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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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86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水利
分类号: F426.9
页数: 13
页码: 259-271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区水利机构、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工程、水利管理、农田灌溉、防汛抗旱、农业用水价格、黑河调水、农村人饮工程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水利 农村 甘州区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93年,张掖市水利电力局由水电机构分设,成立“张掖市水利局”。2002年更名“甘州区水利局”。2003年更名“甘州区水务局”。负责全区的水利工程建设、黑河调水、农田灌溉、抗旱防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管体制改革等工作。水务局下属科学实验站、物资站、水利工程队、农村自来水供水总站、抗旱防汛服务队、大满水电处、盈科水管所、甘浚水管所、西干渠水管所、上三渠水管所、黑河总口水管所、安阳水管所、花寨水管所、乌江水管所、水资源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监督站)、黑河城防工程管理站等16个基层事业单位和1个黑河企业水电总公司;下属事业单位中3个为正科级建制,其余均为副科级建制。至2016年,全系统有正式干部职工6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3人。
  西干渠水管所 始建于1964年,曾用名“红旗水管处”,2002年更名“甘州区西干渠水利管理所”。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5.4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8.97万亩,辖沙井、明永2个镇的39个行政村和23个国营机关农、林场。灌区内已建成干渠及分干渠5条
  42.55公里、支渠28条122.22公里、斗渠144条236.87公里,建成斗渠以上各类建筑物2387座、农用机电井736眼。基本形成井河互补灌溉,渠路林田相配套,人饮供水与灌溉供水一体化管理运行模式。
  大满水电处 始建于1958年,地处甘民公路16公里甘州区大满镇城西闸村,是甘州区三大灌区之一,以引黑河水灌溉为主、井灌为辅。灌区辖甘州区小满、大满、党寨、碱滩、三闸、上秦6个乡镇的48个行政村和11个国营机关农、林场,受益总人口
  7.65万人。灌区内建成干渠1条59.7公里、支渠31条201公里、斗渠259条376公里,建成斗渠以上各类建筑物3142座、农用机电井953眼;小(一)型水库1座,总库容40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33.9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0.2万亩。
  盈科水管所 位于甘州区城郊,辖新墩、小满、长安、党寨、梁家墩、上秦6个乡镇74个行政村,受益农业人口10.6万人,控制灌溉面积19.7万亩。灌区内建成小(一)型水电站2座,装机容量2360千瓦,配套机电井603眼;累计发展高效节水面积
  9.2万亩。建成高标准衬砌干渠、分干渠3条,长40.5公里;支渠27条,长133.08公里;斗农渠1608条,长946公里,干、支、斗、农四级渠道衬砌率分别达到100%、96%、50.7%、15.8%。
  甘浚水管所 位于张掖市城西南,水管所设在甘浚镇甘浚村四社,始建于1956年。下设5个管理站,3个人饮供水厂。辖甘浚镇17个行政村、148个生产合作社和肃南县白银乡、红石窝乡的部分村社及康乐林场。申请灌水面积10.9917万亩,从黑河、梨园河、大磁窑河引水灌溉,灌区建成干渠5条、支渠18条长7公里、斗渠62条、农渠653条。
  上三渠水管所 成立于1962年,水管所承担着大满镇、小满镇、龙渠乡24个行政村及7个机关园林场10.1万亩灌溉任务。衬砌干渠2条51.8公里,支渠74条150.55公里,斗渠780条443.3公里;建成斗渠以上各类建筑物694座,提灌工程6处,防洪河堤3处31.7公里。
  安阳水利管理所 始建于1951年,主要管理安阳乡的灌溉工作。灌区辖安阳乡10个行政村、81个生产合作社。灌区设计灌溉面积6.309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5.2317万亩,保灌面积2.9998万亩,引酥油口河水经水库调蓄进行灌溉。
  花寨水管所成立于1994年,灌区内建成小型水库1座,库容350万立方米。水库控制灌溉面积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0144万亩。
  乌江水管所 成立于1956年,灌区辖乌江、三闸、靖安、新墩、平山湖5个乡镇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区域,涉及30个行政村、268个合作社,用水户12900户,受益人口50080人。灌区控制有效灌溉面积8.9万亩,申请用水总面积7.88万亩,属井、河、泉混灌区,引、提、蓄多种灌溉格局并存。
  黑河总口水利管理所 成立于1959年,下设2个测水管理站点。水管所承担着全区17个独立引水口(龙洞干渠、西洞倒虹吸支渠、马子干渠、盈科干渠、大满干渠、大满新支渠、平顺支渠、沿河干渠、巴吉干渠、迎新1号支渠、迎新2号支渠、迎丰支渠、甘浚支渠、西沙河支渠、头号支渠、新浚干渠、临泽县沙河干渠)的水量调度、水量监测及东总干渠渠道的维修养护工作、莺落峡以下至石庙二级电站以上11公里黑河河道管理、河道采沙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洪等公益性任务,是甘州区引黑河水灌区农田灌溉用水安全保障机构。
  黑河城防工程管理站 位于省道213线黑河大桥东岸,成立于1990年,负责黑河分洪工程至国道312线的黑河河道及防洪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和维修。2010年,黑河城防工程依据受保护城镇的重要性和受保护文物级别,确定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防,相应洪峰流量1950立方米/秒,防洪堤工程为2级堤防。至2016年,扩建延长东岸堤防至国道213线,长13.78公里。
  第二节 节水型社会建设
  2002年,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培训;实行农民用水者协会等为主要内容的参与机制建设;先期开展盈科灌区试点工作。2003年,编制实施甘州区及各灌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05年,开展城市生活和工业企业节水工作。2006年,制定甘州区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生态用水定额,并报请区政府审核批转执行。农业用水定额重点分黑河灌区和沿山灌区对9种主要农作物用水定额进行核定;工业方面对化工、食品、建材、造纸、冶金、医药等7大行业55种产品用水定额核定;城市生活用水分17种给水设备类型,核定生活用水定额;生态用水分沿山浅山区、人工绿洲区、绿洲边缘区对4种林木用水进行规定。2007年,编制水资源配置方案,核定全区农业用水总量,分解用水指标,将总量层层分配到灌区、乡镇、村社和每个农民用水者协会。注册登记农民用水者协会233个,确立农协会的合法地位。开展城市节水创建活动,编制全区节水创建实施方案,成立节水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全区《节水企业、节水小区、节水校园考核办法》和《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生态用水定额》标准。2008年,对全区2006—2008年节水型社会建设分析评估,提交《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评估分析报告》《2006—2008年节水技术推广技术总结》。全区三年累计推广常规节水技术210万亩,灌溉试验成果推广15万亩,开展灌溉试验6项,建设水票制、工程管护、公共参与、三到户等5种类型的节水示范点20多处。
  2009年,对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综合性指标、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水生态与环境、节水管理6项指标及参考指标、基础数据、补充指标共9类指标79项内容评价分析,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标价指标报告。对全区地下水开采井分布于状况、区域地下水资源总量及开发利用等进行全面普查。2010年,建立区级节水示范点7处、市级节水示范点5处。完成绿洲示范区水利工程现状调查,建成示范区大田滴灌3500亩。2011年,完成示范区东翼4800亩水利工程配套任务。2012年7月10日,全省高效节水农业现场会议在张掖召开。2013年,开展精准化灌溉试验项目研究,建成党寨三十里店630亩精准化灌溉试验研究项目和自动控制中心1处;开辟甘州区河水滴灌先河,建成河水滴灌示范点2处,为全区地表水向高效节水方向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14年,在甘浚灌区建成河水加压式滴灌面积1200亩。2015年,甘州区被列为省级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县区。2016年,制定《甘州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实施方案》和《甘州区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等5项配套制度办法,按一次核定、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全区农业水价进行调整。完成全区四大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权登记工作,核实工程规模,确定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人,颁发产权所有证和产权使用证,签订工程管护协议,将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集体、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立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安装机电井计量设施2454套,建成水资源远程监控信息管理中心2座,实现地下水取用水信息的远程传输和动态监控,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第三节 水利工程
  灌区建设 1991—2000年,先后开工建设大满干渠上段扩建工程、西洞倒虹吸工程、盈科灌区样板渠建设工程、花儿分干渠衬砌工程、盈科灌区水利骨干工程和计算机量水测水管理系统等多项设施工程。2001年,国务院第94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复《黑河流域近期治理规划》,甘州区全面实施治理工程。2001—2010年,完成投资6.2666亿元,改建干、支、斗渠789.33公里,完成田间配套45.14万亩;发展高新节水面积17.8万亩,其中管灌11.05万亩、滴灌5.75万亩、喷灌1万亩;新打机井160眼,旧井改造348眼。2012年,完成投资1515.33万元。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上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499.8万元,改建支渠27条36.79公里,改建渠系建筑物399座。2016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1亿元,其中大满灌区完成改建干渠4条,总长34.32公里,建筑物213座;支渠16条,总长51.95公里,建筑物376座,管理房面积600平方米;西浚灌区完成改建干渠2条,总长11.46公里,建筑物21座;支渠12条,总长33.87公里,建筑物242座;管理站2处,总面积500平方米。
  民生水利建设 1991年以来,甘州区民生水利工作成效最大、群众受益最多。农村饮用水实现由解决水量问题的人饮解困项目到解决水质问题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跨越,农田灌溉方式由土渠、高标准衬砌渠道发展到大规模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全区新建石庙、石庙二级、石庙三级和酥油口4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1665千瓦,完成总投资8894.21万元。
  人饮工程 2001—2004年,实施农村人饮解困项目4批26项,完成投资1903.33万元,解决10.3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2011—2015年,完成投资13374万元,解决15.779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16年,实施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安装完成入户给水设施1751套,修建阀门井98座、消火栓井27座、减压井47座、入户集中阀门井36座,铺设安装各类管道234.955千米,完成投资735.17万元。
  节水灌溉工程 2000—2001年,实施全国300个节水增产重点县建设项目、省列高效农业节水灌溉试验示范项目,完成节水面积20.806万亩,其中喷灌0.282万亩、微灌0.634万元、管灌2.42万亩、渠道防渗17.47万亩,完成投资14491万元。实施河西走廊高效节水示范区建设,2013年完成高效节水面积5.0534万亩,完成投资7027万元;2014年完成高效节水面积6.1178万亩,完成投资9015万元;2015年完成高效节水面积5.5855万亩,完成投资4957万元;2016年完成高效节水面积3.803万亩,完成投资4957万元。
  高新节水工程 2002年,成立甘州区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2003年,成立9个水管处(所)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此项工作。2004年,明确各灌区、各乡镇、各村社的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核定水权面积96.2887万亩,核发水权证76679本。年内出台《2004年甘州区水资源配置方案》等3个定额和《甘州区工业节水规划》等10个规划办法,在各行业单位开展节水示范点建设工作。2006—2008年,制定本区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生态用水定额;全区三年累计推广常规节水技术210万亩,灌溉试验成果推广15万亩。2013年,建成党寨精准化灌溉试验研究项目和自动控制中心1处。2016年,对全区农业水价进行调整,安装机电井计量设施1021套,建成水资源远程监控信息管理中心。
  第四节 水利管理
  工程建设与管理 甘州区建成大野口、二坝2座水库,其中,大野口为重点小(一)型,二坝为小型水库,库容分别为276.9万立方米、106.61万立方米。建成拦蓄建筑物草滩庄水利枢纽1处,灌区级干渠39条404.4公里,支渠326条946.5公里,斗农渠14918条6600.1公里。1991年,干支渠衬砌156.5条550.3公里,占总长度的
  52.8%;斗渠衬砌182条267.5公里,占总长度的15.7%。至2000年,实施渠道维修改造工程,干支渠衬砌153条695公里,占总长度的61.4%;斗农渠衬砌575条846公里,占总长度的61.4%,高效节水面积4.43万亩。2010年,实施渠道维修改造和灌区建设,干支渠衬砌197条918.5公里,占总长度的72.2%;斗农渠衬砌2372条1784.4公里,占总长度的29.6%,高效节水面积17.55万亩。2016年,干支渠衬砌316条1128.2公里,占总长度的83.52%;斗农渠衬砌2602条2034.7公里,占总长度的
  30.83%,高效节水面积29.75万亩。
  1990—1995年,水利工程管理仍然依靠群众筹资投劳,使用“河夫工”的形式管理养护。1995—2000年,干支渠以上的骨干工程、枢纽工程计入水价成本,提倡按成本收费,计提折旧,其维修养护费用列入水费支付。但斗渠及斗渠以下水利工程以承包管理的形式,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承包给受益乡镇管理。2000年,张掖市列为全国第一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注册成立民间管水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233个,负责末级渠系水利管理、斗渠及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管理和水费征收等工作,以户为单位确定水权面积和拥有的水权总量指标,发放水权证,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2015年以来,对全区国有机井、小型水利工程、高型节水工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和管理使用责任,核发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规范水利工程管理。
  灌溉用水与水费管理 地表水灌溉。甘州区地表水均按申报的水权面积按作物生育期需水量进行优化配水。黑河灌区无调蓄工程,将来水量按配水计划确定的分水比例逐级分配至相应的渠系,实施农作物灌溉。配水计划分区级配水计划、灌区级配水计划和支斗渠配水计划。灌区级配水计划和渠系配水计划由灌区委员会和渠系委员会通过后实施。黑河灌区制定实施每年7个轮次的配水计划,分别为春灌、夏灌一轮、夏灌二轮、夏灌三轮、秋灌一轮、秋灌二轮、冬灌。灌溉时间自每年3月至12月上旬。依据《甘州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甘州区农业用水定额指标》,核定全区黑河灌区综合净灌溉定额460立方米/亩,沿山安阳、花寨灌区综合净灌溉定额290立方米/亩,乌江井泉灌区参照黑河灌区执行。
  地下水灌溉。1991—2000年,是地下水开采的兴盛时期。1991年全市灌溉井918眼,地下水开采量2498万立方米。2000年灌溉井1418眼,地下水开采量14280万立方米。2010年灌溉井2195眼,地下水开采量12655万立方米。2016年灌溉井3326眼,地下水开采量15848万立方米。1991—2000年,机井每年以50眼速度递增,致使地下水超采严重。1994年,实施水资源许可制度,机井审批权限收回区水务局,年新打机井由市水务局审批,严格控制打井数量。在2016年以前,地下水只征收0.01元/立方米的水资源费;从2016年开始,地下水水费按照0.09元/立方米征收,以价格杠杆遏制地下水超采。2016年起,征收末级渠系水费0.02元/立方米。
  水费收缴与使用。灌区每年初根据上年度用水量和当年用水计划,编制下达当年预算方案,预收当年水费,年底按实际供水量下达决算方案进行水量平衡,预决算方案需经区水务局审核批准后执行。对水费计收要做到水量(面积)、水价和水费“三公开”。全区农业用水按照核定的定额标准实行计划用水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即:地表水在定额内用水,执行批准标准水价;超定额50%以内(含50%),超额部分按水价标准的1.5倍收取;超定额50%以上,超额部分按水价标准的2倍收取。地下水用水超定额10%—30%,超额部分按水价标准的1倍征收;超定额30%—50%,超额部分按水价标准的2倍征收;超定额50%以上,超额部分按水价标准的3倍征收。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搭车”收费。用水户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水管单位足额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2‰—5‰的滞纳金。经催促仍然不缴且逾期3个月的,水管单位有权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对于不及时、足额缴纳水费的,不予安排涉农、涉水项目。
  水费使用由水管单位根据核定水价的内容和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合理安排使用,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水费收支执行区政府收支两条线财务规定,使用财政统一发票,收缴的水费设立专户,实行统收统支。水费征收及使用接受物价、水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五节 农田灌溉
  1991—1998年,全区灌溉面积稳定在90万亩左右,其中河灌面积86万亩左右、井灌面积4万亩左右。至1998年,共有机井1080眼。全区除乌江灌区不具备按方收费的条件外,其他灌区农业用水价格0.01—0.067元/立方米,这一时期,春小麦、带田面积所占比例较大,头二轮水灌溉在4月上旬至6月上旬。在此期间,枯水年黑河来流量17.6立方米/小时—50立方米/小时之间,平水年黑河来水流量29立方米/小时—88立方米/小时之间,来水与用水矛盾突出,“卡脖子”旱每年不同程度地呈现。至1998年,当时渠道衬砌率干渠51.17%、支渠54.7%、斗渠32.65%,田间工程配套10%以下,农田灌溉均为地面灌溉,年灌溉统合净定额386立方米/亩。单方水产粮1.39千克/立方米,经济作物单方水产值1.85元/立方米,粮食总产36958万公斤,经济作物总产值26584万元。
  1999—2010年,经省水利厅批准,甘州区成立大满、盈科、西浚三个大型灌区,重新核定全区灌溉面积为108.85万亩(个别年份灌溉面积有变化),全区平均农业水价0.67元/立方米。从2000年开始,为完成黑河调水任务,全区农作物种植结构逐年发生变化,制种玉米面积加大,小麦、带田等夏禾作物面积萎缩,夏禾头轮水需水量随着面积的减少而大幅度下降,玉米头轮水在5月中下旬开始,全区用水高峰期集中在5月下旬至6月,受季节影响,6月份黑河来水量相对4—5月偏丰50%,同时黑节工程、日协、高效节水项目的建设,有效提高水的利用率。至2010年,全区渠道衬砌率干渠
  55.04%、支渠64.5%、斗渠及以下水利工程14.5%,建成高效节水面积4.43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50.7%。全区年引用地表水66000万立方米,提取地下水12655万立方米,农业灌溉井2195眼。年灌溉统合净定额478立方米/亩。单方水产粮1.27千克/立方米,经济作物单方水产值1.65元/立方米,粮食总产36996万公斤,经济作物总产值23407万元。
  2011—2016年,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结果显示:全区总灌溉面积158.12万亩,耕地有效灌溉面积133.88万亩,实际灌溉面积131.53万亩,耕地实际灌溉面积121.81万亩,实际有效灌溉面积仍为108.86万亩,园林草地实际灌溉面积9.72万亩。2011年,全区平均农业用水价格0.1元/立方米。2016年,黑河及安阳灌区执行0.142元/立方米,花寨灌区执行0.182元/立方米。地下水水价也开始征收,执行标准0.09元/立方米,末级渠系水费0.02元/立方米。2016年度,全区制种玉米面积达到70.13万亩,占总灌溉面积108.85万亩的64%;全区渠道衬砌率干渠76.81%、支渠86.37%、斗渠以下水利工程30.83%,建成高效节水面积29.75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58.6%。全区年引用地表水53465万立方米,提取地下水15848万立方米,农业灌溉井2718眼。年灌溉统合净定额412立方米/亩。单方水产粮2.03千克/立方米,经济作物单方水产值4.94元/立方米,粮食总产13316万公斤,经济作物总产值18.47亿元。
  第六节 防汛抗旱
  防汛工作 汛情。境内有26条季节性山洪沟道合并划归为17个山洪灾害小流域,总流域面积1392.8公里,其中南部11个、北部6个。洪水灾害主要发生在每年6—9月洪汛期。每逢大降雨,河水猛涨,威胁河岸附近的城镇村庄、农田、工矿区及其他建筑设施,情势严重的有黑河张掖段。
  防汛地段及责任单位。每年汛期之前,组织人力对全区防汛工程检查,防汛隐患立即维修加固。重点防汛工程实行三包一保责任制,即包维修、包养护、包抢险、保证汛期安全。具体的联防单位和任务是;龙渠一级、二级、三级电站和盈科电站抢险救灾工作由张掖黑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南滩防洪河、大苦水段至东沙窝河道、唐家拱桥至花儿渠段清淤、疏浚及沿线抢险救灾工作由大满镇负责;酥油口河河道清淤、疏浚及酥油口水库抢险救灾工作由安阳乡负责;大野口河、马莲沟、红沟石河、孤山河、小野口河河道清淤、疏浚,大野口水库抢险救灾工作由花寨乡负责;总口、龙渠电站、黑城子、胶泥湾、鸡心孔、南滩防洪河板大口至唐家拱桥河道清淤、疏浚及抢险救灾工作由龙渠乡负责;张家寨、石庙子、盈科电站一带防汛抢险工作由小满镇负责;上头闸及林场、石岗墩、长安二闸、红星、润田公司、前进牧业、玺峰养殖场、石岗墩滩等范围一带抢险救灾工作,盈科直属一支、盈二支、盈三支渠下级渠系末端渠道的疏通整治,黑河管辖地段防汛、抢险及石庙防洪坝抢险救灾工作由长安镇负责;大磁窑、小磁窑、盘道、敖河河道清淤、疏浚及抢险救灾工作由甘浚镇负责;新沟河普庄村段、烟墩口河道清淤、疏浚,甲子墩、古城、草湖、野?地村抢险救灾,二坝水库及沿线抢险救灾工作由碱滩镇负责;窑洞门、夹河及黑河西岸分洪河道、沟道疏浚及沿线抢险救灾工作由明永镇负责;红泉河、小河老河河道的清淤、疏浚及沿线抢险救灾工作由沙井镇负责;芦沟河(干渠渡槽至九龙江段)、新沟河道玺峰养殖场末端、陈寨四社段至227线公路清淤、疏浚及大满干渠沿线抢险救灾工作由党寨镇负责;黑河沿岸管辖河道清淤、疏浚及北武当、小口子、仁宗口一带抢险救灾工作由靖安乡负责;黑河管辖地段河道清淤、疏浚及沿岸支家崖、曹家崖、永丰、小湾、管寨、元丰、谢家湾段抢险救灾工作由乌江镇负责;平易河下段、黑河沿岸管辖段河道、东山寺河道(平山湖育肥基地以西)、接驾泉、青龙山河道清淤、疏浚及抢险救灾,庚名、红沙窝、新建村及企业、养殖场抢险救灾工作由三闸镇负责;黑河管辖地段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石庙防洪堤、黑河城防工程的抢险救灾工作由新墩镇负责;上秦镇农村面上的防汛、抢险及小沙河管理地段河道清淤、疏浚及沿途抢险救灾工作,盈二分干渠下级各渠系末端渠道的疏通整治由上秦镇负责;梁家墩镇农村面上的防汛、抢险,盈四支及四支一、二、三分支和盈五支渠梁家墩段下级渠系末端渠道的疏通整治由梁家墩负责;中沙河、井井河、平易河上段和平山湖育肥基地、东山寺防洪堤河道清淤、疏浚及沿途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由平山湖乡负责;张掖农场北山防洪堤维护及抢险救灾工作由张掖农场负责;城市防洪由黑河城防管理站负责。
  防汛措施。针对易受洪水袭扰河段,在山洪集中汇流的地方兴建河堤、拦洪堤、桥涵等建筑物,防御洪水危害,减少洪水造成的损失。1990年之前,张掖市有少挡水的土堤、堆石堤坝、木笼等防洪工程,但范围小,抗御能力差,收效甚微。2006年以来,甘州区采取分期分段,先易后难,对黑河及南北两山局部地区,通过多方争取和筹措资金对防洪工程体系进行改造与建设,基本形成以黑河城防及其他重点防洪地段为主体的防洪工程框架体系。
  防汛工程建设:1991年以来,甘州区基本建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体系。全面实施黑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城市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黑河非城区段和农村主要河流的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监测预警体系和能力加强,减少洪水灾害威胁。2006年以来,甘州区加大对水利设施建设的力度,因害设防,防患于未然,采取分期分段,通过多方争取和筹措资金,对黑河及南北两山局部地区防洪工程体系改造和建设。至2016年底,基本形成以黑河城防及其他重点防洪地段为主体的防洪工程框架体系。全区建成防洪堤防30余处224.45公里,其中城市防洪堤防49.88公里,农村防洪堤防174.57公里;兴建大野口、二坝等小型水库2座,设计库容达750万立方米。2004年,完成二坝、大野口两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病险水库除险率达100%;相继对大瓷窑河、大野口河、酥油口河等危险河道(段)进行治理,使部分河道和小型水库拦蓄能力、山洪防御能力增强,各项防洪工程在甘州区防汛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
  水雨情监测体系建设: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快2011年度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甘州区被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确定为2011年拟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县之一。项目启动后,先后完成全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建设任务,在山洪灾害威胁的甘浚、龙渠、大满、安阳、花寨、靖安、三闸、平山湖、碱滩等9个乡(镇)和国营张掖农场区域内建成自动雨量站36个,自动水位雨量一体站3个,图像站4个,视频站3个,增加卫星通道2处,简易雨量站65个,采用GPRS通信方式传输自动监测站水雨情数据和网络,通过视频时时监控洪水水量变化,图像定时抓拍洪水变化数据,组成水雨情监测站网,为防御山洪灾害提供保障。并配置具有群发功能的传真机和电脑,便于乡镇的预警信息员及时接受上级防汛的预警传真,向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村、社发布预警广播信息,掌握山洪预警平台水雨情变化,建立覆盖甘州区山洪灾害威胁的10乡镇预警体系。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管理体系:在受山洪威胁的65个行政村,每村建设1个无线预警广播站,乡镇预警信息员通过预警广播向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村、社发布预警广播信息,充分发挥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的减灾效益。配置65台手摇报警器、65面铜锣等村级预警设施,便于村、社的铜锣员、口哨员在山洪威胁来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确保人员安全转移和防范。
  抗旱工作 甘州区抗旱主要措施是打井灌溉、兴修塘坝、人工增雨、推广节水农业等,有效缓解旱情。
  打井抗旱。1991年,全区灌溉井918眼,地下水开采量2498万立方米。2010年,灌溉井2195眼,地下水开采量12655万立方米。2016年,灌溉井3326眼,地下水开采量15848万立方米。
  人工增雨。1991—2015年,共有3次人工增雨作业,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在大野口水库站进行人工增雨。2014年4月15日,由甘州区水务局、防汛办组织进行人工增雨,发射降雨弹8发,局部降雨,降雨5.0毫米。2014年5月9日至10日,由市气象局组织进行人工增雨,分别在9日晚11时发射降雨弹8发和10日早6时发射降雨弹4发,局部降雨,降雨7.3毫米。2015年5月20日,由市气象局组织进行人工增雨,在11时至12时30分发射降雨弹8发,局部降雨,降雨5.1毫米。
  推广节水技术。推行高效节水灌溉和抗旱新技术、新产品,累计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55万亩,其中管灌20.8万亩、喷灌1万亩、滴管5.75万亩。
  第七节 农业用水价格
  从1991年开始,农业水费征收实行按方收费政策。1991—1995年,执行每亩地收取1元的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每立方米20厘;林草地、林果育苗地每亩次水费2元;平山湖乡畜饮水按照每只羊每年收水费0.6元(大牲畜按8只羊折算)的标准收取;水浇地按亩次收费,每亩次3元。1996年,纯井灌区每亩每年征收8元的水利发展基金;平山湖乡蓄饮水收费标准,每只羊每年收水费1.2元(大牲畜按8只羊折算);水浇地按亩次收费,每亩次6元;水产养殖水费每亩每年收水费34元;将计量水费提高,川区斗口每立方米水费37.8厘,安阳灌区斗口每立方米水费55厘,花寨灌区斗口每立方米水费70厘,乌江灌区每亩每年收水费22.7元。1998年,经张掖地区行署批转,水电处、物价处《关于全区农业用水成本价格核定及足额征收的报告》,核定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组成。基本水价标准是河水灌区每亩每年2元,纯井灌区每亩每年4元,同时征收水利发展基金每亩每年10元;计量水价全区平均为67厘没有按照成本收费。其中,安阳灌区78厘,花寨灌区150厘,大满灌区62厘,盈科灌区67厘,西干灌区86厘,甘浚灌区83厘,上三灌区53厘,乌江灌区40厘。
  2011年,水价按照《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物价局水务局关于甘州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意见及加强水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农业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构成,河灌区基本水价每亩每年2元,井灌区基本水价每亩每年4元。各灌区计量水价分别为:大满、盈科、西干、甘浚、上三、安阳灌区,计量水价为每立方米0.10元;花寨灌区计量水价为每立方米0.15元,乌江灌区计量水价为每立方米0.092元,平山湖乡水浇地每亩次收费10元;牲畜饮水为每只羊每年收取水费2元(大牲畜按8只羊折算);水产养殖用水,计量水价为每立方米0.1元。水利工程用于水力发电的用水价格,按照水电站所在电网销售电价的1.6%—2.4%协商确定,收入计入非农业水费收入。
  2016年起,全区实行统一定价。甘州区水利工程供水推行两部制水价,即农业用水分别按基本水价加计量水价,计收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其中基本水费按灌溉面积计收,计量水费按计量的用水量计收。
  农业地表水骨干工程水价:全区实行统一定价,分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两部分,其中基本水费河灌区基本水费每亩每年2元,计量水费以斗口计量,按照一次性核准成本、分步落实到位的原则执行。2016年起,黑河及安阳灌区执行0.142元/立方米,花寨灌区执行0.182元/立方米。平山湖乡水浇地可参照以上标准征收,牲畜饮水按每只羊每年收取水费2元(大牲畜按8只羊折算),由平山湖乡政府负责收取水费,入乡政府财政水费专户。
  农业灌溉地下水水价:井灌区基本水费每亩每年2元。计量水费以井口计量,按0.09元/立方米标准执行。安装计量设施的以井口实际提水量征收,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暂按灌溉定额600立方米/亩的标准计收。末级渠系水价:按0.02元/立方米的标准执行。末级渠系水费地表水按斗口水量征收,地下水按井口提水量征收。
  甘州区1991—2016年水费预征实收统计表
  表6-5-1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预征水费(万元) 454.76 453.76 453.76 464.83 1306.01 2231.90 2235.29 3553.37 3430.15 3124.92 2644.58 2619.68 2661.39
  实征水费(万元) 453.58 456.38 455.49 453.00 1313.00 2301.69 2112.04 2879.13 2889.60 2693.26 2649.20 2595.35 2525.56
  年份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预征水费(万元) 2660.84 2594.14 2620.95 2784.07 2923.12 3033.04 3271.99 3395.91 4891.55 4851.12 5213.66 5121.26 5266.36
  实征水费(万元) 2598.11 2771.36 2884.87 2987.14 3282.23 3321.68 3395.91 4891.55 4851.12 5213.66 5121.26 5266.36 8163.48
  第八节 黑河调水
  2001年2月,国务院第94次总理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流域生态问题,决定实施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实现当莺落峡来水15.8亿立方米时,正义峡下泄水量9.5亿立方米的分水目标,遏制下游生态逐步恶化的趋势。自实施黑河分水,张掖市建立以行政决策、业务指挥、水情会商、监督检查互为联动的黑河水调度管理体系,采取“全线闭口、集中下泄”和“限制引水、均衡下泄”的措施。2004年连续三年实现国务院批准的分水方案,取得输水到尾闾东、西居延海及东居延海自2004年8月连续不干涸的重大突破,并成功实现从应急调度到常规调度再到生态调度的不断深化。至2016年,已成功实施水量调度17年。据统计,2000—2005年,集中调水时间平均为59天;2006—2010年,集中调水时间平均为88天;2011—2016年,集中调水时间平均为108天。2002—2016年,连续15年37次调入曾干涸10年之久的东居延海,累计进水量7.52亿立方米。
  根据水利部批准的水量调度方案,2000—2002年,三年的调度任务分别是(15.8,8)(15.8,8.3)(15.8,9)亿立方米,2003年,转入正常指标调度,即在莺落峡10%保证率来水19.0亿立方米时,正义峡下泄水量13.2亿立方米;在莺落峡25%保证率来水17.1亿立方米时,正义峡下泄水量10.9亿立方米;在莺落峡75%保证率来水
  14.2亿立方米时,正义峡下泄水量7.6亿立方米;在莺落峡90%保证率来水12.9亿立方米时,正义峡下泄水量6.3亿立方米。甘州区按照以上调度指令,采取工程、行政等多种举措,实施黑河调水。据统计,2000—2016年,黑河莺落峡总来水量313.21亿立方米,其间组织调水71次1533天,平均每年4次90天;累计向黑河下游调水185.37亿立方米,占黑河来水总量的59.1%。
  甘州区2000—2016年黑河灌区引水及调水统计表
  表6-5-2
  年份 灌溉历时(天) 实引水天数(天) 实引水量(亿立方米) 全年调水天数(天) 莺落峡来水量(亿立方米) 正义峡下泄水量(亿立方米)
  2000 248 230 6.03 29 14.62 6.5
  2001 256 226 5.74 27 13.13 6.76
  2002 267 195 6.17 75 16.11 9.23
  2003 249 190 6.25 86 19.03 11.56
  2004 267 173 6.13 94 14.99 8.55
  2005 269 180 5.22 89 18.08 10.5
  2006 263 183 4.94 80 17.89 11.45
  2007 257 151 5.34 106 20.65 11.96
  2008 261 160 5.12 101 18.87 11.82
  续表6-5-2
  年份 灌溉历时(天) 实引水天数(天) 实引水量(亿立方米) 全年调水天数(天) 莺落峡来水量(亿立方米) 正义峡下泄水量(亿立方米)
  2009 267 159 5.13 97 21.3 11.98
  2010 267 166 4.11 95 17.45 9.57
  2011 260 172 4.99 108 18.06 11.27
  2012 263 178 5.01 105 19.35 11.13
  2013 260 198 5.25 100 19.5 11.9
  2014 265 179 5;05 122 21.44 12.85
  2015 263 179 5.3 106 20.66 12.78
  2016 263 177 4.77 113 22.08 15.56
  合计 4445 3096 90.55 1533 313.21 185.37
  年平约 261.5 182.1 5.3 90.2 18.4 10.9
  第九节 农村人饮工程
  甘州区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 从1979年开始建设。供水工程主要通过国家投入和群众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至2015年,甘州区农村饮水全部是自来水供水。
  饮用水工程建设及供水情况20世纪80年代开始,正式把解决农村饮水纳入各级水利部门的投资计划,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投资新建各类人畜饮水工程,改善全市农村饮水条件。2000年以后,张掖市实施“农村人饮解困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解困项目”“氟病改水项目”和“抗旱应急工程”的专项资金(国债资金)1677万元,建成58项人畜饮水工程,解决1.88万户70252人饮水困难问题。全市农村饮用水初步实现以地表水为主向地下水为主的转变,饮用地下水人口322574人,占93%;饮用地表水人口23470人,占7%。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65%。2006—2010年,投入资金3650万元建成20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9.69万农村人口、2630名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的问题。2011—2015年,投入资金2.24亿元建成32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7.89万农村人口和2.52万名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的问题。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甘州区12个镇、6个乡、245个行政村、1个经济开发区,34.604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原来的65%提高到98%。2016年,甘州区实施安阳乡五一村、花寨乡柏杨树村、余家城村、沙井镇东五村、瞭马墩村5个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工程,解决5个贫困村1751户6717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甘州区集中供水工程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村、社为供水范围,供水规模小于300立方米/天的供水工程;二是以乡镇或跨乡镇为供水范围,供水规模大于300立方米/天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这两种供水方式,管理模式有两种,一是以村社为供水范围的集中供水工程,具体由村委会负责管理,村委会固定1—2名管理人员对供水工程进行管理,负责工程的日常管护和水费收取。二是以乡镇或跨乡镇为供水范围的集中供水工程,工程建成后管理交给工程所在地的灌区(水管所)进行统一管理,灌区所在的水管处(所)对供水工程依据工程规模配备3—12名维修管理人员,负责集中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及水费收缴等工作,实行“同源、同网、同质、同价”。2000年成立“张掖市农村供水公司”,2007年更名“甘州区农村供水总站”,监督和指导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运行。至2016年,全区建成并使用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共有105项,其中大满、龙渠、龙首、花寨、靖安、安阳、乌江、明永、沙井、甘浚(祁连村、小泉村)、甘浚星光、西洞、新墩双堡、大满和平、靖安、沙井镇先锋、沙井镇小河、党寨镇、上秦镇、小满镇金城、小满镇中华、梁家墩镇(清凉寺、三工)、碱滩镇永星等23项集中式供水工程由区水务局所属灌区(水管所)统一管理,其余87项集中供水工程由受益村社管理。
  水价执行情况 全区87项由受益村社管理的农村饮水工程,物价部门未核定执行水价,收取水费的价格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依据运行管护情况具体确定。按照水量收费的,最高的水价为1.8元/吨,最低的为0.8元/吨;按照人口数量和大牲畜数量收费的,最高的水价为200元/人·年、50元/头·年,最低的为50元/人·年、10元/头·年。全区23项由灌区统一管理的农村饮水工程,物价部门对9项供水工程的水价进行核定批复,其中,龙渠、靖安供水水价分别为1.78元/立方米、1.2元/立方米;花寨供水水价为1.56元/立方米;安阳供水水价为1.46元/立方米;大满、明永、沙井、甘浚祁连—小泉、乌江5项供水工程水价分别为1.8元/立方米、1.8元/立方米、1.8元/立方米、2.4元/立方米、1.8元/立方米。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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