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污染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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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01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污染治理
分类号: X5
页数: 5
页码: 429-43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年至2016年甘州区水环境、大气环境、环境噪声、工业固体废弃物、农药污染、农膜污染治理、污染费征收的情况。
关键词: 污染 治理 甘州区

内容

1986年开始进行城市噪声监测,1987年推行“环境保护责任制”,1990年,对全市47个乡镇工业污染源单位进行调查,摸清乡镇企业污染现状。至1990年,实施“三废”及噪声治理项目115项,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环保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批制度,扎实推进污染治理工作。1996年,关闭、停建、取消重污染项目、企业4个,整顿噪声源38个,对23家企业废气、废水进行限期治理,安装处理设施15台,被授予全省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称号。进入21世纪,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完善,甘州区环境管理进入法制化管理正轨。2008—2010年,启动实施中国黑河流域城市湿地保护工程及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评审,张掖城北湿地公园被列入第六批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和城市湿地公园相继命名。2013—2016年,全区地面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黑河干流张掖段水质状况良好,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均达到相应水域标准。山丹河水质属劣V类,暂达不到功能区标准。
  水环境治理 1991年,邀请省、地、市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对城区饮用水源区划工作进行技术论证,在4家中型企业安装污水流量计,对全市8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按月检查一次,除张掖地区医院外,其余7套均运行正常。1992年,完成西环路、东关三角地自来水安装任务。1996年,重点检查34个企业单位,查处三闸造纸厂改建排污口排放污水等8件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完成张掖市化工总厂硫酸废水中和池等环境污染项目,全市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率均在95%以上。1998—1999年,对张掖市丝路春酒厂、张掖市化工总厂等11个企业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昆仑公司擅自改变处理设施用途,金鹿纸品厂违章建设等环境违法事件,对全市42个污染物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整治。2002—2003年,编制完成《张掖市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张掖市西大湖绿洲湿地生态保护区实施方案》《张掖市芦苇生态圈实施方案》3个生态保护项目可行性方案。2004—2005年,集中开展5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张掖光宇造纸厂等省、市挂牌督办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对张掖市有色金属公司铜冶炼厂等4家企业依法进行关停治理,对张掖市铁合金有限公司等10家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责成甘肃共享化工有限公司、甘肃屯河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对废水治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2006—2007年,实施“碧水工程”,对10户重点企业超标排污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实施废水治理项目21项,共享化工等3户企业实现废水零排放,黑河、山丹河流域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2008—2009年,联合发改、经贸等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重点清查张掖市二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单位13家,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另行选址建设。2010—2011年,对辖区内甘肃昆仑生化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淀粉类企业、张掖市华瑞麦芽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麦芽类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整治,督促完善污染处理设施;督促张掖市污水处理厂等5户重点污染源单位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率和联网传输率90%以上;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监察,依法查处甘州区检察院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开采地源热泵采暖违法行为,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排污口清查、取缔任务,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12—2016年,组织完成辖区内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部分工业污染源常规监测。张掖市污水处厂、张掖生活垃圾填埋场达标率100%,运行100%,负荷率100%;医废物处置率100%。
  大气环境治理 1998年,张掖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张掖市委托西北市政设计院完成“张掖市旧城改造集中供热工程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建成烟尘控制区7.92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66.23%。全年治理炉窑18台。
  煤炭与油品管控。加快推广优质洁净型煤,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建成投产洁净型煤生产线和洁净型煤配送中心,免费为城区部分棚户区居民发放洁净型煤。建设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工程,建成天然气加气站,压减散煤使用量。2014年1月起,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车用汽油。2015年1月起,供应国家第四阶段标准车用柴油。
  燃煤小锅炉整治。2015年以来,逐步淘汰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停批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建设项目,城区400多台燃煤锅炉拆除并网。
  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工业二氧化硫治理,投资建设甘肃昆仑生化有限责任公司2台20蒸吨锅炉循环流化床改造工程。加大工业氮氧化物治理,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硝设施、张掖市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治理工程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工业烟粉尘治理,完成甘肃电投张掖发电公司煤场建设防风抑尘网及自动喷淋装置建设,完成张掖市巨龙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矿热炉布袋除尘技术改造,完成张掖市龙首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矿热炉布袋除尘技术改造。
  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对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和高频次督查巡查。加大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新购置洒水车辆、高空喷雾抑尘车辆,集中管理和使用园林、城投、市政等单位洒水车辆,采取定人、定车、定时间和包路段办法,拓展道路洒水覆盖面。新购置机械化湿法清扫车辆,增加机械化湿扫路段里程、面积和湿扫作业频次,城区范围内道路主干道湿扫率达80%以上。加强裸露土壤及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对城区裸露土壤及堆场物料实施绿化、围挡、洒水、覆盖等措施。扩大城市绿化、水面、湿地和铺装面积,未铺装道路铺装、硬化、表面固化,使道路积尘处于低负荷状态。
  秸秆焚烧及治理。严管严控垃圾秸秆焚烧,对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开展实地核查,严肃查处禁烧区内违法焚烧秸秆行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定期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取缔露天烧烤及店外烧烤摊点,引导露天烧烤摊点入店经营和使用清洁能源,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至2013年,甘州区建成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和1个医疗废物垃圾处理场。建设处理500吨/日生活垃圾的发电项目(PPP项目),城区生活垃圾“变废为电”。2016年,甘州区新增水洗式垃圾清扫车4辆,20吨洒水喷雾车4辆,5吨可移动密闭式垃圾压缩收集车6辆,全区有可移动式密闭垃圾压缩收集车21辆,密闭式垃圾对接车4辆,吊臂式垃圾清运车5辆,其他清运车辆8辆,人力垃圾收集车300辆,保证城镇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周转和清运。
  危险废物防治治理。2011年,张掖市利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投入运行,重点处理全市各医院、医疗单位、卫生诊所医疗废物。
  环境噪声治理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城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作业场地采取围挡等降噪防治措施。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区交通干线两侧建设的噪声敏感建筑物,设定防护距离。划定禁止大型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机动车辆鸣笛。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及使用音响器材,采取降低音响设备音量,禁止高声喧哗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工业企业生产噪声防治。划定工业生产区域,将工业企业集中在张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同工业园区内,降低对城区声环境质量影响。各类生产设施设备通过车间、厂房、围墙、厂区绿化林地等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工业企业生产噪声污染。
  工业固体废弃物治理 1992年,结合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组织专人对城郊乱堆乱倒垃圾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清运生活垃圾138吨。2005年,对全区医疗单位和诊所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实行定期检查,督促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重点对辖区内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蓄电池生产、废铅酸蓄电池再生处理行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3次,查处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28.5公斤。2007年,推行清洁生产,落实张掖市环保建材厂、有年马铃薯公司废物再利用,年消耗利用固体废物1200吨,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低于市上下达排放指标40%,95%的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和100%的供暖锅炉固体废物实现综合利用。对投产在建的石化、化工类生产、存贮有毒有害化学品企业、核与辐射源单位和污染隐患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4家(次),核与辐射源单位19家(次),限期整改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2010年,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确定11家检查单位,完成环境风险源专项普查、调查、检查、表格的填写审核和网上填报等工作。2011年,组织开展危化行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电磁辐射、核与辐射源、医疗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等专项清理检查8次,检查企业20家,清理查缴废弃退役的放射源7枚。组织清查辖区内37户豆腐小作坊生产加工和排污情况,16户集中并入张掖市三维豆制品有限公司。举办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知识专题培训班,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100%;核技术应用单位、输变电与广电通信类设施监督检查率、整改达标率100%。2013—2014年,完成14户重点环境风险企业信息调查表工作,建立环境风险企业基础数据库。开展重金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调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和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调查工作,督促7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填写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档案工作。责令张掖市明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限期整。2015—2016年,加大对冶炼加工重金属行业排查力度,重点对产生、使用、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理处置涉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农药污染治理 树立“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经营和使用部分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的精神,禁止18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在甘州区经营。推进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选择制种玉米、果园、蔬菜、马铃薯等农业支柱产业,统一监测预报、统一防治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防效评估,进行专业化机防队防治示范。建立大航、绿航、谷丰源等飞防及机防专业化统防组织42个。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6万亩。在玉米试验示范区内推广悬挂杀虫灯、诱捕器、性诱剂诱杀玉米螟、棉铃虫、烟青虫、小地老虎等害虫技术;在蔬菜、马铃薯试验示范区内推广悬挂杀虫灯、三角形诱捕器、小船型诱捕器、夜蛾类通用诱捕器、新型蛾类诱捕器、黄蓝粘板、小菜蛾性诱剂、棉铃虫性诱剂、烟青虫性诱剂、小地老虎性诱剂诱杀玉米螟、棉铃虫、烟青虫、小地老虎等害虫技术;在果树试验示范区内推广悬挂杀虫灯、三角形诱捕器、水盆式诱捕器诱杀桃小食心虫、梨小食心虫等害虫技术。优化适合本地绿色防控农药品种及使用技术,推广生物制剂农药,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20%以上。
  农膜污染治理 1998年,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对三闸造纸厂、乌江加气混凝土厂、党寨脱水菜厂等重点乡镇污染源进行重点监控,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十五小”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关闭廿里堡造纸厂、新墩园艺造纸厂,着手进行农村“白色污染”控制工作,与团市委和张掖火车站共同组织开展捡拾白色废弃物活动。
  污染费征收 严格执行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排污费征缴数额等全部公示。严格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及时解缴国库。1991年,张掖市征收超标排污费开征户85户,征收排污费33.5万元。其中,乡镇企业开征户15户,征收排污费2.5万元。1992年,张掖市征收排污费开征户124户,征收排污费360568元。其中,乡镇企业开征户12户,征收排污费13325元。1996,张掖排污收费由象征性收费向足额收费过渡,开征户211户,收费额达50万元,向企业补助污染专项治理资金4万余元。1998—2001年,张掖市征收排污费252.1万元,为企业下拨污染补助费65.7万元。2003年,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施,甘州区开展排污费核算工作,核算排污费单位762家(户)。其中,工业企业24家,行政事业单位83家,第三产业污染源655家。2004—2009年,甘州区征收排污费1046.5万元。2010—2011年,甘州区申报登记排污单位542户,征收排污费353.6万元,所有申报数据录入《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2012—2013年,甘州区申报登记排污单位311户,征收排污费275.2万元,所有申报数据全部录入《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2014年,甘州区申报排污单位140户,开单征收140户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137.7310万元,解缴入库137.7310万元。2015年,甘州区申报登记排污单位115户,其中国控污染源3户,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112户,征收排污163.2223万元,解缴入库163.2223万元。2016年,甘州区申报登记排污单位78户,其中国控污染源3户,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75户,征收排污157.5612万元,解缴入库157.5612万元。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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