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林业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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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85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林业改革
分类号: F326.24
页数: 1
页码: 25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年至2016年甘州区林业分类经营、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甘州区 林业 改革

内容

林业分类经营 1995年,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林业部联合下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将林业分类经营列为林业改革首项内容。2003年下半年,甘州区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启动。2004年,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省财政厅出台《甘肃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全区林业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工作全面铺开。将经济林、薪炭林作为商品林经营管理,放宽经营政策,集约经营,增加木材等林产品的有效供给,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加快林业经济的发展;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作为公益林经营管理,实行重点保护,禁止商品性采伐,享受国家及地方公益林的补助政策。张掖市审核下达甘州区重点公益林面积,2004年一期工程面积13.46万亩,2006年二期工程面积73.46万亩,2007年后根据林地面积增减变化进行局部调整。2004年起,对生态公益林由国家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国家和省级财政每亩补偿4.5元,强化措施、固定专人进行重点保护;对商品林由林场按照产业发展要求进行自主经营,对外、对内承包和租赁经营。
  林权制度改革 甘州区从2009年开始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重新构建一个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从2009—2011年进行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围绕“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的目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勘界确权、调处纠纷、签订合同、林权登记、颁发权证,对全区林权制度进行改革。至2011年12月,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宣传培训、制定方案、勘界确权、检查验收等各项改革任务。全区有集体林地14.1万亩,纳入林改面积14.1万亩,其中公益林2万亩、商品林0.49万亩、宜林地11.61万亩。林改涉及15个乡镇、77个村、424个合作社、12741户,填写林权证书4083本,林改前已将林地向外承包,继续维护合同的3061亩;林改前已将林地分林到户,确权认可的255亩;采取按人分地、分户承包的10.9万亩,占确权面积的77.6%;对户均不到1亩的2.83万亩集体林地,采取承包到户、联户发证、统一经营、按人分红的方式进行分配。
  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2012年开始,以“完善政策、加强扶持、搞好服务、规范管理,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目的,以“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实现林业发展、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制定《甘州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方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有序展开。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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