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烟草专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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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957
颗粒名称: 第八章 烟草专卖
分类号: F768.29
页数: 3
页码: 372-374
摘要: 本章甘州区烟草专卖机构的发展、卷烟营销、地方烟草。
关键词: 甘州区 商贸流通 石油销售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民国以前,张掖无烟草管理和经营机构。1953年,甘肃省烟酒专卖事业公司在张掖首次设立烟酒批发部,1955年改为“张掖县烟酒专卖公司”。1983年,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1985年6月,张掖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成立,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划归武威烟草专卖分局(分公司)领导。1992年6月,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张掖分局(分公司)成立。2004年6月,甘州区烟草公司建制撤销,公司所有资产划归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张掖分局(分公司)所有,人员划归张掖烟草专卖分局(分公司)甘州区营销管理部理,负责甘州区城乡卷烟销售、批发网点管理和对零售户的服务。甘州区烟草专卖局原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不变,其内设机构保留办公室和专卖管理股两个股室,业务股和财务股随之撤销。甘州区烟草专卖局与营销管理部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甘州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所有人员由区局(营销部)聘任管理,实行三级督查考核制度。即张掖烟草专卖分局(分公司)考核甘州区局(营销部)的工作业绩;甘州区局(营销部)考核职能股室及网点工作业绩;批发网点考核网点员工的工作业绩。
  第二节 卷烟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卷烟消费者由城镇逐步推向农村,卷烟消费范围逐年扩大,销售数量随之增加。1949—1955年,卷烟经营者主要是私营商号、商贩。1956年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卷烟经营由“私”变“公”,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系统成为卷烟的主要流通领域。1957—1992年的35年间,张掖经营的卷烟一直从武威二级站进货。1992年6月,张掖烟草专卖分局(分公司)成立后,辖区卷烟二级调拨由武威改归张掖,由张掖分公司按省烟草公司下达的计划,向全国烟草系统烟厂组织货源,实行对全辖区烟草系统内三级公司的调拨。至2000年底,全市签发“卷烟零售许可证”和建立“卷烟零售户档案”4829户。
  货源采购 按照“市场适销、消费认可、稳步引入、重点培育”的原则,与全国卷烟工业企业加强联系,开展货源集中采购工作。2001—2010年组织有效货源387780箱,其中省内烟285513箱,省外烟102267箱,货源组织逐步从地产烟主导向全国名优骨干品牌转变。至2010年,张掖市公司与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4个工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卷烟销售 2001—2004年,张掖辖区内卷烟销售工作任务主要由各县级公司承担,分公司负责制订年度卷烟购销计划,再向县级公司分配调拨卷烟,由各县级公司批发给每个持证卷烟零售商户。2004年6月,甘州区烟草公司三级法人资格取消,设甘州区营销部负责市场管理与客户服务工作,甘州区辖区内卷烟购销存相关业务全部由市公司承担,卷烟经营由分公司统一核算。2006年4月,市公司成立营销管理中心,设立电话订货部,对全市城乡零售户实行呼出式集中电话订货,成立仓储配送中心,以市公司为单位按订单将当天配送的卷烟统一分拣到户,实现“一库式”集中配送和仓储管理数字化配送模式。库存卷烟中省外烟周转期20天,省内烟周转期10天。全市卷烟销售以市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取消二级调拨环节,直接面对全市卷烟零售客户,向零售客户批发卷烟。2001年,甘州区营销部共计销售烟10987条,其中省内烟9725条,省外烟1262条。2005年,销售烟16322条,其中省内烟14197条,省外烟2125条。2010年,销售烟18397条,其中省内烟10745条,省外烟7652条。
  销售网络 2001年,将城乡批发网点由原来的32个撤并为22个,投资672万元,加大网点建设,购买城乡网点11个,统一装饰装修网点17个,为网点购置送货车16辆,为网点购置办公桌椅24套,建立全区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2002年,将22个城乡批发网点调整合并为19个。2003年,全市整合为15个城乡批发网点。2006年5月,正式启用V3系统,开展分时段、集体呼出式电话订货,实现“集中呼叫,统一订单”。按客户订单分拣卷烟到户、打码到条、送货上门,实行“区属直配、县局对接、一票到底”的“一库制”配送管理,日分拣客户订单1300余户,每小时分拣卷烟150件,送货线路由99条整合为84条,送货车辆由25辆精减到18辆,送货人员由45人减少到37人,实现“集中物流,统一配送”。2009年5月,开展零售客户“达标创优”零售终端形象建设工程。
  第三节 地方烟草
  甘州莫合烟,是由甘州旱烟发展演变而成的一种地方烟,最早从榆中县引入,属黄花烟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吸食旱烟者多为乡村农民,次为城市贫民。20世纪80年代以来,机制卷烟走进千家万户,逐步取代质次味差的乡土旱烟。
  旱烟种植 20世纪50年代,张掖市党寨、廿里堡两乡有农民零星种植旱烟,自产自销,产量较低,每亩产量约100公斤左右。20世纪60年代,上述两地社队为增加集体和社员经济收入,将烟叶种植列入每年生产计划,大面积种植。1960—1965年,党寨公社种植100亩左右,6年收获烟叶9万公斤;年均1.5万公斤,亩均150公斤。廿里堡公社种植80亩左右,6年收获烟叶7万公斤左右;年均1.2万公斤左右,亩均150公斤。
  莫合烟加工 甘州莫合烟的加工,经历了两个不同阶段,即粗加工和细加工。20世纪70年代以前,烟农采摘烟叶后,主要供自吸之用。将干烟叶用刀剁碎为粒,粒度大小无具体要求,由吸烟者凭经验而定,能装入烟斗、烟锅或能够点燃即可。工序简单,加工粗糙,一般称之为“旱烟”。20世纪80年代以来,张掖市党寨乡烟农陈永文专程前往榆中县学习莫合烟加工技术。此后,烟叶进入机械细加工阶段,由原来的晾干—剁碎一收储三步式,发展到分类—晾干—切片—粉碎—过筛—炒制—收储七步式。
  莫合烟销售 20世纪50年代以前,私产烟叶处于自吸自销状态。20世纪60年代开始,社队集体种植烟叶,社队生产集体与国营供销社经营单位直接发生购销关系,烟叶销售收入由生产队统一分配。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80年代初,烟草由原生产队集体种植,转变为农民私人种植。年产量与销售量约8吨—10吨,每公斤销价3.60元,后来销价升为每公斤5.00元。2000年4月后,经报请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将张掖产的“甘州莫合烟”纳入专卖管理范围。
  莫合烟吸食 张掖吸食旱烟的历史和普及范围次于水烟。旱烟的吸食有两种,一是“烟斗”,二是“长管烟锅”。烟斗亦叫大头烟锅,形状呈勺形,一头小,为吸嘴;一头大,为烟锅。烟嘴以红铜或白铝制作,烟锅大都以黄铜加工。烟管则以高级木料制作,管体为紫红色。烟锅多在城市老人中使用。区内汉族烟民喜用短管,其他少数民族烟民喜用长管。莫合烟的另一种简捷吸食方式是用白纸或书籍报刊纸裁为3×10厘米的纸条,在纸条上放适量烟丝,然后将纸卷为“烟棒”点燃吮吸。采用此种方式吸烟,一是经济实惠,二是方便快捷。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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