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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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480
颗粒名称: 第八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5
页码: 2002-200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张掖地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五保供养、福利事业、收容遣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社会福利生产等。
关键词: 张掖地区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内容

一、五保供养
  1956年,各县按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开始对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残、寡社员实行“五保”,由所在生产队予以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开始兴办敬老院,对“五保”老人实行集体供养。到1959年,全区兴建敬老院852所,收养“五保”老人和孤儿4310人,实行“按人定量,包干供给”,其费用由公社负担,国家酌情补助,管理人员由大队记给工分。
  1960年,因发生严重经济困难,敬老院所存无几,五保对象重返原生产队。此后,由生产队每年供给基本口粮100~150公斤,烧煤、穿衣、治病、安葬由生产队承担,其费用从公益金项目下列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生产队派人照顾。1964年,6县有“五保”对象2835户、4292人,每人每年由所在生产队供给劳动日214个,口粮180公斤。“文革”期间,农村“五保”户由生产队照顾。
  1981年后,对“五保”户的管理供养采取集体供养和划给土地,由生产队帮种或亲友代耕的办法。是年,全区有农村“五保”户1264户、1475人。1982年,各县恢复和兴建敬老院,到1984年底,张掖、临泽、高台3县兴建敬老院40所,收养“五保”老人345人。人年均粮食300~350公斤,生活费60~100元。1985年,全区新建敬老院14所,扩大收养“五保”老人80人。累计兴建敬老院54所,收养“五保”老人407户、418人,占“五保”总数的24%。人年均粮食250~300公斤,生活费100~300元。大部分实行以乡统筹、统管,集体供给。1986年,全区农村“五保”户增加到1582户、1939人,敬老院61所,集中供养430人,分散供养或亲友代养1237户、1509人。1987年,全区“五保”户为1368户、1625人。62所敬老院集中供养438人,分散供养1187人。人年均粮食300~400公斤,清油3~5公斤,生活费150~300元。1989年,敬老院收养“五保”老人417人,养老送终21人。1990年,敬老院扩大收养132人,共计549人。1991年,对6县(市)敬老院进行全面整顿,一类敬老院21所,占35%;二类敬老院34所,占55%;三类敬老院7所,占10%。从1992年起,制定敬老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达标升级活动。是年,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549人,分散供养783人。人年均粮食300~400公斤,生活费400~500元。到1993年,62所敬老院集中供养455人,分散供养893人。
  1994年1月,国务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把“五保”供养的对象、内容、形式等进一步明确化、制度化,使“五保”供养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到1995年,全区有“五保”户1274户、1344人。62所敬老院集中供养457人,分散供养887人,人年均粮食400~600公斤,生活费400~600元。
  二、福利事业
  〔清〕代和〔民国〕时期,仅张掖县有6处社会福利机构:
  【养济院】在城东南隅,〔清〕顺治年间建立,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张掖知县王廷赞重修。
  【留养所】在县城西关,张掖知县王廷赞于乾隆二十六年募捐修建。
  【孤贫院】乾隆年间确定收养人员为50名,每人每年供应粮食为3石5斗,每年共支180石,遇闰月增加15石,向县署支领。
  【育婴堂】在玉皇庙东侧,光绪年间,张掖举人白册侯和商人马居壮创建。
  【救孤院】在城内十方禅院南侧,〔民国〕15年张掖人余炳元募捐修建。收养对象为60岁以上无依无靠的老人,6岁以上15岁以下被遗弃的儿童,5岁以下的婴儿和无力自给的残疾人。在院尚可劳动者,让其学习生产技能。救孤院办有营业场,并推销产品。凡被收养者,每年供给单夹棉衣各1套,鞋袜各两双,帽子两顶。宿舍内炕、床、毡、被俱全。对孤儿进行小学教育,对婴儿以代乳品喂养,并设有游艺场和幼稚园。余炳元任院长,并负责劝募,为义务职。
  【育婴所】在城西福音堂附设,〔民国〕20年建立,省政府聘请余炳元为所长,为义务职。
  共和国成立后,张掖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张掖救济院,在此基础上,成立“张掖县生产教养院”。收容对象主要是老弱残疾和孤儿,还收容乞丐、游民、小偷、道人、道姑等。采取供养教育和劳动改造相结合的方针。此后,社会游民、乞丐大为减少,老残孤儿得到救济。对有劳动能力的收容人员,让他们从事各种生产劳动。教养院的开支,1951年10月起,政府每月供给小麦3000市斤,人月均支人民币15000元(旧币值),收容人数不得超过100人,不足部分从劳动生产的收益中弥补。1954年,省民政厅对全省生产教养院进行整顿,将“张掖县生产教养院”合并于“武威专区生产教养院”。1956年成立“张掖专区社会福利院”,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
  1958年,上海儿童教养院迁到张掖,更名“张掖县儿童福利院”。初设十里行宫,后迁县城北。实有儿童1020人(包括上海迁来500人),工作人员81人,其中:行政干部16人,教员28人,保育员12人,炊事员19人,医务人员2人,缝纫工、车工24人。儿童福利院成立后,与生产教养院并存。1958年,生产教养院开支2.94万元;1959年儿童福利院开支28.82万元。1960年省财政厅给张掖儿童福利院下拨基建款7万元。1961年,张掖专区办社会残老院3所,收养残老229人,儿童教养院1所,收养儿童562人。
  1960年经济困难时,儿童教养院收容孤儿近千人,经费无法解决,经中央西北局批准,于1961年10月4日把张掖县儿童福利院迁至新疆喀什。共有686人,其中儿童475人,干部职工58人,家属153人。张掖县儿童福利院迁疆的同时,高台县儿童福利院也迁往新疆和田。张、高福利院迁疆,是因遇到严重经济困难,将人员迁往外地,名曰“移工就食”。除能走者迁疆外,一些老弱残疾人员及少量工作人员仍留张掖福利院,改设为“张掖儿童福利院”。
  1962年,张掖专区办儿童福利院3所,收养儿童904人,有管理干部51人,工勤人员27人。4月,儿童福利院与生产教养院合并,更名“残老福利院”,有儿童862人,残老45人。是年介绍就业儿童35人,回家儿童73人,职工领养幼儿44人,病亡儿童3人,逃跑离院儿童37人,到年底实有儿童664人,残老39人。
  1962年1月,山丹县析出民乐时分给民乐县孤儿38人;5月,民乐县成立福利院,院址三堡。设院长、副院长、干事、会计各1人,配有厨工、缝纫工、制鞋工各1人,教师2人,开设初小4个年级,4个班。1965年5月有孤儿118名,后招工12名,亲友领回22名,被人收养8名,11名返家,3名病亡,实有58名,随后县儿童福利院移交专区儿童福利院。民乐县儿童福利院,建院3年,政府共拨专项资金7.19万元,粮食29万公斤。1964年5月,专区成立儿童福利院,张掖县儿童福利院并入。1966年,实有收养人员556人,其中残老36人,健全婴儿44人,残疾婴幼儿3人,健全儿童426人,残疾儿童28人,顽劣儿童19人。
  1979年5月,专区儿童教养院改名为“张掖地区社会福利院”,残老、儿童人月均生活费17元,拨款5万元对福利院房屋设施进行维修。1980年收养28人;1981~1984年收养37人;1985~1988年收养33人;1989年收养30人,自费代养4人,共34人;1990~1991年收养32人,自费代养5人,共37人;1992~1993年收养33人,自费代养3人,共38人;1994~1995年收养48人。至1995年,地区社会福利院职工24人,其中:干部2人,工人22人,收养220人,其中残老190人,儿童30人。
  三、收容遣送
  1959年,全区外流56217人,年底返回3785人。1960年7月成立“张掖专区外流人口收容遣送领导小组”,各县设立收容遣送站,收容遣送9741人。1962年收容4046人,接转4731人,遣送7886人。1964年收容2890人,接转2890人,遣送4767人。1965年,张掖县收容遣送站移交专区,设立“张掖专区收容遣送站”,是年收容1535人,接转883人,遣送1790人。1966~1970年收容8727人,接转1659人,遣送2822人。1971~1978年收容13799人,接转2127人,遣送4975人。1979年3月,全国城市社会救济福利工作会议决定,民政部门领导的收容遣送站是救济性质的事业单位,收容对象应限于流入城市、食宿无着的外地农民和城市中某些流浪街头生活无着的人。其任务是:在安排好收容人员生活的前提下,查清流浪原因、住址或原籍后送回原籍,原籍无条件安置的送安置农场。是年,收容706人,接转137人,遣送281人。1980年后,收容对象主要是:因受灾生活困难及屡遣屡返者,受虐待外流者,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劳教释放倒流城市无法落户者以及乞讨者。是年收容704人,接转143人,遣送455人。1981年,地区收容遣送站搬迁张火公路一公里处,占地面积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1276平方米。收容304人,接转117人,遣送170人。
  1982年5月,根据国家《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济、教育和收容遣送,具体对象是:家住农村流入城市乞讨的;城市居民中流浪街头乞讨的;其他露宿街头生活无着落的。到1985年收容1902人,接转239人,遣送788人。
  1986年以后,区内收遣对象的结构发生变化。因生活困难流入城市被遣送者逐年减少,有相当一部分是外出流浪顽劣儿童;盲目外出找工作、劳教释放倒流城市后无法生活的;以乞讨为名图财的;以上访为名流浪乞讨的;卖淫嫖娼的;无人看管的痴呆傻及精神病人。到1987年收容1257人,接转88人,遣送236人。1988年,地区行署加强对收遣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配合,对混杂在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犯罪分子,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对精神病人,由公安部门收容,卫生部门负责治疗。到1989年,收容898人,接转50人,遣送112人。
  1990~1992年收容1430人,接转35人,遣送200人;1993年收容482人,遣送34人;1994年收容684人,接转2人,遣送36人;1995年收容705人,遣送43人。
  四、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1988年6月,地区成立“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址设民政处。按照省募捐委员会的安排,1988~1995年在6县(市)发行彩票1014万元。
  五、社会福利生产
  1988年1月,地、县(市)民政处、局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救济扶贫经济实体管理的通知》,具体内容是:凡民政部门用救灾救济款的有偿部分和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方式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均由民政部门管理,尽可能吸收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使之成为救灾扶贫福利企业;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兴办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的福利企业,国家实行照顾优惠、保护和扶持政策。是年,全区转办、兴办各类福利企业19个,其中张掖市5个,临泽县5个,高台县3个,肃南县2个,山丹县2个,民乐县2个;从业人员341人,其中:管理人员45人,生产人员296人;残疾人94人,占生产职工总数39%。年产值190万元,利润15万元。1989年,对全区25家福利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验收合格的19个,占总数76%;需进一步整顿、限期达标的6个,占24%。是年完成产值271万元,实现利润38.57万元。有职工367人,其中残疾人147人,占37%。1990年新建福利企业5个,累计达30个,生产总值685万元,实现利税78万元,企业拥有职工469人,其中残疾人174人,占生产职工总数的43%。安置“双扶”对象及两用人才148人,占总数的30%。是年9月,全区各福利企业贯彻实施民政部《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理顺关系,明确产权。1991年,全区福利企业迅速发展,转办、新建企业20个,累计50个。省民政厅投资51万元,地、县(市)投资20万元;年产值1800万元。实现利税110万元,安置残疾人312人。1992年,全区新建福利企业5个,累计55个,年产值2200万元,实现利税146万元,拥有职工969人,其中残疾人335人。1993年,已建成各类福利企业65个,年产值3050万元,实现利税210万元,从业人员1020人,其中残疾人375人,贫困户225人,优抚对象115人。在福利企业中逐步转换经营机制,实行股份制。张掖市工业用布厂先行试点,通过推行股份制,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股金达200万元。1994年,全区已建成各类福利企业76个,年产值4300万元,实现利税370万元,安置残疾人550人,占企业生产人员的38%。有8家福利企业实行股份制。是年,会同税务部门对全区76家福利企业进行清理检查验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有54家,占71%;残疾人上岗率符合要求及企业管理健全的18家,占23%;责成限期改进的4家,吊销1家假冒福利企业的营业证书。
  1995年,全区有各类福利企业68个,年产值3992万元,实现利税303万元。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社会民族、人口、宗教、社会保障、人民生活、婚姻家庭、道德风尚、社会风俗、社会陋习、方言、东部裕固语、人物传、人物录、古籍选录、历史文献、红西路军史料、当代文选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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