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设施建设与重点林业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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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85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设施建设与重点林业工程
分类号: F326.2
页数: 4
页码: 248-25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年至2016年甘州区林业重点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及省级财政投资的情况。
关键词: 甘州区 设施建设 林业工程

内容

2009年,分别在九龙江林场、红沙窝林场修建钢制防火瞭望塔各1座,塔高12米。至2010年底,国有林区护林站总数21处,其中东大山林区6处、九龙江林区6处、西城驿林区3处、红沙窝林区2处、石岗墩植被管护站1处、局管公益林管护站3处。至2008年,东大山、九龙江、西城驿、红沙窝、石岗墩、兔儿坝和新墩苗圃全部架设程控电话,实现互联网办公、信息传输自动化。
  甘州区2001—201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及省级财政投资统计表
  表 6-3-3
  年度 总投资 其中,万元
   (万元) 管护费 封山育林 其他
  2001 63.43 34.00 29. 43 63.43
  2002 63.52 39.34 24. 18 63.52
  2003 47.08 24.40 22.68 47.08
  2004 47.87 27.71 20. 16 47. 87
  2005 37. 10 28.60 8.50 37. 10
  2006 25.00 25.00 — 25.00
  2007 32. 70 28.60 4. 10 32. 70
  2008 20.00 20.00 — 20.00
  2009 28.00 28.00 — 28.00
  2010 30.00 30.00 — 30.00
  合计 394. 70 285. 65 109.05 394. 70
  林业重点工程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二期工程(1986—1995年):张掖市造林23.6880万亩,其中防护林8.4975万亩,占35.5%;经济林8.3025万亩,占34.5%;未成林造林地7.158万亩,占30%。完成沙生植被封护19.0005万亩,育苗27076亩。
  “三北”防护林建设三期工程(1996—2000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0.3226万亩,占规划任务14.0000万亩的145%。其中防护林7.9808万亩、经济林9.6175万亩、用材林2.7243万亩;造林总面积中,国营造林2.7082万亩、个体和非公有制单位造林17.6144万亩。列入国家投资计划3.1797万亩(其中防护林1.6971万亩,经济林1.4826万亩);完成封山(沙滩)育林育草15万亩,零星植树224.9万株,全区森林 覆盖率由1995年的10.6%提高到2000年的11.2%。五年累计育苗1.3408万亩,占规划任务6900亩的194.3%,年均育苗2682亩。建设良种基地采穗圃3个,面积1245亩;母树林1个,面积1215亩;采种基地2个,面积2685亩。
  “三北”防护林建设四期工程(2001—2010年):全区完成人工造林16.66396万亩,占规划任务42.111万亩的39.6%。完成封滩育林31200亩,占规划任务7.89万亩的39.1%;育苗37374.3亩。全区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11.2%提高到2010年的18.23%。
  防沙治沙工程。1991年工程正式启动,至2000年不再单列工程,共实施10年。甘肃省纳入防沙治沙工程区的21个县(区、市)、228个乡(镇)中张掖市整体纳入。先后治理南滩、石岗墩滩、兔儿坝滩、双墩子滩及西城驿、红沙窝、九龙江、神沙窝、兴隆沙窝等荒滩荒沙地造林3653公顷,控制流沙,恢复被沙埋压的农田20多万亩,对防御绿洲外围风沙危害发挥重要作用。至2000年底,完成以治沙为主要目的的造林面积11.85万亩,林木蓄积量由1991年的110万立方米增到2000年的152万立方米,全市60%的流动沙丘基本得到控制。40万亩受害农田得以保护,已沙化的近10万亩土地变成良田,土壤盐碱化面积由10.7万亩减少到近期的3.1万亩。
  退耕还林工程。2002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97000亩,其中退耕地还林5.3万亩、荒滩造林1万亩、封滩育林3.4万亩。
  天然林保护工程。东大山自然保护区作为甘州区唯一天然林区,自2001年开始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至2010年完成总经营面积14.34万亩、有林面积9.6万亩天然林的管护任务,封山育林2.06万亩,拉设刺丝围栏37.6公里,设置各类宣传碑牌700余块。
  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国营林区公益林:2004—2005年,张掖市下达甘州区重点公益林面积13.46万亩,其中国有12.59万亩。2006—2008年,张掖市下达甘州区重点公益林面积73.46万亩,其中国有72.05万亩。2009—2010年,张掖市下达甘州区重点公益林面积73.53万亩,其中国有72.12万亩。两次工程均由九龙江林场、红沙窝林场、西城驿林场、兔儿坝植被站、石岗墩植被站、新墩苗圃、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所、张掖市林果研究所、张掖工业园区园林站以及南滩、平山湖滩和东大山管理站等单位实施。
  乡村集体和国营机关单位公益林:2004—2005年,张掖市下达甘州区重点公益林面积13.46万亩,其中集体公益林0.87万亩,由龙渠乡、小满镇、乌江镇、新墩镇、甘浚镇、三闸镇和靖安乡组织实施。2006—2008年,张掖市下达甘州区重点公益林面积73.46万亩,其中集体林1.3万亩、其他所有制和个人林0.18万亩,由碱滩镇、梁家墩镇、党寨镇、龙渠乡、小满镇、大满镇、乌江镇、新墩镇、甘浚镇、沙井镇、花寨乡和三闸镇组织实施。2009—2010年,张掖市下达甘州区重点公益林面积73.53万亩,其中国有72.12万亩,由碱滩镇、梁家墩镇、党寨镇、龙渠乡、小满镇、大满镇、乌江镇、新墩镇、甘浚镇、沙井镇、花寨乡和三闸镇组织实施。
  湿地保护工程。2006—2012年,甘州区共管护湿地面积5139.14公顷,埋设湿地界桩6420个、界碑400块,其中架设围栏30公里,封护面积544公顷,完成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个固定湿地样地的设置及调查记录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和《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精神,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凡是全区天然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湿地用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恢复湿地的自然特征和生态特征。按照行政区划范围,依法做好湿地登记、确权、发证等基础工作,对全区公滩湿地按照部门事权管理范围,将保护责任落实到部门、乡镇、单位。强化自然湿地开发利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以破坏湿地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利益的行为,对涉及向湿地区域排污或改变湿地自然状态以及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的,审批时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审批。加强对湿地保护的监管,组织林业、环保、土地、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占用、开垦、填埋以及污染湿地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制止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对造成湿地生态严重破坏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法律责任。
  重点风沙区利用日元贷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04—2009年,甘州区西城驿林场、红沙窝林场、石岗墩植被站、有年科技农场、湿地保护与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九龙江林场、兔儿坝植被站等7个单位实施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10163.4公顷,占计划任务的108.1%,其中完成生态公益林2059.96公顷,占计划的121.3%;完成经济林455.9公顷,占计划的99.5%;完成封沙育林7647.52公顷,占计划任务的100%。
  平原绿化达标工程。1988年,张掖市被甘肃省列入平原绿化县;1989年,平原区绿化覆盖率达16.2%,实现平原绿化达标,国家林业部授予“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称号,成为甘肃省第一批达标县(市)。
  一期工程(1988—2000年):1988年,张掖市启动平原绿化工程,以农田林网建设为主体,四旁植树为基础,河渠绿化为骨干,绿色通道建设为重点,按照“渠、路、林、田配套,带、片、网、点结合,乔、灌、草、花搭配,多种产业立体复合经营”的建设思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1988—2000年,全市完成成片人工造林17.9629万亩、四旁零星植树4000万株、庭院植树100万株,绿化四级渠道4458千米,占渠道总长5371千米的83%;绿化四级道路4409千米,占四级道路总长4598千米的95.8%;农田林网折算面积4.36万亩,覆盖耕地总面积的92%;绿化乡、村223个,初步实现农田林网化、渠路林带化、经济林基地化、村庄林场化、林农经营立体化、城镇机关园林化目标。
  二期工程(2001—2010年);完成工程造林17.569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9.3891万亩、封滩育林8.1804万亩,折合投资1185.5万元。完成退耕还林工程9.7万亩,其中退耕还林5.3万亩、封滩育林3.4万亩、荒滩造林1万亩,折合投资4048.2万元。平原区绿化向绿洲外围延伸。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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