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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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3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67
页数: 43
页码: 1251-12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包括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在张掖建立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共和国建立前夕的中国共产党张掖秘密组织、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等情况。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地方组织 张掖地区

内容

一、民主革命时期(1937年2月-1949年9月)
  (一)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在张掖建立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1937年2月-1937年11月)
  1937年初,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以下简称“红西路军”)在张掖地区征战期间,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以下简称“党中央”)、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军委”)关于建立河西根据地的指示精神和当时战局形势变化的需要,在张掖建立中国共产党甘州(张掖)中心县委、中共山永(山丹、永昌)县委和中共高抚(高台、抚彝)县委。
  中共甘州中心县委(1937年2月-1937年11月)
  1937年2月,中共甘州中心县委成立,由西路军总部抽调11名干部、战士组成。
  县委书记 吴建初(周哥)
  组织部长 岳太华
  宣传部长 阮自强
  民运部长 张××(名不详)
  县委委员 李天义及6名甘肃籍战士
  中共甘州中心县委成立后,迫于国民党马步芳部队围追堵截的严峻形势,先在张掖南山灰条沟、水磨沟、大苦水等一带的小煤窑活动,向群众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抗日救国的主张、政策;宣传红军西征的意义;揭露国民党马步芳的残暴行径;搜集了解有关情况和动向;物色和培养组织发展对象,发展党员5名。县委两次派岳太华向红西路军总部汇报工作。
  是年3月,西路军惨遭失败,县委和总部失去联系。在敌人的大搜捕中,县委遭受严重破坏。组织部长岳太华被捕,民运部部长张××被杀害,宣传部长阮自强和其他6名委员被打散。在形势严峻、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县委转移到大满堡一带坚持开展活动,一方面救助失散的红西路军干部战士,为他们脱离险境和东返提供各种方便;另一方面继续在群众中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发展党员,先后吸收王泽喜(王有富)等六七人入党。是年12月,吴建初得知党中央派人到河西营救红西路军失散人员的消息后,立即派人进城打探,了解到“西安事变”的发生及以后情况。后又和在敌人补充营里的中共秘密党支部接上头。为了和上级取得联系,吴建初亲赴兰州八路军办事处(即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驻甘肃办事处,是共产党在甘肃的一个半公开机构,习惯上简称“兰八办”)汇报请示工作。9月,“兰八办”决定并安排吴建初去延安。吴建初走后,县委委员李天义和党员王泽喜等人继续坚持活动,当地恶霸民团头目发现后将王泽喜等4名党
  员抓走。后王泽喜等2人被救出,另2人惨遭不幸。11月,李天义、王泽喜通过高金城的帮助,到“兰八办”,转程前往延安。至此,甘州中心县委遂停止活动。
  中共山永县委和中共高抚县委(1937年2月-1937年3月)
  1937年2月,中共甘州中心县委成立的同时,即成立中共山永县委和中共高抚县委,牟迎春任中共山永县委书记,负责山丹、永昌两县党的地方工作;许金彪任中共高抚县委书记,负责高台、抚彝(临泽)两县党的地方工作。山永县委和高抚县委隶属于甘州中心县委。但因战局急剧恶变,两县委未来得及开展工作。
  山永县委书记 牟迎春
  高抚县委书记 许金彪
  县委副书记李 绍堂
  组织部长 李绍堂(兼)
  武装部长 彭××(名不详)
  妇女部长 张莲凤
  中共红西路军临时党支部(1937年6月-1937年10月)
  1937年3月,红西路军失败后,国民党马步芳将俘获和搜捕的部分红军干部战士分别关押和收编。被编入马步芳驻张掖韩起功部补充营的中共党员刘德胜(红西路军总部干部)和被收编在韩部电台工作的中共党员邱均品、蔡文良(红军战士),经过一段接触和秘密联络,于6月初的一天晚上,在张掖福音堂医院的芦苇塘边秘密成立中共临时党支部,确定刘德胜任书记,邱均品任组织委员,蔡文良任宣传委员。支部的任务是扩大组织,团结同志,救助红西路军失散人员,开展对敌斗争。经过一段秘密联络,很快组织起20多名党员,其中就有当时被编入敌剧团里的王定国等人。流落在甘州城内摆摊度日的红军战士、中共党员李心政也秘密联络建立街道临时党支部,李心政任书记。在敌人修枪房干活的红军战士、中共党员汤利仁等人秘密建立中共党小组。7月,刘德胜等得知西路军领导干部刘瑞龙、魏传统等被敌人关押在看守所的消息后,就设法和他们取得联系,进行营救。8月,在党中央的关怀下,经党中央驻兰州代表谢觉哉和“兰八办”的安排,爱国进步人士高金城受托到张掖营救红西路军被俘和失散流落人员。临时党支部配合进行救助,后经党组织的多方努力,刘瑞龙、魏传统等终于得以营救。并在高金城、马鹤年的掩护、协助下,收容、营救西路军失散、伤病、被俘人员300多人。9月7日,刘德胜召开支部成员紧急会议,鉴于敌人对党支部的活动有所察觉,将采取行动,临时决定刘德胜即去“兰八办”汇报请示,由邱均品负责党支部工作,并补选王定国为组织委员。不久,邱均品、蔡文良随敌部队调往青海,处境危险的王定国被高金城通过关系送到“兰八办”。至此,党支部成员相继都离开张掖,10月底,临时党支部及党小组等党组织的活动随即停止。
  在敌人关押所的临时秘密中共党支部
  1937年夏,被国民党马步芳部队关押在张掖监狱的刘瑞龙、魏传统等8名红西路军干部,秘密建立中共党支部,由刘瑞龙任书记,魏传统任副书记。支部要求每个党员都不能暴露身份,互相激励,坚持斗争。后来刘、魏等被组织营救,党支部活动就此结束。
  在中共秘密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存在和活动的4个月内,和高金城配合,收容、救助红西路军被俘和失散流落人员200多名,安全东返。
  (二)共和国建立前夕的中国共产党张掖秘密组织(1949年7月-1949年9月)1949年5月初,在兰州西北师范学院读书的张掖籍学生党建国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6月下旬,由于政局动荡,学校提前放假,党建国受组织委派于7月初返回张掖。根据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党建国在9月底前,发展党员25名,并于9月25日建立党支部,党建国任书记,王国森为副书记。张掖解放后,随着新的人民政权的建立,党员都被组织分配到分区和县党政部门工作,党支部解散。
  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1949年9月-1995年12月)
  (一)中国共产党张掖地区委员会1.机构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解放兰州后继续西进。9月14日,在永登召开会议,根据中央西北局的决定,宣布成立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张掖地方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及所辖5县县委书记的任命。9月17~24日,5县相继解放。25日,“中国共产党张掖分区委员会”正式成立(简称“中共张掖地委”),实行委员会制,为中共甘肃省委的派出机构。地委驻张掖县城关,下辖中共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5个县委。
  至1949年底,全区有5个县委、57个基层党委、25个机关党支部,有党员507人,行政干部2790人。地委有工作部门8个,即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纪律检查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干部学校。部门主要负责人多为兼职。
  张掖地委成立至1950年5月期间,地委主要是建立张掖分区的党、政、军领导和工作机构,完成对国民党政权的接管和各级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组织支援解放大军西进新疆,开展剿匪反霸,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恢复发展生产,制止通货膨胀,稳定物价,安定社会秩序。
  1950年5月,河西行政区划变动,张掖地委撤销,所辖5个县委分别并入武威地委(张掖、民乐、山丹)和酒泉地委(临泽、高台)。此后,各级党组织主要开展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国民经济恢复和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
  1955年10月10日,中共武威地委和中共酒泉地委撤销,合并成立“中共张掖地委”,实行常务委员制;下辖山丹、民乐、张掖、临泽、高台、武威、永登、古浪、永昌、民勤、酒泉、金塔、鼎新、安西、玉门、敦煌16个县委(10月19日永登县划归定西专区)和肃南(1954年2月成立肃南裕固族自治区(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肃南县”)、肃北、天祝、阿克塞、额济纳旗5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旗)委。1955年10月26日成立专区级玉门市,委托张掖专区代管。1956年3月,鼎新县委撤销,并入金塔县委。4月,额济纳旗工委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领导。到1956年底,全区有18个县委、5个基层党委、274个党总支、1252个党支部,有党员43440人,行政干部17126人。地委有工作部门11个: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监察委员会、生产合作部、工业部、财政贸易工作部、干部学校、讲师团、
  文化教育部。地委机关暂驻酒泉县城关,1957年4月迁徙张掖县城关。
  1958年6月,地委设立“书记处”,地委书记改称“第一书记”“第二书记”;副书记改称“书记处书记”。1962年8月,撤销地委书记处,地委领导人恢复原来的称谓。1958年9月,中共张掖地委辖11个县委:武威、民勤、永昌、山丹(民乐县委撤销并入)、高台(临泽县委撤销后西半部分并入)、安西、敦煌、天祝(古浪县委撤销后并入)、肃南、肃北、阿克塞,并受中共甘肃省委委托代管玉门、酒泉和张掖(临泽县委撤销后东半部分并入)3个市委。
  1961年10月,中共武威地委、中共酒泉地委恢复设立;恢复中共临泽县委和中共民乐县委。是年12月,中共张掖市委撤销,恢复中共张掖县委。此后,中共张掖地委辖山丹、民乐、张掖、临泽、高台、肃南6个县委。至1965年底,全区有6个县委、97个基层党委、20个党总支、1095个党支部,有党员21024人(农村16923人),行政干部7274人。地委有工作部门14个: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省监委驻张掖地委监察组、农村工作部、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保密委员会、档案管理处、机关党委、地委党校、讲师团、《支部生活》编辑部。
  1955~1966年期间,地委主要抓了对全区农业、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公私合营,在思想政治领域进行两条路线大辩论、党内整风,反右派和批判右倾保守思想的斗争。1958年后,“左”倾思想严重,政治运动和路线斗争连续不断,加上自然灾害等原因,使广大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受到很大挫伤,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农村发生哄抢、偷盗、宰杀耕畜和饿死人的严重问题。1960年下半年,中共中央西北局在兰州召开书记处会议,对地委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强迫命令等错误作法和官僚主义作风进行纠正,对地委和山丹县委主要领导所犯错误作了处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生活和生产中的困难,使全区工作很快有了新的转机。1961年,地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总结经验,纠正“左”倾错误,调整生产关系,进行休养生息,使农业生产得以较快恢复,人民群众生活有所好转。1963~1965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城乡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具体部署和指示,省委抽调2.8万名干部(含1.1万名农村积极分子和大学生),于1964年11月开始在全区开展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次运动,由于对农村形势的错误估计,混淆两类矛盾,错误地打击和伤害一批基层干部,助长“左”倾思想的发展。但由于在运动中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对促进农业生产和改进干部作风起了一定作用,生产恢复发展较快,到1965年,全区工农业生产恢复到历史较高水平。
  1966年5月,根据党中央通知精神,全区“文化大革命”运动(以下简称“文革”)开始,随着运动的深入,地、县委工作受到严重冲击和干扰。年底,各级党组织基本瘫痪,党内正常的组织生活基本停止。
  1968年3月18日,“张掖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内设办公室、政治部、保卫部、生产指挥部(简称“三部一室”)。1970年10月,中共张掖地区革委会(1969年9月“专区”改称“地区”)核心小组成立,组长王广义(军分区政委)、副组长刘文正(地方领导干部)、冯有才(军分区司令员)。1971年,中国共产党张掖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351人。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9人,候补委员8人;第一次委员会选出常委9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新的地委成立后与地区革委会两块牌子,一套人员。1973年,地区革委会“三部一室”撤销,地委陆续恢复一些工作机构。至1976年底,全区有6个县(自治县)委,基层党委105个,党总支43个,党支部1516个,党员32599人(农村25213人)。有行政干部13085人。地委工作部门7个: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档案馆、党校。1978年12月,张掖地区革委会撤销,成立“张掖地区行政公署”;地委、行署党政领导分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地委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拨乱反正,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开展“揭、批、查”,落实干部政策,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调整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党的建设,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政治生活逐步走向正规。1983年机构改革中,地委领导班子调整,取消常委制,实行委员制。全区各级领导班子通过调整,于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程度显著提高,结构有较大改善。1984年11月-1987年上半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全区分5批,自上而下地进行全面整党。
  1981年以来,地委遵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定,狠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区农牧区大力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在城市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体制改革,有效地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提高、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进入90年代以来,地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使全区的各项事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不断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1987年,张掖地委辖6个县(市)委,即山丹、民乐、肃南、临泽、高台县委及张掖市委(1985年5月县改市)。有基层党组56个、党委146个、党总支94个、党支部2307个,党员43163人,国家干部20532人;有工作部门13个:秘书处、保密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人大工作处、经济工作部、老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办公室、讲师团、党校。1983年10月,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张掖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到1995年底,地委辖6个县(市)委,下属基层党组76个,党委154个,总支128个,支部2822个;有党员53851人,国家干部25356人。有工作部门18个:秘书处(含督察室)、保密委员会(含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研究室、党史办、老干处、机关党委、讲师团、机要处、党校(与干校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张掖报》社、老龄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与档案馆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地区纪检委1993年4月与监察局合署办公,一套人员,两块牌子。
  2. 干部
  
  3.地委各工作部门及主要负责人
  (1)工作部门
  1949年9月,中共张掖地方委员会成立后,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和干部学校。10月设立秘书处;11月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1950年5月,张掖地委撤销,工作部门随之撤销。
  1955年10月,中共张掖地委恢复后,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监察委员会、生产合作部、工业部、财政贸易工作部、干部学校。1956年8月,设立讲师团;10月设立文化教育部。1957年6月,成立“机关党委”;1958年1月,文教部并入宣传部;2月成立《河西报》社;8月,生产合作部改称“农村工作部”,干部学校改称“初级党校”。10月,工业部改称“工业交通部”。1959年2月,设立“政策研究室”。1960年1月,设立统计室。1961年12月,撤销政策研究室、工业交通部、财贸工作部、统计室、讲师团、《河西报》社。1962年1月,初级党校改称“地委党校”。2月,成立“讲师组”。1963年5月,设立“档案管理处”。1964年1月,地委监察委员会改称“甘肃省委驻张掖地委监察组”。4月,设立“保密委员会”;5月,讲师组改为“讲师团”。1965年6月,设立“财贸政治部”;7月,设立工交政治部;10月,成立“《支部生活》编辑部”。
  1966年5月,“文革”运动开始,中共张掖地委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到1967年,不少部门被“造反派”夺权,领导干部被批斗或“靠边站”。部门工作受到严重干扰。1968年3月,“张掖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设办公室、政治部、保卫部、生产指挥部。1971年1月张掖地委恢复后与地区革委会一套工作机构,实行一元化领导。6月,成立“地区革委会政治部”“保卫部党委”,8月恢复成立“地直机关党委”。1972年1月,成立“生产指挥部党委”。1973年,“三部一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办公室)撤销。是年12月,地委恢复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地委党校。1974年,恢复统战部,设立档案馆。1978年1月,恢复工交政治部;3月,恢复保密委员会。1979年4月,设立地委纪律检查组(1980年4月改称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8月易名“中共张掖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1月,设立档案局。1980年11月,设立农村工作部,撤销工交政治部。1981年11月,设立调查研究室。1983年8月,设立“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工作处”;10月,撤销调查研究室;12月,机构改革,地区档案局降格为科级局,直属地委、行署(1986年4月恢复为县级)。1984年10月,设立“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办公室”。1985年3月,设立“人大工作处”;8月,撤销农村工作部,设立“经济工作部”。1986年4月,成立“讲师团”;5月,成立地区地方志编纂办公室;11月,成立“《张掖报》社”。1988年1月设立“张掖地委政治体制改革办公室”;8月撤销经济工作部,设立“地委研究室”;12月设立“中共张掖地委国家保密局”(与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人员,两块牌子)。1989年8月,设立机要处(副处级);1989年9月设立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1992年3月,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升格为县级;1994年4月,地委秘书处处长制取消。
  (二)中共张掖市委员会
  (1958年12月至1961年12月)
  为适应国家在张掖进行工业建设的需要,1956年5月,中央批准成立中共张掖市委,并于1957年4月和6月任命李景亭为市委书记,薛剑英为副书记。是年10月,张掖市因工业建设计划推迟,省委决定撤销市级机关,经报请中央批准免去李景亭、薛剑英市委书记、副书记职务。195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张掖市。1959年2月成立中共张掖市委员会,市委设书记处。由张掖地委代管。1961年12月,撤销张掖市委,恢复张掖县委。
  1.中共张掖市委领导机构
  2.中共张掖市委工作机构中共张掖市委成立后,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委员会、研究室、郊区工作部、工业交通工作部、财政贸易工作部、市级机关党总支、档案馆、市委党校。1961年12月,张掖市委撤销后,工作机构随之撤销。
  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工作)
  组织部部长 景德山 (1959年2月至1961年12月)
  宣传部部长 侯作先( 1960年1月至1961年12月代理)
  统战部部长 李林柯( 1959年2月至1961年12月)
  监委书记 (无正职)
  研究室主任 (无正职)
  郊区部部长 张治邦(1959年2月至1961年12月)
  工交部部长 (无正职)
  财贸部部长 (无正职)
  统计室主任 (无正职)
  档案馆馆长(无正职)
  机关党总支书记 牛满堂(1959年2月至1961年12月)
  市委党校校长 景德山(兼,1960年4月至1961年12月)
  广播电台台长 刘焜(兼,1960年4月至1961年12月)
  3.张掖市政权、军事系统党组织
  中共张掖市人民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党组
  1959年2月成立书记茹春枫(1959年2月至1961年12月)
  中共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
  1961年9月成立
  书记薛剑英(兼,1961年9月至12月)
  (三)中共各县(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山丹县委员会
  1949年9月23日,中国共产党山丹县委员会正式成立,县委副书记杨雪霖主持工作。1954年10月-1987年2月,县委召开8次党员代表大会。1958年12月,撤销中共民乐县委,合并于山丹县委。山丹县委设立书记处,县委书记改任第一书记、县委副书记改任书记处书记。1961年2月,在贯彻中共西北局兰州会议精神中,省委撤销中共山丹县委,县委主要领导人停职审查;成立中共山丹县临时工作委员会,代行县委职权。是年7月,新县委组成。新县委纠正前县委的“左”倾错误,按照中央精神纠正农村的“一平二调”,巩固集体经济,恢复发展生产;在组织上全面整顿,至1963年6月,对整风反右斗争中的1700多件案件作了复查甄别。1961年12月,恢复民乐县;1962年元月,重新组成中共山丹县委。1962年8月,县委书记处撤销,县委第一书记改任书记,书记处书记改任副书记。1966年6月,“文革”开始后,受群众造反派组织的冲击,县委无法正常开展工作。1967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山丹部队介入地方,执行“三支、两军”任务,稳定局面,抓经济工作与工农业生产。是月,山丹县群众组织“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总指挥部”召开大会,夺取县委、县人委领导权,成立非法的“山丹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委、县人委。1968年3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合法的“山丹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行使县委、县人委职权。是年12月,山丹县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成立,山丹驻军代表冯桂新任组长,领导全县的整党建党工作。1970年12月中共山丹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县委自此恢复。
  中国共产党民乐县委员会
  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民乐县委员会”成立。1954年11月-1990年2月,先后召开9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9届委员会。1958年7月,县委设“书记处”,县委书记改任“第一书记”,副书记改任“书记处书记”。1958年12月,“中共民乐县委”撤销,并入“中共山丹县委”。1962年1月,“中共民乐县委”恢复,继续设立“书记处”。是年10月,撤销书记处,第一书记仍称“书记”,书记处书记仍称“副书记”。1966年6月,“文革”开始后,县委受到冲击,工作基本瘫痪。1967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民乐县人民武装部参与地方工作,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主持成立“民乐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负责全县工农业生产。1968年2月18日,民乐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行使县委、县人委职权。是年12月,县革委会成立整党领导小组,县人武部政委周广智任组长。1970年11月,中共民乐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新的县委会,整党领导小组随之撤销。
  中国共产党张掖市(县)委员会
  1949年9月25日,中国共产党张掖县委员会成立。1954年11月-1990年2月,共召开8次党员代表大会。1959年2月,中共张掖县委撤销,成立中共张掖市委(地级),省委委托张掖地委代管,市委设“书记处”。1961年12月,中共张掖市委撤销,恢复张掖县委,县委仍设书记处。1962年8月,县委书记处撤销,第一书记改称“书记”,书记处书记改称副书记。1966年6月,“文革”开始后,县委受到群众造反派组织冲击。1967年全县党政机构瘫痪,军队奉命介入地方“文革”,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县人武部党委主持成立张掖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负责全县的生产与工作。1968年4月,张掖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行使县委、县人委的职权。是年12月,县革委会建立党的核心小组,行使县委职权。张掖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贺启文任组长。1969年1月,县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成立后,全县开始整党建党。1971年1月,中共张掖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县委恢复,和县革命委员会两块牌子,一套人员。1973年7月以后,县革委会“三部一室”撤销,县委机关相继设立,正常开展工作。1985年12月,中共张掖县委撤销,成立中共张掖市委(县级)。
  中国共产党临泽县委员会
  1949年9月22日,临泽县解放。是月25日,县委书记高鹤龄一行24人进驻临泽县城(蓼泉),建立新政权,设立工作机构。1950年5月,张掖地委撤销,临泽县委划归酒泉地委领导。是年9月县委设立“常务委员会”。1954年县委增设“副书记”。1955年10月,武威、酒泉专区合并成立“张掖专区”,临泽县委复归张掖地委领导。1958年2月,临泽县撤销,县委随之撤销。1961年10月,恢复临泽县,同时恢复临泽县委,设立“书记处”。1962年7月,县委书记处撤销。1966年,“文革”开始后,县委受到冲击,工作无法正常开展。1967年4月,根据党中央决定,县人民武装部奉命介入地方“文革”,成立“临泽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行使县委、县人委职权。1968年4月,临泽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是年底,“临泽县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成立,领导整党建党,党的各级组织逐步恢复。1970年10月,中共临泽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临泽县委恢复,但仍和县革委会一套工作机构,整党领导小组随之撤销。1974年后,县委逐步恢复工作机构。
  1954年11月-1995年12月,中共临泽县委员会先后召开9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高台县委员会
  1949年9月27日,“中国共产党高台县委员会”成立。1950年5月,高台县委划归酒泉地委管辖。1955年10月,高台县委复归张掖地委管辖。1954年11月-1987年2月,县委召开8次党员代表大会。1956年7月-1988年9月,召开4次党代表会议。1958年5月,县委设立“书记处”,县委书记改任“第一书记”,副书记改任“书记处书记”。1962年7月,县委书记处撤销,县委领导称谓复原。1964年11月-1965年5月,高台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省委社教工作团与县委合署办公。1966年6月“文革”开始后,县委工作基本瘫痪。1967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介入地方,执行“三支、两军”任务,以人武部领导成员为主,成立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行使县委、县人委职权。1968年4月,高台县革委会成立,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1月,高台县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成立,县人武部政委庞德录任组长,开始整党建党工作,各级党组织陆续恢复活动。1970年1月,中共高台县委恢复,与县革委会两块牌子,一套人员。1979年1月,中共高台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后,实行党政分设。
  中国共产党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员会
  1953年7月,中国共产党祁连山撒里畏吾尔自治区(县级)工作委员会成立。是年秋,中共祁连山撒里畏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改称为“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1955年6月,改称中国共产党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员会。1958年2月-1987年2月,县委召开8次党员代表大会。1959年3月,县委设立书记处,书记改任“第一书记”,副书记改任“书记处书记”。1962年10月,县委书记处撤销,恢复县委书记、副书记称谓。1966年6月,“文革”开始后,县委正常工作被迫中止。1967年3月,肃南县人民武装部执行“三支、两军”任务,主持成立肃南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行使县委的部分权力。1968年4月,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行使县委、县人委职权。是年11月,县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成立,县人武部副部长马继祯任组长。1970年12月,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新县委成立,仍与县革委会合署办公。1973年,县委与革委会分设,机构陆续设立。1979年9月,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党的组织生活恢复正常。
  (四)中共张掖地直机关委员会地直机关党委的职能是地委监督、指导地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的部门。
  1.党组织和党员1955年张掖专区地直机关党委成立后,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逐年发展,是年辖支部27个,分支部4个,有党员851人。1956年地直机关党委实行分口管理,按系统成立5个党委,即综合机关党委、工交党委、文教卫生党委、财贸党委和合作党委;运输公司党委和劳改分局总支及635队总支由地委领导,时有支部28个,党员877人。1959年地直机关党委辖基层党委6个,总支16个,支部76个,时有党员1807人。1961年辖基层党委6个,总支4个,支部38个,有党员1097人。1962年精简机构,地直机关党员减为906人。1964年辖基层党委1个,总支6个,支部51个,有党员935人。1966年5月“文革”开始,机关党组织陷于瘫痪,党员活动中止。
  1968年“地区革委会”成立后,在整党中恢复机关党的建设,1971年8月恢复成立地直机关党委,1972年辖基层党委6个,总支8个,支部104个,有党员1572人。1976年“文革”结束后,机关党委辖基层党委3个,总支4个、支部55个,有党员877人。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逐步转入正常,党的建设加强,是年新建总支2个、支部16个,时辖总支9个,支部79个,有党员1114人。1982年辖总支10个,支部95个,有党员1524人。翌年地直基层党委、党组由地委管理,机关党委管理地直机关总支、支部工作。
  1985~1986年,地直机关党委所辖9个总支,97个支部,分三批整党。1990年辖总支14个,支部118个,有党员1678人。1992年辖基层党委1个,总支16个,支部149个,有党员2145人,其中女党员271人,少数民族党员33人,知识分子党员481人,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601人。1994年代管党组38个,辖基层党委1个,总支18个,支部164个,有党员2372人,其中女党员310人,知识分子党员547人,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720人。到1995年,党员人数达2507人。
  2.主要工作
  1955~1995年,召开8次地直机关党员代表大会,不定期审批地直机关总支、支部成员改选;结合各时期形势和任务,组织机关党员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及时处理违纪党员。
  1957年元月召开地直机关党委第一次代表大会,推选出席省党代会代表。1958年召开地直机关党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号召党员投入大跃进运动。1959年开展反右倾运动,是年结合本职工作,评选先进党委、总支、支部17个,处分党员107人。1960年召开地直机关党委第三次代表大会,翌年贯彻“西兰会议”精神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纠正瞎指挥、共产风,对在反右倾、整风整社中被错误批判处理的干部进行甄别。1964年5月召开地直机关党委第四次代表大会,号召学习毛泽东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71年8月召开地直机关党委第五次代表大会,恢复机关党的组织,各项活动逐步转入正轨。1981年机关党委组织地直机关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年末评选出先进支部6个,评选张志纯等优秀党员27人,处分党员8人。1982~1983年,评选先进支部16个,优秀党员90人,处分党员14人。1984年7月召开地直机关党委第六次代表大会,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从1985~1986年开始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为宗旨的全面整党,地直机关分三批进行,主要是清除“左”的思想,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清理“三种人”,加强地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订《党支部成员及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从1987年初抽查的58个支部看,好的支部20个,占34.5%;比较好的支部34个,占58.6%;差的支部4个,占6.8%。整党参加党员1470人,参整率92.6%,整党中有6人不予登记,3人缓登。1987年进行党员教育,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风党纪为重点,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是年评选出先进支部6个,优秀党员29人,处分党员6人。1989年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五中全会精神,针对北京天安门“六·四”(1989年6月4日)事件的发生,加强党员教育。进行整党补课,解决党员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1989、1990年评选出先进支部8个,优秀党员86人,处理党员9人。1991年元月,召开机关党委第七次代表大会,翌年组织学习邓小平南巡讲话,解放思想,树立“三个有利于”(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思想,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1995年5月,地直机关党委召开第八次代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文选》《党章》,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纪,开展向孔繁森同志学习活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六查六看”。1993~1995年评选先进支部29个,优秀党员105人,处分党员11人。
  (五)全区党组织及党员发展情况
  (六)干部队伍建设1949年9月下旬,中共张掖地委创办地方行政干部学校,吸收本地300多名社会知识青年入校学习,为地、县建党建政培养人才。1950年5月,张掖分区撤销时,全区有干部6036人,其中党员干部1182名。
  1955年10月,中共张掖地委恢复后,即制定《组织工作七年规划(草案)》,建立地、县干部分管制度,加强对干部的考察了解。是年全区有一般干部18141人,技术干部1394人,区级以上领导骨干1616人。干部来源主要为部队转业、地方录用和从老区调入。由于当时形势的发展和新设机关的需要,干部缺额较大。全区县级骨干平均不到4职,科(部)级干部平均只有1职,有的部门无人负责,一般干部也普遍缺员。地委贯彻中央“重点配备,统一调整,大胆选拔”的方针和“就地取材、就地培养选拔”的原则解决干部不足。1955、1956两年中,录用干部3598名,选拔各级领导干部1328名,其中地级2名,县级66名,区级(科级)1260名。期间,省委从天津、上海招收1956名知识青年分配到区内教育系统工作。针对干部队伍迅速扩大,各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的状况(各级干部中,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者占50%左右,文盲占15%),地委狠抓干部培训。1955~1957年,输送各级党校、干校培训专、县、区、乡干部2270余人,其中区级以上领导干部238人。地、县还结合农业合作化运动为农业社培训不脱产干部5万余人。
  1958年,专、县创办660所政治、文化、技术三结合的干部业余红专学校,有2.5万多名各级干部参加学习,占干部总数的45%。1958年以后,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干部队伍缺额很大,领导干部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地委接收军队转业干部800多名。至1960年,从大跃进运动中成长起来的红专(“红”为政治,“专”为专业)积极分子中选拔领导干部4635名(1958年选拔350名,1959年选拔1932名,1960年选拔1353名),其中高干13名,中干412名,初干4210名;从营业员、工人、复员退伍军人中经过培训后吸收干部2016名。1964~1965年,在全区进行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吸收一批社教积极分子分配到地、县、人民公社工作。“文革”期间,由于“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吸收提拔一些“造反派”当干部,有的还被结合进各级革委会。
  1978年以来,干部培训和选拔逐步纳入正规。至1982年,全区培训干部1.14万多名。1983年,地委制定《张掖地区干部培训七年规划》,培训内容从单纯的政治理论教育转向既学政治理论,又学经营管理和市场经济理论。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考核,干部的学历水平不断提高。1994年春,地委制定《关于实施千名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的决定》,与江苏华西村和无锡“全国企业家培训中心”以及苏州农村干部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单位联合建立干部培训基地,分期分批选送培训。1995年,组织培训1367名,其中县(处)级干部44人,地、县(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及后备干部71人,乡(镇)领导及乡(镇)企业负责人413人,地、县(市)金融财税部门负责人85人,选送20名地、县(市)企业管理干部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进修4个半月。依托香港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举办由县、(市)委书记、地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地、县(市)骨干企业厂长(经理)27人参加的涉外经济培训班。还在地委党校开设村干部大专班,学习农村经济和乡镇企业管理。1995年,地、县(市)委党校举办培训班357期,培训各级干部4.58万名。
  1983年机构改革以来,按照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要求,选拔一批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地委还制定《全区建立县、乡两级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全区县、乡两级领导班子“四化”建设七年规划》。1983年,在调整配备地、县、乡三级领导班子中,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85名,平均年龄42.6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8%。6个县的43名正、副书记、正、副县长,平均年龄42.2岁,比调整前下降4.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5%,上升32.4%;地区34个部门的95名正、副职,平均年龄46.6岁,比原来下降5.4岁。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5.3%,上升23.3%。各县(市)86个乡的324名正、副书记、乡长中,平均年龄36.7岁,比原来下降5.1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5%,比原来上升19.5%。调整28个县级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县级干部106人,平均年龄47岁,比原来下降3.6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6%。有6名地级干部离休;地直党政机关的146名县(处)级干部中有42名退居二线。1995年底,全区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19675名,占干部总数的77.6%,其中,县(处)级204名;选拔后备干部3232名,其中县(处)级457名。1995年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188名,其中45岁以下的96名,占51.1%,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2.7%。6县(市)党政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4.3岁下降到42.7岁,45岁以下的增加5.8%,其中35岁以下的增加3倍,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3%。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4.9岁,乡(镇)党政一把手(第一领导人)35岁以下的占三分之一以上。全区1041名村党支部正、副书记平均年龄为41.8岁,其中35岁以下的占2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3.7%。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
  90年代以来,地委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1994年地委制定培养选拔干部的规划和政策,全面组织实施,使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肃南县的少数民族干部数量有较快增长。到1995年底,全区有少数民族干部973名,其中,肃南县747名,比1987年增加175名。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46.2%,少数民族干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2.2%;县级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占77%。据1994年3月统计,县直57个部门中31个部门的“一把手”是少数民族干部,30个区、乡(镇)的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占76.9%。全区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数量也有较快增长,至1995年底,有妇女干部6306名,占干部总数的24.8%;有党外干部1.09万名,占干部总数的43%。6县(市)领导班子中,均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1995年,地委将23名优秀妇女干部提拔到县(处)级领导岗位。全区实现乡乡有女领导干部的目标。1995年,6县(市)政府、人大、政协班子中有党外干部13人,占三大班子领导干部总数的12.3%。
  (七)党员教育
  共和国成立后,党员教育的内容是普遍进行《党章》、党纪、党风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结合各时期的形势、任务及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教育。教育方法主要是组织学习、进行培训和开展思想整顿(整风)活动。对极少数问题突出和犯有错误的党员进行适当的组织处理。
  1952年前后,党员教育主要结合建党建政,发展生产和恢复国民经济展开。普遍进行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的教育,联系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丰富党员教育内容。1955~1956年,主要围绕农业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和肃反运动等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地、县党校、干校采用离职培训学习和参加短训班,定期上党课等形式对部分党员进行教育提高。此期输送党、干校培训的党员和干部4224人,其中县级394人。1956年夏,农村有87.2%的党员参加整党。1957~1960年,结合开展“大跃进”“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反右倾”和“农村整社整党”,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普遍采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式,边整顿,边处理。全区农村4.15万名党员参加,有严重问题被处理的党员2208名,3720名党内不纯分子被清除出党。整风反右斗争中共处理党员干部3549名,占参加党员干部的44.1%。1962年中央七千人大会后,各级党组织在贯彻会议精神中总结教训,开展批评,向广大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教育,并为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的党员进行甄别平反。1963年、1964年,在城市“五反”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对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组织、政治、经济诸方面进行一次较全面深入地清理和教育,处理一些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和干部。“四清”运动中处分党员174人,其中开除88人。“文革”中,由于“左”倾思想的严重干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党员教育也被削弱。1968年,专区革委会成立后,年底开展整党建党,但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一些党员受到批判和打击,甚至被“吐”掉。而一些“造反有功”的人却被通过不规范程序突击“纳”入党内。
  1976年“文革”结束后,党员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党的组织、思想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党员思想日益活跃。1980年以后,在广大党员中深入进行党性党纪教育。不断纠正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党员普遍进行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问题的准则》和新《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纪、党风教育。地委作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的决定》《全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则》和《各级党委抓党风政治责任制》等文件相继得到贯彻,各级党组织普遍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和教育。1979~1981年,地、县党校以《准则》和新《党章》为内容轮训党员2.98多万人(次),1983年轮训党员近3万人(次),占全区党员的81%。
  1984年底至1987年上半年,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省委的部署,按照“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要求,自上而下分五批在全区开展整党,参加党组织2390个,党员2.93万人。通过整顿,受到各种党纪处分的516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不予或暂缓登记的679人;新发展党员3079人。此后,每年各县(市)、乡(镇)坚持冬闲时组织党员进行培训;机关党员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1987年前后,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党员普遍进行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990年前后,以《党章》《准则》和中纪委颁布的《条例》《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依托地、县、乡三级党员教育网络,对党员进行系统的党规党纪教育。期间编发《党规党法选编》3450册,订购中纪委办公厅《党纪党风常用条规手册》1093册和编印其他辅导材料20多种3100多册。1992年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宣传部、地区电视台联合拍摄3部《改革开放中的共产党员》专题片,“七一”前后进行播放教育。地委于1991年、1993年分两批在全区农村对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进行4个教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现阶段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的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的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社会主义教育。为搞好这次教育,地委从地、县、乡抽调3000多名干部参加。从80年代末开始,在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采取多种方式坚持开展反腐倡廉,廉洁自律教育。地、县(市)委制定一系列具体规定和要求,如《关于保持党政机关廉洁的规定》《公务活动接待“八不准”》等。普遍开展评选表彰先进的活动,1980~1990年全区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2100个(次),优秀党员近2万名(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的不廉洁人员和腐败分子。1986年对全区75个县以上单位进行党风党纪大检查,1988年,全区119个县级单位有118个开展了自查;普遍制定《党风责任制》《党员考核评议制》等有关加强党风党纪建设的制度。在反腐倡廉斗争中,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中纪委和地委一系列具体规定,领导干部对照规定要求,带头进行自查自纠,自觉解决思想和生活等方面不廉洁的问题。使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在思想和行为上警钟长鸣,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廉洁的作风,勤政为民,努力奉献。1993年以来领导干部的自查自纠率在95%以上。多数都能严格要求、廉洁从政.对存在问题能及时纠正和得到处理。地委、行署于1995年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年内还根据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在广大党员中开展提高素质、增强党性的教育和学习孔繁森事迹的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八)纪律检查
  1.围绕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查处违反党纪的各类案件,清理重要案(事)件
  1955~1956年主要围绕合作化和肃反运动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1957~1959年围绕机关整风反右倾斗争查处党员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1957~1958年在整风反右派运动中,处分党员3549人(全区参加整风党员干部8055人)。1958年“拔白旗”中,12个县(市)(缺玉门、肃南),在基层党员干部中以“白旗”拔掉的干部达3573人,其中:党员1002人。在反右倾斗争中,到1959年底,全区3市11县,揭发出重点分子1535人,定性处理334人。1960年整社整党中,在农村43876名党员中,揭发确定重点批判斗争对象3155人,受组织处理的2433人。在1964年开展的“四清”运动中,处分党员174人,其中开除党籍88人。“文革”期间,党规党纪被践踏,党的领导被取消,党的组织、党性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都遭到严重破坏。地委监察组组长郝子君被揪斗、审查。1971年在“四人帮”横行和党内生活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在极“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整党,对许多党员进行错误的处分,提拔一批不该重用的人。1972年开展以揭发、批判和清查与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有关的人和事为主要内容的批林整风运动。
  1979~1981年,对“文革”期间造成的冤、假、错案及历次政治运动中的申诉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复查23417件,占需复查总数的99.97%。经复查,全部纠正平反16219件,占69.2%;部分纠正3870件,占16.5%;维持原案3328件,占14.2%。
  其中:文革”立案审查的16407个案件,全部平反11748件,部分纠正2664件,维持原案1992件;平反集团性冤假错案13件,为受害的389名干部平反,为迫害致死的530名干部平反昭雪。1982~1985年,地、县(市)纪委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中,共立案查处经济案件222起,涉及267人。经查处,判刑73人,追赃43.4万元。1986年后,在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清理整顿各类公司198个,重点清理党政机关办的16家公司。对有违纪活动的和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分别处理。一些公司与机关脱钩,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党政干部也与机关脱钩。1987年,狠抓用公款请客送礼、吃请受礼等问题,全区清理并处理超额招待费近30万元。1988年,在全区财税物价大检查和整顿公司的工作中,查出违纪资金429万元,经处理上交国库131.4万元。查出违纪案件57起,其中重大违纪案件14起,涉及金额近73万元,地区纪委重点查处21个案件,涉及资金359.5万元,涉及县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11人。通过查证,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处分。1989年,对地区机关各部门、地直和省属单位的党团员、职工在“动乱、暴乱”中的表现进行审查。1990年以来,在开展清理党政干部违章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中,对有违章违纪违法问题的227人(内有县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153人)进行处理。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3件,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4人受到经济处罚;对空锁、多占的公房和超面积住房、违反规定贱价出售的旧公房等按规定分别作了处理。1992年,在清理纠正县以上领导干部用公款送子女、亲属上学的问题中,对有问题的35名干部(内有县级干部28名,科级干部4名)分别处理,退款14人,金额2.01万元,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1993年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330件,涉及362人(内有县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06人)。其中,涉及经济问题的181件(内有贪污、受贿113件,违犯财经纪律39件),占54.8%;万元以上大案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7人,挽回经济损失176.9万元。
  2.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狠抓了党风建设。1978~1982年,纠正部分职工非法修建私房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张掖县水电局动用水费修建住宅楼、办公楼的问题。1982年11月-1983年9月底,对国家职工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进行清理纠正,对超过控制标准的858人作了处理。其中:地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36人,科级干部176人。1983年清理职工借欠公款,全区有9758名职工拖欠公款142.33万元(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179人,欠公款22.8万元),当年收回37.58%,其余逐年收回。1985年清查和纠正处罚一些部门、单位乱发奖金、实物,乱涨价,偷、漏税收,截留、挪用应上交国家利润和其他收入等问题。1985年以来,针对全区执法监督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以权、以职谋私;敲诈勒索;营私舞弊、损公肥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设小钱柜,乱发奖金实物;办事不公;乱收费、乱摊派;机关单位作风不扎实等行业不正之风,进行查处、纠正。仅1990年就揭发出具有行业特点的违纪线索79件,涉及83人,重点查处民乐县交警队4名干警(该队有6名干警)借处理交通事故之机贪污受贿3682元的问题。原队长被开除公职,其他3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993年以来,对地、县(市)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进行监察,处理和纠正突出存在的问题。1990年开始,集中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利用职权乱收费的问题。1993年11月分两次宣布取消62项自立项目,各县(市)宣布取消296项自立项目;清退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0多万元。清理出党政机关和企业不符合规定的小车11辆,全部给予纠正处理。清出干部职工4431人拖欠公款525.6万元的问题,及时收回欠款总数的95%。配合有关部门,对区内的国道、省道和地方道路上设立的19个站卡逐个进行清理,保留10个。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的问题。坚决制止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农民负担控制在上年度人均纯收入5%以内。清理出有“小金库”的单位126个,金额达256万元,除去清查前支出以外,按规定应上交财政部分已全部入库。清理规范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住宅电话公费的问题,从1995年5月1日起,实行按职级定额管理,使电话费用平均比规范前下降54.6%。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980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问题的准则》和地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的决定》《关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纠正任意违犯财经纪律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切实抓了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建设。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项规章制度。1983年以来,组织实施党风责任制,不断完善各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党纪大检查。1984年,根据中共十二大提出的“五年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奋斗目标,在对108个县以上党组织党风状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全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和《各级党委抓党风政治责任制》,下发全区贯彻执行,加强监督检查。1986年对全区75个县以上单位进行党风党纪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1987年下发《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意见(试行)》,聘请地直单位退居二线、三线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10名老干部为党风监督员。1988年地委和各县(市)委分别作出《关于保持党政机关廉洁的规定》,119个县级单位有112个开展自查,普遍制定党风党纪建设制度,实施“三公开”廉政措施。1989年着重抓了“两公开一监督”试点和推广工作以及党风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两次专题检查地委廉政建设8条规定贯彻执行情况。1990年着重帮助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党风监督网络和监督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1991年又实行《党内监督通知书》《监督通知卡》制度。199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检查对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通知》下发后,地委制定了公务活动接待的“八不准”规定,并两次对6县(市)和72个地直单位进行专题检查。1993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决定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各级党政组织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几年来领导干部自查自纠率都在95%以上,大多数领导干部能按照中央和省、地委一系列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政。部分县(处)级领导干部主动退出拖欠的公款、多占的公房,辞去在经济实体中兼任的职务,纠正不符合规定的购车问题。公款吃喝玩乐的歪风有所收敛,参与的领导干部大为减少。1993年以来,地委、行署制定下发一系列廉政规定和制度。各县(市)、各单位、各部门按地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资金管理使用、干部选拔任用、接待工作等一系列监督约束制度。
  4.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理论学习。20世纪90年代以来,组织干部坚持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学习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法纪条规;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上级部门的文件,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中共十四大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工作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紧跟形势变化,围绕中心工作,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1991年,通过深入企业调查,制定《纪检工作支持搞活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十四条规定》;1993年,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为支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见》,加强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1979年纪检机构组建至1990年,举办纪检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317人。随着机构的不断健全,逐步充实人员,至1986年,全区为已建立40个县级以上纪检机构配备专职纪检干部146人;至1992年底,已为区、乡(镇)的72个纪委配专职干部72名。到1995年底,159个纪检监察机关配专职人员277人,平均年龄44.2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0.3%。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在职能科室议事、工作规则和管理等10个方面制定60多条制度,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有条不紊,规范地开展。1990年,民乐县纪委检查室主任杨吉芳被中纪委授予全国纪检系统先进个人。
  (九)干部培训
  1.培训机构(
  1)各级党校
  中共张掖地委党校主要培训全区县(处)级干部、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及地直单位的科级干部。各县(市)委党校主要培训县直机关干部、县属企业领导、村党支部书记等。乡党校主要培训村社干部和党员。1958年8月,地委所辖酒泉干校、武威干校合并,成立“中共张掖地委初级党校”,翌年4月武威地委文化干校并入,时有职工53人。1962年易名“张掖地委党校”,在编38人,1968年8月撤销。1969年3月成立“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3年12月改为地委党校,至1995年有教职工9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43人。
  各县(市)委党校于1958年成立,其机构沿革大体与地委党校相似。至1995年,6县(市)委党校有职工90人,其中教师46人。
  1958年全区成立公社党校45所,1960年撤销。90年代恢复,至1995年有乡(镇)党校71所。(2)行政干校
  1969年9月成立地区“五七”干校,派遣没有进入革委会的领导和机关干部到干校边学习、边劳动、接受再教育,1970年以后转入干部培训。1979年改为“地区行政干校”,1983年与地委党校合并,保留机构名称。
  1969年各县设“五七”干校,70年代中期相继撤并。
  2.干部培训
  各级党校结合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对培训对象进行政治理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法规、专业知识等教育。
  1949年9月张掖分区干校招收知识青年、旧职员300人,学习《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社会发展简史》和时事政策等,培训半年后分配地、县工作。
  1949~1954年,酒泉干校举办18期训练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新民主主义论》和时事政治等,所培训的县部、局级领导和供销社、商贸、银行干部3017人(次)中,有高台、临泽县800多人(次)。1955~1956年举办干部文化培训班4期,受培986人,其中高台、临泽两县200多人;举办政训班3期,学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党的建设》及时事政策,受培822人,其中高台、临泽两县250多人。
  1949~1953年,武威干校举办干部政训班、组织训练班、土改训练班17期,轮训干部1680人,其中张掖、山丹、民乐县440人。1954~1956年,举办政训、公安、供销、商贸、银行、文化培训班11期,受培2506人,其中张掖、山丹、民乐县614人,主要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农业合作化问题等时事政策。1950~1956年,培训各县农村文书、社长等干部500多人(次),学习农业合作化有关政策。
  1958年成立张掖地委初级党校,培训县、公社、大队初级骨干3期、999人,其中县、社科级干部531人。1958~1960年举办干部理论培训班,县部、局长、公社领导干部训练班、干部训练班9期,培训2110人。县、公社党校培训大队、生产队干部、党员5.3万人(次)。(大专区期间干部培训人数之中,今张掖地区6县(市)约占三分之一)。
  1961~1962年,举办县(处)级和科级干部轮训班7期,84.2%的县级干部和89.5%的科级干部及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党员4800人参加培训。
  1964~1966年,结合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培训一大批干部。“文革”中后期,地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和恢复后的党校,围绕和配合形势的发展变化,分别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和多种类型的学习班、培训班,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著作及有关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评《水浒》、农业学大寨等方面的文件,进行路线教育。1970~1978年,举办学习、培(轮)训班60多期,参加各级各类干部5500多人。
  1979~1983年,举办各类干部轮训班75期,培训干部4740人(次),其中县级干部190人,科级干部400人。培训农村大队、生产队干部、党员120期,计2.4万人(次)。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进行“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批判“两个凡是”,拨乱反正,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学习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农村进行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3~1990年,举办县(处)级干部读书班8期,轮训县以上领导854人(次);举办乡(镇)领导、地、县企业领导读书班42期,培训科以上干部400多人(次),举办组训班、整党干部训练班14期,受培700人,累计培训农村党员、干部4万多人(次),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两本书,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决定》《关于整党的决定》,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等文件。在搞好干部、党员短期培训的同时,开始进行学历教育。举办党务专业、行政管理专业等中专班10期,培训两年制中专班学员770人。举办法律、统计、税政、财务、工商、计算机等大专班(含电大班)18期,培养909人,有近千名干部参加成人大专自学考试。
  1991~1995年,举办主体培训班130期,培训5480人。其中举办县(处)级干部培训班86期,轮训领导390人(次);举办乡(镇)主要领导轮训班10期,参训干部623人(次)。县(市)委党校举办培训班320期,培训乡、村、社党员干部27590人,地委党校还举办7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350名副县级后备干部进行为期两至三个月的培训。以上各班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领导科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等课程。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干部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促进干部的思想解放,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1991~1995年地委党校举办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大专班和省委党校走读大专学历班24个,毕业628人。此外,还组织45岁以下的机关干部在党校学微机、英语,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十)统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在张掖地区的统一战线工作,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曾开展过。1936年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西路军西征河西走廊时,在十分艰苦和紧张的战斗历程中,坚持开展统战工作,每到一地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抗日统一战线政策,发动劳苦大众建立苏维埃政府,组织人民群众团结起来为抗击日本侵略者作贡献。争取当地社会各界人士和国民党马步芳统治张掖的军政人员,以民族大义为重,停止内战,联合抗日。广大群众和各界开明人士对红军的抗日义举热情拥护,提供支援和方便。西路军虽然失败了,但红军为国为民的高尚品德和革命精神却在河西人民群众的心中留下深刻影响。
  共和国成立后,张掖地委的统战工作全面展开。1955年11月,中共张掖地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成立,各县(今辖6县、市)统战部于1949年10月-1956年设立。1966年“文革”开始后,地、县统战工作部门瘫痪,工作受到严重干扰。1971年前后,地、县委恢复后,张掖、高台、肃南县委统战部恢复,地委统战部1974年恢复。民乐、山丹和临泽县委统战部亦于1982年、1983年恢复。此后,全区统战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和加强。
  (十一)侨务工作
  1990年张掖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成立之前,全区侨务工作由地区行署办公室兼管。此间,为全区10多户归侨、侨眷做了大量落实政策工作,去掉“文革”期间强加在他们头上的一些不实之词和“里通外国分子”“特务”“间谍”等罪名,也为个别归侨解决了家庭和工作方面的困难问题。1983年,接受安置从蒙古回国的5户25名归侨,根据各自特长安排工作,解决住房、子女升学就业及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还安排一些归侨担任市政协委员、省侨联委员,使他们深感祖国的温暖。
  1990年7月,行署外事侨务办公室成立。是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公布后,侨办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为归侨纠正历史遗留的政治问题;为长期工作、生活在边远山区,家庭有实际困难的归侨联系调动工作;为家庭人口多,生活比较困难的归侨,通过协调联系,安排其家属和子女就业;为个别因病多次住院,医药费数额较大又无法报销的归侨,从多方面争取资助,解决困难。接待探亲旅游和参观考察的华侨、华人10多批(次)30多人。
  1995年,全区有归侨、侨眷及港澳眷属122户。其中,归侨22户,侨眷87户,港澳眷属13户。归侨中除个别是30年代从蒙古回来的少数民族(蒙古族)外,大多数是50年代回国的外省籍老归侨,其余是80年代从蒙古回国的华侨。以上归侨、侨眷和港澳眷属的亲属主要在印度尼西亚、印度、巴西、蒙古、美国和香港、澳门等27个国家和地区。
  张掖地区归侨侨眷联合会,自1981年2月在全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选举成立后,于1984年10月、1990年6月召开第二、第三届代表大会,选举每届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侨联成立以来,依照《宪法》和侨联章程,在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组织引导全区归桥、侨眷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桥”的作用。
  (十二)信访工作
  1956年,地委、专署的信访工作由地委秘书处和专署办公室指定专人承办。19621967年,地委、专署分设信访室,统一处理来信来访,人员分别管理。1968年,张掖专区革委会成立,设信访组承办信访业务,归属革委会办公室。1971年,中共张掖地委成立后,更名为“地委、地革委信访组(室)”。1978年底,地区革委会撤销,于1979年更名为地委、行署信访室(科级),隶属地委秘书处。1986年5月,信访室由科级升格为县级单位,隶属行署。全区各县(市)、乡的信访组织和专兼职人员也逐步健全和充实。
  全区信访工作在“文革”前正常开展。1969年起,以联系协调落实“文革”初期造成的冤假错案为主开展工作。1969~1977年,地区信访组(室)受理来信来访近6000件(次),经与有关方面配合,对其中72%的案件进行平反,16%的案件作了部分平反。1978~1980年,围绕解决历次政治运动中特别是反右派、社教运动中的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政策。地区信访室在3年中,受理各种来信来访4540多件(次),及时整理提交地委各专门机构,并紧密配合开展工作。在全区被复查的历次运动的7123起案件中,对63.5%的进行全部平反,对17.4%的进行部分纠正,并对涉及人员作了妥善安置。对被开除人员分不同情况恢复工作或以退休、退职处理,对死亡人员进行抚恤,对受牵连下放到农村的家属恢复城市户口。对在社教运动中被错划为地主、富农、资本家成份的806户和戴了各类分子帽子的527人,全部纠正平反。落实政策中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助,全区共支出落实政策费用201.57万元,补助劳动工日6.79万个。1982年起,信访中主要反映和要求解决1961年被精简人员恢复工作和城市户口、“文革”中下乡城市居民倒返城市后的落户等问题。经信访部门调查摸底,对1086名精简人员的问题,配合有关方面按政策予以解决,分别情况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解决“文革”中下乡城镇人口倒返609户、2406人的城镇户口。1984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信访中反映干部作风、党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逐步增多,为群体利益而集体上访的也有所增加,主要反映在农牧村之间的地界、草原边界、矿山开掘、水利等方面的纠纷,个别甚至出现流血和致死致伤人的情况。集体上访人员从三五人到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也曾发生过抬尸上访的恶性信访事件。1988~1996年,全区发生集体上访368批8753人,其中,来地区上访88批1910人。
  1984~1995年,地区信访室受理来信4641件,接待来访3278人。各县(市)受理来信10365件,接待上访群众9791人,其中集体上访280批6843人。对于大量的来信来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耐心、热情、细致的工作,对群众所反映的各种问题都较好地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结果。1982年以来,地区信访室3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张掖县(市)、高台县也被评为全省的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经济、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政治、政党、民主党派、政协、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政事纪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物古迹、艺文、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史志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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