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少数民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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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505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少数民族风俗
分类号: K892.29
页数: 8
页码: 2060-2067
摘要: 本节记述了张掖地区少数民族风俗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裕固族风俗、藏族风俗、蒙古族风俗等。
关键词: 张掖地区 少数民族 风俗

内容

一、裕固族风俗
  (一)婚嫁〔民国〕时期,裕固族由于历史发展和经济状况的原因,存在明媒正娶婚、勒系腰婚、帐房杆戴头婚、招赘女婿婚、童养媳婚、小女婿婚、兄弟共妻婚等多种婚嫁形式。明媒正娶婚实际也是包办买卖婚姻,男方要负担很重的彩礼和庞大的婚礼开支,只有牧主富户才能承受这巨大的费用,所以正娶婚在〔民国〕时期直到1958年以前,为数不多。据50年代初期进行的裕固族社会调查,在亚拉格部落中,有232名成年男子,属于正娶婚的只有47人,占成年男子总数的20%;大头目部落共38户,举行正娶婚的只有7户,占总户数的18.4%。这说明大部分裕固族的婚嫁不是正娶婚。1958年,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开展反封建运动,反对一妻多夫制,实行一夫一妻制,实现婚姻制度上的改革和进步。男女双方自由恋爱,组成家庭。
  【明媒正娶婚】男子长到15~17岁时,男方家长若看上谁家姑娘,便请媒人带上礼品和哈达到女方家求婚。女方家长如同意,便收下礼物。男方再请媒人及男方户族中能言善辩者五六人前去女方家磋商彩礼。女方一开始要120样彩礼,但那只是一种民族风俗形式,并非一定要120样彩礼。经男方一再要求减少,女方一次又一次将所要彩礼减到不能再减、男方也能承受时,便确定下来。男女双方请来本部落附近寺院喇嘛,选定吉日,算出各项程序的时辰,举行结婚仪式。
  裕固族姑娘出嫁叫“戴头”,头天下午太阳落山之前,举行仪式,给姑娘戴上有银、海贝等饰物的“头面”。“戴头”后的第二天早饭后,女方便举行送亲仪式。送亲的队伍边走边唱。此时,男方家已早早派人驮上手抓肉、馍馍和酒在送亲路上等候,请送亲的人吃肉喝酒,叫做“打尖”。然后一同向男方家走去。再经过踏房、让客、新娘过火堆,新郎戴帽穿袍、献羊背、道谢、交新娘、入新房,结婚仪式告一段落。第二天的先后程序是送亲、拜天地、入洞房、生新火、回门、串亲、出牧、站娘家。婚礼各个环节都唱美妙动听的歌曲,如梳妆歌、戴头面歌、哭嫁歌、惜别歌、送亲歌、迎亲歌等。
  【勒系腰婚】“系腰”()是东部裕固族的汉语意译,原意为“腰带”,“系腰”张掖方言即腰带。姑娘长到15~17岁时(一定是奇数),姑娘的家长便为姑娘举行“勒系腰”婚礼。其程序是,在自家帐房旁另扎一顶小白布帐房,选择好吉日,请来亲戚、头人、喇嘛,待客人就座喝茶之后,由两位已婚妇女给姑娘梳头,戴上刺绣缀制好的“头面”,头面上缀珊瑚、玛瑙、银牌、海错、铜环等饰物。头面戴好之后,勒系腰仪式开始。将戴头面姑娘的绸、缎或纱质腰带解下,系在其未婚姑表兄弟的腰间,同时将姑表兄弟的腰带解下,系在姑娘的腰间。姑表兄弟不论年龄大小。如无未婚的姑表兄弟,已婚的也可。如无姑表兄弟,可由姨表兄弟或其他男子承担。举行勒系腰仪式的当天晚上,勒系腰的姑娘便住进新扎的小白帐房,便可以与自己中意的男子同居。其男子不固定,今天是这位,明日可能是那位,是一种一妻多夫制的婚姻制度,主要流行于东部裕固族各部落,以康乐尤为普遍。
  【帐房杆戴头婚】姑娘长到15~17岁(奇数)时,家长为姑娘缝制衣服一套,绣缀头面一副,选择吉日,宴请宾客,将头面挂在佛龛前的帐房杆子上,请两位已婚妇女为姑娘梳头,编好发辫,戴好头面,将姑娘的腰带挂在为她扎的一顶小帐房的杆子上,标志姑娘已立帐房杆子。从此,姑娘中意的男子可与其同居,只要这位立了帐房杆子的姑娘愿意。帐房杆戴头婚,也是一种一妻多夫制的婚姻制度,主要流行于西部裕固族。
  【兄弟共妻婚】哥哥先娶妻子,过一段时间,弟弟也与哥哥的妻子建立夫妻关系,形成兄弟共妻。兄弟共妻的家庭,兄弟二人共同支撑着这个家庭。在夫妻生活方面,兄弟俩互相推让和回避。兄弟共妻所生之子,称先建立夫妻关系的男方为“阿甲”,称后建立夫妻关系的男方为“代阿甲”(意为小父亲)。这也是一种一妻多夫制的婚姻制度,流行于裕固族各部落。
  (二)丧葬 裕固族的丧葬有火葬、天葬、土葬。亚拉格、五格两部落以火葬为主;八格、杨哥、大头目、罗儿格4个部落以天葬为主;贺郎格家(“家”是裕固语的汉语借词,与裕固语〈鄂托克〉同义,用“家”字不用“部落”,用“部落”再不能带“家”字,不能说“贺郎格家部落”)的前滩地区以土葬为主。
  【火葬】人死后直系亲属首先用棉花或毛巾蘸酒或柏枝熬的水擦洗全身,然后给死者换上干净衣服,口含银、玉,用酥油封住嘴、鼻、耳。在尸体僵硬之前,用白布或黄布把死者膝关节和肘关节收拢捆住,尸体成弯曲状,双手贴耳,这叫“收尸”。然后将尸体装入白布袋,袋口用五色丝线扎紧,并向外翻下来,喇嘛在袋口写几行经文。其家在另房或另扎帐房作为灵堂,将尸体置于其中,周围要保持安静,有一两位生前友好守灵。根据经济条件,请喇嘛数人或十多人念经。出殡时一般选在五更天,用人背或马驮将尸体送到本家族固定的火葬场。地下挖一米多深的“十”字形地炉,置柏木或红柳柴于其上,将尸体放于木柴上,点火焚烧。烧过之后,将骨灰装入布袋中,八格家也有将骨灰装瓷瓶的,然后将骨灰葬于祖坟地,死者的子女拣来白色卵石,把坟头镶起来。
  【天葬】实行天葬的念经、停灵等仪式与火葬相同。死者全身不穿衣服,四肢弯曲捆好装入布袋。出殡时不许哭喊,于五更天将尸体运至天葬场,将装尸体的带子取掉,解开捆尸布袋,将尸体仰置于大石头上,在尸体周围放上酥油糌粑、羊肉及牛羊肠、肚等物。如果死者是女性,要把头发剪掉,以免风吹头发惊鹰鹫。放置停当,喇嘛念经后,送葬人即可回家。三日后死者亲属再来探视,如被鹰鹫吃光,认为死者已经“升天”,如有剩余,便再请喇嘛念经。1958年,裕固族东部地区的天葬改为火葬。
  【土葬】前滩和黄泥堡一带,将尸体入棺木入土埋葬;五格家将尸体装入布袋,挖好墓坑、偏窑,将尸体入窑,而后填土、堆坟。(三)服饰裕固族的服饰,制作精美,花样繁多,式样别致,是裕固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女子的服饰,更是奇巧艳丽,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妇女服饰】讲不同语言的东、西两部裕固族,在服饰上也有所不同。西部的女帽是尖顶,帽檐后边卷起,系用白色绵羊羔毛擀成,帽檐镶有一道黑边,内镶黑色齿形花边和各色滚边,帽顶腰部的前面,缝有一块刺绣精致的图案。东部的女帽是大圆顶帽,形似礼帽,系用芨芨或羊毛线编织而成,用红布缝制帽里儿,用白布缝制帽面儿,帽檐镶有黑边、花边。东、西部的女帽,帽顶都缀有红缨。裕固族的女帽是已婚妇女的标志,女子结婚或举行戴头面仪式时,才戴上帽子。已婚妇女穿高领大襟长袍,分夹、棉、皮3种,用绸、缎、布、褐、皮各种衣料制成。衣领高及耳根,外面缝绣各色图案,袍子下摆两边开衩,各部衣边均有云字花边,名贵衣袍还用水獭皮镶外边。腰系桃红或绿色腰带。腰带右下方挂手帕2至4块,还挂有腰刀、荷包、针插等。妇女长袍外面罩一件高领大襟坎肩,用红色、紫色、缃色绸缎缝制。无论春夏和秋冬,女子下身只穿一条单裤,脚穿布靴或皮靴。布靴帮上绣各种图案。
  【姑娘服饰】姑娘前额戴一条宽约3寸的红色布带,上缀各色珊瑚珠镶缀的图案,下边缀小珠穿的珠穗,齐眉垂在前额,带子系在脑后,还有两条绣制精美的飘带垂在背后。这一服饰,裕固语叫,汉语音译沙日达什戈。姑娘在3岁剃头时,只留后脑勺一片头发,待头发长长时,和穿有珊瑚珠的黑丝线辫成辫子,辫稍线穗掖到背后的腰带里。两鬓的头发一岁辫一个小辫,一直到出嫁或戴头面。身穿高领大襟袍子,胸前背后佩有红布做成的长方形布牌,上缀饰物,下有珠穗。
  【男子服饰】头戴金边或黑边毡帽,帽檐后边卷起,后高前低,呈扇面形。身穿大领大襟长袍,系大红腰带。下身穿单裤,脚穿皮靴。
  (四)饮食 早上喝茶,茶里放酥油、奶子、炒面、曲拉、奶皮等,还加草果、姜片调味。喝茶是裕固族的主要饮食习俗。裕固族一天到晚都喝茶。除喝茶之外,裕固族的饮食还有20多种,有羊肉面片、酥油米饭、冻饺、全羊、烫毛羊、手抓肉、伐子(肉肠)、献羊背、烧巴股、酸奶子、糌粑、烧壳子、锁阳饼、沙米稠饭、黄米干饭、羊肉小米饭等。
  (五)居住 为适应游牧生活,裕固族居住帐篷(也叫帐房),帐篷以牛毛或山羊毛织的褐子缝制而成。内撑木杆,外拉杠绳,拆卸安装便利,遮日挡风避雨。支撑木杆的多少,根据帐篷的大小而定,有4根、6根、9根几种。帐篷内正面是佛龛,不准在那里行走坐卧,左边铺毡和兽皮,是坐卧之处,右边是放炊具的地方,中间是火塘。贫苦牧民扎不起帐篷,在山崖挖窑洞居住,林区则用树木搭窝棚居住。进入80年代后,裕固族家家建砖瓦房屋,室内用具摆设一如汉族,只是到转草场放牧时,仍使用传统的帐篷。
  (六)行走 裕固族多数居于祁连山中,山高坡陡,交通不便。在山区草场短距离行走全是步行,远路则骑马,运输以牦牛驮运为主。共和国成立后,大力发展牧区交通,裕固族交通面貌大为改观。但山区草场行走仍靠步行和骑马。
  二、藏族风俗
  (一)婚嫁 境内藏族的婚嫁习俗,要经过提亲、订婚、戴头、送亲、途中、门口、婚礼、结尾等程序。
  【提亲】男方家看中某家的姑娘后,即请媒人去提亲,俗称“提单瓶”。因媒人去时带一瓶酒、一条哈达、一块砖茶,所以把提亲叫作“提单瓶”。媒人以唱歌的方式夸赞女方家及其姑娘。女方家若同意,便收下礼物,并打开媒人带来的这瓶酒,让大家畅饮。
  【订婚】经过提亲后,媒人第二次去女方家,叫“提双瓶”,礼物是两瓶酒、两条哈达、两块砖茶,并商定彩礼和其他婚娶事宜,即为订婚。
  【戴头】姑娘在出嫁的前一天,娘家给姑娘举行戴头仪式。将姑娘的发型改装成已婚少妇的发型,并接受亲朋好友的祝贺。戴头时一般由姑娘的婶娘梳头,梳头的姑娘在开始梳头时便唱起《哭嫁歌》,一面唱,一面梳头,辫发辫,戴发套,换新衣,佩带首饰,尔后由两名妇女扶着,让姑娘围着院子中间的嘛尼旗杆,自左至右转三圈,然后进屋。
  【送亲】送亲的人有新娘的爷爷、父亲、舅舅、叔父、姑夫、姐夫等人。新娘的哥哥或弟弟为其牵马,另有一位伴娘,加上媒人,送亲的有十几人。送亲这天早晨,吃过“上马席”之后,新娘到佛堂给佛磕三个头,然后在伴娘和其他妇女伴随下,围着院子中间浓烟缭绕的桑炉自左至右转三圈。娘家向送亲人敬酒后,便扶新娘上马,并用白褐衫或白毡衫把新娘护起来,然后送亲的人都上马,簇拥着低头弯腰的新娘,向男方家走去。边走边唱,唱词都是吉祥祝福之意。
  【途中】送亲的早晨,亲友前去男方家送礼、祝贺。男方家选派两名善于言谈、通达礼仪、精悍善骑的人为使者,去途中迎接送亲队伍。两名使者在途中选择一块平地,煨上牛粪火,热上酒,铺好马褥子,等待客人。当送亲的队伍到来时,使者便端起斟满酒的木碗,高唱迎宾歌。送亲的人听到歌声,便知是男方家派来的使者,就也唱起歌来,边唱边向煨火的地方走过去,到使者跟前下马。使者向新娘的父亲、舅舅献上哈达,给每人敬酒,然后两个使者收拾东西,迅速上马,奔驰而归。送亲队伍中的善骑者,也飞速上马,向两个使者追去。送亲者若追上使者,便抢夺使者的帽子和马褥子。这一追逐十分紧张精彩,路旁看热闹的人,高声呼喊助兴,场面非常热烈。如果送亲人抢到了使者的帽子或马褥,到男方家门口,便摇着帽子讥笑使者,便会惹得人们哈哈大笑。使者给客人献哈达、敬酒,客人才归还帽子或马褥。
  【大门口】使者返回后,男方家在大门外煨起一堆火,所有的人拥堵在大门口,等待新娘的到来。当送亲者一行绕着太阳的方向转到男方家门口时,双方高唱酒歌。两位接亲妇女向牵马人献上哈达,接过马缰绳,扶新娘下马,客人也纷纷下马;在燃起的火堆前,苯布子念起洗脸经,并倒出法瓶内的药水让新娘洗脸;然后迈过火堆到门口,由婆婆给新娘换上金边帽,才护送新娘进屋。送亲的人进大门是不容易的,男方家的人们堵住大门,一面唱祝酒歌,一面给客人敬酒。客人要瞅准机会往门里冲,否则会被灌醉。
  【婚礼】藏族的婚礼,在比较宽敞的房间或帐篷里进行。上方正中桌上供着“喜玛尔”,墙上横挂一条哈达,左右设两排座位,座位上铺着坐毯或毛毡。进入举行婚礼的房间或帐篷后,按客左主右和大小辈分顺序就座,只唱歌不说话。坐首席的送亲客端一碗牛奶,坐首席的娶亲东家端一碗酒,各泼洒三次。东家致辞问候,送亲客致辞答谢。然后互赠礼品、敬酒、献茶。新郎、新娘站在用青稞撤成的“卍”字(藏语叫“央章”,意为吉祥)上,由一人诵《衣饰赞》,同时将男方送的彩礼和女方的陪嫁一一全部摆出。摆罢嫁妆后,婚礼结束,客人入席。席间歌手唱歌,有的一直唱到天亮。第二天早饭后,举行献羊肉、喝新娘茶等仪式。下午由德高望重的老人向新郎新娘祝福后,送亲客人便起身上马回家,男方家敬酒相送。当晚,新郎新娘入洞房,婚礼圆满结束。
  〔民国〕时期和共和国成立之初,皇城区的藏族还实行一种叫“戴天头”的婚姻。若女方家长不愿将女儿出嫁,便举行“戴天头”仪式,将女儿留在家中生儿育女。“戴天头”即将姑娘发饰改为已婚妇女发饰。改发饰后,女儿便可和任何男人同居。这种婚俗受藏区社会承认,不受歧视。《婚姻法》公布后,一妻多夫制的“戴天头”婚姻自行消除。
  共和国成立后,藏族的婚姻由父母包办转变为自由恋爱,但婚嫁的习俗礼仪,至今犹然。
  (二)丧葬 藏族家中有人死后,即请喇嘛念经超度。死者的晚辈穿白褐衫、白板皮袄,不戴帽。妇女解下各种饰品,在发辫上系一绺白羊毛,男子在纽扣上缀一绺白羊毛。张掖的藏族民国初年以前实行天葬,以后改为火葬和土葬。人死后将尸体用绳捆成蹲势合掌拜佛状,装进六尺长的布袋,抬入“灵轿”,运至火葬场。火葬时,将尸体放入焚尸坛,点燃柴火,并将灵轿也砸烂投入火中,然后将骨灰埋葬。土葬时将灵轿下入墓穴,用土掩埋,堆起坟墓。
  (三)服饰 男子夏天穿白色小领大襟衬衣,领边饰有花纹,袖口镶黑边,大襟中上方绣有一块称为“章金”的方形图案。外衣是用布或褐子缝制的长袍,系紫红或绿色腰带,穿牛皮靴或便鞋,戴藏式礼帽或牛吃水毡帽。天热时不穿长袍,只穿白色大襟衬衣,系腰带。冬天穿大羊皮缝制的盘袄,白板皮衣边上缀3至5寸的黑、蓝条边或羔皮边。老年人羊皮大衣挂黑色或蓝色布面,用白或黑皮做领。男子冬季穿长筒牛皮藏鞋,羊毛线袜,带狐皮帽或金边毡帽。
  女子夏季穿各色大襟衬衣,外穿布袍,系绿色腰带,再围铜片组成的铜带,穿皮靴或布靴,袍下端压住靴面,已婚妇女戴圆形小帽。女子冬衣和男子大同小异。
  (四)饮食 藏族的饮食,民国时期以肉乳为主,共和国成立以后,逐渐转变为以面食为主,肉乳为辅。面食主要是糌粑、馒头、大饼、烧锅、面条、包子、饺子、油馃、搅团、馓饭、拌汤、搓鱼子等。糌粑是藏语音译,意译为“炒面”。其做法是将青稞炒熟,用手推小石磨磨成面粉,即为炒面。将炒面调入茶里,再调以曲拉(有的放酥油)、糖等食物,左手端碗,右手在碗中旋转拌和,便是糌粑,是藏民最喜欢的食品。烧锅也叫“焜锅”,是一种烘烤食品,其做法与汉族的“烧壳子”相同。肉食主要有手抓肉、牛肉干、腊猪肉、熬饭等。熬饭即烩菜,是婚、丧办事的食品。
  (五)居住 〔民国〕时期,藏民多住黑牛毛织成的帐篷。帐篷分两种,一种用一根横梁两根木柱支起来,叫“马脊梁”;一种用八根木柱支起来,叫“一颗印”。新中国成立后,逐渐定居,住土木或砖瓦结构的房屋。院子中间有桑炉和嘛尼旗杆,有专供佛的房间,称“佛堂”。转入较远牧场时,仍住帐篷。
  (六)行走 〔民国〕时期藏民以骑、驮为主;当今交通方便,乡乡通班车,许多藏民还有摩托、自行车。
  三、蒙古族风俗
  (一)生育 妇女分娩时,请一老娘婆(接生婆)接生。老娘婆来时,带一张羊皮,以备包娃娃。婴儿出生后,三天之内便包在这张羊皮里。第三天,老娘婆来洗娃娃。生娃娃的这家,便要请亲朋吃酒,亲朋要送礼物祝贺。月婆子吃肉不调盐。不给小孩过满月,娘家不送东西。小孩长到3岁或5岁,便给小孩剪头,亲朋都来祝贺,送礼物,有的送羊,有的送骆驼。来祝贺吃酒的亲朋,每人都给小孩剪一点头发,剪时说些吉庆话。这家要请亲朋吃“羊背子”。羊背子即煮全羊,上桌时四腿分开朝下,头昂起。
  (二)婚嫁 结婚时,男女双方都要请一位“红爷”,即婚礼主持人,蒙古语“喀尔喀”方言叫AAAA,红爷在婚礼中起重要作用。迎亲这天,男方家包括新郎在内去六至八人,由红爷带领前往女方家。此时女方家的亲戚都来送礼祝贺。男方红爷领迎亲的人一到女方家,女方红爷便带头唱起歌来。男女双方红爷交换鼻烟壶。男方迎亲的人站在屋里,不能坐。此时,女方红爷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你们咋来了?说你们是买卖人吧,你们没带货物;说你们是打猎的吧,你们没扛枪;说你们是拾粪的吧,你们没背筐。你们到底是咋来了?”这一类的话都是传统套话。男方红爷便开始说对女方的颂辞。说女方人家好,女方姑娘好,我们是来迎娶你们家姑娘,给你们作亲戚的。这也都有现成的传统套话。男方红爷说罢颂辞,拿出两盘馍馍,两瓶酒,酒瓶上拴两条白色哈达。男方红爷打开这两瓶酒,给女方敬酒。此时,男方红爷问,女方红爷答。这问答也是传统套话,例如:男方红爷问:“先有国家先有宗族?”女方红爷答:“先有国家,后有宗族。”再问:“国家大,亲戚大?”答:“国家大。”再问:“先有国家先有亲戚?”答:“先有国家,后有亲戚。”这些问答词,充分表现了这支喀尔喀蒙古族尊重祖国、热爱民族的思想。此时,女方红爷才招呼男方客人坐下,端出羊背子招待男方迎亲的人吃肉喝酒。男女双方客人一边喝酒一边唱歌,一直唱到第二天黎明,要唱一夜歌,喝一夜酒。第二天早晨,按算好的吉时,男方接新娘走。走时把新郎新娘请入蒙古包,给新郎新娘一人一碗奶子,新郎新娘象征性地喝一点。新娘的母亲给新郎送一件衬衫,给姑娘一个被面子。此时男方迎亲的人便要接新娘走,新娘不走,男方迎亲的人拉上便走。男方来的人出门时一人喝一碗酒,喝完再走。出门后,男方红爷骑马唱歌绕女方家的蒙古包转三圈,然后请女方家的人去做客。女方家去12、14或16人,一路上边喝酒边唱歌。到男方家后,男方红爷致祝辞,致罢唱三首歌,然后给女方客人敬酒。男女双方的客人唱歌喝酒。这些活动都在新房进行。两三个小时后,客人离开新房,去到老房子,摆羊背子,吃肉喝酒,新郎新娘进入新房。婆婆把拴有哈达的勺子交给新娘,女方客人返回,婚礼结束。
  (三)丧葬 老人死的时候,儿子把老子的头扶着,这是戈壁阿尔泰的喀尔喀蒙古族的最主要、最重视的丧葬习俗。正因如此,谁家生了儿子,便说谁家有了扶头的了。老人临死的时候坐着,儿子守在跟前,当老人落脉、断气之时,儿子很快把老人的头扶住,然后把死者放平,合眼、合嘴,用哈达蒙住死者的脸,把蒙古包的房顶盖住,房内点上酥油灯,房内不留一人,把门收拾好。在死者弥留之际,家人已经把喇嘛请来了,一般为二至三人。喀尔喀蒙古族实行天葬。人死后,喇嘛首先摇铃子,然后念经,袖子朝里挽,手上写蒙文佛经的六字真言,尔后把死者扛出去,连衣被驮在骆驼的一边(另一边适量驮些羊粪),骆驼脖子里拴一条哈达,便向天葬场走去。天葬场由喇嘛事先选定。一路上任何人不得说话,尸体绝对不能从骆驼上掉下来,发现不稳的现象,立即扶好。到天葬场后,将尸体放下,侧卧面朝南。送葬的人便全都回去。离家200米的地方点燃两堆火,送葬回来的人从两堆火中间过去,吃一顿饭。喇嘛在办丧事的人家中念7天经,也有念21天的。驮上尸体的骆驼49天内不能骑也不能驮东西。人死后的第21天、第49天在佛寺念经。人死后要说给活佛知道。
  (四)服饰 夏季男装为礼帽、长袍、马靴。长袍用绸、缎、布料缝制,年轻人为蓝色,老年人为红、紫、咖啡色,活佛为黄色。用红、绿绸子作腰带,腰带长1丈5尺。冬装为光板或挂面子的皮衣。妇女也穿长袍、马靴,用红、蓝布缠头。长袍一般为绿色,老人也有穿红色的。
  (五)饮食 〔民国〕以前及共和国成立之初,以肉乳食品为主,60年代后渐以面食为主。肉食品有手抓羊肉、清汤羊肉等。奶制食品有奶豆腐、奶疙瘩、奶干、奶酪、酥油、酸奶子等。面食有馍馍、饼子、面条、面片等。
  (六)居住 〔民国〕时期及共和国成立初期,住蒙古包。一般牧民居住的蒙古包高约2.5米,圆形,直径3米多。以毡制圆形围壁和伞形支架组成。今有定居点,住土木或砖瓦结构的房屋;只有到远处草场放牧时,或遇有丧葬、婚嫁时,或在定居点搭起蒙古包举行仪式才住蒙古包。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社会民族、人口、宗教、社会保障、人民生活、婚姻家庭、道德风尚、社会风俗、社会陋习、方言、东部裕固语、人物传、人物录、古籍选录、历史文献、红西路军史料、当代文选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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