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构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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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48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家庭构成
分类号: C913.11
页数: 1
页码: 20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共和国成立以前至1990年张掖地区人口的家庭构成情况。
关键词: 张掖地区 家庭构成

内容

共和国成立以前,三代同居的家庭占多数,户均10人左右;四世同堂、三四十口人的家庭也不少见;五世同堂、50口人左右的家庭间或有之,民乐、高台、张掖等县还有上百口的大户。不但直系亲属几代同堂,也有旁系亲属几代同处的家庭。家庭规模较大的原因,除在“儿孙满堂、多子多福”和“人多势重、家大业大”观念下人口无计划的增长外,还有家庭伦理道德和经济制约两个因素。一方面崇尚和睦相处,亲情敦厚,贬抑分家;另一方面,一定的家庭经济规模优势,对财产的积累和生产的发展有利。因此就尽可能巩固大家庭,推迟分小家,避免财产分散。家庭最高长辈在世时,大家庭可维持,去世后大都分门立户,大家变为小家。
  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庭减少,小家庭增多,家庭构成发生显著变化。传统的几代同堂家庭逐步由一夫一妻及其子女构成的小型家庭所取代。
  家庭户均人口,1950年为5.67人,1958年5.46人,1970年5.21人,1980年5.08人,1990年4.24人,1995年3.87人,45年缩小1.8人。
  家庭总户数,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为110742户,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增加到263456户,增长1.38倍;而同期总人口增长86.93%,户数增长率高出人口增长率51%。
  1990年,各县(市)家庭户均人口,最高4.47人(民乐、肃南),最低4.12人(张掖);农村最高4.67人(张掖市明永乡),最低4.1人(临泽小屯乡);牧区最高6.5人(肃南县泱翔),最低3.94人(肃南县莲花)。市镇户均3.7人,乡村户均4.45人。
  1990年家庭户数人口规模构成分类与1982年比较:单身户7352户,占家庭总户数的2.79%,下降1.7%。城市单身户比例高于农村0.68%。2人户8010户,占3.04%,下降3.22%。4人户83924户,占31.85%,上升11.75%。5人户54913户,占20.84%,下降1.46%。6人户45163户,占17.14%,下降0.42%。7人以上户1107户,占0.42%,下降18.02%。1982年有8人以上户17309户,占当时总户数的8.6%,1990年以后已没有8人以上户。
  1990年家庭的代辈构成与1982年比较:一对夫妇户占总户数的3.04%,下降1.03%,市镇为6.10%,乡村2.23%。两代户占68.65%,上升2.32%,市镇为70.18%,乡村67.9%。3代户占15.79%,上升0.15%。4代户占0.42%。没有5代户。此外,还有一代和其他亲属、非亲属户2124户,占1.06%;两代以上和其他亲属、非亲属户12550户,占6.24%;其他户9050户,占4.45%。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社会民族、人口、宗教、社会保障、人民生活、婚姻家庭、道德风尚、社会风俗、社会陋习、方言、东部裕固语、人物传、人物录、古籍选录、历史文献、红西路军史料、当代文选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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