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女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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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33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妇女组织
分类号: D442.8
页数: 6
页码: 1324-13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张掖地区的妇女组织,包括妇女组织、妇女活动、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妇女工作等情况。
关键词: 妇女组织 妇女工作 妇女活动

内容

一、妇女组织
  (一)〔民国〕时期的妇女组织
  〔民国〕8年(1919年)张掖县成立妇女会(俗称“天足会”),由热心妇女工作的荀志英等组成宣传组,主要在城区宣传男女平等,动员妇女学文化,活动时断时续。〔民国〕27年,山丹县成立妇女理事会。〔民国〕29年12月,高台县成立妇女会,到〔民国〕34年,全县有5乡1镇建立妇女会。〔民国〕38年9月,旧的妇女组织解体。
  (二)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妇女组织
  1.地(专)区妇女组织 1949年9月—1950年5月,建立“张掖分区妇女工作委员会”。1950年5月,张掖分区撤销,分区妇女工作委员会随之撤销。1955年10月,恢复设立张掖专区,随之成立“甘肃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张掖专区办事处”。1958年1月,改为“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张掖专区办事处”。1966年“文革”开始后,妇女组织瘫痪。1973年4月,在地区革委会领导下,召开张掖地区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张掖地区妇女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49名,常委11名,主任、副主任5名。1980年1月,张掖地区妇女联合会改称为“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张掖地区办事处”;1989年办事处设办公室、业务科,在职8人。
  2.县(市)、乡(镇)及基层妇女组织 民乐、临泽、高台、山丹、张掖县在1949年11月—1950年6月相继成立筹备委员会;于1950年2月—1952年9月,正式成立民主妇女联合会。1955年4月,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民主妇女联合会。1958年1月,各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妇女联合会”。1959年2月,张掖县妇联撤销,成立张掖市(地级)妇联。1961年2月,恢复张掖县妇联。1986年4月,改为张掖市(县级)妇联。1958年2月,民乐、临泽县妇联撤销,分别并到山丹、张掖县。1962年1月,随民乐、临泽县恢复,分别恢复县妇联建制。
  1995年,全区有县(市)妇联6个、乡(镇、区)、街道妇联76个,专职妇女干部101人;农村妇代会900个,主任、副主任979人;乡镇企业妇代会47个,街道妇代会38个,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小组166个,厂矿企业女职工委员会231个。
  二、妇女活动
  (一)〔民国〕时期
  此期妇女组织主要开展放足、学文化、争取婚姻自由等宣传活动。〔民国〕1年(1912年)2月,高台县城设初级女子学校。〔民国〕16年,国民党甘肃省政府公布妇女放足决定,各县强化女子放足,县城妇女开始不再缠“三寸金莲”。〔民国〕22年,张掖成立文峰女校(初小),有学生100名。〔民国〕25年,文峰女校发展为完小,有6个年级。女校在组织妇女学习文化的同时,宣传号召女生不缠脚,女教师亲自给已裹脚的女生放脚。28年,山丹县设女子小学。在抗战时期,组织、动员民众为抗日募捐,支援抗日前方将士。
  1936年11月—1937年3月,红西路军西征河西时,在红军占领山丹、临泽、高台期间,发动群众征集给养,妇女群众连夜为红军将士缝制毡衣、毡帽、衣服、鞋,并加工食物、烤大饼等。山丹、临泽、高台等地妇女以正义之心,冒着被国民党马步芳军队和地方反动势力迫害的危险,主动救护红军伤员,护送红军脱险。临涵泽县鸭暖乡妇女徐菊香,对途经她家的西路军伤病、失散人员,尽力给予关照,给伤员烧水做饭,精心护理,翻补衣服12件,缝制新衣12件。1937年元旦,红五军进驻高台县后,组织动员400多名妇女,捐布、棉花、毛毡等物,不分昼夜给红军赶制棉衣400多套,毡鞋、袜子800多双,使红军指战员换上冬衣。
  (二)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妇女工作
  1.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解放初,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妇女翻身解放,号召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宣传《婚姻法》,破除封建迷信。1955年,发动妇女投入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参加农业生产,学习文化。张掖、临泽县有3878名妇女参加学文化。1957年,宣传贯彻勤俭持家和增产节约运动,在妇女中人人争当勤俭持家能手,千方百计节约粮食,涌现一批“五好”积极分子和勤俭持家模范。在“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运动中,广大妇女做出突出贡献,全区评选妇女先进集体365个,女模范5727名,工矿企业评选女先进生产者240名。有4935名优秀妇女加入共产党,19339名女青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各级领导班子都有妇女成员。70年代,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婚事新办,改革旧习俗的热潮,有9056名女青年退彩礼现金32.95万元。1976年,掀起学习马列和毛泽东著作高潮,6县建立农村夜校4398所,参加学习者7.75万名,占农村青壮年妇女总数的56%;成立妇女理论学习小组3479个,参加19497人;全区有妇女理论骨干11748人,占青年妇女总数的28%。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全区举办各种揭批“四人帮”学习班5069期,参加妇女2.3万人;办妇女学习中央文件培训班700期,参加6300人;召开声讨大会8983次,参加妇女44万人(次)。1978年以后,各级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召开动员会、报告会,号召妇女争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先锋,投入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文明礼貌”活动;抓卫生文明村、街道、院落建设;把“五好”家庭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进行婚姻道德和计划生育教育:勤俭办婚事,为新婚青年举办文明、节俭、欢乐的集体婚礼,反对大操大办。1981年以来,在广大妇女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以遵纪守法,勤劳致富,计划生育,教育子女,移风易俗,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为内容的“五好家庭”评选活动。1984年,对广大妇女进行“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1986年以来,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在以提高妇女素质为重点,开展“双学双比”(我为振兴张掖经济学文化、学科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中,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1988年贯彻全国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组织广大妇女开展“自尊、自立、自强”活动。1993年以来,以妇女为主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围绕1994年“国际家庭年”,开展“少生快富,创造富裕、文明、幸福家庭”竞赛活动和“美好家庭”的评选。到1994年,全区评选“五好”家庭9.3万户,“双文明户”4.4万户,分别占全区总户数的39.8%、18.8%;“美好家庭”81户。配合“西部93——军事演习”,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妇女的国防意识;增进军民团结,组织妇女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部队表深情”和拥军支前活动。全区动员组织5万多名城乡妇女为驻军官兵做鞋垫6.4万多双,赠送枕套、毛巾、影集、锦旗等各种纪念品1.97多万件,组织慰问45次,开展军地联谊活动3次。基层妇女组织为五保户、困难户、纯女结扎户等提供常年服务。至1992年全区建立妇女学雷锋小组806个,做好事8806件,捐衣物1018件,捐款3186元。
  2.投入发展生产和经济建设 50年代初,广大农村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农业生产,投入农业合作化高潮。全区90%以上的农村妇女在植树造林、修渠打坝、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参加劳动竞赛中发挥重要作用。牧区广大妇女放牧、接羔、储备冬草、修栅、搭圈样样都干。还拾蘑菇、挖药材、打酥油,开展副业生产,增加收入。城市广大妇女主动从事各种服务工作,为发展第三产业做出贡献。不少职工家属也走出家门自谋职业,争当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广大妇女在“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运动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做出成绩。1957年,山丹县有380多名妇女学会使用双铧犁、新式步犁和播种机,还有6人当上拖拉机手。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妇女参加水利建设工程,临泽县修建双泉水库时女工占30%。山丹县李桥水库建设中,“花木兰队”5天完成30公尺长,4公尺宽,2公尺深的石槽衬砌。高台县红崖子水库上的“穆桂英排”,一天打炮眼71个,炸石72.6方,被树为红旗排。在全区农田基本建设中,妇女参加9万多人,占妇女总劳力的65.1%,涌现先进集体115个,先进个人6796名。1974年山丹县组成363个妇女突击班组,大战两个月,建成4.1万亩条田,评出先进集体11个,先进个人35人。民乐县在修建全县两个中型水库的工地上和平田整地的现场,40%的劳力是妇女。洪水乡301名妇女组成的专业队,6个月复平条田4158亩,砌渠道8660米。1977年,在地区召开的妇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上,表彰“农业学大寨”中涌现出的15个先进集体和45名先进个人。在发展农村养殖业中,广大妇女挑起大梁,妇女积极参加养猪积肥,养猪女饲养员4470人,占饲养员总数的54.9%。1978年,全区妇女造林6万亩,育苗6600亩,收葵花子2万多斤。在工业战线上,广大妇女在以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为中心的优质、高产、低成本为目标的增产节约运动中,广泛开展“比、学、赶、帮、超”的红旗竞赛活动。山丹煤矿第一线的115名女职工,提前126天超全年计划的105.4%完成任务。巧姑娘采煤队通过技术改革,将原来井下筐挑斗背改为四轮车和高线运输后,日产原煤由30吨增加到70吨,其中范桂花、陈兰花和姚兰花三个姑娘,一天运输17吨,被树为全厂标兵。到1966年,全区奖励妇女先进集体173个,先进个人1800人。全区建立“铁姑娘”班组等先进集体2266个,参加妇女2万多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涌现出一大批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户、重点户、女能人、实干家等。临泽县平川乡黄一村妇代会主任赵桂英(省“三八”红旗手),1983年养猪31头,羊40只,鸡70只,全家人均纯收入1000元。张掖县召开曾冬梅(全国“三八”红旗手)养鸡经验现场会后,带动全县农村妇女养鸡热潮;新墩乡陈儿闸村知青贺灵芝姐妹养鸡和孵化小鸡,年收入1万多元。民乐县北部滩乡妇女冯翠莲(省劳动模范)在房前屋后种树8723株,全家人均1246株,并联合5户社员兴办林场,造林81亩,种树2.7万株,育苗6.5亩。1990年,在开展“五种五养的种、养能手,庭院经济创丰收,‘三田’(吨粮田、双千田、中低产改造田)建设创高产”为内容的竞赛活动中,全区有16.8万名妇女参加,占女劳力的75%。有14465名妇女代表联系困难户10646户,帮助他们早日脱贫。1992年,在开展“科教兴农12项女能手标兵”竞赛和“6千亩‘三八’绿色工程基地”竞赛活动中,参赛妇女20.3万人,其中36527户当年增收千元,645户增收万元;营造“三八”绿色工程84个,4495亩;“三八”苗圃45个,242亩;“三八”果园53个,993亩;“三八”林4207亩;新发展庭院经济户2690户。
  1994年,各级政府把办好扫盲巩固提高班和加强对妇女的科技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举办扫盲巩固提高班655期,参加妇女6.8万多人。历年来全区办扫盲班2891个,参加学习妇女8万多名,有4.57万名妇女脱盲;有1823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妇女干部和女青年,参加“农函大”“农广校”学习。举办科技培训班1229期,培训妇女17.93万人(次),其中妇女骨干6464人。有544名妇女获农民技术员职称。有16万妇女掌握1~2门生产技术。妇女劳动竞赛活动由发展“两高一优”的种养业,拓展到乡镇企业、服务业、加工业、运输业及流通领域。在乡镇企业的女工达5.1万人,占从业人数的30%;劳务输出女劳力2.74万人。高台县宣化乡妇联组织600名妇女赴金塔县,搞瓜菜授粉制种,每人每月净收入200余元。张掖市梁家墩乡23辆“夫妻车”运输队,跑新疆、下广东、走西安,户均年收入5万元。肃南县马蹄区妇女积极参与旅游经济,她们制作手工艺品、出租民族服装、卖佛香、酸奶、当导游,全年收入11万元,人均1600元。张掖市上秦乡东王堡综合服务公司经理李怀玲(全省优秀农民企业家、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三八”红旗手),1980年从贩运蔬菜开始,建煤砖厂、面粉厂,1994年发展成产、供、销一体的综合公司,年产值240多万元,10余年给国家缴税140多万元。在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的“巾帼建功”活动中,全区参加财会、化工、医护、教育等方面函授学习和自学的女职工达3661名,占总数的17%;举办岗位练兵、技术比武440次,参与女职工8033人;提合理化建议4012条,被采纳1651条,创效益134万元;双增双节活动中,节约资金958万元;各级女工组织和妇委会,组织多层次的岗位培训班194期,培训女工9888人。有309人被省、地、县评为“三八”红旗手或“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地区医院主任医师、地区医学会会长宋爱华1990年前曾任地区医院院长,多年来坚持钻研业务,治病救人,抢救不少危重心、脑血管病患者,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4次,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地区优秀党员、全国卫生系统模范个人、国家级优秀专家。地区农科所研究员饶赛华(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国家级优秀专家),育成的“1825”“481”“1103”早、中、晚3个玉米杂交品种,1990、1991年在甘肃、宁夏、新疆推广示范14.83万亩,增产玉米1500万公斤,新增效益600多万元,1990年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991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张掖地区河西印刷厂厂长田玉兰,狠抓企业管理练内功,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1993年企业工业总产值、实现利润、销售收入、上缴利税分别比1983年增长3.9倍、3.1倍、4.2倍和3.8倍,企业多次被评为省、地先进集体,本人被评为省优秀女企业家、全国“巾帼建功”先进女职工,还晋升为“高级经济师”。
  3.加强法制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50年代开始,深入宣传《婚姻法》。1983年以来,各级妇联组织配合司法部门,开展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内容的法律宣传活动。联合民政、司法等部门,组织810名干部深入基层调查,查出各类侵犯妇女权益问题560件,处理450件,打击惩处一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分子。1984年,举办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70期,培训骨干7681人。各级妇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构和三级信访网络82个,以信访为窗口,每年接待来信来访600多件,结案率均在95%以上,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
  1989年,实施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后,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得到普遍重视,至1993年全区80%的省属、地直厂矿企业设有医务室、浴室、托儿所,还重视妇女病的普查普治,调动女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公布施行以来,地区妇联印发《妇女权益保障法》1万份和省上的《实施办法》2000份;举办骨干培训班111期,培训848人;召开宣传、讲座、演讲、广播会895场(次),参加妇女236万人(次);举办专题讲座379期,开展咨询活动21次,城乡宣传普及率达80%;接待来信来访623件,结案612件,结案率98.2%;代书、代诉、代理法律服务52件。对残害、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惩处,1990~1993年,全区群众举报拐卖人口案102起,154人(其中儿童12人),破案52起,抓获人犯34人,摧毁团伙6个,成员26人,解救93人(其中儿童9人)。1995年,地、县(市)妇联和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赴新疆、江苏解救回被拐卖的妇女12人,儿童1人。
  4.妇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参政议政,地位明显提高 1993年,县(市)和乡(镇)人代会代表中女代表分别占19%、20%,分别比上届提高2.1%和1.6%。至1995年,6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中配有8名妇女干部,人大女副主任1名,政协女副主席5名。乡(镇、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领导由上届的29人,增加到70人。妇联广开人才渠道,向同级党委推荐女干部263人。1995年,全区提拔县(处)级女干部23人,累计达57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7.8%;妇女党员队伍逐步扩大,1995年,全区有女党员6751名,占党员总数的12.5%。
  5.少年儿童工作 1980年,地、县(市)成立托幼领导小组,培训保教人员,增设园、所和在小学设学前班,提高入托率。1984年,地、县(市)普遍成立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1991年,由地区妇联牵头,制定全区“八五”期间少儿事业发展规划。1993年,将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定《张掖地区90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办法》,使儿童事业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历年来,省地财政为发展儿童事业拨款27.6万元,动员社会各界集资捐款18.7万元以及大量的物资,各园、所设备不断完善。到1993年,全区幼儿园发展到54所,入园幼儿26111人(含学前班);举办保教人员培训班12期,培训221人(次);举办《纲要》培训班183期,培训骨干12744人。建立健全“三优”(优生、优育、优教)教育网络,普及“三优”知识,开展咨询活动,设点33个。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130期,专题讲座168期,培训家长3.2万多人。1995年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及干部筹资1.9万元,救助107名辍学女童返校学习。
  6.创办妇联经济实体 1992~1994年,地、县(市)妇联办服务性经济实体7个,总收入8万元;乡办实体26个,创收2.6万元;村办妇代会经费基地275个,1394亩,创收5.2万元。争取省“两西办”扶贫资金10万元,用于地区妇联帮扶村煤窑建设;争取省妇联生产发展基金19万元,用于创办实体;争取省林业厅治沙贴息贷款10万元,用于地区妇联参与联办的“三八”果园建设;争取加拿大使馆基金项目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8个,提供无偿资金28.9万元,分别对安阳、陈户、罗城、六坝、小屯和肃南县19个乡的25809名农村妇女进行各种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妇女科技素质。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经济、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政治、政党、民主党派、政协、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政事纪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物古迹、艺文、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史志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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