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粮油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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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93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粮油购销
分类号: F724.71
页数: 5
页码: 357-361
摘要: 本章记述甘州区粮食局是区政府管理全区粮食流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至2016年,全区有粮食企业14户,其中国有控股企业1户,军粮供应站1户,省级储备粮企业1户,区级储备粮企业5户,其余6户为租赁经营企业。全系统有经营场地24万平方米,仓房91栋,分布于全区各乡镇。
关键词: 甘州区 商贸流通 粮油购销

内容

甘州区粮食局是区政府管理全区粮食流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至2016年,全区有粮食企业14户,其中国有控股企业1户,军粮供应站1户,省级储备粮企业1户,区级储备粮企业5户,其余6户为租赁经营企业。全系统有经营场地24万平方米,仓房91栋,分布于全区各乡镇。
  第一节 体制改革
  20世纪90年代初期,张掖市粮油市场逐步放开,粮食收购首先落实订购合同,发放预购定金,按国家相关保护价收购专项储备粮。为解决群众卖粮难问题,城乡各购销企业根据市场行情扩大粮油议价购销,走出去销售议价粮,调进省外大米等成品粮,调剂余缺,粮油市场逐渐活跃起来。1991年,张掖市面粉厂、粮油加工厂、城关粮库、粮油供应公司、粮贸公司、汽车队、粮油食品公司在前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实行滚动重新承包。议价公司、饲料公司按原基数延长承包期1年,对经营指令性计划商品比重大的农村13个粮管所和养殖场,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1992年,成立粮油批发市场,搞活粮油市场流通,城乡企业议价经营,经营网点一度达64个,从业人员365人,计划粮油经营逐渐退出,市场经营势头强劲。1993年,粮食销价放开,在东街修建粮贸大厦,在粮油公司门前建成西部粮油批发市场。成立“张掖市粮食贸易总公司”,与张掖市粮食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在保证行使行政职能的前提下,向经济实体过渡。张掖市粮食局把局机关6个科室合并为1室2科,分流40%的机关干部职工,保留原待遇,成立粮通实业和生活服务两个分公司,对外开展经营业务和有偿服务。对前一轮承包中张掖市面粉厂因被省政府列为开放经营,配套改革试点企业,延长承包期至1995年,除饲料公司外,其他公司推行经营大承包,对担负平价粮食(包括专储粮)收购、保管和调运的企业强化管理。对从事议价粮油和多种经营的企业,全面推行“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利全留,欠额自补”的经营大承包,承包期为3年。
  1996年,粮食企业推行两条线运行机制,企业划分为政策性业务单位和商业性经营单位,改革以效益定承包基数变为以人均创利定承包基数,选拔25名干部,充实到各企业领导岗位。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市政府制定《张掖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四套班子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粮改领导小组和资金清欠、市场管理、收购检查三个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粮食财务挂账和不合理资金占用进行清查。1998年,粮油系统改制工商企业13户,达到城区企业的100%。1999年,粮食企业分流职工87人。2001—2002年,对列入改制的6户粮油加工及商流企业进行改革,改制企业盘活国有资产5010万元,置换职工身份629人,兑付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469万元,投入生产开发资金260万元。2003年,按照“动产权、变身份、转机制、增效益”和“五个整体、一步到位”的粮改精神,对粮油加工厂、饲料公司、粮油对外开发公司和批发市场4户亏损大、包袱重、职工多、资产负债高,无人愿意受让产权的停产停业企业进行改革。在经营机制上实行破产、撤并、挂靠,在用人机制上实行竞聘、内退、买断,在内部分配制度上实行工效挂钩、岗位工资、指标考核奖优罚劣,推进购销企业改革。
  2006—2007年,制定《甘州区深化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全区22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出售、资产租赁等多种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大部分退出国有资本。对承担省级储备粮经营管理和军粮供应任务的平原堡粮管所、城关粮库保留国有独资的产权制度,对基础设施较好、资产负债较轻,主要产粮地的粮食管理所进行资产重组,成立国有控股的荣兴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资产负债高,历史包袱重的粮贸公司实行产权整体出售,对资产效率低、有效资产难以剥离以及涉及文物保护和计划新上项目的东关、五里墩粮库等13户企业,采取产权租赁形式,进行改制。粮食企业向区域化、集团化经营。2012年,安阳、明永、和平、大满、小满、廿里堡粮管所整合成立张掖市甘州区鸿谷粮油储备中心。
  第二节 粮油购销
  1991—1999年,国家计划粮油购销逐渐向议价粮油购销过渡,粮食购销企业落实粮食定购任务。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切实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停收,不压级压价,按规定及时支付现款,不给农民打白条。1991—1999年,每年同全市22个乡的86000余户农民签订粮食定购合同,年发放预购定金420余万元,年收购量达6000万公斤。2000年起,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各粮食购销企业拓宽粮食收购渠道,搞活促销压库。对列入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除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敞开收购外,允许和鼓励省内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用粮企业和区内外具有《甘肃省粮食批发准入证》《甘肃省粮食收购资格证》的粮食经营户,按照国家收购政策的要求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或委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自用粮。2001—2002年,全区收购各类粮食68744吨,其中小麦49112吨(定购粮32280吨),玉米18412吨,其他小杂粮1220吨。销售各类粮食72831吨,其中小麦19618吨,玉米51089吨,其他小杂粮2124吨。2004—2011年,全区收购各类粮食80232万公斤,销售各类粮食98418万吨。2014年,全区各类粮食经营主体收购粮食108133吨,销售粮食113150吨,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购粮食18758吨,销售粮食20257吨,价格平稳,供需稳定。2016年,全区各类粮食经营主体收购粮食173907吨,销售粮食193731吨,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购粮食18557吨。
  第三节 粮食储运
  1991年,全年商品粮调拨完成4455万公斤,占年计划的135%,调出专项储备小麦693万公斤。1994年粮食定购任务完成订购总量5350万公斤,为国家和省级保管专储粮5927万公斤,调出粮食3160万公斤。1996年,粮食定购任务完成5788万公斤。为城镇居民供应限价限量口粮1409万公斤。完成粮食外调任务1225万公斤。1998年,对21户收储单位的全部储粮从数量、质量及安全方面进行全面普查,对查出的危险粮、不安全粮采取各种措施及时处理。当年调出国家专储小麦262.9万公斤,省级代储玉米1910万公斤,保护价玉米550万公斤。1997年调出玉米1700万公斤。1999年,全市粮油存储突破历史最高水平,平均库存总量超过1.8亿公斤,露天存粮多达1.2亿公斤。2016年,争取“危仓老库”维修资金301万元,与企业自筹资金共计402.07万元,为4户企业8个购销网点维修仓库44栋、维修仓容2.2万吨,地坪11900平方米,购置机械设备11台,改善储粮条件。至2016年底,区级储备粮储存规模达11000吨。
  第四节 行业管理
  管理措施 甘州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主要经历了统购统销、合同订购,国家订购与价格“双轨制”购销市场化改革三个阶段。1998年,国家实行储备与经营分开,对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张掖市建立比较完整的粮食储备体系,由粮食、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配合,组成“粮食市场管理稽查队”,查处违法收购,维护市场秩序。2004年,国家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甘州区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鼓励粮食经营主体实现多元化,对原国有粮食企业进行重新组合,参与市场竞争。是年,甘州区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2005年,甘州区落实国家制定的稻谷、小麦、大豆、玉米等最低收购价收购预案。制定《甘州区粮食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规范粮食行政管理执法行为。建立粮食收购经营者数据库和执法人员数据库。引导多主体入市收购,促进粮食生产流通和粮食市场公平、公正、有序竞争,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零星收购行为,根据年收购量50吨以下的零星粮食收购者无须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即所有粮食收购者在入市收购前须向粮食执法大队报告,由执法科室登记。凡未报告而入市收购粮食者,第一次告知注意事项,第二次则以超出50吨论处。对违反规定者作出警告、罚款等处理,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管理内容 重点对全区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最低最高库存量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准入政策。收购资格检查。制定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公开行政决策事项和办事流程,对40户企业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授予粮食收购准入资格。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1户,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1户,民营和其他粮食加工及经营企业18户;对辖区内无证非法收购粮食者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对已获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者,按规定进行核查。督促粮食收购者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农民缴上“明白粮”,不准压级压价、克斤扣两和收“人情粮”,不准拒收、限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不准打“白条”和代扣各种税费,不准将粮款挪作他用。
  粮食库存检查。重点对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标准进行核定,要求粮食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保证全社会保有一定数量的粮食库存量。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自觉执行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加强对粮食收购、销售的质量监管,特别是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对粮食经营者使用不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仓储设施、设备及运输工具责令其禁止使用。
  统计制度检查。从2005年元月1日起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依据《统计法》及《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把全区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纳入粮食流通的管理范围,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自觉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
  第五节 企业管理
  国有企业管理 依法治企。甘州区企业主要依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规范企业行为,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对粮食企业推行国有资产合同化管理。按企业现有资产占有的实际情况,对承担区级储备粮油收储和军粮供应任务的城关粮库、平原堡粮管所等3户企业推行国有资产使用制,对乌江粮管所等8户企业实行国有资产租赁制,并同上述企业分别签订“国有资产使用合同”和“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对企业责权关系、利益分配、债权债务、遗留问题、资产增值等合理约定,对国有资产的经营、使用、处置等作出明确规定。
  清产核资。对所属粮食企业进行清查核资,通过清查登记、查漏补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债权债务、资产质量和存量进行核实,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制度,对登记造册的国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面掌握粮食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盘活国有资产,加强资产开发,对全系统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使用、对外出租、闲置情况逐一登记。利用文字表述、数字统计、表格登记等多种形式,准确反映所属粮食行业资产情况和发展规划。
  跟踪监管。对所属企业的资产使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财务统计报表核查制,对企业报表进行分析汇总,监控企业资产经营、使用、变动、状态,每季度编制《粮食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表》提供上报。实行国有资产动态监管报告制,不定期到企业采集经营数据,了解资产使用情况。对城管粮库的土地出让金,每季度进行专项检查,及时跟踪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企业出租的资产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对合同的期限、租金标准等检查指导,特别是对较大资产的出租直接参与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企业资产的使用、报废、处置、折旧费提取等实施常态化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非公企业管理 企业改制后,甘州区粮食局所属非公经济总户数8户,从业人40人,注册资金300万元,年平均上缴税金20万元。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强化非公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依据行业法规创建非公企业发展平台,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愿进来、进得来、留得住、可流动。支持各非公企业每年招聘一批专业人才,提升非公企业管理队伍、技术队伍、职工队伍素质。实时为企业经营提供粮油市场信息、决策依据,引导非公企业开展区内外合作。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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