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政事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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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362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政事纪略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2
页码: 1495-1516
摘要: 1949~1987年的38年间,中共中央为推进社会主义革命,为适应各个时期政治斗争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系列政治运动。张掖地区和国内其他地区一样,在中共中央和中共甘肃省委的统一部署下,执行和深入开展各项运动。主要有镇压反革命、“三反”与“五反”、整风与反右派、大跃进与反右倾、社会主义教育(四清)、“文化大革命”、拨乱反正和清理“三种人”、整党等政治运动。
关键词: 政事 纪略 剿匪

内容

第八章 政事纪略
  1949~1987年的38年间,中共中央为推进社会主义革命,为适应各个时期政治斗争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系列政治运动。张掖地区和国内其他地区一样,在中共中央和中共甘肃省委的统一部署下,执行和深入开展各项运动。主要有镇压反革命、“三反”与“五反”、整风与反右派、大跃进与反右倾、社会主义教育(四清)、“文化大革命”、拨乱反正和清理“三种人”、整党等政治运动。
  第一节 剿匪·镇反·审干
  一、剿匪肃特
  1949年10月,张掖分区成立“剿匪司令部”,各县设立“改造股匪训练班”,组织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开展剿匪肃特斗争,取得一系列胜利。1950~1951年,张掖、高台、山丹、民乐等县清剿土匪24股、750余人,其中击毙264人。破获反革命暴乱案1起、特务组织1个,抓获反革命特务骨干分子28人。缴获各类枪支368支(内轻机枪4挺),各种子弹1.2万多发,手榴弹497枚,骡、马、牛、羊等各类牲畜4803匹(头、只)及其他物品。
  张掖县人民政府组织民兵协同县保安大队和当地驻军在大野口和平山湖等地展开剿匪肃特斗争。从9月19日解放至11月中旬,捕获土匪36人,缴获长短枪44支,轻机枪4挺,冲锋枪1支,各种子弹3000余发,手榴弹32颗,大刀44把;骡、马100余匹。1950年1月20日,县警卫队干警活擒匪首马文祥及匪徒10余人,缴获步枪10支。自此,县境匪患基本平息,社会秩序基本稳定。
  1949年10月20日,山丹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警卫队52名指战员和617名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到大黄山等地剿匪两股、518人,其中击毙259人,俘虏160人,瓦解99人,缴获大量武器和银圆。
  1950年12月10日晚,民乐县六东区东乐乡征粮干部10余人,在住地被土匪包围,区委副书记崔福朝组织干部反击,土匪遁逃北山。翌日,县长王俊岐率人民解放军驻永固骑兵团一个排及公安干部前往追捕,生擒匪首王学文等3人,就地镇压。1951年3月,贾仲礼、邓得善勾结匪首马木萨等人在祁连山抢劫;6月7日,县公安局组织民兵进行清剿,将匪徒全部逮捕,缴获长枪26支,手枪4支,机枪2挺。是月,洪水乡山城村民兵樊万魁和下柴庄民兵张学真等7人去青海经商,路经羊胸子时,赤手空拳智擒武装土匪马××、马××,缴获步枪2支,大刀2把。是年冬,永固骑兵团配合公安干警在祁连山三岔、八宝、黄藏寺一带捕获武装匪首冶××及匪徒70余人。
  1950年,高台县大河区组建115人的武装民兵队和1250匹(头)驮畜的剿匪支前运输队,酒泉县祁明区组建27人的武装队,随人民解放军剿匪。1951年,祁明区民兵捕获匪特52人,击毙5人,缴获步枪12支,马、驴、牛、羊等各类牲畜4519匹(头、只),帐篷11顶。组织200峰骆驼运输队,支援敦煌县南山的剿匪部队,消灭流窜在甘、青、新边界阿尔金山及阿克塞海子草原一带的新疆匪首乌斯满和哈巴斯等。
  1952年,高台县查获特务骨干分子24名。捕获惯匪40余名,步枪2支,双筒火枪1支,子弹102发,手榴弹7枚,马6匹,驴4头。剿匪中,民兵牺牲两人,伤1人。祁连区六乡红崖子村民兵队长李固基带领民兵智捕匪徒6人,缴获枪支弹药、马匹等,被评为全县防奸治安特等模范。
  1950年3月底,民乐县二区三乡破获特务组织“中国青年卫国团”一案,逮捕特务分子4名。
  二、反霸斗争
  全区减租反霸斗争于1949年冬陆续展开,至1951年冬基本结束。专署成立反霸工作团,各县成立工作队,深入城乡发动群众,组织批斗会,控诉恶霸地主的罪恶。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县召开反霸斗争大会130多次,参加群众35.8万多人,批斗恶霸地主220多人,处决80多人。
  张掖县召开25次公审会,处决恶霸关××等35人,到会群众35万多人(次),登台控诉的900多人(次)。
  1950年元月上旬,山丹县在8个乡进行反霸试点,有7000多人在大会上控诉10个恶霸地主的罪行。元月下旬,县城连续召开3次斗争大恶霸宁××的大会。
  1950年春,民乐县在1镇4区召开群众大会,控诉批斗大恶霸14人。至1951年冬,结合土地改革,普遍开展反霸斗争,处决罪大恶极的胡××、张××、樊××等3人,判处死缓两人,无期徒刑4人,有期徒刑47人。
  临泽县于1949年11月17日,在县城(蓼泉)东关龙王庙,召开控诉恶霸何××、窦××等人的大会,千余人参加。继而在沙河堡等地召开斗争大会,公审处决在1937年残害红西路军伤病员的国民党临泽县民团团长、国民党临泽县参议长罗××及贾××等19人。至1951年上半年,全县斗争恶霸及反动分子114人。
  1951年1月19日,高台县城召开万人大会,公审处决国民党高台县党部书记长、大恶霸王××。至5月,全县分5批公审处决罪大恶极的恶霸地主31名,判处有期徒刑者20名。
  三、镇反运动
  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权普遍建立,国民党反动势力受到致命打击,但区内残余散兵、土匪、暗藏的特务分子和恶霸地主及其他反动分子不甘心失败,伺机进行各种破坏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各县从1950年10月起至1958年,分3次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次1950年10月—1955年10月;第二次1955年冬到1957年7月;第三次1957年8月—1958年10月。
  第一次镇反重点是打击罪行严重、民愤极大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及反动会道门头子等。1950年7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后,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县委、县政府成立“镇反领导小组”“取缔反动会道门委员会”和“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各区、乡、街道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自此,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各县迅速展开。1951年春,各县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西北军政委员会《惩办不法地主条例》,结合剿匪反霸、减租清债、土地改革、取缔反动会道门,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张掖县镇反运动从1950年10月—1953年6月分三期进行。1951年1月8日,破获“中国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河西分团”反革命集团案;30日,在张掖城郊破获一起反革命暴乱案,抓获张逸民等3人为首的土匪、散兵、流氓63人,缴获一批枪械。5月20日,召开城区和盈科等6个区的公判大会,4万多人参加,处决匪特高××,大恶霸王××等29名罪犯。6月17日,县委从公、检、法等机关抽调30人,组成清理反革命积案委员会,清出反革命犯罪案300多件,逮捕反动匪徒、道首、特务、恶霸、反革命分子806人,判处死刑185人,死缓23人。缴获大批各类武器及物品。
  山丹县镇反运动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于1951年3月开始,10月结束;第二期于11月开始,1952年11月结束。复查工作于1952年12月开始,翌年春结束。1951年3月24日,县委、县政府在新山区召开13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公审处决解放后继续与人民为敌的反革命恶霸茹××。28日,县城召开公判大会,处决继续作恶的恶霸宁××等5人。1951年5月6日,县城召开公判大会,7000多人参加,公判处决反革命分子周帮国,惯匪顾××等4人。为加快案件处理,6月18日成立“山丹县清理反革命积案委员会”,查证落实定案各类反革命分子223人。
  民乐县从1951年2月—5月15日,查获现行反革命组织“中国青年卫国团”“人民反共救国军”和“中国青年三民主义光复会”案3起,逮捕反革命分子95人,缴获各类枪支32支。是年7月,清查登记一贯道徒1464人,查出公共坛主以上骨干分子136人,除公审处决首恶分子3人外,其他人分别给予判刑、管制和集训。
  1950年9月5日,临泽县发生一贯道反革命暴乱,县公安局在驻军配合下摧毁据点,平息暴乱。1951年5月,对一贯道进行突击清查登记,除管押23名道首外,4500多名道徒全部退道。全县捕押恶霸地主、反革命分子124人,其中镇压19人。
  高台县从1951年3~5月底,逮捕恶霸地主、土匪、特务、一贯道首213人,其中判处死刑31人。对罪恶较轻,坦白悔过的犯罪分子,分别给予减刑或释放。释放交群众管制的51人。
  1952年下半年,各县结合土改复查,继续搜捕反革命分子,重点是镇反不彻底的地方。至1953年,张掖、临泽、高台、山丹、民乐5县共破获反革命暴乱案两起,反革命集团案3起,清查出反革命犯罪案300多件,反革命分子1570多人,其中,依法公审处决240余人,判处死缓20多人。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一些漏网反革命分子主动向人民政府坦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检举揭发,立功赎罪。政府对罪恶较轻,坦白悔过较好的犯罪分子,分别给予减刑或释放。通过第一次镇反,各县反革命残余势力基本肃清,并清除帝国主义间谍,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1955年下半年到1957年7月,全区开展第二次镇反运动,主要打击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不法分子、反动地主、富农及残余漏网的反革命分子。高台、张掖查出打击对象330余人。
  1957年8月到1958年10月,全区开展第三次镇反运动,打击重点是反攻倒算、搞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和一批刑事犯罪分子;查办当年残害红西路军将士的犯罪分子,挖出罪魁、凶手449人,负有血债的4276人。
  四、审查干部
  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县于1954年7月以后,相继开展审干。1955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审干工作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的指示》下达后,专区直属机关单位和各县把审干纳入肃反之中。整个审干工作分四批进行,1959年元月结束,历时4年零6个月。
  第一批审干从1954年7月开始,1956年12月结束。确定审查对象4555人。经审查无问题作出结论的3853人,占审查对象的84.6%。审查对象中含:县级干部39人,结论34人;区级干部484人,结论433人;一般干部3660人,结论3092人;技术人员184人,结论143人;医务人员188人,结论151人。
  第二批审干于1957年元月—1957年12月进行。审查对象1522人,经审查作出结论的586人,占被审对象的34.7%。其中:中小学教职员1359人,结论499人;乡级干部、初级卫生人员和营业员163人,结论29人;原审查中漏网、肃反中暴露和新增干部中列入审查对象362人,结论58人。
  第三批审干从1958年元月开始至同年7月底结束。第四批审干1958年8月开始,1959年元月结束。第三、四两批审干范围为公私合营职工、基层干部、营业员、初级卫生人员和中小学教职员,审查对象7055人,其中查清作出结论的5987人,占84.9%;写调查报告的988人;交肃反、整风部门处理的反、坏分子80人。审查对象中,对牵涉面广、长期悬而未决的,或既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又有属历史反革命性质的党团(中国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合并问题的被审人员,进行登记和批评教育后,免于处分。
  第三、四批审干中,查出隐瞒各种政治历史问题的1134人,占审查对象的16.1%。其中国民党员358人,三青团员及骨干分子299人,参加特务外围组织的99人,军、政、警、宪组织成员、反动会道门成员等13种类型、378人。对问题严重的720人,分别给予各种处分,其中党纪处分134人,团纪处分135人,行政处分451人。
  第一至四批审干排出被审对象13132人,其中查清做出结论的10426人,占79.4%;写出调查报告的988人;查出隐瞒各种政治历史等问题的1638人;交肃反整风部门处理的80人。给予各种处分的836人,其中党纪处分199人,团纪处分154人,行政处分483人。
  五、肃反
  中共张掖地委于1955年下半年开始,在专、县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矿企业、交通运输、文教卫生全体干部、工人和国营商店、手工业合作社职工及小商贩等人员中开展清查暗藏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工作。是年10月,地委成立肃反五人领导小组。整个肃反分四批进行,第四批又分三期开展,历时4年多,1959年10月底结束。
  全区参加肃反的人数为185354人(其中非工薪人员23080人)。从中排出调查对象11239名,占参加人数的6.06%。经调查确定肃反对象3800名,占参加人数的2.05%。立专案422件,全部查清结案。经过甄别定案3636名,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2139名,占参加人数的1.15%。
  第一批内部肃反从1955年10月开始,到1956年8月上旬结束。抽调肃反专干576人。主要在专区党政、交通运输、工矿企业、文教卫生、财贸系统95个单位中进行。清查出反革命分子126人,其他坏分子10人。经查证,给予刑事处分40人(死刑4人);管制留用、交社会管制、送劳动教养和开除公职的43人;退职、留用改造的47人;自杀和病亡3人。
  首批肃反初期,由于指导思想不明确,专干政策水平低,界限不清,某些单位扩大斗争面,误伤一些好人。对此,地委及时纠正,制止肃反中出现的“左”的不良倾向,解决遗留问题,进行“查错、查漏、查清是非轻重”的复查验收工作,从而使运动纳入正轨,健康发展。
  第二批肃反在14个农业县的县、乡党政机关团体干部和事、企业职工中进行,参加26629人。从1956年10月开始,1957年6月底结束。查出各类反坏分子472人,占参加人数的1.77%。其中党政机关中查出158人,占该系统参加人数的1.74%;中小学校中查出103人,占7.83%;企事业单位中查出181人,占1.37%;工交单位中查出30名,占1.02%。还查出确有重大嫌疑,但一时查证不清,转交公安机关长期侦查的44名嫌疑分子。
  本批肃反中有5067人坦白各种问题。其中属于反革命性质的552人,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4255人,刑事犯罪和其他问题的260人。由于少数领导和专干工作急躁简单,个别单位发生“逼、供、信”现象;有的单位政策教育不深入,思想控制和组织管理不严,有10名反革命嫌疑分子自杀,1名逃跑。
  第三批内部肃反和社会第二批肃反(社会肃反共分三批进行,另两批单独开展)同时进行。于1957年元月陆续开始,年底结束。参加这批肃反的主要是:10个农业县的小学教职员和未参加第一、二批肃反的中学教职员;另有16个工矿企业职工16885人。配备肃反专干1077人。排出调查对象1115人,查证确定肃反对象376人;立专案33件,甄别定案374件。
  到运动结束时,批准定案反坏分子280人,其中学校教职员中查出反坏分子213人,工矿单位查出反坏分子67人。按性质分,特务分子40人,敌党、团骨干分子152人,反革命分子53人,坏分子、汉奸、刑事犯罪分子14人,其他问题的21人。根据政策分别进行处理,其中判刑的69人(死刑8人,死缓两人),管制14人,劳动教养58人,行政开除64人,以退职、留用改造、下放劳动等方式处理的73人,自杀病亡两人。
  第四批内部肃反于1958年元月开始,1959年上半年结束。由于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分三期进行。第一期以完校、初校和民办小学教职员为主,利用1957年寒假进行。第二期以公私合营企业和手工业社职工为主,集中在1958年夏、秋季进行。第三期以新建厂矿职工和新增人员为主,集中于1958年冬季进行。此批参加人数为136593人(第一期2536人,第二期46034人,第三期61386人,新增人员26637人)。按系统划分:学校教职员4737人,公私合营企业及手工业职工26538人,国营厂矿企业职工84624人,国家机关团体干部1726人,医疗、文化事业单位职工2498人,大专学校学生1990人,民警831人,农林水牧系统职工11992人,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员113人,其他1544人。
  第四批肃反查出反坏分子1251人;查出各类集团24个,其中属于反革命性质的3个,反动性质的1个,思想落后的10个,刑事犯罪集团10个。查出的反坏分子按性质划分:特务214人,敌党、团骨干360人,各类反革命分子391人,土匪恶霸、汉奸、反动会道首215人,坏分子71人。处理结果:判刑252人(死刑30人),管制337人,劳动教养138人,行政开除131人,捕送当地和退职处理18人,下放劳动、监督生产57人,留原单位使用287人,自杀和死亡27人,逃跑未处理的4人。
  此批还清查惩办了30年代残害红西路军将士的凶手236人,区别情况给予处理。
  全区在整个肃反运动中,经过定案,挖出反革命组织133个,其中特务组织31个,现行反革命组织5个,国民党区党部、分部80个,三青团区队7个,伪保安团10个。查出反革命性质和反动性质的小集团9个,刑事犯罪集团10个(主要是贪污集团)。查出各类反革命分子3615人,其中:国民党军、政、警、宪人员中的反革命分子(骨干分子)402人,普通反革命分子(一般成员)3028人,敌对阶级中的反革命分子47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38人。查出各类坏分子1476人,其中:间谍386人,敌伪党团骨干785人,反动会道门头子204人,土匪30人,恶霸17人,托匪分子1人,汉奸39人,叛变(党)分子14人。共查出各类刑事犯罪分子3374人,其中:流氓分子35人,贪污分子及其他分子3339人。
  在整个肃反中,民乐、山丹等县发生肃反扩大化,批斗一些不该批斗的人,被审查集训的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达3000多人,批斗1687人,有的遣送到酒泉夹边沟、临泽新华、山丹四坝农场等地劳教、劳改。个别单位发生对审查对象打、骂、“车轮战”等违犯政策的现象。地委发现后,立即纠正。对运动中逃跑和自杀死亡的263人(自杀51人),作了善后处理。
  第二节 “三反”“五反”
  1951年12月1日与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先后作出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城市工商财贸系统开展“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决定,张掖、山丹、民乐、高台、临泽县委相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部署。各县委成立“三反”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运动大体经历动员准备、检举揭发、民主建设3个阶段。1952年7月,各县遵照中共中央关于“三反”应与整党结合进行的指示,张掖、高台、临泽、山丹、民乐县分批分期对党员、团员、积极分子集中整训。运动后期进行整党建党,发展党员。
  张掖县“三反”从1952年1月2日开始,3月24日结束,历时83天。第一阶段为“暴露”(揭发问题);第二阶段为“打虎”(批斗“贪污分子”);第三阶段为退赔处理。参加运动的有县委、县政府、公安、司法、检察、财经、企业、交通、合作、税务等城区42个单位的干部及工勤人员共928人。揭发出有贪污行为的515人。其中100元(折新币)以下的401人,100元以上的78人,1000元以上的33人,5000元以上的3人。贪污7.7万多元,退款4.6万多元。处理结果是:劳动改造1人,开除两人,机关管制两人,撤职8人,降职9人,记过两人,警告69人,免予处分422人。“五反”于1952年元月下旬在38个行业、1310户座商、440户摊贩范围内进行,9月结束。元月30日和2月21日,在城关区召开两次坦白、检举不法商人的大会,逮捕破坏“五反”的大奸商陆××等3人。通过审查,全县1750户座商和摊贩中:守法户606户,基本守法户945户,半守法半违法户166户,严重违“三反”“五反”法户30户,完全违法户3户。违法户中:偷漏税收520户,金额1.8万多元;偷工减料137户,金额1.6万多元;盗骗国家财产116户,金额4.2万元;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两户5次;行贿136户,金额5000多元;有233户倒贩黄金2096两,白银2.3万多两,银元22万多元,大烟1.1万多两。全县于8月5日起,结合“三反”“五反”进行25天的整党,处理和清除党内贪污分子、投机分子15人,发展党员16人。
  临泽县于1951年12月在县直机关开始“三反”,翌2月城镇工商界展开“五反”。在全县381名干部职工中查出有贪污盗窃行为的141人,金额3951元。对其中情节严重的21人作了处理,其中:判处3年以下徒刑的两人,劳教1人,管制5人,行政处分13人。1952年7月,结合“三反”“五反”进行整党建党,至9月26日结束,发展党员80名。
  高台县从1952年1月中旬开始“三反”,7月中旬结束。县(区)、乡参加干部、职工和家属333人,查出有贪污问题的190人,金额2万余元;集体和个人浪费4902元。受刑事处分的两人,党纪、政纪处分的15人。是年2月上旬结合“三反”开展“五反”,逮捕不法奸商4人。1952年8月17日至12月17日,结合“三反”“五反”,分三期对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农村党支部进行整顿。清出混入党内的国民党和帮会分子10人,犯有贪污浪费及强迫命令等违法乱纪错误的10人。给予开除党籍3人,党纪处分7人;发展党员80名。
  山丹县从1952年1月1日同时开始“三反”和“五反”,8月底结束。参加干部职工169人,查出贪污分子80人,金额3.2万多元。处理中,免予处分48人,批评教育16人,批判斗争4人,撤职6人,开除公职3人,判处徒刑3人。9月开始在县城机关开展整党。翌年春在农村建党中发展党员291名。
  民乐县于1952年1月开始“三反”与“五反”,至8月底结束。参加干部职工143人,查出贪污及行贿分子28人,金额3.7万多元。行政处理5人,判处管制1人。9月—12月进行整党,给予党纪处分4人,取消候补党员资格5人;发展党员134名。
  第三节 整风·反右派
  全区整风反右从1957年6月开始,1958年10月结束,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专区机关,6月开始,12月结束;第二批为各县机关和各中等学校,11月开始,翌年5月结束;第三批为农业县、乡党支部和厂矿党支部,1958年5月开始,10月结束。运动经历大鸣大放,反击右派,整改和开展批评,反省与自我提高四个阶段。运动开始,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人民日报》社论。1957年6月9日,地委号召各界人士和干部群众大鸣大放,向党和政府提意见。鸣放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和大字报、黑板报、书面材料等形式,揭发党政领导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错误。鸣放中,多数是善意批评和合理化建议,也有个别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恶毒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1957年7月11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划分左、中、右的标准和建议》,为反右扩大化提供依据,从而把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转变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反右派斗争。有的机关单位,为挖“毒草”,找“右派”,把一些干部群众在诚心帮助党整风的会议上提出的批评意见,断章取义,无限上纲,划为“右派”。对“右派分子”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张掖县参加整风反右的57个机关单位,2900多人,将163名党员、干部、知识分子、中小学教师、党外爱国民主人士划定为右派分子。其中,依法判刑30人,机关监督1人,其他处理4人。把副县长李维先划为右派,实行残酷批斗,迫害致死。临泽县整风反右于9月20日开始,12月9日结束。全县22个机关单位的560名干部、中小学教师和职工参加,划定右派分子70人,有21人逮捕(15人判刑),开除公职14人,劳教、监督劳动、精简等方式处理33人,自杀两人。高台县整风反右中,有72人被划为右派分子。山丹县参加整风反右的机关单位33个,干部、教师703人。1958年6月,县委召开文教座谈会;8月,提出“深揭深挖埋藏在各条战线上的右派分子”;是月召开县、乡、社干部会议和集中全县中小学教员进行鸣放,划定右派分子126人。民乐县于1957年6月上旬在城乡机关单位、学校开展整风运动。在9月开展的反右派斗争中,划定右派分子67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于1957年10月开展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有26名党内外干部、教员及民族宗教上层爱国民主人士被划定为右派分子。专区机关(大专区)划定右派分子41人。
  1957年11月中旬,全区反右派斗争基本结束,转入整风运动第三阶段,主要内容是:专题辩论和算经济账、思想账、政治账,攻“保”守、扫“五气”(即官气、暮气、阔气、骄气、娇气)。专区机关和县以下机关单位转入整改,即紧缩机构,下放干部,克服人浮于事,提高工作效率;开展反浪费、反保守、比先进;修改部分规章制度。1958年3月中旬,整风运动进入第四阶段,开展以批臭各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为中心的思想革命。通过学习文件、交心、专题辩论,各自批评反省,提高认识,制定个人红专规划。整个运动中,贴出《大字报》171.4万多张(农村100万张),提出各类意见543.4万多条。是年10月,全区整风运动全面结束。
  党中央发现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问题后,即采取措施纠正。1959年9月—1963年3月,区内先后四批给286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并给部分人安排工作。“文革”中此项工作中断。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1957年整风反右派斗争中划定的右派分子给予全部复查。经查证落实,被划为右派分子的510人中,死亡169人,回乡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233人,在职工作的108人。经过甄别复查,原划右派分子中定性准确,不予改正的8人;属于错划,予以改正的502人。在对502人落实政策过程中,收回安排工作的286人(含外地的11人),退休29人,退职11人,因各种原因未作安置的14人,予以昭雪的162人。其中,恢复党籍的51人,撤销开除团籍处分的42人。对因言论问题,以中右或其他分子处理的187人,全部改正平反,妥善安置。
  
  第四节 大跃进·反右倾
  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1958年4月3日,中共张掖地委在敦煌县召开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传达中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会议根据中央的精神提出“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组织全面大跃进”的口号。5月30日,地委召开各县委书记会议传达中共八届二次会议精神,要求当年全区粮食完成14~15亿公斤,每人平均有粮1000公斤(1958年实际只有200公斤),开办地方厂矿8000个。此后,各县普遍制订“大跃进”计划,指标越来越高。高台县6月6日召开的第二次党代表会议提出:农业苦战一年过黄河,再战两年跨长江,连战6年实现千斤县;工业要全党动手,全民大办,苦战6个月,建厂100个,总产值达到630万元。6月16日,地委召开全区四级干部大跃进评比千人大会。会议制定技术革命、文化革命三年规划纲要(草案)。会上评出74个大跃进先进单位。形成插红旗、拔白旗,人人争上游,个个当先进的跃进局面。地委还提出“十年指标,一年完成;三年过河(亩产400~500市斤)八年跨江(亩产800市斤)”“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地方工业两年完成五年计划,产值五年赶上或超过农业总产值”等规划。出现了一些超越实际的口号:“脚踏地球飞速转,一天等于二十年”“无雨大增产,大旱大丰收”等。7月31日,地委召开广播大会,邀请两位河南小麦高产代表作“深耕施肥和密植”报告。要求高产田深翻1丈5尺,肥料用量要翻几百番。各县普遍仿效,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0月25日,专署分别检查验收全省“第一个粮棉无病虫害‘卫星’——敦煌县”和全区“第一个无田鼠‘卫星’——山丹县”。截至1958年10月30日,“建立综合牧场242个,养猪场7657个”“已建立并投入生产的厂矿100个”“小学增加到3491所”“中学增加到179所”“专、县办起大学12所”“建起红专学校1700多所,有19万人参加学习”;全区实现“四无”(无老鼠、苍蝇、蚊子、麻雀)。是年,在“大办水利”的群众运动中,掀起打井高潮,至年底“共打各种水井94453眼(其中土井75562眼)”,当年有70%的土井废弃。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紧急指示》下达,《人民日报》社论《人民公社好》发表后,地委于9月11日下发《张掖专区人民公社试行章程》,要求各县、市联乡并村建立公社。是月,中共高台县委在发出《立即全面建立人民公社的通知》后,10天内就将全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组建为10个人民公社,并提出“全县实现食堂化”“跑步走向社会主义”的口号。是年9月12日,敦煌县和肃北蒙古族、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3个“一县一社,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宣告成立。改县人民委员会为人民公社委员会(1961年2月撤销,恢复原建制)。至9月底,全区实现人民公社化,共建人民公社109个(每社平均3614户)。其中:张掖市7个,高台县10个,山丹县3个,民乐县4个,肃南县7个。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一大二公(一大,将小社(合作社)并为大队(人民公社);二公,将土地私有私耕(合作化前)、公有私耕(合作化后)变成公有公耕)。生产资料公有,产品统一调拨,平均分配。农业社原有财产统归公社所有。农民股份基金,包括作价的牲畜、车辆、农具、树木、自留地等无偿转入公社。农民、生产队和农业社互欠的债务,进行登记和适当处理。取消家庭炉灶,统一在公共食堂就餐。1958年10月,全区实现公共食堂化,有食堂13745个,其中:张掖县1942个,高台县1099个,山丹县885个,民乐县683个。社员在食堂吃饭不要钱,粮食无偿调拨。不少公社还实行一段社员工资制,每人每月1~2元。劳动管理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干活实行大兵团作战,打破原生产组织地界,开展共产主义大协作。全区公社化期间平调总值达4230万元。张掖县平调总值为655万元,平调劳力3450余万个。由于采取“大批判”开路,以“拔白旗”“批右倾”作先导,社、队干部慑于压力,不得不搞虚报浮夸。形成“说实话受批判,说假活受表扬”,弄虚作假成风的局面。1959年2月15日,地委提出当年全区粮食亩产500~600公斤,总产达35亿—40亿公斤的要求。入夏后,经估产计算,当年全区粮食产量只能达到11亿—12亿公斤。而省委认为,“1959年又是一个大跃进年”,张掖专区粮食产量应该达到1958年14亿公斤的水平。在此情况下,地委将原估产所欠的2亿公斤指标,硬性摊派各县(市)“完成”。导致1959年秋至翌年春查办“瞒产私分”斗争的发生,以至走向极端。
  1958年8月,党中央发出“以钢为纲”的号召,地、市、县分别组建钢铁生产指挥部和办公室,各级党委主要领导人亲自挂帅。各地很快掀起群众性大炼钢铁的热潮。8月20日,地委召开各市、县委书记电话会,向各级党委发出紧急指示,要求年内必须完成25万吨钢铁的冶炼任务(是年11月,省委下达张掖专区年内炼钢指标18万吨,地委又定为25万吨)。8月23日,地委又召开电话会,要求9月10日前“炉炉出铁,遍地开花”。9月12日,地委组织参加全区四级干部会议人员,到全区大搞小土炉炼钢铁的旗帜——山丹现场参观。9月30日,全区组成32万名工、农、商、学、兵大联合的钢铁大军,向采煤、采矿、建炉、冶炼、运输方面进军。
  山丹县大炼钢铁从1958年5月24日炼出第一炉铁开始,至12月9日结束,历时6个月零17天。县委、县政府80%的常委、70%的委员、60%的科、部、局长和234名一般干部以及3.5万多名社员群众和厂矿工人、学校师生参加钢铁生产。是年5~8月,省委先后派工业工作团和钢铁工作团到山丹进行检查督导。省委在山丹召开11次现场会;地委也在山丹召开7次现场会、扩大会等,平均半月1次。省委号召全省学山丹、赶山丹、超山丹。山丹成为当年全省的“钢铁红旗”。省委钢铁工作团和山丹县委在9月份组织开展“大辩论”,拔“白旗”,插红旗活动,提出“头可断,血可流,完不成任务不罢休!”“宁叫肌肉少十斤,不让钢铁差一分”的口号。截至11月15日,全县抽调劳力3万多人,大车4900辆,马、驴1500匹(头),建土炉6000个,放出34409吨生铁的高产“卫星”。11月23日,县委要求12月10日前再炼铁1.05万吨,钢2000吨。在全县城乡挨门挨户收缴废钢铁,把铁刀子、铁剪子、铁犁铧、铁盆、铁桶、铁钉、铁锅、铁火盆、铁炉子以及寺庙铁钟等铁制农具、用具、工具、灶具、器具全作为废铁集中投入小土炉冶炼。县委还分别于11月30日和12月5日召开常委会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要求采取小土群、土高炉、热风炉、洋高炉等多种炉群冶炼。大炼钢铁打乱生产秩序,农村青壮劳力几乎全部投入钢铁生产,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全县1959年的农业总产值比1957年下降11.8%。
  高台县委于1958年9月做出“苦战一个月,出炭、出钢、出铁”的决定,建起“炼铁厂”64个,“炼钢厂”62个(均为小型土炉)。10月提出“依靠土群土窑,出动3万大军,拼命苦战20天,定叫7千吨钢铁‘卫星’升上天”的口号。接着组织3万名社员、1000多名干部,分6个兵团,分赴岔路河、灰达坂、四满口等地大炼钢铁。由于违背科学,炼出的8501吨钢不合格,1000多吨铁为“烧结铁”。
  张掖县在1958年冬,运用人海战术,土法上马,抽调劳力4万余人,分别在西武当、杏树沟、老君庙、大满及县城内等地建立11个钢铁基地,修建钢铁冶炼炉293个,炼出钢1.85万吨、每吨亏损274.8元。因设备、技术不过关,所炼“钢铁”皆为废品。
  民乐和肃南县分别“炼出钢铁3500万吨和2219吨”。
  全区大炼钢铁运动,从1958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历时8个月。炼出钢2.03万余吨,铁12万余吨。由于盲目上马,土法冶炼,所炼钢铁于1958年12月6日除选调1.8万吨钢运往兰州钢厂外,其余大部分均为残次品。全民大炼钢铁,实为“得不偿失,劳民伤财”。
  1959年4月,地、市、县根据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纠正“共产风”,清理人民公社建立后漏记和被“协作”、平调、一风吹的各种用工,清退贪污、多占、平调的钱物。公社平调大队的物资折款退赔,集体平调社员的物资进行清算。各级干部主动检查,听取意见,以消除群众对“一平、二调、三收款”的怨气。调整划小公社规模,划小生产大队、生产队,缩小公共食堂规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级核算,队为基础,按劳分配,等价交换,各负盈亏的经济制度和管理原则。
  二、“反右倾”运动
  1959年10月,地委召开全区电话会议,动员部署贯彻中央庐山会议和省委第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开展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反党活动的斗争。是月,地委召开第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工作会议,批斗地委书记处书记×××,并将其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会议讨论给其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61年9月22日平反),下放劳动锻炼的处理意见,上报省委审批。地委机关确定“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13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5人,“阶级异己分子”3人,“坏分子”3人,“投机分子”1人,有“严重右倾思想”的9人。
  山丹县于1959年9月在全县展开反右倾运动,确定县委书记处书记兼县长×××、副县长×××及部门、公社领导干部15人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对这批人停职集中批斗。是年12月12日,×××被迫害致死(1964年10月28日昭雪)。还对147名犯有严重“右倾作风”和有“右倾思想”的干部及农村1131名“富裕中农代言人”“冒尖人”等进行批判斗争。
  高台县从1959年11月9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反右倾运动。县属机关单位参加干部564名,各公社、大队参加668名。揭发出有“右倾”问题的干部59名,其中确定重点批判斗争对象34名,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名,“右倾反党分子”1名,“严重右倾个人主义”3名。是年12月22日,县委发出《关于整顿巩固人民公社的指示》,在整社中,结合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批斗农村干部中“富裕中农代理人”和“右倾分子”299人。
  民乐县于1958年6月,相继召开县党代会和人代会,以整风反右倾为内容,批判斗争和处理了县委、县人委4名县级干部及7名科级干部。
  张掖市于1959年8月成立“反右倾领导小组”,11月8日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反右倾斗争,历时9个月,重点批斗163人。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10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2人。
  张掖等6个市(县)和专区机关在反右倾运动中定案“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191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10人。
  1959年,张掖专区“大跃进”继续进行,“左”倾错误持续发展,浮夸风依然流行。当年农业歉收,征购粮过头。无粮上缴,便开展反“瞒产私分”的查产斗争,不少基层干部受批斗。1960年2月25日,地委派工作组到张掖市梁家墩公社长安大队前进生产队搞“查产”调查,认为该队干部瞒产私分,工作组当即宣布3名队干部管制审查。3月4日,张掖地、市委在这里召开全区18个县的万人干部大会。批判斗争“瞒产私分”粮食的前进生产队两名干部,并宣布开除党籍、撤职和逮捕法办(1960年10月4日平反)。会后,全区乱整、乱批、乱斗、乱捕农村基层干部之风盛行,批斗、逮捕、管制农村基层干部2175人。仅张掖市梁家墩公社,被批斗、逮捕、管制的干部就达188人。
  大跃进、公社化的失误和浮夸风、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作风,加之连续自然灾害,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给人民生活造成极端困难。无粮、无钱、无物,疾病蔓延,人口大量外流,非正常死亡增加,牲畜大批减少,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至1960年7月底,全区外流人口达5万多人。张掖市死1.4万人,高台县死1.06万多人。
  1960年11月3日,中央派出以钱瑛(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为首的工作组,来张掖调查研究。11月23日,钱瑛向中央和西北局发出特急电报,反映张掖专区的问题。12月3日,西北局在兰州召开书记处会议(简称“西兰会议”)。纠正中共甘肃省委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所犯严重的“左”倾错误;研究如何解决人口外流、浮肿、死亡等问题。会后,地、市、县积极组织人力,抢救人命,调运粮食,安排群众生活。1961年1月,地委召开第十四次委员(扩大)会议,传达西北局书记处对甘肃问题的指示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讨论安排人民生活的措施;揭发地、市、县委一些负责人执行错误路线的问题。2月,地委安排整风整社,着重检查纠正干部中的“五风”(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特殊化风、强迫命令风)。3月,中央下发《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取消供给制,停办公共食堂,实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大跃进”、公社化造成的困难局面开始好转。
  三、复查反右整风案件
  1961年1月,地委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成立反右整风案件复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县、专区各系统成立相应组织。现辖张掖6县抽调专干92人。3月,案件复查甄别全面铺开,1963年4月底结束。复查甄别结案案件8862件,占1957年下半年到1960年底案件总数8889件的99.70%。甄别结果:原批判处理正确和基本正确的1863件,占21.02%;原批判处理部分错的1854件,占20.92%;原批判处理错和基本错的5132件,占57.91%;有严重错误加重处理的13件,占0.15%。
  全区在复查甄别案件中采取以下做法:(1)原来批判完全错的,进行全部平反,并在适当的场合赔礼道歉。(2)对6917名农村基层不脱产干部和工人、农民、学生,过去以“白旗”拔掉的、戴上“右倾”“代言人”“冒尖人”等政治帽子的,一律宣布摘掉。对其中有错误的,按其错误情节,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3)对被复查甄别平反人员的生活和工作,给予妥善安排。脱产干部被精减、退职和受撤职以上处分的人员中,有464人给予恢复职务和安排工作。被撤职处分的农村基层不脱产干部,有1930人恢复工作。反右整风复查甄别案件的工作,基本上达到组织、本人、群众三满意。
  第五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10月,地委对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作了部署,即在5个农业县的5个人民公社、58个生产大队、330个生产队进行社教试点,翌年2月结束。1964年9月,地委决定集中力量于是年冬至翌年春搞完山丹县的农村社教和城市社教。由地委、专署、军分区4位领导到山丹蹲点,两位领导主持山丹社教指挥部工作;5个农业县的县委书记和各两名副书记或副县长参加山丹社教。从专区机关和各县抽调1493名干部和积极分子参加社教队。
  1964年11月上旬,中共甘肃省委决定以全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法,在张掖专区重点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成立“中共甘肃省委张掖专区社会主义教育工作总团”。总团党委由李友九、李生华、高鹤龄等8人组成,李友九任书记,李生华、高鹤龄任副书记。总团设领导小组,由李友九、李生华、高鹤龄等8人组成,李友九任组长,李生华、高鹤龄任副组长。各县成立社教工作团,县直各专业系统的公社成立社教工作队,生产大队成立社教工作组,梯级隶属。11月中、下旬,全省抽调1.7万名干部(其中县以上领导干部167名),1.1万余名农村积极分子和大学生,中央和西北局也派干部参加,共计2.8万余人分赴张掖、临泽、高台、山丹、民乐5县开展“四清”运动。至1965年5月底结束,历时6个半月。
  运动大体经过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进村60天,主要是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工作队员扎根串联,访贫问苦,培养积极分子,组织贫协。
  第二阶段——1965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颁布,明确提出“四清”运动的根本目的是解决“走社会主
  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二十三条》传达后,“四清”运动进展迅速。在60天时间里,由于执行“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的方针,解决绝大多数“四不清”干部的问题,团结95%以上的干部,孤立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第三阶段——40天时间,对不肯悔改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有严重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相继展开斗争。结合进行清理阶级成分,评审四类分子,民主革命补课,夺回被阶级敌人篡夺或部分篡夺的领导权;批判教育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挽救绝大多数犯错误的干部;解决干部中的“四不清”和不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问题,在城乡“四清”运动中清算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牟利的粮食1900万斤,现金(包括实物折价)840余万元;完成民主革命的补课任务。清查补划漏网地主、富农814户,占土改时总农户的0.88%,连同原来划定的地主、富农共占土改时总农户的7.34%,没收地主和反动富农的部分房屋、羊只和大牲畜;对有严重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进行批斗,经过群众评审,被斗争的四类分子占17%,依法逮捕的占5‰。
  第四阶段——落实定案,组织处理,进行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制定生产规划。(1)在落实定案,组织处理中,强调“一切以事实为依据”“查漏查错,错了就改”。通过“四清”,全区42700名农村生产大队、生产队基层干部中,好的占30.9%,比较好的占45.5%,问题多的占19.4%,性质严重、走资本主义道路、蜕化变质或混入的阶级异己分子占4.2%,其中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当权派占3.7%。农村中戴上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等帽子的272人,其中干部243人。4500多名脱产干部中,好的占42.9%,比较好的占34.3%,问题多的占16.6%,性质严重的占6.2%,其中当权派占5.5%。(2)通过“四清”,教育干部,培养和建立好的领导班子。经过民主选举,大队、生产队原有干部中留任的占52%,农村1070名正、副党支书中选举留任的占37.4%,调整工作,继续当干部的占16.6%。公社以上的领导中原任未动的占54.6%,调整岗位的占25.6%,新提拔的占11.9%,工作队留下的占7.9%。5个县委班子中,素质较好的3个,问题较多的2个。(3)社教中整顿、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全区1.8万多名党员中,开除和不予登记的1400人。新发展党员3200名,新发展团员1.4万名。运动中组织起毛泽东著作学习小组3000个,参加学习的社员有5万多人。民兵、妇女和贫协组织得到发展;农村小学教育、医疗保健也有所发展。(4)各县及公社、大队普遍制定生产规划。
  “四清”运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运动初期个别地方出现对“四不清”干部罚站、武斗等违犯政策现象;打击面过宽,受批判斗争的干部达到干部总数的21.2%;斗错一些人,以致发生自杀死亡40余人。
  第六节 文化大革命
  1966~1976年的10年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
  中共张掖地委、张掖专员公署于1966年5月16日,在张掖县城广场召开4000人参加的“声讨邓拓、吴晗、廖沫沙《三家村》黑线人物大会”。张掖县即于5月18日,高台县于19日,相继在县城分别召开有2000多人和1700多人参加的声讨大会。接着临泽、山丹、民乐及肃南县也相应召开声讨大会。地、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33个公社、550个生产大队及学校积极组织学习中央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的社论等文章,参加30多万人。1966年5月23日,地委召开十七级以上干部和各单位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1966年5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地委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地委书记高鹤龄任组长。专区机关单位及各县委相应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5月24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第一书记汪锋《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的讲话》。自此,全区“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运动正式拉开帷幕。6月2日,地委召开有专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和驻军代表157人参加的“文革”积极分子大会,学习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央文件及两报一刊《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文章。6月3日,地委组织全区8万多群众收听《中共中央决定改组北京市委》的广播后,许多人连夜写大字报拥护中央决定。仅张掖县城在6月4日一天就贴出大字报2000多份。6月9日,地委根据中央派工作组到大、中专院校及有关单位帮助开展“文革”的指示,抽调22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分别进驻张掖中学、农校、卫校、师范、七一剧团、医院等单位。各县也陆续向中学派出工作组。6月21日,在北京大学聂元梓《炮打司令部》大字报的影响下,很多机关、学校的干部、师生开始给地委贴大字报。
  一、“红卫兵”和“造反派”组织
  1966年8月,区内各中学学生受外地影响,纷纷成立红卫兵造反组织,臂戴红袖章,停课闹革命,冲击学校领导和教师,大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炮轰”地、县委派出的工作组。11日,地委召开常委会,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号召群众揭发地委领导的问题;撤出派驻学校的工作组,只留联络员。工作组撤出后,学校党政领导机构瘫痪。接着,红卫兵组织由学校波及社会各行各业;由学生发展到干部、工人、农民。城乡纷纷成立名目繁多的战斗队、造反队、造反团、红色司令部、总部等群众造反组织,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文革”运动。8月下旬,全区掀起红卫兵串连高潮,互通情报,互相学习,扩大组织。至年底,经过一段大串连后,地、县红卫兵组织进一步发展,造反组织进一步扩大。1966年12月,“张掖专区中等学校红卫兵联合司令部”(简称“中红司”)成立,由5所中等学校的6个红卫兵团体组成。走出学校,冲向机关,揪斗“走资派”和“黑帮”。1967年元月6日,由地委机关的“红色工人”“红色方向盘”等造反组织联合成立“誓死捍卫毛泽东思想革命造反团”。13日,专区人民银行职工发起成立“张掖专区革命职工、革命师生联合造反团”。
  破“四旧”,立“四新”。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文章中提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要彻底破除几千年来一切剥削阶级所造成的毒害人民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创造和形成崭新的无产阶级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8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中指出,“破‘四旧’,立‘四新’是‘文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从9月开始,区内各级各类红卫兵组织大规模地横扫“四旧”,强行剪掉妇女长发辫,搜查烧毁古旧字画、书籍、方志、谱牒、宝卷、图片。许多名胜古迹和珍贵文物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带有历史色彩、地方特点、民族韵味的旧名称、旧称谓全部改换新名称,如永固公社改为“先锋公社”、南古公社改为“红星公社”,张掖中学改为“东方红中学”,育才中学改为“红卫兵中学”,张掖师范改为“继抗师范”,张掖卫校改为“白求恩卫校”等。不少人还改名换姓,叫什么“向东生”“王向东”“李向阳”“张文革”等等。庙宇、房屋、门楼上的龙凤图案,精美雕刻、典雅楹联皆被铲除。古装戏服、道具、脸谱、布景当众焚烧。在民国时期供过职的职员、教员、店员和老板、老鸨、老兵以及和尚、道士、喇嘛等都作为“国民党的残渣余孽”和“牛鬼蛇神”被揪斗、游街,戴高帽,做“喷气式”。9月2日,由北京房产学校、兰州铁路中学的红卫兵同张掖县副食公司一伙造反派到张掖县工商界开明绅士刘芳家中抄家,并打伤刘芳的儿子,逼迫交出人民币、黄金及其他物品。翌日再行抄家并将刘芳拷打致死。
  革命“大串连”。1966年8月31日,北京和兰州红卫兵来张掖串连,接着其他城市红卫兵也相继到张掖串连。各县设立红卫兵接待站,乘车、吃饭、住宿不收费,只写欠条,所需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10月24日,张掖师范“五七公社”3名学生自发组织“朝阳长征队”,徒步到北京串连。第二批有10多名学生组成“毛泽东思想长征宣传队”,徒步到延安串连。嗣后,区内各学校的师生和一些单位职工也络绎不绝地组织长征队,到北京、遵义、韶山、延安等地串连。开展“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批斗走资派。1967年1月初,从专区到基层,逐级传达毛主席、党中央和省委指示,要求各级干部都要正确对待“文革”。10日,专区成立革命职工、革命师生批判张掖地委“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主席团。自此,“文革”从学校转向社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竞相建立各种形式的造反组织,批判旧的“文革”组织(即各单位民主选举的“文革”委员会)和“文革”领导小组(各级党委建立的“文革”领导机构)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问题,并揪斗当权派。在揪谁保谁的问题上,各造反组织互相指责,针锋相对地展开辩论,大字报到处张贴,辩论会接连不断,各级领导干部大部分被揪斗,地、县党政机关陷于瘫痪状态。
  二、夺权与武斗
  1967年1月下旬,受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区内各“造反派”组织掀起夺权斗争高潮。31日,张掖县13个群众造反派组织夺了张掖县公安局的权。2月23日,专区机关群众造反派组织“水电总部”发出夺权“七项通令”,并在“七一”秦腔剧场举行1000多人参加的夺权大会,宣布一切权力归“造反组织所有”。随着夺权斗争的深入发展,大批党政领导干部被打倒、罢官、靠边站,遭受批斗、游街或非法拘禁。全区各级党、政、群团和公、检、法机关瘫痪。3月初,张掖专区驻军和军分区奉命介入地方“文革”,执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4月5日,在军分区主持下成立“张掖专区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指挥部由军队代表、群众组织代表、领导干部组成。各县也相应成立“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9月24日,张掖驻军支左办公室召开专、县各群众组织负责人会议,传达兰州军区贯彻落实毛主席关于实行革命大联合的指示。10月13日,专区“祁连风暴”等61个群众组织,联合成立“张掖专区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第三司令部”(简称“张三司”)。12月4日,专区群众组织“红工总”
  “红总司”和张掖县群众组织“红司”等41个群众组织联合成立“张掖专区无产阶级革命派三红联合总司令部”(简称“三红联司”)。自此,张掖专区、张掖县各造反派组织形成两大派。是月,其他各县的群众造反组织也都联合成立为两大派组织。临泽县为“红色造反派第三司令部”和“红色革命造反派联合司令部”,高台县为“革命造反联络总部”和“红色造反派联络总部”,山丹县为“红色革命造反派总司令部”和“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总指挥部”,肃南县为“红色造反派联合司令部”和“红色战斗司令部”,民乐县为“万里东风革命造反团”和“北京公社”等群众组织。
  由于专、县各派群众造反派组织对保护与批斗干部的观点分歧,经常发生矛盾,逐渐由“文斗”发展为“武斗”。尤其在中央“文革”负责人江青的“文攻武卫”口号煽动下,由一般性的打架逐步升级到武装对抗。1967年11月2日,专区“红总司”抢占地委、专署办公大楼,将机关人员赶出,建立武斗据点。11月19日,山丹县两派群众组织发生武斗,打死1人,打伤21人。25日,张掖“三红联司”将专员苗彪抓到武斗据点专署大楼,轮番审讯拷打。12月2日下午,苗彪生命垂危时,才被送进张掖陆军第十八医院。3日下午死亡(经验尸,苗彪周身表面重伤107处,肋骨折断9根,肝区有凝血块,蛛网膜下出血,脑组织挫伤)。1968年1月1日,“张三司”40余人抢去高台县人民武装部子弹37万多发,炸药5箱、导火索100多米。15日,张掖“三红联司”和“张三司”发生武斗,打死两人,打伤两人。15~16日,临泽县“红三司”与“红联司”发生武斗,动用步枪、手榴弹,伤亡两人;在抢劫驻军16分队执勤哨兵步枪时死亡1人。1967年武斗中,张掖县死亡11人,山丹县死亡6人(解放军战士、干部、工人、学生各1名,农民两名),致伤群众甚多。
  专、县成立革命委员会。1968年2月24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区内各级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相继成立。民乐县革委会于2月18日率先成立,而后专区革委会于3月18日、山丹县革委会于3月28日、肃南县革委会于4月4日、高台县革委会于4月8日、张掖县革委会于4月10日、临泽县革委会于4月30日成立。
  为了制止武斗,1968年3月2日,张掖驻军支左办公室和张掖两大派群众组织,共同提出《关于上交全部武器、撤销据点和彻底搞臭武斗歪风的措施》。翌日,专、县各群众组织到军分区上交枪支、弹药、大刀、长矛等武器。而武斗据点尚未撤除。4月12日,“张三司”与“三红联司”又发生武斗。4月22日,兰州军区支左办公室、省革委会政治部,向专区革委会、张掖驻军支左办公室发出加急电报,要求对张掖两派群众组织发生的武斗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停止武斗,撤销武斗据点,人员回原单位”。专区和张掖县革委会于翌日召开常委会,做出立即制止武斗的决定,召集地、县两派群众组织负责人进行制止武斗的谈判。5月19日,人民解放军总字159部队50分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地委、专署机关办公大楼,武斗据点随即撤除。23日,专区革委会召开专区直属单位政治工作会议,要求群众组织倒旗。6月7日,张掖师范一些群众组织率先宣布倒旗后,各群众组织相继宣布倒旗。6月27日,专区召开革命工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专区工人代表委员会”(简称“工代会”)。此后,各县相继召开会议成立红卫兵代表委员会(简称“红代会”),革命工人代表委员会(简称“工代会”)和贫下中农代表委员会(简称“农代会”)。随着各级革委会的成立和“三代会”的建立,群众组织倒旗,武斗停止。
  三、清理阶级队伍
  1968年5月,全区城乡开展清理阶级队伍(简称“清队”),张掖“三红联司”召开大会,做出关于清理阶级队伍的“七条”决定。6月初,专区和各县开展“双清”(清理敌伪档案、清理阶级队伍),开始大查大挖“叛徒、特务、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及国民党的残渣余孽”。把共和国成立前中共党的地下工作者定为叛徒或特务,把部分干部早在肃反、审干中定案结论的历史问题重新进行审查。在农村深挖“反革命组织”,一大批党员、干部、群众被立案审查,游街批斗。专区革委会政治部于8月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克服右倾麻痹思想,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重点是“隐藏很深的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一切反革命分子”。7日,专区革委会成立“清查敌伪档案小组”。从13日始,冻结部分人员(被视为“坏人”)的银行存款。
  全区在清理阶级队伍中,揪斗各类人员15320人,其中,专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省属驻张单位)667人,各县14653人;干部、教师、科技、医务工作者1500多人,工人、市民、社员群众13820人。
  1969年3月15日,专区革委会成立“张掖专区专案领导小组暨办公室”,对在清队中清出的案件进行立案、定案。4月,专区革委会成立“落实政策检查组及办公室”,对全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6个县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全区在清队中,列入审查对象10051人,其中定为敌我矛盾、戴上各类政治帽子的308人,定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161人,定为人民内部矛盾的9582人。
  四、整党建党
  1968年10月,成立张掖专区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翌年10月,由中共张掖专区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取代。整党从1969年11月开始,1970年12月结束,历时一年。1969年初,山丹、高台、临泽县分别选定一个生产大队进行农村整党建党试点;4月下旬,各县城乡普遍开展整党建党。专区和各县层层举办整党骨干学习班,尔后按不同行业,分期分批进行“三查”(查敌人活动,查上当情况,查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表现)、“三忆”(忆村史、家史、忆苦思甜)。从思想上“吐故纳新”,批判“有问题的党员”,开“宽严大会”进行组织处理。参加整党的党员23189名(地直机关单位1565、张掖7626、临泽2743、高台3504、山丹3427、民乐3409、肃南915)。经过整党,恢复组织生活的党员22059名(地直机关单位1510,张掖7315、临泽2575、高台3262、山丹3394、民乐3199、肃南804),占全区参加整党党员总数的95.13%;“吐故”党员331名(地直机关单位4、张掖34、临泽112、高台95、山丹8、民乐57、肃南21),占参加整党党员总数的1.43%;暂缓登记的党员799名(地直机关单位51、张掖277、临泽56、高台147、山丹25、民乐153、肃南90),占参加整党党员总数的3.44%。在整党中给予各种党籍处分的党员344名,占参加整党党员总数的1.48%,其中,警告8名,严重警告1名,撤销党内职务1名,留党察看3名,开除党籍108名,不予登记的党员49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110名,劝退的党员64名。“纳新”党员593名(地直机关单位69、张掖72、临泽48、高台104、山丹223、民乐43、肃南34)。
  整党建党中,将不少以“走资派”或“老好人”“生产党员”等问题被批斗的党员,给予免职、调离或开除出党。而一些造反派,甚至打砸抢分子被“纳新”为党员,有不少人还委以重任,歪曲共产党员和选拔干部的政治标准。
  五、“一打三反”
  1970年2月,为贯彻中央“一打三反”(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地区成立“一打三反”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以大检举、大揭发、大清查为形式的“一打三反”运动,组织7万余人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厂矿和农村社、队进行宣传,大造声势。是月24日,地、县统一行动,拘捕各类犯罪分子154人,其中地直单位24人,张掖13人,临泽14人,高台12人,山丹30人,民乐59人,肃南两人。3月下旬,“一打三反”奉命由驻军5280部队党委领导。运动中,从城市到农村举办“有问题”“可疑人”“投机倒把”等人员学习班。不少单位发生抓、关、捆等逼供现象,造成一些冤假错案。到是年10月运动结束时,揭发出反革命集团和会道门案件20起,经济集团案件36起;有问题的人员14912人,其中政治问题4698人;经济问题10214人,涉及总金额(包括实物折价)249万多元。逮捕和拘留各类犯罪分子655人,其中公开审理判刑238人(死刑5人)。通过查证,处理5466人,其中定性以敌我矛盾处理的428人,以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62人,以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4976人。
  六、批林批孔
  1971年10月,全区掀起揭发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高潮。1972年2月,地委举办各县、社和地直机关、单位负责人学习班,批判林彪反革命政变纲领《“571工程”纪要》。是年8月中旬,地、县分别召开为期半月左右的批林整风汇报会,参加会议的有地、县十九级以上干部和农村大队党支书以上干部。传达学习毛泽东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谈话、文章和《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关于国民党反共分子、托派、叛徒、特务、修正主义分子陈伯达的反革命历史罪行的审查报告》等。
  全区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利用黑板报、大字报、墙报、漫画、幻灯、有线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地区举办领导干部学习班3期,工人骨干学习班两期。各县举办领导干部、工农骨干学习班两期。地、县培训工人、贫下中农、干部、师生、知识青年1.6万多名;抓试点36个(地区6个,各县30个),其中工厂7个、农村18个、学校7个、知识青年点4个。下基层的干部159名(其中地、县党委常委22人)。召开批判会2万多次,参加人数181.8万多人(次),发言24.2万多人(次),写批判稿9.8万多篇,举办批判专栏1.5万多期,贴大字报10万多张,出黑板报8500多块,漫画7100多幅。
  1976年1月,全区开始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对《水浒》的评论,批判投降派;开展“批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10月6日,中共中央一举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革命集团。10月22日,地区和张掖县联合召开3万多人大会,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临泽、高台、山丹、民乐及肃南县分别举行大规模的庆祝会。农村、城镇、厂矿企事业单位举行盛大集会和游行活动,集会群众达60多万人(次)。自此,长达10年之久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正式结束。
  第七节 拨乱反正
  一、揭、批、查
  1977年7月初,地、县党委、革委会先后召开常委会和常委扩大会,全面部署揭批和清理与“四人帮”及其在各地“代理人”有牵联的人和事的工作。地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贴出揭批大字报492份。揭发处理地委、地区革委会4名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免去党内外职务。
  1978年2月下旬,全区开展“一批两打”(揭批“四人帮”,打击现行反革命和贪污盗窃)斗争,掀起大批判、大揭发、大检举、大清查的高潮。经清查,“文革”期间突击入党、提干500余人(提干80人,仅张掖、临泽、高台、民乐、山丹5县任命县级干部40人);非正常死亡508人,冤、假、错案1.4万余件,其中集团性要案10余起,株连380多人;查出现行反革命分子、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及打砸抢分子等819人,涉及金额572万多元,粮食38.6万多公斤和无偿占用生产队土地7629亩。1981年揭、批、查活动基本结束。
  二、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
  1978年1月,地、县党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全面开展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经反复查证后,地委认定原地委副书记、专署专员苗彪被残害致死,是一起反革命杀人案,案犯得到依法处理。认定原地委“反革命政变二套班子”为假案,予以平反。认定张掖电厂“青年救国军”反革命集团案、山丹县“×××反革命集团”案和民乐县×××等人搞“多中心”等皆属冤案、错案,给予平反,恢复受害者名誉。对冤假错案制造者和违法分子作了处理。
  至1981年12月落实政策结束时,复查“文革”和历次政治运动的申诉案件23553件,其中,全部平反的69.2%;部分纠正的16.6%;维持原案的14.2%。仅“文革”中列案审查处理的16430件,全部平反的71.7%,平反涉及人员389人;部分纠正的16.2%;维持原案的12.1%。平反集团性的冤假错案13件。为在极“左”路线下受迫害致死的530人给予平反昭雪。对“四清”和“文革”期间错划为地主、富农、资本家成分和戴上“分子”帽子的527人,全部平反。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各种处理的73名宗教界人士进行复查,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和妥善安置。对原国民党军、政等起义投诚人员在历次运动中受到处理的34人予以平反,给予安置。对落实政策的人员,有703人重新安排了工作,256人按退职、退休处理,合计959人,占原开除公职1256人的76.3%。支出落实政策补助费160多万元,社队补助劳动工日6万多个。
  三、调整充实领导班子
  1978年12月,成立张掖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张掖地区革委会。嗣后,地、县领导班子相继调整充实。至1979年上半年,地区和各县领导班子通过党代会、人代会等换届形式,进行调整、充实。把一些“文革”派性严重或有问题而又被突击入党、提干、委以重任的少数不符合条件、不胜任工作的干部分别进行处理,撤、免98人,其中县级23人。对“文革”中突击入党、提干的500余人的问题,也作了妥善处理。
  四、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摘帽
  1979年2月开始,各县对多年遵纪守法、安分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经群众评议,县政府批准,摘掉政治帽子,给予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全区四类分子摘帽子3863人,其中:张掖县1242人,临泽县427人,高台县459人,山丹县728人,民乐县996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11人。
  五、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
  1979年10月中旬,地委举办160多人参加的地、县、社三级干部学习班,讨论真理标准问题,从思想上、理论上批判林彪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纠正被他们搞乱的路线是非、思想是非、理论是非。要求冲破“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束缚,彻底清算“文革”和“左”倾错误造成的极大危害,实现思想、理论上的正本清源和拨乱反正。
  第八节 清理“三种人”·整党
  一、清理“三种人”
  区内“三种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体系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的清理,从1977年下半年开始,至1986年基本结束。清查中,坚持以党的政策为准绳,以事实、情节、后果、认错态度为依据,对立案审查的474人全部结案。其中,定为“三种人”7人,定为严重错误的72人。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225人给予解脱。
  二、整党
  1984年11月—1987年2月,地、县、市党委以两年零3个月的时间开展全面整党。参加整党的党委(含党组)203个,支部(总支)2187个,党员39323人(含预备党员)。
  1982年11月—1983年7月,地委在高台县委机关和张掖中学进行整党试点。1984年2~10月,在地直文教系统、张掖市粮食系统、民乐县政法系统、临泽县鸭暖乡及高台县政府机关、肃南县祁丰区机关单位进行试点。两次试点参加156个单位、82个支部、1197名党员,为全面开展整党提供经验。
  全区整党分五批进行。第一批为地委、行署党政机关及高台县属企事业单位(1984年11月—1985年7月);第二批为各县、市党政机关(1985年6月—1986年元月)、地直及省属驻张企事业单位(1985年11月—1986年6月);第三批为乡级机关(1986年元~6月);第四批为县属企事业单位(1986年6~9月);第五批为村级(1986年10月中旬至1987年元月底)。
  整党围绕党中央提出的“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项任务进行。在整党中,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为重点,突出思想教育,对全区党员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不纯的问题,揭露和处理官僚主义作风,以权谋私和侵犯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对“文革”中犯有错误的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对有以权谋私、软弱涣散问题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并按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进行调整。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出适当处理。
  通过整党,查处一批违纪案件。县以上党组织立案查处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案件145件,涉及党员干部200人。村级整党中,清查出有贪污、挪用、短款问题的1986人,金额49.52万元;党员415人,涉及金额14.60万元,至整党结束时已退赔99.6%。清出历年拖欠款及农业联产计酬大包干以来的实物折价683.66万元;4772名党员在整党结束时,已清退所拖欠114.19万元的87.9%。
  全区参加整党的37746名正式党员(占实有党员数的96%)中,受各种党纪处分516人,占1.37%,其中:开除党籍61人,留党察看95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严重警告152人,警告203人;缓期登记264人,缓登面为0.7%;不予登记的380人(包括开除党籍),出党面为1.01%。受到各种组织处理的1099名,占参加整党党员总数的2.91%。参加整党的1511名预备党员中,取消预备资格的35人,延长预备期的20人,分别占2.31%和1.32%。
  通过整党,解决各级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领导班子的调整面大体占10%左右。乡(镇)领导班子调整面为27%。村党支部班子和村委会班子的调整面分别为17.6%和22.7%。通过考评反映,大部分单位领导作风有明显转变。据村级整党后的调查分析,全区864个农牧村党支部中,一类班子由整党前的45.1%上升到61.3%,三类班子由10.2%下降到0.2%。
  整党促进党组织的发展和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各级党组织接受预备党员3079人。村级整党中重点培养入党对象1543人,接受预备党员956人。对173个瘫痪和半瘫痪的农村团支部进行整顿,120个不健全的团支部班子进行调整充实,新发展团员10333人,使基层团支部组织状况有明显改善。
  整党有力地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1986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比1984年增长32.97%,其中农业总产值增长23.3%;粮食、油料、蔬菜产量和生猪饲养量创历史最高水平;乡镇企业总产值比1984年增长近两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84年增加147元。全区工业总产值比1984年增长57.5%。供销、外贸等系统在收购、销售、出口及实现利润方面都有大幅度增长。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经济、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政治、政党、民主党派、政协、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政事纪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物古迹、艺文、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史志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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