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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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04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民政
分类号: D632
页数: 9
页码: 455-463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91年至2016年甘州区民政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勘界、地名、老龄工作的情况。
关键词: 民政 管理 甘州区

内容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恢复、整顿,建立健全民政机构系统。1980年,人事、劳动、就业从民政中分离,成立“人事局”和“劳动局”。1985年,张掖县民政局更名“张掖市民政局”。2002年,张掖市民政局更名“甘州区民政局”。2016年,辖甘州区殡仪馆、甘州区殡葬执法监察大队、甘州区城乡低保办、甘州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甘州区中心敬老院。甘州区老龄办挂靠区民政局。
  第一节 基层政权建设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1981年,从甘浚公社划分出西洞公社,从安阳公社划分出花寨公社。至此,全县行政区划为1镇、22个公社。1983年,改公社为乡、大队为村、生产队为社。至2004年,廿里堡乡撤销合并于党寨镇管辖,西洞乡撤销合并于甘浚镇管辖,和平乡撤销合并于大满镇管辖,小河乡撤销合并于沙井镇管辖。2013年,全区245个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2015年,长安乡、明永乡撤乡改镇为长安镇、明永镇。2016年底,全区有18个乡镇、245个村、2001个村民小组。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定期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2004年之前,乡镇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三年,后经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至2016年12月,村级换届9届。
  城市街道社区建设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东园镇、平原镇。东园镇于1985年成立镇政府,辖王家墩村、火车站街道办事处,1989年10月因条件不具备,镇政府停止工作,王家墩村由上秦乡代管,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由城关镇代管,保留镇的建置。平原镇未成立镇政府,保留建置。1974年,设平原堡街道办事处,由城关镇管辖。1989年设立平原堡街道办事处、火车站街道办事处。1990年,张掖市设8个街道办事处、72个居委会。1992年,增设火车站第七居委会、平原堡街第七居委会、人民北街第十居委会、人民南街第十二居委会。届时,各街道居委会增加到76个。1999年,平原堡街道办事处隶属乌江乡人民政府管理。2001年,撤销张掖市城关镇,将原设置的7个街道办事处调整合并为东街、西街、北街、南街、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合并为37个。2002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张掖市,成立甘州区(县级);原张掖地区撤销,成立张掖市(地级),甘州区隶属张掖市。2004年10月,撤销平原堡镇,设立平原堡社区居委会,并入乌江镇人民政府。撤销东园镇人民政府,辖区地域划为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同年,将37个社区合并为29个。2006年,重新对5个街道办事处、29个居委会进行调整,调整后为5个街道办事处、1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含平原堡社区)。2011年,设立宁和园社区居委会,隶属西街街道办事处管辖。2014年,设立老寺庙社区居委会,隶属碱滩镇人民政府管辖。2016年6月,设立九园社区居委会,隶属小满镇人民政府管辖。
  第二节 社会救助
  救济 2009年以前,甘州区城乡救济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每年列支10万元救济资金,加上区属单位干部职工捐款救助,每年每人救助100元—1000元不等,每年救助人群约100多人。2011年后,救济救助被临时救助所替代。
  救灾 1992—2016年,甘州区共发生较大自然灾害10多起,造成平山湖、靖安、新墩、乌江、上秦、梁家墩、碱滩等乡镇村社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损失,区上通过捐款下拨资金救灾,累计下拨救灾救济款6100多万元,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城市医疗救助 2006年,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具有本区常住非农户籍,因患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无力负担过重医疗费用的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城市医疗救助实行住院救助为主,门诊救助、资助参保、特殊救助为辅的方式。城市医疗救助的标准按照申请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费用,在扣除各种医保报销、减免、单位资助、商业保险赔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甘州区城市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进行救助。至2016年底,累计救助15410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3802万元。
  农村医疗救助 2006年,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出台《甘州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2010年,救助范围扩大至全区所有患大病的农村居民,救助金额的最高限额提高至30000元。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运行后,严把村级民主评议关、乡镇审核调查关、民政局抽查审批关、资金拨付关。2006—2016年底,累计救助农村大病困难患者12944户1297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638.9万元,缓解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难的实际问题。
  城乡临时救助制定下发《甘州区临时救助试行办法》,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至2016年,共救助5.32万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2271.3万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013年10月前城市低保分为四类:一类为“三无”对象,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按保障标准享受全额保障金。二类为严重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患艾滋病或其他重大疾病,住院费、医药费开支较大的人员;父母均为失业人员家庭中的中小学在校学生;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二类人员中符合条件的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补差额。三类为在职低收入、失业和尚未就业而具备再就业条件的人员,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和人员。三类人员按实际收入计算补差标准,但对其中的中小学在校学生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10%上浮计算补差额。四类为符合低保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待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和其他人员。1998年,甘州区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年,全区有低保户75户247人,发放低保金56万元。2005—2012年,纳入城市低保的增加到11759户,保障人数增加到28063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2953.97万元。城市低保标准人均提高到266元,人均补差242元,比1998年增长了100多倍。2013年10月起,城市低保实行全额或差额保障。2013—2016年底,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06元提高到418元,月人均补差标准由267元提高到361元。经过动态管理,到2016年底为纳入城市低保的9450户20774人,累计发放资金31022.4万元。全区共有城市低保民主评议小组26个,评议库成员482人,5个街道低保办、19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低保专用微机,统一使用全国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行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低保对象划分为四类:一类为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家庭主要成员常年患病,经济负担沉重,严重收不抵支的家庭;因意外事故或家庭变故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单亲家庭。二类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且需要政策扶持的计生“两户”和供养大学生的家庭。三类为虽有劳动力,但因家庭成员残疾或多病,导致维持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四类为其他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包括18个乡镇、245个村、1个工业园区。2007年,共有低保对象2715户6011人。至2012年底,低保对象增加到11902户21205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保障标准从2007年每人每月30元增长至平均每人每月89元。同年通过提标,农村低保一类保障标准达到140元/人/月,二类标准达到100元/人/月,三类标准达到75元/人/月,四类标准达到60元/人/月,月发放农村低保金185.8万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690万元。2013—2015年,农村保障标准由1488元/年提高到2434元/年,月人均补差标准由101.6元提高到129元。2015年底,为纳入农村低保的14036户2163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8800.5万元。2016年农村低保采取分类施保,一、二、三、四类低保对象月补助标准分别为285元、249元、90元和60元。为纳入农村低保的13456户20369人,发放资金3193.1万元。
  农村特困对象供养 1984年开始,甘州区对农村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无依无靠的老年人,实行以“保吃、保穿、保住、保烧、保葬”为主要内容的“五保”供养制度,先后建立14个乡级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33人,集中供养老人生活,供给由乡村社统筹,每人每年供粮600斤—800斤,伙食费300元—500元。敬老院副业收入补贴伙食。至1998年,甘州区有五保老人890人,乡镇敬老院有20所,覆盖率达到90%,床位230张,集体供养155人,床位利用率为67.4%。2000年,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1500元和1250元左右。至2006年,甘州区13所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179人,分散供养1366人,年供养标准人均达到1500元和1000元。2009年创建甘州区中心敬老院,入住15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近200名老人。至2016年底,全区有甘州区中心敬老院、党寨、梁家墩、大满、小满、甘浚、乌江、三闸、碱滩等9所农村敬老院,供养人数达到2627户2943人。其中,集中供养237人,分散供养2706人,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2040元提高到2016年的5904元,分散供养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1560元提高到2016年的4824元,2009—2016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5421.7万元。
  第三节 社会福利
  福利企业 1991年后,甘州区先后兴办工业用布厂、上秦面粉福利厂、党寨脱水蔬菜厂、廿里堡塑料制品厂等37家福利企业,主要从事经营面粉加工、蔬菜脱水、资源再回收利用等加工业务,安置残疾人301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部分福利企业生产工艺落后,产品销路不畅,连年出现亏损,自行停产。至2016年,全区福利企业有甘肃立本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五色有限责任公司2家,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22人。
  养老设施 1985年后,按照人口数量在14个乡建立敬老院,入住“五保”老人133人。1998年,乡镇敬老院21所,床位230张,集体供养155人。2005年,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查,将农村21所敬老院调整合并为17所,共有房屋545间,床位420张,总建筑面积达10600平方米,集中供养185人。2009年,创建甘州区中心敬老院。至2011年12月,中心敬老院入住15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近200名老人。2010年5月,甘州区东街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落成,总建筑面积为1442平方米,总投资450万元。2011年,总投资450万元,建成小满镇金城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2012—2016年,甘州区投资13亿元,在滨河新区建设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
  慈善救助 2007年甘州区慈善协会成立,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形成完整的组织机构体系,登记团体会员267名,个人会员146人。2011年,甘州区慈善协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甘州区慈善协会领导机构。慈善协会秉承“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理念,逐年开展救助活动。
  福利彩票 2001—2011年,全市福利彩票销量累计销售12.78亿元,筹集福利公益金4.47亿多元。2013年,张掖市发行福利彩票3.4亿元。2015年,福利彩票累计销售3.37亿元,筹集公益金1.05亿元。2012年以后,甘州区有福利彩票销售网点112个,其中中福在线大厅1个,城乡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网点108个,刮刮乐彩票中心站1个,开乐彩中心站2个。
  孤儿生活保障 2010年,甘州区城乡孤儿生活保障工作正式组织实施。是年,全区共有城乡孤儿185名,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360元,发放资金79.92万元。2011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2013年,城乡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和440元。2016年1月起,城乡孤儿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60元。2010—2016年,全区共保障城乡孤儿1482人次,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2016.47万元。
  第四节 优抚安置
  双拥工作 甘州区每年落实20万元工作经费,建成4个双拥示范社区,6个基层服务队。2016年有团级以上驻军部队9个,军民共建点48个,优抚对象1500多名。推行军地援建“双十工程”,即部队援建地方10项重点工程:百团示范工程,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黑河、疏勒河和石羊河流域治理工程,联建基层“两委会”工程,军民共建文明社区工程,维护和谐稳定和助民爱民工程,援助文化、科技、卫生和兴学助教工程,应急抢险工程,灾后重建工程。地方支持部队10项重点工程:调防和新组建部队营房建设工程,人武系统、武警部队搬迁和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训练基地和预备役部队建设工程,通往营区道路新建和硬化工程,扶持退伍军人创业致富工程,消防部队办公和消防设施配套工程,援建军营图书室工程,支持部队加强信息化建设工程,军地两用人才、退役士兵、军嫂就业培训工程,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工程。
  优抚 抚恤 8023部队退役人员政策。2000年6月,甘肃省民政厅下发《关于提高原8023部队在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的复函》,是年7月开始,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2005年,民政部下发《关于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残疾致病医学鉴定和评残补助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完成残情鉴定和残疾等级评定工作。2007年,甘州区对1996年以前入伍的8023部队人员进行普查登记,对农村和城镇无工作的原8023部队人员开始发放困难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后经过五年连续提标,至2001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50元。
  残疾退役军人优抚。2016年底,甘州区优抚对象保障人数达1664人,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23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1人,“两参”人员379人,“三属”对象44人,
  残疾军人209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人,伤残人民警察6人,伤残民兵1人,60岁及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721人。
  退役军人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1992年后,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及原则保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属地管理、分类负责”的安置政策。2001年以后,退役士兵全部统一安置到甘州区保安公司,保安公司统一分配到区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保安工作。2006年开始,甘州区对所有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义务兵1.2万元,服现役不满10年的复员士官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办法进行安置,并按政策规定办理自谋职业手续。2011年10月,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符合安置条件但在部队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的12年以上复员士官,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根据新修改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的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2016年后,全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每人10000元标准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标准发放。奖励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市、县(区)民政部门发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管理。1987年以后,甘州区接收军队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干部2人(已病故),退休干部21人,退休士官2人。2011年12月,23名军休人员全部移交由张掖市民政局管理。2016年底,甘州区管理的军队移交地方的无军籍职工57人,实有34人。
  军队复员干部管理。复员干部指符合转业安置条件,本人自愿要求复员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在部队领取了一次性复员费的退役军人。由本人自行就业,到地方政府不再安排工作,政府负责办理入户手续,并发放社保和生活补助、缴纳医疗保险,由街道、社区进行管理。至2016年底,全区有复员干部25人。
  第五节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殡葬改革 1974年成立张掖县殡仪馆(火葬场),选址为185部队农场。2009年出台《甘州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成立殡葬执法大队,规划建设黑河巴吉滩、张掖农场东山坡、西城驿五三零、大满南滩、龙首、党寨神沙窝、甘浚北滩、沙井马郡滩、花安等9处公益性公墓,总占地1.236万亩。2015年,总投资8800万元,占地85.43亩,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的“甘州区殡仪服务中心”开工建设,2016年7月底交付使用。
  婚姻收养登记 婚姻登记。1950—2008年,农村户口人员办理婚姻登记均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在2000年10月之前,城镇户口人员婚姻登记均在张掖市城关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2000—2008年,城市人口办理结婚登记,均在甘州区民政局办理。2008年,甘州区民政局收回乡镇婚姻登记权限,并设立甘州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全区城乡婚姻登记工作集中在甘州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1991—2016年,共办理结婚登记93864对,办理离婚登记7698对,办理婚姻补证2889对,婚姻登记工作步入正规化管理的轨道,登记率、合格率达到100%。
  收养登记。1993年张掖市开始实行收养登记制度。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至2016年12月底,甘州区依法登记办理收养登记证书273件,合格率达100%。
  社会组织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至2011年12月,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7个,其中教育类19个、体育类1个、科技类3个、卫生类1个、劳动类2个、文化类1个,有从业人员516名。至2016年底,甘州区依法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93个,其中教育类57个、体育类6个、科技类2个、卫生类2个、人社类3个、文化类6个、民政类14个、妇联1个、农业1个、政协1个,从业人员1078人。
  社会团体登记。1991年,张掖市开始实行社会团体登记工作。2011年12月底,在甘州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有322个,其中行业性288个、专业性29个、学术性3个、其他2个。至2016年12月,全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有354个,其中行业性309个、专业性40个、学术性3个、其他2个,有从业人员1459人。
  第六节 勘界 地名
  勘界甘州区东西长36公里,南北宽96公里,面积约4240平方公里,区域辽阔,与五个县(旗)接壤。东与山丹县交界;南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乐县接壤;西与临泽县相邻;北与内蒙古阿拉善右旗接壤。全区涉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5条,其中省界1条,县界4条。边界线共长375公里,其中省界甘蒙线(甘州区—阿拉善右旗)90公里,县界甘州至肃南线80公里,甘州至临泽线105公里,甘州—山丹线35公里,甘州—民乐线65公里。全区18个乡镇,13个与边界有关,接壤3个县(旗)界线的乡有1个,接壤2个县界线的乡有2个,一面接县界线的乡有10个。勘界工作从1990年开始,1999年结束。
  1991—1992年对有争议的区域开始栽埋界桩。1992年9月,张掖市与临泽县完成界桩栽埋任务,共埋设界桩12个。1992年10月,张掖市与山丹县完成界桩栽埋任务,埋设界桩8个;与民乐县完成界桩栽埋任务,埋设界桩10个。1994年5月,张掖市与肃南县完成界桩栽埋任务,埋设界桩10个。1998年7月,勘查张掖市与内蒙古阿拉善右旗行政区域界线。1999年9月,张掖市与内蒙古阿拉善右旗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签订。2005年,与有县际界线的毗邻四县开展第一次边界联合检查行政区域界线工作。2006年,与有省际界线的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开展第一次边界联合检查行政区域界线工作。2010年,与有县际界线的毗邻四县开展第二次边界联合检查行政区域界线工作。2011年,与有省际界线的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开展第二次边界联合检查行政区域界线工作。2015年,与有县际界线的毗邻四县开展第三次边界联合检查行政区域界线工作。2016年,与有省际界线的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开展第三次边界联合检查行政区域界线工作。
  地名 2004年以前,甘州区地名管理由民政、建设、公安三个部门共同承担,民政部门负责对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准化进行处理;建设部门负责道路标志牌的设置和维护;公安部门负责门牌号码的编排及标志牌的设置和维护。2004年以后,由民政部门归口统一管理。2005年,按照市、区管理权限划分,城区二环路以外部分由区民政局负责管理。2005—2008年,区民政局协助市民政局对城区所有街、巷情况进行普查,对城区街巷命名和标志牌设置,对城区街道沿街建筑物(群)、独立院落、单位门牌号码进行编排并设置标志牌。2009年,区民政局对全区所属各乡镇的通村道路建设情况进行普查,对已经建成的通村柏油路进行命名。对全区农村门牌号码设置情况进行普查,并且建立档案。同年,对上秦镇所有道路进行标准化命名并设置标志牌,编排和设置乡政府驻地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物和门店的门牌号码。对上秦镇及所属各村标志牌进行标准化设置。2010—2012年,对长安乡、梁家墩镇、党寨镇3个乡镇地名进行规划,对所有道路进行标准化命名并设置标志牌,编排和设置乡政府驻地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物和门店的门牌号码。对乡镇及所属各村标志牌进行标准化设置。2013年10月,对靖安乡、平山湖乡地名进行规划,对所有建成道路进行标准化命名并设置标志牌,对靖安乡、平山湖乡所属各村标志牌进行标准化设置。2014年11月,成立甘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各项工作。
  第七节 老龄工作
  至2016年底,甘州区60周岁以上老人7.6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4.8%,其中城镇2.31万人,农村5.34万人。65—69岁老人5.14万人,70—79岁老人2.09万人,80—89岁老人0.41万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135人(其中百岁老人2人)。
  老年服务 养老生活。1990年,入院老人125人,集体供给款物折合金额达27.02万元,人均540元。1998年,集体供养155人,生活供给标准人均1000元以上。2000年,集中供养172人,分散供养332人,人均生活费标准达1500元和1250元左右。2006年,甘州区供养五保户179人,分散供养1366人,年供养标准人均达到1500元和1000元,并将1165名五保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人均补助70元。2009年,全区五保户1562人,集中供养242人,分散供养1320人,人均生活费都有提高。2012年,甘州区为60岁以上的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甘州区90—94岁、95—99岁、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年分别发放500元、700元、12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2011年,甘州区60岁以上老人全部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2年,区上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每人每年300元的高龄生活补贴。农村70岁以上老人不承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出资义务。60—69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特殊困难的老人,适当减免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的出资义务。同年,甘州区司法局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人负责,常年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至2016年,接受涉法案件5起,受理5起。2016年,老人的供养方式逐步向“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和自养为辅”的方向发展。
  老年大学2004年9月成立,隶属甘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管理。学校实行校务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校长,甘州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校长。学校贯彻“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以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的。开设保健、音乐、声乐、舞蹈、书法等专业,学校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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