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机构编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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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761
颗粒名称: 第十节 机构编制
分类号: D630.1
页数: 4
页码: 132-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张掖市甘州区委员会的机构编制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张掖市 机构编制 工作

内容

2010年以前,甘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甘州区人社局合署办公;2010年6月,与人社局分设列区委工作部门。2013年3月,区编委督查室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9月公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147项,取消部分审批内容行政审批事项3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2项,调整备案管理事项12项,调整管理服务事项25项,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6项。2016年1月,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9项,调整合并审批事项3项,承接行政许可6项,承接其他管理事项6项。2016年9月,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4项,取消内部管理事项3项,将直接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社会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项目不再实施审批或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或其他权力。
  编制权责清单。2015年3月推行建立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出行政权力4263项(其中,行政许可154项,行政处罚2243项,行政强制161项,行政征收89项,行政给付194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确认130项,行政奖励28项,行政监督37项,其他行政权力1223项)。同年10月,除乡镇和街道外,46个部门单位以清单形式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州子站公开权力事项3690项、责任事项24223项、追责情形33958项。
  梳理公共服务事项。2016年10月,开始全面梳理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对42个区政府工作部门、1属事业单位,163个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区属国有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梳理。依据64部法律、142部法规和78个规范性文件,共梳理出317项公共服务事项,于2017年4月底向社会公布公开。
  推行“双告知+负面清单”工作制度。2016年6月出台《“双告知+负面清单”工作制度(试行)》,坚持全责法定、依法行政,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厘清和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审批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政府机构改革 2003年机构改革。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开始新一轮机构改革,区委设工作部门6个: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区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派出机构2个: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企业委员会;部门管理机构1个:老干部工作局归组织部管理;直属事业单位1个:档案局(馆);区政府设工作部门23个: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监察局(不计政府机构个数)、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乡镇企业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管理机构3个:农业办公室归政府办公室管理、体改办归政府办公室管理、物价局归发展和计划局管理;直属事业机构6个:粮食局、畜牧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旅游局、农业机械化局、体育局。区直党政机构由改革前的31个减少到29个,减少了6.45%。
  2010年机构改革。从2010年3月开始至5月底完成,区政府共设24个工作部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公安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员会、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境保护局、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其中,区监察局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列入政府机构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区政府办公室挂区信访局、区法制局、区民族宗教局牌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区物价局牌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区中小企业局牌子;区农牧局挂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牌子;区文化委员会挂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牌子;区商务局挂区粮食局牌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省市管理体制相对应,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
  2014年政府机构改革。从2014年9月开始至11月完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甘州分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其中,区监察局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列入政府机构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区政府办挂区信访局、法制局、民族宗教局、金融办牌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区物价局牌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区商务局、中小企业局、粮食局牌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牌子,区农业局挂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区畜牧兽医局牌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乡镇机构改革 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根据省委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于2003年1月至3月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乡镇党政机构设“四办一部一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经济联合委员会牌子)、社会发展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乡镇人民武装部、财税所。乡镇事业机构将原有的“七站八所”合理整合,统筹设置为“四站两所”,即计划生育站、文化站、农业服务站、农村经管统计站、土地管理所、法律服务所。
  2010年乡镇机构改革。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完成。一类乡镇(沙井镇)设置党政机构5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二类乡镇(大满镇、党寨镇、碱滩镇、乌江镇、三闸镇、甘浚镇、小满镇、梁家墩镇、上秦镇、新墩镇、长安乡、明永乡、安阳乡)设置党政机构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三类乡镇(龙渠、花寨、靖安、平山湖)设置党政机构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平山湖蒙古族乡设置为社会发展和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乡镇不再设置经联委,其职能职责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18个乡镇均设置4个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中心牌子)、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在乡镇的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水管所、卫生院、中小学等单位,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按照省、市关于乡镇编制限额的规定,一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26名、二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22名、三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19名,每个乡镇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一类乡镇、二类乡镇、三类乡镇分别控制在46、42、38名以内。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从1999年7月成立张掖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中心,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管理,并负责3年一次的评估。2011年,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全区推广,实现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至2016年12月,全区共有事业单位243个。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从2014年开始,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依据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划分标准,2015年对事业单位进行第一批分类,划入公益一类195个、公益二类10个。
  机构编制管理 2007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出台,2012年核定全区行政编制1489名,工勤编制147名,事业编制9575名(其中全额拨款7652名、差额拨款736名、自收自支1187名)。坚持用编先审批原则,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超编进人或违反编制使用审核程序进人;不得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违反规定挤占、挪用编制;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确因工作需要增编的,由编制部门研究在全区编制总量范围内部调剂解决,以实现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加大动态调控、余缺调剂力度,对长期无人、长期空编、自收自支等事业单位实行收编,收回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统一调配。撤销职能消失的事业单位并收回编制,冻结结构不合理事业单位的编制,核减职责任务弱化单位的富余编制。坚持“撤一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对于编制略有空余的机关事业单位,适当预留的10%编制用于补充急需人才。2012年,开始使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将全区82个行政部门及103个下设机构、506个事业单位以及在职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实现机构信息、编制信息、职数信息、实有人员信息的“四清数据”。

知识出处

甘州区志(1991-2016)

《甘州区志(1991-2016)》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91-2016年甘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地理·自然、建置·区划、政党·社会团体、政权·政协、军事·政法、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财税·金融、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科教·文化·旅游、艺文、社会生活、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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