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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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483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人民生活
分类号: C913.3
页数: 10
页码: 2016-2025
摘要: 本章记述了张掖地区人民生活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民国时期人的民生活、和共和国成立以来人民的生活。
关键词: 张掖地区 人民生活

内容

第一节 〔民国〕时期人民生活
  张掖历代劳动人民的生活极其困苦。世代先民在贵族、官僚、地主、豪强、富商的重利盘剥、赋税徭役和残酷压榨下生活。上层豪富过着穷奢极欲、存衣余食、朱门酒肉臭的奢侈生活,下层百姓在饥寒交迫、贫病交加的困苦线上挣扎求生。〔民国〕时期,地主、奸商对民众的剥削,可谓名目繁多、心狠手辣,张掖、民乐、山丹、高台等县的高利盘剥有:“驴打滚”(利上加利);“鹞子翻身”(春借一斗粮或一元钱,秋还本利对);“带穗子”(春借一斗,秋还二斗,还附带大烟、清油、草);“大加五”(春借一斗,秋还一斗五升);“月儿账”(月息30%~50%),还有“夥种”“羊毛账”和地租剥削等等。地主向穷人出借粮食时,掺土拌沙,秕谷子、烂麦子,主杂掺和。收粮时,风车吹,筛子筛,挑选最好的。借出时用小斗小秤,要债时用大斗大秤。民乐县四区八乡史××自制的“双底斗”取掉一层底比标准斗大一升,加上双底少一升,一进一出差二升;何永治的大秤比标准秤,每百斤大15斤。有的地主“还账不勾账,抽地不退约”,“父死子还,子死孙还,辈辈还账,越还越多”。他们要债收租的手段更毒:一为“抵工”,还不起债租者,给地主拉长工,终年干活,一无所得,有的当一辈子长工;二为“抵妻”,不能还债者,以妻子作抵,当了奴婢,任其凌侮;三为“抵子”,以子女抵债,男的做长工,女的当丫环;四为拷打,有的讨债无果时,便拳打脚踢,吊梁毒打,灌粪便,火筷烫,剪子戳等。张掖县地主王××为摧债挖去盈科渠农民王兴国的双眼。对此,广大农民苦不堪言,忍气吞声,正如他们说的“租的房,佃的地,头顶人家天,脚登人家地,收不到庄稼还要利上加利,缺吃没穿难出气”。许多贫苦农民在本地生存不下去,逼迫逃往新疆,冻死饿死者无计其数。先辈流传至今的歌谣是真实写照:“出了嘉峪关,两眼泪不干;向前看戈壁滩,向后看鬼门关,十个出关九不还。”
  〔民国〕1至14年(1925年),由于甘州镇守使马璘为官清廉,治军严谨,除正粮科赋之外,不加任何苛捐杂税,农牧工商得以休养生息,加之这10多年风调雨顺,农业丰收,一般民众才得以温饱。自〔民国〕16年起,农业连年灾情不断;国民军入甘后,军费猛增;田赋加大,杂税增多;通货膨胀,农民负担加重;土匪猖獗,骚扰城乡;民众不得安居,给农业生产和城镇工商业带来严重影响。〔民国〕19年10月,马仲英部进入张掖,所征税赋更无定数。〔民国〕20年4月,马步芳部赶走马仲英进驻张掖后,自任甘肃省政府临时维持委员会委员长的孙蔚如,将张掖划为马步芳的补给区,使马步芳部在张掖征粮征税有增无减,直到〔民国〕30年冬,马步芳部调往青海,蒋介石嫡系部队进入张掖。马步芳在张掖期间,增粮加税,抽夫抓兵;国民军进驻,有过之而无不及,搞得张掖百业凋敝,民不聊生。
  〔民国〕16~28年,张掖5县连年发生严重灾害,危害农业,造成荒年。面对灾荒,国民党政府没有采取任何救灾措施,使民众饥寒号啕,饿殍遍野。〔民国〕18年夏收前,树皮、草根被剥食尽净,十室九空,妻离子散,甚至出现人吃人的悲惨现象。瘟疫流行,苍蝇结群,有些灾民因饥饿晕倒在地,活活被狗、狼吃掉。粮价飞涨,一斗小麦大洋50元。〔民国〕21年,旱魃肆虐,禾苗枯槁,草木黄萎,收成大减,各县农村饥民纷纷外逃。〔民国〕23年,又遇大旱,村民大量逃荒。〔民国〕26年,白喉、鼠疫等传染病流行,夺走不少人的生命,全家死亡者屡见不鲜。〔民国〕28年,春季大旱,入夏洪水,更加重民众的困苦。直到抗日战争爆发,由于张掖处于大后方,加上甘新公路建成通车,打破张掖交通闭塞的状况,未发生较大天灾,农业得以恢复,商业得以回生,民众生活状况有所好转。〔民国〕36~38年,捐税增加,生产下降,经济萧条,通货膨胀,人民生活又陷于水深火热之中。〔民国〕38年夏收后,国民党政府强迫农民交公粮,而且征一借一,民众叫苦不迭。
  〔民国〕时期,张掖各县农村、城镇贫富悬殊,各阶层生活差异很大。有权有势有钱有产业者,穿绸缎、“洋布”,吃米面、酒肉,贫苦农民、市民缺吃少穿,过着饥寒交迫、糠菜半年粮的生活。
  一、农民生活
  【土地出租者(地主)】据〔民国〕17年张掖5县统计,仅占农村人口的6.5%,占有土地28%。他们以地租收入为生。出租形式为分租,分租比例为“地四佃六”,与全国其他地方最多“五五”平分有所差别,其原因是土地广,土地负担大。靠地租收入为生者,大部分生活很富余。他们之中的乡绅富户,地租收入除用于生活外,有大量剩余,便将剩余收入放高利贷,重利盘剥,资产连年增值,过着优越的生活。个别大地主拥有家丁侍卫,具备刀枪。住的是宽大严谨的高庄子,睡热炕,烤炭火,温暖舒适。平时在家穿土布衣服,出门会友走亲戚,穿“洋布”或绸缎,冬天穿羔皮衣服。炕上铺的是白毡,盖的是土布棉被子。出门骑马或乘坐骡马拉的有篷“铁车”。以白面和肉食为主,大米蔬菜次之。
  【小土地出租者】地租收入除用于生活外,没有过多的剩余,资产增值不大。他们住大庄子,睡热炕,烤炭火,穿土布衣服和羊皮衣服,吃白面、杂粮、洋芋和少量肉食,出门骑马或坐大车。没有自卫力量,易受土匪的攻击骚扰,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还有一少部分小土地出租者,地租收入仅够温饱,生活并不富余。
  【雇工自耕农】占农村人口的5%,占有土地8%。他们有土地,有一应俱全的农具和较多的耕畜。因劳力不足或因不愿从事过于繁重的劳动,雇有长工或短工。每年的收获除用于生活外,有少量的节余,能抗御一般的灾荒。穿的是土布、褐子,炕上铺的是毛毡,盖的是布(褐)被子。吃的是白面和粗粮,很少吃肉。住的是有前院的大庄子,房屋修建比较粗糙。出门一般为步行,妇女出门有时骑驴,很少坐大车。
  【自耕农】占农村人口的40%,占有土地42%。有适量的土地,有仅够使用的农具和耕畜,全家劳作,一年的收获勉强维持一年的生活,没有节余,不能抗御灾荒。吃的多数是杂粮,白面很少,肉食更少;穿的褐子多、土布少,炕上铺的多是杂毛毡,盖的褐被子;住的是有前院的大庄子,简陋的土木结构房屋;出门步行或骑驴。
  【半自耕农】占农村人口的35%,占有土地20%。土地不够耕种,农具不全,耕畜不足,单靠耕种自家土地收获不足温饱,还得租佃一部分土地或打短工维持生活。很多半自耕农都有手艺,木匠、铁匠、铜匠、银匠、首饰匠、车木匠,瓦匠、石匠、泥水匠、毡匠、褐匠、口袋匠以及鞍子匠、钉碗匠、锥鞋匠、扎圈匠、麻绳匠、剃头匠、裁缝等。他们住的是土墙土柱土房子,有的甚至没有窗子;十几岁的丫头、娃子穿不上裤子,过着缺吃少穿的生活。
  【佃农】占农村人口的13.5%,占有土地2%。这部分人基本没有土地,有比较齐全的农具和足用的耕畜,劳力也比较强壮,租佃土地耕种,一般是分租,分得收获量的六成,没有土地负担,生活优于自耕农和半自耕农。
  【无业游民】占农村人口3.5%,没有土地,没有农具和耕畜。很大一部分人安于贫贱,安分守己,在农村苦苦挣扎。他们收获季节拾庄稼,打沙米,收蓬棵,秋天挖老鼠仓,冬天拴牲打猎,割芨芨编筐。终年过着缺吃少穿的生活。住“明房子”,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这些人家的妇女常被土匪和地痞流氓欺凌,丫头媳妇,甚至半百老妇,均蓬头垢面,以此避祸。
  无业游民中的少数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人们对他们避而远之。
  〔民国〕时期,贫苦农民,每到青黄不接之时或灾荒之年,断炊无食,慈善机构或善良富户便在当地佛寺、祠堂、庙宇等处设粥场,舍饭赈济饥民。每处设大锅数十口,天色平明,煮小米、〓子为饭,按次分给饥民,每人一碗。每天就食者五六千人。
  二、城镇居民生活
  【富商】资金雄厚,靠剥削百姓生财发富,能够承担经营风险,常年盈利增值。住的是木结构四合院,睡热炕,烤火盆;穿绸缎“洋布”,冬天穿羔皮衣服,炕上有铺有盖;吃的是大米白面、蔬菜肉食;出门骑马坐轿车。
  【一般商人】资金有限,生意有赔有赚。为了积累资金进行经营,生活勤苦,衣食住行都很一般,吃穿不愁。
  【小商小贩】经营小本生意,每日所赚无几,仅能维持温饱,免受饥冻之苦。城镇手艺人也是如此。
  【店员工人】收入微薄,大多只能顾己,不能养家。一个工人一月的工资仅够买一条老布裤子,一个店员一年的薪水仅一石多小麦。
  【一般市民】没有固定职业,打短工,当脚夫,卖茶水,摆小摊,挣一顿吃一顿,挣一天吃一天,生活没有一定的着落。
  三、牧区牧民生活
  〔民国〕时期,张掖5县都有牧区,分布在南部的祁连山,北部的龙首山、合黎山,以及红寺湖、平山湖所在蒙古高原。牧区的牧民,牲畜有多少不等,草场有大小之分,草原有优劣之别,各家牧民贫富悬殊,生活水平差异很大。
  【部落头人、畜牧富户】牛羊数千只,每年出售羊毛上万斤、牛马百十头、羊上千只,畜牧富户,5县仅有20多家,生活很优越。穿的秋剪皮、羔皮有面长袍,面料都是绸缎;吃的是牛羊肉,大米白面,酥油牛奶,喝的是茯茶、烧酒;住的是12根杆子的大帐房;出门骑大马阔骡。
  【较大畜牧户】牛羊上千只,年收入可观,5县有60多户。他们的生活虽没富户那样优越,但也相差无几。畜牧富户和畜牧大户,占有大面积丰美草场,自己家人都不放牧,雇用牧工放牧,还雇有家庭佣人。
  【一般畜牧户】有牛羊100多只到数百只,占有少量草场,自己放牧和操理家务。以肉食、奶制品为主,吃米面很少;穿的皮衣没有面料,住的4根杆子的帐房,出门也骑马骡,但鞍辔装备较差。生活只是温饱而已。
  【贫苦畜牧户】占牧区人口的大多数,养牧牛羊几十只,帐房只有一顶。吃肉食、炒面,很少有米面,穿毡鞋毡袄。每年收入不够维生,靠狩猎、挖药、卖山货加以补充,或者给畜牧富户、大户当牧工,补贴家济。
  【赤贫畜牧户】占牧区人口比例很小。没有草场,几乎没有牲畜,在寒冷的高山上,无际的荒漠上,挣扎生存。给富户、大户当牧工、当家奴,狩猎、挖药,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第二节 共和国成立以来人民生活
  一、农民生活
  (一)收入水平 20世纪50年代初期,全区农村经过土地改革,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互助合作、生产自救,农民收入增加。1952年,农民人均收入66.83元,比1950年的52.30元年增长27.78%,年均递增8.7%。“一五”时期年递增4.73%。
  1958年后,开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由于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义,农业生产上的高指标、高征购、浮夸风,农业生产遭到破坏,农民收入逐年下降。到1962年,农民人均年收入降至38.07元,比1957年下降54.8%。经过三年调整,实行低征购,休养生息,纠正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鼓励发展多种经营,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65年,农村人均收入达51.24元,比1962年增长34.6%,年递增10.4%。1966~1977年期间,受“文革”干扰,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农民人均年收入11年间增长154.5%,年增长8.9%。
  1978年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村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开展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大办乡镇企业,大搞劳务输出,农民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长。1994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千元;1995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51元。
  (二)生活消费 实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受收入水平的制约,人民生活水平较低。据1956年对临泽县蓼泉乡20户农户111人的调查,每户平均年收入696.41元,人均年收入125.48元;用于生活消费支出,户均494元,人均消费89元。其中,食品消费户均208元,人均消费37.5元;衣着消费户均47.7元,人均消费8.6元;文化生活服务支出户均2.5元,人均消费0.45元。另据1956年对民乐县翟寨村的调查,全村133户,有95%以上的农户为了生活而借债。1959~1961年生活困难时期,农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农民收入主要用来糊口。
  1982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分配形式,农村产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农民积极发展商品经济,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一部分人收入增加较快,拉开收入和消费档次。
  在消费结构上,农民收入已不再是为吃饱肚子和穿上新衣,而是重在追求生活质量。
  【食品消费】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食品消费支出占总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1985年为56.2%,1990年为55.9%。到1995年,降到52.9%,比60%的温饱型标准低7.1个百分点,比50%的小康型标准高2.9个百分点,全区农民生活平均水平基本接近小康。
  【衣着消费】80年代以来,农村衣着消费逐年增加。1985年农村人均衣着消费为36.33元,到1990年达50.84元,比1985年增长39.9%。1995年人均衣着消费144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1990年又提高78.2个百分点。衣着用料亦由原来的单色棉布为主向轻柔、艳丽、多样式的成衣转变,一些富裕户已穿上毛料、皮衣,青年人穿西装、花裙、羽绒衣者已比比皆是。
  【耐用消费品】全区1995年农村调查,人均耐用消费品,每百户拥有自行车172辆,缝纫机80架,手表165只,洗衣机48台,电冰箱2台,电风扇8台,收录机38台,收音机23台,黑白电视机44台,彩色电视机49台,摩托车3辆。个别农户还有真皮沙发和小汽车。
  【住房】农村住房,除牧区牧民多以帐篷为主外,农区住房长期以土木结构的平房为主。共和国建立后,住房条件逐步改善,1966~1980年期间,曾掀起过几次以生产队为单位建设农村居民点热潮,但由于集体和个人经济薄弱,建房质量差,有些住房只是进行翻新或维修,并且占地多,结构不合理,使用不方便。1980年以后,各县(市)贯彻正确的城乡建设方针,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对农村原有房屋改建或新建,住房条件大为改善。到1990年,大多数农户住房采用砖基、砖柱、土坯墙,一些较富裕的农户建起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瓦房,少量农户建起二层小楼。1994年,全区小康工程建设,促进农村村镇建设和居民住宅建设的发展,农村住房条件有了较大变化,住房质量显著改观,砖木或砖混结构住房比重大为增加。1995年,农村居民现有住房面积3021.49万平方米,人均30.7平方米,其中砖木和砖混结构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的3.54%,人均面积1.09平方米。各县(市)城郊和农村开始兴建二层楼房。
  【交通工具】〔民国〕以前,农民外出多数骑驴,少数骑马,个别富户乘车坐轿,穷者不拘远近全靠两条腿。共和国成立以来,城乡交通工具逐步发展,由徒步、骑畜转向半自动化和全自动化。1950年,张掖城区有自行车10余辆,其他县为空白;1955年,民乐先后购进3辆(县长、公安局长、畜牧兽医站长各1)。50年代“县太爷”下乡“自带被包骑着马”。60年代以后,自行车开始进入农村,70年代已很普及。90年代,越来越多的摩托车奔驰在广袤的农村和牧区,个别农户有了自己的“桑塔纳”等小轿车。1995年,全区6县(市)农村有自行车41.18万辆,摩托车4300辆,小汽车12辆。
  二、城镇居民生活
  (一)收入水平 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了主人,城镇居民生活有很大改善。国家职工生活有保证,私营工商业的工人和店员,生活水平也有提高,无业人员大部分给予安置,小商小贩安心经营,城镇人民安居乐业,不愁吃穿。1950年实行供给制时,全区职工人均年工资480元(折合新币值),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劳动就业门路进一步扩大,干部职工人数增加,收入继续增长,1957年职工人数增至16549人,年工资总额1017.77万元,人均年工资614元,比1950年增长27.92%,比1952年增长14.55%。1962年,全区职工人数比1957年减少1801人,工资总额减少373.28万元,人均年工资437元,比1957年减少177元。经过3年的调整,企业生产得到恢复,城镇居民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到1965年,职工人数达16015人,比1962年增长8.59%,工资总额975.10万元,增长51.30%,人均年工资647元,增加210元,增长48.05%。“三五”“四五”计划时期,职工收入变化不大,1980年全区职工总人数46585人,比1965年增长1.9倍,工资总额3074.61万元,增长3.15倍,职工人均年工资660元,增长2%,10年平均递增0.2%。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收入有新的变化。1990年职工人数为86749人,年工资总额18356万元,人均年工资2185.7元;1995年职工总人数达82780人,工资总额32727万元,人均年工资4202.2元。比1949年增长385.8倍,比1962年增长49.8倍,比1980年增长9.6倍,比1990年增长92.3个百分点。
  (二)生活消费 随着国家对职工工资生活待遇的提高,城镇居民的衣着、食宿、居住条件等,都有较大的提高。
  【衣着】人们已不再是过去四季清一色的布制服、中山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着装潇洒、质地高档,已成为当今居民的追求。
  【饮食】1985年前城镇居民粮、油、肉定量供应,主食以标准粉为主,低档次烟酒消费。1985年以来,粮、油、肉及其他生活消费商品放开供应,主食以优粉、大米为主,婚丧等“红、白”事的操办亦由家庭进入酒家、宾馆。人们的饮食结构由能量型食品向营养型食品转变,讲求营养、保健已成为时尚。
  【消费品】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录机、普通电视机已不再是人们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标准;大屏幕多功能彩电、影碟机、家庭卡拉O)K机和电话已走进寻常百姓之家,个别居民还办起家庭影院。
  【居住】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住宅商品化,人们的居住水平有所改变。地区房产办公室资料显示,1995年城镇住宅人均10平方米,比1985年城镇居民住房人均8平方米增加2平方米。
  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加,城乡居民储蓄大幅度上升。1995年末全区居民储蓄存款达18亿元,比1978年增加132倍,年均递增33.3%;比1990年增长2.3倍,年均递增27%。人均拥有存款1475元。比1978年增长105.9倍,年均递增31.6%,比1990年增长2.1倍,年均递增25.6%。其中农村储蓄存款达81786万元,人均储蓄存款832元,比1990年增长2倍,年均递增24.5%。城镇储蓄存款达98556.7万元,人均储蓄存款4119元,比1990年增长1.7倍,年均递增21.9%。城镇储蓄存款总额中有65%左右是农民进城存款;在整个储蓄存款中还有部分私营企业、个体户经营存款及单位小金库存款。
  在改善物质生活的同时,城乡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有较大提高。1995年,全区有电视转播台45座,覆盖率达85%,农村电视普及率达81台/百户。广播转播台2座,覆盖率达58.18%,有乡村广播站784个,村通广播率达87.11%,喇叭入户率达65.75%各类电视放映单位114个,全年放映20321场(次),观众达850.7万人(次)。80%的村办起文化室、图书室。
  三、牧民生活
  境内牧区主要指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张掖市平山湖蒙古族自治乡。自治县成立初期,根据肃南牧区的社会情况和牧业经济特点,贯彻党的民主改革和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使政治上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发展,牧区经济欣欣向荣,人民生活逐步提高。
  (一)收入水平 1955年,在牧区实行牧业互助合作社,合理调配劳动力,改进畜牧管理,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牧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到1957年,牧民人均年收入达110元,比1954年的80元增长37.5%。1958年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由于分配制度上“一平二调”的平均主义影响和3年经济困难,畜牧业生产遭到破坏,牧民生活变化不大。到1962年,牧民人均年收入115.59元,与1957年相比,5年期间人均年收入仅增加5.95元,增长5.1%,年均增长1%。后经3年调整,把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克服平均主义,保障生产队的自主权,改善集体经济管理,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65年,牧民人均年收入145.18元,比1962年增长25.6%,年均递增7.9%。“三五”计划至“五五”计划前期,牧区开展草原保护、牧草改良、畜种改良等工作,但由于受“文革”影响,畜牧业经济发展缓慢,1978年牧民人均年收入273元。1965~1978年13年间,牧民人均年收入增长88.0%,年均递增4.9%。1978年以后,牧区推行生产责任制和联产承包制,生产迅速发展,牧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到1995年,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585元,比1954年增长18.8倍,年均递增7.6%,人均增加1505元,年均增加36.7无;比1978年增长5.8倍,年均递增10.9%,人均增加1312元,年均增加77元。
  (二)生活消费 牧民收入不断提高,生活消费随之增长,消费水平普遍提高。1995年牧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867元,比1985年的330元增加1537元,增长4.7倍;比1990年的538元增加1329元,增长2.5倍。
  饮食结构得到改善。1995年与1990年比较,主要食品人均年消费量:粮食由230公斤降至180公斤,下降21.7%;蔬菜从21公斤增至62公斤,增长1.9倍;食用植物油从2.6公斤增至6公斤,增长1.3倍;肉食从20公斤降至12.5公斤,下降37.5%;蛋类从0.11公斤增至1.4公斤,增长11.7倍;食糖从1.2公斤增至1.5公斤,增长25%;卷烟从26盒增至56盒,增长1.6倍;酒从2.6公斤增至4.5公斤,增长73%。
  家庭耐用消费品质量普遍提高,中、高档家具家电拥有量增加。1995年牧民每百户拥有电冰箱30台,收录机87台,黑白电视机23台,彩色电视机55台,摩托车25辆,每户拥有大型家具7种。
  穿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牧民人均衣着消费逐年增加。1985年人均衣着消费45元,1990年84元,到1995年达到14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1995年比1990年增长9.3%。少数民族的着装向实用、方便、多样式方向发展,除在盛大民族节日或礼仪活动时穿戴本民族的服装外,平时着短装,和汉族服饰基本一样。在穿着质量方面,亦由过去的棉布向化纤、呢绒、绸缎、毛制品及成品衣转变;皮夹克、羽绒衣已代替羊皮袄,粗布长褂、毡靴已换成西装革履。
  居住条件明显改观。自治县成立初期,牧民大多数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常年居住在帐篷里,随着季节的变化和牲畜的转移,帐篷经常移动,且大多数帐篷狭小破旧,冬夏冷热异常,生活不便。1987年以前,虽有部分居民逐步定居,修建了一些房屋,但村镇建设和居民住宅建设没有统一规划,布局分散,建房质量差,大多数为土木平房。1987年,全县完成6区所在地的集镇总体规划,牧民在区、乡、村驻地建立居民点。新建立的居民点一般是砖、土、木结构,也有一些较富裕的牧民建起砖木或砖混结构平房。1995年,牧区居民现有住房面积51.28万平方米,人均20.5平方米,其中砖木和砖混结构房屋面积34.44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67.16%,人均面积13.78平方米。平山湖乡的牧民生活水平大体与肃南牧民相当。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社会民族、人口、宗教、社会保障、人民生活、婚姻家庭、道德风尚、社会风俗、社会陋习、方言、东部裕固语、人物传、人物录、古籍选录、历史文献、红西路军史料、当代文选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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