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物资再生利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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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302
颗粒名称: 第八节 物资再生利用
分类号: F259.27
页数: 1
页码: 11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3年到1995年张掖地区物资再生利用的情况。其中包括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管理等。
关键词: 张掖地区 物资 再生利用

内容

一、经营范围
  (一)废旧金属 包括黑色废旧金属和有色废旧金属两类的废旧钢铁、铜材、铝、铅、锌等。
  (二)报废车辆 全区各单位、驻军、个人所交来的需要更新的报废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
  (三)报废机电产品 主要是各种换代报废产品、各生产企业需要核销固定资产的报废设备等。
  二、废旧金属回收管理
  (一)计划管理 1983年以前,废旧金属回收由供销社系统负责,计划部门管理;1983年以后由物资系统和供销系统共同负责,原则上是“物资部门不上街(不收购群众生活性和社会零星废旧金属),供销部门不进厂(不收购工矿企业生产性废旧金属)。地区物资局对废旧金属的计划管理,主要是执行省上和地区计委有关废旧金属回收方面的方针、政策,保证计划实现;废钢铁和废有色金属的调出由地区计委审批等。
  (二)废旧金属的来源及回收办法 废旧金属来源,一为生产性回收,主要来自地、县(市)生产企业的机械制造和基本建设单位;二为非生产性回收,主要来自各工矿企业设备的报废和社会生活中的废旧用具、用品。凡地区所属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所产生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和报废设备,除本单位留用部分外,其余的资源由地区金属回收公司(再生公司)收购;报废汽车一律交地区金属回收公司。1991年以后,各县(市)回收公司成立。在物资计划供应时期,对废钢材实行上交与钢材分配挂钩的办法,对完不成上交计划的,按欠交数量相应扣减钢材分配指标;超交废钢铁,按规定奖励钢材。各回收点除在点上收购外,还走访客户,摸清资源,登门收购。1989年以后,各企事业单位上交废金属计划任务取消。1983~1995年,张掖地区物资局再生利用公司完成销售收入2356.6万元,实现利润187.3万元,回收废钢铁2.61万吨。
  (三)废旧金属的调拨供应方向 除安排本区农业、轻工业、手工业需要外,上交任务的废钢铁主要运往青海西宁钢厂和本省兰州钢厂。废旧有色金属主要运往西北铜加工厂,1989年以后供应本区零星加工所需。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经济、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政治、政党、民主党派、政协、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政事纪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物古迹、艺文、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史志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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