万元,支持安居工程住宅小区贷款300万元,单位购建房贷款369万元。2010年以来,按照《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内部操作规程》规定程序和要求,要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贷前调查,合格后才能办理贷款业务。贷款品种主要有: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工资质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和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工资质押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1年以上15年以下(含15年);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和住房置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25年。2016年,全年实际新增人数1328人,归集住房公积金23506.73万元,归集余额71220.98万元。全年向1207名职工发放贷款27650.74万元,个贷余额64570.24万元,个贷率90.66%,办理公积金提取2688笔,金额14322.17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158万元。开展住房公积金信息互认,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突破住房公积金通存通贷瓶颈。
  提取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张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提取条件者,均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的;工作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因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子女上大学等情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1998年,为离退休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130.22万元。2015年,放宽提取条件,职工在有效实际购房行为发生起3年内,购买商品房、二手房、保障性住房和异地购房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收益与分配。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州管理部每年增值收益上存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中心再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进行管理。2010—2016年12月底,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州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397.27万元,提取廉租房建设保障资金2707.92万元。
  物业管理 2014年之前,张掖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由张掖市房产局实施,城区有物业服务企业69家(含外地入张服务企业4家),除一家二级资质外,其他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均为三级;城区物业服务总面积约65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占96%;城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65%。其中,2006年以后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100%;城区住宅小区、组团或楼院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13家。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于2006年启动,2009年张掖市政府正式颁布《张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2013年,张掖城区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460.32万元,依据相关规定支出72.25万元,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6388.07万元。2014年,城区物业管理职能由市上下划甘州区管理。至2016年年底,城区有住宅小区及单独楼栋444个(规模以上小区105个),物业服务企业112家,从业人员2068人,人均管理面积7014平方米,管理建筑面积1450.63万平方米。2014年,申请办理资质10家。2015年,申请办理资质25家。2016年,申请办理资质52家(申请办理物业资质19家、核定物业三级资质33家)。2014—2016年,受理前期物业备案72家、483栋住宅楼,全部办理完毕。
  重点住宅小区 宁和园小区。位于甘州区新老城区交界处、玉关路两侧,是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的商住一体综合性住宅小区。小区占地465亩,总规划建筑面积48.28万平方米,总投资12.11亿元,分为A、B两个小区。项目2007年征地拆迁,2008年立项开工。至2016年底,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3896套。小区常住人口1.36万人。小区周边近7万平方米的营业门店入驻商户30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2000多个,带动玉关路两侧数十万平方米商业门店发展。
  北辰·紫薇花苑住宅小区。位于北大街延伸段1公里处西侧,南至北关四社五社居民点,西靠山丹马场生活基地,北依武警森警支队办公区,占地72.58亩。小区2011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完工。建设多层框架结构楼房16栋,向社会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752套,解决2000多人住房难问题。其中,公租房7栋、426套;廉租房2栋、78套;经济适用住房6栋、248套;会所1栋。农民安置楼2栋。
  北辰丽家·逸景园。位于甘州区润泉湖公园以西、马神庙街延伸段以东,总占地
  91.6亩,一期工程2009年7月开工,2011年7月竣工。二期工程2012年动工建设,2014年竣工。三期工程2015年动工建设,2016年份竣工交付使用。
  王母宫搬迁区。为解决中心广场、马可·波罗街、北水桥街、劳动南街、长寿街、新建街、西大街延伸段、交通巷(商业步行一条街)、大佛寺巷等城市重点改造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用房紧缺问题,于2000年规划动工修建,2001年竣工交付使用。小区总占地51.4亩,建成土木结构平房90栋,提供住房571套、1588间,总建筑面积23651.10平方米。
  利民小区。东至张靖公路,西至新墩镇北关村四、五社耕地,南至北关村二社耕地、四社居民点,北至新墩镇北关村。由市利民拆迁公司征用新墩镇北关村四社、五社土地103902平方米,规划修建房屋184栋,住房987套,总建筑面积46425.14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92栋,住房512套,总建筑面积25876.44平方米,2005年9月动工修建,2007年4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92栋,住房475套,总建筑面积20548.7平方米。2008年9月动工修建,2009年5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金安苑住宅小区。2013年开发建设,分安区、居区、乐区、业区,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多层住宅楼109栋。
  金安水乡住宅小区。地处张掖滨河新区,总建筑面积14.4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建成碧水园、秋水园、秀水园3个区域,向社会提供商品住宅800套。
  金安润园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9.6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建成高层住宅15栋、多层住宅3栋,4栋公建,向社会提供商品住宅1393套。
  新乐小区。位于城区西部,西环路215号。东至西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南至万寿街,北至玉关路。属西街街道办事处辖区,住户3415户8450人,占地0.48平方千米,始建于1994年。因征用新墩镇土地,由新乐开发公司修建而得名。有127栋楼,分别分布在共裕、竹园、兰园、菊园、机械5个网格内。
  另外还有富民小区、宝迪花园小区、馨雨丽都、新世纪小区、马神庙小区、泰安小区、馨园小区、新园小区等。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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