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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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45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口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15
页码: 1948-196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张掖地区人口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人口源流、人口变迁、当代人口变动、人口分布、人口构成、人口素质、计划生育等。
关键词: 张掖地区 人口 人口发展

内容

第一节 人口源流
  〔西汉〕太初二年(公元前4年),张掖郡辖10县,共有人口24352户,88731人。〔西汉〕成帝后,外戚和宦官专权,统治阶级日益腐败,土地兼并盛行,流民数量恶性膨胀,农民纷纷起义,导致王莽篡汉。窦融主持河西时期,虽然张掖保持一时的相对安定,但到〔东汉〕后期,由于战乱和徭役过重,人民相率逃亡,人口大幅度减少。〔东汉〕永和五年(140年),张掖郡8县人口只有6552户、26040人,较〔西汉〕时人口下降72%。此数不含张掖郡内但归张掖属国都尉管辖的4656户、16952人,及归张掖居延属国都尉管辖的1560户、4732人。如果加上属国都尉管辖的人数,张掖郡有12768户、47724人,是〔西汉〕时期的54%。
  经过〔三国〕及〔西晋〕的战乱与变迁,张掖郡缩为3个县。人口只有3700户,加上〔东汉〕献帝兴平元年(194年)从张掖郡析出的西郡(今山丹县境内)人口1900户,也只有5600户。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郡并县,张掖郡辖3县,人口为6126户。〔唐〕初改郡为州,甘州所属张掖、山丹2县,只有2926户、11680人。武后垂拱二年(686年),派陈子昂视察河西,他在上武后书中,称“甘州户只三千”,要求武后移民屯田,整顿军备。武后采纳陈子昂的建议,于大足元年(701年)派郭元振为凉州都督,积极经营河西。〔唐〕玄宗开元年间,甘州人口增为5440户。天宝元年(742年)又改州为郡,张掖郡人口达6284户、22912人,较陈子昂来张掖时增一倍多。
  元朝,甘州人口徙出比较频繁。如至元元年(1264年)六月,徙甘州、凉州回民436户于江南各卫;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七月,分甘州屯田新附军300人赴亦集乃(额济纳)屯种。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十月,徙甘州新附军千人屯田中兴(今宁夏银川)千人屯田亦里黑。是年,甘州路人口为1550户、23987人。
  明朝,甘州是陕西行都司及甘肃镇的治所,甘州5卫同城。洪武年间甘州5卫有14444户、30333人,到嘉靖年间下降为11326户、21326人。这与卫所兵额锐减,强征壮丁入伍以及壮丁外逃有关。如洪武时户均2.14人,嘉靖时户均只有1.82人。
  清朝,张掖是甘州府的治所,甘州府辖有张掖、山丹县,东乐分县和抚彝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册报户口为280470人,较明朝大有增长。这与清王朝改革赋税制度有一定关系。清王朝的赋税改革从康熙年间开始,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以康熙五十年人丁数为准,固定税额,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初年,进一步推行“摊丁入亩”,即将康熙五十年的丁银额全部摊入地亩,与田赋一起征收。从此,丁银随粮起征的“地丁合一”便成为清朝统一的赋税制度,解决长期以来赋役不均的问题,有助于人口的发展。期间,张掖人口仍不断外徙。雍正年间,张掖县移往敦煌庆余渠的居户共居一村。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移民乌鲁木齐屯田,张掖、东乐、山丹移民200户777人;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又移去张掖350户、1387人。乾隆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年,3次移民550户、2189人到新疆木垒、奇台、西吉尔、玛泰等处屯田。乾隆三十六、四十一、四十二年,张掖、山丹、抚彝厅拨民户284户、1319人赴吉木萨尔、乌鲁木齐等处屯田。道光年间,鸦片流入河西,至咸丰年间大量种植,人民受害严重。清王朝为偿还庚子赔款和筹集军饷,于光绪七年(1881年)大开烟禁,征收烟厘杂税,人口锐减。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张掖民户由嘉庆年间的79841户下降为37903户,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又降为15236户、73715人。
  〔民国〕36年,隶属武威督察区的山丹、民乐、张掖3县及隶属酒泉督察区的临泽、高台2县,合计有60513户、380567人。
  第二节 人口变迁
  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逐步普及,社会安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死亡率下降,出生率提高,人口总量不断增加,人口发展进入新的高峰期。
  1949年,张掖分区人口总数为549206人,总户数为98432户(据当时国民政府统计,1947年为380567人,与1949年人口数差距甚大,其因是瞒报人口现象严重)。到1995年,总户数达309327户,为1949年的2.14倍;人口总数已达1197703人,比1949年增加648497人,增长1.18倍;在总人口中,男性619125人,占51.69%;女性578578人,占48.31%。
  1953~1990年,进行过四次人口普查: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区总人口为628830人,其中男性331421人,女性297409人。总户数为110742户。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区总人口为666659人,比1949年的总人口增117453人,增长21.39%;比第一次人口普查的总人口增37829人,增长6.02%。总户数为140550户,比1949年增42018户,增长42.68%;比1953年增29808户,增长26.92%。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区总人口为1019228人,比第二次人口普查增加352569人,增长52.89%。18年平均每年增加19587人,递增2.39%。性别构成:男性528109人,占51.81%,女性491119人,占48.19%,性别比例(以女性为100)为107.53。人口的地区分布:山丹县169267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6.6%;民乐县191127人,占18.75%;张掖县381955人,占37.47%;临泽县115853人,占11.37%;高台县127210人,占12.48%;肃南县33816人,占3.32%。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区总人口为1151423人,男593583人,占总人口的51.55%,女557840人,占48.45%,性别比例为106.41,与第三次人口普查相比,总人口增加132195人,增长12.97%,减去1982年末到1990年6月迁入大于迁出人口25397人,本区实际自然增加106797人,比第三次人口普查实际增长9.28%。8年期间,全区总人口包括迁入大于迁出人口在内,平均每年增加16524人,平均增长1.45%。在总人口中,农村人口1018727人,城镇人口132695人;总户数265184户,其中家庭户263456户,集体户1728户,与第三次人口普查数相比,分别增长30.88%和30.78%,家庭规模由1982年每户4.91人减少为4.42人,平均每户减少0.47人,减少13.65%。
  人口密度。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为每平方公里14.66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为每平方公里16.28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为每平方公里24.48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每平方公里27.46人,1995年达每平方公里28.57人。据1987年3月张掖农业区划调查资料,全区各农业经济区划的人口密度情况是:祁连山林牧区每平方公里为3.04人,南部沿山油粮牧业区每平方公里76.27人,中部绿洲灌溉农业区每平方公里为120.14人,西北部荒漠牧区每平方公里1.04人。1995年全区总人口在各县(市)的分布是:山丹县190912人,民乐县228510人,张掖市449182人,临泽县140681人,高台县153010人,肃南县35408人。全区非农业人口为177823人,占总人口的14.85%,农业人口1019880人,占85.15%。
  第三节 当代人口变动
  一、总量变动
  历代人口统计不甚完整精确。共和国成立后46年来人口总量变动情况是,除1961~1964年出现过短暂的低谷期外,大部分时期呈上升趋势。特别是1953~1958年、1966年两次出现增长高峰期,1967年恢复至1958年水平,以后年度均呈上升趋势。
  二、自然变动
  (一)出生全区 1955~1995年的41年出生婴儿840679人(1960年无统计资料),年均出生21017人。从年度看,1964年出生率最高,出生婴儿33055人,出生率49.1‰,1970年也是出生数最多的年份,出生婴儿36918人。1992年出生率最低,出生婴儿14372人,出生率11.9‰。以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的1972年为例,全区出生率为39.5‰。各县的出生率:山丹38.06‰、民乐39.55‰、张掖38.19‰、临泽41.48‰、高台41.76‰、肃南39.36‰。
  (二)死亡 1955~1995年的41年死亡266748人(1960年无统计资料),年均死亡6669人。
  三、社会变动
  人口脱离户口管理的非正常流动,是张掖地区人口社会变动的一个特点。19581960年,全区3年外流15110人,其中外流无下落者1936人,占12.82%。1962年资料表明,是年收容4046人,接转4731人,遣送7886人。1978年以后,非正常流动人口大幅度下降,是年收容950人,接转228人,遣送472人。1983年收容人员又减至482人,遣送34人。由于经济发展、生活稳定,流浪、乞讨者逐年减少。
  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前,外流人口时多时少,这与农业丰歉及社会的安定情况有关。1978年以后,人口正常流动量呈不断增长趋势。1982年外籍流入区内5351人,区内外出5493人。1990年外籍流入区内9429人,区内外出9205人。1995年,乡(镇)企业人员到外省、区从业者15000多人,个体户外出经商和在区内流动经营的580多户,计670多人。
  第四节 人口分布
  一、城镇
  1990年全区城镇人口为133498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1.59%。分布状况是:张掖市为88519人,占全区城镇人口的66.31%;其他5县的城镇总人口为44979人,占全区城镇人口33.69%,其中:肃南县5637人,民乐县6851人,临泽县7325人,高台县9142人,山丹县16024人。1995年全区城镇人口177823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4.85%。其中张掖市102395人,占本市总人口22.79%;山丹县24315人,占12.74%;民乐县12392人,占5.42%;临泽县14350人,占10.2%;高台县16072人,占10.5%;肃南县8290人,占23.4%。
  二、农村
  1990年全区农村人口为1017925人,占全区总人口的88.41%,其中:张掖市345053人,肃南县29863人,民乐县211489人,临泽县125241人,高台县137095人,山丹县169184人。1995年全区农村人口101988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85.15%。其中:张掖市346787人,山丹县166597人,民乐县216118人,临泽县126331人,高台县136938人,肃南县27109人。
  三、牧区
  1990年全区牧区人口为36355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16%,肃南县35500人,占牧区总人口的97.65%;张掖市平山湖蒙古族乡855人。牧区男性人口18727人,其中肃南县18274人,平山湖蒙古族乡453人。女性17628人,其中肃南县17226人、平山湖蒙古族乡402人。性别比例为106.23。肃南县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49人,平山湖蒙古族乡0.51人。
  第五节 人口构成
  一、性别构成
  〔民国〕36年,男51.06%,女48.34%,性别比例为106.86。共和国成立后,性别构成逐步趋于合理。1949年男占54.24%,女占45.76%;1950年男占53.82%,女占46.18%;1956年男占55.23%,女占44.77%;1957年男占53.75%,女占46.25%;1965年男占52.11%,女占47.89%;1979年男占51.99%,女占48.01%;1982年男占51.82%,女占48.18%;1990年男占51.89%,女占48.11%;1995年男占51.69%,女占48.31%。1949年男女性比例为118.52%,性别构成不合理。1950年性别比例为116.5,1952年为117.04,1953年为111.44,1956年为110.05,1970年为108.71,1975年为108.68,1982年为107.53,1985年为107.46,1990年为106.41,1995年为107.01。
  二、年龄构成
  1982年,全区人口中,不满1岁的18578人,占总人口的1.82%;幼儿(1~3岁)51442人,占5.05%;学龄前儿童(4~6岁)48272人,占总人口4.74%;学龄儿童(7岁)19922人,占总人口1.95%;初中年龄(16~18岁)89442人,占8.78%;青年段人口(15~25岁)228696人,占22.43%,其中兵源人数(18~22岁的男性)96411人,占总人口的9.45%;进入婚龄的(男性22岁,女性20岁)17617人,占青年人口总数的7.66%,占总人口的1.73%;老年(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人数61214人,占总人口的6.01%。全区70~79岁的老人有11054人;80~89岁的老人766人;90~99岁的老人9人;100岁以上的老寿星1人。
  1990年,全区总人口中:0~4岁126472人,占总人口10.98%;5~9岁98984人,占8.6%;10~14岁82776人,占7.19%;15~19岁137389人,占11.93%;20~24岁70731人,占14.22%;25~29岁114558人,占9.95%;30~34岁70731人,占6.14%;35~39岁85265人,占7.41%;40~44岁68945人,占5.98%;45~49岁57996人,占5.04%;50~54岁46772人,占4.06%;50~59岁37611人,占3.27%;60~64岁24807人,65~69岁18388人,70~74岁10568人,75~79岁4876人,80~84岁1343人,85~89岁214人,90~94岁17人,95~99岁3人,100岁以上2人。全区60岁以上的老人为60218人,占总人数的5.23%。70~79岁的老人15444人,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增加4390人;80~89岁的老人1557人,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增加791人;90~99岁的老人20人。100岁以上的老寿星2人:
  张掖市普保善,男,出生于1887年1月1日,103周岁,汉族,小学文化,粮农。
  张掖市王月英,女,出生于1890年2月2日,100周岁,汉族,不识字,粮农。
  三、婚姻构成
  1990年,全区未婚238739人,配偶555162人,其中男性配偶率为63.73%,女性为68.12%。丧偶44986人。离婚4303人,其中男性提出离婚的3644人,占离婚总人数的84.69%,女性提出离婚的659人,占15.13%。婚姻构成特点是:未婚人数比重较大,有偶人口比重小,丧偶和离婚人口比重较低。
  四、民族构成
  共和国成立以来,辖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较快。1982年,全区有21个民族,汉族999942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8.11%;20个少数民族19286人,占1.86%,其中超过千人的少数民族有:裕固族8184人,藏族7653人,回族2375人。蒙古、土、满、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侗、土家、东乡、纳西、锡伯、保安族等都在千人以下,少数民族居住在肃南县境的占86.17%。1990年,全区有26个民族,其中汉族1128983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8.05%;其他25个少数民族共22440人,占1.95%。超千人以上的民族有回族3040人,藏族8810人,裕固族9145人。肃南县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2.55%。
  五、宗教构成
  全区现有信教群众31000多人。其中佛教22000多人(其中藏传佛教17000多人);道教在册人员219人;伊斯兰教3090人;天主教5240人;基督教355人。
  六、文化构成
  1982年全区总人口中,大学文化程度的有3378人,高中文化程度的有62553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34818人,小学文化程度的有333954人。15岁以上人口652415人,其中文盲、半文盲330053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50.59%。1990年,全区人民的文化程度普遍有所提高,文盲、半文盲人数减少,人均受教育的程度有所提高。全区有大学本科学历1706人,占总人口0.15%,大学专科学历6684人,占0.58%;中专学历16862人,占1.46%;高中75746人,占6.58%;初中221593人,占19.75%;小学418182人,占36.62%;文盲、半文盲262424人,占总人口的22.79%。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843190人,其中文盲、半文盲240096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的28.4%。
  七、行业职业构成
  〔民国〕37年,全区总人口3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万人,占总人口的60.5%;农村无业游民9万人,占23.68%;工业交通0.5万人,占1.32%;商业和服务业0.5万人,占1.32%;手工业0.6万人,占1.56%;小贩0.9万人,占2.37%;公务人员0.2万人,占0.53%;城镇无业人员3.3万人,占8.68%,占城镇6万人口的55%。
  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为群众就业拓宽门路,人口职业构成发生显著变化。其特点表现在:1.就业面大,就业人口增加。1982年,在业人口为533763人,占劳动力人口的94.94%;1990年,在业人口为710703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84.29%。2.农业就业人口比重增大。全区是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地区,农村人口占很大比重,1982年农村人口为92.1万人,占总人口的90.37%。1990年农村人口为101.79万人,占总人口的88.41%。3.农村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比重缓慢下降。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商品生产的发展,从事农村其他各业的劳动人数逐年增多,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比重缓慢下降。1978年从事农、林、牧、渔业劳动力为28.93万人,占乡村劳动力的94.08%;1980年为31.97万人,占98.4%;1985年为35.05万人,占91.25%;1990年为43.95万人,占87.81%;1995年为38.43万人,占73.48%。1995年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比重比1978年前的比重下降20.6%。
  1982年在业人口的行业状况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有454150人,占在业人口的85.08%;矿业及木材采运业的4318人,占0.81%;电力、煤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1341人,占0.25%;制造业20709人,占3.89%;地质勘探和普查业3052人,占0.57%;建筑业3223人,占0.6%;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6591人,占1.23%;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11021人,占2.06%;住宅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和居民服务业1563人,占0.29%;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4037人,占0.76%;教育、文化、艺术12809人,占2.39%;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485人,占0.09%;金融、保险1292人,占0.24%;国家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8783人,占1.65%;从事其他各行业389人,占0.07%。在业人口的职业状况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22708人,占在业人口的4.24%;商业人员6664人,占1.25%;从事服务性工作人员7221人,占1.35%;从事农、林、牧、渔业439808人,占82.39%;生产工人、运输职工和有关人员43884人,占8.22%;其他劳动者272人。
  1990年,在业人口710703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84.29%,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9539人,占在业人口3.87%;商业工作人员13425人,占1.89%;服务性工作人员8778人,占1.24%;农、林、牧、渔劳动者598408人,占84.2%;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43822人,占6.17%;其他劳动者159人。从在业人员的行业构成看,从事第一产业的607246人,占全部在业人员的85.44%;从事第二产业的40087人,占5.65%;从事第三产业的63370人,占8.91%。
  八、劳动力构成和负担系数
  1982年,对具有劳动能力的(16~60岁)人口的调查结果是:全区劳动年龄人口562204人,占总人口的55.16%,其中:16~59岁的男性劳动力301361人,16~54岁的女性劳动力260843人。具有劳动年龄的人口中,除在校学生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外,具有在业条件的人口533763人,占劳动年龄人口的94.94%(男性294186人,女性239577人)。城镇待业人员1361人(男610人,女751人),占劳动年龄人口的0.24%,其中绝大部分是初中或高中考学未录取刚步入社会的青年人,内有:高中毕业生566人,初中毕业生615人,其中15~19岁1205人,占待业人员的88.53%,20~24岁的128人,占9.4%,25~29岁的19人,占1.39%,30岁以上的9人,占0.66%。分布为:张掖市919人,占全区待业人员的67.52%;肃南县118人,占8.67%;民乐县19人,占1.39%;临泽县31人,占2.27%;高台县51人,占3.75%;山丹县223人,占16.38%。
  1990年,全区15~49岁的为698598人,占总人口的60.67%;50岁以上为144526人,占总人口的12.55%。国际上划分劳动年龄界线是15~64岁,张掖地区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807791人,66岁以上人口为35333人,其少年人口负担系数为0.38;老年人口负担系数为0.44;老少比为11.45。
  按我国划分劳动能力的16~60岁人口为78.33万人,占总人口的68%,其中已在业人口55.34万人,占劳动年龄人口的70.7%。
  第六节 人口素质
  一、自然素质
  〔民国〕时期,张掖医疗卫生事业落后,缺医少药,疾病蔓延,人口素质差。历史上曾发生过的急性传染病有鼠疫、天花、白喉、麻疹等16种之多。一些偏远山区由于地理条件差、水质不好、近亲结婚和遗传性疾病及居住和卫生条件差等原因,使一些人呆傻、聋哑、盲残、智力发育不全,甚至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
  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水平、防疫能力提高,地方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人民健康有较大改善。1995年,全区急性传染病由1950年的16种减少至9种,其中麻疹发病比例下降66.3%。全区连续25年无白喉发生,6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
  1987年全区有残疾人47506人,占总人口1083793人的4.38%,其中盲人6880人,聋哑人9864人,精神病人1553人。
  20世纪50年代,尤其是70年代以来,各级政府大力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建立妇幼保健网,使先天性畸形弱智儿童出生率下降,劣生多育现象减少,加之营养状况和生活改善,人口自然素质有较大提高。由于扑灭和基本控制许多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人口自然素质普遍增强,死亡率迅速下降,平均寿命逐年增长。据1981年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对5%人口抽样调查测算,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为64.67岁,其中男性63.47岁,女性66.46岁,较〔民国〕时期全国人口平均寿命男34.85岁,女34.63岁,分别增长28.62岁和31.83岁。1990年,全区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66.31岁,其中男性65.48岁,女性67.33岁,较〔民国〕时期全国人口平均寿命,男女分别增长30.58岁和32.7岁。从6县(市)看,全区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最高的肃南县为69.63岁,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期望寿命0.63岁;男性最高是高台县,为66.04岁,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期望寿命0.96岁;女性最高是肃南县,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期望寿命2.83岁。1995年,全区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男性为68.38岁,女性为69.02岁。比〔民国〕时期人口平均寿命男性增长33.53岁,女性增长34.39岁。
  二、社会素质
  〔民国〕36年,各县“目不识丁”者264113人,占总人口380567的69.4%;具有初小及高小文化程度者24013人,占总人口的6.31%;具有初中及高中文化程度者仅3159人,占总人口的0.83%;受过高等教育者只有185人,每万人中仅有4.86人。
  共和国成立以来,人口的文化素质逐年提高。1949年,普通中学在校学生为835人,小学在校学生26203人,计27038人,仅占总人口的4.92%,适龄儿童入学率为41.89%。到1995年普通中学在校学生达55605人,比1949年增加65.59倍;小学在校学生达134142人,比1949年增加6.02倍,适龄儿童入学率99.7%,比1949年提高57.81%。1995年全区在校学生达193911人,比1949年增长6.15倍。1990年,全区人口的社会素质又有较大提高,平均每万人口中有大学文化程度的73人,比1982年增加40人,增长1.2倍;高中文化程度的804人,比1982年增加190人,增长30.9%;初中文化程度的1925人,比1982年增加602人,增长45.5%;小学文化程度的3632人,比1982年增加357人,增长10.9%。1995年有各类科技人员15272人,占总人口的1.28%,其中少数民族科技干部为392人,占科技人员总数的2.57%。
  第七节 计划生育
  共和国成立之后,全区的人口增长直线上升,加剧人口与经济发展的矛盾。60年代开始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由于措施不力,成效甚微。20世纪70年代以来,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列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健全机构,制定办法,落实措施,人口增长逐年得到控制。
  一、酝酿试行阶段
  1966~1971年,计划生育工作处于初期准备、宣传发动的酝酿试行阶段。1966年6月3日,专区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专员张一平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各县组建机构,由分管卫生的副县长担任领导。专、县计划生育机构与卫生部门合署办公,配备专干。主要工作是通过召开会议、普发文件、印发资料、深入基层,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采取一些必要措施,逐步实施节制生育工作。至1969年底统计,全区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数3123例,其中大量的工作还局限于以人流、放环为主,至于永久性的节育措施还未被广大群众所接受。1966~1971年,年平均出生率为43.26‰,全区人口由1966年的71.17万人,上升到1971年的87.29万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92%。
  二、全面开展时期
  1972~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始在全区逐步深入人心。地委把计划生育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结合中心工作,经常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发展。1973年8月,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改称“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地区革委会副主任武启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与卫生局合署办公。是年,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北京医疗队的具体帮助下,节育率由1970年的74.2%,上升到82.2%。期间,始终把晚婚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中心,广泛宣传,狠抓落实。提倡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育。根据地区的实际,制定“对实行节育手术者给予一定时期的休假。假期中国家职工工资照发,农村社员工分照记。鼓励男女结婚后均可到对方家落户,特别是农村有女无儿户,提倡男到女家落户,任何人不得干涉、歧视。对于人口稀少的肃南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只宣传、不动员;对多子女、拖累大,确有节育要求的,也可给予指导和帮助”等具体政策和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通过执行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人口迅速增长的势头有所遏制。至1978年底,全区人口出生率由1971年的41.2‰,下降到15.25‰,自然增长率由1971年的31.8‰下降到9.52‰。121259对育龄夫妇中,已有106792对落实各种节育措施,节育率达88.06%,计划生育政策逐步深入人心,得到广大群众的初步理解和支持。
  1978年3月,地区计划生育办公室从卫生局析出分设。1978年之后,给计划生育工作提出新的任务,突出宣传“一对夫妇最好生一个,照顾有实际困难的群众,最多生两个孩子”的号召。狠抓计划外怀孕,坚决杜绝三胎。1979年,《甘肃省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条例》颁发后,把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推向新的阶段,取得前所未有的好成绩。1980年,地区行署针对当时计划外怀孕和多胎生育的严重情况,发出《关于坚决做好计划外怀孕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计生工作的重点从结扎、放环转到处理计划外怀孕上来。计生形势明显好转。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布后,全区各级各类组织发动进入婚龄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青年制订晚婚计划,已婚的制订晚育计划。通过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大为改变。1981年11月26日,行署制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坚持“奖励只生一胎,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三胎”的原则,做到指标到人,卡片到手;生育者有指标,不生育者有措施。从行署专员到县(市)、乡(镇)、村长,实行层层承包,人人签订责任书,人口计划完成者奖,完不成者罚,使计划生育工作出现新局面。1985~1995年全区少生13万多人。人口出生由过去每年增长3万多人的速度下降为每年1万多人;多胎率由1980年的23.37%,下降为1985年的3.45%。
  三、计划生育的深入发展时期
  从1985年起,地、县(市)、乡、村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以“人口出生率、一孩率、多孩率、计划生育率”为内容的四项责任指标。实行地区抓县(市),县(市)抓乡(镇),乡(镇)抓村社,社抓人头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1985年,地区行署制定《关于安排二胎生育的暂行规定》。由于理解和执行中发生失误,造成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上升。1989年末,在全省14个地(州、市)的人口生育节育抽样调查中,张掖出生率高达22.7‰,比全省平均线高出3.65‰,多胎率高达12.5%,二胎面36.24%,突破省上下达的人口计划,受到省委、省政府“黄牌”警告。1990年2月26日,行署在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坚定信心,奋起直追,甩掉‘黄牌’,大打计划生育翻身仗”的号召。经过一年工作,计划生育有了突破性进展,扭转被动局面,摘掉“黄牌”,换上红牌。全区涌现出22个无多胎和无计划外生育的乡,高台县被国家计生委树为“计划生育先进县”。
  1991年,地区行署为全面、持续控制人口增长,从组织上建立健全三支队伍,一为行政管理队伍。按编制配齐地、县(市)计划生育工作部门人员;地、县(市)、乡(镇)、村四级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乡设立计生工作站,配备5~7名工作人员,有计生专干311人;村配备计划生育管理员928人;社(组)配备计划生育宣传员5514人。二为节育技术队伍。各县(市)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有条件的27个乡(镇)建立服务站,配备252名技术人员。三为群众监督管理队伍。全区6个县(市),93个乡(镇),884个村委会都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发展会员82374人。到1992年,全区出生14372人,出生率12.24‰,自然增长率为6.31‰,计划生育率达98.4%。与1991年相比,少出生4621人,出生率下降4.11‰。
  全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自70年代初起步,到1995年的20多年间,虽曾有过波动和起伏,但总的来看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的。1995年全区计划生育率达98.82%,比1981年提高31.32个百分点。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社会民族、人口、宗教、社会保障、人民生活、婚姻家庭、道德风尚、社会风俗、社会陋习、方言、东部裕固语、人物传、人物录、古籍选录、历史文献、红西路军史料、当代文选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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