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剿匪·镇反·审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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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36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剿匪·镇反·审干
分类号: D651.2
页数: 6
页码: 1495-15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张掖地区剿匪肃特、反霸斗争、镇反运动、审查干部、肃反等情况。
关键词: 政事 纪略 剿匪

内容

一、剿匪肃特
  1949年10月,张掖分区成立“剿匪司令部”,各县设立“改造股匪训练班”,组织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开展剿匪肃特斗争,取得一系列胜利。1950~1951年,张掖、高台、山丹、民乐等县清剿土匪24股、750余人,其中击毙264人。破获反革命暴乱案1起、特务组织1个,抓获反革命特务骨干分子28人。缴获各类枪支368支(内轻机枪4挺),各种子弹1.2万多发,手榴弹497枚,骡、马、牛、羊等各类牲畜4803匹(头、只)及其他物品。
  张掖县人民政府组织民兵协同县保安大队和当地驻军在大野口和平山湖等地展开剿匪肃特斗争。从9月19日解放至11月中旬,捕获土匪36人,缴获长短枪44支,轻机枪4挺,冲锋枪1支,各种子弹3000余发,手榴弹32颗,大刀44把;骡、马100余匹。1950年1月20日,县警卫队干警活擒匪首马文祥及匪徒10余人,缴获步枪10支。自此,县境匪患基本平息,社会秩序基本稳定。
  1949年10月20日,山丹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警卫队52名指战员和617名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到大黄山等地剿匪两股、518人,其中击毙259人,俘虏160人,瓦解99人,缴获大量武器和银圆。
  1950年12月10日晚,民乐县六东区东乐乡征粮干部10余人,在住地被土匪包围,区委副书记崔福朝组织干部反击,土匪遁逃北山。翌日,县长王俊岐率人民解放军驻永固骑兵团一个排及公安干部前往追捕,生擒匪首王学文等3人,就地镇压。1951年3月,贾仲礼、邓得善勾结匪首马木萨等人在祁连山抢劫;6月7日,县公安局组织民兵进行清剿,将匪徒全部逮捕,缴获长枪26支,手枪4支,机枪2挺。是月,洪水乡山城村民兵樊万魁和下柴庄民兵张学真等7人去青海经商,路经羊胸子时,赤手空拳智擒武装土匪马××、马××,缴获步枪2支,大刀2把。是年冬,永固骑兵团配合公安干警在祁连山三岔、八宝、黄藏寺一带捕获武装匪首冶××及匪徒70余人。
  1950年,高台县大河区组建115人的武装民兵队和1250匹(头)驮畜的剿匪支前运输队,酒泉县祁明区组建27人的武装队,随人民解放军剿匪。1951年,祁明区民兵捕获匪特52人,击毙5人,缴获步枪12支,马、驴、牛、羊等各类牲畜4519匹(头、只),帐篷11顶。组织200峰骆驼运输队,支援敦煌县南山的剿匪部队,消灭流窜在甘、青、新边界阿尔金山及阿克塞海子草原一带的新疆匪首乌斯满和哈巴斯等。
  1952年,高台县查获特务骨干分子24名。捕获惯匪40余名,步枪2支,双筒火枪1支,子弹102发,手榴弹7枚,马6匹,驴4头。剿匪中,民兵牺牲两人,伤1人。祁连区六乡红崖子村民兵队长李固基带领民兵智捕匪徒6人,缴获枪支弹药、马匹等,被评为全县防奸治安特等模范。
  1950年3月底,民乐县二区三乡破获特务组织“中国青年卫国团”一案,逮捕特务分子4名。
  二、反霸斗争
  全区减租反霸斗争于1949年冬陆续展开,至1951年冬基本结束。专署成立反霸工作团,各县成立工作队,深入城乡发动群众,组织批斗会,控诉恶霸地主的罪恶。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县召开反霸斗争大会130多次,参加群众35.8万多人,批斗恶霸地主220多人,处决80多人。
  张掖县召开25次公审会,处决恶霸关××等35人,到会群众35万多人(次),登台控诉的900多人(次)。
  1950年元月上旬,山丹县在8个乡进行反霸试点,有7000多人在大会上控诉10个恶霸地主的罪行。元月下旬,县城连续召开3次斗争大恶霸宁××的大会。
  1950年春,民乐县在1镇4区召开群众大会,控诉批斗大恶霸14人。至1951年冬,结合土地改革,普遍开展反霸斗争,处决罪大恶极的胡××、张××、樊××等3人,判处死缓两人,无期徒刑4人,有期徒刑47人。
  临泽县于1949年11月17日,在县城(蓼泉)东关龙王庙,召开控诉恶霸何××、窦××等人的大会,千余人参加。继而在沙河堡等地召开斗争大会,公审处决在1937年残害红西路军伤病员的国民党临泽县民团团长、国民党临泽县参议长罗××及贾××等19人。至1951年上半年,全县斗争恶霸及反动分子114人。
  1951年1月19日,高台县城召开万人大会,公审处决国民党高台县党部书记长、大恶霸王××。至5月,全县分5批公审处决罪大恶极的恶霸地主31名,判处有期徒刑者20名。
  三、镇反运动
  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权普遍建立,国民党反动势力受到致命打击,但区内残余散兵、土匪、暗藏的特务分子和恶霸地主及其他反动分子不甘心失败,伺机进行各种破坏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各县从1950年10月起至1958年,分3次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次1950年10月—1955年10月;第二次1955年冬到1957年7月;第三次1957年8月—1958年10月。
  第一次镇反重点是打击罪行严重、民愤极大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及反动会道门头子等。1950年7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后,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县委、县政府成立“镇反领导小组”“取缔反动会道门委员会”和“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各区、乡、街道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自此,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各县迅速展开。1951年春,各县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西北军政委员会《惩办不法地主条例》,结合剿匪反霸、减租清债、土地改革、取缔反动会道门,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张掖县镇反运动从1950年10月—1953年6月分三期进行。1951年1月8日,破获“中国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河西分团”反革命集团案;30日,在张掖城郊破获一起反革命暴乱案,抓获张逸民等3人为首的土匪、散兵、流氓63人,缴获一批枪械。5月20日,召开城区和盈科等6个区的公判大会,4万多人参加,处决匪特高××,大恶霸王××等29名罪犯。6月17日,县委从公、检、法等机关抽调30人,组成清理反革命积案委员会,清出反革命犯罪案300多件,逮捕反动匪徒、道首、特务、恶霸、反革命分子806人,判处死刑185人,死缓23人。缴获大批各类武器及物品。
  山丹县镇反运动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于1951年3月开始,10月结束;第二期于11月开始,1952年11月结束。复查工作于1952年12月开始,翌年春结束。1951年3月24日,县委、县政府在新山区召开13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公审处决解放后继续与人民为敌的反革命恶霸茹××。28日,县城召开公判大会,处决继续作恶的恶霸宁××等5人。1951年5月6日,县城召开公判大会,7000多人参加,公判处决反革命分子周帮国,惯匪顾××等4人。为加快案件处理,6月18日成立“山丹县清理反革命积案委员会”,查证落实定案各类反革命分子223人。
  民乐县从1951年2月—5月15日,查获现行反革命组织“中国青年卫国团”“人民反共救国军”和“中国青年三民主义光复会”案3起,逮捕反革命分子95人,缴获各类枪支32支。是年7月,清查登记一贯道徒1464人,查出公共坛主以上骨干分子136人,除公审处决首恶分子3人外,其他人分别给予判刑、管制和集训。
  1950年9月5日,临泽县发生一贯道反革命暴乱,县公安局在驻军配合下摧毁据点,平息暴乱。1951年5月,对一贯道进行突击清查登记,除管押23名道首外,4500多名道徒全部退道。全县捕押恶霸地主、反革命分子124人,其中镇压19人。
  高台县从1951年3~5月底,逮捕恶霸地主、土匪、特务、一贯道首213人,其中判处死刑31人。对罪恶较轻,坦白悔过的犯罪分子,分别给予减刑或释放。释放交群众管制的51人。
  1952年下半年,各县结合土改复查,继续搜捕反革命分子,重点是镇反不彻底的地方。至1953年,张掖、临泽、高台、山丹、民乐5县共破获反革命暴乱案两起,反革命集团案3起,清查出反革命犯罪案300多件,反革命分子1570多人,其中,依法公审处决240余人,判处死缓20多人。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一些漏网反革命分子主动向人民政府坦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检举揭发,立功赎罪。政府对罪恶较轻,坦白悔过较好的犯罪分子,分别给予减刑或释放。通过第一次镇反,各县反革命残余势力基本肃清,并清除帝国主义间谍,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1955年下半年到1957年7月,全区开展第二次镇反运动,主要打击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不法分子、反动地主、富农及残余漏网的反革命分子。高台、张掖查出打击对象330余人。
  1957年8月到1958年10月,全区开展第三次镇反运动,打击重点是反攻倒算、搞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和一批刑事犯罪分子;查办当年残害红西路军将士的犯罪分子,挖出罪魁、凶手449人,负有血债的4276人。
  四、审查干部
  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县于1954年7月以后,相继开展审干。1955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审干工作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的指示》下达后,专区直属机关单位和各县把审干纳入肃反之中。整个审干工作分四批进行,1959年元月结束,历时4年零6个月。
  第一批审干从1954年7月开始,1956年12月结束。确定审查对象4555人。经审查无问题作出结论的3853人,占审查对象的84.6%。审查对象中含:县级干部39人,结论34人;区级干部484人,结论433人;一般干部3660人,结论3092人;技术人员184人,结论143人;医务人员188人,结论151人。
  第二批审干于1957年元月—1957年12月进行。审查对象1522人,经审查作出结论的586人,占被审对象的34.7%。其中:中小学教职员1359人,结论499人;乡级干部、初级卫生人员和营业员163人,结论29人;原审查中漏网、肃反中暴露和新增干部中列入审查对象362人,结论58人。
  第三批审干从1958年元月开始至同年7月底结束。第四批审干1958年8月开始,1959年元月结束。第三、四两批审干范围为公私合营职工、基层干部、营业员、初级卫生人员和中小学教职员,审查对象7055人,其中查清作出结论的5987人,占84.9%;写调查报告的988人;交肃反、整风部门处理的反、坏分子80人。审查对象中,对牵涉面广、长期悬而未决的,或既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又有属历史反革命性质的党团(中国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合并问题的被审人员,进行登记和批评教育后,免于处分。
  第三、四批审干中,查出隐瞒各种政治历史问题的1134人,占审查对象的16.1%。其中国民党员358人,三青团员及骨干分子299人,参加特务外围组织的99人,军、政、警、宪组织成员、反动会道门成员等13种类型、378人。对问题严重的720人,分别给予各种处分,其中党纪处分134人,团纪处分135人,行政处分451人。
  第一至四批审干排出被审对象13132人,其中查清做出结论的10426人,占79.4%;写出调查报告的988人;查出隐瞒各种政治历史等问题的1638人;交肃反整风部门处理的80人。给予各种处分的836人,其中党纪处分199人,团纪处分154人,行政处分483人。
  五、肃反
  中共张掖地委于1955年下半年开始,在专、县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矿企业、交通运输、文教卫生全体干部、工人和国营商店、手工业合作社职工及小商贩等人员中开展清查暗藏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工作。是年10月,地委成立肃反五人领导小组。整个肃反分四批进行,第四批又分三期开展,历时4年多,1959年10月底结束。
  全区参加肃反的人数为185354人(其中非工薪人员23080人)。从中排出调查对象11239名,占参加人数的6.06%。经调查确定肃反对象3800名,占参加人数的2.05%。立专案422件,全部查清结案。经过甄别定案3636名,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2139名,占参加人数的1.15%。
  第一批内部肃反从1955年10月开始,到1956年8月上旬结束。抽调肃反专干576人。主要在专区党政、交通运输、工矿企业、文教卫生、财贸系统95个单位中进行。清查出反革命分子126人,其他坏分子10人。经查证,给予刑事处分40人(死刑4人);管制留用、交社会管制、送劳动教养和开除公职的43人;退职、留用改造的47人;自杀和病亡3人。
  首批肃反初期,由于指导思想不明确,专干政策水平低,界限不清,某些单位扩大斗争面,误伤一些好人。对此,地委及时纠正,制止肃反中出现的“左”的不良倾向,解决遗留问题,进行“查错、查漏、查清是非轻重”的复查验收工作,从而使运动纳入正轨,健康发展。
  第二批肃反在14个农业县的县、乡党政机关团体干部和事、企业职工中进行,参加26629人。从1956年10月开始,1957年6月底结束。查出各类反坏分子472人,占参加人数的1.77%。其中党政机关中查出158人,占该系统参加人数的1.74%;中小学校中查出103人,占7.83%;企事业单位中查出181人,占1.37%;工交单位中查出30名,占1.02%。还查出确有重大嫌疑,但一时查证不清,转交公安机关长期侦查的44名嫌疑分子。
  本批肃反中有5067人坦白各种问题。其中属于反革命性质的552人,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4255人,刑事犯罪和其他问题的260人。由于少数领导和专干工作急躁简单,个别单位发生“逼、供、信”现象;有的单位政策教育不深入,思想控制和组织管理不严,有10名反革命嫌疑分子自杀,1名逃跑。
  第三批内部肃反和社会第二批肃反(社会肃反共分三批进行,另两批单独开展)同时进行。于1957年元月陆续开始,年底结束。参加这批肃反的主要是:10个农业县的小学教职员和未参加第一、二批肃反的中学教职员;另有16个工矿企业职工16885人。配备肃反专干1077人。排出调查对象1115人,查证确定肃反对象376人;立专案33件,甄别定案374件。
  到运动结束时,批准定案反坏分子280人,其中学校教职员中查出反坏分子213人,工矿单位查出反坏分子67人。按性质分,特务分子40人,敌党、团骨干分子152人,反革命分子53人,坏分子、汉奸、刑事犯罪分子14人,其他问题的21人。根据政策分别进行处理,其中判刑的69人(死刑8人,死缓两人),管制14人,劳动教养58人,行政开除64人,以退职、留用改造、下放劳动等方式处理的73人,自杀病亡两人。
  第四批内部肃反于1958年元月开始,1959年上半年结束。由于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分三期进行。第一期以完校、初校和民办小学教职员为主,利用1957年寒假进行。第二期以公私合营企业和手工业社职工为主,集中在1958年夏、秋季进行。第三期以新建厂矿职工和新增人员为主,集中于1958年冬季进行。此批参加人数为136593人(第一期2536人,第二期46034人,第三期61386人,新增人员26637人)。按系统划分:学校教职员4737人,公私合营企业及手工业职工26538人,国营厂矿企业职工84624人,国家机关团体干部1726人,医疗、文化事业单位职工2498人,大专学校学生1990人,民警831人,农林水牧系统职工11992人,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员113人,其他1544人。
  第四批肃反查出反坏分子1251人;查出各类集团24个,其中属于反革命性质的3个,反动性质的1个,思想落后的10个,刑事犯罪集团10个。查出的反坏分子按性质划分:特务214人,敌党、团骨干360人,各类反革命分子391人,土匪恶霸、汉奸、反动会道首215人,坏分子71人。处理结果:判刑252人(死刑30人),管制337人,劳动教养138人,行政开除131人,捕送当地和退职处理18人,下放劳动、监督生产57人,留原单位使用287人,自杀和死亡27人,逃跑未处理的4人。
  此批还清查惩办了30年代残害红西路军将士的凶手236人,区别情况给予处理。
  全区在整个肃反运动中,经过定案,挖出反革命组织133个,其中特务组织31个,现行反革命组织5个,国民党区党部、分部80个,三青团区队7个,伪保安团10个。查出反革命性质和反动性质的小集团9个,刑事犯罪集团10个(主要是贪污集团)。查出各类反革命分子3615人,其中:国民党军、政、警、宪人员中的反革命分子(骨干分子)402人,普通反革命分子(一般成员)3028人,敌对阶级中的反革命分子47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38人。查出各类坏分子1476人,其中:间谍386人,敌伪党团骨干785人,反动会道门头子204人,土匪30人,恶霸17人,托匪分子1人,汉奸39人,叛变(党)分子14人。共查出各类刑事犯罪分子3374人,其中:流氓分子35人,贪污分子及其他分子3339人。
  在整个肃反中,民乐、山丹等县发生肃反扩大化,批斗一些不该批斗的人,被审查集训的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达3000多人,批斗1687人,有的遣送到酒泉夹边沟、临泽新华、山丹四坝农场等地劳教、劳改。个别单位发生对审查对象打、骂、“车轮战”等违犯政策的现象。地委发现后,立即纠正。对运动中逃跑和自杀死亡的263人(自杀51人),作了善后处理。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经济、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政治、政党、民主党派、政协、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政事纪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物古迹、艺文、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史志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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