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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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37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教育
分类号: G527
页数: 48
页码: 1517-15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远古到1995年张掖地区教育的情况。其中包括学校教育、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中等专业教育等。
关键词: 张掖地区 文化 教育

内容

〔西汉〕成帝初年,张掖太守、著名儒生、丞相萧望之子萧咸,在张掖郡治觻得兴建第一所官学——张掖郡国学,后又建起觻得县学。〔东汉〕平帝时,诏令全国设立官学,张掖郡属各县相继建起官办县学。〔魏〕〔晋〕〔十六国〕时期,中原离乱,河西相对稳定,不少文人学士来河西避祸。略阳名士郭荷隐于张掖东大山,设帐授徒。敦煌郭瑀东游张掖,“师事郭荷,尽得其学”,后隐于临松薤谷(今马蹄寺),“凿石室而居,著录弟子千余人”。
  〔隋〕〔唐〕是儒学振兴的重要时期,也是张掖教育事业发展较快的时期。赵武孟、赵彦昭父子先后进士及第,官至御史和副宰相。〔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甘州城东北建行省学庙(后改为“行省儒学”);明朝,行省儒学改为行都司学。〔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行都司学为甘州府学,各县创建书院。〔清〕末废科举、兴学堂。〔民国〕初年,改学堂为学校,各县建立普通中学。〔民国〕30年(1941年),创办张掖师范学校和张掖农业学校;〔民国〕33年,培黎工艺学校由陕西风县迁往山丹县。
  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接管公私立学校,教育事业逐步发展。到1995年,全区有幼儿园210所,普通小学819所,普通中学106所,中等职业中学11所,中等专业学校5所,分别为共和国成立前的100倍、2倍、21倍和8倍。还建起张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张掖分校等大专院校。随着中央政策向西部倾斜及张掖的经济发展,张掖教育事业出现新的飞跃。
  第一节 学校教育
  一、民间办学
  【私学】〔西汉〕张掖建郡后,随着内地移民的大量迁入,私学在张掖郡各县的坞、堡兴起。到〔魏〕〔晋〕〔十六国〕时,中原离乱,大批文人学士来河西避乱,推动张掖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略阳郭荷、敦煌郭瑀相继在张掖设帐办学。〔隋〕〔唐〕时,张掖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私学更加普及。中〔唐〕后,吐蕃等游牧民族入居,私学中断,直到〔明〕〔清〕间,又相继恢复。
  私学教育以言传身教为主,对初入学的儿童,教授《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朱子治家格言》《增广贤文》《四言杂字》《幼学琼林》等启蒙教材,并教练楷书。年岁稍长后,即教授《四书》《五经》,开始学作对联,作试帖诗并八股文等。私学教师的报酬,由学生家长依据家道丰欠、学生学习时间长短等情。在开学和重大节日时送礼(制钱500或1000、铜元50或100、猪肉礼方、酒和干鲜果品、点心等),年终时送上学钱(大洋数元)和学粮(数斗或一石)。
  〔清〕末〔民国〕初废科举、兴学堂后,甘州府各县城乡,仍有一定数量的私学,其中张掖县的王提贤、沈鸣鹤、王兴梓、刘泽,临泽县的李发春,高台县的李士选、萧裕本等贡生、秀才所创办的私学比较有名。教学内容除八股文已废除外,其他照旧,新增《国文》和《算学》。
  【社学】由里社或村社兴办,〔唐〕时初创,〔宋〕〔元〕〔明〕〔清〕诸朝进一步发展。社学和私学、私塾的区别是:私学由私人设馆授学,教师的报酬由学生家长负担;社学是由村社利用本村的祠堂、庙宇或其他公共场地兴办,并由村社集体出钱出物延聘教师,教授本村社的青少年。教材和私学大致相同,开始习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继而依据学生资质并家庭意愿等不同情况,对聪慧好学、家道丰盈者让其读《四书》《五经》,学作试帖诗、八股文,参与科举;对资质较差,又无力供给上学的,则让读《朱柏庐治家格言》《四言、六言、七言杂字》《算法歌诀》等治家理财的读物;其中通岐黄之术的教师,还教一些有志于医的学生习读《医学三字经》《药性赋》《濒湖脉诀》等医学书籍。〔明〕正德时,还诏令社学学生中的俊彦英才,递补儒学生员、中举会进,跻身仕途。
  清王朝统一中国后,诏令全国每乡置社学一所,选择“文行优者充任社师”,免除其差徭杂役,并供给一定的食粮,近乡子弟年12岁以上者,均可入社学学习。康熙十年(1671年),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甘山道按察副使胡悉宁,甘州知府王廷赞,在甘州及各县城乡兴办社学。据《抚彝厅志》记载,“城乡皆有社学”,从而取代部分私学。
  【义学】是带有救助性质的学校,多由地方士绅捐资延聘教师,教授天资聪慧而家道贫寒、无力交纳学费的孩子。初创于汉朝,盛行于〔元〕〔明〕〔清〕诸朝。〔清〕雍正后,甘州各县先后创建义学49所,其中张掖县12所(城区4所、农村8所),山丹县11所(城区3所、农村8所),高台县12所(城区4所、农村8所),东乐县7所(城区1所、农村6所),抚彝厅7所(城区1所、农村6所)。〔清〕同治时,陕甘总督又令甘肃各州府县广集资金,兴办义学,义学又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义学教材,大致与社学、私学相同,即儿童以启蒙读物为主,兼习毛笔楷书;少年以读《四书》《五经》为主,习读史书、子书等,并学作试贴诗、八股文等。义学一般均制定有学规,其中家道清贫而品学兼优的学生,还能得到一些资助。
  二、官办和官助民捐办学
  【官学】政府出钱兴办,古代称“庠序”,又叫学校。张掖的官学出现于〔西汉〕成帝年间,同中原相比迟一千多年,其原因,一是〔夏〕〔商〕〔周〕之际张掖为戎羌、乌孙、月氏、匈奴居牧;二是汉武帝设郡后忙于列亭障、兴屯田、保境安民。历武帝、昭帝、宣帝、元帝4朝60余年的治理,河西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建立官学的条件成熟,太守萧咸即在张掖设置郡学及部分县学。〔汉〕平帝时又在张掖设置管理学校的学官。〔魏〕〔晋〕〔十六国〕时期中原动乱,出现所谓“秦川中原血没腕,惟有凉州依柱观”的偏安局面,〔前凉〕王张轨尊儒学、重教化、励精图治,除在所领州郡兴建学校、培养人才外,还在凉州建立国学,征召甲胄子弟900人入学。〔北凉〕王沮渠蒙逊虽系临松郡匈奴族人,但从幼年即入郡学读儒学经书及《武经七书》等,成长为智勇双全的奇才。建立 〔北凉〕后,即把学校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还令其儿子沮渠牧犍拜大学者刘眪为师,学习《五经》《四书》。隋王朝建立后,〔隋〕文帝杨坚在诏令“恢复汉人姓名”的同时,又令将士之子习读文学,复兴被中断的儒学。炀帝时又开设进士科,张掖郡在阴世师治理下,社会安定,教育开始复苏。〔唐〕太宗李世民继位后,又将孔颖达等人编撰的《五经正义》,钦定为全国学校和科考的标准读本,张掖的学校教育进一步兴盛。但随着安史之乱的发生,吐蕃等游牧民族入居,河西生产凋敝,生灵涂炭,学校教育随之消失。
  【儒学】〔元〕至元八年(1271年),蒙古汗国大汗忽必烈,尊孔子为“大成至圣先师文宣王”,将路、府、州、县的官学一律改称“儒学”。至元二十四年在甘州城东北隅,设置行中书省学庙,将学与庙合称,除“学”以外,还须祭祀孔子。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又在甘肃行省(治甘州)设置甘肃儒学提举司,管理路、府、州、县的儒学。路学设教授、学正、学录各一员,府学设教授一员,州学设学正一员,县学设教谕
  一员。儒学教学以《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及《诗经》《书经》《易经》《周礼》《春秋》等儒家经典为内容。
  明王朝建立后,改甘肃行省儒学提举司为“陕西行都司儒学司”,并将毁于战乱的甘州学庙重建为陕西行都司儒学(今二十七医院处)。其后都指挥使杨斌、巡抚都御史朱徴、杨有仁等,又分别于正统五年(1440年)、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万历十四年(1586年),设置山丹卫儒学、高台所儒学、镇夷所儒学等。行都司儒学设教授,卫学设学正,所学设教谕。并视各儒学学生多寡,增设训导一至二员。教学内容为朱元璋亲自审定的礼(包括明王朝的典章制度)、射(弓马武术)、书(儒家《四书》《五经》)、数(九章算法)以及试帖诗、八股文等。
  〔清〕初沿用〔明〕制,顺治九年(1652年),巡抚周文华重建毁于兵燹的行都司儒学。
  康熙三年(1664年),陕甘分省,改行都司儒学为甘州府儒学,设教授、训导各一员;各卫所儒学改称“县学”,设教谕、训导各一员。府、州、县儒学文童,岁考成绩在一、二等者,给膳食银4两,称廪膳生员;岁考成绩三四等者,不给膳食银,称“增广生员”;此外尚有附设生员。教学内容为经过删改钦定的《四书》《五经》《理性大全》《文章正宗》《资治通鉴纲目》《历代名臣奏议》;武生还增读《武经七书》《百将战法》等。
  【书院】〔唐〕玄宗开元时,始设“励正书院”,后更名为“集贤殿书院”,置学士,负责校勘经籍、征集遗书典章等;〔唐〕末到〔五代〕时期,私人创办的书院出现,著名的如“白鹿洞书院”。到宋朝书院渐次完善,成为藏书、讲学、科考的场地。元、明朝时,因路学久废,有名无实;宦官专权,政治腐败,书院发展很广,进而借讲学为名,结党评议时政,故嘉靖、万历、天启诸朝均禁毁书院。
  张掖最早的甘泉书院在甘州城东北隅,创建年月无考。〔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巡抚都御史王诰,曾在甘泉书院培训有勇而失学的军士,同时进行扩建维修。〔清〕顺治四年毁于米剌印、丁国栋反清起义兵燹。到雍正时,削平三藩之乱,国事趋向安定,又诏令全国兴建书院,公办和私人资助的书院纷纷在甘州出现。其中甘山道尹岳礼、甘州知府冯祖悦、山丹县知县祁安期、高台县知县周廉、东乐县丞周能珂、抚彝厅通判何贵孚等,在张掖、山丹、高台、东乐、抚彝等地建起书院10所。
  三、科举和贡院
  【科举】从隋朝设科取士以来,张掖考取的文进士11人(唐朝2人、明朝5人、清朝4人);文举人69人(明朝16人、清朝53人)。〔明〕〔清〕两朝取录的武进士26人(明朝1人、清朝25人);武举人256人(明朝32人、清朝224人)。
  【贡院】
  明朝,陕、甘合省,陕西学政长驻三原,贡院设在西安,甘肃生员参加乡试须赴西安应试。〔清〕康熙初年,陕、甘分省,然甘肃乡试仍与陕西合闱。由于路远费重,赴试者仅十之二三,考中者更是寥寥。光绪元年(1875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奏请陕甘分闱,分设学政,并在兰州萃英门外创建甘肃贡院,中举的名额也由21名增加到40名。清朝甘州府贡院设在城东南隅,〔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由知府王廷赞改建,既是陕甘学政前来张掖驻节和考试之处,又是府属各县儒学生员岁试的场所。〔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兴学堂,贡院终止。
  第二节 幼儿教育
  一、幼儿园
  清朝末年,甘州府属张掖县始设蒙养院,对4~6岁的幼儿进行“蒙养”和“家教”相结合的教育,由于入院幼儿少,发展缓慢。广大农村仍为家教,由父母和祖父母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民国〕时期改蒙养院为幼稚园。〔民国〕20年,临泽县蓼泉乡培根女子学校创办育儿所,入学幼儿约50余人,配保育员一人,负责管教入院幼儿。〔民国〕28年,张掖县文峰女子学校开设幼稚班,入学幼儿42人,保育教师1人。〔民国〕34年,张掖县城区设幼稚园,入园幼儿34人,配保育员1人。是年秋,张掖师范附属小学开设幼稚班,入学幼儿37人,配教师1人。1949年解放前夕,张掖全区有幼稚园2所,幼稚班2个,招收幼儿92人,有保育教师4人。
  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幼儿教育。1956年春,张掖专区专员公署保育院成立,吸收地委、专署机关干部职工的幼儿入园。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5县教育部门,各自创办带有示范性质的实验幼儿园,配备保育教师10人,入园幼儿近200人,均为日托制。为解除女职工的拖累,解放农村妇女劳动力,还提出在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合作社中创办幼儿园、托儿所和季节性的抱娃组。1958年“大跃进”中,幼教工作贯彻“大小结合、土洋并举”“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全区幼儿园猛增到872所,入园幼儿达44126名。由于超越当时经济发展的水准,这些一哄而上,盲目创办的幼儿园,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自然消失。其后几年,经济复苏,幼儿教育随之恢复。“文革”开始,幼儿教育复而消失。
  20世纪80年代开始,地、县分别成立少年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加强对幼教事业的领导。张掖师范和各县教师进修学校设立幼教进修班,培训幼教师资。办园形式有:
  教育部门办园 1979年初,全区教育部门直接开办的幼儿园有4所,教职工32人,入园幼儿333人;到1995年,达125所,入园幼儿10459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园 到1995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达40个,入园幼儿1266人。
  农村集体办园 1956~1995年间,各县(市)农村队、组、村、社,曾先后开办不同类型的幼儿教育组织,到1995年,全区有托儿所847所,幼儿园169所,入园幼儿4.69万人。
  家庭个体办园 1983年5月,张掖城区出现3所家庭幼儿园,因入园幼儿少,创办不久即停。
  二、幼儿教学
  (一)课程与教材 〔民国〕时期,依据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幼稚园课程标准》设音乐、故事、儿歌、游戏、小手工等。教材依据实际由教师自编。共和国成立后,遵照教育部1952年颁发的《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和《幼儿园暂行教育纲要》,幼儿园课程统一为语言、绘画、音乐、计算、美工和识别环境等。依据幼儿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增加游戏。1981年10月后,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全区幼儿教育分为生活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等八项。教材以统编为主,补充教材为辅。
  (二)教学方法 〔民国〕时期全区幼稚园采用单元教学法。共和国成立后,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暂行教育纲要》,管好幼儿生活,使幼儿在集体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依照幼儿心理、生理特点,上课主要以游戏为主要形式,开展有创造性和竞赛性的智力游戏。
  三、学前班
  1980年,根据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精神,张掖县小满公社五星小学创办全区第一所学前班,配教师1人,吸收16名6岁幼儿进班学习。翌年,高台县在城区东街小学创办全区第二所学前班,入学幼儿68人,配教师2人。地区教育局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学前班迅速全面发展起来,到1994年达847个班,入学幼儿22979人。到1995年,全区的819所小学全部创办起学前班,接受学前教育的幼童达35128人,专、兼职教师1602人,其中受过幼教师资培训者287人。教学方法既不同于全日制幼儿园,也不同于小学一年级,而是依据6~7岁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运用各种生动、活泼、有趣的形式和方法,培养训练幼儿的注意力、记忆力、观察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为进入小学奠定良好的基础。教材主要有《语言》《计算》《常识》《美工》《唱游》等;各县(市)的学校,还依据学前班教师的特点和专长,增加《说话训练》《当地风物传说》等。
  第三节 小学教育
  一、学校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甘州府属各县遵照清朝《钦定学堂章程》,“废书院、兴学堂”,蓼得书院改建为张掖县高等小学堂,仙堤书院改建为山丹县高等小学堂,仰止书院改建为东乐县高等小学堂,蓼泉书院改建为临泽县高等小学堂,建康书院改建为高台县高等小学堂。城乡社学、义学改建为初等小学堂。
  〔民国〕建立后,改学堂为学校,由县设立;始设劝学所,鼓励私人办学,完善和改良私塾教学。各县在改学堂为县立小学校的同时,增设县高等小学校2所(张掖县甘泉小学校和山丹县高等小学校),初等女子小学校2所(张掖“文峰”和临泽“培根”)。〔民国〕24年,今辖区各县各类小学增加到205所,教职员工278人,学生1.26万名。继而推行《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普及初等教育,各县创办过一年制、二年制和三年制的简易小学。为减少教育经费支出,奉令将高等小学校和初等小学校合并成立完全小学,并依地域大小,人口多少,划分学区。每学区设完全小学1所,初等小学数所,新增小学12所,其中民族小学两所(张掖县新丰回藏小学、临泽县罗儿家边疆民族小学),女子小学两所(山丹、民乐县各1所),私立青云(马步青出资)小学1所。〔民国〕30年,推行国民教育,甘肃省政府颁布《全省各乡镇中心学校实施要则》和《国民学校实施要则》,将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国民教育统一纳入国民教育范围以内。每乡(镇)设置中心国民学校1所,每保设国民学校1所,居住零散的农村,学校分设班级于各村庄,进行巡回教学。在中心国民学校和保国民学校中,设小教部和民教部,儿童教育和成人教育同时进行。抗日战争时期,一些学校内迁,人才西流,不少有识之士,助资兴学,私立小学应运而生,仅张掖城区就有山西商人出资办的“三晋”小学,陕西商人出资办的三秦小学,两湖商人出资办的文襄小学,民勤商人出资办的民勤小学,天主教会、佛教会、道教会出资办的明德、佛光、道德小学以及祁连、益、松峰、五凉、金城等小学校。
  〔民国〕33年,国民政府颁发《强迫入学条例》,各县推行强迫入学,凡未入学的学龄儿童限期入学,逾期不入者给予处罚。到1949年解放前夕,全区有各类小学473所,其中完全小学49所,初级小学424所(内含私立初小17所),有教师989人,学生2.56万人。
  共和国成立后,张掖分区各县接管国民党政府办的学校和以国民党将军名字命名的益堃小学,接受外国教会津贴的明德小学。其他私立小学继续开办。1950年,遵循教育部“整顿巩固、重点发展、保证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对各县小学进行整编。整编后,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5县有各类小学452所,其中完小41所,初小411所;教师970人,学生21759人。
  1958年“大跃进”开始,全区小学增加到648所,学生3.31万人。1962年对小学作了调整压缩,到1963年有各类小学507所,学生36225人,同1953年相比,学校减少22所,学生增加40%以上。1964年,大力兴办半耕半读学校,或在全日制小学中增设耕读班,全区兴办起耕读校(班)670个,学生9.85万人。其中肃南县大河区韭菜沟以民办公助的形式办起“马背小学”,采用骑马巡回给学生授课,受到上级表扬;中央电影制片厂摄制电影《马背小学》,在全国各地上映。
  1966年“文革”开始,学校“停课闹革命”。1968年复课后,进行斗、批、改。继而“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贫下中农代表”相继进驻学校,农村学校下放生产大队管理;城区小学实行“厂校挂钩”,学生名为“以学为主”,实则以大批判和劳动为主,教学秩序完全被打乱。1970年推行小学增设初中班(“戴帽小学”),部分教师调任初中班授课,缺额吸收民办教师充任,教学质量明显下降。其后又在“黄帅造反精神”的影响下,批判“师道尊严,智育第一”,小学教育被削弱,学生入学率因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大幅度下降。
  1978年以后,普及小学教育,采用教育专干包公社,校长包大队,教师包生产队,班主任包班级,挨家动员,逐户登记,学生入学率开始回升。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义务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下达后,地区成立“普及小学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张掖地区普及小学教育规划》。张掖市和高台县在压缩行政经费的同时,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动员社会各方集资办学,小学教育率先向一无(无危房)、两有(班班有教室、人人有桌凳)、六配套(有校门、围墙、厕所、图书、教学仪器和体育器材)迈进。其他各县也把普及小学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改善办学条件,取消小学附设的初中班,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为普及小学教育奠定基础。到1986年,全区有小学996所,教学班5777个,学生121003人,教师6378人,学生入学率由79.6%提高到90%以上。除肃南外,其他5县(市),均达到省教委普及小学教育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全区教育事业有新的发展,学龄儿童的入学率上升到99.6%,巩固率达99.5%,普及率达98.9%,毕业率达98.5%。到1995年底,全区有小学819所,4808个教学班,学生133946人(其中女生5.43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40.5%),教职工6179人,同1949年相比,学校增长1.7倍,学生增长5倍,教师增长6.1倍,为实施9年义务教育制奠定基础。
  二、学制与课程
  〔清〕末,小学堂分初、高两等。初等收8岁以上儿童入学,学制5年;高等收初等小学堂毕业或具有同等文化程度者,学制4年,春季始业。课程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外语、历史、地理、算学、博物、图画和体操等。〔民国〕初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新学制——壬子学制,规定初等小学修业为4年,高等小学为3年,推行义务教育,提倡男女均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民国〕7年,颁布《高等小学实施细则》,规定课程为修身、国文、算学、手工、图画、体操,其中读经、讲经仍占全课程的40%以上。〔民国〕12年,实行壬戌学制,小学修业6年(初小4年、高小2年),秋季始业。课程有国语(包括语言、作文、写字)、算术、社会(包括历史、地理、公民、卫生)、自然(包括自然、园艺)、工用工艺、形象艺术、音乐、体育等。〔民国〕15年,将修身课改为公民训练,工用工艺改为劳作,形象艺术改为美术。〔民国〕17年推行党化教育,设党义(三民主义)和童子军训练等课,用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信条禁锢学生思想。〔民国〕19年设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工作(原为工艺)、美术、体育、音乐等。〔民国〕24年抗日战争开始,国民政府又提出:“道德尚武教育为本,以实用教育为用”,党义教材渗入各课教材之中,不单独设课。〔民国〕2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民教育实施纲要》,规定乡镇设中心国民学校,保设国民学校,由乡(镇)长和保长兼任中心国民学校和保国民学校校长,实行所谓“政教合一”和“管教养卫”的新学制。〔民国〕35年,中心国民学校和保国民学校的课程中增加作文、写字、说话、珠算、公民。保国民学校增加常识(自然、社会、卫生)课。在边远山区的小学中,因教材不足或师资缺乏,有的仍用《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和《四·七言杂字》作教材。
  共和国成立后,全区各普通小学仍沿用四二制(初小4年,高小2年),课程分低、中、高年级设置。一二年级为低年级,设国语、算术、美术、唱游;三四年级为中年级,增设常识,唱游分设音乐、体育;五六年级为高年级,设语文、算术(含珠算)、历史、地理、自然、生产常识、音乐、体育、图画,增设政治常识(分为史地、自然),取消童训和公民,改设思想品德课。1951年教育部《小学暂行课程表》下达后,张掖、临泽等县的个别学校,开设五年一贯制试验班,1953年奉省文教厅通知,新学制暂缓推行。1954年,根据省文教厅通知,张掖县青西小学和西街小学,试行全日和半日二部制教学,同时增设劳动课。1957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设劳动课;四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劳动半月。1962年全区执行《甘肃省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政治课不单独设置,改由周会课进行,增加算术(含珠算)、语文课的课时。同期内,张掖县劳动街第一小学被定为省五年一贯制重点试验小学,试验班级3个,学生150人。
  1966年“文革”开始,小学学制规定为5年,设政治、算术、革命文艺(学唱样板戏)、军体、劳动。政治课以学《毛主席语录》为主,高年级增加老三篇(即《毛泽东选集》中的《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其后军宣队、工宣队、农宣队进驻学校,推行“斗私批修”和“两挂钩”(城区厂校挂钩、农村社校挂钩),改秋季始业为春季始业,学生按班、排、连编制,延聘工农兵当教员。在“上高中不出公社,上初中不出大队”的口号指导下,部分小学增设初中班,造成中小学比例失调,教学质量严重下降。1972年后,掀起“批林批孔”,批判“复辟回潮”“尊师重教”,给学校教育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
  1978年1月,国家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小学学制5年,设8门课程,并对各年级政治课和文化课的课时以及学工、学农、学军等“兼学”的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培养青少年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自然和常识课有所增加。其后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城区试验六年制小学问题的通知》精神,张掖、山丹、民乐、临泽等县将一部分城镇小学的学制改为6年。1981年3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育计划(实行草案)》,小学五年级学生参加初中招生考试,录取的按计划进入初中学习,其余仍回小学上六年级。1983年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调整学校结构,改革教学体制。遵照省教委指示,对全区小学实行分类指导,第一类城区和乡镇条件较好的小学,全面执行部颁教学计划,第二类条件稍差的小学,按部颁小学教学计划,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常识4课;第三类多种形式的简易小学及教学班,按省教委规定主要学好语文、数学两课,保证学生在结业时的语文、数学成绩,达到部颁教学大纲的要求。
  1984年,国家教委颁发《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和《全日制中小学十八个学科的教学大纲》,课程设置趋于完善规范。五年制小学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体育、音乐、美术,从三年级开始增设社会、劳动课,六年制小学课程和五年制小学相同,惟社会、劳动课从四年级开始增设。农村简易小学依照省教委规定,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常识4课。各课的总课时分别为204、2380、1428和68课时,全年教学38周,假期12周,机动不超过4小时。
  1985年,张掖全区城镇小学为6年制,农村一般为5年。
  三、教学与教研
  〔清〕末,小学教学是“先生讲、学生听”的填鸭式教学,学生以死记硬背为主。〔民国〕初年,除县城个别条件较好的小学中个别老师采用常识教学法外,其他学校和私学、社学转为小学的,仍采用注入式教学法。〔民国〕12年,班级授课制逐渐在各县小学推行,教师须依照教育部编的各课教材教学,国语教学中推行注音字母,绝大多数小学采用分段教法。
  共和国成立后,组织教师学习解放老区教学经验,改革旧的教学方法。1953年学习前苏联教育模式,采用新的启发式教学法,推行教学五个原则——直观性、积极性、巩固性、量力性、系统性以及课堂教学的五个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练习、布置作业,实行5级学分制。
  1958年,对小学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将初中代数下放小学,将生产劳动课列入教学计划,教材的编排由圆周式改为直线式。1960年改革省编教材,教学采用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讲解与辅导结合、课内与课外结合的教学法,抓重点难点、反复讲解,提高教学质量。1962年推广语文“集中识字”,数学“口算、笔算、珠算结合”,在全区建起14个中心辅导学区,定期组织公开教学,交流教学经验和方法,全区小学教学质量稳步上升。1966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修正主义苗子”,批判“师道尊严”,批判“智育第一”,将一部分教师下放农村或“五七于校”改造,有的送原籍农村劳动。1970年后,推行“开门办学”和“拜工农兵为师”,军宣队、工宣队、农宣队进驻学校,学校由工厂和生产大队管理。
  1978年后,全区各小学开展教学改革,加强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训练,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区8个辅导学区开展教学研究。1987年,地区教委教研室引进湖北大学黎世法教授创立的“六因素单元教学法”,将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分解为自学→ 启发→ 复习→ 作业→ 改错→ 小结;教师在课堂异步指导程序提炼为提出问题→ 启发思维→ 明了学情→ 研讨学习→ 强化学习,或是问题→ 启发→ 自学→ 明情→ 研讨→ 强化。六因素教学法在张掖市西街小学四(1)班、北街小学四(3)班、青东小学三(2)班,进行语文、算术二课的教学实验,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全面启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1989年,甘肃省教委组织扩散联合国教科文委“亚太地区JIP计划”(J是小学,I是质量,P是计划)。张掖地区在张掖城乡10所小学的15个班级中进行实验。1990年7月甘肃省统一组织升学考试,全区9个实验班376名学生语文及格率92.5%,平均82分;数学及格率99.1%,平均91.7分。农村6个实验班180名学生的语文及格率84.7%,平均78.3分;数学及格率91.9%,平均82.7分;城乡556名学生,思想品德课及格率91%,均高于平行的非实验班。
  全区各县(市)小学依照《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的要求,在上好音乐、美术、手工劳动课的同时,又在学校开辟第二课堂,成立书法、美术、歌咏、舞蹈等小组。全区小学有歌咏队800多个,书法绘画小组500多个,此外还有腰鼓队、鼓号队、小乐队等。地、县(市)教委还注重电化教学,在一些重点小学相继配备幻灯、录音、录像、电视、电脑等电教设备,初步实现教学现代化。
  四、德育与成果
  〔清〕末,甘州府各县小学堂进行以“孝、悌、忠、信”为内容的传统伦理道德教育,要求学生孝敬父母,尊敬长上,忠君爱国。
  〔民国〕时期,通过上修身课和公民训练,向学生进行三民主义教育,把“礼、义、廉、耻”作为校训。〔民国〕25年抗日战争开始后,又向学生进行“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教育,用岳飞、文天祥、史可法等民族英雄的事迹,培养学生的爱国思想。
  1949年10月以后,全区各小学相继建立起少年先锋队组织,通过课堂教育和队日活动,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以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1950年,城乡小学普遍向学生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教育,启发学生动员家长参与爱国捐献活动。1955年教育部颁发《小学生守则》,全区小学贯彻《守则》,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组织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1956年响应共青团中央倡议,开展“小五年计划”活动,各小学组织学生在课外种树种花,平整体育场地,拣拾废品以及帮助农业社积肥、锄草、拾麦穗等项活动。
  1957年开始对小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1958年劳动课正式列入教学计划,开始创建校办工厂、校办农场,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社会服务性劳动。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一度出现学生劳动过多过重问题,严重影响教学质量,脱离实际的校办农场也先后停办。1963年,各小学普遍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开展以“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为内容的评选活动,广泛进行忆苦思甜教育。
  1978年以后,继续开展“五爱”教育,建立“三好”学生档案,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进一步加强。各小学在每年的“清明”“七·一”“八·一”等节日,分别组织高年级学生到高台、临泽、肃南烈士陵园或一些革命遗址,缅怀先烈丰功,继承先烈遗志。1984年后,各小学广泛开展“五讲” (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教育活动。
  1989年,全区各小学普遍开展升国旗、唱国歌、学雷锋、创“三好”、热爱家乡、热爱中华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实施《小学德育纲要》。1990年后,地委、行署相继召开以德育为内容的“兴教助学”和德育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临泽县小学德育工作经验,抓“一、二、三、四、五”工程,即充分发挥一个渠道(课堂教学)的作用;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两个规范;搞好“德育工作队伍、德育基地、校园文化”三项建设;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班风”四风;狠抓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指导、检查、总结、评比五个环节,使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合格率提高到99%,有效地提高了校园的文明程度。其后又总结推广张掖市小满乡中心小学校经验,在学生中开展学赖宁、“献五心”(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的活动,提高学生热爱祖国,关心他人,帮助贫困户的积极性,受到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的赞扬,校长任建基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
  第四节 中学教育
  一、学校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甘州知府改甘泉书院为“甘州府中学堂”,招收学生56人,有教师5人。〔民国〕2年,甘州府中学堂因学生少,并入设在武威的甘肃省第四中学。
  〔民国〕16年,张掖县县长柴春林在张掖甲种师范讲习所旧址(今张掖市职业中学实习部处),创办张掖县立初级中学。〔民国〕25年,改为“甘肃省立张掖初级中学”,设4个班,学生139人,教师9人。〔民国〕31年,增设高中班,改为“甘肃省张掖中学”。〔民国〕33~35年,山丹县在北街、民乐县在洪水镇玉皇庙、高台县在三官庙、临泽县在蓼泉镇相继创建县立初级中学,有教学班5个,学生166人,教职工27人。到〔民国〕37年,全区有中学5所、班级22个,其中高中班3个,初中班19个,学生588人,教职工73人。
  1949年10月,人民政府相继接管5所中学。工农子女入学年龄适度从宽,录取分数降低25%,给家庭贫困学生评助学金,中学学生增加到726人,比1948年增138人。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学设置逐年增加,至1959年底,全区中学增加到21所,其中完全中学4所,初级中学17所,加上部分小学增设的初中班,在校学生达10437人,教职工增至457人。1960~1962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休学、退学的学生增多,学额严重不足。1961年贯彻中共甘肃省委“缩短教育战线”的指示,停办一些办学条件较差的中学。全区保留中学10所,其中完全中学4所,初级中学6所,学生2321人,教职工260人。
  1963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120部队育才中学由河北邢台迁来张掖。张掖县大满中学(改名为“张掖县第三中学)、高台县新坝中学相继恢复,全区中学增加到13所,其中完全中学5所,初级中学8所,学生3249人,教职工399人。
  1966年,“文革”开始,各中学“停课闹革命”,教学秩序遭受破坏。后又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把学校办到贫下中农家门口”的要求,盲目增设学校。张掖县中学增加到22所,“戴帽”(小学附设三年初中班,学校建制仍为小学)中学103所;山丹县中学增加到16所,“戴帽”中学22所;民乐县中学增加到8所,“戴帽”中学57所;高台县中学增加到11所,“戴帽”中学33所;临泽县中学增加到5所,“戴帽”中学56所;肃南县中学增设高中部班,“戴帽”中学4所。全区中学增加到65所,“戴帽”中学275所,学生6.05万人,教职工2952人,但因师资缺乏,经费不足,教学质量普遍下降。
  1978年后,随着改革的深化,对全区中学设置进行调整,“减少高中,加强初中,增加农中与职中”,各类中学布局趋向合理。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地区对中学的调整工作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结合进行。调整结果是:省、地管理和县办的完全中学全部保留;原公社办的高中,除一部分转为农、职业中学外,其余全部改为初级中学;“戴帽”中学一部分改为十年制或八年制学校,其余大部撤销。到1995年,全区有完全中学24所,初级中学67所,十年制中学1所,八年制中学19所,在校学生53175人,教职工4409人,分别为新中国成立前的22.5、88.5和55.2倍。培养初、高中毕业生39.49万人,其中考入中专1.39万人,考入大学8736人。1995年,全区平均每万人中有中学0.9所、中学教师35人、中学生445人、中专毕业生116人、大学毕业生74人。
  二、学生
  〔清〕末,甘州府中学堂向甘州府属各县招生,对象是当年各县高等小学堂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民国〕时期,各县中学招生由县政府教育科主持。共和国成立后,招生制度几经修订。五六十年代,中学招生由各县教育局主持,组织全县中学有关教师出题备卷、报名考试、阅卷记分,确定录取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为照顾少数民族和贫下中农及烈军属子女入学,录取分数适度降低。
  1966年“文革”开始,初、高中招生停止。1969年废除招生考试制,改为群众推荐,领导审批,录取工人、农民、军属子女和所谓“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即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的子女)入学。1977年遵照国务院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办法,组织学生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县(市)初选,学校录取。张掖地、县分别成立招生组织,制定考试细则,确立“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并对“三好学生”(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优秀班干部、烈军属子女和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小学生升初中由各县教育部门组织教师统一命题,学校依据考试成绩录取;初中生升高中,由地区教育部门统一命题,各县考试录取。1983年后改由省教委统一命题,地、县(市)主持考试,择优录取。1990年后推行毕业会考制度,凡六年制小学毕业生、三三制和九年制初中毕业生于毕业前,分别按照省、地教委的统一命题,由各县(市)教委组建会考领导班子组织会考,各中等学校依据会考成绩,择优录取,分片入学。
  全区高中招生,依据先中专、师范、重点中学,而后是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的顺序录取,重点中学的录取分数线高于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1995年全区六年制小学毕业生1.86万人,升入初中的1.68万人,占小学毕业生总数的90.3%;初中毕业生1.15万人,升入中专的826人,占毕业生总数的7%。升入高中的3109人,占毕业生总数的27%;升入职业中学的1357人,占毕业生总数的12%。初中毕业生升学的总数为5292人,升学率为46%。
  三、教学
  (一)学制与课程〔清〕末,甘州府中学堂实行班级授课制,学生修业年限5年;课程有读经、讲经、语文、算术、历史、地理、体操等。
  〔民国〕16~21年,张掖县立初级中学学制4年,翌年改为3年。〔民国〕31年该校增设高中班,学制为初、高中“三、三分段”。其后成立的山丹、民乐、高台、临泽县的初级中学,学制均为三年。初中课程为公民、国语、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博物、音乐、体育、图画、生理卫生、童子军训练等;高中课程除增加矿物,将童子军训练改为军训外,其余课程与初中同。教科书为部颁课本,每周授课31课时。
  1949年解放初,学制沿用旧制,完全中学初、高中三、三分段制。课程取消公民、童子军训练(含军训),增加政治,其余课程依旧。1952年开始,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初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植物、动物、卫生常识、外语、体育、音乐、图画等;高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达尔文主义、外语、制图、体育等。1956年增加劳动课,1963年增加工农业生产知识课。1966年“文革”开始,停课3年;1969年复课后,初中改为2年,完全中学改为初、高中“二、二分段”制。秋季始业改为春季始业。新增课程有毛泽东思想、革命文艺、工农业基础知识、军事体育。1973年后,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等课。1974年后,停授外语,语文课增加应用文,数学课增加测量、会计、制图,物理课增加3机1泵(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水泵)。
  1978年,全区实行《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1979年完全中学高中实行文理分科,文科停授物理化学课,理科停授历史地理课。1980年完全中学恢复“三、三分段”学制,各科课程更趋完善。1985年《教育法》颁布,八年制和十年制中学开始向九年制义务教育过渡。
  1991年,初、高中开设劳动技术课,开始实行毕业会考制度,高中文、理科分设终止。1994年实行“新工时制”,初、高中教学计划作了相应调整。
  (二)教法与教学改革〔清〕末,甘州中学堂实行课堂教学及先生讲、学生听的“注入式”教学法。〔民国〕时期,全区部分中学开始用讲读、实验教学法,但由于经费和师资力量不足,实验提示设备短缺,大部分教师仍以讲解法为主。
  1950年3月,西北军政委员会《西北区中学教育暂行办法》颁发,全区各中学依照《办法》的精神,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改变“满堂灌”的教法。1953年各中学相继成立各种教研组,学习前苏联凯洛夫“教学五原则”,即在每节课的教学中注意运用“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复习、布置作业”等环节,初步改变课堂上教师唱独角戏的状况。1963年,试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全区各中学以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为目的,开始运用启发式教法,激发学生主动、自觉获取知识的积极性。
  “文革”期间,各中学的教学秩序和教学方法遭受严重破坏。1978年以后,认真贯彻省教育厅“改进教学方法,调动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两个积极性”的指示,要求教师精讲,学生勤练,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1980年开始,张掖地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4学科学会成立;1982年10月,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5学科学会成立。各学会每年召开年会研讨教学。1985年张掖中学和育才中学相继开设电子计算机课;1986年地区教委教研室和各县(市)教委教研室相继成立,地区教委教研室组织各科教师代表赴上海、湖南、兰州等地观摩学习,推广四课型教学法,六课型单元教学法,成式教学法和愉快教学法,全区各中学的教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989年、1991年,地区教委教研室开展初中、高中政治、语文、物理、化学及数学、历史、地理、英语等优秀课评选活动,有44名教师获奖。1992年有80%的中学配备电教设备,初步形成覆盖全区的电教网络。1993、1994年,再次举行初中、高中优秀课评选活动,有85名教师获奖。1994年,地区教委主办的《张掖教研》创刊,发表论文200余篇。1995年高、初中毕业会考,6课平均成绩优秀率达48%,9课成绩及格率达91%,全区考入大专院校的学生首次突破700人大关,被中专录取的人数达691人。实验教学相应得到发展,至1989年,全区有数学教学箱817个,自然教具箱762个,地球仪737台,三球仪190台,行程演示仪612台。1990年,各县筹备资金757.7万元;1994年,地区教委对6县(市)城乡中学的实验教学进行检查验收,张掖等5县1市的完全中学达到二类标准,初级中学和八年制、九年制中学达到三类标准。
  (三)体育教学〔清〕末,甘州中学堂设有体操课。民国时期各县中学均设有体育、音乐、美术课,以体育课为主。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西北区中学教育暂行实施办法》颁发后,各中学加强体育教学。1953年始,各县中学建立校医室;1955年开始建立学生健康卡片;1963年推广眼保健操。
  1975年开始,各中学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8年依据国家体委、教育部的指示,强化“两课、三操、两活动”,即每周两节体育课,每天的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每周两次体育活动。每学期一次运动会。1987年中学生体育达标率平均80%以上。1991年全省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研讨会在全国体育先进县——临泽县召开后,各中学学习临泽经验,自制各类体育器械24.8万件,节约资金121.5万元;中学生体育达标率95%,良好率35%,优秀率20.3%。1995年,区内中学在体育教学中获得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奖励的学校5所。
  (四)学生成绩考核〔民国〕时期,甘肃省立张掖中学和山丹、民乐、临泽、高台等县立中学从平时考查、学期考试和毕业考试三方面考察。学生操行按平时表现评定,分甲、乙、丙、丁4等,丙等为及格;体育按学生体质及技能评定分数,其他各课按考试优劣计分,100分为最高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
  共和国成立后,学生成绩考核分学业成绩与品德成绩。实行百分记分制,60分为及格。1954年学习前苏联经验,实行5级计分制,3分为及格,5分为最高分。1957年,各中学依据《甘肃省中学学生成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学生学期总分按平时30%、期中30%、期末40%计算;学年成绩按两学期平均成绩计算;毕业成绩按3学年平均成绩计算,不举行毕业考试。1963年后操行写评语、不计分。1965年,依据《甘肃省全日制中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各中学平时考查作文记分,其他课不计分,也不考试;根据各自实际,对5科只测验1次,不记分。
  “文革”时期,考核制度废除,实行开卷考试,学生看书答卷,民主评分。1976年后,恢复平时、期中、期末考试制,增加毕业会考。1991年开始,初中毕业由省教委统一命题,县(市)组织考试阅卷,卷面分为语文、数学120分,其他各课100分,60分及格。高中分阶段会考,各课按100分计分、60分及格;不及格允许补考1次,仍不及格者发结业证。
  四、思想品德教育
  〔清〕末,甘州府中学堂设监督,由知府兼任,下设堂长和监堂,分别主持校务和教务。对学生进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内容的传统伦理道德教育。
  〔民国〕时期,全区各中学实行校长领导下的“教务、训育、事务”3课分管制,思想品德由训育主任和级任导师负责,向学生进行“礼义廉耻”“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三民主义”和“总裁训导”的教育,灌输为国民党统治服务的思想共和国建立后,实行校长领导下的教务、总务分管制,教务处管理思想教育和教学。各校建立学生会、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等组织,向学生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1954年,各级中学组织开展适合中学生的体力劳动,纠正个别学生轻视劳动和轻视劳动人民的不良倾向。1955年《中学生守则》颁布,开展评选“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三好活动,加强对学生遵守社会秩序和学校纪律教育。1963年,甘肃省第六次教育工作会议后,各中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向学生进行阶级观点、劳动观点、集体主义观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教育。是年普遍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
  “文革”期间,不少中学生参与武斗和打砸抢活动,造成中学生思想品德大滑坡。1978年以后,恢复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向学生进行“尊师重教”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四项基本原则教育。1981年,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全区有106名中学生获“甘肃省三好学生”称号。
  1983年,甘肃省教育厅下达《关于对中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意见》,各中学结合每周升国旗活动,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1988年,贯彻国家教委《中学生德育大纲(试行稿)》《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学生争做“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1990年,中共张掖地委、地区行署召开中学德育工作座谈会,确定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要求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遵纪守法、坚定社会主义方向的教育。建立“党团组织、行政组织、学生自治组织和家庭社会组织”四条德育网络,狠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育人、劳动育人、环境育人”的6个环节。1992年后,各中学相继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展向中学生进行“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的教育,培育学生热爱祖国、献身祖国的思想。
  五、重点中学
  1953年毛泽东主席指示“要办好重点中学”,1959年周恩来总理指出:“首先集中力量办好重点学校”。1962年张掖中学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首批16所重点中学之一。1978年育才中学被地区教育局确定为重点中学。80年代开始,各县(市)教育局按照“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师资力量雄厚、学生素质较好、教学设备比较完善”的标准,从抓学生思想教育、抓教学改革较为突出的中学中选择确定一批重点中学,作为一般中学的示范。到1995年,全区重点中学已达10所,其中:省属1所,地属1所,县(市)属8所。省属1所是:甘肃省张掖中学;地区辖属1所是:张掖地区育才中学;全区6个县(市)所属的8所是:张掖市第一中学,张掖市第二中学,张掖市第四中学,山丹县第一中学,民乐县第一中学,临泽县第一中学,高台县第一中学,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第五节 中等专业教育
  区内中等专业教育,发端于〔清〕末,创建于〔民国〕,发展于共和国成立以来。到1995年,全区有中等专业学校5所,农职业中学8所,培养中专毕业生21767人。其中师范学校毕业生7586人,农业学校毕业生4307人,卫生学校毕业生3019人,农职业中学毕业生6855人。
  一、师范学校
  〔清〕光绪末年,山丹县开办“师范传习所”,因生源不足,1年后停办。〔民国〕4年,张掖县在行台废署(今张掖市第一职业中学校址处),创办“乙种师范讲习所”,〔民国〕6年改为“甲种师范讲习所”,有所长1人,教师3人,学生33人,〔民国〕10年停办。〔民国〕13年,山丹县设师范学校,一年后停办。〔民国〕30年,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徙省立临夏师范学校至张掖,更名为“甘肃省立张掖师范学校”,设四年制简师班和三年制中师班,教师18人,到1949年8月,培养简、中师毕业生410人。
  1949年9月张掖解放,张掖专署文教科接管张掖师范,翌年与张掖中学合并,改设师范部。1955年张掖师范恢复,改建为“三三制”中等师范学校。1958年,山丹、高台、肃南3县分别在教师进修班的基础上创建师范学校。1959年6月,甘肃省教育厅确定将山丹、高台开办的师范学校并入张掖师范,肃南师范学校停办。1962年张掖师范学校由城北清明坛迁至城内东北角现校址处;到1965年培养毕业生705人,轮训教师669人。
  “文革”期间,张掖师范停止招生,举办短训班,培训教师667人。1972年招收“工农兵学员”,学制二年,到1976年共招收1308人。1977年张掖师范学校恢复招生,分别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和民办教师入学。高中生和民办教师修业2年,初中生修业3年。1991年中师学制改为4年。
  从1981年开始,国家拨款100多万元,为张掖师范学校修建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礼堂等。1988年又利用世界银行贷款250万元,省、地投资10多万元,学校自筹25万元,校友和师生捐助16万元,合计300余万元,新建综合教学楼、办公楼、阶梯教室、学生餐厅、“琴苑”和教师宿舍楼等配套设施,学校面积扩大为5.88万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达2.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8万余册,订阅报刊148种,教学仪器总价值达105.2万元。1977~1995年,为国家培养输送合格小学教师4823人。
  (一)学制与课程
  〔民国〕时期,张掖、山丹师范讲习所的修业年限,乙种为1年,甲种为2年。课程有修身、读经、国文、习字、外语、数学、绘画、手工、歌乐、体操等。〔民国〕30年张掖师范学校,有简易师范班和师范科班,前者招收高小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学制4年;后者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学制3年。课程有国文、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博物、生理卫生、公民、体育、美术、音乐、童子军训练以及教育通论、教育行政、教育心理、教材及教学法、教育实习、地方自治、测验统计等。师范科和简易师范的课目相同。惟师范科从二年级开始,分甲、乙、丙、丁4组,分别选修社会教育、教育辅导、地方行政、地方建设、实用技术、卫生教育、医药常识以及音乐、体育、美术等课。
  50年代初期,张掖师范学校沿用早年学制。1956年始,师范学校正式纳入中等专业教育系列,设中师班、初师班、幼师班。中师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初师和幼教班招收高小毕业生。1962年后,初师班停招。“文革”时期,学制没有统一规定,1972年推荐入学“工、农、兵”学员,学期两年。课程设置,解放初期采用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制定的《师范、简师课程科目授课时数表》,设政治、国语、数学、历史、化学、物理、音乐、教育等。1956年开始,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三年制中师班开设课程:语文及教学法、数学及教学法、物理、化学、达尔文理论基础、地理及教学法、历史及教学法、政治、心理学、教育学、学校卫生、体育及教学法、音乐及教学法、美术及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后增设少年先锋队工作、儿童文学、教育实习、农业生产基础知识。“文革”初期,师范没有统一的教学计划,1972年增设政治、毛泽东思想、业务、军体等课。1977年恢复招生制度,招收高中毕业生,修业两年;1981年后改为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3年;1991年改为4年,入学的民办教师,修业期限为两年。1981年以后,课程设置执行全国统一的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和国家教委《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方案》及《中等师范学校教学大纲》(试行)。
  (二)学生补助 〔民国〕时期,张掖师范学校学生除免交学费、书费、住宿费、发给一定数额的膳食费小麦四小斗(合32公斤),另设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共和国成立后,全体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1952年,简易师范生每人每月助学金9元,中师生每人每月助学金10元;1959年困难时期调整为每人每月13~15元。1978年膳食补助费以15元、17元、19元3等发给,另据实际每人每月评发补助费2~4元。1995年每月人均补助增至54.3元。
  二、农业学校
  〔民国〕30年春,曾任敦煌县长的鲁玲(临泽人)在张掖县城定居后,倡议创建张掖农业学校。呈请甘肃省教育厅、建设厅批准,鲁以校长的名义暂借张掖福音堂(在城西北角)房屋作校舍,聘请教师,当年招收80名高小毕业生,设农艺、森林专业。〔民国〕32年春,经甘肃省教育厅、建设厅同意,迁今址(原白塔寺),设6个班级,增加畜牧专业,学生达300人,更名为“甘肃省张掖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到1949年,招生
  500余人,毕业300余人。
  共和国成立后,张掖农校易名“张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归专署农业局领导,招收初中毕业生,在校学生439人。1958年张掖中等专业技校同专区农业合作化干校合并,在校学生达1500多人,校名先为“张掖农学院”,后为“张掖农业专科学校”,升为大专学制,不久停办。1964年,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恢复张掖农校,为中专体制,仍由专署农业局管理。1970年又因战备需要,校址为军队借用,学校移于地区农科所,举办“社来社去”的农技培训班。1974年军队撤离,农校迁回原址。
  1978年后,张掖农业学校课程设置渐趋完善,分为普通课、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技术基础课有植物生理、农经管理、生物化学、土壤肥料、农业气象、土地测量等;专业课又分农学专业和园艺专业,农学专业有作物栽培、遗传育种、植物保护、农业机械、蔬菜栽培、生物统计等;园艺专业有果树栽培、果树遗传育种、果树病虫害防治、蔬菜栽培、贮藏加工等。根据实际需要和地方委托,农校办过多种代培班和干部短期培训班;依据教学和实验需要,还辟有包括园艺场在内的实验农场500多亩,有遗传育种、作物栽培等实验室10个和3000平方米的日光温室1处。此外还在张掖市园艺场、党寨、新墩、乌江乡及高台县宣化乡、临泽县蓼泉乡建有带田蔬菜、水稻、果树及苹果梨等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19处。学校占地面积达10多万平方米。省、地投资520万元,建成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宿舍楼和其他建筑。拥有各种较大型仪器150多台(件)、微机20多台、藏书6.4万余册和有关植物、昆虫标本。从1977年恢复招生的17年来,张掖农业学校毕业生2390人,遍布河西各地及邻近省区。据1992年在张掖地区6县(市)抽样调查,有20%的农校毕业生获得中、高级职称或走上县(处)级领导岗位,在全区的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起了重要作用。近10年来农校承担省、部科研项目9项,地列课题6项,现已通过省级鉴定验收4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2项,获省、地科技进步奖6项。80年代的蚕豆抗病丰产品种筛选与栽培技术研究,在山丹等地推广;玉米黑穗病防治研究获得成功。90年代开展的水稻引种及丰产栽培技术研究,使张、临、高3县(市)水稻稳定增产。1994年完成的小麦、大豆一体化栽培技术,小麦不减产,大豆亩增50~75公斤。1991年被农业部评为A级三类学校。
  三、山丹培黎学校
  【山丹培黎工艺学校】1942年,新西兰社会活动家路易·艾黎为支援中国的抗日战争,以“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名义,与英国友人乔治·艾温·何克,在陕西省凤县双石铺创办培黎工艺学校。1944年,学校由双石铺迁至山丹县城,路易·艾黎任校长,乔治·艾温·何克任教导主任,以“分析创造”为校训,易名“山丹培黎工艺学校”。办学形式为半工半读,课程设置有国文、算学、英语、历史、经济地理、理化基础、工业常识、机械制图、簿记等。为便于学生实习,还设有动力、制毯、纺织、玻璃、陶瓷、造纸、印染、化工、皮革、测绘、铸铁、冶炼、机械、制糖、开矿等小型实验场地以及农场、牧场和医院等。教师主要聘自国内,外籍教师有美国机械师严立地、新西兰医生斯潘塞、农业专家魏美斯及艾启赫、日本陶瓷专家野口胜、奥地利纺织专家哈德等。由双石铺迁移时有学生60余人,到1949年9月解放时,学生已达到500多人。1953年8月迁往兰州,改称“西北石油技工学校”。
  【甘肃省山丹培黎农林牧学校】1985年,路易·艾黎来甘肃考察,再次倡议开办“山丹培黎农林牧学校”,由甘肃省农业、畜牧、教育诸厅共同筹集资金和国内外友好组织及人士捐助,于1987年4月21日路易·艾黎来华工作60周年之际正式开学招生。学校为中专建制,遵循路易·艾黎“手脑并用,创造分析”的教育思想,立足山丹,面向河西,为经济建设培养人才。实行省、地共管,以地区为主的体制,由省人大副主任李屺阳任名誉校长,正式定名为“甘肃省山丹培黎农林牧学校”。学校实行多规格、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普通中专班设农学、园艺、畜牧3个专业;电视中专班设建筑施工管理、现代文秘两个专业;职业高中设家电维修、文秘、园艺、农机、服装缝纫、工艺美术装潢、乡镇企业管理7个专业。招生对象:中专班为河西各地初中毕业生,学制4年;职业班为山丹籍小学毕业生,学制5年,初中生学制3年。到1995年有中专班10个、学生450人;职业高中班2个,学生100人;短训班2个,学生100人。有教职工81人,其中专职教师43人。学校占地面积6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有教学楼、学生宿舍楼、教师住宅楼、中新友好厅以及图书室、实验室、日光温室和1000余亩的实验农场。
  四、卫生学校
  【国医学校】〔民国〕25年,张掖县在三皇药王庙创办国医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30名,学制初定为3年,后延至4年。校长由县政府委派,聘请张掖著名的中医大夫任教。1949年停办。
  【卫生学校】1958年,在专署卫生训练班的基础上成立“张掖医学院”,大专学制;1959年改为“张掖卫生学校”,1960年学校从现河西制药厂迁到城西今校址。9月增设大专医学班,招收调干生19名,将专区医院划为学校附属医院。1961年大专班停办,医院恢复独立。1964年,张掖卫校由省卫生厅接管,1966年改为“张掖专区白求恩卫生学校”,1969年移交张掖地区卫生局管理,更名为“张掖地区卫生学校”。
  “文革”期间,招生中断,卫校依据当时“开门办学”的精神,举办“社来社去”培训班,学工、学农、多种经营、开办中药厂,年产值20万元。在张掖县明永公社荒滩上,开荒地200多亩,修教室3座,边上课,边学农。1978年后,卫校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教职工增加到113人。开设医士、护士、妇幼医士、助产医士、公共医士、放射医士6个专业。1984年招收职工班,1985年增设代培生班(自费生)和职业高中班,1986年改招初中毕业生。学制除医士班为4年外,其余均为3年。课程设置分普通课和专业课,普通课有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理化学、微机、拉丁文、药理等;专业课分医士班和护士班,医士班有中医学、中药学、西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五官科以及病理学、解剖学、传染病学等;护士班偏重于各科的护理;其他课程依需要增减。到1988年,卫校专业课教师90人,行政后勤人员47人,开设兰州医学院张掖临床医学大专班,有教学班23个,学生1153人,其中计划内招生738人,代培生415人,开设医士、护理、社区医士、妇幼医士、影像诊断、助产和临床班等。学校面积扩大到3万多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1万平方米,有实验教学大楼,学生宿舍楼、教师住宅楼、供临床实习的门诊大楼以及图书馆、化验室等配套设施。藏书6万多册,各种教学实验仪器100多台(件),保证教学实习和临床诊断的需要。从建校至1995年8月,培养各类医护人员4350人,其中医士2575人,护士1217人,助产医士188人,其他370人。1995年,在校学生1150人(国家计划内735人,代培生415人);教学班24个(大专班3个,中专班7个,计划内自费班1个,职工中专班6个,自费班6个,爱德班1个);教职工138人,其中专职教师57人。
  五、体育运动学校
  1972年11月,张掖地区和张掖县联合成立“张掖少年儿童体育学校”。1976年5月由地区接管,改称“张掖地区业余体校”,有3个班、150多人。1980年,学校由大佛寺北侧迁到北城门外原师范学校校址,改称“张掖地区体育中学”,时有5个班、170人。1985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改称“张掖地区体育运动学校”(简称“张掖体校”),由地区体委和教委主管。1995年有教学训练班5个,学生180人(其中中专班3个、100人;培训班2个、80人);有教职工57人。学校面积近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835平方米,教学训练场地2.15万平方米,包括长400米标准田径场1个、射击馆两个、简易身体素质训练房、柔道摔跤训练房各1个、篮球场4个、综合教学楼1栋、礼堂1座、教室8栋、学生宿舍20间。办学经费由初期的每年4万元增加到86.6万元。
  学生由地区所属各普通中学推荐体育素质较好的学生,经体校复试合格后录取入学。学制原为4年,1992年改为3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习、训练、食宿三集中的半读半训制。主要设球类、田径、武术、柔道、摔跤、射击、无线电测向等专业。普通课按中学课程设置,使用中学教材。技术基础课设有运动生理、运动心理。专业课按专业要求进行训练。毕业7届、286人。毕业生有些充任教练员、运动员,有些分配中小学任体育教师。
  1978年后,张掖体校先后向省体工队和省体校输送体育人才70人,其中一级运动员15人,国家运动健将6人,国际运动健将2人,有1650人(次)参加全省及全国重大比赛,获金牌354枚、银牌304枚、铜牌236枚;有2人打破2项全国青少年纪录,有65人(次)打破52项全省青少年纪录。1989年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文化课统考中,张掖体校中一班获得全省第二名。1990年全省体校检查评估中张掖体校达到优秀标准。1991年国家体委、国家教委在全国体育运动学校选优评估中,张掖体校得到好评。
  六、农职业中学
  (一)农林牧职业中学 1958年,张掖专区各县相继创办农林牧业中学24所,是年底,经并校、合班、改办,保留农林牧中学7所,1960~1962年经济困难时期全部停办。1964年国民经济好转,各县依据不同情况,对停办的农林牧中学进行恢复、搬迁和重建。到1965年,在张掖县和平公社、高台县黑泉公社、临泽县蓼泉公社、民乐县三堡公社建起农业中学4所。“文革”时期,张掖县和平农中改为“五·七”红专学校,张掖县沙井中学、临泽县板桥中学、肃南县皇城中学,分别改为农业、林业、牧业中学。其他县农中保留未变。到1995年底,全区农林牧职业中学达8所,有教学班107个,其中大专班1个、中专班17个、职业高中班64个、普通班25个。有教师407人,学生3987人。
  (二)专业、学制与课程 农职业中学的专业与课程依据社会需要设置。农林牧业中学设有农学、园林、蔬菜、养殖、畜牧、兽医、综合农业、农业机械,个别的还设有建筑、财会等专业;职业中学设置有幼师、缝纫、财会、家电修理、工艺美术、烹饪、企业管理、建筑设计、文秘、美容理发、制糖等专业。学制,职业高中班学制多为3年,有的为2年。90年代实行“长短并举,中初级并重”的方针,即在举办职高班的同时,也注意举办农民迫切需要的实用技术短训班;农中均设初中班,重点是办好职高班。在课程设置上,文化课和普通中学相似而较轻,专业课依据专业的不同,分别制定不同的专业课程;文化课、专业课和实践课的比例,一般为3∶4∶3。其中张掖市第一农业中学教学设施齐备,学生学习成绩优良,被省教委和国家教委先后分别授予“科技兴农先进学校”;临泽县板桥园林中学移沙造田,种树种草,在荒漠上建起学校,被国家教委等4部、委授予“全国勤工俭学先进集体”;民乐县三堡农业中学自编教材,教授苹果梨栽培技术,省教委主任王松山参观后题词“果梨芳香,农中有望”。
  (三)招生和就业农业中学主要招收本县(市)农村初中和小学毕业生,兼收个别邻县的学生;职业中学以招收城区待业的初、高中毕业生为主,兼收少量农村学生。农职业中学毕业生国家不包分配,由劳动部门推荐,用人单位审核录用,或是自谋职业。到1995年8月,全区8个农职业中学毕业的人数已达6855人,其中升学460人,占6.7%;招工录用3294人,占48%;回乡务农2291人,占33.4%;自谋职业810人,占11.8%。
  第六节 高等教育
  一、科举、贡院
  科举 又称“科考”,清朝分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童试 也称“童生科”,每3年考两次,参加者为私学、社学、义学中成绩优异的蒙童;每逢丑、辰、未、戌年为岁考,逢寅、己、申、亥年为科考。不论岁考、科考皆分为三个层次,开始由知县官命题考试(3~5场),逐场筛选,将优者上报知府;尔后再由知府命题考试,成绩及格者再参加由陕西学政前来甘肃贡院督考的考试。经县、府、院三级考试及格者,称为“生员”或“庠生”,俗称“秀才”。考取秀才后,再入县学、府学(统称儒学),儒学与孔庙设在一起的谓之“学宫”。生员在学宫学习并在月考、季考中成绩优异者,由政府供给膳食,称“廪善生员”,一般的称“增广生员”,新入学的称“附设生员”;有势有钱人家出钱买的叫“捐增生员”,简称“廪生”“增生”“附生”“捐生”。
  取得廪生资格两三年后,被地方官选送升入“太学”(亦称“国子监”),就学者称“岁贡生”,遇有庆典有皇帝诏令考选入太学者称“恩贡生”,每3年由学政从生员中选入太学者称“优贡生”。每12年由学政从本省生员中选拔朝考者称“拔贡生”,分试取入副榜入太学者称“副贡生”。还有例贡或捐贡。
  乡试 又称“分试”,因在农历八月举行,又叫“秋闱”,考场在长安或北京。每3年考1次,即逢子、午、卯、酉年考试的为正科;逢庆典加试的称“恩科”。由廪生、增生、附生、贡生等参考,考中者称“举人”,首名为“解元”,次名为“亚元”。
  会试 又称“会进”。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举行,又叫“春闱”。应试者为举人,张掖举人要到北京太学,由朝廷指派年高德劭的翰林学士担任总裁,考中者为“贡士”,首名为“会元”。
  殿试 会试出榜后10日内,在北京太和殿由皇帝亲自主持殿试,试卷由阅卷大臣审阅以后评定甲、乙等级,遴选前10名的最佳卷子呈皇帝亲阅,以候圣裁名次。殿试分一、二、三甲,赐进士及等,一甲3名,分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一甲“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甲和三甲再经过一次朝考,分别授给知县以上的官职。
  从隋朝设科取士以来,张掖全区考取的文进士11人,其中唐朝2人,明朝5人,清朝4人;文举人69人,其中明朝16人,清朝53人。明、清两朝录取的武进士26人,其中明朝1人,清朝25人;武举人256人,其中明朝32人,清朝224人。
  二、大专院校
  1958年,张掖、山丹、高台3县(市),建起大专院校8所。“张掖工学院”建于1958年6月,校址省建筑公司旧址(张掖城西北郊1公里处),设机械、冶金、化工、工业经济4个专业,有4个教学班、教职工7人,学生146人;1959年设9个教学班,教职工38人,学生293人,院长由中共张掖地委书记处书记薛剑英兼任。“张掖农学院”是在原张掖农校和专区合作化干校的基础上于1958年7月成立的,校址白塔寺,设农学、农田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林果5个系、10个教学班,有学生639人,教职工70人;1959年有教职工90人(教师39人),学生342人,10个教学班,院长由中共张掖地委第一书记安振兼任。“张掖师范学院”于1958年7月在张掖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设语文、数学、生化、体育4个系、8个教学班,学生348人,教职工30人。“张掖艺术学院”在原艺校的基础上于1958年8月建立,设文学、电影、戏剧、美术、音乐5科、5个教学班,学生348人,教职工22人。“张掖医学院”在卫生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于1958年9月建立,设有大专医疗班,中专医士班,妇幼、助产培训班等4个教学班,学生306人,教职工37人。是年,山丹县在县城南关建起“山丹县工业大学”,在位奇公社建起“山丹县农业大学”;高台县在实验农场建起“高台县农业大学”。这些“大专院校”是当时高指标、浮夸风的产物,不具备大学的办学条件。一年之后,除农学、医学、师范降为中专外,其他5所全部停办。
  “文革”期间,张掖、民乐两县相继建立“五·七红专大学”和“红专学校”,至1978年后先后合并和停办。
  (一)张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发展沿革 1959年,张掖师范学院改为“张掖师范专科学校”(简称“师专”),专业设置和教学班未变。1962年,中共甘肃省委决定撤销张掖师专,恢复“张掖师范学校”。1978年2月,筹建“张掖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张掖师范专科学校”正式成立。1983年7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张掖师专教学专业科改为“系”,隶属省教育厅。开设中文、数学、英语、美术、物理、化学6个系,学制2年。1985年3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增设政治历史专业。1986年3月,省教育厅、省计委批准,试办3年制生化专业。是年在校学生1058人,教职工325人(教师153人)。1992年,张掖师专更名为“张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3月开始,增设一批非师范专业:文秘、专用英语、实用美术、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电子技术、电容电器、化工分析、化学工艺、生物农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学制2年。1994年开始,新开办中文、政治、数学、物理、英语5个函授专业及中文、政史、数学、物理、化学5个夜大专科。到1995年,有7个系、8个师范专业、11个非师范专业、39个教学班,计划内学生达1805人,专职教师230人。学校占地面积扩大到12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828万元,其中有价值340多万元的教学仪器,29万多册藏书和1100多种报刊。建校16年为国家输送人才7161人。
  2.管理体制 隶属关系——1978年2月至1979年1月,张掖师专由地区主管。1979年2月起,干部任免、行政、教学归省教育局主管,党务工作由地委主管。1982年以后,归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党政分别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教委)管理。领导体制——1978年12月,张掖师专设革命委员会,1979年4月撤销革委会,成立“中共张掖师专委员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83年,党政分设,试行校长、系主任任期制;建立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实行民主监督。1990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机构设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系、处设党支部;党委下辖三个议事决策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校长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行政机构设系、处、科三级建制,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各学科设系,系设办公室、教研组。学校设马列教研室、教育教研室、体育教研室、艺术教研室、图书馆、计算中心、教学开发公司。民主党派——1985年1月建立“中国民主同盟张掖师专支部”;1990年建立“中国民主促进会张掖师专支部”。群众团体——1982年5月成立“共青团张掖师专委员会”,内设组织部、宣传部、团总支部、团支部;成立“张掖师专工会”,内设组织、宣传、文娱、体育部。
  3.教育教学 学校贯彻“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以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专门人才为目标。1978~1994年,陆续开设中文等学科教研室和马列主义原理等公共课教研室,设置公共基础课10门,专业课100多门。1995年又依照国家教委颁布的新教学方案,制定《张掖师专3年制教学方案》和各专业课教学计划,包括汉语言文学、政治历史、英语、美术、物理、化学、生物、数学8个教育专业。各专业课程设公共、学科、教育、选修、学校特设、实践、活动7大类。公共课主要是马列原理、中国革命与建设、思想教育等。师范教育课分两类: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心理学、学科教育学等)和师范技能(包括书写、普通话、电化教育等)。学科教育课有专业必修和选修,双学科实行主辅修制。专业特设课主要是河西地方文化、艺术教育、应用写作、计算机基础、健康教育、文献检索、社会调查。教育实践包括入学教育、教育见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等。课外活动包括体育、文艺、学科、社团、科技等。课时分配:学科教育占总学时50%,公共课占25%,师范教育课占15%,学校特设课占10%。
  4.学生 建校初期,依照省委批准的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招收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干部、知识青年和部分应届高中毕业生。1980年开始,在推行国家统一招生办法的前提下作适当变动,以高中毕业生为主,招收计划内自费生、教师专科生、进修生,以河西五地、市为主,划片定向招生。从1983年开始,接受委托培养生,开办高教自学考试辅导班。
  1978年开始,入校的本、专科生均按教育部规定,发给一定数量的助学金。学生中有5年以上工龄的国家职工,1979年以前由原单位照发工资,1979年5月以后改发职工奖学金。1988年,改为专业奖学金制。本、专科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由国家人事部门分配工作。1983年起,省人民政府规定,师范院校学生全部分到教育部门工作,原有人事部门主管的师范生分配工作,改由省教育厅主管,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截留。
  (二)电大张掖分校
  1.沿革 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于1982年在张掖开设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收在职学员152人,设3个教学班。1983年,地区经委在地区农业机械厂“七·二一”工人大学的基础上,招收职工学员52人,开设工业企业管理和工业会计两个专业教学班。1984年建立“张掖地区电大工作站”,1986年地委、行署决定电大工作站并入地委党校;1988年4月与党校分设,正式成立“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张掖分校”,各县(市)建立电大工作站或教学班。电大分校的教学业务受省电大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招生、学籍管理、转播中央和省电大教学节目,组织学业指导和考试。学校总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97.15平方米。
  2.专业、学制和学生 张掖电大分校为多层次、多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学生主要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培养前途的在职职工。开设汉语言文学、工业企业管理、法律、新闻、党政干部进修、审计、应用英语、电子计算机应用与维修、文秘、图书管理、外贸营销、金融保险、工业和乡镇企业管理、商业管理、商业会计、商业统计、财政税收、档案管理等专业。汉语言文学、应用英语、档案管理、电子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等专业修业3年,其他学科均为2年。从1982~1995年的13年中,开设19个专业学科,招收学员1953人,毕业1730人,占招收总数的88.6%。毕业生中经济管理类占45.6%,文科占54%,工科占0.35%。
  (三)兰医张掖大专班
  1986年,兰州医学院在张掖地区卫生学校开办医学院张掖大专班,设临床医学专业,学制3年。开设课程有政治、体育、英语、生物学、医用基础化学、人体解剖及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寄生虫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放射线学、外科手术、传染病学、中医学、内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五官科学、精神病学、核医学、卫生学等29门。招生纳入国家计划,以河西5地、市为主,兼顾全省。1988~1995年,招生334名。
  (四)甘工大高台教学点
  1993年,甘肃省工业大学在高台县职教中心开办“电气技术”专业教学班,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是年招生30名。文化课由县职教中心教师讲授,专业课由甘工大教师讲授。
  第七节 成人教育
  〔明〕末〔清〕初,区内各县实施成人教育的宗旨是“开风气、扩新识、浚民智”。其对象为城乡民众,尤其是广大农民,沿用古代乡老缙绅宣讲“圣谕”的方式进行。〔民国〕开始,各县劝学所下设通俗教育馆,向城乡民众宣讲通俗知识,举办民众学校或识字班。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人民群众的文化教育,除举办冬学、夜校和扫盲识字班外,还在农村和城区兴办农民技术夜校,职工技术学校,进行文化、技术培训。并通过函授、自学高考等形式,提高成人的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
  一、农民教育
  (一)文化知识教育 〔民国〕初年,各县相继成立民众教育馆、图书馆、阅报处、通俗讲演所等社会教育机构,在群众中开展传播知识,启迪民智的活动。〔民国〕19年,张掖县在县政府院内设立第一所张掖县民众学校,有校长、教员各1人,学员84人。各县在城区和人口比较集中的乡镇,也建起民众学校,聘请专(兼)职教师,使用统一的《民众教育课本》,组织农民学习文化知识。〔民国〕22年,省教育厅颁发《甘肃省民众学校办法大纲实施细则》,确定民众学校的办学宗旨是“授予年长失学者以简易知识、技能,使之适应社会生活”。课程设置有识字、常识、简易算学(珠算或笔算),兼授历史、地理、卫生、自然等。民众学校利用夜间和假日上课,每周授课12小时,学习期限为3个月或半年。书籍、文具等均由学校供给。〔民国〕27年,推行战时民众补习教育,对象为16~35岁失学民众。是年各县有民众学校12所,其中,张掖县城5所,山丹县1所,临泽县1所,高台县两所,民乐县3所。〔民国〕29年,各县民众学校和识字班同当地的中心国民学校和保国民学校合并。〔民国〕32年,甘肃省教育厅制定《甘肃省肃清文盲分年实施计划》,各县中心国民学校和保国民学校均设民众教育班。到〔民国〕36年,全区有民众教育班610个,其中高级班10个,初级班507个,妇女班93个,在学者1.3万人。
  共和国成立后,农民文化教育备受重视,1950年,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提出“开展识字运动,减少文盲”的农民教育方针,全区结合剿匪肃特、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等中心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办冬学、夜校,对农民群众进行以识字为主的思想文化教育。教材有《农民识字读本》《冬学政治教材》和自编《农民文化课本》《日用杂字》等。1951年土改后,在政治、经济上翻身的农民,迫切要求学习文化知识,全区冬学、夜校发展到671处,常设民校77所,参加学习的人数达4.55万人。1954~1955年,农村扫盲进一步发展,全区有扫盲班2520个,学员12.23万人,其中高小班70个。肃南县开展“民教民”活动,聘请义务教员60人,组织扫盲小组70个,参加学习的农牧民1040人。其中有10人担任农业社主任,9人担任会计员,30人担任记工员。1956年,各县成立区乡扫盲协会,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扫盲工作,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应制定脱盲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规定干部职工须识字2000以上,能阅读文件、写300~500字的报告;市民、农民须识1500个以上的常用汉字,并能阅读书报。经认、读、写测验合格后,发给脱盲证书。到1959年初,全区脱盲人数达21.23万人,占应脱盲人数的73%。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工农教育停滞。“文革”中,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农民教育受到严重破坏,新文盲又大量出现。
  1978年以后,国务院发布《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调整充实县(市)工农教育委员会,加强扫盲工作,社队和乡村小学开设扫盲班。1986年,地区行署根据《甘肃省扫除文盲条例》,制定《张掖地区农民扫盲教育“七五”规划要点》,各县(市)配备农民教育专干50名,同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扫盲协议书;各村社同扫盲对象签订“脱盲协议”。到1990年,全区办起扫盲班2322个,专(兼)职教师2289人,有9.18万人参加扫盲学习,脱盲人数达5.64万人,全区文盲率下降到11.9%。有1个市、33个乡(镇)、393个行政村达到基本扫除文盲的标准,分别占乡(镇)总数、行政村总数的36.6%和44.96%。是年4月,经省、地两级政府组织验收,张掖市达到扫除青壮年文盲标准。
  1992年,全区参加扫盲学习人数9873人,其中张掖市1264人,山丹县1729人,民乐县3500人,临泽县1300人,高台县1760人,肃南县320人。全区脱盲5744人,占应脱盲人数的58.11%。是年5月,山丹县达到扫除青壮年文盲标准。1994年高台、临泽两县达到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到1995年,民乐、肃南两县也达到基本脱盲标准,全区文盲率下降到1%以内。
  (二)实用技术教育 1985年后,遵照国务院有关开展农民实用技术教育的指示精神,全区各县(市)在增设农职业中学的同时,狠抓农业两广校(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和甘肃省农村广播应用技术学校)各县分校的建设与管理,在原有农学、林学、畜牧、财会等专业的基础上,新开瓜果蔬菜、淡水养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学员由原来的4800人增加到3.1万人。全区还开办农牧渔业技术短期培训班232项、912期,共培训6.19万人。其中种植专业技术129项、599期,培训3.79万人;养殖专业技术59项、221期,培训1.68万人;农经管理专业技术35项、91期,培训0.77万人,其中农民会计核算专业技术0.66万人。
  1995年地区教委制定《张掖地区乡(区)农科教培训中心管理实施细则》,投资50万元,为60个乡村安装地面卫星接收天线,建成农科教中心14个,培训班1300多个,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1200人,有3.3万人(次)接受培训,从而使全区农民技术教育跃上新的台阶。
  二、职工教育
  (一)初等、中等教育 1950~1953年底,各县先后开办职工业余文化补习学校28处,在校职工2179人。1954年,在整顿职工业余学校的同时,又在厂矿企业中开办速成识字班,有3869名职工参加学习。1957年,全区有业余学校11所,参加学习的职工有3708人,其中扫盲班37个,学员1092人;高小班88个,学员1868人;初中班19个,学员748人。1958年,职工业余学校更名为“红专学校”或“红专大学”。1960年经济困难,职工业余学习中断。
  1979年后,职工业余教育有新的转机,一些工矿企业分别举办“工人大学”或“红专大学”。1982~1986年,地、县(市)教育部门组织对职工文化、技术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文化合格证书》和《技术合格证书》。据1986年统计,全区参加“双补”的职工4888人,其中:张掖市1288人,山丹县944人,临泽县660人,高台县752人,肃南县424人,民乐县820人。省教委会同地区教委组织对全区480个文化补课班进行考核验收,参加补课的职工达1.78万人(次),占应补课对象的86.1%,文化合格者9709人;技术合格者7079人,占88.64%,各项指标均符合省人民政府的规定。
  1976年,张掖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成立,1984年在同校创建“张掖地区汽车技工学校”,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开设农机管理、拖拉机、汽车驾驶、保养、维修等专业。1979年地区供销合作办事处,地区粮食处分别开办“干部培训班”“职工培训学校”。张掖、临泽、山丹、高台、民乐县创办“医疗卫生技术培训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农业技术培训学校”等各类技术学校32所,开设医士、护士、妇幼助产、农学、林果、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文秘、教育、档案、无线电修理、机具维修、服装、烹饪等24个专业,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2.42万人(次)。
  1995年,全区有成人技术培训学校502所,其中属教育部门和集体办的496所,在校学生7.21万人,教职工2307人;其他部门承办6所,在校生1390人,教职工31人。职工技术培训学校2所,在校生365人,教职工12人。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984年,张掖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成立,在地区教委设立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区自学高考和社会助学等。是年开考汉语言文学、英语、政治理论、工业企业管理4个专业、11门课程,应试455人,1987年首届毕业32人。1986年增加财务会计、工业与民用建筑、新闻、统计4个专业、26门课程。1988年后,高教自学考试受到社会各界支持,有关县(市)采取奖励办法鼓励青年自学成材。张掖市对参加中专、大专、本科考试的成人进行分层次奖励,每考试合格一门功课,分别奖人民币15元、20元、100元。从而大大激发中青年奋发学习的积极性,报考人数由1984年的4个专业455人,增加到1994年的35个专业,报名5.27万人(次),实际参加考试的3.63万人(次),合格1.19万人,合格率为32.6%。1995年,全区报考人数达1.89万人(次),实考1.18万人(次),合格4023人,合格率为34%。
  第八节 民族教育
  全区少数民族中,裕固、藏、蒙古、回族人数较多。传统的民族教育多由民族宗教上层人士主持,以诵吟宗教经文为主。〔民国〕时,国民党政府和少数民族官吏,开始在民族聚居区创建民族小学,但由于经费不足,时办时停,形同虚设。到〔民国〕37年,全区民族初级小学仅有7所,在校学生201人,教师13人。共和国成立后,民族教育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一、幼儿教育
  〔民国〕时期,张掖民族聚居区的幼儿教育是一片空白。1958年,省教育厅要求在“九年内全省基本普及幼儿教育”,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简称“肃南县”)建起幼儿园、托儿所31所,入园入托幼儿207名。后因师资缺乏,设施不配套,教学质量无保证,加之群众生活困难,于1961年全部停办。1980年,肃南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精神,拨款2700元,修建校舍200平方米,办起县城机关幼儿园,配备保育员5人,招收幼儿30人。1987年,张掖市在民族小学内开办民族幼儿园,配幼儿教师11人,招收幼儿90人。其后张掖市民族小学和肃南县一些小学又开设学前班,招收6岁左右的幼儿入学,设说话、计算、常识、唱游等课程,对各少数民族幼儿进行学前教育。1995年底,全区有民族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287人,幼儿教师、保育员37人。有学前班21个,在校幼儿663人,专职教师21人。
  二、小学教育
  (一)〔民国〕时期小学教育〔民国〕27年,省教育厅第四科令张掖县建立新丰乡“边疆中心国民学校”,设有教学班5个,教师8人,学生102人。〔民国〕27~30年,红湾寺、马蹄寺等处的民族宗教上层人士顾嘉堪布、马老藏等倡导,在红湾寺、马蹄寺以及西沟、莲花、明海、慈云等寺院建立初级小学6处,教师6人,学生171人。同期,马步芳驻张掖的一○○师师长韩起功,于〔民国〕27年在张掖县木塔寺南院建立祁连回族小学,配教师1人,招收回民子弟15人,后因经费拮据,翌年停办。〔民国〕34年,国民党将领白崇禧巡视张掖时,拨款3000元,重建祁连回族小学,迁校址于南关清真寺,招收学生30人,聘请教师7人。
  (二)共和国成立以来小学教育1949年张掖解放后,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重视民族教育,选派优秀少数民族教师和汉族教育工作者充实民族地区的教学单位,拨专款支持民族教育发展。1951年,在张掖县康乐区,民乐县马蹄区,酒泉县祁丰区,永昌县皇城区配备专职民族教育助理员,相继接管祁连回民小学,黄藏寺、红湾寺、水关寺、莲花寺、明海寺、马蹄寺、沙沟寺等处的民族小学。1952~1953年,在裕固族聚居的康隆寺、蒙古族聚居的平山湖等处新建民族小学。1954年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后,陆续接管酒泉、张掖、高台、民乐等县经办15所民族小学、36个教学班,48名教师和1077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594名)。
  1958年,全区民族学校学生参加农牧业劳动,教师参加大炼钢铁,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明显下降。1962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纠正某些违背教育发展规律的做法,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1965年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兴办牧读小学。肃南县大河区韭菜沟公社西岭生产队试办第一所骑马巡回教学的牧读小学,年底全县办起牧读小学25所,在校学生490人。“文革”后期,在全省边疆和少数民族普及小学教育经验交流会上,肃南县红石窝“马背小学”被树为典型。1976年1月,张掖地区革委会向全区推广“马背小学”经验,张掖县平山湖公社办起“马背小学”。至年底,全区有民族小学107所,学生5755人。
  1981年,在蒙古族聚居的肃南县康乐区小学、张掖县平山湖乡小学开设蒙文教学班;在藏族聚居的肃南县祁丰、西水、泱翔等小学开设藏语课。到1984年,民族小学合并为64所,布局趋于合理。有教师335人,学生4985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2888人,占学生总数的58%。1984年后,贯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的方针,狠抓民族地区初等教育的普及,肃南、张掖两县(市)增加教育投入,提倡群众集资办学,1985~1995年,肃南县利用省政府拨专项教育资金100万元和自筹的80万元,建成寄宿制小学20所;张掖市向城区民族小学、平山湖蒙古族小学投资38万元,学校自筹23万元,新建校舍3448平方米,改善办学条件。到1995年,全区有民族完全小学2所,乡中心小学28所,村学10所,在校学生5066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2498人,占学生总数的49.3%。全区民族地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2%,年巩固率98.2%,小学毕业合格率为96.8%,12~15周岁儿童普及率为96.3%,经省、地教育行政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实现民族地区普及小学教育的目标。
  三、中等教育
  张掖的民族中等教育起步较晚。1958年,区内第一所民族中学在肃南县红湾寺建立。在“大跃进”中,盲目办学,肃南县相继办起师范学校、卫生学校、林业学校、畜牧学校。1961年,贯彻中央《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撤销师范、卫校、林校、牧校,保留1所初级中学。1965年,根据中央“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的精神,肃南县政府在大岔牧场创办半读半牧中学,学制2年,教师3人,招收学生20人。“文革”开始,学校的教学秩序被打乱,学校和学生的一些特殊照顾被取消。1975年,区内推广肃南红石窝“马背小学”经验,全县民族小学和完全小学均办起“戴帽初中”。1978年,全区有民族完全中学1所,“戴帽初中”20所,教学班58个(含高中班12个),学生1780人,(含高中生512人)。由于中学迅速增加,师资匮乏,大多由小学教师充任,中学教学质量下降。
  1978年后,民族中等教育贯彻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压缩肃南县12所公社小学附设的初中班,集中力量办好4所民族中学,充实中学教学力量。1980年,肃南县政府在红湾寺建立初级中学1所,招生90人,开设藏语文班,配备教师9人,有藏族学生33人,占中学生的33.3%。为帮助培养合格的少数民族中学生,张掖中学从1980年起特设高中民族班,每年招收肃南县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15人。到1995年,张掖中学高中民族班已满15届,招收少数民族学生225人,其中已毕业13届,毕业学生195人,有107人升入高一级学校深造。
  为适应牧区经济和文化科学发展的需要,从1985年开始,对民族地区的中等教育结构进行调整。肃南县第一中学开设职业班,设文秘、畜牧兽医、财务会计专业,学制2年,每期招生45人。肃南县民族中学并入肃南县第一中学。创建肃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开设畜牧兽医、市场营销、企业经营管理等专业,学制2年,有教职工21人,学生95人。到1995年,全区有民族完全中学2所,职业技术教育中心1所,小学附设初中班学校8所,教学班49个,教师150人,学生1310人。
  第九节 特殊教育
  一、张掖市盲聋哑文化技术学校
  〔民国〕34年,张掖救济院在西关设“聋哑儿童班”,对聋哑儿童施行手语、文化教育,为张掖特殊教育之始,后因经费困难停办。
  1958年,上海儿童教养院迁到张掖,改建为张掖市儿童福利院,内设孤儿院、残老院、聋哑儿童学校。1960年,原教养院的部分师生迁往新疆喀什,张掖市儿童福利院改为张掖县社会福利院。同期成立张掖市盲聋哑文化技术学校(校址城内南街永寿巷50号),有教职工27人,聋哑学生60多人,分低年级和高年级,学制6年,教材有扫盲、文化和职业技术等。1963年,省委决定张掖市盲聋哑文化技术学校并入张掖社会福利院。1964年福利院把盲聋哑儿童按文化程度分编5个年级,组合为两班,进行复式上课,设语文、数学、体育、美术、毛笔字、劳动、政治常识等课程。到1971年毕业100余人,由县劳动部门安排就业,盲聋哑班停办。
  1982年9月,张掖县聋哑人协会自发组织聋哑学习小组,会员10多人,分散于各家自学。1984年3月,县财政拨款1000多元,成立“张掖聋哑人文化夜校”,培养不同程度的学生46人。是年,开始筹建“张掖聋哑学校”,张掖的特殊教育从此步入正规化轨道。
  二、甘肃省张掖聋哑学校
  (一)管理体制 甘肃省张掖聋哑学校位于张掖城东北张火公路1公里处。1984年开始筹建,1987年建成。初期由张掖地区行署民政处领导,后改由地区教委管理。学校设校长1人,副校长1人,设教导处、总务处。到1995年,学校占地面积7724.04平方米,建筑面积4129平方米。有教职工33人(内专职教师23人),学生107人。
  (二)学生来源 建校初期,招生范围为河西5地(市)的18个县(市)。1993年,省人民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地、市建立聋哑学校。后金昌市建起聋哑儿童学校。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4地(市)17个县(市)的聋哑儿童仍由张掖聋哑学校招收上学。学生录取的条件是身体健康,无严重残疾和传染病,理智健全,生活能自理,有学习和劳动能力的8~12岁聋哑儿童。
  (三)学制课程学制为9年,按照全国聋哑学校教学计划与大纲,开设思想品德、语文(包括语言训练、阅读、叙述、作文、写字)、数学、自然常识、社会常识、理课、律动、体育、美工、劳技等10门功课。教材除选用全国聋哑学校统编课本外,自编职业技术教材。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学习文化课,从五年级开始学技术课,9年内掌握规定的文化知识和1~2门职业技术。
  学生入学后全部住校。班主任、科任教师和教养员,教育学生学习文化知识,照料学生衣、食、住、行。在教学方法上采用讲授法、演示法、谈话法,指导学生读书、做练习、出外学习参观。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谈话法贯穿于诸环节。讲课、指导做练习、组织参观和劳动等均靠手语、口语,让学生掌握知识。除课堂教学外,还开展体育、文艺等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四)随班就读 1985年,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开展残病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试行办法》,张掖地区残疾人联合会要求各县(市)动员残疾儿童入当地小学、中学随班就读,免收学杂费。其后购买大型助听器4套,小型助听器12套,《学说话》《听力训练》8套,帮助地区福利院开办聋儿短期培训班,吸收4~8岁聋哑儿童8名。同期,高台县也举办“聋哑儿童短期语言培训班”,39名聋哑儿童学会简单的生活用语,开始随班就读。到1995年,高台县442个残疾学龄儿童,随班就读者达302人,占残疾学龄儿童总数的68%。耳残学生李景华、肢残学生白青,在高台县第一中学初三班毕业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肢残青年许艳红不仅在亚太残疾人奥运会上夺得4枚金牌、1枚银牌,还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兰州大学。高台县被国家教委和民政部评为“特殊教育先进县”。
  第十节 教师
  一、教师来源
  张掖最早的教师,是汉武帝时随同关陇移民来张掖的文化人。〔十六国〕时期,中原离乱,大批文人来河西避难,其中一部分文人学者分别担当官学和私学教师,为繁荣河西的文化教育做出贡献。〔隋〕〔唐〕和〔明〕〔清〕时期儒学、书院、社学、义学、私塾的教师,多由进士、举人、贡生、秀才等担任。〔民国〕初年,张掖、山丹等县创办乙种或甲种师范讲习所,开始有计划地培训初等和高等小学师资。普通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张掖师范学校、张掖农业学校的教师,则由学校校长延聘大学本科和大专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士担任。抗日战争开始后,东南沿海人才西流,有的来张掖执教,充实张掖的教师队伍。〔民国〕28年,张掖、民乐、山丹、高台4县有小学教师369人。到〔民国〕38年,全区有保国民学校教师644人;中心国民小学校教师285人;普通中学教师76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57人。
  共和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接管全区公、私立学校,留用原有的教师。1950年,根据省文教厅通知,对中小学教师进行整编,全区经整编留用教师1162人,其中中学68人、中专104人、小学1058人。1956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总数为2254人,其中小学1950人,普通中学221人,中等专业学校93人。是年,省教育厅从上海、天津招收初中文化程度的知识青年补充教师队伍。其中分到张掖专区的上海知识青年365人,经张掖师范培训后,派往各县任教。1957~1959年间,学校教育发展很快,教职工队伍随之扩大。到1959年底,全区教职工总数达4751人,其中幼儿教师416人,小学教师3539人,中学教师447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55人。1962年,贯彻中央“整顿、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整顿学校,精简教职工。全区教职工总数压缩到2712人。1964年国民经济开始好转,提倡民办教育。耕读小学、农职业中学纷纷出现,民办教师大量增加。到1966年初,全区教职工总数达3684人,其中中学教师280人,中专教师78人,小学教师3158人(其中民办教师1450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45.9%)。小学、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分别为1∶32,1∶17,1∶8。
  “文革”中,教职工队伍遭受严重破坏,部分教师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张掖师范专科学校与张掖师范学校得到恢复,教师队伍不断壮大。至1995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总数达1.2万人,专任教师1.12万人,其中张掖师专教师230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260人(包括农职中),职业中学297人,普通中学教师3506人,小学教师6023人(其中民办教师1352人),特殊教育教师21人,幼儿教师876人。
  二、任用和考核
  (一)任用〔汉〕〔魏〕〔十六国〕时期,官学教师由官方委任,私学则由传道授业之士设馆办学,招收门徒,自任教师。〔隋〕〔唐〕以后,教师的任用演变为聘用制,官办的儒学由地方组织延聘德高望重的硕儒充任教授;私学、社学、义学则由私家和村社校董会聘请当地贡生、秀才等担任。〔清〕末〔民国〕初兴办学校以来,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由县政府教育局(科)委任,教师则由校长聘请具有一定学历,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人担任。共和国成立后,对原有教师沿用聘用制。1952年后党中央决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公办教师统一纳入国家编制,实行任用制,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巩固和发展教师队伍,党和政府明确规定不许随意调动教师。确需调动者,属于本县范围内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跨地县的,由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跨省区的,由地区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批准。1979年后,各级各类学校试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下的教师聘用制。1993年《教师法》颁布,依照规定,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聘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学校教学职务,颁发聘用证书。
  (二)考核〔明〕〔清〕之际,官办儒学的教师由政府委派的学正、教谕,以忠君爱国,品德高尚、学识渊博为内容进行考核。〔民国〕时期,除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由师范大专院校、或初、中级师范学校毕业或肄业生充任外,学校领导以“德(品德)、能(才能)、勤(勤奋)、绩(成绩)”对教师进行考核。由于国民党政府政出多门,对教师的考核并不经常。
  共和国成立初期,教师的文化、业务考核结合年终鉴定进行,并将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1957年后批判“业务挂帅”,确立政治第一的思想,教师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的考核被淡化,装入本人档案的只有政治表现。1978年后,恢复教师的文化业务考核。1983年,地、县教育行政部门以思想表现、教学业务、教学效果、文化程度等方面,对全区所有中小学公办、民办教师进行全面评估和考核,考核成绩装入本人档案,作为进修和评聘的依据。1985年,地区教委对全区各级学校中学历层次不合要求的教师,进行教材教法合格证考核。规定只有持《合格学历证书》和《教材教法合格证》的教师,才有资格进入各级各类学校任教。1986年10月,地、县(市)教育部门根据省教委《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考核试行办法》,对全区各级中小学教师的文化、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情况等逐项进行考核。1993年,《教师法》颁布后,全区各类学校将教师考核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三、教师的社会地位
  〔民国〕以前,张掖就有“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教师受人尊敬,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关心教师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地位。1952年政务院决定,把教师列入“国家革命工作人员”系列。1985年国务院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倡导尊师重教。1993年《教师法》颁布后,教师的权利有了法律保障。1978~1995年,全区有109名教师被选拔为地、县(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他们在各自不同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发挥才华,做出贡献。
  1956~1978年,地、县(市)召开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会议,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学校和89名教师进行表彰奖励。80年代,全区有721名教师分别受到国务院、全国总工会、国家教委和省、地的表彰奖励,其中全国劳动模范2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4名、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16名;全省劳动模范5名,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25名,全省优秀教师39名,全省特级教师19名,全省园丁奖获得者148名。还有463名教师分别被地委、行署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十佳校长”“十佳青年教师”“十佳后勤工作者”和“教育新秀”“教育改革先进个人”等称号。
  50~70年代,在肃反、反右派、反右倾、“四清”和“文革”中,不适当地把一些教师错划为“右派分子”“历史反革命分子”等,给予错误处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全面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中,对蒙受冤假错案的教师分别平反纠正。
  四、教师待遇
  【工资待遇】〔民国〕前,官办学校教师的报酬由政府支付;民办的私塾和社学教师的报酬,由私家和学田田租支付。〔民国〕时期,中小学教师的月薪依照学历高低、职务繁简、任期长短、成绩优劣而定。以银元为标准,中学教师最高30元,最低5元;小学教师最高18元,最低3元。后改发国民党法币,教师工资略有增加。到〔民国〕34年,中学教师月薪240~300元,中心国民学校教师月薪60~120元,保国民小学教师月薪35~60元。其后物价飞涨,教师工资改为薪粮制,每月按粮价发给粮食。〔民国〕后期,忙于内战,经济濒临崩溃,教师待遇每况愈下。
  共和国成立初期,教职工工资仍实行薪粮制,标准同中有异。山丹县小学教师每月支付小麦95~105公斤,中学教师150公斤;高台县给完小教师小麦145公斤,初小教师小麦108.75公斤;张掖县中学教师小麦100公斤,小学教师小麦80公斤。1952年,全区教职工实行工资分制(以生活必需的米面、油盐、煤炭和棉布单位平均值,确定当月的工资分,折算为货币),中学教师月均工资为55元左右,小学教师月均工资为35元左右。1955年实行货币工资制,小学教师分11等,最高112元,最低28.5元,平均44元;中学教师分10等,最高169元,最低48元,平均63元。增发物价津贴和地区津贴。
  1978年以后,全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在调资面40%的基础上增加班主任津贴,小学班主任每月4~6元,中学班主任每月5~7元。1981年评定特级教师后,小学特级教师津贴每月20元(后增至60元),中学特级教师每月30元(后增至80元)。并增加教师升级面,中小学教师工资普遍晋升两级,有的骨干教师增加3级。小学教师工资平均达到59.85元;中学教师工资平均达72.63元,其后又给中小学教师加发地区补助、书报费、肉食补贴、洗涤费、知识分子补贴等。1986年国家教委规定,中小学教师实行等级工资,未达到等级的普遍提升1级。1987年在评定职称的同时,增加10%的教师津贴,其后兑现职称工资。1990~1993年国家工资改革中,中小学教师套改工资后再加职务津贴和教龄津贴。到1995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职务工资、工教龄工资、奖励工资、各项补贴等部分组成,小学教师工资最高达558元,最低285元;中学教师工资最高681.5元,最低304元。张掖师专教授工资最高790元,最低505元;讲师最高509元,最低420元;助辅教人员工资最高554元,最低352元。
  民办教师的工资分集体支付和国家补助两部分。集体支付部分初期由乡村统筹解决;人民公社时期民办教师除参加所在生产队分配外,国家每月补助5~7元。70年代增加到10~15元。1982年开始,小学民办教师国家每月补助20元,中学每月补助25元,其后又增加到40~50元。到1995年,全区民办教师集体支付部分因各地情况差别很大,高者达210元,低者仅有80元,同公办教师相比,差距明显。
  【福利待遇】从1953年开始,各类学校的公办教师享受公费医疗,女教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从1981年开始,凡在产假期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至5个月,并发独生子女费至14岁。
  1956年改为工资制后,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实行困难补助。1979年9月,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公办教职工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下达后,按人评定伤残等级,按标准发给抚恤费。
  民办教师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国家补助部分按100%发给,社队负担部分不得低于75%;因公死亡,发给丧葬费500元,加发本人6个月的工资为抚恤费。
  1981年始,根据教师从教时间、教龄、是否领取供给制等条件,分别给年满60岁的男教师和年满55岁的女教师办离退休手续。至1995年,全区离退休的教师达1124人,其中离休43人,退休1081人。
  1983年始,大专毕业教龄10年和中专毕业教龄15年的教师,其家属为农村户口者可转为城镇户口,到1995年,转为城镇户口者1453人。
  【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五六十年代由县劳动部门按国家分配指标转办。1978年后省人民政府不定期地拨专项指标,由县(市)教育部门通过考核转办。1991年,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决定:1984年前从事教学的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到1995年,全区民办转为公办者达1453人,民办教师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比重逐年下降。
  五、教师培训
  1949年寒假和1950年暑假期间,专署文教局和县文教科,分别对中小学教师进行集中短期培训,讲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1951年,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又在各学校同学科教师中组织自学小组或教学研究小组,通过个人自学,集体讨论,研讨教材,达到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1956年,西北师范学院和张掖师范学校,分别开设大专和中专函授班,全区部分中小学教师报名参加学习。
  1980年后,全区教师从各自不同的文化层次和业务能力出发,分别到西北师大、张掖师专、张掖师范和各县(市)教师进修学校进修。截至1995年培训中小学教师4118人,其中中学教师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程度的310人,达到大专毕业程度的1836人;小学教师达到大专毕业程度的747人,达到中专水平的1225人。
  1956年张掖师范学校教师进修班开办,招收在职的小学教师进行短期培训,到“文革”开始,开办11期,培训教师669人。“文革”后期,开办4期,培训初中、小学教师667人。1978年后招收616名民办教师,进行学历培训,学制1~2年,毕业后享受中专毕业生待遇。同期举办音乐、美术培训班2期、195人;校长培训班3期、118人。
  地区教委于1993年开办中国电视师范学院张掖教学班,培训专科学历的中小学教师,至1995年培训624人,其中228人取得专科学历证书。
  1980~198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全区6县相继办起教师进修学校。培训教职工210人,其中专任教师166人,专任教师中大学本科毕业占12%。学校还对各县的幼儿教师、小学教师、部分中学教师,分别进行培训。有的进修学校还根据需要开设英语课、古汉语课、美术、音乐、体育课,为中学培训英语、古汉语和音体美专科教师。1990年以后,张掖、民乐、高台、临泽等县(市)教师进修学校分别改为教育培训中心,开办职业中专班,接收培训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开始向职教中心转化。
  第十一节 勤工俭学
  1958年,毛泽东主席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5月,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制定勤工俭学“一、二、九制度”(即全年休息1月,劳动2月,学习9月)。九月,在酒泉召开全省勤工俭学现场会,勤工俭学活动掀起高潮。全区学农基地扩大到365个,开垦荒地2524亩;新建校办工厂176个,学生劳动基地342个,新增固定资产120.7万元。在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中,由于师生劳动量过多过大,出现“以劳代学”“以劳代教”的倾向,教学工作被削弱,学生成绩下降。不久遇三年自然灾害,校办工厂、农场大半解散。“文革”期间,在“学习朝阳农学院”“左”的思想影响下,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厂校挂钩”“社校挂钩”,再次把勤工俭学推向高潮。仅1973年全区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就有462所,学农基地270个,学工基地30个,其结果依旧是“以劳代教”,将勤工俭学引向误区。
  1978年以后,教育部颁布《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条例》,对勤工俭学活动作出明确规定。到1987年,全区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达600所,占学校总数的57%。建成学农基地449个,耕地面积5013亩;校办工厂7个;第三产业网点两个,劳动课达标的学校505所,接纳学生参加劳动的基地298个,纯收入51.1万元,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47.5万元,用于集体和个人福利3.6万元。
  1991年3月,地区教委勤工俭学办公室成立,翌年召开全区勤工俭学现场会,观摩民乐县农业中学的苹果梨基地、张掖市第一中学和张掖青西小学的校办工厂、张掖市第二中学开发的商业网点、临泽县板桥园林中学的林果生产、张掖师范学校的经济实体等,推动全区勤工俭学活动向科技化、规模化、效益化的轨道迈进。到1995年,全区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907所,占全区学校总数的82%。有农林牧基地788个,占地面积10080亩;校办工厂23个,第三产业网点221个,校办产业的职工人数327人,全年总产值1162万元,纯收入573万元,比1987年增长10.12倍。其中补充教育经费49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32.4万元,生均收入31.2元,其中小学16.6元,中学46.5元,职业中学121元,中等专业学校297.3元。
  第十二节 教育经费
  一、〔明〕〔清〕时期
  明朝行都司学和卫、所儒学经费,由行都司和各卫所地方财政支付;社学、义学、私塾经费由里社、宗族乡党筹集;书院经费由公堂田租、利银田租供给,不足部分由地方官吏和绅士捐助解决。
  清朝,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有官府拨款、地方自筹、学田杂费等。乾隆二十四年(1795年),张掖知县王廷赞捐银1500两,“白米岁行”捐银50两,以供书院使用。道光二年(1822年),山丹知县颜廷彦捐俸银600两,募集钱2000贯,购地修建仙堤书院,余钱1500贯,贷放生息,年获利180贯,供书院使用。同治十三年(1874年),抚彝厅通判将采头银400两发商,取其年息64两,为义学经费。
  二、〔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的教育经费来源有学田课租、地丁附捐、绅士捐助、官府拨款、民众捐资、教育基金、学杂费和教育专项税收等。〔民国〕20年,张掖等5县教育基金总额22541.45元,学田2263.9亩,各类基金杂费5100串。
  〔民国〕37年,张掖等5县有学田609亩,租粮199石3斗9升,政府财政拨款1812.95元。中学校长月平均工资200元,主任180元,组长80元,干事120元,专职教员钟点费216元,工友40元。各县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总额的4%~5%。
  三、共和国成立后
  (一)财政拨款 1949年9月以后全区教育经费以省、地、县三级财政拨款为主。1950~1958年,省教育厅拨付中学经费,县财政拨付小学经费。1959年开始,各县中、小学经费全部由县财政拨付,专区直属学校由专区财政拨付。1955年全区教育经费总支出为87.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1.51万元,中学教育经费16.49万元,小学教育经费65.79万元,中等专业教育经费0.71万元,扫盲事业费2.32万元,其他支出教育事业费0.33万元。1958年,学校数量猛增,教育经费增幅加大。“文革”开始,全区教育经费增加到235.87万元,比1958年增加75.07万元。1978年以后,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教育投入大幅度增长。1981年全区教育总支出达781.83万元,其中中学经费275.21万元,小学支出366.18万元,幼教10.33万元,中等专业教育47.78万元,教育培训8.19万元,职工教育0.81万元,其他支出82.3万元。1985年,全区教育经费总支出1416万元,1990年2789.7万元,1995年达6979万元,比共和国成立初期的87.159万元,增长80.07倍。其中中学经费2385万元,比共和国成立初期的16.49万元,增长144.63倍;小学经费3140万元,共和国成立初期的65.96万元,增长47.60倍;中等专业学校经费399万元,比共和国成立初期的0.71万元,增长559.2倍。
  (二)基建投资 1975年前,全区教育基建投资较少,只有山丹、肃南等县投资43.72万元。1979年全区总投资75.51万元,对改造和维修学校危旧教室,新增校舍,更新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起了作用。1983~1987年,中央、省、地、县(市)拨专款及群众集资2213万元,其中中央和省拨专项补助资金700.1万元,地、县(市)财政拨款262万元,乡村集体集资1222万元,勤工俭学28万元。新建和翻修校舍23.3万平方米,维修改造危房7.65万平方米,购置课桌凳1.04万套。全区有两个县(市)〈临泽和张掖〉实现“一无两有”,11所城镇中学建成教学楼7栋,教师宿舍楼6栋,总面积2.99万平方米。
  1988年以来,全区教育基建投资逐步增长,维修校舍6242平方米,校门99座,修筑围墙2.25万米,改建和新建校舍9.19万平方米,购置课桌凳1.45万套,购置教学设施4885台(件),添置生活设施5600台(件)。1995年,全区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6.08亿元,新建校舍1.86万平方米,改建校舍6.4万平方米,添置桌凳8455套,购置教学设备和生活设备6186台(件)。并用1.11亿元资金,购置电教设备2858台,体育器材1987台(件),音乐设施426台(件),各类教材5390册,各类图书14.03万册,帮助部分农村小学改善办学条件,为提高农村小学的教学质量提供条件。
  (三)教育附加费 1986年国务院下达《征收教育附加费的暂行规定》,全区开始在农村征收教育附加费,标准为上年农民纯收入的1%,1992年又提高到1.5%。到1995年,全区农村征收教育附加费5273.4万元,其中1995年教育附加费达1642万元,比1990年的411.4万元增长4倍。
  1994年开始征收城市教育附加费,企业按年纯利润的1%征收,干部职工以个人月收入的2%征收,是年实征城市教育费附加248万元,1995年又征收331万元,比1994年多征83万元,增长3.4个百分点。
  (四)社会集资 〔明〕〔清〕和〔民国〕时期,张掖城乡人民就有捐资助学的良好风尚。〔民国〕33年,民乐县客籍美术家李丁陇先生捐献书画100件,义卖法币69万元,作为民乐县初级中学的奖学金。1983~1993年全区个人捐资助学金额达3370.1万元,集体捐资591.5万元,投工献料折款630万元,其他捐助381万元,计达4972.6万元。
  1994年,香港爱国人士邵逸夫先生捐助人民币130万元,为张掖育才中学和民乐洪水小学各建教学楼1栋。
  第十三节 体制与机构
  一、教育行政机构
  (一)〔民国〕以前教育机构〔汉〕〔唐〕时,张掖地方学校教育由郡守和各县县令兼管;元朝,张掖为甘肃行省省会,始设“甘肃儒学提举司”,管理路、府学校;明朝,改提举司为提学使。〔清〕初沿用〔明〕制,到乾隆时改提学使为“甘州儒学署”,设“儒学教官”,州为“学正”,县为“教谕”,主管州县生员入学、考课、补廪、选贡等事,但不过问私学。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夏,废科举、兴学堂、裁撤儒学署,设立“劝学所”,甘州府属各县相继成立“劝学所”,开设学堂,由劝学所办理新学务。民国初年,裁州为县,将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劝学所学董改为“劝学所长”。不久国民政府通令全国撤销地方独立的教育机构,在省、道、县府内设置教育科和视学员,管理地方学校。〔民国〕25年,河西设第六、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张掖、山丹、民乐属第六行政区(治所武威);临泽、高台属第七行政区(治所酒泉),专员公署设“教育科”(第三科),领导并协助各县教育科,管理各县的教育事业。
  (二)共和国成立以来教育机构
  【地区教育行政机构】1949年9月,成立“张掖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立“专署文教科”。1950年张掖分区撤销,所属各县划归武威和酒泉两分区领导;1955年10月,武威、酒泉专区合并成立为“张掖专区”。原武威、酒泉公署的文教科合并为“张掖专署文教卫生组”,负责各县文教卫生事业。1962年元月,张掖专区辖张、山、民、临、高及肃南6县。析出卫生组改称“张掖专署文教局”。1966年“文革”开始后,文教机构的工作陷于瘫痪。1970年12月,成立“张掖地区文教局革命领导小组”;1971年10月,文化、教育分设,成立“张掖地区教育局革命领导小组”;1974年1月,正式恢复“张掖地区教育局”(后改称“处”);1983年8月,文化局并入,成立“张掖地区行署文教处”;1986年6月,文化析出,称“教育处”;1988年7月,机构改革,撤销教育处,成立“张掖地区教育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成教职教科、财务审计基建科、督导室、教研室、招生办、普教科、自学考试办公室、电教仪器站、勤工俭学办公室11个科室,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35人。
  【县(市)教育行政机构】1949年共和国成立后,各县人民政府设管理全县文教、卫生、体育的第三科;1958年改第三科为“文教卫生局”;1968年各县局成立“革命领导小组”;1971年后,张掖县将文化、卫生析出,单设“教育局”,其他各县卫生相继析出,改称“文教局”(科);1983年后,高台、山丹、民乐、临泽、肃南文教分设,成立“教育局”;1986年后,各县教育局先后改称“县教育委员会”。由于各县(市)情况不尽相同,张掖市和肃南县教委下设科,为副科级单位;山丹、高台、民乐、临泽4县教委下设股,为股级单位。编制各异。
  【乡(镇)教育行政机构】50年代,乡(镇)设“文教助理员”;人民公社时期设“教育专干”;1984年区内部分县建立学区,配学区校长、会计、教研员;1986年后,乡(镇)建立“教育管理委员会”。
  二、视学与督学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甘肃提学使司令各州、县劝学所设“视学”。翌年,张掖、高台、临泽县建立“县视学”;山丹、东乐于〔民国〕初建立“视学”。〔民国〕14年,县视学改为“县督学”。
  共和国成立后,省、地教育行政部门经常对各县教育进行视察督导。1987年,地区教委成立“督导室”;1989年,各县(市)相继建立“督导室”,个别乡镇教委配备专职“督导员”。
  三、教学研究
  1956年,各学校成立“学科教研组”,“文革”中瘫痪。1980年“地区教研室”成立;1988年县(市)教委也相继成立“教研室”。
  地、县教研室成立后,率先在张掖、临泽、民乐等县(市)各选10所小学,开展“JIP”教学实验。到1995年,全区的实验学校已达60所,参加实验的学生1512人。各县教研室在教师中先后开展“三笔”(钢笔、毛笔、粉笔)练习评选、中小学优质课评选、教坛新秀评选、中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过关考试等活动。鼓励教师撰写教学研究论文,截至1995年底,全区中、小学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地级刊物发表90多篇,有5部专著出版。1994年地区教研室创办的《张掖教研》季刊问世。
  1995年8月,地区教研室邀请全国优秀班主任、特级教师魏书生来张掖传授教学经验,有7200多位教师听演讲,推动全区的教学研究工作。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经济、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政治、政党、民主党派、政协、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政事纪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物古迹、艺文、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史志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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