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张掖市政权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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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34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张掖市政权组织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13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张掖地区的政权组织,包括张掖市人民委员会、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等情况。
关键词: 行政 公署 张掖地区

内容

一、张掖市人民委员会(1959年12月至1961年12月)
  1956年8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张掖市筹备委员会,下辖张掖县。1957年12月撤销张掖市筹备委员会。1958年12月20日,张掖市正式成立(地级)。同时撤销张掖县,原行政区划划归张掖市。张掖市由张掖专区代管。1961年1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张掖市,恢复张掖县。
  张掖市人民委员会领导机构人员名录
  市长(无正职)
  副市长茹春枫(1959年1月至1961年12月)
  杜聿甫(1960年2月至1961年12月)
  市人委机关设:办公室、劳动局、监察局、公安局、民政人事局、工业局、农业机械局、邮电局、财政局、商业局、粮食局、水利局、园艺局、农林牧局、农垦局、城建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民银行。
  二、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1959年2月成立,1961年12月随张掖市撤销。
  院长梁子伯(1959年3月至1961年12月)
  三、张掖市人民检察院
  1959年2月成立,1961年12月随张掖市撤销。在此期间,检察院工作由副检察长郭炳龙主持。
  检察长(无正职)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经济、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政治、政党、民主党派、政协、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政事纪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物古迹、艺文、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史志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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