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优抚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482
颗粒名称: 第十节 优抚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6
页码: 2010-201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张掖地区社会保障优抚安置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优抚对象、优抚措施、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等。
关键词: 张掖地区 社会保障 优抚安置

内容

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重视优抚工作。民政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全面实施优抚,使他们生活上得到照顾,工作上得到安排,积极投入当地社会主义建设。
  一、优抚
  (一)优抚对象 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红西路军战士、复员退伍军人等。
  (二)优抚措施 1950年,全区有烈属5户,军(工)属1983户。由于地方经济困难,春节时,仅为城区最困难的军属与工属每户发小麦2市斤,举行拜年、慰问活动。1952年,国民经济有所恢复,财政状况稍有好转,政府给烈军工属发优抚粮74万公斤,优抚款3.5亿元(旧币值)。
  1952年土地改革中,全区烈军工属分得土地1.7万亩,房屋2700间,粮食74万公斤,农具4600件,大牲畜2250头(匹)。土改后,优抚对象都有了土地,代耕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各县人民政府对代耕作了详细规定,发动群众帮助劳力不足的烈军工属解决生产中的困难。享受代耕的土地数量,不得超过当地维持一般生活的土地。家中土地较多,虽缺乏劳力,而出租土地或雇人耕种的收入,足以维持一般生活水平者,不予代耕。对孤老病弱的烈军属,除土地予以代耕外,还要照顾其日常生活。代耕方式主要采取固定代耕制。凡是主要依靠自己劳动,只缺少部分劳力的烈军工属,可采用帮工制。1953年,全区为烈军工属3100户实行代耕,代耕土地8100亩。1956年,农业实现合作化,取消代耕制度,实行优待劳动日。国家实行工资制后,政府工作人员的家属不再享受优待,只对烈属、军属、革命伤残军人中缺少劳动力的优抚对象实行优待劳动工日。1957年,全区有优抚对象4895户,享受优待劳动日的475户,优待劳动日14250个。
  1956~1958年,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各县除对优抚对象优待劳动工日外,还发放优抚款14.3万元。其中,张掖县发放7.5万元,山丹县3万元,民乐县2万元,临泽县0.8万元,高台县1万元。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仍实行优待劳动工日。1964年,全区有烈属280户,军属3025户,牺牲病故军属87户,革命伤残军人209户,在乡复员军人2915人,红西路军战士82人。享受优待的烈军属有3490户,占烈军属总数的53%,优待劳动工日34万个,加上自得工分粮、自留地收入粮,年人均450斤,基本达到一般社员的生活水平。
  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优抚工作处于无政府状态。1978年以后,优抚工作恢复。1979年,全区有烈属156户,军属5233户,牺牲病故军属52户,革命伤残人员321人,在乡复员军人2915人,红西路军战士68人;优待劳动日188229个,现金8.6万元。1981年,全区有烈属161户、军属4493户,牺牲病故军属65户,革命伤残军人313人,在乡复员军人2915人,红西路军战士57人;优待劳动日665819个,粮食21.3万公斤。1982年,优待现金以及粮食、劳动日折合现金700万元。1984年,全区有烈属115户,军属4226户,牺牲病故军属60户,革命伤残军人347人,在乡复员军人3854人,在乡退伍军人10151人,红西路军战士48人,优待劳动日574057个,粮食58.9万公斤,现金53万元。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优抚工作实行从承包提留中给优待对象按工日折算粮食。从1985年起,优待工分改为优待现金。是年,6个县(市)85%的乡实行优待现金。优待标准,开始没有统一规定,各乡按当地群众人均纯收入而定,低者户年均200元,高者360元。方法上,部分乡改由过去的以村统筹为以乡统筹;提取上,改为与村干部报酬一起提留。条件较好的乡还采取乡镇企业统一负担的做法,从而保证优待金的落实和兑现。1985年,全区有烈属88户,军属3867户,牺牲病故军属56户,革命伤残军人347人(在职162人,在乡185人),在乡复员军人2935人,在乡退伍军人10197人,红西路军老战士42人,享受定期补助的烈军属789户,优待现金77万元,户均200元。从1986年开始,在逐步推行优待金以乡统筹的基础上,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也在逐年提高。烈属、牺牲病故军属、革命伤残军人以及红西路军战士的抚恤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提高。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也随着当地群众收入提高而提高。1988年,户均低者300元,高者500元。1989年,6县(市)全部实行优待金以乡统筹,张掖、临泽、高台条件较好的乡,年户均优待金达550~600元。是年,全区有烈属91户,军属3918户,牺牲病故军属74人,在乡复员军人2804人,在乡退伍军人11280人,红西路军老战士28人。除烈属、牺牲病故军属、老红军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优待抚恤外,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面达100%,户均优待现金400~500元。
  1989年起,全区6县(市)普遍推行基本优待金加奖励的办法,把优待标准分为基本优待金和奖励优待金两部分。基本优待金按各地所定标准发给优待对象,奖励优待金根据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的表现,分等优待。服役期间,荣立一等、特等功者,分别奖励100~200元;荣立三、二等功者分别奖励50~80元。1991年,全区有烈属77户,军属3685户,牺牲病故军属75户,在乡复员军人2536人,在乡退伍军人17859人,红西路军战士26人;享受定期补助的烈属60人,牺牲病故军属66人,复员军人2084人,退伍军人109人,优待现金达128.8万元。1993年,全区有烈属73户,军属3396户,牺牲病故军属74户,革命伤残军人339人,在乡复员军人2500人,红西路军战士19人,在乡退伍军人19080人;享受定补的烈属113人,牺牲病故军属62人,复员军人2033人,退伍军人111人,优待现金172万元。
  1995年,全区有烈属56户,牺牲病故军属97户,军属2730户,革命伤残军人388人(其中在职279人,在乡113人),在乡复员军人1970人,在乡退伍军人17655人,红西路军老战士18人;享受定期抚恤的153人,享受定期补助的2188人,优待烈军属2769户,优待现金181.1万元。
  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一)复员军人安置 1950年,张掖分区遵照中央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解放军复员工作的决定》和《复员建设军人优待办法》,从县到乡都成立“复员建设军人安置委员会”,开始复员安置工作。是年,临泽县接收首批复员军人66人,安置在农村;山丹县接收37人,其中,城区安置11人,农村安置26人;民乐县接收36人,其中,城区安置21人,农村安置15人。1951年,临泽县接收33人,其中,城区安置10人,农村安置23人;民乐县接收20人,其中,城区安置6人,农村安置14人。1952年,张掖县接收345人,其中,城市安置15人,农村安置330人;临泽县接收107人,全部安置农村;山丹县接收203人,其中,城市安置5人,农村安置198人;民乐县接收73人,其中,城市安置9人,农村安置64人。1953年,张掖县接收110人,其中,城市5人,农村105人;民乐县接收143人,其中,城市40人,农村103人。1954年,临泽县接收116人,全部安置在农村;民乐县接收68人,其中,城市6人,农村62人。1955年,张掖县接收429人,其中,城市15人,农村414人;临泽县接收158人,全部安置到农村;山丹县接收462人,其中,城市6人,农村456人;民乐县接收77人,其中,城市6人,农村71人。1956年,临泽县接收142人,其中,城市24人,农村118人;山丹县接收97人,其中,城市37人,农村60人;肃南县接收6人,全部安置在农村。安置到农村的复员军人,土改中分给土地、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安排在城市的复员军人,一般都分配到党、政、企事业单位工作。
  1958年底,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时期的志愿兵基本复员完毕。从1950~1958年,全区接收复员军人5339人,其中,城市1279人,农村4060人。张掖县1853人(城市809人,农村1044人);高台县1485人(城市295人,农村1190人);山丹县799人(城市59人,农村740人);临泽县744人(城市58人,农村686人);民乐县452人(城市58人,农村394人);肃南县6人(农村6人)。
  (二)退伍军人安置 从1959年起,义务兵开始退伍。1959~1960年,接收退伍军人334人。1961~1964年,接收退伍军人528人。这些退伍军人,按照“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农村的安置在农村,城市的介绍到企事业单位。这一时期,经济虽较困难,但退伍军人都能得到妥善安置。1966~1972年,全区城乡退伍军人全部安排工作,排以上干部大都留在党政机关,班长以下战士分到工矿企业。1973年后实行“哪里来到哪里去。”1979年以后,企业租赁承包,人员控制严格,加之待业青年大量增加,造成就业困难。农村退伍军人回农村,城市退伍军人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和区别对待”的办法进行分配。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社会民族、人口、宗教、社会保障、人民生活、婚姻家庭、道德风尚、社会风俗、社会陋习、方言、东部裕固语、人物传、人物录、古籍选录、历史文献、红西路军史料、当代文选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张掖地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