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拨乱反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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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369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拨乱反正
分类号: D652
页数: 2
页码: 1514-15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张掖地区拨乱反正情况,包括揭、批、查、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调整充实领导班子等情况。
关键词: 拨乱反正 平反 整党

内容

一、揭、批、查
  1977年7月初,地、县党委、革委会先后召开常委会和常委扩大会,全面部署揭批和清理与“四人帮”及其在各地“代理人”有牵联的人和事的工作。地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贴出揭批大字报492份。揭发处理地委、地区革委会4名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免去党内外职务。
  1978年2月下旬,全区开展“一批两打”(揭批“四人帮”,打击现行反革命和贪污盗窃)斗争,掀起大批判、大揭发、大检举、大清查的高潮。经清查,“文革”期间突击入党、提干500余人(提干80人,仅张掖、临泽、高台、民乐、山丹5县任命县级干部40人);非正常死亡508人,冤、假、错案1.4万余件,其中集团性要案10余起,株连380多人;查出现行反革命分子、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及打砸抢分子等819人,涉及金额572万多元,粮食38.6万多公斤和无偿占用生产队土地7629亩。1981年揭、批、查活动基本结束。
  二、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
  1978年1月,地、县党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全面开展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经反复查证后,地委认定原地委副书记、专署专员苗彪被残害致死,是一起反革命杀人案,案犯得到依法处理。认定原地委“反革命政变二套班子”为假案,予以平反。认定张掖电厂“青年救国军”反革命集团案、山丹县“×××反革命集团”案和民乐县×××等人搞“多中心”等皆属冤案、错案,给予平反,恢复受害者名誉。对冤假错案制造者和违法分子作了处理。
  至1981年12月落实政策结束时,复查“文革”和历次政治运动的申诉案件23553件,其中,全部平反的69.2%;部分纠正的16.6%;维持原案的14.2%。仅“文革”中列案审查处理的16430件,全部平反的71.7%,平反涉及人员389人;部分纠正的16.2%;维持原案的12.1%。平反集团性的冤假错案13件。为在极“左”路线下受迫害致死的530人给予平反昭雪。对“四清”和“文革”期间错划为地主、富农、资本家成分和戴上“分子”帽子的527人,全部平反。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各种处理的73名宗教界人士进行复查,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和妥善安置。对原国民党军、政等起义投诚人员在历次运动中受到处理的34人予以平反,给予安置。对落实政策的人员,有703人重新安排了工作,256人按退职、退休处理,合计959人,占原开除公职1256人的76.3%。支出落实政策补助费160多万元,社队补助劳动工日6万多个。
  三、调整充实领导班子
  1978年12月,成立张掖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张掖地区革委会。嗣后,地、县领导班子相继调整充实。至1979年上半年,地区和各县领导班子通过党代会、人代会等换届形式,进行调整、充实。把一些“文革”派性严重或有问题而又被突击入党、提干、委以重任的少数不符合条件、不胜任工作的干部分别进行处理,撤、免98人,其中县级23人。对“文革”中突击入党、提干的500余人的问题,也作了妥善处理。
  四、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摘帽
  1979年2月开始,各县对多年遵纪守法、安分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经群众评议,县政府批准,摘掉政治帽子,给予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全区四类分子摘帽子3863人,其中:张掖县1242人,临泽县427人,高台县459人,山丹县728人,民乐县996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11人。
  五、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
  1979年10月中旬,地委举办160多人参加的地、县、社三级干部学习班,讨论真理标准问题,从思想上、理论上批判林彪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纠正被他们搞乱的路线是非、思想是非、理论是非。要求冲破“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束缚,彻底清算“文革”和“左”倾错误造成的极大危害,实现思想、理论上的正本清源和拨乱反正。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经济、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政治、政党、民主党派、政协、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政事纪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物古迹、艺文、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史志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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