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嫖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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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51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嫖娼
分类号: D669.8
页数: 1
页码: 207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时期至80年代张掖地区嫖娼的社会陋习。
关键词: 张掖地区 社会陋习 嫖娼

内容

〔民国〕时期,张掖娼妓较多。张掖县城西南隅某巷,便是张掖的“红灯区”,有乐户20多家,妓女竟达160多人,嫖、客菌集,乌烟瘴气。西门外汽车站旁旅馆也是嫖娼之所。暗娼应召,唤之即到。北门内树林里,每到夜晚,“野鸡”便三三两两出没其中,那里成了嫖客野合之处。
  范长江所著《中国的西北角》一书中描写了在张掖见到的将女孩卖给妓院的见闻。女孩子之出卖,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某处有一个妓馆的老鸨告诉记者:“王大的女孩子,我给他六元,他还不卖,张家只给他五元啦。”记者问她:“王大的孩子今年多大了?”“12岁”,她毫无表情地回答。
  张掖的嫖娼陋习,与官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张掖县税务局在县政府支持下,公开向妓院征收“花税”。妓院向国家税务机关交了税,堂而皇之,有恃无恐,明目张胆地操持起肮脏行当。
  共和国成立后,张掖军事管制委员会当即查封全部妓院,将妓女集中教养,让其择夫从良,劳动就业,从根本上禁绝娼妓,消灭了嫖、娼现象。到80年代,卖淫嫖、娼之风又死而复生,人民政府虽严厉打击,但仍禁而难止。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社会民族、人口、宗教、社会保障、人民生活、婚姻家庭、道德风尚、社会风俗、社会陋习、方言、东部裕固语、人物传、人物录、古籍选录、历史文献、红西路军史料、当代文选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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