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农村人饮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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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870
颗粒名称: 第九节 农村人饮工程
分类号: S277.7
页数: 2
页码: 270-27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年至2016年甘州区饮用水工程建设及供水、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农村 人饮工程 甘州区

内容

甘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 从1979年开始建设。供水工程主要通过国家投入和群众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至2015年,甘州区农村饮水全部是自来水供水。
  饮用水工程建设及供水情况20世纪80年代开始,正式把解决农村饮水纳入各级水利部门的投资计划,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投资新建各类人畜饮水工程,改善全市农村饮水条件。2000年以后,张掖市实施“农村人饮解困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解困项目”“氟病改水项目”和“抗旱应急工程”的专项资金(国债资金)1677万元,建成58项人畜饮水工程,解决1.88万户70252人饮水困难问题。全市农村饮用水初步实现以地表水为主向地下水为主的转变,饮用地下水人口322574人,占93%;饮用地表水人口23470人,占7%。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65%。2006—2010年,投入资金3650万元建成20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9.69万农村人口、2630名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的问题。2011—2015年,投入资金2.24亿元建成32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7.89万农村人口和2.52万名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的问题。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甘州区12个镇、6个乡、245个行政村、1个经济开发区,34.604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原来的65%提高到98%。2016年,甘州区实施安阳乡五一村、花寨乡柏杨树村、余家城村、沙井镇东五村、瞭马墩村5个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工程,解决5个贫困村1751户6717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甘州区集中供水工程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村、社为供水范围,供水规模小于300立方米/天的供水工程;二是以乡镇或跨乡镇为供水范围,供水规模大于300立方米/天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这两种供水方式,管理模式有两种,一是以村社为供水范围的集中供水工程,具体由村委会负责管理,村委会固定1—2名管理人员对供水工程进行管理,负责工程的日常管护和水费收取。二是以乡镇或跨乡镇为供水范围的集中供水工程,工程建成后管理交给工程所在地的灌区(水管所)进行统一管理,灌区所在的水管处(所)对供水工程依据工程规模配备3—12名维修管理人员,负责集中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及水费收缴等工作,实行“同源、同网、同质、同价”。2000年成立“张掖市农村供水公司”,2007年更名“甘州区农村供水总站”,监督和指导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运行。至2016年,全区建成并使用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共有105项,其中大满、龙渠、龙首、花寨、靖安、安阳、乌江、明永、沙井、甘浚(祁连村、小泉村)、甘浚星光、西洞、新墩双堡、大满和平、靖安、沙井镇先锋、沙井镇小河、党寨镇、上秦镇、小满镇金城、小满镇中华、梁家墩镇(清凉寺、三工)、碱滩镇永星等23项集中式供水工程由区水务局所属灌区(水管所)统一管理,其余87项集中供水工程由受益村社管理。
  水价执行情况 全区87项由受益村社管理的农村饮水工程,物价部门未核定执行水价,收取水费的价格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依据运行管护情况具体确定。按照水量收费的,最高的水价为1.8元/吨,最低的为0.8元/吨;按照人口数量和大牲畜数量收费的,最高的水价为200元/人·年、50元/头·年,最低的为50元/人·年、10元/头·年。全区23项由灌区统一管理的农村饮水工程,物价部门对9项供水工程的水价进行核定批复,其中,龙渠、靖安供水水价分别为1.78元/立方米、1.2元/立方米;花寨供水水价为1.56元/立方米;安阳供水水价为1.46元/立方米;大满、明永、沙井、甘浚祁连—小泉、乌江5项供水工程水价分别为1.8元/立方米、1.8元/立方米、1.8元/立方米、2.4元/立方米、1.8元/立方米。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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