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市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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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07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城市管理
分类号: F299.23
页数: 7
页码: 493-499
摘要: 本节记述张掖市甘州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市容市貌管理、公益设施管理。
关键词: 甘州区 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

内容

理体制改革 1991年以来,城市管理以城关镇管理为主体。1996年张掖市城市管理办公室成立。2002年更名“甘州区城市管理办公室”。2003年,张掖市和甘州区进行事权划分。2004年甘州区城市管理办公室整体上划,机构名称变更“张掖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为张掖市建设局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2005年张掖市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2006年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加挂“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同年8月,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东街、南街、西街、北街和直属大队。同时设立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大队,与执法监督科合署办公。
  市区事权划分后,城市管理实行以市为主、直接管理体制,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规划主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区内张掖经济开发区、新城区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由甘州区负责,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方面涉及城市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规划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3年,根据《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方式调整实施方案》,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市区共管,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2014年,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随事权整体下划至甘州区,城市管理实行市区共管,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
  市容市貌管理 1997—1998年,开展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建管并举、建管分离、条包块管、块块为主”工作机制。2000年,张掖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2001年以来,结合城市化战略实施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展活动。2003年,以城市净化工程、城市畅通工程等活动为契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对马路市场、乱摆乱放、乱张乱贴等问题进行治理整顿。2006年,城市管理全部上划张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工作延续以往,重点围绕市容市貌、户外广告整治等开展。2007—2008年,以“素质教育年”“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为载体,开展南环路、南大街、县府街、西大街、东大街示范创建工作。2009—2010年,配合城市街道基础设施及市政设施改造,确定县府街、南环路、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为城市管理示范街。2011—2012年,聚焦服务宜居宜游首位产业发展,组织力量集中对民主东街店外堆放五金日杂,回民街店外挂卖牛羊肉、门前堆放羊头羊杂,南二环路店外经营钢材、木材和占道加工彩钢石材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15—2016年,重点整治中心城区占道经营、流动叫卖、马路市场。
  公益设施管理 供水。供水情况:1990年底,城区有547个单位和1.34万户居民、4.57万人用上自来水,供水普及率达67.8%,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1997年,张掖市供水扩建工程开工。土建工程1998年10月试车通水。2002年,全区自来水日供应能力9万立方米,全年自来水售水量1129万立方米,生活用水833万立方米。2010年,城市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达10万立方米,城市地表水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至2016年,张掖城区有水厂三座,占地79.98亩,设计日综合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水源属深层地下水,供水管网达394.5公里,供水覆盖率达99%,承担张掖老城区、滨河新区、张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周边乡镇7.5万户、20万人口和485家企事业单位生活、生产供水。生活用水0.2290亿立方米。
  水价调整:1991年10月起,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30元,未安装水表的每月每人0.40元,机关事业单位用水每立方米0.40元,生产经营性用水每立方米为0.50元,基建用水每立方米0.60元。1994年8月后,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45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每立方米0.60元,生产经营性用水每立方米0.75元,基建用水每立方米0.90元,没有安装水表的居民,每人每月按0.60元执行。1995年7月后,居民生活用水调为0.60元/立方米,机关事业单位用水调为0.80元/立方米,生产经营性用水调为1.00元/立方米,基建用水调为1.20元/立方米。2000年7月后,居民生活用水调为0.75元/立方米(未装水表的居民每人每月1.00元),工业用水调为1.1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单位用水调为1.1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调为1.40元/立方米,建筑施工用水调为1.80元/立方米。2001年4月起,居民生活用水调为0.85元/立方米(未装水表的居民每人每月1.30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调为1.2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调为1.60元/立方米,建筑施工用水调为2.00元/立方米。2006年4月起,居民生活用水调为1.30元/吨,工业用水调整为2.00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用水调整为1.60元/吨,经营服务用水调为2.00元/吨,基建用水调整为3.00元/吨,特种用水10.00元/吨。2010年4月起,居民生活用水调为1.45元/吨,工业用水调整为2.10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用水调整为1.80元/吨,经营服务用水调整为2.20元/吨,基建用水调整为3.30元/吨,特种用水继续执行10.00元/吨。2015年9月起,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分为三级,价格级差为1∶1.5∶2,第一级用水量根据确保居民基本用水确定,水量为125吨/年,水价为1.45元/吨;第二级用水量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质量确定,水量为126—180吨/年,水价为2.20元/吨;第三级水量根据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确定,水量为180吨/年,水价为2.90元/吨。2016年9月后,张掖市物价局将工业用水、商业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用水,价格为2.1元/吨,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排水。2014年,张掖城区有配套污水管网284.7公里。2015年,张掖城区有供水管道长度约207.1公里。至2016年末,张掖城区有供水管道394公里。城区内有排水井2683座,其中污水井1165座,雨水井1518座,排水管道30.93千米,均为雨污混流。
  污水处理。污水情况:全区年废水排放总量为1258.9838万吨,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9891.266吨,氨氮235.139吨,石油类2.016吨,挥发酚0.219吨,生化需氧量3896.647吨,氰化物1.15千克,砷163.53千克,铅411.41千克,镉74.56千克,汞0.13千克。废水类型主要是工业污水,排水去向主要是山丹河和黑河。
  污水处理:2002年,日处理污水6万吨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工程采用改良型氧化沟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污水处理采用脱水工艺,脱水活污泥可作农林肥料。2013—2015年,启动建设日处理污水8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003年6月动工建设,总投资10058.36万元,日处理污水4万吨,2006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0年实现满负荷运行。二期工程2012年12月底动工建设,投资7800多万元,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4万吨,2015年9月进水联动试车,达到设计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建成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3座,设计日处理污水4万吨。
  污水处理费:2002年12月起,甘州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0.30元/立方米,建筑工业用水0.40元/立方米,经营用水0.50元/立方米。2008年10月后,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0.80元/吨,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1.00元/吨。2016年7月起,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0.95元/吨,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1.40元/吨。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张掖市城市垃圾处理厂主要分为填埋区和生产生活管理区两部分。垃圾填埋区占地23.63万平方米,总库容113.6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2.3万立方米。生产生活管理区总占地3000平方米,建设砖混结构办公、计量、机修、水泵房、配电室和仓库,以及值班、淋浴、厕所等辅助用房390平方米。
  垃圾处理情况:2007年以来,按照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程,落实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做到日清、日填埋卫生处理,加强灭蝇消毒工作,定期维护垃圾处理场内气体导排系统,杜绝二次污染。垃圾清运采用防风、防抛洒遗漏等措施,杜绝运输过程中垃圾飘散。2008年,经甘肃省建设厅检查评定达到无害化处理Ⅱ级标准。至2014年底,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至2016年底,进厂总垃圾量
  33.61万立方米。
  供电。供电网络:1998年以前,甘州城区供电变电站仅有110千伏新墩变电站和火车站变电站,主变容量11.45万千伏安,10千伏公网线路10条。2002年以来,随着330千伏张掖变电站的建成投运和110千伏火车站变电站、新墩变电站全部设备改造;110千伏上秦变电站建成投运和110千伏城南变电站开工建设,形成以110千伏变电站为依托的环形结构电源点网络,城市供电能力显著加强。至2009年底,城区供电变电站有3座,分别是110千伏新墩、上秦、火车站变电站;10千伏开闭站3座,分别是合盛、新世纪、龙王庙开闭站。10千伏公网线路42条,高压线路总长约280.82千米,低压线路总长约343.58千米;公用变压器587台、容量为8.32万千伏安;专用配电变压器389台、容量为7.78万千伏安。总计配变容量16.1万千伏安,用户62345户。至2009年,甘州城区10千伏线路遍及市区、东北郊工业区、东城区、北城区、市区中心、城区西南部、平原堡镇,主干线长度106.02千米,线路总长度285.121千米。
  用电情况:1998年,全社会居民生活年用电量4907万千瓦·时,非居民生活年用电量1859万千瓦·时。2000年,商业用电904万千瓦·时,直供直管商业性质用电客户369户。2003年开始,甘州城区电价分为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非普工业和普通工业用电、大宗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农业排灌用电七大类。2008年,直供直管非居民生活用电客户3641户,全社会居民生活用电量达19119万千瓦·时,直供直管用电居民50971户。2008年商业用电客户达4826户,商业用电量达6009万千瓦·时。2009年,直供直管用电居民55753户,非居民生活用电量达4090万千瓦·时。商业用电量8875万千瓦·时。至2014年底,张掖城区道路照明灯22752盏,安装路灯道路长度260.30公里,照明总用电量1283万千瓦·时,照明装灯总功率3520千瓦。
  收费管理:2002年前,张掖供电公司收费方式分“坐收、托收、银行储蓄下账”三种。至2015年,逐步实现“银电联网”,在原工商银行基础上,增加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批量代扣和实时代收电费业务。开通电信、移动手机短信发送停电通知和催缴电费信息业务。与电信公司签订“电费代收协议”,开展电费代收业务,实现“同城异地缴费”。逐步拓展缴费渠道,打造城区“十分钟缴费圈”和农村“村村缴费点”,方便客户选择交费方式,电费回收率100%。
  电价调整:1999年,出台居民阶梯优待电价,规范物业小区及各类转供用户用电价格,明确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2004年起,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为0.49元。2007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降为每千瓦·时加价0.07元,地表水超基数农业排灌电价降为每千瓦·时加价0.02元。2012年7月起,居民生活用电执行正阶梯电价。对“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执行省内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15元执行。2014年,甘州区电价分为五大类: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包括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包括商业用电、非工业、普通工业、非居民照明用电)、趸售用电价格。
  供热。供热情况:20世纪90年代,城镇冬季供暖方式主要有集中供热、分散燃煤锅炉供热、地源热泵新技术供热、电采暖、燃气壁挂炉分户采暖等几种方式。1996—2003年,城区建设集中供热点36处。关闭小锅炉189个,集中供热面积达210万平方米。1998年建设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由市恒达热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经营和管理,占地77.8亩、总投资14122万元。集中供热工程采用水水交换先进供热工艺,通过17座热力供应站把热能输送到千家万户。2002年全年供热面积482.5万平方米。2004年工程建成并开始部分区城联片供暖。2005年全年供热总量739万吉焦,供热面积55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供热面积362万平方米。2006年,全年集中供热总量109万吉焦,集中供热面积13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供热面积98万平方米。2015年,城区采暖建筑面积约828.2万平方米。城区实现集中供热的采暖建筑面积约624万平方米。2007年以后,城市集中供热面积逐年增加。至2016年,城市集中供热面积928.8万平方米。
  供热项目:张掖市城区集中供热一期项目2002年开工建设,2004年投入试运行,2006年完成工程整体建设,新建热源厂1座,新增热源规模232兆瓦(4×58兆瓦),即4台水容积80吨的热水锅炉;新、改建换热站22座,直埋敷设一级供热管网11.5千米,完成投资15174万元。张掖市城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完成投资12400万元。一、二期项目建成热源厂1座,锅炉6台,计520吨,建成一级管网30千米,换热站58座,形成供热能力500万平方米。2013年,城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设中继泵站一座,供热主管网四段,分别是电厂—中继泵站、中继泵站—滨河新区、老城区、东北郊开发区。2015年投入运行,供热面积预计1100万平方米。
  供热价格:1994年,甘州区供暖价格6.50元/平方米。1995年,张掖市供暖价格10.00元/平方米。1998年,张掖市供暖价格12.00元/平方米。2001年,张掖市供暖价格居民住宅取暖费为13.50元/平方米,单位办公取暖费为14.50元/平方米,经营服务取暖费为15.50元/平方米。2004年,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调整为16.20元/平方米,办公用房供暖价格调整为17.40元/平方米,经营用房供暖价格调整为18.60元/平方米。2008年,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调整为22.00元/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与经营单位的供暖价格统一合并为非居民供暖价格,调整为25.00元/平方米。2012年,居民供暖价格由22.00元/平方米调整为25.00元/平方米,非居民供暖价格由25.00元/平方米调整为29.00元/平方米。
  供气。1990年以来,张掖城区开始出现液化气供应,2011年以后,液化气、天然气混合供应。
  供气公司:至2016年,张掖城区有石油液化气加气站15家。其中,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8家(含车用液化气充装站6家),氧气充装站2家,溶解乙炔充装站1家,二氧化碳、氩气充装站1家,天然气车用气瓶充装站3家。
  用户情况:2002年,全区家庭液化气用户24667户。2003年,全区液化气家庭用户24667户。2004年,全区液化气家庭用户24877户。2005年,供气总量2323万立方米,其中家庭用量2119万立方米,全区液化气家庭用户25775户。2006年,供气总量2335万立方米,其中家庭用量2169万立方米,全区液化气家庭用户25950户。
  供气工程:张掖城区天然气工程2010年8月开工建设。至2015年,投运中压管网
  90.4公里(含小区庭院中压管道)、投运小区庭院低压管道87公里,投运阀井388座,置换通气居民小区162个,通气点火居民用户4.6万户,投运公服用户92户(其中锅炉用户18户),转供CNG加气站2户、小型工业用户1户。供气公司主要是张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全区用气人口20万人。
  液化气价格:20世纪80年代,液化气属于计划供应商品,张掖城区液化气使用零星出现,用户主要是单位职工家庭,大多是单位作为职工福利,条件好的单位固定时日,集体用车前往玉门拉气。而城区零星用户只能就地在张掖定点气站罐气。液化气价格由政府定价,主要依据不同时期液化气供求情况,实行差率控制,批发价在出产价基础上,浮动3%,零售价在批发价基础上浮动6%。价格每瓶20元到50元不等。20世纪90年代后,液化气供应有计划内供应和计划外供应,计划内供应价格低于计划外供应。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液化气价格价格一直呈上扬趋势,价格从50元到60元,后又到80元、90元、120元不等。2012年以后,液化气价格开始出现回落,其中2014年液化气每公斤8.20元,2015年液化气每公斤7.20元。
  天然气价格:2012年11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2.10元/立方米;家庭壁挂炉采暖
  1.89元/立方米;集中供暖锅炉用气1.80元/立方米;汽车加气3.50元/立方米;工业燃料用气2.40元/立方米;商业用气2.60元/立方米。2015年9月,居民生活用气及壁挂炉采暖用气分别确定分档气量及价格。其中,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用户年用气量在200立方米以下,气价2.1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户年用气量在201—230立方米之间,气价2.50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户年用气量在230立方米以上,气价3.20元/立方米。壁挂炉采暖用气:第一档,用户年用气量在1800立方米以下,气价1.89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户年用气量在1801—2100立方米之间,气价2.30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户年用气量在2100立方米以上,气价2.90元/立方米。
  园林绿化。绿化成就:1998年,全面启动“城市绿化美化年”活动,将绿化美化任务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主管部门与103个单位、部门签订绿化责任书,制作“绿化三包”标志牌400多块,四环路及其他街道绿化带全部配植花草,实现美化,五大出城口实现“一路一树一花、一街一色一景”的多层次绿化景观。2003年,全年绿地面积360.28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27.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82平方米。2008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4.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72平方米。启动实施中国黑河流域城市湿地保护工程及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2009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9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07平方米。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评审,张掖城北湿地公园被列入第六批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9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07平方米。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和城市湿地公园相继命名。2007—2013年,重点开展张掖国家润泉湖公园绿化、张掖滨河新区绿化工程、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绿化。2014年,完成居住区绿化16.87公顷。2016年,完成甘州府城绿化面积2.8万平方米。
  古树名木管理:1999年、2004年、2008年,甘州区分别对区域内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登记建档工作。经查,甘州区现存古树57株,古树群2处,主要分布在安阳、甘浚、明永、花寨、沙井等乡镇和城区。其中,白榆5株,侧柏7株,圆柏1株,国槐3株,云杉1株,刺玫24株,臭椿2株,杏树1株,桑树1株,杨树8株(其中小叶杨1株、二白杨7株),柳树4株(其中绦柳1株、旱柳3株);古树群2处分别为沙井镇东五村胡杨群和新墩镇北关二社胡家园子古梨树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全区古树名木进行重新标准编号,按国家有关要求规范管理编号,对个别古树名木进行重新鉴定,挂牌登记造册,设立电子档案,包括图片、树种、树龄、树高、胸径、冠幅等各种数据信息;对北关62.5亩胡家园子,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的要求和标准,做好浇水、除草、修剪、施肥、防虫灭病等养护工作,428棵古梨树长势良好。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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