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经济(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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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255
颗粒名称: 第五编 经济(二)
分类号: F127
页数: 184
页码: 1067-12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远古到1995年张掖地区经济情况。其中包括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
关键词: 张掖地区 经济

内容

第一章 商业
  第一节 〔民国〕前的张掖商业
  远在〔春秋〕时期,居于弱水流域的月氏商人曾抵达陇西,与今陕西境内的秦国建立物物交换关系,开通“昆山 之玉”(今新疆和田所产玉石)输往中原的“玉石之路”。
  〔战国〕时期,月氏进一步强盛,统一河西,建都昭武城(今临泽县鸭暖乡昭武村),成为东西方货物交汇点。 西域康国商队即来昭武城贸易。中国丝绸通过昭武城,由康国转往西域及欧洲,远到非洲。当时希腊人称中国为 “赛里斯”(丝国),欧洲人称中国为“支那”(秦的谐音)。奥地利科学家在研究一具3000年前埃及第二十一 王朝时期的女木乃伊(干尸)时,用电子显微镜分析头发中的异物为蚕丝纤维,断定3000年前中国丝绸已进入非 洲。
  〔汉〕文帝前元四年(前176年),匈奴掠取河西走廊月氏旧地,归属匈奴右地。匈奴以河西畜产品与手工产品换 取西域的奴隶、马匹、毛毡和毛织品,控制和掌握一向为月氏垄断的东西方贸易之利。
  河西匈奴降〔汉〕后,打开汉朝通往西域商道,汉武帝在河西设郡置县,“立屯田于膏腴之野。列邮置于要害之 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贩运性商业的繁荣,使张掖郡城成为“丝绸之路”上的 重镇。
  〔北凉〕时期,沮渠蒙逊建都张掖,西域36国皆遣使朝贡。境内“财物丰富,西域胡商各诣凉土贩货者颇众”。 成为〔北魏〕与西域通使和商业贸易的中介。
  〔北魏〕灭〔北凉〕后,“以河西水草丰美,用为牧地,畜甚蕃息,马至200余万匹,骆驼半之,牛羊无数”。畜 产品贸易兴盛,洛阳都城通西域的“丝绸之路”更加繁荣。《洛阳伽蓝记》中说:“自葱岭以西,至于大秦(罗 马)。百国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乐中国土风因而宅者,不可胜数,是以附化之民,万有余家 。”
  〔西魏〕时期,张掖成为西凉州治所,西域商队云集州城,形成国际贸易城市。西凉州刺史韩褒以优惠待遇扶持 贫民经商。“每西域货至,先尽贫民市之,于是贫富渐均,户口殷实。”隋朝张掖商业发展成全国最大的国际贸 易城市,是西域与中国内地贸易的枢纽。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派吏部侍郎裴矩驻张掖“监诸商胡互市”。
  大业五年六月炀帝到达张掖,亲临张掖贸易盛会,宴请高昌王曲伯雅、伊吾设等27国使者于观风行殿,盛况空前 。
  唐朝甘州是诸商道与军事通道的交汇点,也是河西边军给养的重要补给基地,商业仍很繁荣。
  〔唐〕宣宗大中年间,回鹘进入甘州建立政权,发挥其擅长经商的优势,长途贩运,其足迹所至,东到中原,北 至契丹,西达西域,甘州再次成为东西方贸易中心。
  〔西夏〕时期的甘州是镇夷郡、宣化府及甘肃军司的治所,也是〔西夏〕在河西的政治经济与军事中心。农牧业 、手工业发达,商品交易频繁。
  元朝甘州为甘州路,是甘肃行省省会,也是河西的驿道中枢。驿道纵横交错,商路四通八达。境内农牧业、手工 业均有较大发展,商业发达,成为河西最大的粮食集散市场,建有甘肃札浑仓,供应各路军粮。元朝甘州还是边 销茶叶的转口城市。
  明朝甘州为陕西行都司与甘肃镇治所,又是朱元璋第十四子肃王的封地,后来又成为甘肃巡抚驻地。甘州仍然是 河西政治、军事和经济中心,西北军事补给基地。商业持续繁荣,西域商队和朝贡队伍仍经甘州。甘州成为西北 最大的畜产品集散市场。晋商、陕西商、山东商、京师商等闻名全国的大商人集团云集甘州,在甘州建有会馆。 明廷利用山西、陕西商人运粮、运茶来甘州,充实边储和开展茶马交易。
  清朝甘州成为甘肃军事中心和后勤补给基地。“准商贩往西、北两路军营贸易。”大批山西、陕西、直隶(今河 北省)、山东等地的商人云集甘州,并以此为中心,向西、向北辐射。西路经哈密、巴里坤、吐鲁番、古城子( 今新疆奇台)、红庙子(今新疆乌鲁木齐)等地;北路经二里子河(今内蒙古额济纳旗)、马宗山进入今蒙古国 境内的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地随军贸易。甘州形成河西商业中心和日用杂品的中转批发市场。甘州府城外来商 人所建的商帮会馆,除原有的山西会馆(雍正时改建于南街)、陕西会馆外,以后陆续出现直东(河北、山东) 会馆、凉州会馆、镇番(民勤)会馆、两湖(湖南、湖北)会馆、河南会馆等,成为各帮口商人聚会的场所。
  〔民国〕38年,张掖有杂货业325户,绸布业15户,中西药店29户,烟酒业27户,文具业3户,米粮业56户,屠宰 业85户,饮食服务业65户;山丹县有私营商户44户;民乐有150户;高台有369户;临泽不到30户。
  第二节 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商业管理机构
  一、地区商业行政管理机构
  1949年10月,西北贸易公司甘肃省公司派12名干部来张掖分区筹建“西北贸易公司甘肃省张掖分公司”,分公司 经理兼任工商局长,政企合一。公司内设工商科,承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履行对全区公私工商企业的行政领导 职能。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国营商业机构,发展壮大国营商业,占领市场,稳定物价。1950年5月,撤销张掖分区 ,贸易分公司不复存在。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各县贸易支公司或商店不再兼管当地工商行政事务,由 各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工商科负责当地工商行政领导。1955年,武威、酒泉两专区合并为张掖专区。成立张掖专区 国营商业企业督导处,各县成立商业局。1957年,为便于商业部门归口管理,专区商业督导处改为商业局。1958 年,根据《改进商业机构方案》,进行机构精简合并,将商业局、服务局、合作办事处合并,组建为新的商业局 。内设政秘科、工商科、物价科、业务科、计财科、农副产品科、服务科等科室。1961年底张掖专区划分为张掖 、武威、酒泉3个专区。张掖专区商业局领属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肃南6县商业局。1962年元月,商 业局与供销社分设。1966年“文革”开始后,专、县商业局瘫痪。1968年成立“张掖专区商业局革命领导小组” 。1970年,商业局、供销社合并,成立新的“张掖地区商业局”。1979年成立“张掖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 商业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机构,1981年分设。1983年地区商业局改为“张掖地区行署商业处”。
  1995年底,全区有国营商业行政管理机构7个,二级批发机构3个,市、县公司(站)31个,商办工业企业8个,商 业经营机构309个,仓储运输机构5个,其他独立附属机构3个,有职工4737人,固定资产14284.2万元,流动资产 19421.1万元,其中自有资金3388.2万元。是年销售收入34491万元,历年销售总额85.65亿元,上缴利税3.21亿元 。
  二、县(市)商业行政管理机构
  1950年,各县设立工商科于国营贸易公司,实行政企合一。1965年工、商行政机构分设,各县成立商业局,人员 编制为7~15人。
  张掖县1956年、1958年两次将市、县商业局改为“市商业局”。1958年4月,市商业局、服务局、供销社“三合一 ”,仍称“市商业局”。1961年底,复易为“县商业局”。1962年8月,商业局与供销社分设,1969年合并,1977 年分设。析出医药与石油业务。1985年建市改称“市商业局”,是年分出烟草业务,成立“甘肃省烟草公司张掖 市公司”,与张掖市烟草专卖局两块牌子,一套机构。1992年6月升格为分公司。张掖市商业局1995年辖属百货、 五交化、糖酒副食、食品、蔬菜、瓜果、煤炭、饮食服务、商业综合8个公司和食品加工厂。下设批发机构5个, 零售门市部135个。大型商业营业设施有国茂大厦、飞天大楼、南街百货大楼、春风商场、五交化商场、永丰商场 、丝路商场、鼓楼商厦、张掖商场、副食商场等,是张掖市国有商业的骨干企业。
  临泽县商业局1956年成立。1958年1月随县治并入张掖市,1962年恢复建制。1969年与县供销社合并,1977年又分 设。1993年组建“县商业总公司”,与县商业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辖属百货、糖酒副食、食品、商贸分公司 及食品厂、酒厂。
  山丹县商业局1956年7月成立。1958年4月县服务局、供销社及盐务推销处并入商业局。1962年县供销社分设。 1995年辖百货、五金、糖酒副食、食品、饮食服务等5个专业公司及食品加工厂和粉丝厂。
  民乐县商业局1956年5月成立,1958年12月随县治并入山丹县。1962年元月恢复民乐县建制,重新成立商业局。 1968年11月与供销社、外贸局合并为工农产品购销管理站,1970年恢复商业局,1976年与供销社分设。1995年下 辖百货、糖酒副食、食品、饮食服务4个专业公司和一个归口管理的合作商店,计有三级批发点5个,零售点17个 ,肉食收购点13个。
  高台县商业局1995年下辖百货、五金、糖酒副食、食品、饮食服务等5个专业公司及食盐购销站及归口领导的集体 所有制企业利民商店。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于1954年建县,即成立国营贸易商店。1955年6月与金泉区(县治所在地)供销社合并成立县供 销社。1956年成立国营民族贸易公司与食品公司,同时成立商业局,1958年供销社合并于商业局。1965年1月为享 受三项照顾(对基层供销社实行流动资金、商品调拨作价、国家税收),民贸公司同时挂县供销社牌子,是年11 月民贸公司与商业局合署办公,1980年分设。1985年商业局、供销社分设。商业局下辖民贸、食品两个公司及驻 张掖采购站,下设零售门点及分销店21个,区肉食购销站6个。
  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全区市场消费商品主要靠国有商业城市零售和调给农村供销社安排供应。1953~1989 年,全区主要消费品零售酒38346吨,食糖40031吨,卷烟42.17万箱,布2.44亿米,呢绒207.44万米,肉猪163.62 万头,鲜蛋11万担,针织内衣裤1854.5万件,缝纫机12.7万台,手表54.85万只,自行车36.49万辆,收音机12.08 万台,电视机87049台。
  第三节 私营商业改造
  共和国成立初期,私营商业在国家扶持下得到长足发展。以张掖县为例,1949年私营商户627户,1950年增至1521 户,年营业额达250万元;1951年1960户,营业额300万元;1952年达2272户,营业额359万元。1953年营业额比 1952年增长3.4%,1955年比1953年增长108.36%。
  1956年1月,张掖各县相继成立“对私改造办公室”,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在私营工商业中迅速掀起社会主义改 造高潮。24日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按不同的行业性质,组成合营商店,分属各国营公司归口管理。规定资方股 金每年按5%付给利息,职工实行固定工资。对一些小店铺组成的合作商店和小商小贩组成的合作小组,工资不作 固定,实行“死分活值”“按劳取酬”。
  张掖县公私合营前私营企业从业人员489人,资金105.98万元。合营组成纱布、百货、食品、文具、五金、中药、 西药、糕点、服务等9个公私合营商店,设门点57个。其中直接转入国营公司的职工45人,安排在合营商店的462 人,多安排18人。有9人任商店副经理,52人为门点主任。小店铺合营前从业人员519人,直接转入国营公司103人 ,其余组成肉食、面食、水果、蔬菜、烟酒、酿造、茶社、大车运输等14个合作商店,设门点92个,流动小组84 个,安排612人,多安排196人。小商贩572人,直接转入国营的12人,其余组成百货、烟酒、理发、甜食、甜馍加 工、大豆加工、清真糕点等合作小组52个,流动小组105个,安排554人,少安排6人。
  高台县公私合营前商业、饮食业246户、291人,固定资产1.64万元,流动资金6.1万元。公私合营时安排在合营商 业中的有79户、93人;安排到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有98户、122人;允许继续自营的10户、10人;安排转入农业 的59户、76人。
  临泽县公私合营前有私营与个体商户133户,从业169人,资产总额4.86万元。其中副食杂货8家,布匹绸缎5家, 日用百货11家,中西药28家,果品蔬菜2家,文化用品2家,陶瓷1家,肉食8家,摊贩67家,年零售总额36.5万元 。1955年在蓼泉成立了第一个杂货合作小组。1956年公私合营,在县城(沙河)成立公私合营同义协棉布店、忠 信堂国药店、杂货合作小组等,有私营及个体商业182户,资金4.7万元转为合营、合作商业。
  山丹县1955年有私营及个体商业154户,从业183人,资金8.75万元。其中饮食业80户,从业109人,资金0.94万元 ;服务业34户,从业49人。经过试点,私营商业7户从业12人直接转入国营商业。1956年公私合营高潮中,私营、 个体商业82户、93人组成公私合营商店3个(设门市部6个),合作商店2个(设门市部5个),合作小组1个(设门 市部4个),由国营商业归口领导;有10户继续自营,26户转业。饮食业中62户、101人组成公私合营食堂2个(设 门市部3个),饮食合作小组2个(设门市部3个),10户继续自营,21户转业;服务业33户、从业37人,其中15户 组成理发合作社,设3个门市部。其余18户继续自营。
  民乐县1956年私营商户28户,小摊贩155户,有从业人员201人,资金6.8万元。公私合营后,分别归口纳入国营商 业及供销合作体系。
  第四节 百货商品经营
  一、二级批发企业经营
  张掖百货站的前身是“西北贸易公司甘肃省武威分公司”。1954年6月西北大区撤销后,改称“甘肃省贸易公司武 威分公司”。是年9月省花纱布公司与百货公司机构下伸,在武威成立“花纱布商店及百货商店”。1955年春,武 威花纱布商店升格为“甘肃省武威纺织品分公司”,百货商店并入贸易分公司改称“甘肃省武威百货分公司”。 是年夏天分别改为“甘肃省武威纺织品批发站”及“甘肃省武威百货批发站”,均为二级批发企业;另由百货站 抽调人员组成“甘肃省武威文化用品批发站”(暂迁兰州办公)。是年冬,武威、酒泉两专区合并为张掖专区, 二级站随专区迁张掖,先在张掖火车站修建三个站的办公室与仓库,1956年三站迁来张掖。1957年百货站、纺织 站合并,仍称“甘肃省张掖百货批发站”。文化用品站将文化用品业务移交百货站,另成立“张掖五金站”,各 站均由省商业厅与专区商业局双重领导。1979年百货站更名为“甘肃省百货公司张掖采购供应站”。1986年下放 地区管理,更名为“甘肃省张掖百货采购供应站”。下设纺织品、针棉织品、百货、搪瓷鞋帽、洗涤化妆、文化 体育用品、照相乐器7个分公司和糖酒经营部。至1995年,有固定资产781.3万元,流动资产2634.5万元,职工240 人。是年销售收入3561万元,历年销售收入18.96亿元,从建站到1995年,给国家上缴利税1846万元。
  张掖百货站自1957年开始,经营纺织品、针棉织品、百货、文化用品四大类商品。纺织品中的棉纱1951年定为统 购商品,棉布于1954年9月实行统购统销,1959年2月国务院下达商品分级管理办法,棉纱、棉布属于关系国计民 生十分重大的商品,定为一类商品,所有收购、销售、调拨、库存、进出口等指标均由国务院集中管理。呢绒、 绸缎、毛巾、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床褥单、毛线、木纱团、线袜、锦纶袜、棉毯、胶雨衣、胶工作 服、胶鞋、火柴、肥皂、洗衣粉、香皂、保温瓶、缝纫机、手表、塑料鞋、布鞋、牙膏、缝衣针、铝锅、搪瓷口 杯、面盆、钟、手电筒、手电池、机制薄纸、机制板纸、铅笔、钢笔、印相纸、胶片、胶卷、油墨、乒乓球、照 相机为二类商品,授权商业部管理,按计划衔接品种,实行差额调拨,其余为三类商品,采取选购成交。经营的 花色品种达2万余种,正常库存品种亦在1万种以上。
  商品购进渠道。一从上海、天津、广州、西安的一级站调入,二从省内外有产品的二级站调入,三从省内地方工 业或从省外厂家购入。1958年“大跃进”中,为了扶持工业上马,商业实行大购大销,计划外购进的商品大量增 加,购入总金额达2539万元,较1957年增加1倍,1959年购入3330万元,1960年为3335万元,造成不适销商品和质 次价高商品大量积压。1961年计划外商品停止购进,全年购入金额下降至867万元。1962年起,商品购进逐步恢复 正常,到“文革”时期,购进逐年稳步增长,1962年为1153万元,1963年1345万元,1964年1983万元,1965年 2597万元,1968年2889万元,1972年4733万元,1977年5749万元。80~90年代,年均购进5000万元以上。
  商品销售渠道坚持按商品流转路线供货。1956年开始,主要向张掖以西包括原张掖、酒泉两个地区各县公司三级 批发企业供货(民乐、山丹两县从兰州进货)。张掖市百货公司火车站综合商店及民乐县的南古、杨坊两个基层 社按照商品流转路线,直接从二级站进货。60年代起,陆续接受工矿、部队及青海冷湖、茫崖两个矿区公司、玉 门铁路供应站、哈密铁路供应站(疏勒河到柳园段)的供应任务。多余商品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各师供应。 1956年全年销售3446万元,1961年困难时期销售下降到1535万元,1966年恢复至3011万元,1976年上升到5600万 元。1977年以后,嘉峪关百货站成立,酒泉地区各县改从该站进货。80年代改革开放深入发展,计划经济逐步向 市场经济过渡,计划商品陆续退出计划分配,批零企业包括集体、个体商业可以选择产地直接进货,打破二级站 主宰批发市场的供应格局。原批发企业不能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流通渠道、少环节的“三多 一少”新体制,销售迅速滑坡,费用增大,企业累亏。
  二、县(市)公司经营
  各县(市)百货公司1955年至1956年成立,山丹、民乐、临泽、高台4县百货公司(高台花纱布公司并入贸易公司 ,1962年设百货公司)兼营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均设批发部与零售门市部,批零兼营,以批发为主。肃南县 未成立百货公司,由民贸公司兼营。1958年,临泽、民乐两县公司分别并入张掖、山丹县公司(1962年恢复); 是年张掖市公司批发业务收归百货站,1959年又交回市公司。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国、合城乡分工与商品分工原则和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一、二类 计划商品按计划分配指标,以批发价格调给农村基层供销社和城市国营或集体零售门市部,三类商品从二级站自 由选购。作为原材料或辅料供给工业部门的商品,享受批发价格。批发价格的制定,张掖执行二级站统一制定的 张掖批发价格,其余各县按所进货的二级站所在地批发价加经营费及运杂费制定。各县零售价格由三级批发按规 定的批零差率制定。
  80年代以来,商品经济迅速发展,集体、个体商业大量涌现,一、二类商品陆续退出计划分配范围,国有商业独 家经营的局面不复存在,国、合商业城乡分工、商品分工的格局亦被打破,跨行业经营百货的企业迅速发展。进 入90年代,商品价格放开,各种经济成分的百货批零企业竞争激烈。至1995年,市、县百货公司有职工1203人, 固定资产4385.7万元,流动资金4466.3万元,给国家上缴利税1.3亿元。
  第五节 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经营
  一、二级批发企业经营张掖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创建于1958年8月1日,是在中国文化用品公司甘肃省张 掖批发站基础上建立的。初名“甘肃省张掖生产资料民用器材批发站”,简称“张掖民用站”。1962年易名“甘 肃省张掖民用器材采购供应站”,1965年改为“中国五金机械公司甘肃省张掖批发站”(简称“张掖五金站”) ,1979年更名为“甘肃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张掖采购供应站”,1981年更名“甘肃省张掖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 站”至1995年。
  张掖五金站原经营五金机械、交通电料、化工原料三大类商品,80年代增加家用电器类4大类商品,9000多个品种 规格。按计划从上海、天津、广州、沈阳各一级站及有产品的省内外二级站进货,供应张掖、酒泉地区各县三级 批发及部分工矿企业。1980年嘉峪关二级站成立后,酒泉以西各县改从该站进货。1982年起,增加对内蒙古额济 纳旗及阿拉善右旗供应。国务院确定的五交化二类计划商品有62种,其中五金类有圆钉、铁丝、窗纱、暗门锁、 活扳手、合页、插销等18种;交电类有自行车、电灯泡、收音机、扩音机、日光灯管、电风扇、自行车内外胎、 零件等30种;化工类有硫磺块、石蜡、明矾、松香、松节油、保险粉、染料、油漆、纯碱等14种。其余商品属三 类商品。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大部分二类商品退出计划分配,再加商品价格放开,家用电 器、自行车、各种音响设备形成多渠道经营,二级站优势锐减。在转换经营机制中,开展批零兼营,销售金额虽 有增加,但各种费用增幅较大,致使经营效益逐年下滑。至1995年,有职工170人,固定资产418.6万元,自有流 动资金59万元,销售金额89663万元,上缴国家利税1875万元。
  二、县(市)公司经营
  1956年7月,中国五金机械公司甘肃省公司、中国交通电工公司甘肃省公司、中国化工原料公司甘肃省公司机构下 伸,在张掖县成立3个公司,行政上受县商业局领导,业务上受省公司指导。1958年机构精简,3个县公司合并成 立“民用器材商店”,下设1个批发部,3个零售门市部。1965年撤销民用器材商店,批发部交张掖二级站,零售 门市部交县百货公司。1975年恢复五金公司建制,设批发部1个,零售门点7个。其他各县仍由百货公司和民贸公 司兼营。进货渠道是按计划从二级站进货,张掖县执行张掖五金站制定的批发牌价,其余各县按张掖批发价(山 丹按兰州牌价)加经营管理费及运杂费制定当地批发牌价。城镇零售门市部及农村基层供销社,一律按批发价从 县公司批发部进货(直供工矿部门的生产资料也享受批发价格),执行县公司制定的零售价格销售。按照城乡都 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对圆钉、铅丝、民用纯碱等优先供应农村,自行车1976年供应农村比重60% ,1980年单列指标达80%,保证供应,一度作为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商品。
  80年代,商品经济发展,家用电器上升为拳头商品,购销金额大幅度增长。高台县于1987年专业划细,将五交化 商品从百货公司析出,成立“县五交化公司”,专业经营。进入90年代后,价格放开,经营渠道增多,计划经济 向市场经济转变。作为主渠道的国有五交化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第六节 烟草专卖经营
  烟草专卖实行国家、省、地区、县四级机构产销一条龙分级管理体制。1985年由张掖市糖业烟酒公司划出烟草批 发业务及人员、资金、设施,设立张掖市烟草专卖局及市烟草专卖公司,垄断经营烟草。执行各类卷烟、雪茄烟 和水烟的批发供应任务。时有固定资产37万元,流动资金20万元,职工18人。在此基础上于1992年6月组建为甘肃 省烟草专卖局张掖分局(分公司),两块牌子,一套机构。下设批发部,负责对张掖市与肃南县的三级批发。从 山丹、民乐、临泽、高台4县糖业烟酒公司划出批发业务及人员、资金、设施,设立4个县局(公司),分别负责4 县的三级批发业务。分公司担负全区5县1市的二级调拨供应任务。1994年7月,分公司又下设烟草商贸公司,开展 多种经营,活跃市场供应。至1994年底,分公司拥有资产总额22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00万元,职工33人。公司 占地12179平方米;拥有经营办公和住宅楼4栋,建筑面积9380平方米;营业网点4处,营业面积1350平方米;卷烟 仓库3栋,计1400平方米。
  分公司在专卖体制下,努力搞活商品流通。按照省公司关于销售工作立足地产烟,立足本区划,以地产烟为主体 ,省外烟为补充的经营思想和以开拓农村市场为重点,严格执行“三级面向全省,二级面向全国,毗邻地区按照 传统习惯进行业务往来”的原则,加强专卖企业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经营中,采取加强市场调查,搞好 信息反馈,产销及时衔接,开展送货下乡等措施,使购销稳步增长,效益逐年提高。分公司1993年销售卷烟3万箱 ,收入10347万元,实现利润359万元,上缴国家利税82万元。1994年销售卷烟24764箱,收入9437万元,实现利润 383万元,上缴国家利税126万元,跻身1994年甘肃省批发零售企业50强之列。1995年销售卷烟30300箱,收入 12003万元,实现利润341万元,上缴国家利税188万元。4县公司1993年销售卷烟19652箱,收入3802万元,实现利 润423万元;1994年销售15030箱,收入3742万元,实现利润38.5万元;1995年销售10385箱,收入4141万元,实现 利税77万元。
  张掖分局成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对无证经营、投机倒把、走私、造假等非法活 动,进行严肃查处。查处违法案件600多起,查扣卷烟8000多件,上缴财政罚款80多万元。整顿烟草市场,维护消 费者合法权益。
  第七节 糖酒副食经营
  一、地区糖酒副食经营
  1957年省商业厅副食处,选定张掖百货站留在武威火车站的现成仓库,由百货站抽人组建成武威副食品批发站, 各县经营的副食品从武威副食站进货。1958年9月,商业部第一次糖业烟酒专业计划会议上,规定食糖、卷烟属一 类商品,为中央管理的较重要商品;八大名酒、奶粉、罐头属二类商品,由中央召开专业会议组织平衡;其它白 酒、黄酒、果露酒等为三类商品,由各省地方管理,必要时由商业部组织交流。1959年2月,国务院下达《商品分 级管理目录》,规定烤烟、食糖、食盐为一类商品,罐头、卷烟、酒类、奶粉、奶油、炼乳、咖啡、味精为二类 商品,其余为三类商品。其中名烟、名酒均单列指标分配,供不应求。
  1988年地区行署决定成立“张掖地区糖酒副食批发公司”,地址张掖百货站,属二级采购批发企业,对外两块牌 子,对内一套人员。在百货站内设糖酒科、副食科,独立核算。1992年8月,地区糖酒副食公司与百货站脱钩经营 ,进行批零兼营。至1995年,有职工35人,固定资产586.55万元,流动资金20.25万元,上缴利税90.32万元。
  二、县(市)公司经营
  1953年,省专卖事业公司在张掖设烟酒批发部。1955年改为“县烟酒专卖公司”,1957年10月划归市服务局领导 。1958年商业局、服务局、供销社“三合一”后成为市商业局所属副食商店。1963年10月与县食品公司合并组成 “张掖食品分公司”,归地区领导。1965年8月又改为“县食品公司”,1971年将烟酒批发业务交县工业品综合批 发公司。1972年糖酒副食业务从食品公司划出成立“县副食公司”,1978年10月改称“糖业烟酒公司”,1985年 析出烟草改称“糖酒副食公司”。
  山丹、民乐、临泽、高台4县糖酒副食业务,1979年以前由县食品公司经营,1979年从县食品公司划出,成立县糖 业烟酒公司,1985年改称“县糖酒副食公司”。肃南县糖酒副食由民贸公司兼营。
  公司三级批发进货渠道主要从武威糖酒副食二级站进货。食盐主要从河西堡盐业二级站进货。不足的二、三类商 品,直接从省内外产地补充采购。每年节日增拨一些高档烟酒,从兰州直接提货,安排节日供应。属于当地生产 的糕点、酱油、食醋就地组织生产供应,不足的名优产品也从外地选购。1985年以后,卷烟改从烟草专卖公司进 货,食糖直接从张掖糖厂购进,并大量经销本地区生产的白酒、黄酒、葡萄酒和各种饮料。
  批发业务面向国营、集体、个体商业及农村基层供销社,执行当地批发牌价。在零售供应中,60~70年代货源紧 缺,食糖凭证供应,糕点饼干凭粮票供应。对高级知识分子需要的名烟、名酒,厂矿高温、井下工人享受的食糖 、白酒等保健食品优先安排定量供应。每年尚须执行收购鲜蛋供糖60吨、养蜂用糖35吨指标,以及防暑降温用糖 ,收购甜菜返销食糖,增加糖果、糕点、小食品用糖等指标。经营中,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做到烟 无霉变、糖无溶化、奶无变质、罐头无鼓听;开展食盐加碘和婴幼儿代乳制品的组织供应。1983年改革工业品批 发体制,各级批零企业可以多头进货,可以直接同工厂协商进货,或者为工厂代销,同工厂联销,价格协商确定 。市场日渐兴旺,结束按计划凭票证供应商品的历史。
  第八节 肉食品经营
  一、地区肉食品经营
  1956年,张掖专区肉食品由甘肃省食品公司所属武威、酒泉两个分公司及张掖县公司,对猪肉实行“一条鞭”经 营方式。其他县及农村由供销社经营。1957年成立专区商业局、服务局,肉食品经营归服务局领导。1958年,肉 食品由商业局内设服务科管理。1962年国、合商业分设,肉食品大部分农村由基层社经营。1963年改变政企合一 的管理体制,在张掖县食品公司的基础上,扩建为专区副食品公司,以经营猪、牛、羊、禽、蛋为主,兼营糖、 烟、酒、副食品。在张掖县农村设19个收购组,县城设零售门市部5个,屠宰厂1个。山丹、民乐、临泽、高台、 肃南设立县食品公司及肉食购销站。对生猪实行由国营商业省、地、县、乡“一条鞭”和委托供销社代购并举的 方式。1964年,专区副食品公司改称“甘肃省食品公司张掖分公司”,将原张掖县的经营业务仍交回该县,成立 张掖县公司,分公司只对各县公司实行行政领导和计划管理。
  1965年分公司所属县公司、收购站、组有机构73个,职工239人。1966年“文革”开始后,撤销省、地、县食品公 司,并入供销社。1973年,地、县食品公司相继恢复成立。1977年起按省、地、县、站四级经营,四级核算,统 一计划、统一调拨。是年全区生猪收购突破10万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为减少生猪、菜羊收购储运中的损耗,调节市场季节供需,省财政拨款200万元于1977年在张掖火车站建设张掖肉 类联合加工厂,建中型冷藏库1座,1982年投产。低温冷藏能力1000吨,屠宰能力1600头/班(其中猪600、羊1000 ),结冻能力43吨/日。固定资产595万元,由省食品公司统一核算,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由省食品公司控制,人 员配备和企业管理由地区负责。投产以来,年收购处理生猪2万头。增加全区生猪收购量,缓解农民卖猪难的问题 。该厂执行商业部工业会计制度,大修理基金和更新改造基金均上交省公司统筹安排,省公司每年下拨42万元, 弥补政策性亏损。
  1985年7月,张掖肉联厂财务核算体制、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下放地区管理,每年由省公司拨给补贴42万元。1987 年3月,地区决定将地区食品公司与肉联厂合并,对外两块牌子,对内1套机构,职工198人。1987年10月地区选派 干部承包经营肉联厂,逐步向多品种、多功能发展。截至1990年,陆续筹建小型面粉厂、榨油厂、饲料加工厂、 生化制品车间和出口牛羊肉加工车间,定购速冻设备,筹建速冻食品生产线,职工增至300人。由于生猪、牛、羊 购销退出计划管理,放开经营,加上资金分散,周转困难,人员增加,费用加大,使整体经营走入困境。1995年 行署决定,张掖地区肉联厂由张掖糖厂兼并。
  二、县(市)公司经营
  县(市)食品公司以张掖成立最早。1955年5月在甘肃省食品公司武威办事处张掖购销站基础上成立“甘肃省食品 公司张掖县公司”。山丹、民乐、临泽、肃南于1956年成立县公司,高台成立肉食加工厂。1959年国务院《商品 分级管理目录》规定耕畜、活猪、冻猪肉、腌腊肉、猪油、肉制品、菜牛、菜羊、冻牛肉、冻羊肉、家禽、冻家 禽、鲜蛋、冻蛋、干蛋、湿蛋、罐头均为二类商品。1961年国务院下发《农产品收购分类表》规定生猪、牛、羊 、鸡蛋、鸭蛋为合同派购物资;种猪、种蛋商业部门基本上不经营,通过农村集市贸易进行调剂。派购产品由县 公司按经济区域设在农村的食品购销站与社队签订合同,落实计划。重点是生猪收购,采取上门看猪、合格发证 、约时定点、排开上市、预约收购和巡回流动收购等方法,方便群众交售。在收购中,生猪每头毛重110市斤为起 点,平肚为标准,采取协商扣食的方法。1978年起,执行“出肉率定等、毛斤计价”的规定,生猪每头以毛重120 市斤(平肚)出肉率57%为起点,奖售粮食44市斤,每增加1斤毛重,增加1斤奖售粮;另奖布票2尺,化肥20市斤 。
  肉食供应中,以内销服从外销,乡村服从城市,中小城市服从大城市为宗旨。全区收购量的三分之一调往兰州、 玉门等地,首先供应工矿、部队需要。当地城市60~70年代对市民发肉票供应,每人每月供应半斤;对厂矿高温 、井下工人保健食品供肉,甲等每月4斤,乙等3斤,丙等2斤;保证少数民族节日牛羊肉增供指标。
  1978年以后,农村饲养畜禽大量增加,国有商业独家经营转向多家经营,多渠道流通。1983年开始,农区牛羊肉 按三类商品改为议购议销;1985年1月,牛羊肉、鲜蛋放开,实行自由购销;4月取消生猪派购,放开收购价格;7 月放开销售价格。国营商业对生猪改合同派购为合同定购,参与市场调节,发挥主渠道作用。市场销售量中,公 司销售比重日益缩小,以张掖市为例,1990年全市销售肉猪达91600头,其中公司销售20810头,只占22.7%
  第九节 蔬菜经营
  张掖地区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清〕《甘州府志》所记即有菘(白菜)、芹、芥、紫花菘(白萝卜) 、莙达(甜菜)、红萝卜、黄萝卜、葱、蒜、韭、薤、茄蓝(苴莲)、南瓜、瓠、葫芦、茄子、黄瓜、菠菱(菠 菜)、芫荽、椒蒿、莴苣(笋子)、蘑菇、圆根(圆萝卜)以及野生的发菜、沙葱、沙韭等二三十种。〔民国〕 时期引进西红柿、雪里蕻等品种。共和国成立以来,引进近百个优良品种,张掖建成种类多、质量好、价格低的 蔬菜生产基地,丰富“菜篮子工程”。
  张掖县于1956年成立蔬菜公司,其他各县由副食公司兼营,或由菜农上市直接出售。1959年,商业部管理的二类 商品中有鲜姜、萝卜、大蒜、土豆、大白菜、洋葱、大葱7种,属于差额调拨商品,张掖地区无调出任务。国营公 司就地收购、就地销售,经营鲜菜数量逐年增长,1961年为858万斤,1965年1552万斤,1970年3677万斤,1973年 达到5280万斤。农村复种秋菜面积不断扩大,张掖县1977年复种秋菜有包心菜、青口白菜、青麻叶白菜、大葱、 青萝卜、红萝卜、雪里蕻、菠菜等9054.5亩,加正茬秋菜莲花白1639.9亩、葱头501亩,秋菜产量上亿斤,出现供 大于求和农民卖菜难的问题。1978年秋菜复种压缩到8887.3亩,总产5680万公斤,农村自销1070万公斤,公司收 购2055万公斤,外调2255万公斤,储备300万公斤,没有出现积压和卖菜难等问题。是年冬,公司还从四川等地调 进新鲜辣子、茄子、芹菜等供应新年春节需要。
  1979年开始解决夏菜不足问题,落实蔬菜基地1000亩,其中张掖长安公社600亩,梁家墩400亩,对菜农采取“以 菜为主,保菜增粮”的保护措施,公粮交代金,免交购粮15万公斤,当年夏菜增产,满足市民夏菜需要。
  1980年开展温室育苗种菜试点,农村推行塑料大棚种植冬菜。1981年省商业厅拨给修建温室玻璃160标箱,公司支 持社队温室玻璃120标箱,钢筋3吨,薄膜6吨,地膜500公斤,支农资金6万余元,扩大塑料大棚、拱棚、薄膜覆盖 ,发展阳畦育苗和温室育苗,1982年春节,首批新鲜韭菜、韭黄、黄瓜上市,仅韭菜就上市1万公斤。
  1982年公司派出人员推销地产秋菜,与京、津、沪、东北、华北、陕西、青海等地91个单位签订供应圆葱670万公 斤,大白菜1100万公斤,大葱25万公斤,大蒜20万公斤,青萝卜25万公斤、蒜苗3万公斤合同,是外销蔬菜最多的 一年。
  随着集贸市场的扩大和塑料温棚蔬菜生产技术的推广,蔬菜上市量增加,市民买菜更加方便,一年四季都可以吃 到新鲜蔬菜。玉门、金昌、青海等地汽车直接来张掖拉运蔬菜增多。蔬菜公司除经营干鲜蔬菜、果品外,兼营各 种副食品。
  1995年,张掖市蔬菜公司有固定资产1085万元,自有资金630万元。职工226人。1995年销售额1249万元,历年销 售额2.25亿元,自1956年以来,上缴利税1013万元。
  第十节 饮食服务
  区内各县大都处于交通沿线,是过往客商食宿之地,饮食服务行业历史悠久。1949年后,共有私营饮食服务业户 200余户(其中张掖县170户),从业人员500余人(其中张掖县357人)。1950年到1953年餐馆旅店有很大发展。 张掖县餐馆由15家发展至25家,从业人员由90人发展到423人;旅店由42户发展至58户,人员由133人发展到近200 人。1956年社会主义对私营商业改造期间,张掖首先成立“国营张掖县饮食服务公司”,私人饮食服务行业中的 人员有一部分转入国营,一部分组成合营商店或合作小组;其余各县尚未成立公司,大部分人员组成合作店组, 少部分转为农业社员。1957年各县成立服务局,饮食服务业归服务局管辖,1958年归商业局领导。其余各县设立 “国营饮食服务公司”时间,山丹县、高台县为1962年,临泽县为1963年,民乐县为1972年,肃南县则由民贸公 司兼营。“文革”时期,取缔个体小饮食摊点,合作店组并入国营,网点减少,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至1982年 ,全区国营饮食服务业网点仅95个(饮食37个,服务58个),职工985人(饮食业351人,服务业634人),全年营 业额368.3万元,费用开支144.9万元,企业亏损3.4万元。亏损原因是设备陈旧,职工老化,费用加大。是年退休 人员120人,即支付退休费95.8万元,饮食业原材料中议价粮、油、肉比重增加,成本加大。
  1985年前后,国家放手发展第三产业,国营、集体、个体饮食服务网点遍布城乡,张掖市区内张掖宾馆、甘州宾 馆、民族饭店建成,设床位861张,大小餐厅15个,另有中档旅店18家,招待所19家,床位达3500张。到90年代, 陆续新建的宾馆酒店有东湖宾馆、滨河美食城、滨河大酒店、锦华大酒店、花园大酒店、天伦大酒店、南环路大 酒店、陇南春大酒店、粮贸大酒店、东方酒家、万寿酒家、猎人酒家、明月楼酒家、水晶宫娱乐中心及张掖宾馆 对外餐厅等。饮食行业空前繁荣,旅客床位不断增加,集体及个体理发、烫发、美容发屋应运而生。
  国营饮食服务业1985年有职工865人(其中女性507人),年工资额86.4万元。离退休人员133人,全年支付离退休 费用115万元,负担加重。面对强手如林的竞争对手,采取改革措施,改善经营管理。一面选派青年职工参加全省 饮食、照相、理发行业技术培训;一面进行对饮食、照相、理发3个行业、8个工种的三级技师职称考核,培训专 业人员,以提高服务质量。除公司直属门点扩大服务项目,增加营业收入外,其余大部分门点实行国家所有,集 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发挥职工积极性,不再吃大锅饭。部分长期亏损的门点实行个人租赁,允许职 工留职停薪,离店自营。张掖市还利用原有门点设施开办多种经营。此后县(市)公司逐步扭亏为盈,效益增加 ,1995年实现利润31万元。
  第十一节 商办工业
  一、县(市)食品厂
  共和国成立后,原有的食品加工店铺经过社会主义改造,逐步转为国营商业所属的食品加工厂,并加以扩建和完 善。临泽县食品厂建于1953年。“张掖市食品加工厂”建于1958年3月,由市蔬菜食品杂货公司所属酿醋部、酱油 酿造厂及归口管理的豆腐合作商店与市糕点公司4个单位组合而成。山丹县、高台县于1958年在原食品合作社基础 上成立食品加工厂。民乐县、肃南县分别于1962年、1970年建厂。三年困难时期,贯彻保粮、保钢为中心的增产 节约运动,用糖指标从严控制,分月下达,糕点凭粮票供应,加馅糕点每斤收粮票半斤,饼干、桃酥每斤收粮票 0.75斤。1973年粮食部门对糕点用粮指标进行调整,即按城镇人口每人每月供应1斤糕点折合半斤粮食,计算供粮 指标,每百市斤粮食配给12斤植物油。酱油、食醋单列供粮指标。1976年,全区商办食品加工企业职工174人,年 产值207万元,实现利润18.3万元,生产糖果21.02万斤,糕点115.1万斤,酱油197.5万斤,食醋491.5万斤,供应 城乡人民生活需要。
  1978年以后,逐步改善商办工业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原材料指标,补充职工队伍,1980年职工人数由174人 增至289人,糕点、酱油、食醋的产量较1976年有大幅度增加,其中糕点增产16.2%,酱油增产28.2%,食醋增产 28.7%,市场供应有所改善。
  1982年,全省商办工业会议制定商办食品工业规划,由省商业厅与财政厅共同拿出资金,对各地食品工业技术改 造项目给予贴息照顾。从1982年起,对本区食品工业提供无息贷款121.93万元,其中续建项目16.75万元,包括高 台黄酱车间5.5万元,临泽糕点车间6.2万元,民乐酱醋车间5.05万元;技术改造项目为张掖食品厂食醋车间13万 元;新建项目69.9万元,其中山丹粉丝车间20万元,张掖儿童饼干车间25万元,临泽枣泥车间22.2万元,肃南酱 油车间2.7万元;设备更新项目22.28万元,购进的机器设备包括山丹、临泽各4台,高台、肃南各1台,民乐5台( 套),张掖2台(套)。这些项目到1984年前后陆续建成,新增食品产量293万斤,产值217万元,新增税金10.87 万元、利润16.11万元。
  糕点用油于1983年提高标准,由原来每百公斤粮食配给12公斤植物油提高到15公斤。随着粮票取消,粮食部门不 再供应平价粮油。食品厂直接向市场选购原材料,使糕点质量提高,品种增加。酱油、食醋生产的技术改进,使 产量增加、品质提高。张掖市食品厂为了做好节日供应,1994年派人员到北京学习先进生产技术,增添袋装醋、 袋装酱油;在35个糕点品种基础上,增加鲜奶油卡通节日喜庆蛋糕、生日蛋糕、天津多味小麻花、各式特制面包 等10多个新特产品,使糕点四大系列达50多个品种。由于集体、个体食品加工业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激烈,商办 工业面临兴衰与生存挑战。临泽县食品厂经营形势严峻,于1995年由临泽酒厂兼并。山丹粉丝厂也因资产负债率 过高,无力还本付息,步履艰难。至1995年,全区商办食品工业拥有固定资产1008.6万元,自有流动资金72.09万 元,是年销售总值721.45万元,盈利20.59万元,给国家上缴利税904.74万元。
  二、临泽酒厂
  临泽酒厂的前身是临泽县食品公司所属东风酒厂,始建于1968年,为育肥猪饲料综合利用而建,有固定资产11.7 万元,年产白酒20吨,于1985年停办。1988年在原基础上投资80万元扩建为临泽酒厂,与食品公司分设,属县商 业局领导,年产白酒150吨。1991年进行二期扩建,投资120万元,新建酒窖128个,产量增至300吨。1994年进行 三期扩建,投资80万元,产量达700吨。占地面积1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拥有大型机械设备24台( 件),固定资产460万元,职工93人。1989~1994年实现利税293.1万元,成为临泽县第二利税大户。酒厂下设酿 酒、制曲、包装、供热5个车间及供销、质量检验、生产技术等科室。建厂以来,派员到外地实习并聘请高级科技 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以传统酿酒工艺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企业发展壮大。1994年5月,所 产“昭武特曲”“昭武玉液”在广州’94中国食品博览会上双获金奖。1995年8月新产品“昭武御酒”在郑州荣获 ’95中国科技精品金奖。这三个白酒品种年产250吨以上,酒香浓郁,酒味纯正,深得客商好评。
  第十二节 商业财务与仓库管理
  一、商业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体制】自1950年起,各县商贸系统贯彻《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实行大回笼的贸 易金库制,归中央高度集中管理。1953年,开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贸易公司实行上级公司和当地商 业行政部门双重领导。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企业利润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全部上缴财政;企业固定资产更新、 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均向财政申请拨款解决。1958年,商业行政机构和企业管理机构合并。饮食服务业收入全归 地方财政收入,其他商业企业利润实行二八分成。20%归地方财政,80%归中央财政。12月,对农村财贸管理体 制实行“两放、三统、一包”,即:下放人员、下放资产,由人民公社执行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资金 管理,包财政任务。1962年恢复建立专业公司:第一类专业公司为五金“交电”化工,以总公司领导为主,财务 会计实行总公司制定的实施办法。利润“三七”分成,三成归地方。第二类专业公司包括煤建、石油、医药、百 货、纺织、糖烟酒、食品等公司,财会工作实行省商业厅制定的实施办法。利润三七分成,三成归地方。第三类 专业公司包括民贸、饮食服务、蔬菜等公司,财会工作由省商业厅统一管理,利润作为地方财政收入。“文革” 时期,实行政企合一,企业下放地方统管,财务收入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利润缴地方财政,发生亏损由地方财政 弥补。1978年,省商业厅收回张掖二级批发站作为直属企业,实行企业基金制度。1979年,商业系统全面实行利 润留成制度,简易建筑开支和企业基金纳入利润留成,改变财政统收统支局面。1983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将利 润上缴国库办法改为向税务机关缴纳所得税。小型企业实行8级超额累进税;大中型企业税利并存,按55%缴纳所 得税,税后留利仍按比例给财政上缴利润。饮食服务业按15%缴纳所得税。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大中型企业从 利税并存过渡到完全用税收形式固定国家和企业关系,缴纳所得税后利润较多的再上缴调节税。1985年起,二级 批发站下放地区领导,其财务指标归地区管理。
  【流动资金管理】1983年以前,全区商业企业流动资金主要靠国家拨款和向银行借款。长期以来,企业向银行借 款占80%,财政拨款不到20%。从1983年开始,流动资金由银行统一管理。其中商品资金按照1971年《核定商业 企业流动资金定额试行办法》实行定额管理。非商品资金包括包装物、物料用品、家具用具、待摊费用和库存现 金,占全部流动资金的3%上下。结算资金(包括待决账款),在全部流动资金中所占比重,1979年不到10%, 1985年近20%,进入90年代超过20%,主要是因受三角债的困扰而拖欠的货款。
  【固定资产管理】国有商业固定资金来源,1979年以前主要是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拨款。1979年后,主要靠企 业按规定自提更新改造资金和利润留成资金等多种渠道取得。自1981年起,凡独立核算、有还款能力的企业,都 实行基建拨款改贷款(简称“拨改贷”)的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全区确定综合折旧率以5.1%提取。固定资产大 修理基金,按照19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系统财务会计制度(草案)》规定,除独立核算的油库、冷库、 大中型商办工业、储运企业和大型商店,继续实行提取固定资产大修理基金外,其他企业一般不实行这一办法。 地区执行全省规定大修理基金提取率,冷库为2%,油库为1.2%,按季提取。大修理和小修理从费用(成本)中 直接开支。
  【商品流通费管理】商业企业强调增产节约和改善经营管理。其中重要的是节约商品流通费用。商品流通费有“ 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商品损耗、手续费、借款利息、保险费、职工工资、临时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修 理费、折旧费、家具用具摊销、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包括租赁费、旅差费、邮电费 、水电费、烤火费、会议费、书报资料费、文体宣传费、劳动保护用品费、防暑降温费、零星用品购置费等等。 各县纯商业企业(不含饮食服务及商办工业)70年代费用水平不超过5%,80年代不超过7%,90年代有的已超过 10%。主要是运费加价幅度大,银行利率上升(80年代由4.2厘上升到6厘,90年代更上升到10厘以上)及各项费 用增加等因素,尤以二级站上升较多。
  【会计制度与核算】1951年吸取前苏联经验,第一次修订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作了分类,贸易公司普遍执行。 1954年学习前苏联经验,第二次全面修订会计制度,规定194个科目,改变旧中国商业会计按资产负债净值分类的 做法,代之以“资金占用=资金来源”,会计核算形式废除传统的“传票制”,改为“记账凭证单”。1957年反 对“五多”,精简报表,重新修订《国营商业企业统一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精简为67个,报表精简为5种,在会 计核算形式上采取“传票制”和“记账凭证单”并行。1962年,国、合分家,1963年执行修订的《统一会计制度 》,继承1954年统一会计制度优点,科目增加为97个,报表增为14种。1965年10月执行《财务制度改革第一步方 案》,会计科目减为69个,报表减为8种,并改借贷记账法为增减记账法。1966年“文革”开始,会计制度陷于自 流。1970年商业管理体制下放,机构合并,执行《商业会计制度(试行草案)》,只规定11个科目、3种报表,致 使失去“制度”的作用。1976年执行恢复重订的《统一会计制度》,吸取历次改革过繁或过简的教训。1979年商 办工业执行商业部《关于颁发商办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和《部分内容修改补充意见》,使会计制度趋于完 善。1993年7月执行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长第5号令发布的《企业会计总则》所定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 计核算。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财务主要指标和月度分析】财务主要指标和月度分析的项目内容分三部分,列出本期实际与上年同期数据进行 增减比较(金额单位为万元)。“盈亏部分”的项目包括:商品销售总额、商品纯销售额、商品毛利(金额及毛 利率)、商品流通费(金额及费用率)、税金、商品经营利润(金额及利润率)、附营业务净收入、补贴工业支 出、支援农业支出、财产损失、其他收支、利润总额,共12项。“资金部分”的项目包括:全部流动资金、商品 资金(金额及占流动资金%)、平均流动资金、平均流动资金每周转一次所需天数,共4项。“附列部分”项目包 括:平均职工人数、平均每人销货额、每百元资金利润率(%)、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共5项。
  二、商业仓库管理
  全区国有商业仓库自1950年始建,随着业务扩大,仓库不断增建与扩建。至1995年,各类仓库中有统用仓库110栋 ,84915平方米;冷库4栋,2000平方米;危险品库5栋,2000平方米。仓库容量68770吨。
  1953年,商业部规定仓库面积可用率,要求正式库房为80%,借用民房为70%,货场为82%。1958年开展“技术 革新与技术革命”活动,二级站和部分县(市)公司仓库职工创制装卸、搬运、堆码机具,工人劳动强度得以减 轻。1959年开展“七无仓库”活动,力争商品无霉烂变质、无虫蛀鼠咬、无溶(熔)化、无残破、无被盗丢失、 无火灾、无工伤事故,商品损失减少。1960年2月,商业部“全国储运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提出建立健全储运 网,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全面开展仓库“六无一快两提高”活动。1980年,县以上批发仓库开展服务思想 好,执行制度好,指标完成好,安全生产好的“四好仓库”活动,并实行七项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即:1.单位面 积储存量;2.收发货差错率;3.账货相符率;4.平均保管损失;5.平均保管费用;6.保管员人均工作量;7.入库 商品验报天数。每年两次对企业仓库进行评比,评出“四好仓库”。1986年至1987年,“四好仓库”平均达标数 据为:1.每平方米储存0.67吨;2.收发货差错率在1.3%以下;3.账货相符率在99.3%以上;4.平均保管费用每吨 每月3.52元;5.平均保管损失每吨每月0.043元;6.保管人均工作量428吨;7.入库商品验收期不超过2天。1989年 起,严格执行商业部1988年下达的《商业仓库管理办法》,对储存商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禁将危险商品和一 般商品混放、有毒商品和食品混放、互相串味商品混放,以及商品性质相抵触、养护与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合 存放。根据商品特性和包装状况,确定相应的码垛方法,不超地坪负荷堆货,不倒置或压坏商品,做到合理堆码 ,妥善苫盖。配置必要的检测仪器和通风、密封、去湿、降温、保温、灭鼠、熏蒸等装置,采用各种有效方法, 防止商品虫蛀、锈蚀、霉变、冻损、爆燃、挥发、溶化,保证商品安全。
  仓库建立保管账,正确记载进、出、存动态,采用货位编号,层批标量,动碰复核、日记日清、月对季盘等方法 ,做到账、卡、货三相符。严格履行商品进、出库制度。商品入库首先把好验收关,对商品数量、质量、包装进 行感观验收,必要时拆件验收。发现品名、规格、等级、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或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 盗等问题,及时做出记录,查明责任,向供货方或运输部门联系处理。商品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按照先进库的 商品先出,有效期限在前先出的原则,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向提货人办清交接手续 。需要分装、改装、换装的商品,填制分装箱单。在商品出入库中,注意操作安全,防止损坏商品和工伤事故。 贯彻公安《消防条例》,公司及二级站组织职工建有义务消防队。下分灭火组、抢救组、联络组、救护组,配置 消防栓、水龙带、灭火用砂、锹、钩、斧、桶、消防梯、灭火机等,明确专人保管维护。加强平时训练,增强职 工的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三节 商业企业改革
  1978年以后,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转换经营机制,搞活商品流通,是商业改革的主要内容。1980年起,逐步 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制,政企分开,推行各种经营责任制。自1980年,全区上下贯彻省财办 关于扩大商业企业自主权试点意见,先在各县饮食业中进行试点,在一些核算单位扩大自主权。如实行利润包干 、超额全留的试点;饭、菜毛利率不超过30%可以自行定价;人均月奖金不超过14元,2000元以下店面装修或固 定资产购置可自行决定等,调动企业与职工积极性,增加花色品种,提高质量,改善服务。1981年全面推行扩大 自主权经验,对企业利润实行“固定比例、全额分成,超计划提留”的办法,商业企业按利润的19.3%提留;商 办副食品工业留成80%;超计划部分加提10%;民贸企业留成50%。1982年进行企业整顿,重点是改进领导班子 ,改善经营管理,改变思想作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零售 门点推行“柜台文明、八字迎送”:立:姿态端正,衣着大方;迎:亲切和气,迎接顾客;问:主动招呼,热情 接待;讲:介绍商品,当好参谋;拿:快拿轻放,挑选不厌;算:算账准确,唱收唱付;包:包扎牢固,顾客满 意;送:送别有声,欢迎再来。
  是年,省上工作组在临泽试点,推广常州市改革经验。对小型零售企业试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办法。实行 固定工资加提成工资和固定工资加浮动工资制,使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试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责任 制,1983年在全区陆续推行。1984年扩大自主权与全面改革相结合,企业经理(厂长)实行国家统考制度。按照 开放搞活、增加吸引力和辐射能力的要求,在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方面积极探索,实行全方位经营。工业品 批发网点向农村集市下伸,张掖百货公司首先在大满堡设立批发部,五金站则到酒泉设立批发网点。开展横向联 合,百货站与武威建立联销业务,与张掖供销社联办零售商业,批发企业专业划细,改专业核算为大类核算,采 取“进货不限厂商,供货不限批量”,扩大采购运销。积极搞活小商品经营,有1615种小商品放开价格,占经营 品种的32%。1985~1986年,扩大横向经济联合,张掖百货站与兰州、天水、咸阳站出资30万元,组织铝锭50吨 ,同兰州铝制品厂联合扩大生产,经销产品。张掖蔬菜公司与兰州、天水、酒泉、嘉峪关蔬菜公司联合成立“甘 肃省兰州蔬菜商品购销服务组”,协调蔬菜购销活动,同外省签订瓜果蔬菜外销合同,扶持蔬菜生产。1987年, 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搞活流通,增强商业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和省经委、省委组织部等10个部门制定《甘 肃省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及《关于小型商业企业实行租赁经营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在全区商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
  从1987年起为大中型企业第一轮承包。首先由主管部门确定全年销售指标和利润指标,每年净增10%左右,再议 定其他相关指标,一定三年(后延至1990年)。在系统内外公开招标,选出法人代表(经理或厂长)后,举行承 包经营合同签字仪式,经司法公证即为生效。承包人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其个人收入可高于职工平均收入的1~3 倍,效益好的企业,还可得到重奖。法人有权设置、调整、撤并内部机构,聘任中层干部,进行二级承包。可按 《厂长(经理)工作条例》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职工进行奖惩,并实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可在国家规 定的范围内定价和自筹资金;建立“有问题商品削价,报废处理准备金”制度,处理有问题商品;还可出租和转 卖多余的闲置资产。1991年起为第二轮承包,另行选定法人代表,签订承包合同。经过两轮承包经营,企业面貌 发生很大变化:1.提高领导决策效率;2.调整内部机构,精简管理人员;3.指标分解后,深挖内部潜力;4.修订 和完善管理制度。对已经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承包”的小型企业,特别是饮食服务业,逐步实行撤、并、 转(由全民转为集体企业),有的改为租赁经营,采取在系统内外招标的办法,选择确定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实行租赁经营。1993年一些小型企业试办“国有民营”改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些向连锁经营发展。
  全区国有商业改革,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取得比较好的成效。1.二级批发企业实施“母体裂变”战略,专业划细 ,组建单体公司成功;2.通过内部兼并,推行连锁经营;3.不断完善、规范“国有民营”商业,推动小型企业改 革;4.加大“三项制度”改革力度,企业活力增强。各级坚持“两手抓”,抓“软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抓“ 硬件”促使商业经济快速发展。至1995年,全区一批规模较大,具有现代化特色的商业设施相继投入使用,如张 掖市国茂大厦、皇嘉娱乐购物中心、金乐商厦,民乐金山宾馆,山丹贸易中心、商业宾馆,临泽百货商厦、商务 宾馆等,为振兴经济营造新环境。时成立商业局,1958年供销社合并于商业局。1965年1月为享受三项照顾(对基 层供销社实行流动资金、商品调拨作价、国家税收),民贸公司同时挂县供销社牌子,是年11月民贸公司与商业 局合署办公,1980年分设。1985年商业局、供销社分设。商业局下辖民贸、食品两个公司及驻张掖采购站,下设 零售门点及分销店21个,区肉食购销站6个。
  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全区市场消费商品主要靠国有商业城市零售和调给农村供销社安排供应。1953~1989 年,全区主要消费品零售酒38346吨,食糖40031吨,卷烟42.17万箱,布2.44亿米,呢绒207.44万米,肉猪163.62 万头,鲜蛋11万担,针织内衣裤1854.5万件,缝纫机12.7万台,手表54.85万只,自行车36.49万辆,收音机12.08 万台,电视机87049台。
  第三节 私营商业改造
  共和国成立初期,私营商业在国家扶持下得到长足发展。以张掖县为例,1949年私营商户627户,1950年增至1521 户,年营业额达250万元;1951年1960户,营业额300万元;1952年达2272户,营业额359万元。1953年营业额比 1952年增长3.4%,1955年比1953年增长108.36%。
  1956年1月,张掖各县相继成立“对私改造办公室”,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在私营工商业中迅速掀起社会主义改 造高潮。24日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按不同的行业性质,组成合营商店,分属各国营公司归口管理。规定资方股 金每年按5%付给利息,职工实行固定工资。对一些小店铺组成的合作商店和小商小贩组成的合作小组,工资不作 固定,实行“死分活值”“按劳取酬”。
  张掖县公私合营前私营企业从业人员489人,资金105.98万元。合营组成纱布、百货、食品、文具、五金、中药、 西药、糕点、服务等9个公私合营商店,设门点57个。其中直接转入国营公司的职工45人,安排在合营商店的462 人,多安排18人。有9人任商店副经理,52人为门点主任。小店铺合营前从业人员519人,直接转入国营公司103人 ,其余组成肉食、面食、水果、蔬菜、烟酒、酿造、茶社、大车运输等14个合作商店,设门点92个,流动小组84 个,安排612人,多安排196人。小商贩572人,直接转入国营的12人,其余组成百货、烟酒、理发、甜食、甜馍加 工、大豆加工、清真糕点等合作小组52个,流动小组105个,安排554人,少安排6人。
  高台县公私合营前商业、饮食业246户、291人,固定资产1.64万元,流动资金6.1万元。公私合营时安排在合营商 业中的有79户、93人;安排到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有98户、122人;允许继续自营的10户、10人;安排转入农业 的59户、76人。
  临泽县公私合营前有私营与个体商户133户,从业169人,资产总额4.86万元。其中副食杂货8家,布匹绸缎5家, 日用百货11家,中西药28家,果品蔬菜2家,文化用品2家,陶瓷1家,肉食8家,摊贩67家,年零售总额36.5万元 。1955年在蓼泉成立了第一个杂货合作小组。1956年公私合营,在县城(沙河)成立公私合营同义协棉布店、忠 信堂国药店、杂货合作小组等,有私营及个体商业182户,资金4.7万元转为合营、合作商业。
  山丹县1955年有私营及个体商业154户,从业183人,资金8.75万元。其中饮食业80户,从业109人,资金0.94万元 ;服务业34户,从业49人。经过试点,私营商业7户从业12人直接转入国营商业。1956年公私合营高潮中,私营、 个体商业82户、93人组成公私合营商店3个(设门市部6个),合作商店2个(设门市部5个),合作小组1个(设门 市部4个),由国营商业归口领导;有10户继续自营,26户转业。饮食业中62户、101人组成公私合营食堂2个(设 门市部3个),饮食合作小组2个(设门市部3个),10户继续自营,21户转业;服务业33户、从业37人,其中15户 组成理发合作社,设3个门市部。其余18户继续自营。
  民乐县1956年私营商户28户,小摊贩155户,有从业人员201人,资金6.8万元。公私合营后,分别归口纳入国营商 业及供销合作体系。
  第四节 百货商品经营
  一、二级批发企业经营
  张掖百货站的前身是“西北贸易公司甘肃省武威分公司”。1954年6月西北大区撤销后,改称“甘肃省贸易公司武 威分公司”。是年9月省花纱布公司与百货公司机构下伸,在武威成立“花纱布商店及百货商店”。1955年春,武 威花纱布商店升格为“甘肃省武威纺织品分公司”,百货商店并入贸易分公司改称“甘肃省武威百货分公司”。 是年夏天分别改为“甘肃省武威纺织品批发站”及“甘肃省武威百货批发站”,均为二级批发企业;另由百货站 抽调人员组成“甘肃省武威文化用品批发站”(暂迁兰州办公)。是年冬,武威、酒泉两专区合并为张掖专区, 二级站随专区迁张掖,先在张掖火车站修建三个站的办公室与仓库,1956年三站迁来张掖。1957年百货站、纺织 站合并,仍称“甘肃省张掖百货批发站”。文化用品站将文化用品业务移交百货站,另成立“张掖五金站”,各 站均由省商业厅与专区商业局双重领导。1979年百货站更名为“甘肃省百货公司张掖采购供应站”。1986年下放 地区管理,更名为“甘肃省张掖百货采购供应站”。下设纺织品、针棉织品、百货、搪瓷鞋帽、洗涤化妆、文化 体育用品、照相乐器7个分公司和糖酒经营部。至1995年,有固定资产781.3万元,流动资产2634.5万元,职工240 人。是年销售收入3561万元,历年销售收入18.96亿元,从建站到1995年,给国家上缴利税1846万元。
  张掖百货站自1957年开始,经营纺织品、针棉织品、百货、文化用品四大类商品。纺织品中的棉纱1951年定为统 购商品,棉布于1954年9月实行统购统销,1959年2月国务院下达商品分级管理办法,棉纱、棉布属于关系国计民 生十分重大的商品,定为一类商品,所有收购、销售、调拨、库存、进出口等指标均由国务院集中管理。呢绒、 绸缎、毛巾、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床褥单、毛线、木纱团、线袜、锦纶袜、棉毯、胶雨衣、胶工作 服、胶鞋、火柴、肥皂、洗衣粉、香皂、保温瓶、缝纫机、手表、塑料鞋、布鞋、牙膏、缝衣针、铝锅、搪瓷口 杯、面盆、钟、手电筒、手电池、机制薄纸、机制板纸、铅笔、钢笔、印相纸、胶片、胶卷、油墨、乒乓球、照 相机为二类商品,授权商业部管理,按计划衔接品种,实行差额调拨,其余为三类商品,采取选购成交。经营的 花色品种达2万余种,正常库存品种亦在1万种以上。
  商品购进渠道。一从上海、天津、广州、西安的一级站调入,二从省内外有产品的二级站调入,三从省内地方工 业或从省外厂家购入。1958年“大跃进”中,为了扶持工业上马,商业实行大购大销,计划外购进的商品大量增 加,购入总金额达2539万元,较1957年增加1倍,1959年购入3330万元,1960年为3335万元,造成不适销商品和质 次价高商品大量积压。1961年计划外商品停止购进,全年购入金额下降至867万元。1962年起,商品购进逐步恢复 正常,到“文革”时期,购进逐年稳步增长,1962年为1153万元,1963年1345万元,1964年1983万元,1965年 2597万元,1968年2889万元,1972年4733万元,1977年5749万元。80~90年代,年均购进5000万元以上。
  商品销售渠道坚持按商品流转路线供货。1956年开始,主要向张掖以西包括原张掖、酒泉两个地区各县公司三级 批发企业供货(民乐、山丹两县从兰州进货)。张掖市百货公司火车站综合商店及民乐县的南古、杨坊两个基层 社按照商品流转路线,直接从二级站进货。60年代起,陆续接受工矿、部队及青海冷湖、茫崖两个矿区公司、玉 门铁路供应站、哈密铁路供应站(疏勒河到柳园段)的供应任务。多余商品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各师供应。 1956年全年销售3446万元,1961年困难时期销售下降到1535万元,1966年恢复至3011万元,1976年上升到5600万 元。1977年以后,嘉峪关百货站成立,酒泉地区各县改从该站进货。80年代改革开放深入发展,计划经济逐步向 市场经济过渡,计划商品陆续退出计划分配,批零企业包括集体、个体商业可以选择产地直接进货,打破二级站 主宰批发市场的供应格局。原批发企业不能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流通渠道、少环节的“三多 一少”新体制,销售迅速滑坡,费用增大,企业累亏。
  二、县(市)公司经营
  各县(市)百货公司1955年至1956年成立,山丹、民乐、临泽、高台4县百货公司(高台花纱布公司并入贸易公司 ,1962年设百货公司)兼营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均设批发部与零售门市部,批零兼营,以批发为主。肃南县 未成立百货公司,由民贸公司兼营。1958年,临泽、民乐两县公司分别并入张掖、山丹县公司(1962年恢复); 是年张掖市公司批发业务收归百货站,1959年又交回市公司。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国、合城乡分工与商品分工原则和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一、二类 计划商品按计划分配指标,以批发价格调给农村基层供销社和城市国营或集体零售门市部,三类商品从二级站自 由选购。作为原材料或辅料供给工业部门的商品,享受批发价格。批发价格的制定,张掖执行二级站统一制定的 张掖批发价格,其余各县按所进货的二级站所在地批发价加经营费及运杂费制定。各县零售价格由三级批发按规 定的批零差率制定。
  80年代以来,商品经济迅速发展,集体、个体商业大量涌现,一、二类商品陆续退出计划分配范围,国有商业独 家经营的局面不复存在,国、合商业城乡分工、商品分工的格局亦被打破,跨行业经营百货的企业迅速发展。进 入90年代,商品价格放开,各种经济成分的百货批零企业竞争激烈。至1995年,市、县百货公司有职工1203人, 固定资产4385.7万元,流动资金4466.3万元,给国家上缴利税1.3亿元。
  第五节 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经营
  一、二级批发企业经营张掖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创建于1958年8月1日,是在中国文化用品公司甘肃省张 掖批发站基础上建立的。初名“甘肃省张掖生产资料民用器材批发站”,简称“张掖民用站”。1962年易名“甘 肃省张掖民用器材采购供应站”,1965年改为“中国五金机械公司甘肃省张掖批发站”(简称“张掖五金站”) ,1979年更名为“甘肃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张掖采购供应站”,1981年更名“甘肃省张掖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 站”至1995年。
  张掖五金站原经营五金机械、交通电料、化工原料三大类商品,80年代增加家用电器类4大类商品,9000多个品种 规格。按计划从上海、天津、广州、沈阳各一级站及有产品的省内外二级站进货,供应张掖、酒泉地区各县三级 批发及部分工矿企业。1980年嘉峪关二级站成立后,酒泉以西各县改从该站进货。1982年起,增加对内蒙古额济 纳旗及阿拉善右旗供应。国务院确定的五交化二类计划商品有62种,其中五金类有圆钉、铁丝、窗纱、暗门锁、 活扳手、合页、插销等18种;交电类有自行车、电灯泡、收音机、扩音机、日光灯管、电风扇、自行车内外胎、 零件等30种;化工类有硫磺块、石蜡、明矾、松香、松节油、保险粉、染料、油漆、纯碱等14种。其余商品属三 类商品。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大部分二类商品退出计划分配,再加商品价格放开,家用电 器、自行车、各种音响设备形成多渠道经营,二级站优势锐减。在转换经营机制中,开展批零兼营,销售金额虽 有增加,但各种费用增幅较大,致使经营效益逐年下滑。至1995年,有职工170人,固定资产418.6万元,自有流 动资金59万元,销售金额89663万元,上缴国家利税1875万元。
  二、县(市)公司经营
  1956年7月,中国五金机械公司甘肃省公司、中国交通电工公司甘肃省公司、中国化工原料公司甘肃省公司机构下 伸,在张掖县成立3个公司,行政上受县商业局领导,业务上受省公司指导。1958年机构精简,3个县公司合并成 立“民用器材商店”,下设1个批发部,3个零售门市部。1965年撤销民用器材商店,批发部交张掖二级站,零售 门市部交县百货公司。1975年恢复五金公司建制,设批发部1个,零售门点7个。其他各县仍由百货公司和民贸公 司兼营。进货渠道是按计划从二级站进货,张掖县执行张掖五金站制定的批发牌价,其余各县按张掖批发价(山 丹按兰州牌价)加经营管理费及运杂费制定当地批发牌价。城镇零售门市部及农村基层供销社,一律按批发价从 县公司批发部进货(直供工矿部门的生产资料也享受批发价格),执行县公司制定的零售价格销售。按照城乡都 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对圆钉、铅丝、民用纯碱等优先供应农村,自行车1976年供应农村比重60% ,1980年单列指标达80%,保证供应,一度作为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商品。
  80年代,商品经济发展,家用电器上升为拳头商品,购销金额大幅度增长。高台县于1987年专业划细,将五交化 商品从百货公司析出,成立“县五交化公司”,专业经营。进入90年代后,价格放开,经营渠道增多,计划经济 向市场经济转变。作为主渠道的国有五交化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第六节 烟草专卖经营
  烟草专卖实行国家、省、地区、县四级机构产销一条龙分级管理体制。1985年由张掖市糖业烟酒公司划出烟草批 发业务及人员、资金、设施,设立张掖市烟草专卖局及市烟草专卖公司,垄断经营烟草。执行各类卷烟、雪茄烟 和水烟的批发供应任务。时有固定资产37万元,流动资金20万元,职工18人。在此基础上于1992年6月组建为甘肃 省烟草专卖局张掖分局(分公司),两块牌子,一套机构。下设批发部,负责对张掖市与肃南县的三级批发。从 山丹、民乐、临泽、高台4县糖业烟酒公司划出批发业务及人员、资金、设施,设立4个县局(公司),分别负责4 县的三级批发业务。分公司担负全区5县1市的二级调拨供应任务。1994年7月,分公司又下设烟草商贸公司,开展 多种经营,活跃市场供应。至1994年底,分公司拥有资产总额22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00万元,职工33人。公司 占地12179平方米;拥有经营办公和住宅楼4栋,建筑面积9380平方米;营业网点4处,营业面积1350平方米;卷烟 仓库3栋,计1400平方米。
  分公司在专卖体制下,努力搞活商品流通。按照省公司关于销售工作立足地产烟,立足本区划,以地产烟为主体 ,省外烟为补充的经营思想和以开拓农村市场为重点,严格执行“三级面向全省,二级面向全国,毗邻地区按照 传统习惯进行业务往来”的原则,加强专卖企业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经营中,采取加强市场调查,搞好 信息反馈,产销及时衔接,开展送货下乡等措施,使购销稳步增长,效益逐年提高。分公司1993年销售卷烟3万箱 ,收入10347万元,实现利润359万元,上缴国家利税82万元。1994年销售卷烟24764箱,收入9437万元,实现利润 383万元,上缴国家利税126万元,跻身1994年甘肃省批发零售企业50强之列。1995年销售卷烟30300箱,收入 12003万元,实现利润341万元,上缴国家利税188万元。4县公司1993年销售卷烟19652箱,收入3802万元,实现利 润423万元;1994年销售15030箱,收入3742万元,实现利润38.5万元;1995年销售10385箱,收入4141万元,实现 利税77万元。
  张掖分局成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对无证经营、投机倒把、走私、造假等非法活 动,进行严肃查处。查处违法案件600多起,查扣卷烟8000多件,上缴财政罚款80多万元。整顿烟草市场,维护消 费者合法权益。
  第七节 糖酒副食经营
  一、地区糖酒副食经营
  1957年省商业厅副食处,选定张掖百货站留在武威火车站的现成仓库,由百货站抽人组建成武威副食品批发站, 各县经营的副食品从武威副食站进货。1958年9月,商业部第一次糖业烟酒专业计划会议上,规定食糖、卷烟属一 类商品,为中央管理的较重要商品;八大名酒、奶粉、罐头属二类商品,由中央召开专业会议组织平衡;其它白 酒、黄酒、果露酒等为三类商品,由各省地方管理,必要时由商业部组织交流。1959年2月,国务院下达《商品分 级管理目录》,规定烤烟、食糖、食盐为一类商品,罐头、卷烟、酒类、奶粉、奶油、炼乳、咖啡、味精为二类 商品,其余为三类商品。其中名烟、名酒均单列指标分配,供不应求。
  1988年地区行署决定成立“张掖地区糖酒副食批发公司”,地址张掖百货站,属二级采购批发企业,对外两块牌 子,对内一套人员。在百货站内设糖酒科、副食科,独立核算。1992年8月,地区糖酒副食公司与百货站脱钩经营 ,进行批零兼营。至1995年,有职工35人,固定资产586.55万元,流动资金20.25万元,上缴利税90.32万元。
  二、县(市)公司经营
  1953年,省专卖事业公司在张掖设烟酒批发部。1955年改为“县烟酒专卖公司”,1957年10月划归市服务局领导 。1958年商业局、服务局、供销社“三合一”后成为市商业局所属副食商店。1963年10月与县食品公司合并组成 “张掖食品分公司”,归地区领导。1965年8月又改为“县食品公司”,1971年将烟酒批发业务交县工业品综合批 发公司。1972年糖酒副食业务从食品公司划出成立“县副食公司”,1978年10月改称“糖业烟酒公司”,1985年 析出烟草改称“糖酒副食公司”。
  山丹、民乐、临泽、高台4县糖酒副食业务,1979年以前由县食品公司经营,1979年从县食品公司划出,成立县糖 业烟酒公司,1985年改称“县糖酒副食公司”。肃南县糖酒副食由民贸公司兼营。
  公司三级批发进货渠道主要从武威糖酒副食二级站进货。食盐主要从河西堡盐业二级站进货。不足的二、三类商 品,直接从省内外产地补充采购。每年节日增拨一些高档烟酒,从兰州直接提货,安排节日供应。属于当地生产 的糕点、酱油、食醋就地组织生产供应,不足的名优产品也从外地选购。1985年以后,卷烟改从烟草专卖公司进 货,食糖直接从张掖糖厂购进,并大量经销本地区生产的白酒、黄酒、葡萄酒和各种饮料。
  批发业务面向国营、集体、个体商业及农村基层供销社,执行当地批发牌价。在零售供应中,60~70年代货源紧 缺,食糖凭证供应,糕点饼干凭粮票供应。对高级知识分子需要的名烟、名酒,厂矿高温、井下工人享受的食糖 、白酒等保健食品优先安排定量供应。每年尚须执行收购鲜蛋供糖60吨、养蜂用糖35吨指标,以及防暑降温用糖 ,收购甜菜返销食糖,增加糖果、糕点、小食品用糖等指标。经营中,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做到烟 无霉变、糖无溶化、奶无变质、罐头无鼓听;开展食盐加碘和婴幼儿代乳制品的组织供应。1983年改革工业品批 发体制,各级批零企业可以多头进货,可以直接同工厂协商进货,或者为工厂代销,同工厂联销,价格协商确定 。市场日渐兴旺,结束按计划凭票证供应商品的历史。
  第八节 肉食品经营
  一、地区肉食品经营
  1956年,张掖专区肉食品由甘肃省食品公司所属武威、酒泉两个分公司及张掖县公司,对猪肉实行“一条鞭”经 营方式。其他县及农村由供销社经营。1957年成立专区商业局、服务局,肉食品经营归服务局领导。1958年,肉 食品由商业局内设服务科管理。1962年国、合商业分设,肉食品大部分农村由基层社经营。1963年改变政企合一 的管理体制,在张掖县食品公司的基础上,扩建为专区副食品公司,以经营猪、牛、羊、禽、蛋为主,兼营糖、 烟、酒、副食品。在张掖县农村设19个收购组,县城设零售门市部5个,屠宰厂1个。山丹、民乐、临泽、高台、 肃南设立县食品公司及肉食购销站。对生猪实行由国营商业省、地、县、乡“一条鞭”和委托供销社代购并举的 方式。1964年,专区副食品公司改称“甘肃省食品公司张掖分公司”,将原张掖县的经营业务仍交回该县,成立 张掖县公司,分公司只对各县公司实行行政领导和计划管理。
  1965年分公司所属县公司、收购站、组有机构73个,职工239人。1966年“文革”开始后,撤销省、地、县食品公 司,并入供销社。1973年,地、县食品公司相继恢复成立。1977年起按省、地、县、站四级经营,四级核算,统 一计划、统一调拨。是年全区生猪收购突破10万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为减少生猪、菜羊收购储运中的损耗,调节市场季节供需,省财政拨款200万元于1977年在张掖火车站建设张掖肉 类联合加工厂,建中型冷藏库1座,1982年投产。低温冷藏能力1000吨,屠宰能力1600头/班(其中猪600、羊1000 ),结冻能力43吨/日。固定资产595万元,由省食品公司统一核算,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由省食品公司控制,人 员配备和企业管理由地区负责。投产以来,年收购处理生猪2万头。增加全区生猪收购量,缓解农民卖猪难的问题 。该厂执行商业部工业会计制度,大修理基金和更新改造基金均上交省公司统筹安排,省公司每年下拨42万元, 弥补政策性亏损。
  1985年7月,张掖肉联厂财务核算体制、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下放地区管理,每年由省公司拨给补贴42万元。1987 年3月,地区决定将地区食品公司与肉联厂合并,对外两块牌子,对内1套机构,职工198人。1987年10月地区选派 干部承包经营肉联厂,逐步向多品种、多功能发展。截至1990年,陆续筹建小型面粉厂、榨油厂、饲料加工厂、 生化制品车间和出口牛羊肉加工车间,定购速冻设备,筹建速冻食品生产线,职工增至300人。由于生猪、牛、羊 购销退出计划管理,放开经营,加上资金分散,周转困难,人员增加,费用加大,使整体经营走入困境。1995年 行署决定,张掖地区肉联厂由张掖糖厂兼并。
  二、县(市)公司经营
  县(市)食品公司以张掖成立最早。1955年5月在甘肃省食品公司武威办事处张掖购销站基础上成立“甘肃省食品 公司张掖县公司”。山丹、民乐、临泽、肃南于1956年成立县公司,高台成立肉食加工厂。1959年国务院《商品 分级管理目录》规定耕畜、活猪、冻猪肉、腌腊肉、猪油、肉制品、菜牛、菜羊、冻牛肉、冻羊肉、家禽、冻家 禽、鲜蛋、冻蛋、干蛋、湿蛋、罐头均为二类商品。1961年国务院下发《农产品收购分类表》规定生猪、牛、羊 、鸡蛋、鸭蛋为合同派购物资;种猪、种蛋商业部门基本上不经营,通过农村集市贸易进行调剂。派购产品由县 公司按经济区域设在农村的食品购销站与社队签订合同,落实计划。重点是生猪收购,采取上门看猪、合格发证 、约时定点、排开上市、预约收购和巡回流动收购等方法,方便群众交售。在收购中,生猪每头毛重110市斤为起 点,平肚为标准,采取协商扣食的方法。1978年起,执行“出肉率定等、毛斤计价”的规定,生猪每头以毛重120 市斤(平肚)出肉率57%为起点,奖售粮食44市斤,每增加1斤毛重,增加1斤奖售粮;另奖布票2尺,化肥20市斤 。
  肉食供应中,以内销服从外销,乡村服从城市,中小城市服从大城市为宗旨。全区收购量的三分之一调往兰州、 玉门等地,首先供应工矿、部队需要。当地城市60~70年代对市民发肉票供应,每人每月供应半斤;对厂矿高温 、井下工人保健食品供肉,甲等每月4斤,乙等3斤,丙等2斤;保证少数民族节日牛羊肉增供指标。
  1978年以后,农村饲养畜禽大量增加,国有商业独家经营转向多家经营,多渠道流通。1983年开始,农区牛羊肉 按三类商品改为议购议销;1985年1月,牛羊肉、鲜蛋放开,实行自由购销;4月取消生猪派购,放开收购价格;7 月放开销售价格。国营商业对生猪改合同派购为合同定购,参与市场调节,发挥主渠道作用。市场销售量中,公 司销售比重日益缩小,以张掖市为例,1990年全市销售肉猪达91600头,其中公司销售20810头,只占22.7%
  第九节 蔬菜经营
  张掖地区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清〕《甘州府志》所记即有菘(白菜)、芹、芥、紫花菘(白萝卜) 、莙达(甜菜)、红萝卜、黄萝卜、葱、蒜、韭、薤、茄蓝(苴莲)、南瓜、瓠、葫芦、茄子、黄瓜、菠菱(菠 菜)、芫荽、椒蒿、莴苣(笋子)、蘑菇、圆根(圆萝卜)以及野生的发菜、沙葱、沙韭等二三十种。〔民国〕 时期引进西红柿、雪里蕻等品种。共和国成立以来,引进近百个优良品种,张掖建成种类多、质量好、价格低的 蔬菜生产基地,丰富“菜篮子工程”。
  张掖县于1956年成立蔬菜公司,其他各县由副食公司兼营,或由菜农上市直接出售。1959年,商业部管理的二类 商品中有鲜姜、萝卜、大蒜、土豆、大白菜、洋葱、大葱7种,属于差额调拨商品,张掖地区无调出任务。国营公 司就地收购、就地销售,经营鲜菜数量逐年增长,1961年为858万斤,1965年1552万斤,1970年3677万斤,1973年 达到5280万斤。农村复种秋菜面积不断扩大,张掖县1977年复种秋菜有包心菜、青口白菜、青麻叶白菜、大葱、 青萝卜、红萝卜、雪里蕻、菠菜等9054.5亩,加正茬秋菜莲花白1639.9亩、葱头501亩,秋菜产量上亿斤,出现供 大于求和农民卖菜难的问题。1978年秋菜复种压缩到8887.3亩,总产5680万公斤,农村自销1070万公斤,公司收 购2055万公斤,外调2255万公斤,储备300万公斤,没有出现积压和卖菜难等问题。是年冬,公司还从四川等地调 进新鲜辣子、茄子、芹菜等供应新年春节需要。
  1979年开始解决夏菜不足问题,落实蔬菜基地1000亩,其中张掖长安公社600亩,梁家墩400亩,对菜农采取“以 菜为主,保菜增粮”的保护措施,公粮交代金,免交购粮15万公斤,当年夏菜增产,满足市民夏菜需要。
  1980年开展温室育苗种菜试点,农村推行塑料大棚种植冬菜。1981年省商业厅拨给修建温室玻璃160标箱,公司支 持社队温室玻璃120标箱,钢筋3吨,薄膜6吨,地膜500公斤,支农资金6万余元,扩大塑料大棚、拱棚、薄膜覆盖 ,发展阳畦育苗和温室育苗,1982年春节,首批新鲜韭菜、韭黄、黄瓜上市,仅韭菜就上市1万公斤。
  1982年公司派出人员推销地产秋菜,与京、津、沪、东北、华北、陕西、青海等地91个单位签订供应圆葱670万公 斤,大白菜1100万公斤,大葱25万公斤,大蒜20万公斤,青萝卜25万公斤、蒜苗3万公斤合同,是外销蔬菜最多的 一年。
  随着集贸市场的扩大和塑料温棚蔬菜生产技术的推广,蔬菜上市量增加,市民买菜更加方便,一年四季都可以吃 到新鲜蔬菜。玉门、金昌、青海等地汽车直接来张掖拉运蔬菜增多。蔬菜公司除经营干鲜蔬菜、果品外,兼营各 种副食品。
  1995年,张掖市蔬菜公司有固定资产1085万元,自有资金630万元。职工226人。1995年销售额1249万元,历年销 售额2.25亿元,自1956年以来,上缴利税1013万元。
  第十节 饮食服务
  区内各县大都处于交通沿线,是过往客商食宿之地,饮食服务行业历史悠久。1949年后,共有私营饮食服务业户 200余户(其中张掖县170户),从业人员500余人(其中张掖县357人)。1950年到1953年餐馆旅店有很大发展。 张掖县餐馆由15家发展至25家,从业人员由90人发展到423人;旅店由42户发展至58户,人员由133人发展到近200 人。1956年社会主义对私营商业改造期间,张掖首先成立“国营张掖县饮食服务公司”,私人饮食服务行业中的 人员有一部分转入国营,一部分组成合营商店或合作小组;其余各县尚未成立公司,大部分人员组成合作店组, 少部分转为农业社员。1957年各县成立服务局,饮食服务业归服务局管辖,1958年归商业局领导。其余各县设立 “国营饮食服务公司”时间,山丹县、高台县为1962年,临泽县为1963年,民乐县为1972年,肃南县则由民贸公 司兼营。“文革”时期,取缔个体小饮食摊点,合作店组并入国营,网点减少,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至1982年 ,全区国营饮食服务业网点仅95个(饮食37个,服务58个),职工985人(饮食业351人,服务业634人),全年营 业额368.3万元,费用开支144.9万元,企业亏损3.4万元。亏损原因是设备陈旧,职工老化,费用加大。是年退休 人员120人,即支付退休费95.8万元,饮食业原材料中议价粮、油、肉比重增加,成本加大。
  1985年前后,国家放手发展第三产业,国营、集体、个体饮食服务网点遍布城乡,张掖市区内张掖宾馆、甘州宾 馆、民族饭店建成,设床位861张,大小餐厅15个,另有中档旅店18家,招待所19家,床位达3500张。到90年代, 陆续新建的宾馆酒店有东湖宾馆、滨河美食城、滨河大酒店、锦华大酒店、花园大酒店、天伦大酒店、南环路大 酒店、陇南春大酒店、粮贸大酒店、东方酒家、万寿酒家、猎人酒家、明月楼酒家、水晶宫娱乐中心及张掖宾馆 对外餐厅等。饮食行业空前繁荣,旅客床位不断增加,集体及个体理发、烫发、美容发屋应运而生。
  国营饮食服务业1985年有职工865人(其中女性507人),年工资额86.4万元。离退休人员133人,全年支付离退休 费用115万元,负担加重。面对强手如林的竞争对手,采取改革措施,改善经营管理。一面选派青年职工参加全省 饮食、照相、理发行业技术培训;一面进行对饮食、照相、理发3个行业、8个工种的三级技师职称考核,培训专 业人员,以提高服务质量。除公司直属门点扩大服务项目,增加营业收入外,其余大部分门点实行国家所有,集 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发挥职工积极性,不再吃大锅饭。部分长期亏损的门点实行个人租赁,允许职 工留职停薪,离店自营。张掖市还利用原有门点设施开办多种经营。此后县(市)公司逐步扭亏为盈,效益增加 ,1995年实现利润31万元。
  第十一节 商办工业
  一、县(市)食品厂
  共和国成立后,原有的食品加工店铺经过社会主义改造,逐步转为国营商业所属的食品加工厂,并加以扩建和完 善。临泽县食品厂建于1953年。“张掖市食品加工厂”建于1958年3月,由市蔬菜食品杂货公司所属酿醋部、酱油 酿造厂及归口管理的豆腐合作商店与市糕点公司4个单位组合而成。山丹县、高台县于1958年在原食品合作社基础 上成立食品加工厂。民乐县、肃南县分别于1962年、1970年建厂。三年困难时期,贯彻保粮、保钢为中心的增产 节约运动,用糖指标从严控制,分月下达,糕点凭粮票供应,加馅糕点每斤收粮票半斤,饼干、桃酥每斤收粮票 0.75斤。1973年粮食部门对糕点用粮指标进行调整,即按城镇人口每人每月供应1斤糕点折合半斤粮食,计算供粮 指标,每百市斤粮食配给12斤植物油。酱油、食醋单列供粮指标。1976年,全区商办食品加工企业职工174人,年 产值207万元,实现利润18.3万元,生产糖果21.02万斤,糕点115.1万斤,酱油197.5万斤,食醋491.5万斤,供应 城乡人民生活需要。
  1978年以后,逐步改善商办工业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原材料指标,补充职工队伍,1980年职工人数由174人 增至289人,糕点、酱油、食醋的产量较1976年有大幅度增加,其中糕点增产16.2%,酱油增产28.2%,食醋增产 28.7%,市场供应有所改善。
  1982年,全省商办工业会议制定商办食品工业规划,由省商业厅与财政厅共同拿出资金,对各地食品工业技术改 造项目给予贴息照顾。从1982年起,对本区食品工业提供无息贷款121.93万元,其中续建项目16.75万元,包括高 台黄酱车间5.5万元,临泽糕点车间6.2万元,民乐酱醋车间5.05万元;技术改造项目为张掖食品厂食醋车间13万 元;新建项目69.9万元,其中山丹粉丝车间20万元,张掖儿童饼干车间25万元,临泽枣泥车间22.2万元,肃南酱 油车间2.7万元;设备更新项目22.28万元,购进的机器设备包括山丹、临泽各4台,高台、肃南各1台,民乐5台( 套),张掖2台(套)。这些项目到1984年前后陆续建成,新增食品产量293万斤,产值217万元,新增税金10.87 万元、利润16.11万元。
  糕点用油于1983年提高标准,由原来每百公斤粮食配给12公斤植物油提高到15公斤。随着粮票取消,粮食部门不 再供应平价粮油。食品厂直接向市场选购原材料,使糕点质量提高,品种增加。酱油、食醋生产的技术改进,使 产量增加、品质提高。张掖市食品厂为了做好节日供应,1994年派人员到北京学习先进生产技术,增添袋装醋、 袋装酱油;在35个糕点品种基础上,增加鲜奶油卡通节日喜庆蛋糕、生日蛋糕、天津多味小麻花、各式特制面包 等10多个新特产品,使糕点四大系列达50多个品种。由于集体、个体食品加工业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激烈,商办 工业面临兴衰与生存挑战。临泽县食品厂经营形势严峻,于1995年由临泽酒厂兼并。山丹粉丝厂也因资产负债率 过高,无力还本付息,步履艰难。至1995年,全区商办食品工业拥有固定资产1008.6万元,自有流动资金72.09万 元,是年销售总值721.45万元,盈利20.59万元,给国家上缴利税904.74万元。
  二、临泽酒厂
  临泽酒厂的前身是临泽县食品公司所属东风酒厂,始建于1968年,为育肥猪饲料综合利用而建,有固定资产11.7 万元,年产白酒20吨,于1985年停办。1988年在原基础上投资80万元扩建为临泽酒厂,与食品公司分设,属县商 业局领导,年产白酒150吨。1991年进行二期扩建,投资120万元,新建酒窖128个,产量增至300吨。1994年进行 三期扩建,投资80万元,产量达700吨。占地面积1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拥有大型机械设备24台( 件),固定资产460万元,职工93人。1989~1994年实现利税293.1万元,成为临泽县第二利税大户。酒厂下设酿 酒、制曲、包装、供热5个车间及供销、质量检验、生产技术等科室。建厂以来,派员到外地实习并聘请高级科技 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以传统酿酒工艺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企业发展壮大。1994年5月,所 产“昭武特曲”“昭武玉液”在广州’94中国食品博览会上双获金奖。1995年8月新产品“昭武御酒”在郑州荣获 ’95中国科技精品金奖。这三个白酒品种年产250吨以上,酒香浓郁,酒味纯正,深得客商好评。
  第十二节 商业财务与仓库管理
  一、商业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体制】自1950年起,各县商贸系统贯彻《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实行大回笼的贸 易金库制,归中央高度集中管理。1953年,开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贸易公司实行上级公司和当地商 业行政部门双重领导。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企业利润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全部上缴财政;企业固定资产更新、 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均向财政申请拨款解决。1958年,商业行政机构和企业管理机构合并。饮食服务业收入全归 地方财政收入,其他商业企业利润实行二八分成。20%归地方财政,80%归中央财政。12月,对农村财贸管理体 制实行“两放、三统、一包”,即:下放人员、下放资产,由人民公社执行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资金 管理,包财政任务。1962年恢复建立专业公司:第一类专业公司为五金“交电”化工,以总公司领导为主,财务 会计实行总公司制定的实施办法。利润“三七”分成,三成归地方。第二类专业公司包括煤建、石油、医药、百 货、纺织、糖烟酒、食品等公司,财会工作实行省商业厅制定的实施办法。利润三七分成,三成归地方。第三类 专业公司包括民贸、饮食服务、蔬菜等公司,财会工作由省商业厅统一管理,利润作为地方财政收入。“文革” 时期,实行政企合一,企业下放地方统管,财务收入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利润缴地方财政,发生亏损由地方财政 弥补。1978年,省商业厅收回张掖二级批发站作为直属企业,实行企业基金制度。1979年,商业系统全面实行利 润留成制度,简易建筑开支和企业基金纳入利润留成,改变财政统收统支局面。1983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将利 润上缴国库办法改为向税务机关缴纳所得税。小型企业实行8级超额累进税;大中型企业税利并存,按55%缴纳所 得税,税后留利仍按比例给财政上缴利润。饮食服务业按15%缴纳所得税。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大中型企业从 利税并存过渡到完全用税收形式固定国家和企业关系,缴纳所得税后利润较多的再上缴调节税。1985年起,二级 批发站下放地区领导,其财务指标归地区管理。
  【流动资金管理】1983年以前,全区商业企业流动资金主要靠国家拨款和向银行借款。长期以来,企业向银行借 款占80%,财政拨款不到20%。从1983年开始,流动资金由银行统一管理。其中商品资金按照1971年《核定商业 企业流动资金定额试行办法》实行定额管理。非商品资金包括包装物、物料用品、家具用具、待摊费用和库存现 金,占全部流动资金的3%上下。结算资金(包括待决账款),在全部流动资金中所占比重,1979年不到10%, 1985年近20%,进入90年代超过20%,主要是因受三角债的困扰而拖欠的货款。
  【固定资产管理】国有商业固定资金来源,1979年以前主要是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拨款。1979年后,主要靠企 业按规定自提更新改造资金和利润留成资金等多种渠道取得。自1981年起,凡独立核算、有还款能力的企业,都 实行基建拨款改贷款(简称“拨改贷”)的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全区确定综合折旧率以5.1%提取。固定资产大 修理基金,按照19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系统财务会计制度(草案)》规定,除独立核算的油库、冷库、 大中型商办工业、储运企业和大型商店,继续实行提取固定资产大修理基金外,其他企业一般不实行这一办法。 地区执行全省规定大修理基金提取率,冷库为2%,油库为1.2%,按季提取。大修理和小修理从费用(成本)中 直接开支。
  【商品流通费管理】商业企业强调增产节约和改善经营管理。其中重要的是节约商品流通费用。商品流通费有“ 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商品损耗、手续费、借款利息、保险费、职工工资、临时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修 理费、折旧费、家具用具摊销、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包括租赁费、旅差费、邮电费 、水电费、烤火费、会议费、书报资料费、文体宣传费、劳动保护用品费、防暑降温费、零星用品购置费等等。 各县纯商业企业(不含饮食服务及商办工业)70年代费用水平不超过5%,80年代不超过7%,90年代有的已超过 10%。主要是运费加价幅度大,银行利率上升(80年代由4.2厘上升到6厘,90年代更上升到10厘以上)及各项费 用增加等因素,尤以二级站上升较多。
  【会计制度与核算】1951年吸取前苏联经验,第一次修订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作了分类,贸易公司普遍执行。 1954年学习前苏联经验,第二次全面修订会计制度,规定194个科目,改变旧中国商业会计按资产负债净值分类的 做法,代之以“资金占用=资金来源”,会计核算形式废除传统的“传票制”,改为“记账凭证单”。1957年反 对“五多”,精简报表,重新修订《国营商业企业统一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精简为67个,报表精简为5种,在会 计核算形式上采取“传票制”和“记账凭证单”并行。1962年,国、合分家,1963年执行修订的《统一会计制度 》,继承1954年统一会计制度优点,科目增加为97个,报表增为14种。1965年10月执行《财务制度改革第一步方 案》,会计科目减为69个,报表减为8种,并改借贷记账法为增减记账法。1966年“文革”开始,会计制度陷于自 流。1970年商业管理体制下放,机构合并,执行《商业会计制度(试行草案)》,只规定11个科目、3种报表,致 使失去“制度”的作用。1976年执行恢复重订的《统一会计制度》,吸取历次改革过繁或过简的教训。1979年商 办工业执行商业部《关于颁发商办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和《部分内容修改补充意见》,使会计制度趋于完 善。1993年7月执行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长第5号令发布的《企业会计总则》所定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 计核算。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财务主要指标和月度分析】财务主要指标和月度分析的项目内容分三部分,列出本期实际与上年同期数据进行 增减比较(金额单位为万元)。“盈亏部分”的项目包括:商品销售总额、商品纯销售额、商品毛利(金额及毛 利率)、商品流通费(金额及费用率)、税金、商品经营利润(金额及利润率)、附营业务净收入、补贴工业支 出、支援农业支出、财产损失、其他收支、利润总额,共12项。“资金部分”的项目包括:全部流动资金、商品 资金(金额及占流动资金%)、平均流动资金、平均流动资金每周转一次所需天数,共4项。“附列部分”项目包 括:平均职工人数、平均每人销货额、每百元资金利润率(%)、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共5项。
  二、商业仓库管理
  全区国有商业仓库自1950年始建,随着业务扩大,仓库不断增建与扩建。至1995年,各类仓库中有统用仓库110栋 ,84915平方米;冷库4栋,2000平方米;危险品库5栋,2000平方米。仓库容量68770吨。
  1953年,商业部规定仓库面积可用率,要求正式库房为80%,借用民房为70%,货场为82%。1958年开展“技术 革新与技术革命”活动,二级站和部分县(市)公司仓库职工创制装卸、搬运、堆码机具,工人劳动强度得以减 轻。1959年开展“七无仓库”活动,力争商品无霉烂变质、无虫蛀鼠咬、无溶(熔)化、无残破、无被盗丢失、 无火灾、无工伤事故,商品损失减少。1960年2月,商业部“全国储运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提出建立健全储运 网,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全面开展仓库“六无一快两提高”活动。1980年,县以上批发仓库开展服务思想 好,执行制度好,指标完成好,安全生产好的“四好仓库”活动,并实行七项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即:1.单位面 积储存量;2.收发货差错率;3.账货相符率;4.平均保管损失;5.平均保管费用;6.保管员人均工作量;7.入库 商品验报天数。每年两次对企业仓库进行评比,评出“四好仓库”。1986年至1987年,“四好仓库”平均达标数 据为:1.每平方米储存0.67吨;2.收发货差错率在1.3%以下;3.账货相符率在99.3%以上;4.平均保管费用每吨 每月3.52元;5.平均保管损失每吨每月0.043元;6.保管人均工作量428吨;7.入库商品验收期不超过2天。1989年 起,严格执行商业部1988年下达的《商业仓库管理办法》,对储存商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禁将危险商品和一 般商品混放、有毒商品和食品混放、互相串味商品混放,以及商品性质相抵触、养护与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合 存放。根据商品特性和包装状况,确定相应的码垛方法,不超地坪负荷堆货,不倒置或压坏商品,做到合理堆码 ,妥善苫盖。配置必要的检测仪器和通风、密封、去湿、降温、保温、灭鼠、熏蒸等装置,采用各种有效方法, 防止商品虫蛀、锈蚀、霉变、冻损、爆燃、挥发、溶化,保证商品安全。
  仓库建立保管账,正确记载进、出、存动态,采用货位编号,层批标量,动碰复核、日记日清、月对季盘等方法 ,做到账、卡、货三相符。严格履行商品进、出库制度。商品入库首先把好验收关,对商品数量、质量、包装进 行感观验收,必要时拆件验收。发现品名、规格、等级、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或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 盗等问题,及时做出记录,查明责任,向供货方或运输部门联系处理。商品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按照先进库的 商品先出,有效期限在前先出的原则,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向提货人办清交接手续 。需要分装、改装、换装的商品,填制分装箱单。在商品出入库中,注意操作安全,防止损坏商品和工伤事故。 贯彻公安《消防条例》,公司及二级站组织职工建有义务消防队。下分灭火组、抢救组、联络组、救护组,配置 消防栓、水龙带、灭火用砂、锹、钩、斧、桶、消防梯、灭火机等,明确专人保管维护。加强平时训练,增强职 工的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三节 商业企业改革
  1978年以后,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转换经营机制,搞活商品流通,是商业改革的主要内容。1980年起,逐步 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制,政企分开,推行各种经营责任制。自1980年,全区上下贯彻省财办 关于扩大商业企业自主权试点意见,先在各县饮食业中进行试点,在一些核算单位扩大自主权。如实行利润包干 、超额全留的试点;饭、菜毛利率不超过30%可以自行定价;人均月奖金不超过14元,2000元以下店面装修或固 定资产购置可自行决定等,调动企业与职工积极性,增加花色品种,提高质量,改善服务。1981年全面推行扩大 自主权经验,对企业利润实行“固定比例、全额分成,超计划提留”的办法,商业企业按利润的19.3%提留;商 办副食品工业留成80%;超计划部分加提10%;民贸企业留成50%。1982年进行企业整顿,重点是改进领导班子 ,改善经营管理,改变思想作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零售 门点推行“柜台文明、八字迎送”:立:姿态端正,衣着大方;迎:亲切和气,迎接顾客;问:主动招呼,热情 接待;讲:介绍商品,当好参谋;拿:快拿轻放,挑选不厌;算:算账准确,唱收唱付;包:包扎牢固,顾客满 意;送:送别有声,欢迎再来。
  是年,省上工作组在临泽试点,推广常州市改革经验。对小型零售企业试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办法。实行 固定工资加提成工资和固定工资加浮动工资制,使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试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责任 制,1983年在全区陆续推行。1984年扩大自主权与全面改革相结合,企业经理(厂长)实行国家统考制度。按照 开放搞活、增加吸引力和辐射能力的要求,在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方面积极探索,实行全方位经营。工业品 批发网点向农村集市下伸,张掖百货公司首先在大满堡设立批发部,五金站则到酒泉设立批发网点。开展横向联 合,百货站与武威建立联销业务,与张掖供销社联办零售商业,批发企业专业划细,改专业核算为大类核算,采 取“进货不限厂商,供货不限批量”,扩大采购运销。积极搞活小商品经营,有1615种小商品放开价格,占经营 品种的32%。1985~1986年,扩大横向经济联合,张掖百货站与兰州、天水、咸阳站出资30万元,组织铝锭50吨 ,同兰州铝制品厂联合扩大生产,经销产品。张掖蔬菜公司与兰州、天水、酒泉、嘉峪关蔬菜公司联合成立“甘 肃省兰州蔬菜商品购销服务组”,协调蔬菜购销活动,同外省签订瓜果蔬菜外销合同,扶持蔬菜生产。1987年, 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搞活流通,增强商业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和省经委、省委组织部等10个部门制定《甘 肃省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及《关于小型商业企业实行租赁经营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在全区商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
  从1987年起为大中型企业第一轮承包。首先由主管部门确定全年销售指标和利润指标,每年净增10%左右,再议 定其他相关指标,一定三年(后延至1990年)。在系统内外公开招标,选出法人代表(经理或厂长)后,举行承 包经营合同签字仪式,经司法公证即为生效。承包人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其个人收入可高于职工平均收入的1~3 倍,效益好的企业,还可得到重奖。法人有权设置、调整、撤并内部机构,聘任中层干部,进行二级承包。可按 《厂长(经理)工作条例》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职工进行奖惩,并实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可在国家规 定的范围内定价和自筹资金;建立“有问题商品削价,报废处理准备金”制度,处理有问题商品;还可出租和转 卖多余的闲置资产。1991年起为第二轮承包,另行选定法人代表,签订承包合同。经过两轮承包经营,企业面貌 发生很大变化:1.提高领导决策效率;2.调整内部机构,精简管理人员;3.指标分解后,深挖内部潜力;4.修订 和完善管理制度。对已经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承包”的小型企业,特别是饮食服务业,逐步实行撤、并、 转(由全民转为集体企业),有的改为租赁经营,采取在系统内外招标的办法,选择确定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实行租赁经营。1993年一些小型企业试办“国有民营”改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些向连锁经营发展。
  全区国有商业改革,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取得比较好的成效。1.二级批发企业实施“母体裂变”战略,专业划细 ,组建单体公司成功;2.通过内部兼并,推行连锁经营;3.不断完善、规范“国有民营”商业,推动小型企业改 革;4.加大“三项制度”改革力度,企业活力增强。各级坚持“两手抓”,抓“软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抓“ 硬件”促使商业经济快速发展。至1995年,全区一批规模较大,具有现代化特色的商业设施相继投入使用,如张 掖市国茂大厦、皇嘉娱乐购物中心、金乐商厦,民乐金山宾馆,山丹贸易中心、商业宾馆,临泽百货商厦、商务 宾馆等,为振兴经济营造新环境。
  第二章 供销合作
  第一节 管理体制与机构
  一、省供销合作社张掖地区办事处
  1949年9月,张掖分区军管会将原张掖县合作社联合社接收组建为“张掖分区合作总社”。1950年1月,改称“张 掖专区合作总社”;9月,并入武威专区合作总社。1955年10月,酒泉、武威专区供销合作办事处合并为“张掖专 区供销合作办事处”。1958年4月,供销合作办事处与专署商业局合并。1964年4月,恢复“张掖专区供销合作办 事处”。1969年3月,专区办事处和商业局合并组建为贸易工作站。1976年7月,分设“张掖地区供销社”。1983 年,地区供销社改为“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张掖地区办事处”,为省联社派出机构,受地区和省联社双重领 导,业务工作以省联社领导为主。1995年12月底,全系统有各类公司、商厦32个,基层社63个。职工3844人,其 中男2700人,女1144人。形成固定资产原值7933万元,自有流动资金9041万元,社员股金1364万元。全年销售生 产资料15494万元,生活资料8214万元,农副产品7955万元,总销售额52000万元,实现利润130.2万元,上缴税金 770万元。历年总销售额53.72亿元,上缴营业税9000多万元,上缴利润及所得税7911万元。
  二、县(市)供销合作联社
  【张掖市供销合作联社】1950年10月,武威专区合作总社退还原张掖县合作社联合社的资产,在此基础上成立张 掖县供销合作社。1954年6月,召开第一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正式成立“张掖县供销合 作社联合社”。到1957年底,组建12个农村基层社、5个专业零售店、81个综合零售店、64个农民代销店。至1995 年12月,辖生产资料、日杂、农副、回收、工贸、河西大厦6个公司和梁家墩、长安、党寨、三闸、新墩、乌江、 靖安、甘浚、沙井、小河、平山湖、上秦、廿里堡、碱滩、小满、龙渠、大满、和平、安阳、花寨、明永21个基 层供销社,108个分销店,零售、收购、批发网点231个。是年上缴税金238万元。
  【民乐县供销合作联社】1950年9月16日,成立“民乐县合作总社”。1951年改名为“民乐县供销合作社”。1952 年开始筹建基层供销社,至1954年,建立永固、新天、南古、六坝、城关、顺化、三堡等7个基层供销社,有社员 1.82万人,股金5.4万元,1954年5月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1995年12月,县联社辖生资、农副、贸易3个公司 和永固、新天、南古、六坝、顺化、三堡、南丰、民联、丰乐、杨坊10个基层社,49个分销店,零售、收购、批 发网点160个,职工379人。是年上缴税金69万元。
  【高台县供销合作联社】1952年10月,高台县合作联社成立,年底县联社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1953年更名 为“高台县供销合作联社”。1952年筹建基层供销社,至1953年4月,建立红崖子、新坝、南华、巷道、正远、六 坝、宣化、罗城、黑泉9个基层社。1995年12月,辖生资、农副、工贸、棉花、综合5个公司和红崖子、新坝、南 华、巷道、正远、合黎、宣化、黑泉、罗城9个基层社,63个分销店,零售、收购、批发网点158个,职工582人。 是年上缴税金97万元。
  【山丹县供销合作联社】1951年11月,成立“山丹县供销合作社筹备处”。1953年,成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建立花寨子、霍城、位奇、新河、城关、东乐、大马营基层社。1954年基层社相继召开社员代表大会,1955年县 联社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至1995年12月,县联社辖生产资料、农副、再生资源回收、信托贸易、工业品、 万全土特产品6个公司,东乐、花寨子、位奇、霍城、大马营、李桥、新河、老军8个基层社,有零售、收购、批 发网点89个,分销店24个,职工421人。是年上缴税金75万元。
  【临泽县供销合作联社】1952年12月召开临泽县第一次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临泽县供销合作社 联合社”。是年以区为单位建立蓼泉、平川、板桥、昭武、沙河、宣威6个基层供销合作社。1995年12月,辖农副 、工贸、农资、瓜菜、棉花、储运、工业公司、供销商厦、建筑队等企业,四坝、平川、板桥、蓼泉、鸭暖、小 屯、新华、沙河、倪家营9个基层社,零售、收购、批发网点135个,分销店45个,职工682人。是年上缴税金232 万元。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供销合作联社】1954年3月召开第一次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肃南县供销合作 联社”。先后建立康乐、大河、明花、祁丰区供销社。1995年12月县联社辖综合公司、马蹄、皇城、康乐、大河 、明花、祁丰6个基层社,零售、批发、收购网点65个,分销店25个。职工192人。是年上缴税金45万元。
  第二节 农副土畜产品经营
  全区土地、水利、气候资源得天独厚,具有发展农副土畜产品的优越条件。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从实际出发 ,发挥自然优势,大力发展生产,农副土畜产品得到较快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以后,为保证国家建设和人 民生活的基本需求,稳定市场物价,从1953年起,陆续对粮食、油料、棉花等一类物资实行统购;对大麻、生猪 、羊毛、羊绒、牛皮及其它皮张、杏仁、白瓜子、废铜、废锡、废铅、废铝、废钢铁和一些贵重药材等二类物资 ,实行计划收购。凡属统购和计划收购的物资,一律不开放自由市场,全部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经营、代营;三 类农副土畜产品自营、自购、自销。
  一、代营收购业务
  对国家统购和计划收购的一、二类物资,国营主管部门拨付一定的周转金,由供销社代购。代购手续费,作为供 销社经营收入。1956年对猪、牛、羊、禽、蛋的经营,县以下重点产区由国营食品公司经营,零星产品仍由供销 社代营。1957年,供销社代营的粮食、油料,除农民以物易物的小宗粮、油仍以代购方式,收购后就近调给所在 地粮站外,统一由粮食部门接管。供销社接受国营和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羊毛、羊绒、皮张、废铅、废铝、废铜 和中药材等代购业务。
  二、自营收购推销业务
  农村的其它三类农副土畜产品,种类繁多,经营分散,规格质量要求较高,购销差价规定比例也很小。经营中贯 彻“及时收购,积极推销”方针,防止收购中出现“重大宗、轻小宗,利大多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单纯 盈利观点,对产品收购和调拨差率,坚持“上少下多,组织者少,执行者多”的原则,让利于基层,调动基层收 购积极性。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市场农副土畜产品品种、数量大幅度增加,除棉花外,粮、油完成公购任务后 可以上市,其它产品一律放开,随行就市,供销社所经营农副土畜产品范围不断扩大,品种逐年增多,收购总值 大幅度上升。
  【棉花】张掖、临泽、高台县种棉历史较久,但产量低。共和国成立后,从1951年开始,实行预购,发放无息定 金,定金为预购总值的20%。预购对象是互助组和个体棉农。农业部门帮助棉农改进生产技术,1958年从山西购 进部分棉花条播机,推行条播技术,改变“朝天一把子”的播种习惯,提高产量。是年产棉:张掖县60.47万公斤 ,临泽县8.82万公斤,高台县24.52万公斤。三年经济困难期间,棉花面积和产量大幅度下降。70年代种植面积和 单产虽有较大幅度回升,但仍比1958年水平相差甚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不再下达种植计划,全区棉花种植甚少。1990年,临泽、高台县组织供销社、农业、农技及乡、村、社干部到 敦煌、安西、金塔等地考察学习棉花栽培技术。1991年,高台县合黎、宣化、黑泉、罗城乡,临泽县板桥、平川 乡,张掖市小河、沙井乡部分村开展地膜覆盖密植棉花试验827亩,单产62.94公斤。其中高台试种549亩,总产 3.79万公斤,单产69公斤,亩均收入500.28元;临泽试种180亩,总产0.93万公斤,单产51.7公斤,亩均收入384 元;张掖试种98亩,总产0.48万公斤,单产49.33公斤,亩均收入355.2元。1992年,高台、临泽两县扩大棉花种 植面积。为了保证棉花生产的发展,供销社负责技术培训、指导、试验、示范等工作,层层签订《经济责任书》 ,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措施:凡在承包地熟地种棉的,水费减免一半;在荒地种棉的,水费全免;提灌区种棉的, 只交用电成本费,免交管理费;凡种棉10亩以上农户,棉花公司赊给地膜、化肥、种子等物资,秋后售棉扣回本 息。1992年,由于遭受大风、霜冻,实际收获面积减少,但涌现一些高产典型,如临泽县平川乡三二村植棉800亩 ,亩产皮棉84.3公斤;高台县合黎乡七坝村农民张玉斌种植0.8亩,折合亩产皮棉126.5公斤,亩均收入1033.9元 。1993年,因受风沙、阴雨、低温、虫灾危害,产量下降,收入减少,单产30.63公斤。1994年,种植面积大幅度 下降,高台减少0.19万亩,临泽减少0.66万亩,当年收获较好,单产78.92公斤。
  1951年棉花收购由各县花纱布公司以合同方式委托贸易公司和供销社代购,组织私商进行代购。1954年花纱布公 司负责统购县城附近的棉花,农村仍委托供销社代购。1957年棉花全部划归供销社经营。对农村棉花购留比例,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规定。1954年棉花实行统购统销后,规定棉农留足自用棉外,全部售给国家。1955年规 定棉农每人留用皮棉1.5公斤。1957年规定集中产棉县每人留棉0.75公斤至1公斤,分散产区按棉花总产量的一定 比例收购。1958年不论重点、分散产区,每人留0.5公斤至0.75公斤。1960年棉花全由国家统购,棉农自留棉花由 县(市)核定人口,发给絮棉票,集中产区人均0.75公斤,分散产区人均0.5公斤。1962年按购二留一比例计算购 留量,增产不增购。1964~1978年,集中产区每人留1公斤,分散产区每人留0.75公斤。新棉区和试种区不统购。 1983年以后规定棉农必须保证完成定购基数,对自留棉数量未作统一规定。
  市场管理从1954年棉花实行统购时起,取缔一切私商经营原棉。1957年规定棉花全部由国家统购,自留棉和土纱 、土布需要出售时,必须卖给国家,禁止自由交易。1964年规定棉花、棉纱、土布不准上市,取缔长途贩运,群 众探亲访友带棉不得超过1公斤。1985年棉花市场开放。1988年国家再次关闭棉花市场。1995年国务院明确规定, 继续坚持棉花不放开市场,不放开经营,不放开价格的“三不放开”政策,继续由供销社统一收购。
  为鼓励棉农出售棉花,从1955年起实行奖售。规定交售皮棉50公斤,奖售棉布10市尺。1961年交售皮棉50公斤, 奖售化肥25公斤,布票10市尺。1962年交售皮棉50公斤,奖售标准化肥42.5公斤,布票10市尺,食糖0.75公斤, 卷烟6盒。1967年至1971年交售皮棉50公斤奖售化肥35公斤。1973年收购皮棉1公斤奖售粮食1公斤。1978年交售皮 棉50公斤,奖售化肥40公斤。1993~1995年,每交售50公斤皮棉抵顶50公斤公购粮任务,并奖售化肥50公斤,柴 油3.5公斤。
  50年代初,全区民用絮棉由贸易公司、花纱布公司统一购销。1952年供销社主要供应农村,国营商业供应城镇, 无供销社的乡村由贸易公司批发给小商贩销售。1953年由民主评议,多需多供,少需少供。1954年根据“节约絮 棉,省用好棉,多用次棉,利用旧棉”原则,参考上年销售实际,在控制数内分配调剂。1955年农村凭《购物证 》购买,数量不限。1956年絮棉供应分工,百货公司负责县城批发,贸易公司负责县城零售,基层供销社负责农 村零售。1957年棉花业务全部由供销社负责管理,除牧区外,一律实行凭证定量供应,按省上规定的城镇与农村 、一般气温与气候严寒的不同类别定量供应。1969~1983年,每人基本定量0.45公斤。1983年底起,絮棉放开供 应。
  【大麻】张掖、临泽、高台县川区种植历史已久。1950年,各级供销部门积极组织、指导、扶持生产。1956年, 按照农业社及个体农民产麻数量,除麻农自用部分外,其余全部实行预购。预购定金按8.5%~11.5%支付,利息 由经营部门计入调拨成本。1957年,预购定金一律按照总值的10%两次发放。1964年,定金按派购任务的15%发 放。1980年以后,大麻降为三类产品,实行议购议销,停止预购。要求大麻籽种每隔二三年必须兑换外地籽种, 一般兑换武威、永登籽种。
  大麻,初期实行统一收购,要求收购数量不得低于总产量的40%。1964年实行派购,派购比例是计划产量的70% 。实行奖售政策,1961年10月,规定每出售大麻50公斤,奖售粮食、化肥各15公斤。1962年规定每出售50公斤, 按其总值奖售70%工业品,包括30公斤化肥。1963年在原定奖售70%工业品中,再奖售棉布3.3米。1964年采取实 物定额奖售和超购超奖,即派购任务内每50公斤奖售棉布1.33米,粮食30公斤,化肥20公斤,超缴部分每50公斤 奖售棉布4.66米,粮食30公斤,化肥20公斤。1966年取消棉布奖售。1980年以后,大麻降为三类产品,实行议购 议销。
  【红枣】区内干枣产量约占全省产量的70%,主要产于临泽县鸭暖、沙河、新华和张掖市小河、沙井、乌江等乡 。由于产区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含糖高,甜度优于外地大枣,驰名省内外。枣树属无性繁殖,靠母树根部 分蘖的幼苗移栽,生长速度慢,从移栽到盛果期长达20年左右。从70年代起,省、地、县三级供销社投资80多万 元,在张掖的小河、沙井和临泽的鸭暖、沙河4个乡建立枣苗基地200亩,扩大种植,到1992年全区枣树面积1.5万 亩,1995年3.5万亩,干枣总产383.5万公斤。
  50年代初期,国营商业、供销社和私商同时经营红枣购销。从1956年开始,由省上下达收购任务。1958年全区供 销社收购36.8万公斤。1959年后,产量减少,牌市价差距悬殊,收购量大幅度下降。1960年收购10.9万公斤, 1961年为4万公斤。1962年列入派购产品,是年收购7.5万公斤。此后,红枣收购量逐步增长。1963年收购78.2万 公斤,1964年117.8万公斤,1965年163.6万公斤。“文革”时期,收购量不稳定,1968年收购50.3万公斤,到 1975年收购达162.9万公斤。1981年以后,市场逐步放开,虽然产量增加,但供销社收购量一直保持在100万公斤 左右。1986年红枣由三类升为二类商品,实行派购,是年收购191.1万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90年代后,鲜枣价 格逐年上升,自销量扩大,供销社收购量连年下降。1991年收购117.7万公斤,1992年47.5万公斤,1994年42.2万 公斤,1995年回升为74万公斤。
  从1956年开始红枣按计划调拨。内销调拨供应原则是:保证药用,优先供应灾区,适当照顾少数民族地区、重点 工矿区和城市。从开始经营到80年代初,全区收购的红枣除留少量供应区内节日需要外,全部按计划上调。市场 放开后,实行议购议销,取消计划供应。
  【苹果梨】原产于朝鲜,30年代传入我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因果似苹果,故名“苹果梨”,既有苹果的 浓郁香味,又有梨的酥脆多汁,独具特色。1965年从延边引入,由民乐县供销社投资2万元,先在县六坝园艺场栽 植,经过多年嫁接,择优驯化,3~4年挂果。8年龄亩产750公斤,盛产期亩产3000公斤以上,单株最高产鲜梨500 公斤。果实色泽艳丽,底色黄绿,阳面红晕,贮存20天后果皮分泌一层蜡质,底色变金黄,油光发亮。平均单果 重200克,最大500克左右。果肉细白、质地脆甜、皮薄、汁多、果心小、石细胞极少、清香爽口,储藏期长(总 储藏期在200~220天左右)、品质优良。“文革”后,在川区5个农业县(市)推广种植。1985年在全国果品鉴定 评比中荣获全国优质梨产品第一名,该年全区梨园面积1.41万亩(其中民乐0.25万亩,张掖0.43万亩),总产 228.27万公斤。1990年梨园面积达7.8万亩,比1985年增加6.41万亩(其中民乐增加2.37万亩,张掖增加2.47万亩 )。总产达313.27万公斤。1992年民乐县作出开发建设北部滩苹果梨基地决定,鼓励县内外国有、集体单位和个 人投资开发。提出谁开发谁受益,土地使用权归开发者,长期不变。三年中批准县内外单位开办果园40多个。其 中有不少是与省、地有关部门联办,少则几百亩,多则数千亩。到1995年底,全区梨园面积达19.38万亩,比1990 年增加11.58万亩(其中民乐增加2.92万亩,张掖增加5.68万亩),总产达3761万公斤。
  供销社1992年开始经营苹果梨,是年民乐县六坝等基层社收购8万公斤,以后杨坊、三堡、民联等基层社和农副、 贸易公司,张掖市的部分基层社,临泽县瓜菜公司陆续开始经营。1993年收购40万公斤,1994年收购110万公斤, 销往兰州、西宁、长沙、上海等地。
  【葵花子】区内种植葵花的历史较久,但多系零星种植。大面积推广始于1971年,从张掖市龙渠乡木龙坝村兴起 ,在张掖、临泽迅速推广,产量逐年上升。1975年全区葵花子产量达1000万公斤,各级供销社收购750万公斤。其 中作为油料交粮食部门380万公斤,供应出口75万公斤,换回副食油30万公斤。1976年交粮食部门经营,产量下降 至370万公斤,供销社收购74万公斤。1977年产量降到150万公斤。1987年仍交供销社经营。为鼓励葵花子发展, 实行奖励办法:凡生产50万公斤的公社奖现金1000元、电视机一台;产40万—50万公斤的奖现金1000元,产25万 —40万公斤的奖现金600元;5万公斤以上的大队奖现金400元,0.5万公斤以上的生产队奖现金200元。1979年推广 张掖县龙渠公社东源大队改宽埂为窄埂,变死埂为活埂,葵花行间套种黄豆和小满公社满家庙大队葵花与小麦套 种办法后,葵花子生产发展较快。到1980年,全区种植1.51万亩,产量781.7万公斤,收购702.3万公斤;1981年 葵花面积2.01万亩,产量1087.33万公斤,收购876.4万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1983年以后,由于质量及价格影 响,市场供求变化,销路转滞,随行就市,自由购销,产量逐年下降。1988年种植面积仅0.46万亩,产量375.5万 公斤,收购314.6万公斤。到1994年,种植只有0.21万亩,收购61.4万公斤。1995年收购为75.74万公斤。
  【黑瓜子】1984年张掖县供销社从新疆引进黑瓜子,采用地膜覆盖,在国营张掖农场和碱滩乡永星村南滩新开发 荒地试种成功,1985年在全市推广。1986年推广到临泽、高台县。供销部门收购采取“保护价”和奖售化肥措施 ,鼓励种植,收购量逐年增长。1986年收购30.8万公斤,1989年34.3万公斤,1990年60.2万公斤,1993年62.7万 公斤,1994年57.8万公斤,1995年59.31万公斤。不但满足区内市场需要,还远销到台湾、香港、湖南、福建、四 川、上海等地。
  【大蒜】主产于民乐,历史悠久,享有盛誉。〔民国〕《创修民乐县志》载:民乐紫皮蒜,早在〔西汉〕时就有 种植。特点是耐寒、耐热、抗病,适应性广、供应期长;蒜香浓郁、营养丰富,有助消化、杀菌功能。最早在洪 水4个村种植,故名“洪水紫皮大蒜”。1965年洪水公社种植面积达1000亩左右;70年代发展到永固、民联、三堡 、顺化、六坝等社队。1989年种植面积达1.7万亩。一般亩产800~1000公斤左右、兼抽蒜台200~300公斤。
  为了扶持大蒜生产,民乐县供销社在1983~1984年投放扶持资金8万元,供洪水乡部分农民购买种蒜,收购大蒜时 收回。1985年收购262.5万公斤,1987年收购300万公斤,创历史最高记录。主要销往兰州、金昌、嘉峪关、玉门 等地和青海、青岛、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河南、辽宁等省市和香港、东南亚等地区。1986年以后,市场开 放,个体商贩和农民参与购销,供销社收购量下降,1990年仅收购3.5万公斤。1992年放弃经营。蒜薹的经营从 1985年开始,之后持续未断,最高收购量达150万公斤,最少15万公斤,主要销往兰州、秦皇岛、沈阳、太原、北 京等地。
  【辣椒干】〔民国〕前,张掖、临泽、高台县农村就有辣椒种植,多以自产自食为主。50年代以来,社会需求量 增加,供销社因势利导,采取奖供化肥,合同订购扶持发展。1970年,高台县供销社引进甘谷辣椒,在合黎、巷 道、正远公社一带种植,其椒体细长、深红发亮、肉质肥厚、辣味香浓,深受消费者欢迎。后扩展到临泽平川公 社、张掖新墩、长安、上秦、廿里堡等社队,种植面积由0.45万亩发展到0.8万亩左右。
  50年代初,辣椒干购销主要由私商经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也组织收购。1956年划归供销社统一经营,是年全区 收购9万公斤,供应城镇市民。1957~1962年,种植面积减少,1958年仅收购2万公斤,到1962年只收购0.3万公斤 。由于货源不足,市场供应偏紧,供销社从区外组织货源。1963年起,生产好转,是年收购13.7万公斤。1964年 收购量达29.4万公斤,满足市场供应。1970~1979年,收购量保持在2~10万公斤。80年代后,辣椒向商品生产发 展,出现种植大户,产量增加,购销活跃,供销社经营以调节市场为主。1981年收购17.1万公斤,1984年收购达 38.2万公斤。1990~1994年,平均年收购16.92万公斤。
  【发菜】山丹、张掖、临泽、高台等县(市)戈壁滩及沙漠边沿地带均有出产。系野生藻类植物,状如人发而得 名。受气候、雨量等影响,产量不稳定。1978年全区供销社收购1.5万公斤,1980年收购2.4万公斤,是至1995年 收购量最多的一年。1981年收购1.8万公斤,1982年收购2.1万公斤。主要运销两广及东南沿海各地。市场放开后 ,供销社收购量减少。1983~1989年收购3万公斤,年均0.42万公斤。1990年收购量为0.07万公斤,1993年0.02万 公斤,1995年22公斤。
  【蜂蜜】历史上养蜂甚少。60年代张掖市乌江供销社从四川引进蜂群60箱,试养示范成功后,在全区推广。由于 蜜、糖比价不尽合理,养蜂事业发展不快。1978年4月,省供销社、农牧厅、外贸局在定西县联合召开全省养蜂、 接蜂工作会议,落实有关政策,促进养蜂发展,是年养蜂4389箱,产蜜18.39万公斤。此后产量逐年下降,到1994 年底,养蜂3400箱,产蜜6.73万公斤。
  蜂蜜购销在1950年由国营商业经营,1956年移交供销社经营。1961年为保证出口和药用需求,实行派购政策和奖 售办法,是年收购0.7万公斤,主要供应当地药用。1964年5月,国家物价委、全国供销总社颁布蜂蜜等级标准, 划分为三等九级,1965年甘肃省具体调整为按白、红蜜分为两等,对原九级中的一、二、三、四级改为上级,五 、六、七级改为中级,八、九级改为下级,各级之间均以中级(40度)为标准。是年收购蜂蜜16.6万公斤。进入 70年代后,加强对外来转地放蜂的接待工作,蜂蜜收购有较大增长,1971年收购26.8万公斤,1975年收购增至 52.9万公斤,除供应当地药用外,其余调给张掖购销站。1982年4月,将蜂蜜恢复为二类产品,实行派购和计划管 理,商业部颁发蜂蜜的质量标准,规定以蜜源分类,以浓度定级,划分为三等四级。油菜花、枣花、葵花、棉花 等蜜和等外的荞麦花蜜列为二等。是年收购52.3万公斤。1983年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蜂蜜降为三类商品,收购大 幅度增长,全区收购129.9万公斤,到1990年,年收购达187.5万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1995年收购111.15万公 斤。绝大部分供应出口和区外销售。
  【畜产品经营】全区畜产品资源丰富,主要有绵羊毛、山羊绒、驼毛及各类皮张。畜产品经营的部门分工,曾多 次调整变化:1956年以前由国营畜产品公司、农产品采购局经营,1957年移交供销社经营,1958年供销社并入国 营商业后,由商业部门主管经营。此后的经营分工变化为:1961年为外贸局,1970年为商业局,1975年复归外贸 局,1982年以后为供销社。经营分工虽多次调整变化,但基层供销社一直负责收购上调工作。90年代多渠道经营 格局形成,供销社收购量逐年减少。
  第三节 农业生产资料经营
  共和国成立以来,供销合作社围绕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50年代初期,对化肥、农药、新式畜 力农具等技术性强的商品采取“先试验、后推广”和“技术在先,供应在后”的方针。农业合作化后,扩大货源 ,搞好分配调拨,根据“支援农业生产,巩固集体经济”的原则,实行“集中使用,保证重点”“只供应集体, 不供应个人”等办法,组织供应。60年代以后,化肥、农药等生产赶不上农业发展需要,根据“两条腿走路”的 方针,帮助社、队开辟地方货源,依靠群众生产土化肥、土农药和开展农机具维修工作。1981年后,贯彻“不论 是对生产队,还是对专业户、农业户和个人的供应,都要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1984年后贯彻“坚持为 农业生产服务的思想,以本业为主,扩大经营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讲究经营效益”的方针,开始从封闭式、单 纯分配管理型,逐步向开放式、经营服务型转化。1988年9月以后,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全区化肥、农药、农膜( 从物资部门接受)由供销社实行专营。40多年来,全区各级供销社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范围不断扩大,品种数量 不断增加,支援了农业生产发展。1953~1960年生产资料销售额904万元,年均113万元;1961~1970年销售额 6479万元,年均647.9万元,是50年代年均销售额的5.7倍;1971~1980年销售额22571万元,年均2257.1万元,是 60年代的3.5倍;1981~1990年42176万元,年均4217.6万元,是70年代的1.9倍;1991~1995年54549万元,年均 10910万元,是80年代的2.5倍。
  【耕畜经营】主要以“组织群众调剂为主,直接经营为辅”。从1954年起,在山区试办耕畜捎代业务,从县、区 、省外购进耕畜,营销农村。到1958年全区购进耕畜1488头(匹),1959~1961年购进4875头(匹),1962年放 开牲畜交易市场,允许各地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买卖双方自行议价。至1966年购进14376头(匹)。1966年“文 革”开始,耕畜市场一度关闭,1967~1975年底的9年间,从新疆、内蒙古、青海等省(区)组织购进销售耕畜 13488头(匹)。1976年以后,恢复耕畜交易,市场放开,供销社的耕畜经营遂陆续停止。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为解决农户承包后对大牲畜的急需,张掖、山丹、民乐等县(市)农资公司及基层社开展耕畜经 营业务,1982~1983年,张掖市农资公司从新疆调回耕牛1778头,马38匹。1984年以后,耕畜市场饱和,供销社 停止经营。
  【农机具经营】50年代以来,各级供销社本着“保本微利”原则,采取“就地加工、就地供应”办法,实行省、 地、县专业公司负责采购调运、储备和批发,基层供销社组织供应的办法经营中小农具犁铧、铡刀、锄头、镢头 、铁锨、镰刀、锨把、杈头、人力车、畜力车、木锨板、喷雾器、车马挽具等。50年代经销8~10万件,年均1万 件左右;60年代20万件,年均2万件;70年代22万件,年均2.1万件;80年代47万件,年均4.7万件;90年代50万件 左右,年均5万件。半机械化农具的经营从1953年开始,品种有新式步犁、双轮双铧犁、双轮单铧犁、丁字耙、圆 盘耙、收割机、播种机等。60年代各县成立农业机械服务机构后,机械化农具逐步转由农机部门经营。
  【化肥经营】经历三个阶段:1951~1958年为试用阶段,1959~1974年为推广阶段,1975年以后为普及阶段,销 量逐年上升。化肥品种由初期的几种,后来发展到十多种,有氯化铵、碳酸氢铵、氨水、硫酸铵、重过磷酸钙、 氯化钾、尿素、硝酸铵、磷酸铵、氮磷复合肥、磷酸二氢钾、磷二铵等。化肥货源由国家计划调入和计划外购进 两个方面。1951~1960年,年均销售约200标吨左右。60年代川区较大面积使用化肥,供应办法实行收购农副产品 奖售化肥政策,年销售量1.2万标吨。70年代全区广泛使用化肥,供应指标由省、地专项下达计划,按规定落实奖 售标准,年销各种化肥约8~10万标吨。80年代初敞开供应,需求量逐年增加,供不应求。1983年改变供应办法, 实行凭证定量供应,留出一部分用于奖售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凭《购销手册》供应。80年代年均销量14万标吨 ,进入90年代,年均达22~25万标吨,年递增1万吨左右,1995年达到29.1万标准吨。
  【农药及药械】从1952年起开始经营。1952~1961年期间为推广示范阶段,经营的主要品种有“六六六”“滴滴 涕”“赛力散”“硫酸铜”“1605”“1059”等。药械有喷雾器、喷粉器等。年均销售农药30吨左右。60年代, 高效农药问世,大面积推广使用,农药品种增加,销量增大。新增品种有白砒、砒酸铅、乐果、鳃腾精、马拉松 等,年销量在450吨左右。药械新增的有圆筒喷雾器、新式拌种器等。进入70年代,农村社队对农药和药械需求量 增大,新增农药有“3911”、乐果乳剂,药械有汽油机动喷雾器,年均销售农药282吨、药械2860架左右。80年代 初,扩大农药械的经营,在品种上,淘汰“六六六”“滴滴涕”“3911”等低效高残留农药,购进粉锈宁、辛硫 磷、速灭杀丁、10天王星、杀毒矾、甲基托布津、抗蚜威、5%青菊酸等一批高效低残留农药。1981~1990年,年 均销售农药450吨,药械7600架。90年代,农药和药械出现农机、植保、生产厂家以及一些个体工商户多家、多渠 道经营的局面,供销社销售量下降,年均销售农药97吨,药械5800架。
  【农用塑料薄膜经营】80年代初塑料薄膜覆盖栽培技术逐步推广使用,供销社开始经营塑料薄膜。指标由省农业 部门和供销社分配,各县(市)农资公司从兰州、天水和当地厂家购入,基层社保本微利供应农户。1982~1985 年供销社年均销售70吨左右。1986~1990年期间,张掖、临泽、高台等县(市)广泛使用,供销社年均销售量360 吨左右。进入90年代,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日光节能温室、暖棚养猪在全区有条件的地方普遍推开,供销社积极 购进农膜,确保供应,年均销量为700吨左右,比80年代翻一番。
  在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中,各级供销社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承担农用商品采购,开展新品种宣传和示范推广 、测土配方施肥的技术指导、科技咨询,组织农民群众防虫灭病等。配合工商、物价部门管好农资市场,为全区 农村经济发展做贡献。地区合办处、临泽县供销社、张掖市及临泽县农资公司、临泽板桥供销社等是做出突出贡 献的典型,受到国务院、省、地、县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四节 日用工业品经营
  供销社经营的日用工业品主要有纺织品、针棉织品、百货、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糖、烟、酒、副 食品和食油、煤油等。50年代初期,批零兼营。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改造后,与国营商业分工,供销社承担农 村零售业务,农村基层供销社零售的工业品从地、县供销社经理部和国营专业公司按计划采购,组织工业品下乡 。1957年完成供应额1260万元,是1953年供应额287万元的4倍多。1958年商业供销合并,基层社经营的日用工业 品约占商业经营总量的40%~50%。1958~1959年全区经营额3346万元,年均1673万元,比1957年增长32.8%。 1960~1964年,一度货源紧缺,部分商品实行凭票、凭证供应或用于换购农副产品。1960~1964年销售额6442万 元,年均1288万元,比1959年下降31.3%。1965年以后日用工业品供应开始好转,但部分商品仍很紧俏。1965~ 1970年销售10171万元,年均1695.5万元。1971~1980年销售36092万元,年均3609.2万元。进入80年代以后,生 产发展,工业品充裕,1983年经营放开,采购渠道拓宽,部分县(市)供销社成立贸易货栈或工业品公司,开展 工业品批发业务。1981~1990年工业品销售额74244万元,年均7424.4万元。至1990年底,工业品批发机构42个, 其中:县以上23(包括4个专业公司)个,县以下19个。90年代,农民、个体工商户增加,供销社在农村工业品市 场所占份额下降。1991~1995年工业品销售额44907万元,年销8981.4万元。
  主要日用工业品经营情况
  【棉布】1953~1960年供销社销售棉布289万米,年均36.1万米;1961~1970年销售1999万米,年均199.9万米; 1971~1980年销售3743万米,年均374.3万米。进入80年代,供销社零售企业除按计划指标由省内批发部门调入外 ,还向省外商业或厂家直接采购,增加花色品种。1983年取消棉布凭票供应,市场开放。1984年各县供销社经营 部和63个基层社开展棉布批发业务。由于个体经营户增加和化纤混纺布大量上市,供销社的棉布销售量下降, 1981~1990年销售棉布2694万米,年均269.4万米,年销量比70年代下降28%。进入90年代销量继续下降,1991~ 1995年为346万米,年均69.2万米。
  【化纤混纺布】化纤混纺布是60年代上市的新品种,牢度强,价格合理,花色新颖,销量逐年上升。1962~1970 年销售48万米,年均5.3万米;1971~1980年销售404万米,年均40.4万米,比60年代增长6.6倍。80年代以后,市 场放开,供销社销售下降,1981~1990年销售251万米,年均25.1万米;1991~1995年年均销量8~10万米。
  【手表】60年代起,国产“上海牌”手表投放市场。1962年进口手表上市,高价销售,供应紧俏。70年代,国产 手表放开供应。80年代国产手表品种达30多种,增加进口石英表、电子表,销售量逐年增加。进入90年代后,市 场饱和,销售量下降。60年代年均销售手表约200只;70年代年均1300只。进入80年代后农村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手表销售量大增,1981~1990年年均销售5270只,最高年销7400只。90年代销售量又下降。1991~1995年销售手 表14600只,年均2920只。
  【缝纫机】60年代初投放农村市场,以上海产品为主,供不应求,除分配凭票证供应外,主要用于换购生猪等农 产品。70年代销售量上升。进入80年代,除沪产名牌紧俏外,其他产地产品基本满足供应,销售量稳中有降。 1961~1970年销售4000台,1971~1980年12800台,1981~1990年49900台,1991~1995年14600台,年均2920台。
  【铁锅】50年代销售量较小,60年代逐步增加。80年代以后,随着铝锅的增加,铁锅销售量下降。年均销售量: 1961~1970年42000口;1971~1980年55270口;1981~1990年40920口;1991~1995年35880口。
  【服装】60年代中期开始经营,凭票供应,主要有棉、单中山服、棉大衣、衬衣、各式童装,以后增加其他大众 服装。色泽以灰、蓝、黄为主。70年代初期增加制服呢、海军呢中山装。此后,各种涤棉、化纤服装上市,取消 凭票供应。80年代初,各色男女衬衣、西服、夹克衫、羽绒服、高档男女长短大衣等新品种相继上市。货源主要 从区外百货公司采购,或自行组织加工。随着化纤服装上市,棉布服装销售量逐年下降,高档服装销售量上升, 毛涤西装、男女青年装、童装等畅销。进入90年代,经营成衣门点遍布城乡,供销社服装年均销售量为:70年代 7920件,1981~1990年142860件;1991~1995年78180件。
  【火柴】50年代,以销售西安产品为主,1956年改销天水火柴。60年代初货源偏紧,凭证限量供应。此后,列为 必保商品,敞开销售。年均销量为:1953~1960年3362.5件,1961~1970年5500件;1971~1980年10550件;1981 ~1990年18420件;1991~1995年8380件。
  【自行车】1955年以后,基层社由地、县百货公司购进加重“上海永久牌”自行车供应农村,销售量不大。60年 代初,自行车开始畅销,“飞鸽”“永久”“红旗”等名牌销售见旺。1966年后供不应求,实行凭票供应。70年 代,供应量不断增加,供求矛盾稍有缓和。80年代初,政府规定国营商业将80%的自行车分配农村。1982年,规 定与农户交售生猪等农副产品挂钩奖售。1983年以后,购销渠道畅通,货源充足,敞开供应,销售量大增。进入 90年代,经营单位增多,供销社销售量下降。年均销售量为:1955~1960年317辆;1961~1970年690辆,比50年 代增长117.6%;1971~1980年4790辆,比60年代增长592.4%;1981~1990年11580辆,比70年代增长141.8%; 1991~1995年5520辆,比80年代下降52.5%。
  【家用电器】1958年,部分基层社从地、县公司购进电子管收音机,销售量很少。60年代农村用电范围扩大,增 销电灯泡、灯头、胶质线、花线等。70年代,扩大家用电器购销业务,晶体管收音机、扩音机等新产品投放市场 。80年代后,家用电器迅速发展,黑白和彩色电视机、大中型收录机、音箱、电冰箱、电风扇、洗衣机等高档电 器相继上市,投放农村市场,销售稳中有增。进入90年代,市场经营电器的网点增多,供销社经营量下降。电视 机的年均销售量为:1981~1990年3868台;1991~1995年3154台。其中彩电从1986年开始经营至1995年销售26896 台,年均2690台。收录机1984~1990年年均销售2477台;1991~1995年年均销售1000台。收音机从1958年开始经 营,1958~1960年年均销售38台;1961~1970年197台;1971~1980年1060台;1981~1990年3626台;1991~1995 年839台。洗衣机从80年代初开始经营,年均销售1983~1990年3394台;1991~1995年2179台。电冰箱从1986年起 开始经营,年均销售1983~1990年44台;1991~1995年319台。电灯泡从1958年开始经营,1958~1960年年均销售 2.7万个;1961~1970年2.9万个;1971~1980年11.4万个;1981~1990年50.4万个;1991~1995年年均销售52.6 万个。
  【食糖】50年代,商品充裕,但社会消费水平不高,销售量不大。60年代,供应偏紧,1962~1966年以进口古巴 糖为主。70年代,食糖供不应求。1978年后食糖敞开供应。1983年后,食糖货源充裕。进入90年代后,市场放开 ,供销社销售量下降。年均销售量为1953~1960年80吨;1961~1970年161吨;1971~1980年355吨;19811990年 1137吨;1991~1995年493吨。
  【食盐】50年代作为必保商品,定额库存,不许脱销,确保供应。60年代初国民经济困难,商品短缺,供应紧张 ,实行凭证定量供应。1965年以后,生产发展,货源充足,取消限量,放开供应。年均销售量为:1953~1960年 2495吨;1961~1970年2903吨;1971~1980年3983吨;1981~1990年2283吨;1991~1995年2625吨。
  【煤油】1953年开始经营。60年代初,货源偏紧,凭票限量供应,每人每月供应0.2~0.25公斤。80年代后,随着 电力事业发展,大部分农村用电照明,煤油销售量甚小。
  第五节 废旧物资回收
  共和国成立以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废旧物资资源逐年增多。50年代初,各县联社经理部专设废品收购组 ,与基层社对口收购经营,主要品种有废钢铁、杂铜。1953~1955年收废钢铁176吨,杂铜423吨。按国家下达的 计划,废铜由国营贸易公司集中外调,废钢铁供应地方手工业作加工原料。1955年以后,回收范围逐步扩大,经 营品种达30多种。其中杂铜、废铅、废锡、废橡胶、杂骨、废棉、废纱、破布8种列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统一掌握品 种,采取省社统一经营,县社组织,基层社代购方式,向各县下达杂铜等重要废旧物资收购任务。县、基层社除 定点收购、发放预购定金预约收购外,还深入乡村上门收购或用日用工业品兑换废旧物资。1956~1957年,收购 总值23万元,年均11.5万元,收购废旧物资年均285.5吨。1958年废旧物资由国营商店独家经营,1958~1961年回 收923.5吨,价值226万元,年均56.5万元。1962年,一些中、小型工业企业关、停、并、转,废旧物资外调减少 ,库存增大,资金周转困难,不少基层社一度停收,收购量下降。1962~1963年收购量311吨,年均155.5吨;金 额53万元,年均26.5万元。1964年,国民经济好转,逐步转入正常收购。19641965年,收购79吨,金额30万元, 年均收购量39.5吨,金额15万元。1966~1975年年均收购1037吨,金额24.2万元。1981年9月改革管理体制,允许 基层社自销,调动回收积极性。1976~1981年6月间,回收13815吨,金额335万元,年均2302.5吨,55.2万元。 1982年深化改革,张掖、山丹正式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各县(市)基层社普遍推行目标经营责任制,加快再 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和开发。1982~1990年收购废钢铁36070吨,年均4000多吨,金额165.9万元。其他废旧物资市 场放开,供销社回收数量较小。1991年为纪念周恩来总理为废旧物资回收题词30周年,开展人均回收100吨、创收 金额100元的“双百活动”,全年收购废钢铁5515吨,废旧物资回收额达341万元。1992~1993年钢材市场价格看 好,废钢铁价格上扬,1992年收购废钢铁6190吨,金额440万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12.3%和29%。1993年收购废 钢铁10881吨,废旧物资回收额1163万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75.8%和164.3%。1994~1995年,市场废旧物资多 渠道经营,供销社回收减少,1994年收购废钢铁6135吨,回收金额759万元,分别比1993年下降43.6%和34.7%。 1995年收购废钢铁4102吨,回收金额427万元,分别比1994年下降33.1%和43.7%
  第六节 社办工业
  全区供销社社办工业,50年代开始按照“典型示范、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逐步发展。1982年供销社体 制改革,社办工业发展较快,临泽、高台、张掖、山丹已形成一定规模。到1995年,全区供销社社办工业企业24 户,职工433人,固定资产1347.1万元,经营面积70325平方米,机械设备153台件,主要从事食品、棉花、皮革、 钢窗、炉筒、羊毛的加工制作和煤、铜矿的开采。是年产值1338万元。
  第七节 财务会计
  一、财务管理体制
  【国家利税】全区供销部门实现利润的缴纳方式,经历由缴纳所得税改为上缴利润,又改为缴纳所得税的几次反 复过程。至1995年按规定向国家照章缴纳的税费有: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印花税、奖金税、建筑、房产、 城市维护建设、土地使用、车船使用、教育费附加、车辆购置附加费,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国家调节基金等。
  1950年,供销社实现利润按照《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21级金额税率向国家缴纳所得税。1956年实现利润除 按照21级金额税率缴纳所得税外,还实行所得税附征办法:即在实现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上缴国家。附征比例为 :县供销社17%,基层供销社14%。基层社全年利润不满5000元者不附征,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者附征10%, 10000元以上按14%附征。对少数民族地区供销社适当减征附征税,县社按7%附征,基层社利润在5000元以上者 按3%~5%附征。1957年,国家将各级供销社缴纳所得税和附征税改按综合算率征收,全年利润不满3000元者征 30%,3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者征50%,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者征60%,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者征70%( 基层社征65%),50000元以上征80%(基层社70%),对肃南县供销社适当减征。
  1958年,将上缴所得税改为上缴利润。1962年供销社恢复后,基层社改为缴纳所得税,由原来的累进税率改为比 例税率,税率为39%。1963年县以上供销社也改为比例税率,税率同上。1969年,县以上供销社又将缴纳所得税 改为上缴利润,实现利润57%上缴国家,其余作为利润留成。基层社仍按39%税率缴纳所得税。1976年供销社恢 复后,继续执行缴纳所得税办法。从1980年起,县以上供销社所属独立核算的贸易货栈按39%税率缴纳所得税。 基层社所属的饮食、服务、修理业实现利润,按20%缴纳所得税。1981年起,肃南县供销社所属企业利润留成比 例由43%提高到50%,1982年起,基层社缴纳所得税减征二成,按39%减征二成为31.2%缴纳。
  1983年,供销社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县以上供销社实行利改税制度,第一步利税并存,实现利润按8级 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最高税率为55%。税后利润超过合理留利水平的,核定基数,再上缴一部分;不足合 理留利水平的适当减征。基层社仍按39%的税率缴纳所得税。1984年实行利改税第二步,将利税并存改为单一上 缴所得税,税后不再上缴利润,国家财政也不再给供销社拨款。基层社改按八级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对微利基 层社减征一定数额的所得税。199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形成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辅助税种相配合的工 商税收制度。统一实行33%比例税率,用《税法》来统一规范企业税前列支项目和标准,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 。
  1950~1995年(不包括1958~1961年及1969~1975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合并期间),全区供销社向国家缴纳营业 税9000多万元。以缴纳利润和所得税的形式,向国家缴纳利税,仅1976年至1995年就上缴7911万元。
  【内部财务】1950年,各级供销合作社自行管理财务,核算盈亏,相互合作,基金调剂。1952年省合作总社规定 ,省、专两级合作社统一经营业务,计算盈亏,实行利润逐级上缴,统一返还。1954年底,省供销总社规定“省 、县两级社实行统一经营,一级核算,利润下放,省社开支费用由县社盈余内提成解决”。从1955年起,各级供 销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基金调剂的财务制度。1976年供销社第二次恢复后,沿用国营商业财务管理制度 。1984年以后,各级社一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基金调剂,向国家缴纳所得税的财务制度。地区合办处经 费从财政停拨之日起,与同级财政部门协商,核定全年经费额,按季向所属县社企业分摊,列入费用。1986年7月 以后,全区供销系统执行商业部的规定。即:(1)供销社资金财产,归集体所有,由理事会统一管理。(2)企 业对理事会拨付的资金财产按照规定合理使用。(3)理事会有权根据需要对所属企业资金财产进行调整,并可采 取有偿占用制,收取适当占用费。(4)各级供销社理事会管理费用,由所属企业列费用支出。(5)企业税后盈 余由理事会统一管理,进行分配。
  二、资金构成
  全区供销社的资金主要由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构成,以银行贷款为主。自有资金基础薄弱,在全部流动资金中所 占比例较低。
  【社员股金】社员股金归供销合作社社员所有,社员在退社前归供销社集体占有使用,供销社有权按规定用于购 置固定资产和参加商品周转。1950年,供销社实行三次扩股。1952年组建基层社时,股金普遍增加。1962年供销 社恢复后,通过清理股金,兑现红利,发展了一批股金。1983年供销社股金394.2万元,1995年股金达1364.4万元 。
  【公积金】公积金逐年从税后盈利中按规定比例提取。1966年公积金改称“国家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即 将各级供销社的资金,除社员股金外,全部转为国家资金,视同国家对供销社的拨款。1983年以后,供销社由全 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1986年将1966年转为国家流动资金的公积金又转为供销社的自有资金。1985年公积金 累计1615万元,其中基层供销社1157万元。1993年7月1日起会计制度改革,又将公积金改为实收资本,到1995年 底拥有6263万元。
  【银行贷款】全区供销社所需资金,除自有资金外,主要是国家银行贷款。随着业务扩大,贷款逐年增加。1950 年银行贷款不到2万元。1988年,市场出现抬价抢购农副产品潮,资金用量猛增。而后,部分农副产品滞销积压, 商品库存占压资金过多,各企业靠贷款维持。1990年向银行贷款8406万元,1995年地、县(市)和基层社贷款3.2 亿元。
  三、盈余分配
  由于各个历史时期情况不同,盈余分配项目和分配比例也不尽相同。在项目上,基层供销社在1951~1965年间, 按公积金、调剂基金、建设基金、教育基金、公益金、社员股金分红、奖励基金等项分配;1966~1979年按建设 基金、扶持生产基金、补充流动资金、商业机械化资金等项分配;1980~1983年按建设基金、流动资金、调剂基 金等项分配;1984~1988年按公积金、特种公积金(原调剂基金、互助合作基金)、职工基金、社员股金分红等 项分配。县以上供销社1951~1965年按公积金、调剂基金、建设基金、教育基金、奖励基金等项分配;1966~ 1982年实行利润留成制度;1983年起,按公积金、特种公积金,社员股金分红、职工基金等分配。在分配比例上 ,公积金占盈余分配的比例最高时达70%,最低不少于60%(其中:特种公积金10%~20%);公益金比例不高 于40%。
  四、会计制度
  50年代初,根据全国合作总社1950年8月颁发的《各级合作社会计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处理账务,以 “永续盘存制”管理商品。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收益和损失四大类,使用借贷记账法。1952年贯彻全国合 作总社颁发的《各级合作社联合社会计制度》,使用收付记账法。1954年1月,合并有关科目,增加科目内容、精 简会计报表,简化核算程序,制定核算制度。1956年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1958年执行《国营商业会计制度》, 受“大跃进”影响,大部分单位推行“以表代账”,或“以单代账”,甚至出现“无账会计”,致使财务严重混 乱,1959年起逐步纠正。1963年1月,恢复借贷记账法。1976年1月开始,采用增减记账法。1985年11月,执行商 业部颁发新的《供销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草案)和《主要经济业务核算》,调整一些科目,体现集体所有制 特点,恢复借贷记账法。1993年7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并 结合税制改革,调整会计科目,规范和加强商品流通会计核算。
  第三章 对外经济贸易
  张掖自〔秦〕〔汉〕始,中西贸易日渐繁荣,至〔隋〕〔唐〕之际达到鼎盛,“西域诸国悉至张掖交市”,成为 全国最大的对外交易市场。
  共和国成立后,外经贸事业为国家创汇、促进地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一节 古代至〔民国〕时期对外贸易
  早在〔春秋〕时期,在区内驻牧的月氏人与〔周〕即有贸易往来。《甘肃民族贸易史稿》载,这一时期的月氏商 人曾到达陇西,与秦国建立以物易物的贸易关系。〔战国〕时期,月氏强盛,赶走居于今敦煌一带的乌孙,统一 河西,建都昭武城(今临泽县鸭暖乡昭武村)。《隋书·西域传》记载,这一时期的“月氏王姓温,居祁连山北 昭武城”。西域康国(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的商队常驻昭武城贸易。中国丝绸通过昭武城由康国商队转往 西域和欧洲,甚至运到非洲,张掖成为外贸中转商埠。日本考古学会会长江上波夫考证说,当时月氏确曾垄断东 西贸易之利。
  〔汉〕文帝前元四年(前176年),匈奴打败月氏,被迫西迁。匈奴将河西走廊月氏故地,划归匈奴右地,在黑河 西岸修筑觻得城,作为政治、军事和军事工业的中心。将月氏都城昭武开辟为对外贸易市场,与康国人结为贸易 伙伴,邀请康居王驻昭武城主持经营对外贸易,接待西域各国商队。外商在昭武进行的贸易,都向匈奴纳税,匈 奴还从康国人的外贸收益中分红,双方有利。江上波夫考证说,匈奴以河西畜产品与手工产品换取西域的奴隶、 马匹、毛毡和毛织物,控制和掌握以往为月氏垄断的对外贸易。汉朝在陇西郡榆中县设有“关市”,允许匈奴人 进入关市贸易。《甘肃民族贸易史稿》介绍榆中关市与匈奴交易物品有铜镜、铜铃、陶器、漆器、丝织品、工具 、牛马、粮食、牦牛尾等。〔西汉〕设置河西四郡,“丝绸之路”遂全线畅通。内地的丝绸、铁器、铜器、陶器 、工艺品通过张掖源源不断运往西域和欧洲;西域的汗血马、玉石、葡萄、苜蓿、胡桃运到张掖,张掖的东西方 贸易十分繁荣。这一繁荣局面,经〔三国〕〔西晋〕〔北魏〕〔西魏〕〔北周〕到隋朝达到高峰。隋朝时期,张 掖是东西方对外贸易的主要市场,车水马龙,市井喧嚣,万商云集,货畅其流。隋炀帝为适应这一局面,特在张 掖设“交市”,派具有文韬武略的裴矩(文帝时曾任吏部侍郎)来掌“交市”,管理对外贸易。隋炀帝为了发展 对西域各国的贸易,率领他的廷臣及侍从,穿过大斗拔谷(今民乐扁都口)到达张掖,召开有西域27国国王或使 者参加的贸易盛会,进行东西方货物交流,推动张掖商业和外贸的发展。唐朝,在张掖边境设立守捉(类似现代 海关),对客商及货物进行盘查签证。吐蕃占据张掖后,丝绸之路中断,对外贸易停顿。
  甘州回鹘时期,张掖再次成为国际贸易市场,东西方货物交流频繁。
  〔西夏〕统治时期,在张掖设“甘肃军司”“镇夷郡”“宣化府”,是〔西夏〕的战略大后方。〔西夏〕为了收 税,东西商队在张掖将货物出售交易,互换货物后各自返回,张掖成为东西货物的中介站。元朝时期,张掖是甘 肃省会,有亦集乃站道通往亦集乃(额济纳旗),亦集乃位于元大都通往欧洲的站道上。张掖的货物通过亚欧站 道运往欧洲,同时接受从欧洲运来的物品。向西还于界牌墩交纳怜站道(军事便捷站道),出口西域更加方便。 所以,元朝张掖的外贸发达。到〔明〕〔清〕,海上交通发展,陆地丝绸之路衰落,张掖失去外贸商埠重镇的地 位,商业虽然兴旺,对外贸易逐渐萧条。
  自〔民国〕初期至抗日战争爆发前,由于东路商道不靖,商旅裹足;西路新疆杨增新闭关自守,禁止商旅往来, 张掖20多家较大商号以骆驼作为运输工具,驮运货物经北草地(漠北古道)往来于张掖至呼和浩特之间,并转至 天津口岸出口。所用骆驼,除雇用绥远、民勤驼队外,张掖较大商号均有自养骆驼。长兴泰(刘芳)有骆驼200峰 ,山西孝义人杜如斋有300峰,丰盛公、积成锡、积德恒各有100峰,陈兰亭有驼200峰,乾盛昌有80峰,蔡元成有 60峰,计1140峰。每年运往呼和浩特和转口天津口岸的货物有药材180担,羔皮130担,驼、羊毛150担,羊肠衣30 担,以及其它货物。运回张掖的商品有绸缎布匹800担,烟酒糖茶420担,百货杂品200担。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沿海各省相继沦陷,海上交通不畅。为打破日军封锁,接受盟国援助,修筑甘新公路。 前苏联运送援华物资车队经甘新、西兰公路运往西安,再经华双公路运往重庆。进入张掖的前苏联货物有布匹、 瓷器、煤油灯具等;返回时,部分车辆在张掖装载羊毛,用羊毛换回苏制汽车,群众把它们叫做“羊毛车”或“ 老羊毛”。
  第二节 共和国成立以来对外贸易
  一、对外贸易的新起点(1963~1965年)
  1963年初,国家把出口量大、国际市场价格看好的畜产品,划为外贸部门主管的商品,由中国畜产品进出口公司 专营。张掖、酒泉两专区畜产品的收购、储运、调拨均由张掖畜产品分公司管理。1963年8月,将可供出口的蜂蜜 、发菜、杏仁、亚麻等也列为外贸主管商品。绸缎和茶叶,不论出口与内销,均由外贸部门垄断经营。从1963年 10月起,土特产品的收购、调拨,绸缎和茶叶的购进与批发,由专署外贸局和对外贸易公司经营,全区的对外贸 易重新兴起。外贸收购分两种形式进行,一种是外贸部门直接收购,例如肃南县外贸公司皇城和红湾寺收购站; 一种由供销社代购,收购资金由外贸部门与代购部门共同筹措,主要由外贸部门负责提供。外贸商品的调拨,不 论是调往口岸、调往省公司,或在国内销售,供应轻工和军工,均由外贸部门负责,其他部门不得自行销售或滞 留。遵循物资调拨流向,皇城收购站收购的畜产品和土特产品,大部分由武威专署外贸局负责调运,张掖、酒泉 两专区的外贸物资、绸缎、茶叶及哈密铁路分局、农建十一师的茶叶均由张掖专署外贸局调拨供应。
  20世纪60年代,在对外贸易方面采取如下政策性措施:1.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坚决按国 家规定的购留比例办事,该收的收,该留的留。群众自愿交售自留畜产品的,积极收购。2.实行奖售制度。社队 集体或社员个人出售畜土特产品时,外贸部门除按价付款外,分品种给以奖售商品,每年奖售棉布6.6万市尺,化 肥48吨,粮食60吨,绸缎2.5万米,茶叶350担,以及数量不等的香烟、水烟等。3.禁止私自宰杀牲畜。不论机关 、部队、企事业单位、农村社队或城乡个人要宰杀猪、羊、牛等家畜时,都要到国营屠宰场宰杀。4.扩大货源。 畜产品由1963年的绵羊毛、山羊毛、驼毛、羊绒、羊皮、羔皮、牛皮、旱獭皮、猪肠衣、羊肠衣等10种,到1965 年扩大到猪鬃、猪毛、马尾、黄狼尾、狐狸尾、山羊胡子、猫胡子、兔毛、杂毛、牦牛尾、猪皮、兔皮、驴皮、 狗皮、黄羊皮、貂皮、皮渣子、乱鸡毛、公鸡三把毛等53种。土特产品由1963年的蜂蜜、发菜、杏仁3种,到1965 年扩大到亚麻、红枣、黑白瓜子、辣椒干、小茴香、大黄、甘草、红花籽、荞麦皮、人发等18种。
  二、在曲折中前进(1966~1976年)
  1966年“文革”初始,外贸机构虽受到冲击,但农村基层供销社和外贸收购站的收购工作仍照常进行,是年收购 和销售额均接近1965年的水平。1967年,外贸、供销机构瘫痪,购销业务放任自流,收购额从1965年的238.23万 元下降到166.37万元,下降30.17%;销售额下降到186.87万元,下降29.12%;利润下降到61.26万元,下降 40.33%;费用率上升到5.32%,上升0.51%。1968~1969年继续滑坡,收购计划无法完成。1968年6月,畜产品 只完成25.5万元,占年计划的12.5%;土特产品只完成2万元,占年计划的4%。1970年撤销外贸站,各项购销业 务均由河西购销站统一进行。
  1975年,恢复外贸机构,先成立外贸站,后改为“张掖地区外贸局”。外贸工作重新开展以后,各县在“以粮为 纲,全面发展”方针指导下,发展多种经营。是年收购额451.82万元,比1965年增长89.67%;销售额552.3万元 ,比1965年增长109.52%。因购销差价的缩小和运输费用的增长,实现利润仅1.26万元。1976年采取有效措施, 收购情况好转。
  三、对外经济贸易在新时期的发展(1977~1995年)
  1977年以后,对外贸易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发生重大变化,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 过程中,几经周折,终于从执行计划、垄断市场、统收统支、统负盈亏,逐步向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自我发展 、自负盈亏的方向发展。
  1978年前,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初显端倪,计划经济仍居主导地位,外贸购销仍在国家计划控制下进行,加 之工农业生产特别是畜牧业的发展,使外贸购销量大幅度增加。1977年收购额573万元,比1975年的452万元增长 26.77%;销售额890万元,比1975年的552万元增长61.23%。1980年,收购额突破600万元,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 。1977~1980年的4年间,费用率低,利润稳步增长,经营状况良好。
  1981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外贸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收购计划不能完成。尤其土特产品收购 困难,村社集体经济对畜产品失去控制,除外贸部门外,商业、供销、轻纺和区内外、省内外的皮毛贩子,一齐 涌向畜产品市场。来地区各县(市)采购畜产品的商贩,有本省广河、东乡等县的,还有河南、河北、宁夏、四 川等省的,畜产品市场混乱。是年,张掖县长安公社旅社内住的外地皮毛贩子,元月至4月收购并运走的皮张达1 万余张。由于畜产品收购市场失控,畜产品收购与销售大幅度下降。1981年6月,与上年同期相比,绵羊毛、绵羊 皮、山羊皮、牛皮的上调,平均下降37.73%。
  1981年畜产品实行议价收购,土特产品自由贸易,收购量有所下降。在抓好传统商品的同时,加强与省外贸和口 岸公司的联系,发展重点出口项目,不断加强适销对路的产品出口,扩大外贸商品货源和品种。1982年相继开发 硅铁、锌粉、氟石粉、滑石、硫酸锰、硫化碱、炭黑、小杂粮及粮油副产品等。以后陆续开发糠醛、格莱林素、 酒精、胱胺酸、元明粉、磷酸铵、纸张、塑编袋和方巾、浴巾、甘草制品、麻黄制品等产品。1982~1985年,增 加的农产品收购项目有豆类、玉米、大麦、荞麦、水果、脱水菜、亚麻、油籽、粕饼、啤酒花等。农产品购销品 种的开拓,把全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支持外贸部门向内外销结合转变,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有计划 地建立一批出口创汇型企业和基地专厂,全区扩建、改建、新建以下7个项目:张掖糖厂颗粒粕加工,山丹化工厂 黄碱生产线,张掖市针织厂的毛巾生产线,临泽玉米淀粉厂柠檬酸项目,张掖市造纸厂的瓦楞纸生产线,张掖中 药提炼厂的麻黄素生产线,张掖市的鸡头豆生产基地。总投资1822万元,除造纸、鸡头豆外,其他项目都得到稳 步发展。有的县、乡从实际出发,建设一批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如高台县盐池乡的硫化碱厂,张掖市党寨脱水 蔬菜厂,肃南县和高台县的区乡萤石矿等。
  1992年3月,省外经贸委决定省、地外贸公司财务脱钩,历年亏损全由地区外贸公司承担。1992~1995年,地、县 (市)外贸企业出口供货,增长速度较快,但企业经济效益差,一直未能扭转亏损的被动局面。1982~1984年、 1989~1995年连年亏损。尚有潜亏110万元。
  1977~1995年,全区外贸企业经营19年间,收购额总计42625.77万元,销售额总计42632.3万元,盈利总计137.23 万元,亏损总计678.89万元,盈亏相抵,亏损541.66万元。
  第三节 外贸商品购销与出口
  一、畜产品购销与出口
  畜产品是张掖最早开发的外贸商品。1963~1980年,牧区和农区社队的畜产品,必须向外贸收购站和供销社交售 ,不准自行销售。外贸部门对畜产品的收购价和调拨价,均执行国家牌价。随着畜牧业生产的发展,收购数量不 断增加。以畜产品的拳头产品——绵羊毛为例,1963年收购绵羊毛524吨,1973年达1069吨,增长1.04倍;1976年 达1306吨,与1963年相比,增长1.49倍。1977年后,由于牲畜分养到户,畜产品收购失去控制,收购量连年大幅 度下降,以1976年为基数,1977年下降30%,1978年下降57%,1979年下降80%。1981年畜产品交供销社经营后 ,畜产品市场开放。外地采购畜产品的人员纷至沓来,外贸部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入市场之中,随行就市,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抓紧收购,除羊毛外,其它畜产品的收购量仍很可观。
  1963~1995年的33年间,各种畜产品收购总量如下:绵羊毛14427吨,山羊毛807吨,羊绒1092吨,驼毛593吨,绵 羊皮9022百张,山羊皮5800百张,羔皮3061百张,牛皮583百张,旱獭皮5179百张,猾皮638百张,貂皮35百张, 麝鼠皮70百张,狗皮163百张,猪鬃218吨,肠衣14996百根,皮褥子1819百条,马尾14858公斤,活牛2982头,牦 牛毛90吨。
  其它畜产品除零星内销外,绝大部分直调口岸。
  二、茶叶、绸缎购销60年代,在全国范围内,茶叶和绸缎的收购、出口与内销统一由外贸部门经营。1970年,茶 叶交河西购销站经营,1975年河西购销站撤销,在成立农副购销站和地区外贸局时,茶叶留农副站经营。1963~ 1969年,地区外贸经营茶叶期间,供应范围包括张掖、酒泉两地区、嘉峪关市、农建十一师和哈密铁路分局。茶 叶购销每年亏损1.2万元,由省外贸统一核销,根据销售量给予补贴。
  三、农副产品购销与出口
  全区的农副产品可供外贸出口的潜力较大。除传统出口产品外,60年代初还引进种植小茴香、甘谷辣椒、庆阳黄 花等品种。1978年开发粮食出口,由地、县粮食部门协助收购。是年出口熊猫豆、芸豆等豆类624吨,1980年出口 豆类1204吨。此后,以豆类为主的粮食出口逐年增加。1980年种植啤酒花成功,1982年黑、白瓜子开始大量种植 ,1987年开始生产脱水蔬菜,农副产品便成为外贸出口的大宗商品。粮食市场放开后,玉米、啤酒大麦也开始经 营。在内外销结合的外贸方针出台后,县(市)外贸部门大量经营粮油内销,使农产品购销与出口更趋兴旺。从 1993年起,地区农技站和种子公司组织农民生产蔬菜种子出口,每亩收入可达6000~9000元。1994年,农技站通 过北京纯真种子有限公司向美国出口杂交番茄种子212公斤,1995年出口1113公斤,收入人民币42.4万元。地区种 子公司通过美国尤利公司向美国出口蔬菜种子,1993年出口杂交番茄种子533公斤,1994年610公斤,1995年860公 斤;1995年还出口杂交甜椒种子170公斤,收入人民币73.67万元。地区外贸收购的粮食大部分出口,县(市)外 贸收购的粮食大部分内销。
  四、土特产品购销与出口
  区内由于地理环境和水土气候条件独特,出产不少闻名遐迩的珍稀土特产品,是对外贸易的上乘货源,“发菜” 就是珍品之一。发菜又名头发菜,属真菌类植物。滋生于北部的山坡及荒滩上,菌丝色黑细长如发,故名“头发 菜”。发菜畅销国内外,主要原因有三:1.美味可口;2.含多种维生素、氨基酸和其他微量元素,营养丰富;3. 东南亚的华人,吃发菜视为“祥和之肴”,成为民俗。华人在宴请宾客或春节初一中午的全家聚餐,第一道菜必 须是发菜。主人拿起筷子敬让宾客,连声说:“发财,发财”(发菜谐音),故销量很大。此外,国内发菜的需 求量也很可观。辖区春、夏、秋三季有花,养蜂业潜力大,蜂蜜产量高,质量好,与发菜、杏仁共为张掖土特产 的三大支柱商品。其次还有地毯、粕饼、亚麻絮等。
  五、医药与食品出口
  区内中药材资源较多,特别是甘草、麻黄产量大,品质好,享誉中外。蔬菜由于光照充足,病虫害少,日温差大 ,品质优良。进入80年代后,随着工业的发展,特别是张掖中药提炼厂、糖厂、番茄制品厂的建成投产,在外贸 商品中,又开发医药与食品产品,扩大出口货源。1988~1995年,收购甘草膏1921吨,甘草霜43吨,甘草酸粉13 吨,麻黄草1166吨,麻黄膏31吨,麻黄素37吨,锁阳52吨,鹿茸0.21吨,白砂糖800吨,番茄酱1073吨。这些商品 全部出口。
  六、轻工、轻纺、工艺品出口
  1986年,地区外贸收购并出口张掖市纺织总厂生产的花方巾174百打,之后,又开发凸版纸、黄板纸等各种纸张, 始将外贸商品货源扩大到轻工纺织产品。到1995年,收购花方巾532.6百打,凸版纸604吨,黄板纸70吨,有光纸 40吨,招贴纸165吨,其他纸张10吨,工艺品价值18.26万元,全部出口。1994年由中国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代 理,向朝鲜出口塑料编织袋320万条,收入人民币563万元。
  七、化工产品出口
  区内出口的化工产品主要是硫化碱。1985年,地区外贸扶持山丹化工厂生产硫化碱,1987年开始收购并出口1757 吨。到1995年,总计收购并出口硫化碱4.09万吨,柠檬酸1037吨,糠醛838吨,硫酸锰240吨,甘草酸14吨,磷酸 铵180吨,元明粉1599吨,炭黑20吨,胱胺酸1吨,格莱林素15吨,酒精296吨,红矾钠15吨。
  八、五金矿产品出口
  1982年开始组织高台和肃南的氟石出口,将外贸商品扩展到五金矿产品领域。到1995年,收购并出口氟石12.9万 吨,硅铁1.04万吨,锌精粉1.21万吨,耐磨炭黑20吨,滑石286吨,水泥1万吨,氟石粉4054吨。
  九、机械产品出口
  地区收割机厂生产的敦煌牌130、160、190、200、220五种型号的收割机,通过中国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和北京 、天津、山东、广州、福建、辽宁、杭州、株洲、常州等15个进出口公司,销往巴基斯坦、埃及、秘鲁、博茨瓦 纳、扎伊尔、泰国、斐济、菲律宾、智利、澳大利亚、摩洛哥、贝宁、新加坡、西班牙、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国 等27个国家和地区,到1990年,出口1251台。
  地区农机厂生产的620A畜力犁、钉齿耙和手摇玉米脱粒机,通过天津机械进出口公司出口非洲一些国家,至1995 年出口畜力犁3528台,畜力钉齿耙2210台,玉米脱粒机2220台。
  省轻工机械厂生产的拉丝机和六梭圆织机,1993年开始打入国际市场。是年由宁夏塑编厂代理向阿联酋出口拉丝 机10台,收入人民币110万元。1994年由省外贸总公司代理,向印度尼西亚出口六梭圆织机40台,收入40万美元; 由广州中国航空进出口公司代理向印尼出口10台,收入人民币100万元;1995年由武汉进出口公司代理向印尼出口 22台,收入人民币230万元。
  第四节 进口贸易
  地区进口贸易是在获得少量外汇情况下,根据工农业生产、科研、医疗和国民经济的需要,进口某些物资。
  一、留成外汇和直接创汇
  1974年始,国家开始给地方外汇留成。留成外汇除分给地、县(市)外贸部门外,还返还生产和供货企业。外贸 和供货企业可利用这笔外汇从事进口贸易,自19741990年,全区获得留成外汇指标289.51万美元。留成外汇的使 用和消耗分为四种情况:(一)利用留成外汇组织进口物资,解决地区急需;(二)将留成外汇通过人民银行调 剂,所得收益融入经营资金;(三)指标迟迟不到外汇管理局,时间拖长自行消失;(四)一些企业缺乏外汇使 用经验,在有效期限内,不使用不调剂,过期被外汇管理局收缴。高台县萤石矿所得112.63万美元,除借给肃南 县医院1.5万美元,借给酒泉地区医院1.5万美元外,全被后两种情况所消耗。留成外汇返还生产供货单位141.76 万美元。
  除地区外贸组织出口获得创汇留成外,还有一些企业不通过外贸而通过其他口岸出口,这些企业不以创汇为目的 ,只是为了销货,例如国营张掖农场、省农科院张掖试验场、高台盐池乡等。地区收割机厂的收割机,出口创汇 156.71美元,融入自有资金,未纳入进口贸易。
  二、进口物资
  物资进口,根据外汇管理局已到位的留成外汇数额,由地区外贸局作出计划,经行署批准后,通过省进出口公司 进口。1976年以来,进口物资有:各种汽车51辆,包括小丰田汽车10辆,大中日野14辆,六座丰田8辆,丰田小车 2辆,其它17辆;各种钢材250吨,包括镀锌铁皮、线材、普冷板、热无缝管、炭结钢、角钢、圆钢等;电子计算 机112台;医疗及兽医器械5台(件);电视录像设备1套;粮食烘干设备1套;胶合板120立方米,各类汽车配件3 万美元,计25.54万美元。
  第五节 外贸工业
  1963~1995年,张掖建立外贸专有工业1户,兼营工业16户。
  一、外贸专有工业
  【甘肃省土畜产品进出口公司张掖综合加工厂】隶属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和地区外经委双重领导。厂址张掖市北 街,占地面积22832平方米,建筑面积12297平方米。1990年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30万元,净值170万元,流动资金 133万元。职工144人,其中管理人员21人(包括6名专业技术人员),各种生产设备37台。全厂设生产技术、行政 、财务3个办公室和裘皮、肠衣、猪鬃、绒毛、脱水菜、动力6个车间,并设有进出口经销部、待业青年门市部。 主要生产皮衣、皮褥子、绒毛制品、肠衣、脱水菜和猪鬃加工等,产品分5大类14个品种,主要销往东欧和东南亚 一些国家。
  该厂前身为1951年建的人民皮革厂,1953年5月转为地方“国营张掖县皮革厂”,隶属县供销合作社管理。1962年 6月,皮衣、皮鞋两个生产车间移交省供销合作社张掖地区办事处,组建为“张掖专区皮衣加工厂”;1963年6月 归“中国畜产进出口公司甘肃省张掖分公司”领导,是年10月“张掖专区外贸局”成立,成为外贸局附属工业企 业,专门从事外贸畜产品加工。1962年专区接管时,有职工123人,接管后精简51人,实有职工72人。1960~1962 年5月,亏损6.8万元。此后,改善经营管理,改进工艺流程,使生产状况有所好转。1962年6月至12月,盈余2.22 万元,1963年盈余2.58万元。
  60年代,该厂仅有几台毛皮、制鞋缝纫机械,以手工生产为主。70年代购置小型刮肉机、打毛机、电动缝纫机、 简易锅炉和木制滑槽等皮毛加工机械设备,修建鞣制池和1618平方米的工房,改善生产条件,出口产品达12个品 种。80年代添置大型刮肉机、铲皮机、毛皮水剪机、干剪机、精剪机、脱水机、烫毛机、滑轮机、削匀机、转鼓 等设备,将简易锅炉更换为2吨、4吨锅炉,并修建机井1眼,容量50吨的水塔1座,容量12吨的钢筋混凝土鞣制池 16个。裘制品鞣制由硝铝鞣改为铝铬结合鞣、甲醛鞣和纯铬鞣等先进鞣制工艺,增加各种染色裘革制品和各式皮 夹克、皮帽子等。生产的各色女式翻毛大衣、童衣受到客户的欢迎。
  进入80年代后,每年生产皮衣、皮褥子等3万多件,产值70多万元。但由于政策性原因,生产成本高,自1981年起 ,每年计划亏损16万元,实际亏损每年在14万元至18万元之间。
  1988年,为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应变能力,综合加工厂开始自行收购皮毛。充分挖掘生产潜力,利用现 有的水、电、气和厂房、动力设备,发挥张掖蔬菜的资源优势,开发脱水蔬菜生产,以技改项目投资22万元,改 建脱水菜车间,年产脱水菜50吨,产值87万元,新增利税17万元。当年扭亏为盈,产值23.29万元,盈利6.84万元 。
  二、外贸兼营工业
  【甘肃省轻工机械厂】省属城镇集体企业,隶属甘肃省轻纺工业厅。厂址张掖市南大街。该厂与甘肃省塑料编织 袋厂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生产木工机械、车床、刨床、万向摇臂钻、摩擦压力机、塑料挤出机、六梭圆织机、 地毯、塑料丝、绳、编织品等,产品达42种。其中六梭圆织机、塑料编织袋等产品出口。
  【地区山丹化工厂】位于山丹县城东郊,1979年经省计委批准由铁厂转产为化工厂。主要产品为硫化碱,建厂初 期年产5000吨,经过10多年的改造扩建,1994年达到1.5万吨,生产规模居全国第四位,产品质量被评为省优、部 优,远销独联体、日本、澳大利亚、东南亚、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为该厂颁发了产品 《荣誉证书》。至1995年出口硫化碱3.55万吨,创汇745万美元。
  【地区造纸厂】位于张掖市西北郊五里墩工业区。产品有255克/平方米~640克/平方米箱板纸、黄板纸、凸板纸 和160克/平方米~180克/平方米高强度瓦楞板纸。年产2万吨。黄板纸、瓦楞纸出口。
  【地区收割机厂】位于张掖市西北郊五里墩工业区。主要产品为敦煌牌各种型号收割机。年产5000台,畅销国内 18个省、市、自治区,远销世界26个国家和地区。
  【张掖市有色金属公司】前身是张掖市选矿厂,始建于1977年。公司在省内和青海、新疆等省区建有4个矿山、5 个分厂,还下设有进出口公司、综合经销公司、储运公司,总部设在张掖市区至火车站公路2公里处,是甘肃省有 色金属生产骨干企业。主要产品有铜、铅、锌、铅锌混合、铬、锡、硫等精矿和粗铜、粗铅、黄金、白银和副产 品硫酸、亚硫酸铵等。产品质量全部达到部颁标准,其中锌、铅精矿符合国际标准,获省优产品称号。1987年产 品开始出口日本、韩国、独联体等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额500万美元。1994年,公司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获得自 营出口权。
  【张掖市纺织总厂】厂址青年东街90号。主要产品为毛衣裤、毛线、毛毯、毛巾等。有织机70台,1990年生产毛 巾155万条,其中花方巾出口美国、日本、东南亚国家。
  【高台县萤石矿】位于县城北21公里的合黎山头坝泉。萤石储藏量230万吨,含氟,是炼钢、制作水泥的重要原料 。1971年建矿,年产氟石3万吨,产值240万元。产品在1983年以前全部通过地区外贸机构出口美国、日本、德国 、苏联、新西兰等国。1984年以后出口50%。
  【高台县矿业公司】乡镇企业,领属新坝、红崖子、合黎、巷道、合黎六二村5个萤石矿。公司位于合黎山七坝泉 沙山河,年产氟石8000吨,至1995年出口氟石1.3万吨。
  【高台县化工厂】山丹化工厂与高台县盐池乡盐池村合办企业。设备、技术由山丹化工厂提供,土建由盐池村承 担,原料和工人由盐池村提供。1993年6月投产,当年生产硫化碱560吨,1994年生产2300吨,产品全部出口。盐 池村年产硭硝1.6万吨,供该厂耗用1.4万吨,用于生产硫化碱。
  【张掖市中药提炼厂】张掖市二轻局领属集体企业,厂址在市区长寿街。产品有盐酸麻黄碱、甘草浸膏、麻黄浸 膏、甘草霜等,产品出口东南亚、美国、日本,1994年产值811万元。麻黄素获省、部奖和“国优产品”荣誉。
  【张掖市第二针织厂】城镇集体企业,隶属市二轻局,厂址东大街73号。主要产品为棉线手套、棉线、麻绳和亚 麻纤维。年产亚麻纤维500吨,部分出口外销。
  【张掖市第二造纸厂】乡镇企业,隶属三闸乡政府和市乡镇企业局双重领导。厂址市区至火车站公路2.5公里处。 主要生产卫生纸、包装纸、书写纸,年产3000吨,书写纸出口外销。
  【张掖蔬菜豆类制品厂】省供销合作联社领属之城镇集体企业,厂址张掖市马神庙街。生产系统分为3个车间, 1989年新上1条蔬菜脱水生产线,主要产品有脱水蔬菜、酱油、粉丝、粉面。产品远销深圳、浙江、福建等地。并 通过上海、深圳的外贸部门进入国际市场。
  【张掖市党寨脱水蔬菜厂】乡镇企业,隶属党寨乡政府和市乡镇企业局双重领导。厂址在党寨乡汪家堡村三社。 1986年投产,年加工青红椒40吨,黄葱片60吨,红葱片15吨,产品通过地区外贸机构销往前苏联、日本、新加坡 等国。
  【肃南县皇城区萤石矿、马营乡萤石矿】乡镇企业,位于肃南皇城区祁连山北麓,年产氟石8000吨,向外贸出口 供货2000吨。
  第六节 外贸部门扶持农副土特产品生产
  一、扶持种植土特产品
  1965年4月,从甘谷县引进辣椒子在张掖、临泽、高台县试种。“甘谷辣椒”色红味辛,香辣可口,国际市场畅销 。引种本地后,色、味、质未变,既内销又出口,深受生产者和消费者欢迎。1966年,从内蒙古、新疆引进小茴 香2250市斤,从银川引进红瓜子400市斤,从兰州引进黑瓜子2000市斤,从宕昌县引进当归苗1360市斤,从武威县 引进白瓜子2000市斤,在张掖、山丹、民乐县试种小茴香660亩,白瓜子170亩,黑瓜子347亩,当归216亩,大黄 100亩。此后又从新疆引进白皮大蒜1674市斤,安息茴香1000市斤,从省内引进黑瓜子1113市斤,白瓜子4250市斤 ,从陕西引进辣椒子100市斤,从青海大通引进蚕豆子种180吨。此外,为扶持农副土特产品生产,外贸局还向全 区农村种植出口土特产品的社队无偿供给化肥234吨;给张掖市党寨园艺场投资4000元,扶持黄花菜生产。
  二、引进养殖水貂
  川区沼泽遍布,肉食充足,气候环境与水貂的原产地黑龙江十分近似,发展水貂养殖有着广阔的前景。1975年, 从黑龙江道河子野生动物饲养场引进种貂40只,投放张掖县并首建养貂场,后陆续从青海、山东、北京引进貂种 ,到1980年,引进190只,投放养貂扶持资金6.53万元。张掖、山丹、高台等县和军马场、肉联厂相继建起养貂场 ,发展养貂个体户。给养貂专业户投资2500元,扶持生产。1976~1980年间,取皮283张。1980年5月,存栏878只 。1985年,全区留种貂331只(公70只,母261只),产仔1050只,群均4只,成活798只,取皮739张,期末留种 375只。此外,1965年还从新疆引进200只鹿鼠,放养于张掖县乌江公社一带水池,生长良好,繁殖发展很快, 1977年取皮7510张,1986年以后逐步淘汰。
  三、组织捕旱獭
  旱獭是生长在祁连山的一种冬眠野生动物,穴居地下,以草为食,繁殖力强,皮毛光泽,质地坚韧,是上好的裘 皮,国际市场行情看好。民乐县洪水等沿山乡村群众素有捕猎旱獭的生产活动。1966年全区旱獭皮收购量达411百 张,1975年下降到126百张,1978年,允许社员自由捕猎。是年仅民乐县收购旱獭皮177.7百张。1979年,全区收 购旱獭皮328.71百张,比1975年增长161%
  四、扶持发展工矿企业
  进入80年代后,工矿产品出口量急增,成为全区出口商品一大支柱。地区外贸局从1982年起,扶持生产出口商品 的工矿企业发展,提供资金52.8万元。1982年给高台县4个乡办萤石矿投资3万元,使高台县矿业公司建成投产; 给张掖县地毯厂投资1万元,支持该厂技术培训。1986年给高台、肃南二县的氟石供货单位投资11万元,支持技术 改造;给张掖市小河糠醛厂解决资金15万元,担保贷款30万元,提供钢材9吨,木材4.4立方米,支援该厂基建; 给山丹县农机修造厂硅铁车间等单位提供钢材882吨,扶持企业生产。
  第七节 经济合作
  进入80年代后,各县(市)开始引进外资,有合资经营和补偿贸易两种具体形式。1995年,建设与外商合资的项 目10个。
  【中美合资张掖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系国营张掖农场与美国加州中国商联合资兴办,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 固定资产200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外方出资18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30%。年产老寺系列白酒600吨、苹果梨 3000吨、啤酒大麦150吨、啤酒花300吨、黑瓜子3000吨。产品出口比例占30%~60%。
  【甘肃滨河酒业有限公司】系甘肃(民乐)滨河酒厂与台湾加源贸易有限公司合资兴办,位于民乐县城东。项目 总投资为460万元,其中外方出资20万美元,年产滨河系列白酒6000吨。
  【甘肃馨业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系张掖地区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国家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所属北京兆丰 贸易公司与香港南洋国际物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的脱水蔬菜加工企业。投资总额600万元人民币,其中引进资 金约440万元,地区外贸总公司以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投资151万元。年产脱水洋葱、青红甜椒、四季豆、小葱 、菠菜、莲花白、菜花等800吨,于1995年7月正式投产。
  【中美合资甘肃斯丹纳啤酒花颗粒加工有限公司】系中国土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兰州进出口公司、张掖地区对外经 济贸易总公司与美国斯丹纳国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建。总投资180万美元,其中引进外资169万美元,年产啤酒 花颗粒2000~4000吨。1995年11月投产。
  【甘肃金盛化工有限公司】系甘肃亚盛化工有限公司与香港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在高台县盐池乡兴建。总投 资3800万元人民币,议定外方出资1450万元人民币,已到位700万元人民币。设计年产硫化碱3万吨,1995年还在 筹建中。
  【甘肃金麦运输有限公司】系张掖市外贸公司与香港麦氏父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办。主要经营甘肃至香港的货 物运输,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外方以提供10辆出入境直通货车为投资。已在兰州市建成7000平方米的停 车维修厂,设立公司驻兰办事处,在高台县建成200亩蔬菜基地。该项目正在筹建之中,待进香港的货物配额下达 后,投入运营。
  【高台恒达棉麻纺织有限公司】系高台县棉麻纺织厂与香港森怡企业公司合资兴办。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其中 外方出资6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棉麻制品。
  【中澳合资甘肃华澳农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系临泽新华工厂化养猪企业集团与澳大利亚高福莱斯商贸有限公司 在临泽县新华乡共同合资兴办。投资总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外方出资975万元。
  【丝路春丰群酒业有限公司】系甘肃(张掖)丝路春贸易总公司与台湾丰群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办。总投资 人民币6330万元,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外方出资133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1995年外资已到位100万元 人民币。
  【张掖番茄制品厂】系省粮油进出口公司引进意大利扎克美公司全套设备,是以补偿贸易为主要方式的利用外资 项目。厂址张掖市城西16公里(国道312线2734公里)处,占地46.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94平方米,总投资 1550万元人民币,其中引进成套设备,价值1140万元,张掖市投资140万元,张掖糖厂投资50万元,张掖市人行贷 款220万元。项目投产后用产品折价偿还设备款,4年还清。1991年兴建当年投产,1991~1994年生产番茄酱6080 吨,出口4374吨。
  该厂原属张掖市,于1995年由省粮油进出口公司接收,并在一年内偿还张掖原投资单位的投资。
  第八节 国际经济援助与外贸友好往来
  一、世界银行无息贷款
  世界银行50年无息贷款扩建张掖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项目,将张掖师专由1987年的在校学生1058人扩大到1700人, 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教学设备、人员培训和用具购置。1985年世界银行派考察组来张掖,对张掖师范高等专科学 校的现状进行考察,确定发放长期无息贷款扩建。世行确定后,由甘肃省政府立项,1987年9月开始扩建,工程历 时8年,于1995年9月完成。使用资金1900万元,其中世界银行无息贷款1200万元,国内配套资金700万元。完成教 学楼、住宅楼、宿舍楼、图书馆楼等建筑面积501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完成后,1995年实际在校学生达 到1884人。
  二、争取友好国家无偿援助张掖争取友好国家无偿援助项目始于1985年,主要是加拿大使馆提供的无偿援助基金 。至1995年,地区外经贸委协同各县(市)和地区有关单位向省外经贸厅申请加拿大无偿援助项目19项,金额近 45万元人民币。项目主要有:农村妇女脱贫、人口教育、农村基层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妇幼保健,孜然、 枸杞、水稻种植,缝纫裁剪、牛羊猪兔饲养、果树嫁接、家电维修等技能和技术培训,地方病防治,农村贫困地 区饮水工程等等。
  三、国际商界友好往来
  1990年香港新敏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敏仁访问张掖。
  1991年美国纽约市麦迪逊大道斯丹纳公司总裁助理马丁·恩格维来张掖考察。
  1992年来张掖考察访问的主要客商有:台湾农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恳,比利时王国布鲁日市珠江有限公司经 理耿勇,以色列耐特菲姆灌溉设备公司经理约瑟夫。
  1993年美国洛杉矶中国商联总裁马克、香港麦氏父子集团公司总裁麦正伦来张掖考察访问。
  1994年来张掖考察访问的有:台湾恒隆金融集团总裁助理青梅,香港美迪高有限公司经理吴伟庭,香港建平公司 董事长薛宝仁,澳大利亚啤酒花管理局官员彼尔,意大利英格·阿·罗西公司经理罗西,美国佛雷斯诺市大都会 博物馆执行长爱德文·授比博士,加利福尼亚州农业有限公司执行主任汤姆斯·弗兰森,太平洋公司经理胡青州 ,洛杉矶金山果菜公司经理李友正,洛杉矶硅谷KTC经理汪台。
  第九节 体制与机构
  地区及各县(市)的对外经济贸易体制和机构设置,大体上分5个阶段。1963年以前,专区没有外贸机构,外贸购 销业务由国营商业公司、供销社兼营;1963年专区成立“对外贸易局”,1964~1965年各县成立对外贸易局; 1970年撤销“张掖地区外贸局”,其人员与业务合并于省属河西购销站,各县外贸业务随之归入供销社;1975年 成立外贸站,1976年成立外贸局;1986年12月成立“张掖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地区外贸机构沿革
  1963年3月1日成立“中国畜产进出口公司甘肃省张掖分公司”,业务受甘肃省畜产进出口公司领导,由省公司统 一核算,行政上专署授权由专区合作办事处领导、管理。原专区皮革厂为畜产分公司的附属加工企业,由分公司 统一核算。畜产分公司成立初,与皮革厂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有干部10人,固定工38人,临时工50多人。地址 张掖县北街原普门寺内。
  1963年10月,成立“张掖专区对外贸易公司”,专区外贸局和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皮革厂更名皮衣加工厂 ,以生产皮衣、皮褥子为主,作为外贸公司附属工业。外贸局设人秘、业务、财计、储运4个科。1964年有干部14 人,工人101人。1966年有干部17人,工人127人。是年,省外贸局决定,张掖专署外贸局兼管酒泉专区的对外贸 易工作。
  1969年6月,外贸局、外贸公司改组为“张掖地区贸易工作站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后将贸易工作站和农副产品 收购站合并为购销站,全称“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商业局河西购销站革命委员会”,兼营外贸业务。
  1975年4月,根据省商业局、省外贸局《关于原外贸站合并于农副购销站的现仍分设外贸站的通知》,撤销河西购 销站,又分设为农副产品购销站和外贸站。外贸站全称为“甘肃省对外贸易局张掖购销站”。设人保、行政、综 合、业务、储运5个科和1个皮衣加工厂,职工202人。
  1975年9月,地区革委会决定,撤销外贸站,成立“张掖地区对外贸易局”“对外贸易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 员。
  1983年12月,行署根据省对外经济贸易厅通知,撤销“张掖地区对外贸易局”和“对外贸易公司”,改组为“甘 肃省张掖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下设行政办公室、财计科、土畜粮油科、工矿科、储运科。
  1986年12月,经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地区行署批准,撤销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成立“甘肃省张掖地区对 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经贸委既是行署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又是外贸出口业务工作职能机构,行 使双重职权,受省外经贸委和行署双重领导。
  1987年11月,成立“甘肃省土畜产品粮油食品进出口分公司张掖支公司”和“甘肃省化工工矿进出口分公司张掖 支公司”。1988年4月组建“甘肃省对外贸易包装运输分公司张掖支公司”;将“土畜产品粮油食品支公司”一分 为二,成立“甘肃省土畜产品进出口分公司张掖支公司”“甘肃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分公司张掖支公司”;组建“ 甘肃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张掖分公司”,1989年10月撤销。
  1992年8月,成立“张掖地区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与外经贸委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总公司内设办公室、财计 部、贸易部、综合部、兰州贸易部。地区外贸各公司共有职工109人。
  为获得进出口经营权,1993年3月经省外经贸厅批准,地区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挂靠甘肃省进出口贸易公司,挂户 名称为“甘肃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张掖经营部”,开展进出口业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4年将总公司原 贸易部分设为农副、工矿、进出口3个部,并在天津、深圳、乌鲁木齐设立3个贸易部;在原仓库基础上组建张掖 地区外贸储运公司。
  1994年8月上报外经贸部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1995年2月外经贸部批准张掖地区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获准有自 营进出口经营权,并经地委、行署批准组建新的领导机构。
  为加强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工作,1991年4月,地区行署成立“张掖地区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
  二、县(市)外贸机构
  1964~1965年,各县成立对外贸易局和对外贸易公司。1965年10月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设置“对外贸易局”、“对 外贸易公司”及“对外贸易局皇城收购站”;外贸局和外贸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编制10人;1966年增设红 湾寺收购站;“文革”开始后,肃南县外贸机构自行消失。1964年4月,民乐县成立对外贸易局、对外贸易公司, 两块牌子,一套人员;1968年4月,成立县外贸局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自行消失。1964~1965年,张掖县、山丹 县、临泽县、高台县设置对外贸易局和对外贸易公司。1970年地区外贸站撤销后,各县外贸机构自行中止。1988 年9月,张掖市成立对外贸易公司;1992年7月,临泽县成立“对外贸易公司”。1993年,张掖市对外贸易公司改 组为“张掖市对外贸易总公司”,1995年下设“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五矿医保进出 口公司”“津陇联合贸易公司”“宝丰有限公司”“储运公司”“综合经营部”“财计科”“经理办公室”,有 职工3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中级3人,初级5人);总资产3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5万元。经营状况最佳 为1992年,出口调拨总值1983万元,盈利和纳税35万元,费用率1.82%,创汇347万美元。临泽县对外贸易公司下 设农副部、粮油部、糖酒副食部、办公室、财务部,有职工28人,总资产46万元。1994年收购670万元,销售460 万元,盈利和纳税15万元,费用率2.1%。
  第四章 粮油管理
  第一节 粮油机构
  从汉朝到清朝,粮政统由郡、府、县衙管理。粮赋的征收、管理由官吏专司;仓库由地方官吏委派专人管理。〔 民国〕初期,田粮征收和积谷事务由县政府财政科管理,无粮油专门机构。〔民国〕30年,张掖、民乐、临泽、 高台县设田赋粮食管理处,山丹县设田赋粮食管理科。
  共和国成立后,张掖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财政科管理粮政业务;各县人民政府财政科接管国民政府田粮科、处 ,不久相继成立粮食局,负责粮政管理,购销业务由粮栈、贸易公司或供销合作社办理,粮油由粮商和农民自由 交易。
  1953年,各县粮食局改为“粮食科”,实行粮食统购统销。1955年7月,各县粮食科接管供销社经营的粮食代购代 销业务。1955年10月,武威、酒泉专区合并为张掖专区后,专署设粮食局,并成立“油脂公司”。1957年精简机 构,油脂公司撤销。1956~1957年,各县粮食科改称“粮食局”。
  1968年6月,成立“张掖专区粮食局革命领导小组”,承担原专署粮食局的工作。1969年,成立“张掖地区财粮工 作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8月成立“张掖地区革命委员会粮食局革命领导小组”,1973年改为“张掖地区粮食局 ”。是年7月3日,“张掖县八一粮库”改为地区直属粮库。1975年,各县相继恢复粮食局名称。
  1977年10月,建立“张掖地区油脂公司”。到1979年地区粮食局有干部职工30人。同年将地区直属的王家墩仓库 (原“八一粮库”)移交张掖县粮食局管理。1988年交省粮食局为直属库,后挂牌为“国家粮食储备库”。1980 年地区粮食局人员增编到41人。1981年设立“甘肃省张掖地区粮油议购议销公司”,由粮食局内部指定专人负责 议价粮油购销工作。
  1983年11月,撤销“张掖地区粮食局”,更名“张掖地区行政公署粮食处”,内设秘书科、业务科、财会科、储 运基建科。1984年设立粮食处职工训练班、粮油食品加工公司。1988年成立“张掖地区粮油贸易公司”。1988年 撤销粮油议购议销公司,1992年恢复,1993年并入实业公司。1992年地区粮油实业公司成立,是年成立“张掖地 区粮油工贸总公司”,与粮食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1995年末,全区粮食系统设置各类机构193个。其中粮食行政部门7个,粮食商业经营机构158个(含批发机构4个 、收购网点71个、粮油仓库8个、零售网点62个、饮食服务网点6个),运输机构4个,加工生产机构3个,其他独 立附属机构3个,集体所有制单位8个。职工3774人,其中地区行署粮食处及下属企业61人,各县(市)3713人。
  第二节 粮油征购
  一、历朝田赋粮的征收
  汉朝张掖置郡后,赋役分为三种:一为田赋,即“三十税一”之制。二为口赋,有三类,即“口赋、算赋及献赋 ”。民年7岁至14岁,年出23钱为口赋;年15至56,年出120钱为算赋;王国、侯国中的算赋,以其中63钱献于天 子,谓之“献赋”。三为徭役,民每年劳役1月。
  〔三国〕时实行“计牛输谷,佃科以定”,按屯民租赁官牛的数量计租,后改为“户调”即按户征收赋税。
  〔西晋〕武帝咸宁六年(280年)推行占田制,规定丁男占田70亩,其中课田50亩;丁女占田30亩,其中课田20亩 。每50亩课田纳租四斛,每亩约八升。时张掖郡领永平、临泽、屋兰3县,共3700户,设散吏13人主管田租的交纳 。
  〔十六国〕时期,〔前秦〕于建元十二年(376年)灭〔前凉〕,以慕容德为张掖郡太守,蠲免租赋1年。沮渠蒙 逊在张掖建立〔北凉〕政权后,于公元401年宣布《劝农令》:“蠲省百徭,专功南亩,明设科条,务尽地利。” 〔北魏〕灭〔北凉〕后,于太和九年(485年)颁布了《均田令》,大力推行“农职之教”。规定:男子15岁以上 ,授露田40亩,妇女20亩,奴婢依良。由于轮作,所以加倍授田。分两年轮作的,男子授田80亩,妇女40亩;分3 年轮作的,再加1份。男子给桑田20亩,要种植桑树50株,枣树5株,榆树3株。不适宜种桑树的,男子给麻田10亩 ,妇女5亩;此外给男子田1亩,课种榆枣,受田者要向朝廷承担田租、户调和徭役。鉴于贫富有差,遂以“计赀 定课”办法征收租调,上等户缴粟4石,中等户3.5石,下等户2石。年调,各户均纳麻布2丈、麻1斤,也可用草料 代替谷物。〔北周〕,法令规定有室者田百四十亩,丁者田百亩。但户调却由原来的麻1斤增为10斤,田租也增至 每户5石。
  〔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年),颁布均田令,规定每丁男授田80亩,其中永业田20亩(种桑麻),妇女只授露田 40亩。耕牛1头,授田60亩。翌年颁布租庸调新令,以一夫一妻为纳税单位,租粟3石,绢1匹或麻布1端,麻3斤, 男丁每年服役1月。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夏,初定均田租庸调法。核实人口,丈量土地,给中等男子授田1顷,老弱病残男 子40亩,寡妻妾30亩。其中十分之二为永业田,十分之八为口分田。每丁男租粟2石。租:男子每年纳绢两匹、绫 2丈或布3丈、棉花3两、麻3斤,非蚕乡则纳银14两;调:用人力岁20日,闰加3日;不役,收其庸,日3尺;有事 加役者,旬有5日,免其调,三旬租调全免。水、旱、虫、霜为灾,什损四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调,损七以上课 役全免。
  吐蕃于建中二年(781年)占据甘州后,实行突田制,即计口授田制,据《河西开发研究》载,其标准为1人1突, 1突10亩。交纳土地税称“纳突”。规定按户交纳,每户8驮上下,半驮等于2石。此外还有差科,包括身役、知更 (守夜)、远使(派往远外当差)等。
  公元1028年后,〔西夏〕统治甘州的198年中,大力经营农业,设置农田司职掌有关农田水利及粮食平粜事务。受 纳司职掌仓储保管及其收支。田赋制度为“计口赋粟”。
  元朝时括户口、定田税,按户定赋。规定上田亩税3升,中田2升半,下田2升,水田5升。《元史·食货志》载: “元之取民,大率以〔唐〕为法,其取于内郡者,曰“丁税”、曰“地税”,此仿〔唐〕之租庸调也。”丁税即 人头税,与地税并纳“税粮”,全科户每丁粟3石,驱丁粟1石,地税每亩粟3升。每石正税还要加收鼠雀耗粮3升 ,分例(手续费)4升。地方官吏的苛征重敛相当严重。
  〔明〕洪武七年(1374年)恢复租粮和赋税。每亩纳税粮1斗。屯田粮分“本色”和“折色”两种,用米、麦、豆 、谷缴纳的称“本色”。把屯粮折算成绢、丝与银钞缴纳的称“折色”。“膏腴之田”每50亩纳粮18石,每亩3斗 6升。“瘠薄之地”的税粮则酌情减轻。凡自行开荒地耕种者,规定“永不起科”。商人捐资开垦荒地者,待其成 熟后量征“其租十之一二”。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规定凡“抛荒地土,不拘将帅军民,开垦成业,则为己 产,永不起科。其旧曾起科,积荒年久者,仍要用力开垦成业,应纳籽粒,一体蠲免”。
  清朝初,土地分为民田、屯田、监牧地、更名地、番地五类。民田是当地居民世代耕种之地,屯田则系原兵屯田 经民垦殖升科的田地,更名地是旧蕃封土司田改为民有的田地,监牧地为原监马场开垦土地,番地是指归顺朝廷 的番民及土司之田。康熙时,正赋有丁银、粮、草三种,有本色和折色之分。杂赋名目繁多,有耗羡、加闰、盐 课、朝觐、课程、地税、年例料价、屯丁草价、匠价、丁站、农桑、药味并脚价、茜草价、铺垫、脚价、贡马价 、花红旗匾、房租、厂租等,除贡马价及房租二项外,均附丁粮内解征。征收标准和方法为:民田每亩科银2毫至 1钱5分4厘,粮3勺至5升;屯田每亩科银1厘3毫,粮5至6升;更名地每亩科银4厘8毫至1分7厘,草价1分至9分3厘 ;监牧地每亩科银6厘;番地每亩科粮4合至3升。有只征银者,有只征粮草者。有三项并征者,丁银则附粮征收。 雍正五年摊丁于地,每丁1口征银2钱,以康熙五十七年丁册为定。乾隆前甘州府的税率是:上等屯田亩征粮1斗, 每粮1石,征草5~10束;中等田征粮7升,草同上等;下等田征粮5升,每粮1石,征草5束。科田亩征粮6升,征草 同上等屯田;中等亩征粮4升,征草同上等屯田;下等亩征粮2.5升,征草同下等屯田。禄田上等亩征粮3斗(乾隆 七年减至1.5斗);中等亩征粮1斗6升2合4勺(乾隆时减至1斗);下等原额亩征粮1斗(乾隆时减至6升)。杂田 、稻米地亩征米6升7合5勺8抄,折征正粮2斗2合7勺4抄(乾隆七年减至1.2斗)。粟米地亩征米1斗6合1抄。下旱 地亩征粮1升,草同下等科田。在实际征收时,田赋外的杂赋、水租、丁赋银以及各种名目的摊派更是没完没了。 如过往京差油烟、柴炭,各官日用及修裱房舍,年终桃符,元宵灯花,仓廒修理等,“并皆取赀于民为常例。各 地逃亡地丁未尽复者,悉派各实征额内,而绅士兵役,又往往持符抗粮。”农民的负担就越来越重。道光三十年 (1850年)七月,陕甘总督琦善奏报,前甘肃布政使邓廷祯所勘查荒地,实将农民零星地块指为隐垦私开“黑地 ”而强行升科纳赋,造成民力不支,农民纷纷逃亡潜匿。同治年间,连年战乱,无岁不灾,饿殍载道,河西斗粟 涨至白银1两。光绪年间,土地集中加剧,每种1亩屯田,即需负担8升到1斗租赋和草束。宣统末年每税银一两改 收1元5角,粮石未分本折。每年折色成数无定,后财政困难,折色日多。
  二、〔民国〕时期的粮食征收
  〔民国〕初期,田赋仍沿用〔清〕制,分粮、银、草三项。本折并征,以本色为主。现辖5个农业县时有原额屯地 19458顷89亩4分8厘,更名地343顷55亩1分,除荒芜外实熟地科地11994顷57亩6分8厘,该征地丁粮草折价银洋 124834.809元,本色粮46001石8升6合7勺。但地方当局采取竭泽而渔的政策,岁岁增税,层层加码,正税以外的 各种杂税达35种之多。〔民国〕30年,田赋一律征收实物,征期由原来的夏秋两季改为从每年9月1日开征,10月 底截止,一次征清。31年,重新清丈土地,按“二十税一”的原则厘定三等九则的统一科则,核定征收赋额。32 年,将田赋附加改称“公教食粮”,每斗按田赋正额加三成,并规定各县驻军副食费、马干费,均由地方负担, 征用皮毛输送不付差价等。
  抗日战争时期,除征收田赋正额外,还有征购、征借、公粮征收等多种形式。如1942年,国民政府为控制粮食, 以供军用,实行随赋征购军粮办法,按规定配额,向完纳田赋的农户强制定价征购军粮。1943年因财政拮据,将 征购改为征借,按征一借一的比例随赋征借,等于加倍征赋。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内战,大肆抓丁、派粮、 派款、赋税杂捐多如牛毛,再加货币贬值,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三、共和国时期的粮油收购
  (一)公粮征收 1949年9月,各县人民政府相继接受旧政府的库存粮食,保证军需民食,支援部队西进。将〔民 国〕时期田赋改为农业税(又称“公粮”),当年底实完成公粮1815.2万公斤。张掖县28815户,负担公粮的 22556户,占78.27%,免征6259户,交粮717万公斤。1950年,各县仍按《甘肃省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调查 评议核定税率,进行征收。1952年结合土改复查,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并逐渐完善征收办法。1953 年起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是年征购公粮1871.5万公斤。此后诸年份的公粮征购量为:1956年征购2085万公斤, 1965年1373.5万公斤,1977年1563万公斤,1978年1288.5万公斤,1985年2086.4万公斤。1986~1995年全区公粮 数稳定为1940.7万公斤,加减免机动为1985.7万公斤,由粮食部门代收,和财政按中等小麦价格结算。
  (二)粮食统购
  1.定产、定购 1955年开始,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办法,以1954年粮食实产为基础,减去口粮、籽种 、饲料和实缴公粮后的余粮,国家一般统购85%;对鳏、寡、孤、独和复员军人,统购80%;对富农的统购率稍 高,但未超过95%。农业合作化中,“三定”到户的办法落实到社。1958年,在“左”倾思想指导下,粮食工作 出现追求高指标、高征购和大购大销的混乱局面。加上自然灾害,粮食生产受到破坏,出现1960~1962年的“三 年困难时期”,农村出现人口外流和非正常死亡现象。中央发现后,派工作组纠正。全区紧急动员抢救人命,成 立调粮指挥部从外省大量调粮,安排城乡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生产。1962年后,贯彻“调正、巩固、充实、提 高”方针,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本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实行粮食征购任务向生产队 包干的办法,增产不增购,一般减产不减购。完成任务仍有余粮的队,可以换购奖售的工业品。
  2.一定三年和一定五年 1965年,对生产队明显畸轻畸重的征购任务,适当进行调整,一定三年不变,直到1970年 。1971年,粮食征购任务基数实行“一定五年”不变和超购超奖政策,取丰、欠、平三年均产,民主协商、合理 确定粮食征购任务基数,超产超购的给予奖售工业品。1973年后对超购粮实行加价30%,并区别粮种,每百公斤 超购粮奖售标准化肥30~40公斤。但在执行中,片面强调粮食自给,不吃调进粮,甩掉缺粮“帽子”,一定三年 或一定五年的基数均未定稳,形成头年定,二年变,依然有征购过头粮,购后又返销的现象。1976年后,粮食生 产稳定发展,各县采取给各社队发《粮食征购通知书》的办法,任务三年不变,收购政策相对稳定。
  3.征购包干 以1979年的征购任务为基数,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包干办法。1983年,结合农村推行家庭联产 承包责任制,将征购任务分别落实到农业合作社和农户,发给《粮食征购任务通知书》及《交售登记证》,由过 去向生产队征购改为向农户征购。1984年后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民乐县个别地方出现“卖粮难”问题。从1981年 开始,兰州军区后勤部山丹马场给地方交售粮食和油品,到1995年,交售粮食7048万公斤,油品1796.6万公斤。
  (三)合同定购 1985年4月,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国家定购的粮食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即三 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以此求出新的合同收购价格执行。合同定购以外的粮食允许农民自由上市。是 年按合同收购定购粮17832.5万公斤。由于定购粮油收购价格仍低于市场价格,使收购难度越来越大。为了确保定 购任务的完成,粮食部门执行交售粮油奖售化肥、柴油、发放预购定金的“三挂购”政策。省上每年拨给全区化 肥1万吨,柴油5千吨,预购定金按收购粮油价格的20%发放。对交售粮油大户和完成任务好的乡(镇)进行表彰 奖励。1990年6月25日,临泽县平川、倪家营乡,张掖市小满、甘浚、沙井乡,高台县罗城、宣化乡被评为全省售 粮模范乡。民乐县永固乡和山丹马场管理局被评为售油模范乡和单位。张掖市农民何多金获“售粮模范户一等奖 ”;张掖市的陈敏吉、李建义、马维东、王爱国、唐家勤,临泽县的吕文清、郑文善、毛福,民乐县的韩永奇获 二等奖;高台县的郭勤、赵永兵,山丹县的钟兴元获三等奖。民乐县的林进学获“售油模范户一等奖”,山丹县 的陈天荣获二等奖。地区规定,每完成1万市斤粮食,给乡干部奖励1元钱。
  (四)国家定购 1993年,取消统销,放开粮价,称“合同定购”为“国家定购”。是年省政府给张掖地区分配的 计划收购任务为16641.5万公斤。由于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强了粮食市场管理,并提供优质服务措施,使计 划收购任务全面完成。
  (五)油品收购 全区油料作物种植悠久。居延汉简中有“胡麻”的记载,《甘州府志》词赋中也有“胡麻之膏盈 室”的名句,〔清〕至〔民国〕年间的农作物产量统计中有“菜籽”项目。
  共和国成立以来,张掖地区成为全省重要的油料生产基地。1953年前,食用植物油脂,自由购销。1954年9月,始 列入统购统销,以农户为单位,统购其实际产量的43%。1956年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统购农民 所余油料的80%~90%。1965年,为稳定农民负担,每年根据油料生产情况进行丰欠调整,规定对农户只购不销 。收料退饼,对完成统购任务后多交的油料按超购付给加价款。1979年实行“一定三年”的政策,即按播种面积 、产量和前三年的产、购、留比例实际,逐级计算统购任务,分配到社,作为基数,一定三年不变。1985年,改 油品统购为合同定购,收购品种只限油菜籽和胡麻籽,其它品种实行多渠道流通;收购结算时按“倒四六计价” ;规定收料不收油和收料退饼。1988年,收购结算改为“倒二八计价”,即20%按统购价,80%按超购价,收料 不退饼;允许交油品。1990年,油品退出定购,实行多渠道经营。
  (六)议价粮油收购 粮油议购议销是在三年困难时期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发展起来的。当时开放农村初级贸易市场 ,允许粮油上市交易,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补充作用。1962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粮食问题的决定》指 出:“可以有领导的适当的开放农村集市贸易,供销合作社可以根据上市粮食情况,适当收购,也可以向已经完 成统购任务的生产队收购一部分余粮”。这部分粮油在收购和出售时由买卖双方商议价格,称“议价粮油”(俗 称“高价粮油”与国家按计划供应的“平价粮油”相区别)。1963年议价粮油划归粮食部门统一安排和经营。“ 文革”开始后,不准粮油上市,只准卖给国家,城乡粮食市场关闭。1978年在保证完成国家指令性收购任务的前 提下开展议购议销。1985年粮油实行合同定购;1993年实行计划收购,在完成国家计划定购、收购任务前提下, 开展议价粮油收购。为了平抑粮油市场价格,仅1987~1992年,议价收购粮食转作平价的有12537.5万公斤。
  (七)多渠道收购 1978年以后,允许农民通过集市少量买卖粮油,粮食部门也可议购议销,粮油集市贸易开始恢 复和发展。供销社、乡镇企业、以粮油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城乡个体户纷纷进入粮油交易市场。粮食部门成立议 价经营机构,在市场收购落市粮油,参与多渠道收购;建立粮油市场行情报告制度,确定直报商业部的是张掖县 ,报省粮食局议价公司的是临泽、高台、山丹、民乐县城关。1981年全区粮食集市发展到6处,年成交粮油200万 公斤。1983年,对农民完成征购、超购任务后的余粮允许多渠道经营,供销社和农村其他合作商业组织可以灵活 购销。农村“四坊”(磨坊、油坊、醋坊、粉坊)和熟食业除来料加工外,可以自行采购粮食加工出售。允许个 人进城、出县、出省交易粮油。粮油市场形成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流通格局。据地 、县(市)工商部门统计,是年经营粮油的有1371户,其中国营企业97户、集体企业543户、个体731户,共经营 购销粮食1000多万公斤,油品100多万公斤。1985年4月,取消粮食统购,新的粮食年度实行合同定购。根据甘肃 省政府的规定,全区除小麦、稻谷、玉米、大豆、谷子、青稞、莜麦、碗豆、蚕豆、糜子、甜荞、油菜籽、胡麻 籽以外的粮油品种全部开放,实行市场调节;完成合同定购任务以后,允许粮油多渠道经营。自此,供销、外贸 、商业、乡镇企业、村办合作商店及个体商贩从事粮油经营者遍及城乡,1995年全区除国营粮食部门外,经营粮 油的企业和个体商达2190户,经营粮食购销6256.4万公斤,油品1043.9万公斤。粮油市场竞争激烈,在收获季节 时有个体商贩上门抬价抢购,冲击国家定购任务完成的现象。
  以上总计,自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以来,1953~1995年,全区完成粮食公购43.9096亿公斤;1963~1995 年议购粮食9.1649亿公斤;1953~1992年收购油品9167.24万公斤,1963~1995年议购油品4195.82万公斤。
  第三节 粮油销售
  张掖自汉朝以来,粮油购销均为自由贸易。共和国成立之初,粮食仍为市场自由贸易。人民政府贯彻“稳定市场 ,稳定物价”方针,掌握市场动态,一面建立国营粮食机构,一面对私商采取“改造、限制、利用”的政策,逐 步稳定局势。充分发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经济优势,积极开展粮油购销活动,并通过私营粮商代加工以补 充国营粮油加工之不足,加快供应状况改善。1955年,全区粮食系统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供应体制。
  一、市镇供应
  1955年9月16日以后,全区执行《甘肃省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全面实行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制度。统一每 人每月定量等级为:特重体力劳动者27.5公斤,一般重体力劳动者22公斤,轻体力劳动者17.5公斤,职员及脑力 劳动者15.5公斤,大、中专学生17.5公斤,10周岁以上居民13公斤,7周岁以上儿童10.5公斤,4周岁以上儿童6.5 公斤,3岁以下儿童3.5公斤。是年,全区核定定量供应人口67195人,其中:特劳9327人、重劳7526人、轻劳4368 人、脑劳8581人、中学生2959人、居民18781人、7~10周岁4354人、4~6周岁4657人、3周岁以下5392人,其他 1250人,粮食总销量1835万公斤。此后,对定量标准进行过多次调整。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村大办公共食堂 ,粮食销量由2420.5万公斤增至1959年的5039万公斤。三年困难时期,粮油定量标准又多次调低,机关职工最低 量时,每人每月供粮12公斤、油4两。1962年精减干部职工,动员城镇居民下乡,压缩城镇粮食销量,到年底城镇 人口由1961年的101244人减为72427人,粮食销量由1961年的1656万公斤降为1309.5万公斤。对干部职工和城镇居 民因调动、迁入迁出、婚嫁、出生、死亡、分居、参军、法办等增减变化建立申报注销制度,堵塞供应漏洞。 1965年3月,调高城镇供应人口定量标准,全区有城镇人口74912人,年销售粮食1462万公斤。1974年8月,职工每 月的基本口粮一律改为14公斤,此外按月由所在车间班组评定发给工种补差粮票;补差粮指标到单位,由粮食部 门、用粮单位、职工群众结合,共同管理,坚持人、粮、户口、工种劳别四对口,干什么工种吃什么定量,是年 节约粮食21570公斤。1980年因工种变动频繁,工种补差制度停止实行,每年按粮油供应卡片进行一次统销整顿, 销量稳定。
  1978年后,改革供应办法,打破划片定点供应,实行职工居民凭证在县境内任何粮站都可以购买粮油,换取粮票 ;并开展生熟兼营等多种经营。1984年在山丹召开全区城镇粮站工作会议后,城镇粮站前店后厂,做到“一站五 部”(粮油供应站,平价粮油部、议价部、食品加工部、副食供应部、便餐部)。至1990年,城镇粮站的供应品 种达到36种,供应量2470万公斤,经营赢利159.09万元。是年按照全省粮食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本着“走小步、 多步到位”原则,适当压缩平价粮油销售。1992年是实行城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的最后一年,供应人口152328人 ,其中特劳3502人、重劳17385人、轻劳33615人、脑劳38088人、大、中学生13956人、居民27012人、610周岁 6421人、3~6周岁5242人、3周岁以下6693人,其他414人。1993年加快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元月份放开粮食销价 ,4月份放开油品销价,粮票不再流通,居民粮证结余粮食从4月份起不再供应。1995年4月,全区执行国务院关于 把国家定购粮和政府有补贴的粮食用于规定的供应对象,特别使低收入居民享受到政府照顾的指示,在保证军供 和农村救灾用粮的前提下,对城镇居民实行凭信誉卡(或《粮证》)限量供应。供应标准按每人每月10公斤成品 粮,大中专在校学生及城镇救济对象每人每月15公斤,当月购清,隔月作废。是年,全区售给城镇居民成品粮 3431.6万公斤,油品40.4万公斤。
  二、定量外补助供应
  区内定量外补助用粮主要有:1.干部职工到农村蹲点或下乡调查工作,在社员家就餐,每人每天按0.6公斤补差。 2.参加工矿企业、工地、农场及其他劳动的干部、大中专学生等,在劳动期间按同工种定量补差。3.经省批准举 办的体育运动会及集训选拔期间,对运动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每人每天按0.75公斤补助。4.在征兵期间,新 兵集中后,尚未正式编入部队的,每人每天按0.75公斤供应;探望新兵的亲属和地方工作人员每人每天按0.75公 斤补助。5.出席县以上党政重要会议和劳模代表会议人员及工作人员每人每天按0.7公斤或0.5公斤补助用粮, 0.01公斤补助用油。
  三、军粮供应
  1956年底起,按照《甘肃省军用粮油供应办法》,向张掖军分区和各县兵役局、武装部及境内驻军和在编职工供 应粮油;定量标准不对外公开,由团以上机关统一编制年度计划,与当地粮食部门联系按月供应。“文革”中, 张掖驻军增多,从1970年4月起,统一使用《军用粮油豆供应证》,供给士兵的凭军用供给粮票填证领粮,薪金制 军官及在编职工凭军用价购粮票填证购粮。供给粮票为面粉、大米、粗粮、马料四种。价购粮票不分品种。军用 粮票面额分为50、100、500、1000市斤四种。全区驻军统一执行七类灶别标准。从1994年6月1日起,军队粮食改 用新的供应办法,不分干部、士兵,一律实行价购粮票购粮,军粮价格按1992年统销价结算,食油随行就市,军 供的大米和大豆由省局统一采购,面粉由定购粮就地加工供应。
  四、特需供应
  特需供应的对象有六种:1.回民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传统“尔德节”等三大节日,按人增供食油100克,优 粉10公斤。2.高级知识分子,凭证在定量内可随意选购供应的粮油品种;中级职称以上的知识分子,春节期间发 大米、花生等供应票(凭粮票购)。3.离休干部全供细粮,其中月供大米5公斤,每月增供食油500克、黄豆1.5公 斤。4.矽肺病患者,全供细粮。5.从事高温、井下和接触有毒作业的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和季节,每人每月供 食油0.25公斤。6.医院住院病人,每床每月供油0.5公斤。
  五、工商行业用粮
  对工商行业用粮,实行按户计划定量供应制度,并核发《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凭证供应。1.工业用粮。1955年 起,对服装、制革、裱糊等行业实行按计划供应;1965年后时供时停;1985年4月后改为议价供应。2.商业用粮。 熟食、糕点、副食、酿造等用粮,1960年前按批准计划控制供应;1962年改为凭销售收回的粮票供应;1966年起 ,对饮食糕点等食品按计划、凭证、凭粮票供应;1985年后逐步改为议价供应。3.副食供应。1975年起,城镇人 口在口粮定量外,凭《副食票》每人每月供应副食粮0.25公斤;1983年后,直接发给粮票;饮食业的副食粮按凭 票供应数的3%配额供应。
  六、饲料供应
  1955年国家规定对交通部门从事专业运输的役畜、农业部门饲养专供配种用的公畜、商业部门在途中和临时存栏 待宰的畜禽、城关镇回民牛奶场的奶牛、科研部门供试验的动物、少数民族地区乘骑骡马、公安部门饲养的警犬 等供应饲料。其标准是:骡马等役畜长途每日供花料3公斤、短途2公斤;长短途毛驴1.5公斤;骆驼日供杂料1.4 公斤。1957~1959年改为长途运输的骡马每日每匹3公斤原粮,编制内乘骑的骡马2公斤,牛、驴1.5公斤,骆驼2 公斤,奶牛2.5公斤;商业部门在途运输和临时存栏育肥的大猪每日0.5公斤、小猪0.25公斤。1990年2月,除定量 供应奶牛外,其他一律改供议价粮。
  七、牧民口粮和饲料粮
  1954年全区共有纯牧业人口5738人,半农半牧人口1200人,各类牲畜193003头(只)。国家为扶持帮助广大农牧 民发展生产,对纯牧业人口口粮、乏弱畜饲料,按需供应;对半农半牧民采取缺多供多,缺少供少,不缺不供的 办法。1959~1987年实行定量供应,开始时的标准为农村缺粮人口和牧业人口每人每月平均按15公斤供应,三年 困难时期改为10.5公斤原粮,1964年改为成品粮,1980年增为12.5公斤。对半农半牧民按照“先吃自己的,再吃 国家的”原则进行安排。牧区乏弱畜马每匹日供花料2公斤、牛1.5公斤、羊0.15公斤。1979年6月,为集中发展畜 牧业,将桦树湾等18个半农半牧队转为纯牧业队。1985年,牧民口粮按比例价加费用供应。1993年粮食销价放开 ,改为议价供应。牧民在校学生从1971年9月起,实行口粮补差。高中学生每人每月由10.5公斤补足到16.5公斤, 初中学生补足到15.5公斤。从1980年2月起,小学生9周岁每人每月补足13公斤,10周岁以上补足13.75公斤,寄宿 生每人每月供应食油0.25公斤。1954~1995年,全区供应牧民和半农半牧民口粮9553.2万公斤,饲料827.5万公斤 。
  八、奖售粮食
  60年代初期,对山羊板皮、山羊绒、大黄、羌活、甘草等畜产品和中药材奖售过粮食。70年代以来,国家采取收 购农副产品奖售粮食的政策。从1970年起,收购生猪每口毛重达55公斤的,奖粮15公斤。从1972年起每交售50公 斤发菜奖售粮食25公斤,交售1公斤大麻奖售粮食1公斤,50公斤杏仁奖售25公斤,售甜菜10公斤奖售1公斤,零星 分散种植交售的不予奖售。从1973年11月开始,对个人交售的甜菜,每50公斤奖售1.25公斤;1980年7月,省政府 决定恢复对集体交售甜菜实行奖售,规定凡签订合同的生产队,每交售50公斤甜菜,奖售5公斤。农村“大包干” 后,以农户为单位奖售。1973年经国务院批准,不论集体和个人交售的红枣,每交售50公斤奖售15公斤。1980年 规定每交售1公斤羊绒奖售5公斤。至1995年底,全区奖售粮食5751万公斤。
  九、农村返销粮食的供应
  农村粮食返销政策,是国家从农村购来的商品粮中,有计划的拿出一部分,以规定的价格供应给缺粮农民,主要 对象为特殊困难户(鳏、寡、孤、残)、插花灾区的缺粮户和未解决温饱的常年缺粮户。1955年对缺粮户实行定 产、定销,按“先吃自己粮,后吃国家粮”和“何时缺粮,何时供应”的原则,是年全区缺粮户1559户,8111人 ,定销200万公斤,实销383万公斤。1957年下半年,粮食购销矛盾突出,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层层下达销售指 标;是年民乐县返销指标偏紧,出现严重缺粮。1958年,因“大跃进”、大办“公共食堂”和高征购,造成严重 缺粮。到1960年缺粮更为突出,人口大量外流,牲畜大批死亡。中央派工作组调查后,调入粮食、抢救人命、安 排生活,1960~1963年全区返销供应粮8484.5万公斤。1962~1965年,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方针,调减征购任务,农村形势逐步好转,返销粮供应大幅度减少。1966年“文革”开始,片面强调不吃调进 粮,甩掉“缺粮帽子”,发生征购过头粮的问题,返销量有所回升,返销面达30%。1980~1988年,农村粮食实 行“定购定销,差额包干,节约留用,一包三年”的管理办法,返销粮食趋于稳定,再未出现大起大落现象。
  十、议价粮油销售
  议价粮油销售在1963年开始时实行严格控制,坚持“统筹安排,调节市场,量入为出,购啥销啥,高进高出”原 则,销售对象主要是农村部分缺粮户。销售给城镇职工、居民的补贴口粮,凭证限量供应,一般每人每月1公斤, 有粮则供,无粮即停。1966年压缩粮食议销。1963~1977年,全区销议价粮食587万公斤,食用植物油60.11万公 斤。1978年以后,粮油社会产量增加,政策放宽,议价粮油销售逐年上升。至1995年,全区粮食部门销议价粮食 30293万公斤,平均每年1682.94万公斤;共销议价食油2942.94万公斤,平均每年163.5万公斤。
  十一、粮油出口
  地区供出口的粮油以脑核豆(又叫“那核豆”、“桃形豆”)、蚕豆、豌豆、扁豆、熊猫豆、红白芸豆、豇豆等 豆类和荞麦、玉米、大麦以及副产品麦麸、油渣为主。因日照时数长,粮豆籽粒饱满,色泽好看,在国际市场享 有盛誉。省外贸、粮食、农牧等部门曾把张掖、临泽、高台3县(市)列入蚕豆出口生产基地,并实行兑换收购政 策,每拨交外贸部门1公斤蚕豆,外贸部门返还粮食部门2.6公斤小麦解交国库。每年由外贸部门提计划,省农牧 厅、粮食局分别在当年的生产和征购任务内安排,逐级下达到划片定点地区组织生产和收购,外贸部门按收购量 和奖售标准拨给奖售化肥。从1958年开始,到1977年出口粮食1180.5万公斤,食油6.52万公斤。1978年以后,供 出口的平价粮食由外贸、粮食两家共同管理,议价粮油由外贸部门组织货源。1985年粮油实行合同定购后,粮油 出口货源均由外贸部门直接组织。1978~1994年收购出口豆类33324.06吨、玉米3048.82吨、荞麦2902.64吨、油 渣29424.04吨、麦麸450.22吨。
  以上总计非农业粮食销售11.6031亿公斤,其中:口粮9.0609亿公斤,食品业4852万公斤,副食用粮953万公斤, 酿造1540.5万公斤,工业用粮1289.5万公斤,饲料1.0026亿公斤,事业用粮5042.2万公斤,其他1719.1万公斤。 农业销售4.8286亿公斤,其中:灾民口粮2.4787亿公斤(主要分布在1958~1963年,为1.3529亿公斤,占54.58% ),种植经济作物农民的口粮267.8万公斤,牧民口粮9847.6万公斤,奖售粮5473万公斤(内奖售猪粮3714万公斤 ),种子3121.4万公斤,饲料1121.9万公斤,民工补贴586万公斤,其他3082万公斤。非农业食油销售2692.33万 公斤,其中口油1773.9万公斤,食品业用油159.74万公斤,事业用油310.89万公斤,工业用油11.49万公斤,其他 用油651万公斤;农业食油销售106.98万公斤,其中:统销人口口油67.47万公斤,种子28.55万公斤,民工补贴 1.16万公斤,其他9.8万公斤。
  第四节 粮油调运
  一、粮油调拨
  自〔汉〕以来,张掖粮食调入调出频繁。历代封建王朝大规模开发河西,实行军屯民垦,兴修水利。开始阶段, 军农口粮、战马和耕牛的饲料、屯田籽种等,都从内地州郡调运供给,“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农” “劳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粮,率十余钟(每钟8斛)至一石”。从内地到张掖调运粮食的规模宏大,而且费用 昂贵,消费10石才能运达1石。
  王莽始建国二年(10年),“奋威将军王骏,定胡将军王晏出张掖??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万人,转输衣 裘、兵器、粮食,自负海江、淮至北边,使者驰传督趣,以军法从事,先至者屯边郡??”〔隋〕炀帝大业五年 (609年),“??自西京诸县及西北诸郡,皆转输塞外,每岁钜亿万计,经途险远及遇寇钞。人畜死亡不达者,郡 县皆征破其家,由是百姓失业,西方先困矣”。唐朝张掖粮食大量西运。〔唐〕右拾遗陈子昂上书武则天说:“ 故甘州地广粟多??屯田广夷,仓庾丰衍。瓜肃以西,皆仰其恽,一旬不往,士己枵腹。”清朝《张掖河水运记》 载:“暨抵酒泉筹饷,岁需粮三十万石,自甘至高台之深沟约二百四十里,费钱十四万四千缗,而至胥雇役饲牛 诸费倍之??”左宗棠进军新疆时,在张掖、高台采买粮食,定购乌江米千余石,先运至肃州储存,再分批运往敦 煌总粮台。
  〔民国〕32年,民乐县给武威调运粮食12991.2石;33年给酒泉调运粮食11061石、张掖10750石、高台10861.66石 ;翌年给高台调运粮食5901.35石。〔民国〕3236年,临泽给酒泉调运粮食73943.596石。由于运输工具落后,途 中损耗大,其差额转为民欠,成为人民的沉重负担。
  共和国成立后,自50年代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来,粮油调运实行统一调拨制度。要求在质量上,好粮好油外调; 管理上,合理运输,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经济”,划定流向,实行直拨,减少中转环节,避免对流和迁回 等不合理运输,加速流转,节约运力,降低费用水平。全区粮油调拨在1949~1958年间调出大于调入,调入部分 只限于子种和品种调剂。1958年后,因自然灾害和政策失误,从1960~1964年,由余粮调出变为缺粮调入,安排 城乡人民生活,省外调进粮食10977.5万公斤,油品11.03万公斤。1964年以后,除品种调剂有调进外,调出粮油 较多。1993年,由计划调拨改为产销区直接定货,产销双方签订合同,调拨价格本着“保本微利”原则,在定购 价和调拨价基础上,加合理费用确定。1995年,执行《甘肃省上交定购粮调运试行办法》,对余粮区收购的定购 粮交省上安排,外调部分实施粮权买断,由省上统一平衡安排省内市场,实行按计划统一调运。地区间调运计划 一年一定,并逐级下达分解落实到各调拨县(市)区;年度计划列明调运数量及品种,买断部分定购粮的调拨实 行提货制。随粮调拨所需包装物,由调拨双方协商解决。1953~1995年全区调出粮食303051.99万公斤,调入 36769.39万公斤;调出油脂6812.62万公斤,调入201.85万公斤;1995年调出粮食12508万公斤,调入1222.5万公 斤;调出油脂69.91万公斤,调入11.18万公斤。
  二、运输
  (一)运输工具古代的粮食运输,主要靠人背负、肩担、牲畜驮运。居延汉简所记仓廪中有牛车出入簿,表明汉 朝粮油运输靠牛车。《唐六典》:“驴载曰驮,每驮一百斤,其脚值一百里一百文,山坂处一百二十文,驴少处 不得过一百五十文。平易处不得下八十文,其有人负处,两人分一驮,又给熟食,欲其速达安西”。吐蕃统治河 西时,有用牦牛往兰州运粮的记载。回鹘在甘州建立牙帐期间,骆驼是粮食运输的重要脚力。清朝左宗棠在甘州 设西征粮台,在肃州设官车局,在敦煌设总粮台,购买数百匹官骡,从张掖、高台等地转运粮食。〔民国〕时期 ,从张掖、临泽、民乐等地用牛、马车往酒泉运粮食。总之,自〔汉〕至〔民国〕时期,所征粮草除当地支用外 ,剩余的均摊派给农户,由甲地送往乙地,乙地送往丙地,人背畜驮车曳,损车折畜,是农民最苦之差。清朝官 吏沈青崖曾造船在黑河试运粮食,但未实现。
  共和国成立初,农民运粮仍靠畜力车,60年代以后,汽车逐步代替畜力车,地区粮食局于1970年成立汽车队 (1982年移交张掖市粮食局)。至1995年,全区粮食系统有各种机动车辆150辆,年运量达7.5万吨。除保证运粮 外,还承担部分社会运输任务,历年累计上缴税利85万元。1956年兰新铁路通车后,区外、省外粮油调运主要靠 火车运载。
  (二) 装具管理50年代初期,粮油装具除麻袋外,还有线袋、牛羊毛袋、皮袋等。装具实行作价结算办法进行管 理。1954~1970年执行《甘肃省麻袋调拨电报代号报告试行办法》,麻袋分为新袋、旧袋、修补袋、破袋四个等 级。麻袋、面袋、油桶统一印制“中粮”标记,化纤面袋加盖“化纤”标记,报废袋加盖“废”字标记。装具一 律不准外借。1971年,省间麻袋改为对口调拨,由调入方向调出方返还麻袋。1982年商业部《粮油装具管理办法 》和省局补充规定,省内装具实行分级管理,粮油装具一律由省粮食厅统一购置,各地不得自行采购和制作,麻 袋分为标新、标旧、杂袋三种,油桶分为新桶、旧桶、非标准桶三种。1985年实行合同定购后,议价粮油允许使 用非标准装具。
  (三)运输管理
  1.粮油征购中义送里程规定 1950年,执行政务院“纳粮人有往返100华里运输公粮的义务”的规定。1953年农民 义务运送公粮单程改为30华里。1961年6月后,运送统购入库粮食按实际运送里程和当地运价全程发付运费。1964 年起,超过义务运送里程部分,按照国家规定的当地运价付给运费。1985年实行合同定购后,不再支付超义务运 费。
  2.合理运输 地区在70年代被国家列为商品粮基地以后,粮油调出数量大,为确保调运任务的完成,做到安全合理 运输,结合全区仓库及交通条件,本着供应点留足,加工粮到厂,外调粮直送交通沿线转运站的原则,组织短途 运输和集运。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酒泉、嘉峪关、武威、金昌等毗邻行政区,按经济区域合理流向,由毗邻区直 线调供,30多年来外区调给该县粮食6541.8万公斤。1956年兰新铁路通车后,在铁路沿线的山丹、东乐、太平堡 、张掖、乌江堡、平原堡、沙井子、临泽、新华庄、高台及梧桐泉等11个火车站设置粮油发运点或转运站,除三 年困难时期接收调入粮油外,从1964年后大批调出粮油。
  第五节 粮油仓储
  一、场仓建设
  张掖自汉朝建郡起,就建有粮仓,有遂仓、城仓、远吞仓、直符行仓等,并设仓丞、仓佐、仓曹、仓卒管理粮仓 。
  边郡地区又有最仓即总仓,直属大司农,有别于郡、县、侯官仓。汉朝以后的各朝或割据政权大都沿用〔汉〕法 ,建置郡、县仓廪。此外尚有常平仓、社仓与义仓等,兴废无常。常平仓在谷贱时增价而籴,歉年谷贵时减价而 粜,以保持粮价平稳。义仓始于隋文帝,地方州县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1石,储之间巷,以备凶年,名曰“义仓” 。社仓为宋时所创,亦以防荒救穷为宗旨,农民自由结合,收获时按财力身份出谷,贮存于仓,由地方团体管理 ,必要时贷出救急,秋收、丰年偿还本息,属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互助合作组织。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在山丹城东北隅建“永丰仓”,还有永固营、大马营、硖口营和新河堡等仓始建 年代无考。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都督宋晟在甘州城东北隅建“甘肃仓”。〔明〕洪武年间,在甘州城西北隅 曾建有“丰裕仓”,后名西大仓。太祖第十四子肃王曾建“敬依仓”于甘州城内。天顺元年(1457年)在高台千 户所城东南隅建“富积仓”和“预备仓”。嘉靖十九年(1540年)镇夷所指挥邹俊先后修建镇夷仓、廒房60余间 ,深沟仓、廒房60余间,并在两堡建预备仓;高台所又建红崖仓廒房12间。〔清〕康熙年间,重建廒房47座,每 座3间。〔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张掖知县陈澍又添建于旧察院址,今称“东大仓”,总名曰“广积仓”, 内有廒房12座。
  〔清〕光绪年间张掖知县喻炎炳重建廒房22座,廒名曰:“广被”“广恒”“广泰”“广积”“广福”“广禄” “广寿”“广丰”“广成”“广胜”“广庆”“广增”“广多”“广兴”“广隆”“广盈”“广益”“广满”“ 广德”“广顺”“广华”“广荣”。〔民国〕13年代理甘州镇守使马绍先署内失火,强拆廒房3座,修大衙门“三 堂”,“西仓”遂荒废。〔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在高台县城内建屯仓,仓廒6座、90间,堆贮三清湾,柔远 堡屯粮;雍正年间建“东乐堡仓”。乾隆三年(1738年),甘州提督瞻岱于军门署内建军储仓;二十六年(1761 年)在甘州府治内建“府仓”;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山丹知县苏泰添建“新河堡仓”。抚彝厅通判高沅在城 内建“抚彝仓”,并建“沙河仓”和“平川仓”。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东乐县丞李永熙建“六坝仓”,添建 “洪水仓”“南古城仓”。三十年(1765年)改府仓为常平谷仓,归首邑张掖县管理。道光四年(1824年)山丹 县知县尹特生倡建义仓,士庶捐粮4812石;七年(1827年)知县黄璟令各坝分设义仓,全县置本城、新河、硖口 、花庄、黑城、永固、洪水、新添等8处义仓,储粮5053.46石。并建本城、新河、硖口、杨家、花庄、黑城、永 固、马营、姚家、山家、花庄外、靖安上、永新等13处社仓,储粮397.74石。义仓、社仓于灾荒年景或贫民困难 时,低息贷放,秋后偿还,部分盈利供义学费用,后因战乱及官绅侵吞,不久皆废。
  〔民国〕前期,各县仓库遍及县城和重要乡镇。〔民国〕30年实施田赋粮全部征实后,政府拨款对原有仓廒增修 和新建,容量最大的为张掖县城粮仓,可容15.4万石。〔民国〕31年,张掖县增建的大有乡(大满)、新丰乡( 甘浚)仓可容2.5万石;临泽县城仓、平川仓、沙河仓可容5.2万石;山丹县城仓可容3万石;民乐县城仓、慕化乡 (新添)、六东乡仓可容3.42万石;高台县城仓、祁连乡仓可容5.22万石。合计仓容34.74万石。〔民国〕33~37 年修仓拨款逐年减少,再加货币贬值,所拨款项不够维持开支,仓库倒塌破烂不堪。
  共和国成立初期,接受旧政府破旧仓库12处,容量不足1000万公斤,有的是庙宇祠堂稍加修缮即用于存粮。1955 年前全区借用民房、庙宇、祠堂建立收粮点36处。1955~1965年,全区投资111.93万元,新建续建粮油仓库18处 ,仓容达2000万公斤。1966~1972年,遵照毛泽东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号召,全区修建一批“战备库 ”,各粮管所、站大修土圆仓、砖圆仓,并推行东北的围穴储粮,有各类仓库达352座,容量17273.6万公斤。 1978年以来,粮食生产快速发展,购、销、调、存量增加,陆续修建一批仓库,淘汰土、砖圆仓。至1995年底, 全区有各式粮油仓库305座,总仓容达29242.5万公斤,水泥晒场总面积达23.36万平方米。
  二、储藏管理
  古代仓储管理有严格的制度,居延汉简载仓粮账簿就有《廪粮簿》《谷出入簿》《燧仓谷出入簿》《谷出入四时 簿》等仓储账目和管理仓储的简文。此后历代仓粮盈亏奖罚制度更趋完备。明朝皇帝亲自给甘肃管粮官下达敕文 说:“今命尔管理甘肃等处六仓粮储,提督行都司官库钱粮,监督收放。收受粮料干圆洁净,不许掺和糠秕,斗 斛足数,囤放如法,勿致亏折浥烂,毋得虚出盗卖,侵欺抵换。如有各项情弊,六品以下者,照例提问。”清朝 更为严格,如州县怠玩,因仓廒不修而致米谷溃烂者革职,勒限赔完,限内不能赔完者,按贪污论处,遇赦不宥 。贪污千石以上拟斩,挪移千石以下拟徒、500石以下流放。
  〔民国〕时期,粮仓分积谷仓和田赋仓。积谷仓为社仓性质,又分为县仓、市仓、区仓、乡仓、镇仓、义仓6种, 分别由县、(市)区、乡(镇)长负责管理,并由地方推举3~5人组织保管委员会协助。仓谷的使用,分贷放、 散放、平粜三种形式,仓谷每年要翻晒,三年推陈易新1次,耗蚀数量每年不得超过1.5%,超耗或隐匿不报者, 要负责赔偿,并要受惩处。田赋粮仓遍布全区各县乡(镇),分为聚点仓库、集中仓库、收纳仓库3种。根据部颁 管理通则,从粮仓人员的配备考核,到粮食检验入库、出库、储粮的保管、防治鼠虫害等,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并按功过分别给以奖励和惩罚。
  共和国成立以来,执行省粮食厅1953年《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1956年《国家粮食仓库管理办法》及《国家粮食 仓库器材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以及“定仓容、定人员、定费用”、包“四无”粮仓等补充规定,逐步建立健 全粮油入库、普查、保管、保卫、清洁卫生等规章制度和物理器械、化学药剂操作规程,使粮库管理走向正轨。 “文革”时期,粮油管理处于有章不循的混乱局面。1972年全区遵照《甘肃省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及《储粮虫害 防治细则》《粮油检验工作细则》,全面整顿仓储,逐步恢复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逐步规范化。
  (一)粮油保管 全区各粮站(库)从三个方面作好保管工作:1.严把入库关,合理利用仓容。腾仓并库时,进行 清扫和药剂消毒;严格按照粮油质量标准验质检斤入库;杜绝高水分粮、虫粮、杂质大、有异味的粮油入库;做 到品种、等级、新陈分开;结合调运做到推陈储新。2.经常注意粮情变化,实行五日一小查,半月一大查,对高 水分粮和刮风下雨天气随时查,粮油水分一月一化验的检查制度。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电阻测温等科学保 粮方法。3.开展无鼠雀、无虫害、无霉变、无事故的“四无”粮仓活动。高台、临泽、山丹、民乐、肃南县和张 掖市分别于1976年、1984年、1985年、1986年、1988年、1992年被命名为“四无”粮仓县(市)。地、县(市) 粮食系统职工经过30多年的共同努力,1992年实现全区“四无粮仓”化。
  (二)病虫害防治 60年代以前粮食虫害较少,随着外地调入粮食和农副产品及其装具增多,致使虫害蔓延繁殖加 剧,1991年以来储粮中发现的害虫有玉米象、黑皮蠹、日本蛛甲、印度谷蛾、麦蛾、书虱等6种。对虫粮的处理是 夏季风车吹打通风、太阳晒,冬季搬出室外通风、冷冻;虫口密度较大时,施用磷化铝片,化学药剂熏蒸杀虫; 空仓消毒采用磷化铝熏蒸。为防止虫害繁殖,坚持经常性清洁卫生制度,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杂 草、垃圾、污水);库内墙、柱缝进行剔、补、刮、粉、嵌等办法,消除其孽生源。50年代,对鼠雀的防治,采 用铁夹、笼捕、堵鼠洞、窗口钉防雀纱网、磷化锌药杀等办法。改为砖混墙体和水泥地坪后,仓门安装防鼠板, 窗户钉纱网。为防止粮油霉变,坚持在安全存贮的水分标准以内入库;露天存粮实行水分低的垛存,水分高的散 装围包;垛存铺垫枕木,留通风道。粮堆和粮垛中,选点插温度计,检查温度变化,发现发热、结块现象,及时 翻倒晾晒。
  (三)粮仓机械 1955年省粮食局陆续配发米温计、扦样器、喷雾器、灭火器、水分测定仪和一部分风车及磅秤。 粮油装卸、搬运、翻倒、码垛全靠人力,除杂、清尘使用双人抬筛、脚踏筛、人力木风车等。70年代初期,省粮 食厅给张掖地区输送设备30余台。1981~1995年底,全区拥有各种输送机111台,机械灌包机12台,清杂机24台, 机动车93辆,磅秤759台,单管和多管通风机87台,电动筛723台,实现机械化管理。
  三、质量标准与检验化验
  50年代初期是按干、净、饱的要求验质,达到中等粮质即予接收。1952年5月8日西北地区粮食公司颁发小麦和玉 米的等级质量标准;1955年粮食部制定10种粮食的水分、杂质、不完善粒三项质量标准;1962年颁发42种粮油质 量标准,规定小麦以容重定等,玉米以纯粮率定等,稻谷以出糙率定等,杂质指标作为降等条件,水分低或高于 中等指标的实行增减价;1963年执行省粮食厅《甘肃省部分粮油入库等级检验暂行标准》;70年代以后,执行商 业部和国家标准局颁发的粮油等级标准。入库粮油的检验化验,解放初征收公粮凭眼观、牙咬、手摸等感官检验 质量。1951年省粮食厅配备一批油蒸式水分测定器和旋转式扦样器;1957年添置配备简易水分、杂质、容重测定 设备及吸式扦样器等;1979年部分基层粮管所开始使用电阻式水分测定器。地区粮食局在王家墩仓库设中心化验 室,陆续配备万分之一天平、高温电炉、折光仪、恒温箱等精密仪器开展油脂、成品粮的检验和污染检测。
  四、专项储备
  1990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全省计划收购专项储备小麦2.85亿公斤,分配张掖地区10800万公斤。至1992年末, 全区收购国家专项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20800万公斤。1995年还收购国标二级食用植物油160万公斤,作为国家临 时储备食用油。至1995年底,全区库存专项储备粮7223.6万公斤,其中国家储备粮2308.6万公斤,省级储备粮 4915万公斤;菜籽油123.25万公斤。
  第六节 粮油加工
  一、粮食加工
  自古以来,区内粮食加工多用石磨、石碾,以人力或畜力推拉。唐朝以后,有长流水的地方使用水磨、水碾加工 粮食,在农村一直延续到60年代。
  1950年,驻张中国人民解放军一野第三军建立电面厂,日加工小麦7.5吨。是年7月移交张掖县,投资61.58万元, 修建房屋3136平方米,购置设备,扩大规模。1952年8月,张掖县李景杭、陈德芳等8人合资建成私营建陇面粉厂 ,日产面粉3750公斤。其他各县仍靠石磨、石碾加工粮食。1956年建陇面粉厂公私合营,1958年改为国营,拆迁 到安西县。1957年在电面厂的基础上始建张掖面粉厂,1959年5月竣工投产,总投资22.42万元,有钢磨6台,日产 机粉75吨,年生产能力12750吨。山丹面粉厂于1958年始建,1963年投产,投资60万元,年加工面粉4500~5000吨 ,加工米类2000吨左右。高台县粮油加工厂1958年始建,有立式三扇磨粉机1台,日加工小麦2500公斤;1968年时 发展为制粉、碾米和榨油3个车间,有300型磨粉机1台,碾米机1台,日加工小麦2.5万公斤。民乐县粮油加工厂于 1963年建成投产,安装复式20吨磨粉机3台,每天单班生产4000公斤;1973年省粮食局投资改建安装65型风动式组 合磨,日产1万公斤。临泽县面粉厂于1959年筹建,投资3.2万元,日产面粉7000公斤。肃南县于1972年5月在县城 筹建面粉厂,翌年投产,日产5000公斤,安装150型磨粉机联动组合1套,发电机房安装80型柴油机1台,75千瓦发 电机1台,1978年因亏损停产。70年代以来,全区农村普遍购置使用小钢磨和小型碾米机加工粮食。
  1978年以来,由省粮食局投资,地、县政府和粮食部门对全区6个粮食加工企业逐步改造,至1995年,有原料清理 设备31台(件)、着水机4台、磨粉机13台、粉筛机19台(件)、高方平筛12台、挑担筛3台、振动圆筛6台、打麦 机14台、清粉机5台、碾米专用设备和挂面生产线各1套。有国家资本金1261万元,流动资产2991万元,固定资产 原值2252万元;当年生产小麦粉32534吨,其中精制粉53吨、特一粉14776吨、特二粉13023吨,加工挂面192吨, 产值2504万元,实现利润71.5万元。此外,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也新建粮食加工企业400多家。
  二、油料加工
  农村土法榨油历史悠久,每百公斤油菜籽出油28~35公斤,胡麻籽出油24~30公斤。1958年,张掖县在五里墩利 用感应寺与龙王庙旧址,建立粮油加工厂,始用机器榨油;1969年,省粮油工业公司投资38万元,新建榨油和浸 出车间,始用浸出法提取榨饼中的油脂;1982年投资67万元扩建浸出设施。民乐县粮油加工厂于1967年建成,安 装42型榨油机1台,每8小时加工油籽6000公斤;1972年安装95型榨油机2台,日产油品1万公斤;1985年安装日处 理油料10吨的200型榨油机3台,日加工油籽2万公斤,并引进油脂精炼设备1套。高台县于1968年在面粉厂内设榨 油车间。山丹县1969年投资6万元兴建榨油厂,安装200型榨油机2台,年加工油品932.5吨;1982年建成精炼车间 ,年精炼能力2000吨;1985年投资92万元,建成浸出车间,年浸出量为1.775万吨,后经改建,形成2438吨的油品 生产能力,到1988年,产量达3200吨,固定资产212万元,产值497.3万元,销售收入689.6万元。1984年山丹面粉 厂建起1座年产900吨的榨油车间。临泽县粮油加工厂1974年增建榨油车间1座,安装95型榨油机1台。
  80年代以来,粮食系统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和更新,逐步引进精炼设备和浸出设备,油品质量提高 ,出油率增加,形成规模优势。到1995年,全区粮食系统3个植物油加工企业,有国家资本金1167万元,流动资产 4421万元,固定资产1500万元,职工469人,有蒸炒锅8个,榨油机14台,浸出成套设备3套,精炼设备4套,高级 炼油浸出设备1套,年生产植物油30747吨;产值2511万元,实现利润65万元。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城乡兴办一 批小型榨油厂,1995年全区有小榨油厂186个,榨油机220台,年加工油品1143.9万公斤。
  1950~1995年,全区粮油工业完成产值7.17亿元,生产面粉102.58万吨,油脂11.59万吨,实现利润4044.58万元 。
  三、饲料加工
  区内饲料工业始建于1982年,地区粮食局在汽车运输队筹建饲料车间,生产配、混合饲料,年底移交给张掖县粮 食局。1983年2月,张掖县成立饲料加工供应公司,购置饲料加工联合机组1套,年生产能力2000吨,当年试车成 功,生产饲料1289吨;1988年,在省粮食局协助下贷款184万元,扩建万吨饲料加工车间和技术改造项目。临泽县 粮食局于1982年10月在沙河乡五三村新建饲料加工厂,1984年7月竣工试车,1985年元月正式投产;安装SGI100型 饲料加工机组1台,年生产能力2000吨,当年生产配、混合饲料866吨。高台县粮食局1983年在城西建成饲料加工 厂,安装饲料配合机组3套,加工设备1套,年生产能力1000吨;后经改造扩建,1988年生产饲料2313吨。山丹县 粮食局1983年由省粮食局投资27.8万元,自筹8.1万元,建成饲料加工厂,安装SJ21000型饲料组合机组1套,年单 班加工能力为3000吨。民乐县于1984年兴建饲料加工厂,安装乙T1000型饲料加工机组1套,年单班生产能力1000 吨,1990年生产配、混合饲料584吨;1995年贷款56万元,将饲料厂设备更新改造为年单班产量5000吨的微机操作 饲料生产线。临泽县1994年贷款134万元,在新民开发小区新建成年单班产量5000吨的微机操作饲料生产线。至 1995年,全区粮食系统有饲料加工企业5个,职工146人,固定资产877.26万元,流动资产1405.4万元。产有混合 、配合、颗粒3个系列,蛋鸡料、肉鸡料、雏鸡料、猪饲料、鱼饲料等11个品种,年生产能力2.4万吨。1983~ 1995年,加工各种饲料10.76万吨,产值6386万元,利润486万元。此外,农村有饲料加工点125处。
  四、多种经营
  1984年7月,地区粮食局在高台县召开基层粮站现场会,参观学习高台基层粮站大搞多种经营的经验;8月,又在 山丹县召开全区城镇粮站工作会议,此后各县都根据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制定发展规划。城镇粮站实行前店后厂, 办起“一站五部”(平价粮油部、议价部、食品加工部、副食供应部、便餐部);农村粮管所(站)逐步办起了 二铺(小钢磨加工、压面)、三坊(醋坊、粉坊、豆腐坊)、四部(平价粮油部、议价部、副食供应部、便餐部 )、五养(饲养猪、羊、牛、鸡、兔),及种植、运输等多种经营项目。到1989年,城乡粮站多种经营的项目达 30多个,年实现盈利242.42万元(农村145.05万元,城镇97.37万元)。1991年以来,按照“依靠粮食求生存,跳 出粮食求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大搞多种经营。1.创办加工业,张掖市开发“祁连牌”挂面、保健色拉油、味醋 等5大类13个品种;山丹县开发“塞乡牌”白酒、大豆蛋白粉等8个品种;高台县开发“千年雪牌”白酒、黑米酥 等糕点及味醋、酱油;各县(市)普遍发展大众化食品和猪、牛、鸡等专用饲料的生产。2.扩大服务范围,张掖 市投资1000万元新建粮贸大厦,各县共开办招待所(旅店)12处,餐厅(饭馆)28处,商店22处,娱乐厅3处,冷 饮加工车间5个。3.跨行业经营,山丹县粮食局与省、地粮油系统合资240万元办起了山丹红石材公司,在青海开 办石棉矿5个,肃南县办起小煤窑3个,民乐、张掖、临泽、高台县粮食部门各办运输队1个。4.开拓种植业,投资 583.2万元,开垦荒地1497亩,打配套机井5眼,修渠1500米,筑墙1046米,建房舍2175平方米,定植果树252亩, 种植其他作物1100亩。5.发展养殖业,有专业养殖场1个,百口猪场16个,千只鸡场9个,1995年存栏猪、牛、羊 、鸡11610头(只);养鱼120亩,投放鱼苗200万尾。全区1991~1995年多种经营实现利润983万元,年均196.6万 元。
  第七节 各项管理
  一、财务管理
  共和国成立之初,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各县财政负责决算,粮油经营企业为报账单位。从1953年起,上 下粮食部门直接发生财务关系。1954年,各种款项交拨、计划编制、报表汇总,改由各县直接办理。1956年专署 粮食局成立后,全面实行以县级为核算单位的独立核算制,县属基层库、站为向县局报账单位。财务收支采取垂 直管理,分级掌握,各县粮食财务收支经专区向省粮食厅交拨,财务计划亦由省粮食厅统一分级下达。1959年, 中央下放财权,粮食企业的财务收支下放地方管理,企业利润(亏损)、基本建设投资等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1962年,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需要,粮食企业财务收支收归中央粮食部集中管理,纳入中央预算,有关财务管理 职责、权限和交拨关系,恢复到1959年以前的办法。1971年粮食企业财务收支下放地方管理。1974年粮油超购加 价款支出又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其他各项支出包括亏损补贴、粮油补贴、简易建筑费等仍由地方财政管理。1978 年,地、县粮食局及基层单位财务管理都按计划统收统支,逐级汇报省局,亏损由省财政拨补。1979年以来,全 区粮食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仍由省局平衡安排。财务包干指标中包括平价粮油经营亏损、超购加价、价外补 贴、提价补贴和上缴利税5项。省对地、地对县(市)均采取“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减亏 分成,超亏不补”的办法,粮食企业的盈亏分别纳入地、县(市)两级财政预算。为适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 场经济转轨,从1995年起,执行财政部《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原执行的《国家粮食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 止。
  二、价格管理
  历代粮价,随农业丰欠和市场供求的变化而变化,常年平稳,丰年价低,灾荒年暴涨。〔汉〕时,据居延汉简载 :“黍米二石,值钱三十,”“粟一石,值百一十,”“出钱四千三百三十五,籴得粟五十一石。”“董次入谷 三十六石,值钱二千三百一十。”“牛千秋入谷六十石六斗六升大,值二千一百二十三。”上录各简记述,每石 谷最低价十五钱,最高价一百一十钱。〔唐〕高宗麟德二年(665年),“时比岁丰稔,米斗值五钱,麦斗不列于 市”。武则天长安元年,“旧凉州粟麦斛至数千,及汉通收率之后,一缣籴数十斛”。〔清〕同治年间,河西斗 米涨至白银1两。〔民国〕13年(1924年),仓无储粮,小麦每斗价30元5角;17年(1928年)夏收前,斗麦价50 块银元,30年(1941年)张掖夏旱秋涝,粮价涨至每斗小麦银币24元;37年(1948年)法币贬值,改行金圆券, 规定每石中等小麦115元,清油每公斤8角,但物价失控,到1949年1月,张掖粮价上涨87倍之多。
  共和国成立后,为制止通货膨胀,打击粮食投机活动,1949年国家规定公粮征收实物,以小麦为标准,其它粮食 按比例折合定斤,市场购销价格随行就市,销价稍高于购价。粮食部门集运或抛售,控制粮价上涨。1953年国家 对粮油价格实行统一管理,以当时市场牌价定统购统销价。到1993年年底,对粮油价格曾多次调整:1959年底前 购价低于销价,为正挂时期;1961~1965年购价高于销价为倒挂时期;1966~1979年4月购价与销价基本持平,为 持平时期;1979年5月以后,粮油收购价格大幅度提高,购价大于销价,为二次倒挂时期;1993年取消统销;放开 粮价后,国营粮食部门仍挂牌限价销售,以保持粮油价格平稳。1995年,国家对计划内定购的粮食,实行统一的 收购价格,多渠道收购和议价收购,实行由买卖双方协商价格,随行就市。但政府主管部门仍在市场公布指导价 格,以稳定粮油市场。
  三、计划与统计
  1949~1953年,粮油计划与统计工作逐步建立。除公粮征收和军粮、事业性用粮有指令性计划外,其余购销业务 由各县根据生产与消费情况编制指导性计划。粮食统计分属财政部粮食管理总局和贸易部中国粮食公司两系统, 实行两套统计制度,设有收购来源和市场销售对象等粮食流通统计表。实行统购统销后,形成高度集中统一的计 划管理体制,全部实行指令性指标。1956年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征购、销售、调拨、财务、基建等计划,综合平衡 各县粮食局的购、销、调、存指标,下达年度、季度、月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上报。1956年开 始,专区和各县的统计年报表直接上报省粮食厅。粮食收购有5日报表,购销调存加工方面有月报、季报、年度报 表,一直延续至1995年。
  四、票证管理
  (一)票证种类
  【全国通用粮票】1955年粮食部实行16两制的粮票有4两、半斤(8两)、1斤、3斤、5斤5种;1957年按10两秤制 再版发行,面额改为2.5两(原4两),半斤(5两)、1斤、3斤、5斤5种;1980年10月停止使用。1965~1966年两 次发行新版半斤、1斤、3斤、5斤4种。可在全国范围内凭票购买粮油(票内含油)。
  【甘肃省粮票】1955年甘肃省粮食厅初版发行16两秤制的2两、4两、半斤(8两)、1斤、2斤、5斤6种;1960年按 10两秤制再版发行,面额为1两、2两、半斤、1斤、2斤、5斤、10斤7种;1965年1月再版时将原16两秤制的2两、4 两收回销毁,其余继续使用;1969年再版补充发行;1974年新版发行1两、2两、5两、1斤、3斤、5斤6种。持票可 在全省范围内购买成品粮食。1980年将前4次旧版票同时报废停用。1993年全部停用。
  【工种专用粮票】1974年各县印制在本县范围内用来购买工种补差粮票。票面各县不一,于1985年收回销毁。
  【甘肃省料票】1955年甘肃省粮食厅出版发行,面额为1斤、2斤、5斤、10斤、20斤5种。持此票可在全省购买饲 料粮。1993年停用。
  【奖售粮票和料票】从60年代初到1985年利用省内地方粮票和料票加盖“奖售”戳记,可购买所奖售的粮食和饲 料。
  【副食票】张掖县印制,居民每人每月半斤,可在县境内持票购买副食制成品。
  【面食票】1987年2月,张掖市自制专用票证,居民持票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粮站自制的熟食品。
  【军用定额供给粮票和价购粮票】国家粮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于1960年联合发行,原面额为2两、3两、1斤、5 斤、30斤、100斤、500斤、1000斤8种;1967、1981年两次新版发行的均为50斤、100斤、500斤、1000斤4种,其 中供给粮票含大米、面粉、粗粮、马料4个品种,原发行的旧票相继作废。1995年全部改为价购。
  【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全省统一印发,由当地粮食供应部门填制,按《户口簿》注明户主姓名、住址、人口、 供应定量标准、月供应粮油数量等,居民持证购粮油或领取粮票,由粮站登记数量。
  【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职工调动工作或居民迁移时,转移粮食供应关系。
  【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以粮油为原料或辅助原料的工业、手工业、饮食业、复制业、糕点、副食业等用户的购 买粮油凭证按批准计划,在指定粮站使用。
  【其他】为老红军、离休老干部、高中级知识分子制发的特需供应证及粮油购销调拨凭证等。
  (二)管理办法 粮油流通领域所使用的各种票证,均系无价证券。固定专人、专柜、专库保管;实行领取、使用 登记办法;收支有据,按时记账,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定期盘点,按月上报报表;严禁挪用、外借和白条顶库 。销毁要有公安人员监督。对伪造倒卖票证的不法行为,配合公安、工商部门进行检查、惩处和取缔。粮证丢失 后,及时挂失,经申请补发。
  第五章 物资经营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6年1月23日,中国木材公司甘肃省武威支公司设“张掖经营处”,2月25日升格为“中国木材公司甘肃省张掖 县公司”;5月7日,划归省木材公司,受省公司和张掖县林业局双重领导,下辖酒泉、民乐、肃南3个分销处和临 泽木材收购站。1957年,在张掖县木材公司的基础上,成立“张掖专区木材公司”,辖张掖、酒泉、武威、天祝 、肃南5个分销处和永昌、民乐2个购销站。
  1959年5月22日,张掖、酒泉、天祝3个分销处分别合并到肃南、天祝所属的9个林场,11月1日,成立“张掖专区 木材分销处”。1962年5月16日,将原张掖专署林业局木材管理科与木材分销处合并为“甘肃省张掖木材分公司” (县级),其后恢复“肃南木材分销处”。1963年3月,张掖木材分公司改称“中国木材公司甘肃省张掖分公司” ;3月21日,成立“张掖专员公署物资管理局”(含综合公司);7月3日,张掖木材分公司划归物资管理局领导。 将原专区计委山丹物资库更名“张掖专署物资局山丹物资供应站”;10月27日,综合公司更名“物资公司”,并 将原张掖专区经计委驻兰物资工作组更名“张掖专区物资管理局驻兰办事处”。
  1964年,国家设立物资管理部,物资系统实行垂直管理。1967年5月9日,成立专区物资局“抓革命、促生产”领 导小组。1969年9月12日,张掖木材分公司与专区物资管理局合并成立“张掖地区物资供应公司”。1970年,成立 “甘肃省张掖地区革命委员会物资局”,与物资供应公司一套人员,两块牌子。1975年2月17日在山丹东水泉煤矿 区域筹建地区物资局84号仓库。1976年2月,张掖、民乐、临泽、高台、肃南相继成立物资供应站。各县站的物资 计划由地区计委管理,物流、财务统计、劳动工资由地区物资局管理。1979年4月9日,地区物资局设立木材、金 属、机电、建化4个专业科及汽车队;9月4日,增设物资协作办公室。1983年2月27日,成立“张掖地区金属回收 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2月2日,地区物资局改为企业建制,代行部分行政职能,与物资公司仍挂两个牌 子。1984年9月10日,在原木材、金属、建化、机电、储运5个业务科基础上,分别成立科级建制的木材公司、金 属材料公司、建材化轻公司、机电设备公司、物资储运公司5个专业公司,增设农村建设物资供应公司,加上原金 属回收公司、汽车队共8个经营单位。各县物资站相继改为物资公司。1985年3月2日,成立“甘肃省微电脑开发供 应公司张掖分公司”(科级);8月2日,成立“张掖地区物资贸易中心”(县级);10月18日,汽车队撤销,其 车辆及司、助、修人员划归物资储运公司,财务人员、所属门市部、油库移交金属回收公司。
  1986年7月,恢复“张掖地区物资局”为行署职能部门,与地区物资公司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全区除肃南仍为物 资公司外,其他5县(市)成立物资局,与公司并存;8月19日,设立“地区金属回收管理办公室”。1987年2月25 日,微电脑开发供应公司更名“张掖地区电脑电器公司”;10月1日,成立物资局内部银行。1988年1月6日,物资 贸易中心增设“信息市场管理部”“协作配套服务部”,撤销“张掖地区物资局协作配套办公室”;4月21日,恢 复“物资局协作配套办公室”;8月28日,将驻兰州办事处改为兰州购销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0月筹建“钢 材市场”,1990年4月17日正式开业。1989年10月30日,农村建设物资供应公司更名“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原待 业青年经营的大华公司更名“物资局物资经销公司”。1990年4月11日,电脑电器公司并入机电设备公司,对外挂 两块牌子。
  1990年6月10日,改革物资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设立政企分设的物资局,确认为行政机关序列;11月6日, 根据《国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兰州购销站改为国营性质。1991年1月10日,“张掖地区物资供应公司 ”撤销;4月2日,金属回收公司更名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并成立“地区物资再生利用管理办公室”,一套人员 ,两块牌子;4月4日,成立“张掖地区物资工贸公司”,5月7日更名为“物资农工商公司”;1992年6月4日,成 立“物资经销总公司”,与地区物资局一套人员,两块牌子;6月25日,兰州购销站改为“物资综合经营公司”( 迁设张掖西环路);10月5日,在陕西武功县设立物资局陕西果品基地,1993年9月30日改称“武功园艺场”(于 1994年拍卖)。1993年8月12日,在陕西咸阳设立“金秦经销公司”,1995年初停业;12月3日,成立“地区物资 开发公司”。1994年2月1日成立“地区宇泽建材公司”(1995年与物资局脱钩);5月6日,经省公安厅、物资局 、经贸委批准,成立“甘肃省民爆器材专营公司张掖分公司”,与建材化轻公司一套人员,两块牌子。1995年2月 27日,撤销“农工商公司”,成立“劳动服务公司”;撤销“物资开发公司”“物资综合公司”,分别并入“地 区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9月18日,由物资局牵头,金属材料、机电设备两个公司筹资,在张掖市南 环路建立“张掖物资城”(占地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内设钢材市场、汽车市场;再生利用公 司建立“张掖物资商城”;物资储运公司筹建“张掖火车站农贸市场”;木材公司筹建西关建材市场。是年职工 总数为407人。
  第二节 管理体制
  地、县(市)物资局(公司),均为政企合一机构。既是管理物资的职能部门,又是物资经营机构,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80年代以来,在完成计划的前提下,经营计划外物资,实行双轨制、双渠道运行。由于计划外物资渠 道不同,随行就市,议价成交,一般高于计划内价格。90年代后,计划内调拨物资由1981年的837种减到18种,逐 步转入多渠道经营的市场经济轨道。
  一、经营管理体制
  1984年以前,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党委领导的集体负责制。1984~1987年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经理(局长) 负责制。1987年以后,对企业实行以承包经营为基本形式的改革,1987~1989年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90~ 1992年为目标管理经济责任制;1993~1995年为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地区物资局对下属专业公司均实行以独立 核算为主的二级承包。各县、市物资经营单位也相继实行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
  二、物资进销体制
  1979年以前,物资供应全部按计划进行。通过计委系统下达的统配物资;通过国家有关部委下达的部管物资。计 划内物资每年按“县计委→地区计委→省计委→国家计委”的程序逐级上报申请,然后逐级分配下达的办法统配 。1984年以后,由地区各专业公司派员,携带经地区物资局审定的明细计划参加订货,签订合同。地区物资局或 各专业公司再分别召开地区内的订货会议,由各县、市物资局(公司)或重点用户派员参加订货。在计划分配指 标内签订合同,调拨供应。
  三、财务体制
  1963年,物资系统实行人、财、物“三垂直”领导体制,统归中央财政。1970年,省、地、县物资企业财务归各 级地方财政。1975年全省物资部门实行“四统一”(物资统一调度,财务统一管理,物价统一管理,仓库统一使 用),又将财务统归省局管理,由省局财务处统一办理利润缴库手续。1985年1月起,地、县物资企业财务划转地 、县财政管理。
  利润分配 1963~1977年,财政对物资企业实行统收统支,企业利润全部上缴财政,所需资金由财政核拨。四项费 用(新产品试制、劳动安全保护措施、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零星土建工程)由国家财政预算拨给。企业奖励基金 ,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从上缴利润中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5%~5%提取;银行贷款利息由国家物资 局统一核拨。1978~1979年实行企业基金办法,所提取的企业基金按2∶8比例,分别用于职工奖励和生产技改措 施。1980~1984年实行利润留成办法,留成比例占60%~65%,大部分用于发展生产,少数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 。1985年实行利改税,税后利润归企业。
  资金与费用管理 流动资金来源,1963年实行60%由财政拨款,40%由银行贷款。此后业务不断扩大,向银行贷款 的比重增加。截至1995年,贷款比重已超过80%,自有调拨资金不到20%,流动资金共4137.6万元,其中地区局 2438.4万元。由于销售滑坡,资金周转次数已由80年代年周转4次,到1995年时降为不到2次。1963年规定,设备 、工具、器具等,凡使用期限1年以上,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为固定资产。依照固定资产原值,每年按2.4 %的比例提取大修理费用。截至1995年地区局固定资产净值为1463.6万元。物资流通费用按其用途划分为进货费 用、仓储费用、管理费用、利息支出4项。80年代以来,资金利率增加,销售滑坡,负担费用加重,1995年地区局 费用水平达到20%,较80年代初期增加1倍。
  四、物价管理
  1963年执行全国物资部门统一的收费标准。1965年执行“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作价原则。1975年实行物价统 一管理。1981年作价原则由“以收抵支,收支平衡”改为“合理计费,合理盈利”,并恢复“1县1价”。以后随 着市场逐步放开,价格也随之放开,随行就市,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90年代以来,市场竞争激烈,物资经营企 业费用增大,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三节 经营发展
  1963年,专署物资局和山丹供应站共有固定资产原值5.54万元;流动资金67.1万元,其中国拨流动资金55.4万元 ,贷款11.7万元。有职工85人,其中正式职工63人。是年购进物资61.4万元,销售物资53.49万元,年末库存36.2 万元,实现利润3.2万元,上缴利税3.1万元。
  1995年,全区物资系统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635万元,净值3907万元(地区局固定资产原值2818.5万元,净值 2306.2万元);流动资金4137.6万元(地区局2438.4万元),其中国拨400.3万元(地区局276.1万元),自有 92.3万元(地区局71.1万元),贷款3645万元(地区局2091.6万元)。地局直属公司有:建化、机电、木材、生 资、贸易、物资再生利用、储运、经销、塑料制品、生活服务以及在陕西的金秦和驻上海办事处;6县(市)分别 设立物资局(公司),有各类经营网点57个。从1963年到1995年购进钢材216570吨、木材231026立方米、水泥 555245吨、汽车1591辆;完成销售收入136376.69万元(地区局80140.4万元),实现利润2220.07万元(地区局 1695万元),上缴利税2517.32万元(地区局1670.35万元)。1995年完成销售9241万元(地区局3820.9万元), 亏损535万元(地区局264.4万元),上缴国税176万元(地区局112.6万元)。
  1995年2月,地区行署审计处对原任局长(经理)1987~1995年2月之间承包经营状况进行离任审计,至2月底,地 区物资局(直属公司)资产总额3716万元,负债总额3670万元,所有者权益45.6万元,其经营状况为亏损761.2万 元,潜在亏损594.7万元。至1995年底亏损960.2万元,潜在亏损594.7万元。全区物资系统资产总额9138万元,负 债总额7140万元,所有者权益1998万元。其中地区局资产总额5315万元,负债总额4278万元,所有者权益1037万 元。
  第四节 金属材料经营
  一、经营体制
  区内经营的黑色金属材料有钢材、生铁、铁合金等;有色金属材料有铜、铝、铅、锌及其合金等。金属材料的来 源,一为国家统一分配,二为专项调拨,三为统一组织的协作贸易、换货贸易、补偿贸易、调剂串换、加工改制 等,四为市场自由购进。从1985年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由地区金属材料公司独家经营逐步转变为地区 直属各公司和县(市)物资部门、各行业物资单位和集体、个人多渠道经营。
  二、购进
  1963~1995年,全区物资部门购进各类主要金属材料22.61万吨,金额46381.5万元。其中:有色金属材料764.3吨 (铜180.9吨、铝494吨、铅50.5吨、锌38.9吨);黑色金属材料22.54万吨(钢材21.64万吨、生铁1.3万吨)。资 源调入除省局库、国家库、中南一级站、西北一级站供应部分外,还从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50多个城市 近70家钢厂与冶金产品储备单位调入部分。
  三、供应销售
  供应方式主要是直达直拨和中转供应(库供)。直达直拨物资主要由厂家或国家仓库对张掖直达供应。对达到批 量的县站或归口生产企业(张掖地区农业机械厂),凡满一个火车皮的金属材料,一般可以直达。1978年以前按 指标供应,1979~1981年,金属材料供大于求,以敞开供应的办法,大力推销超储积压物资。主要供应对象为农 机制造、维修、农田水利、乡镇企业、温室菜窖、金属制品及包装物制造、城市维护、基本建设、科研等。1991 年以后,取消供应指标,跨出供货渠道,供应转向以住房等建筑为主的基本建设。除保证本地需要外,开始向酒 泉卫星发射基地、吐哈油田、玉门油田等区外用户供应,价格随行就市。
  第五节 建材化轻物资经营
  一、基本情况
  区内物资部门经营的建筑材料有水泥、玻璃、非金属矿产品、砖瓦和保温耐火材料、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气硬 性胶凝材料等。化轻产品有有机类的纯苯、粗苯、重质苯、甲苯、二甲苯、精萘、甲醇、甲醛、苯酚、电石、丁 醇、丙酮、辛醇及一般有机产品骨胶、烤胶、石蜡、甘油、活性炭、乳酸、硬脂酸、尿素、癸二酸、草酸、磺化 煤、离子交换树脂等;无机类的氰化钠、氰化钾、氢氧化钾、无水芒硝、硝酸钠、亚硝酸钠、硼砂、赤磷、氯化 钾、氯化钠、氧化锌、水玻璃、轻质碳酸钙;塑料及增塑剂、聚氯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橡胶制品及其配合 剂、传动带、运输带、三角带、胶管、硫化剂、补强剂、填充剂、软化剂、防老剂、硫化促进剂等;凸版印刷纸 、胶版印刷纸、电绝缘纸、棉纱头等;民用爆破用产品硝铵炸药、雷管、导火索等。资源来源,一为以水泥为主 的统配物资,主要由国家计委逐级下达;二为部管物资,由计委及相应的部局渠道衔接下达;三为三类物资,由 物资部门从总量上管理,进行产销衔接。此外,以民爆器材为主的特殊物资,由物资部门组织进货并专营,公安 部门协管。1981年以后,统配、部管物资大幅度减少,除个别有特殊用途的建化物资保留部分计划外,其余大都 从市场自由购进,生产厂家、社会其他单位均允许其经营建化物资。
  二、购进
  1963~1995年,购进各类建筑材料总值14349.78万元,轻工物资783.5万元,化工物资10711.17万元,其中水泥 55.53万吨,平板玻璃20.92万重量箱,轮胎10.85万套,烧碱、纯碱0.32万吨。1963年专区物资管理局成立时,全 区购进化轻产品19.09万元,建筑材料3.94万元,1995年购进的化轻产品598万元,比1963年增加30.3倍,建筑材 料增加105倍。
  三、供应销售
  水泥资源,1980年以前主要供应农业及农田水利建设,1980年以后以城市建设及农村住宅建设为主。玻璃主要供 应各类建筑物,烧碱、纯碱以地区造纸厂为主要用户,硫酸主要销于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化肥化工企业。1984 年以后,市场放开,建材化轻物资除满足本区需要外,还销往其他省区。
  第六节 木材经营
  一、基本情况
  历年经营的木材,一为统配木材,二是地方自产木材。统配木材主要树种有:(一)针叶树种(红松、白松、落 叶松、鱼鳞松、樟子松、马尾松、杉木、云杉、冷杉、柏木等);(二)阔叶树种(水曲柳、柞木、椴木、桦木 、黄波萝、樟木、榆木)等。主要材种有:1.原木;2.板材、方材(锯木)。板材包括薄板、中板、厚板、特厚 板及普通胶合板和硬质纤维板;方材包括小方、中方、大方和特大方。本地自产的木材主要有沙枣木、杨木和祁 连松。
  木材是国家最早实行统一分配的8种物资之一。1989年以后,市场逐步放开,计划外木材开始出现,除地区木材公 司及县、市物资局(公司)经销木材外,地区物资局所属部分专业公司,其他国营、集体、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 者也进入木材市场,打破过去独家经营局面。
  二、购进
  1983年以前,木材为国家统一分配物资,受国家计划控制。从1956~1995年,通过计划分配和市场购进两个渠道 ,购进各类木材23.01万立方米。木材来源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昭化、成都、金沙江、湖北武汉、广东石龙、 湖南郴州、清城等地。本省木材来自白龙江、天水小陇山及省物资仓库等。地方产的沙枣木、白杨木、祁连松等 在本区农村及林场购进。
  三、供应销售
  木材统配部分按照地区计委木材年度预配计划,与国民经济计划一起下达,由地区物资局执行。统配部分以外的 地方木材,由地区物资局根据各单位用量自行编制计划收购供应。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计划分配供应方式取 消,由物资系统自行购销。1982~1995年,销售供应木材22万立方米。供销对象主要有农田水利、木器农具、乡 镇企业、牧区棚圈、沼气温室菜窖、办公住宅装潢、厂房建设、采掘坑木、各种包装、城市维修等。
  第七节 机电设备经营
  一、基本情况
  自1963年以来,地区物资局及其专业公司所经营的机电设备品种、规格达数万种,主要有起重运输机械、工程矿 山机械、交通运输机械、金属切割机床、金属成型机械、动力机械、通用机械、轻工机械、农业机械、专用设备 、工矿配件、零部件、工具器具和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控制保护设备、电测仪表、电工材料及其他材料等。 统配产品有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起吊设备、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等。二类及部管产品主要有电动葫芦 、水泥搅拌机、钢筋拉伸机、微电机、高压开关机、感应调压器、小型工矿电机车、铜排扁线及电刷线、电磁线 、一般交流发电机、高压综合起动器、绝缘材料、电炭制品、直流电焊机、保护继电器、自动化电元件、低压电 器主要元件、分马力电机、铅酸蓄电池、机床电器、布电线、断路器、高压负荷开关、电工仪器仪表、热工仪表 、成分分析仪器、实验室仪器、化学仪器、补偿导线、压缩气体瓶、继电保护装置、小矿车、工矿配件主要元件 、锅炉辅机、立铣斗、变压器、铜芯铝胶线、裸铝线、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高压线路电瓷、水利启闭机 、架空电力线路及变电所金具、各类轴承、量具、刃具、电视机、电冰箱、自行车、洗衣机、电脑、收音机等。
  二、购进
  1963~1995年,通过计划内和计划外两条渠道,购进各类机电设备总值20708.4万元,其中1993年购进2384万元, 为最高年份。此后,物资部门的机电设备购进总量虽有所下降,但由于社会其他行业、部门及个人购进经营,其 市场交易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供应销售
  1980年以前按计划供应,首先是组织好计划内产品的订货和产需衔接;其次是对各县及有关企业单位的现有库存 ,由物资部门牵线搭桥,余缺调剂,挖掘潜力,满足需要。1963~1995年销售机电产品总额2.05亿元,出售汽车 1577辆。
  第八节 物资再生利用
  一、经营范围
  (一)废旧金属 包括黑色废旧金属和有色废旧金属两类的废旧钢铁、铜材、铝、铅、锌等。
  (二)报废车辆 全区各单位、驻军、个人所交来的需要更新的报废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
  (三)报废机电产品 主要是各种换代报废产品、各生产企业需要核销固定资产的报废设备等。
  二、废旧金属回收管理
  (一)计划管理 1983年以前,废旧金属回收由供销社系统负责,计划部门管理;1983年以后由物资系统和供销系 统共同负责,原则上是“物资部门不上街(不收购群众生活性和社会零星废旧金属),供销部门不进厂(不收购 工矿企业生产性废旧金属)。地区物资局对废旧金属的计划管理,主要是执行省上和地区计委有关废旧金属回收 方面的方针、政策,保证计划实现;废钢铁和废有色金属的调出由地区计委审批等。
  (二)废旧金属的来源及回收办法 废旧金属来源,一为生产性回收,主要来自地、县(市)生产企业的机械制造 和基本建设单位;二为非生产性回收,主要来自各工矿企业设备的报废和社会生活中的废旧用具、用品。凡地区 所属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所产生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和报废设备,除本单位留用部分 外,其余的资源由地区金属回收公司(再生公司)收购;报废汽车一律交地区金属回收公司。1991年以后,各县 (市)回收公司成立。在物资计划供应时期,对废钢材实行上交与钢材分配挂钩的办法,对完不成上交计划的, 按欠交数量相应扣减钢材分配指标;超交废钢铁,按规定奖励钢材。各回收点除在点上收购外,还走访客户,摸 清资源,登门收购。1989年以后,各企事业单位上交废金属计划任务取消。1983~1995年,张掖地区物资局再生 利用公司完成销售收入2356.6万元,实现利润187.3万元,回收废钢铁2.61万吨。
  (三)废旧金属的调拨供应方向 除安排本区农业、轻工业、手工业需要外,上交任务的废钢铁主要运往青海西宁 钢厂和本省兰州钢厂。废旧有色金属主要运往西北铜加工厂,1989年以后供应本区零星加工所需。
  第九节 物资储运
  一、物资储运管理机构
  1963年前,木材由木材公司储存调运,生产资料由专区计委物资仓库储存调运。专署物资管理局成立后,专设储 运科管理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和化工、轻工、机电产品等物资的储存和接运;木材依然由木材公司储 存管理。1969年9月,张掖木材分公司撤销后,木材仓储并入物资局储运科。地区物资储运公司成立后,专营物资 仓储管理和接运业务。到1995年底,地区物资局有7个库区。1963年,仓库吞吐量为0.2万吨,1985年为29万吨, 达最高峰,1995年为6.8万吨。1963~1995年总吞吐量达600多万吨,年均20.4万吨,保证全区工农业生产建设和 人民生活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
  二、仓储管理制度
  1963~1989年,参照省局仓储管理办法和仓储工作制度进行。1989年5月,物资储运公司制定《关于物资仓储管理 的试行办法》,内容包括:
  (一)物资入库 物资到站后,由接运员向铁路货场办理提货手续;卸车时,现场监督,详细清点后,及时接运入 库;填写物资入库交接单,保管员对入库物资逐一核查无误后入库,同时填报验收单,悬挂卡片,入账登记。物 资实行分类分库保管,做到“两化,三相等”,即摆放科学化、规范化;无差错、无损坏、无丢失、无霉烂变质 ;调拨账与保管账相符,保管账与货位卡相符、货卡与物资相符。
  (二)物资的发付、出库 物资发付由保管员凭各专业公司的物资调拨单,核对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 单价和收费标准后向用户付货。门卫人员依出门证对货物先查验,后放行。
  (三)物资盘点 每俟半年、年终进行两次逐库、逐项盘点。盘点要求做到一快(速度快)、二准(称量、测量、 计算准,盘点数量准)、三清(数量清、规格清、质量清)。
  三、特殊物资的仓储
  (一)特殊化工原料仓储 易燃、易腐、易蚀、剧毒、放射性原料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仓库要具备防火、防腐、 防冷、防热、避光、防水设施;定期检查,加强巡视。
  (二)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储 炸药、雷管、导火索仓库(代号为“84”号),1958~1975年仓库设在祁连山梨园口 。1975年迁至山丹县东水泉,配有专职人员看护,安全保卫工作由山丹县公安局委托东水泉煤矿保卫科兼管。
  四、物资储运
  进货运输以铁路为主。1963~1977年从车站货场到物资仓库的搬运主要靠人力、畜力车承担,1978~1989年由原 张掖县搬运站承运入库,1990~1995年由储运公司的平板车拉运入库。公路运输由地区物资局的汽车或雇用社会 运输车辆承担,部分直达物资由用户自备车辆提运。
  1990年开始,储运公司开展对外代储代运业务,年纯收入达3万多元。到1995年,火车站物资仓库的仓储收入,基 本上以代储业务收入为主。1991年以后,为方便各专业公司物资管理和经营,将储运公司所存专业公司物资及保 管人员划归各专业公司管理。至1995年,全区物资系统的仓库面积:库房15.6万平方米(地直库房14.6万平方米 )、简易货棚0.15万平方米(地直库房0.11万平方米)、露天货场9.7万平方米(地直库房1.1万平方米)。1979 ~1995年完成储运收入619.1万元。
  第十节 石油经营
  一、机构沿革
  1953年,西北石油运销公司在张掖建立石油供销点。1955年初改称“中国石油公司甘肃省张掖公司”,6月改为“ 中国石油公司兰州采购供应站张掖分站”;1969年下放地区,1973年10月改称“张掖地区石油站”;1977年2月改 称“张掖地区燃料公司”,后改为“地区石油公司”,除石油外还经营煤炭。1985年,石油产供销统一经营,地 区石油公司归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甘肃省公司直接管理;年底,张掖市公司撤并为“张掖地区石油公司北环路加油 站”,人财物由地区石油公司统一管理;山丹县公司撤并为山丹加油站,人、财、物由地区石油公司山丹油库统 一管理。1987年8月和1992年3月恢复山丹县和张掖市公司建制,人、财、物由地区石油公司统一管理。1992年底 全区石油公司有职工580人,拥有固定资产2000多万元,成品油库2.2万立方米,中小型加油站25座,经营网点34 个。
  二、业务经营
  50年代初期,全区电力供应不足,农业机械化尚处于起步阶段,油品销售以照明用油为主。如1954年石油销售总 量1805吨,其中煤油854吨,占销售总量的47.3%,居第一位;其余依次是汽油774吨,占42.9%;柴油115吨,占 6.4%;润滑油61吨,占3.4%。到1957年销售总量增至5451吨,三年增加2倍,其中汽油2853吨,占销售总量的 52.3%;煤油1181吨,占21.8%;柴油1168吨,占21.4%;润滑油249吨,占4.6%。汽油销售比重上升到第一位 ,煤油退居第二位,柴油的销量已接近于煤油,表明地区工业迅速发展。到1965年,总销量达9548吨,比1957年 增长75%,其中汽油3996吨,占41.85%;柴油3347吨,占35.05%;煤油1844吨,占19.31%;润滑油361吨,占 3.8%,因农业机械发展快,柴油的销量比重上升到第二位,煤油退居第三位。到1978年,销售总量达4.45万吨, 其中汽油连续6年突破万吨大关,增至1.81万吨,占40.67%;柴油2.3万吨,占销售总量的51.68%,跃居第一位 ;煤油1849吨,占4.15%,其比重大幅度下降;润滑油增至1551吨,占3.49%。汽油、柴油、润滑油由过去的供 过于求变为供不应求。
  1978年以后,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石油产品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缺口增大,国家为了调节和缓和这一矛盾,从 1983年起,将出口原油留一部分在国内加工成品油,按国际市场价格投放市场,称作“高价油”,以弥补一部分 缺口,形成成品油销售价格的双轨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1992年9月,国家全面放开计划外油品的价格, 打破成品石油由石油公司独家经营的格局,形成多渠道流通的新体制,是年销售油品4.79万吨,其中汽油2.56万 吨,占53.4%;柴油19670吨,占41.1%;润滑油0.19万吨,占4.0%;煤油731吨,占1.5%。到1995年,销售总 量为31752吨,较1992年下降33.8%,其中汽油1.83万吨、柴油1.29万吨、润滑油276吨、煤油276吨。基本形成了 以国营石油公司为主渠道,集体和个体经营为辅渠道的全区成品油流通新格局。
  第六章 交通运输
  自古以来,张掖地区一直处于河西走廊交通中枢地位,道路纵横,四通八达。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居于 昭武城(址今临泽县鸭暖乡昭武村)的月氏人即开通玉石之路,贩运昆仑山玉石(经扁都口)前往秦国的陇西( 址今临洮)交易。这时西域康国人的商队常来昭武城贸易,将月氏人贩自中国的丝绸西运中东,远至非洲。康国 商队开通北通匈奴的商道,将玉石运至代国(址今山西北部),转输齐、鲁(址今山东境内)、燕、赵(址今河 北省)、晋(址今山西省)等国。
  〔汉〕初,匈奴据有河西,昭武城南出大斗拔谷(今扁都口)经青海前往陇西(今临洮)的商道,称为“狄道” ,并在今临洮置“狄道邑”。汉武帝取得河西后,列四郡,置两关,“丝绸之路”畅通。由金城(今兰州)来张 掖和由狄道(今临洮)来张掖的商道在张掖会合,向西直通西域。由张掖北出合黎山峡口通往匈奴龙庭的居延古 道又称“甘漠古道”(居延以北称“漠北古道”),它在〔北魏〕时称“柔然道”,〔北周〕时称“突厥道”, 唐朝称“回鹘道”。《新唐书·地理志》所记:“北渡张掖河,出合黎山峡口,傍河东堧,屈曲东北行千里??有 居延海,又北三百里有花门山堡,又东北千里,至回鹘牙帐。”即指此道。元朝时经亦集乃路直通岭北行省和林 城的驿道,甘州直通元大都(北京)的纳邻驿道,亦走此道。
  明、清朝以来是骆驼走包头和呼和浩特的商道,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东起洛阳经张掖的丝绸之路大道,汉 、唐朝以来既是商道,也是驿道。今山丹硖口、民乐扁都口、高台天城正义峡、张掖人祖口、临泽羊台口都是古 代张掖各古道的重要关隘。高台骆驼城、天城,民乐永固城、南古城,山丹硖口城、东乐城,张掖东古城、西城 驿,都是“丝绸之路”各古道的重要城堡。〔元〕〔明〕〔清〕时期由于军事需要,驿道得到发展。〔民国〕时 期甘新公路及张青公路修通,但由于汽车运输能力有限,仍沿用驿道畜力运输。共和国成立后,发展铁路交通, 建成城乡公路网络,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基本代替畜力运输,逐步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民国〕27年(1938年)9月,国民政府西北公路运输管理局在张掖成立“汽车站”。〔民国〕34年,在酒泉设“ 甘新公路养护处”,下设武威、张掖、酒泉、安西4个工务段,张掖工务段下设山丹、高台两个分段。
  1949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张掖工务段。1955年,甘肃省交通厅在张掖设立“公路段”,辖 管武威、永昌、酒泉、玉门、安西5个分段和敦(煌)阿(克塞)养护队、酒泉监理所、河西堡管理站等12个直属 工区。时有管理干部59人,技术干部38人,养路工人888人,管养公路2224公里。1956年,甘新、张(掖)青(俄 博岭)公路沿线的高台、临泽、民乐县人民委员会设立“交通科”。1958年7月12日,撤销张掖公路段,成立“张 掖专署交通运输管理局”,下设路政、计财、技术、营调、人事、保卫、群运7个科室和1个直属工程队。1959年9 月,成立“张掖专署交通运输管理局公路养护工程大队”,下设人事、秘书、道路、计财4个股。1961年,撤销“ 张掖交通运输管理局”,成立“甘肃省张掖公路总段”,隶属省交通厅。其后,总段相继成立张掖、山丹、高台3 个公路段。1969年,全省公路管理体制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分散经营”的原则,于2月18日将张掖公路总 段下放到张掖专区管理。1978年,张掖公路总段划归省交通厅直接领导,实行人、财、物“三位一体”的管理体 制。
  1962年,县、乡公路正式纳入管理。1963年,张掖专署召开全区交通工作会议和地方道路专业会议,提出全区地 方道路建养要贯彻“切实整顿、加强养护、积极恢复、逐步改善”的方针,要求增加通车里程,提高路面平整度 ,以群众养护为主,国家资助为辅,尽快改善地方道路面貌。1964年1月4日,成立“张掖专署工业交通局”;1月 17日,民乐县成立交通局;此后,其他各县成立“交通局”或“交通科”,把地方道路纳入计划管理。1968年, 各县交通管理机构撤销。1970年,张掖地、县成立“交通邮政局”,地方道路由交通邮政局管理。1973年,“张 掖地区交通邮政局”撤销,恢复“工业交通局”。1980年,撤销“工交局”,在张掖地区经委设立“交通科”, 管理全区县乡公路。1982年,各县成立县乡公路管理站。1985年6月25日,成立“张掖地区行署交通处”,主管地 方道路建养和运输行业管理。到1995年,除民乐县外,其他5县(市)成立交通局。地区行署交通处设有公路科、 运输管理科、财务科、办公室、路政办公室、年鉴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拖拉机养路费征稽所,在岗职工45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人。交通处下设“张掖地区公路工程公司”和“张掖汽车东站”两个事业单位。
  第二节 道路运输
  张掖是古代南北交通“龙城古道”与东西交通“丝绸之路”的交汇点,道路运输发达,历史上霍去病、张骞、班 超、隋炀帝、唐玄奘、左宗棠等人的军事、外交、宗教等活动及所需物资的运输都经过张掖境内。运输力主要是 人力、畜力、木车。
  一、人力运输
  【肩挑】早在古代就使用扁担肩挑,从事生活物资和生产物资运输。肩挑重量因人而异,一般在40~60公斤之间 。
  【人力车】有架子车、三轮车、推车子。前两种逐步发展为畜力车;后一种由木轮发展为橡胶充气车轮,推动省 力轻便,装载由木轮时的50~100公斤增至150~200公斤,这种车现在农村还少量使用。
  【轿子】古代多用于短途乘坐。因乘坐者身份不同而规格装饰不同,分简易和豪华两种,简易轿子由2人抬,一般 为富商或豪绅乘坐;豪华轿子由4人或8人抬,4人抬者为县官所乘,8人抬者为太守、刺史以上的官吏所乘。到〔 民国〕末期已很少见。
  二、畜力驮运
  运输畜力有马、牛、驴、骡、驼5种,其中马、骡驮、牵引、骑乘兼用,牛牵挽或驮运,驴、驼以驮为主,乘、挽 兼用,据〔清〕《甘肃通志》所记,五种运力都由西域引进。
  (一)骆驼运输 河西有民谚“汉马唐骆驼”,说明骆驼运输在唐朝已很发达。每峰骆驼可驮载100~200公斤物资 在沙漠中长途跋涉,日行30公里,连续行走30天左右,使役时间15~20年,寿命30年,惯结队而行,一般10峰为1 链,80峰为1班,串成长列。故而有“沙漠之舟”美称。清朝到〔民国〕时期,骆驼运输向东北远至雅布赖盐池、 包头、张家口一带;向东经武威过黄河至兰州、天水及陕西的宝鸡、西安、汉中等地;向南过扁都口越鄂博岭到 青海的祁连、门源、西宁;向西经酒泉、玉门过星星峡到新疆的哈密等地。
  张掖的骆驼主要分布在张掖、临泽、高台、山丹4县和少数民族牧区。除从事长、短途驼运的农民、牧民外,主要 集中在城镇附近的商号货栈。1947年,张掖县城的“兴盛堂”“福盛堂”“乾盛昌”等从事骆驼运输的商户就有 126家,有骆驼3445峰。1951年,为发挥骆驼运输的作用,引导骆驼主走互助合作道路,在自愿原则下,成立“张 掖驼运联合会”。1952年1月,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入藏,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万峰骆驼队”护送,仅 张掖县就挑选最健壮的骆驼300峰编入“万峰骆驼队”,为支援西藏建设,统一祖国做出贡献。1953年3月,中国 人民解放军在甘肃西部阿尔金山一带剿匪,张掖驼运联合会组织35名驼工、200峰骆驼,按时把物资运到指定地点 。1955年全区有146个驼运个体户,有骆驼1753峰,从业者191人,编为19个小队,专事驼运。1956年10月1日,“ 张掖县骆驼运输合作社”成立,经申请参加的有114户、119人,骆驼1775峰。1956年后,驼运向骆驼牵引车发展 。20世纪80年代初,驼运被汽车、拖拉机等现代交通工具代替。
  (二)牦牛运输 牦牛主要分布在祁连山草原,强壮力大,耐寒善走,每头可驮重70公斤左右,是山区的主要运输 力,有“高原之舟”美称。区内牦牛绝大多数分布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山区少数民族人民历来靠牦牛运输生活 必需品和游牧转场物资。1954年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时,有牦牛1.1万头,1957年发展到2万头。《甘肃公路交 通史》记载,河西走廊牦牛运输在〔西汉〕〔魏〕〔晋〕〔南北朝〕时就有使用。现代牦牛一般在高寒沿山地区 牧养,多为肉、乳用。
  (三)驴、骡、马运输 《汉书·西域传》记载:“敦煌、酒泉小郡及南道八国,给使者往来人马、驴橐驼食,皆 苦之。”说明驴、骡、马早已是河西的一种运输力。隋、唐朝时期,牲畜驮物更为普遍,《隋书·食货志》记载 :“隋炀帝西巡经大斗拔谷时,马、驴冻死十之八九。”《资治通鉴》注:“以驴马负物以驮,〔唐〕递驮每驮 一百斤。”《甘肃通志》说元、明、清朝时期,运输主要以马、牛、驼为主。
  《张掖公路交通史》记载,1953年底,全区的大牲畜有24.46万多头,其中役畜15.82万多头,役畜中从事营运的 骆驼4740峰,骡马3400多匹,牛、毛驴1.8万多头。到1956年10月,“张掖胶车运输合作社”成立,胶车主要用骡 马牵引,时有骡、马1980匹(头)。
  三、畜力车运输
  据《居延汉简》所记和〔魏〕〔晋〕壁画,早在汉、晋朝时期,区内车的种类就有轒辒车、方相车、兰车、轺车 、骖车、牛车、犊车、露车、通幔车、軿车等。1953年时全区有各种畜力大车7000多辆,承担区内运量的80%以 上。
  【轒辒车】是匈奴在河西采用祁连山“石木树”所制的一种用于攻城的兵车。上蒙牛皮,可容10人,往来运填堑 ,木石所不能伤。
  【方相车】车横前广后短。敦煌莫高窟290窟顶部佛传故事,即68、69画面的右侧,有一辆行进的丧车,即为方箱 (方厢)车。
  【兰车】是一种车舆没有皮革或缯帛裹盖,木栏露在外的车子,在丧葬时使用。
  【轺车】为一马驾辕的轻便小车,一般为军队、地方官吏或商贾所乘用。《晋书·舆服志》载:“一马曰‘轺车 ’,二马日‘轺传’。”武威雷台墓出土的汉轺车是一马牵引,车身高1米,长80厘米,车排高40厘米,车排中心 装阳伞。《居延汉简》记载张掖“轺车一乘、直万”。说明〔东汉〕时期轺车已广泛使用,并可在市场买卖。这 种车在明、清朝时改进为车厢装木架布棚,称为“轿车”。其结构严谨、美观,〔民国〕末期还有,到60年代消 失。
  【骖车】一车驾三马谓之骖,骖车形同轺车。
  【牛车】即大轱辘车,车轮高大,载运物资便利,在泥泽地不易沉陷,是被广泛使用的农业用车。
  【犊车】车后可以开闭,供人上下,前有帷幕做屏。
  【露车】《资治通鉴》胡三省注:“露车者,上无巾盖,四旁无帷裳,盖民家以载物者耳。”
  【通幔车】《晋书·舆服志》:“通幔车,驾牛,犹如今犊车制,但举其幔通覆车上也,诸王三公并乘之。”
  【軿车】古代妇女所乘,车有帷幕,驾三马,但也有架牛而行者。
  【木轮大车】车轮直径1.6米,车身高1.1米,车长2.5米,载重300公斤左右,因车小轮大,习称“大轱辘车”。 1950年,仅张掖县城乡有木轮大车1645辆。
  【铁车】铁车是在木轮大车的基础上改进的一种畜力车,车轮外缘用道钉固定铁辋子,铁辋上铆有两排穿钉,车 轮两头镶有车毂,车毂两边镶有车串,重要联结部位用铁钉或蚂蟥钉加固,以单马或双马牵引,载重1000公斤。 其特点是使用寿命长,载重量大,易爬坡,适于砂石路行驶。1957年仅张掖县就有1.5万辆铁车。后逐渐被胶轮车 代替。
  【骆驼车】敦煌莫高窟302窟就有〔隋〕开皇年间的“驼车过桥”壁画,但无文字记载。1956年,张掖县驼运合作 社试制成功骆驼四轮车,平稳安全,可载重4000公斤,1957年张掖县骆驼牵引车增加到22辆。当时张掖地区粮食 调运的50%~60%是用骆驼车完成的。城市建设用的砂、石、砖、木也有大量是骆驼车拉运的。1958年张掖骆驼 合作社试制成功骆驼车挂拖斗,载重量达8500公斤。80年代初,骆驼车逐渐被机动车取代。
  【胶轮皮车】以铁轮车形进行改制的一种畜力车,张掖俗称“皮车”。橡胶轮胎,滚珠轴承,车排大,多由骡、 马牵引。有单套、双套、三套、四套,单套可拉1000公斤,双套可拉1500公斤,三套可拉2000公斤,四套可拉 2400公斤。此车轻便、速度快、载重量大,使用广泛。《河西志》(初稿)记载河西出现胶轮车是1941年。1958 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已十分普及,成为农村主要运输工具。1956年10月,张掖县成立“胶车运输合作社”,入社的 80户,从业人员120人,胶车65辆,大板车17辆,骡、马98匹。1958年,张掖县有胶轮车1110辆,1975年发展到 1973辆。70年代末期以后,逐步被机动车取代。
  第三节 驿运
  驿运初时称“驿传”,始于〔西周〕。历代王朝为了边防和传递公文、转运物资、接待过往官吏及商贾在驿道上 设置的食宿转运站,通称“驿站”。驿站役夫有马夫、水夫、轿夫、车夫、驴夫、馆夫、厨夫、门子、库子。
  〔秦〕统一中国后,十里设一亭,供辖区民政事务和过往旅客食宿。汉朝,沿〔秦〕设亭,但驿、传、亭都有明 确分工。“驿”是专门为政府传递公文人员提供运输工具(马)的机构。“传”是专门为过往官员提供食宿、运 输工具(车、马)的机构。“亭”是一般行旅食宿处所。后来也把公文传递和接待过往人员的处所统称“邮置” 。如《后汉书》说:“立屯田于膏腴之野,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 。”
  汉朝初传用车,故称“传车”,旋改用马,故又称“传马”。又有置传、驰传、乘传、轺传之分。《汉书·高帝 纪》注载:“四马高足为置传,四马中足为驰传,四马下足为乘传,一马二马为轺传。”根据马的良莠和事之急 缓,乘不同等级的传马或传车。还有“六乘传”“七乘传”的高级传车,乘坐的都是王侯将相。轺车以及方厢车 、牛车均为中、低级传车,由中、下级官吏或士卒乘坐。
  唐朝始有“驿站”之称,其规模超过前代。甘州驿运工具有驿马、传马、驿驴、驿车等。规定驿马日行70里,驴 50里,车30里。唐朝诗人王维单车过居延,即乘的是驿车。驿马又分六等,诸道第一等驿马60匹,夫20人;第二 等驿马45匹,夫15人;第三等驿马30匹,夫10人;第四等驿马18匹,夫6人;第五等驿马15匹,夫4人;第六等驿 马8匹,夫2人。驿马传递紧急公文,每天可传300里。驿驴作为驰递者返回和一般公文传递人员乘用。唐朝驿运发 达,设施齐全,每30里一驿站,除承担交通运输任务服务外,还兼有馆舍性质。岑参诗说:“一驿过一驿,驿骑 如流星。”唐朝张掖驿站可考的,有甘泉驿、巩〓驿。
  元朝称“驿站”为“赤站”,《中国公路史》记载:〔元〕“驿站制度以大都为中心,由大都辟有大道若干,通 至各行省。每条大道上每隔25或30里设一驿站”。此外,还在各地设“脱脱禾孙”马站,其任务有二,一是监管 驿站官员,二是检查驿站工作,其主官一般正职为五品,副职为六品。张掖境内有“脱脱禾孙”马站两处,一处 设在甘州,备马40匹,一处设在甘州东130里的青寺(址今山丹县境内),备马80匹、牛30头。驿马急递公文,每 天最快可传400里。
  明王朝重视驿站建设,朱元璋认为元朝称驿站为“赤站”不雅,又改为“驿站”。并恢复〔唐〕〔宋〕旧制。驿 站设置基本按沿途各府、州、县距离而定,约60~80里1驿,主要运输工具仍是马、驴。明朝本区境内设置的驿站 有仁寿驿、山丹驿、新河驿、石硖口驿、西城驿、沙井驿、沙河驿、高台驿、黑泉堡驿、盐池堡驿、深沟堡驿等 。每驿配备马32匹、马夫20人;牛5头、牛夫5人。年支银1250两,粮150石,饲料36石,草1800束。只有西城驿( 即甘泉驿)多配马13匹、牛10头、马夫12人,年多支银580两、粮132石,草3600束。明朝鉴于元朝驿递合设相互 干扰的教训而成立递运所,旨在使驿、递、铺三个组织相对独立,各司其职,但因各种条件限制,未能普遍设立 。急递铺反因设置过多,管理失当,至明朝中期退至无足轻重地位,把置邮传命的任务转嫁到驿站内,使驿站负 担过重,虚耗急递铺的人力、物力、财力。
  清朝,驿运分工较细,各省名称各异,有驿、站、塘、台、铺、所等。至左宗棠西征时,驿运设施已千疮百孔, 虽经整顿,终未恢复如初。
  抗日战争时期,一度恢复畜力驿站运输,设有张掖、山丹两个甲级站,丰城堡、东乐镇、沙井子等乙级站,在抗 日战争后方运输中起了重要作用。抗战胜利后,驿运业务停办,驿运设施由汽车运输部门接管。
  第四节 公路
  一、公路始建
  境内公路始建于〔民国〕13年。〔民国〕11年中华全国道路建设协会向北洋政府呈送修建以兰州为中心的全国汽 车道路草图,甘新驿道列为修建计划。由于战争和经费等原因,修建计划于〔民国〕13年实施,并向河西各县开 征“筑路捐”,发动甘新大道沿线群众整修甘新驿道,于翌年修通。〔民国〕16年6月6日,《甘肃政报》刊载甘 新汽车路兰州至酒泉段路况:“沿线桥梁多未修复,即已修桥梁,以桥身太窄,行走危险,或以中间高,上如弯 弓形而两端倾斜,多用土木,不甚坚固。路面将就能行,惟路基不实,浮土虚松,一遇大水即被冲坏。汽车路坡 度太大,修理太坏,行走甚虑。”〔民国〕24年初,甘肃省政府要求按汽车路标准整修甘新驿道,是年5月完工, 改称“兰肃汽车路”。〔民国〕25年10月,甘肃省建设厅投资1000万元法币,分三期改建甘新公路。国民政府在 武威设“甘新公路督办公署”,负责河西境内甘新公路修建,〔民国〕29年完工,从而提高公路等级和通车能力 ,成为抗日战争时期大西北重要交通运输线,东西交通大动脉。为连接“大动脉”,〔民国〕30年,张掖、高台 、临泽3县根据甘肃省道路勘查队的技术要求,整修大车道,33年,高台县率先修通县城至南华7.5公里公路。
  二、公路兴建
  1950年4月,毛泽东主席召见炮兵司令部军马局顾问爱新觉罗·载涛(溥仪叔父,原清廷军机大臣)时,得知山丹 马场的马优良耐寒。后派炮兵司令察看,了解到这里养马环境十分优越,具有发展军马的壮阔前景,惟独交通不 便。毛泽东当即指示修建山丹——军马场公路。6月,总后勤部拨款4亿元(旧币),山丹县组织民工5000多人, 山丹驻军十九团和三军炮兵营参加施工。经过4个多月奋战,9月底竣工,完成土路52公里,木桥2座,涵洞38道。 10月,朝鲜战争爆发,大批膘肥体壮的山丹军马,源源不断地通过新修的山马公路,几经转运,送往抗美援朝战 场。
  1951年后,张掖、高台、临泽、山丹县兴修一批大车道为低等级公路,修建37条、1019.2公里。
  1958年5月,交通部提出“依靠地方、依靠群众、普及为主”的发展公路事业方针和“全党全民办交通”口号。是 年张掖专区新建公路18条、356.6公里。由于受“高指标”“浮夸风”思想影响,出现重修轻养、忽视质量、里程 不实、标准不够等问题。1961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加强养护管理,提高管养质量, 稳步发展公路交通。到1965年,全区修建公路66条、1537.8公里,比1957年增加518.6公里,畅通里程1126.2公里 ,占总里程的73.2%,公路状况大为改善。
  1965年后,专区公路建设经过三四年的巩固,又向普及提高方向发展。1970年,成立地、县两级战备油路指挥部 ,采用民工建勤方式,大规模改造公路、兴铺油路。1974年,组织一支由共青团员、青年和民兵为主的公路改造 会战队伍,对主要干线公路进行配套改造铺油,仅1年,就改造干线公路283.5公里,移动土石方55万多立方米。 1975年组织300多人的公路改造会战队伍,进行第二次配套改造铺油。到1976年,改造公路445.3公里,占养护总 里程的53.14%,新铺油路469.7公里,修建永久性桥梁143座,永久性涵洞2064道。通过改造改建,甘新公路主干 线路基宽度由8米增加到10米,其他干线路基宽度基本上达到山区7.5米,川区8米,全区主要干线公路实现油路化 ,甘新公路行车时速由每小时30~40公里提高到50公里以上。
  县乡公路普及提高从50年代中期开始到70年代中期,采用民工建勤、民办公助办法,对现有大车道和公路路基进 行加宽提高,裁弯并直和桥涵改建的配套改造工作。同时新建山区公路,修通寺大隆公路、梨康公路、水关公路 、皇铧公路、大水公路、肃八公路。到1976年,全区有县乡公路71条、1259.9公里。全区83个公社、587个生产大 队通公路。山丹、张掖县分别在新陈公路、党寨公路、乌江公路率先铺筑油路25公里。
  三、公路发展
  1978年后,根据交通部“全面规划、加强养护、积极改善、重点发展、科学管理、保证畅通”方针,加快公路建 设步伐,不断提高公路质量。到1985年,张掖公路总段管养的公路发展到19条,836.9公里,其中油路558公里、 沙砾路278.9公里。县乡公路发展到68条,1311.9公里,其中油路311.2公里、沙砾路692.2公里、土路308.5公里 。全区908个行政村中有814个通汽车,708个村通公路,各个公路干支相连、纵横交错、城乡联网。在1992年河西 千里窗口路建设中,本区以质量好、进度快而名列全省同行业之首。1993年和1994年张掖公路总段参加国道213线 临夏州进出口路改建和中川高速公路路面铺筑工程中,取得显著成就,受到省政府和省交通厅表彰。
  县、乡公路管理部门推广临泽县依靠民办公助、民工建勤建设发展县乡公路的经验。狠抓县、乡、村之间短头路 、主干路和超期路的建设维护。坚持养护经费包干和谁积极性高、工作扎实,就支持扶持谁的建养原则,设立工 程质量奖励基金和“双民”工作先进基金,向上级申请立项投资,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推动地方道路发展。到 1995年,全区地方道路在基层道班和道管站、职工住宅、生产养护机具等方面的面貌焕然一新,除民乐县道管站 外,其他5县(市)道管站和职工住宅都改建成楼房,公路路容路貌路况明显改善。
  1989年,地区省养公路和县、乡公路重新定名,统一编号。公路分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专用道。国道代号G ,省道代号S,县道代号K,乡道代号Y,专用道代号为Z。如原甘新公路改定为G312线,原张肃公路改定为S213线 ,原靖安、板土、平板、平贾、高贾5个县道合定为K张罗路。
  “八五”期间,全区地方道路完成投资2825.53万元,新增公路35.75公里,改建公路237.67公里,整修公路43.43 公里,新铺油路133.75公里、890.99千平方米,重铺油路24.96公里、162.11千平方米,罩面4.75公里、28.5千平 方米,整修沙砾路面171.33公里,修建防护工程25处、长1350米,新建桥梁4座、197.17米,修建涵洞313道、 2995.85米。建成公用型汽车站2处、5732平方米,办公楼5栋、1612.5平方米,道班房5处、966平方米,住宅楼9 栋、10289平方米。至1995年底,全区有公路84条、2287.06公里。其中:省养公路16条、833.99公里;县乡道路 68条、1453.07公里。有等级公路1829.07公里,其中:二级公路260.23公里,三级公路752.12公里,四级公路 816.72公里。有路面公路2087.22公里,其中:油路1176.67公里,沙砾路910.55公里。
  第五节 桥梁
  一、古代桥梁
  张掖境内有黑河、山丹河、大野口河、酥油口河等。河流天堑给人民生活、生产带来极大不便。在河流上架桥成 为历代贤官达吏和劳动人民的愿望。《甘州府志·仙释》载:“仙姑修道合黎山,见黑河横溢,誓愿建桥一座, 以济居民。言曰:‘桥成,即我道成日也’。”〔西夏〕乾祐七年(1176年),夏仁宗亲著敕文《黑河建桥敕碑 》。〔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都御史牛天麟在黑河建桥一座。古代以“桥”为名的地名颇多,如长安的“五 座桥”,靖安的“土桥”,南门外的“长沙门桥”和“饮马桥”;以地名为名的桥也甚多,如高台的“半阴沟桥 ”等。古桥多为木质结构,年久失修,使用寿命短,有的桥已名存实亡。元、明、清朝时期,境内有桥15座:
  【南津桥】位于张掖城南之东;
  【沙渠桥】位于张掖城南5公里处;
  【大满桥】位于张掖城南20公里处;
  【北津桥】位于张掖城北10公里处;
  【通局桥】位于张掖城内(原军器局以西);
  【新津桥】距通局桥21公里处;
  【观音堂桥】位于山丹县城西关外;
  【石嘴桥】位于山丹县城西6公里处;
  【大桥】位于山丹城西12.5公里处;
  【丰稔桥】位于高台城东南15公里处;
  【站家渠桥】位于高台城南15公里处;
  【纳凌桥】位于高台城南0.5公里处;
  【黑泉桥】位于高台城西北25公里处;
  【石峡桥】位于高台城西北60公里的天城,天城石峡桥古名镇夷桥,建于康熙四十五年,长5丈,宽1丈2尺,高1 丈3尺,计11墩,两头各建牌坊,桥边设有栏杆;
  【四善桥】位于张掖城北,是座木石结构的护城河桥,建于〔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清朝塌陷,后由提督 周达武协同府县修复,桥上建有牌楼,上悬“四善桥”匾额,两边对联是“桥头看月色如画”,“田畔听水流有 声”,桥已毁。
  二、近代桥梁
  〔民国〕22年,在甘新公路518公里519米处修建一座木架桥,25孔,每孔跨度4米,桥面净宽3米,总长100米,荷 载7.5吨。采用打排桩技术,木桩入土深度7米,抗洪水能力强,是一座标准较高的大桥。
  三、现代桥梁
  共和国成立后,桥梁建设随着公路建设而发展。50年代初期,境内桥梁大都失修,甘新公路山丹河桥及黑河木桥 都己成为危桥。1949年10月19日,由张掖军管会提供木料,调拨面粉30万斤,组织民工修复张掖黑河桥。1952年 ,黑河桥受洪水冲击,再次成为危桥,1953年,西北公路管理局派工程师戴启温组成工程队,在甘新公路518公里 加667米处,重新建造1座木排架木面桥,桥长108米,宽8米。张掖县还维修被洪水冲击受损的张大公路上的大5号 桥、小4号桥、大满桥和三联石拱桥。1953年,省交通厅拨款3万元,维修山丹河桥。1953~1954年,仅张掖县就 新建和维修桥梁10座。1954年冬开工,修建肃南隆畅河石台木面撑架桥,桥跨径20米,全长26米,桥面净宽4.5米 ,荷载10吨,工程造价2.2万元,1955年11月26日竣工。1949~1957年,在“甘新”“张青”和“元肃”3条干线 公路上修建大、中桥梁6座,总长406.3米;修建涵洞66道,长460.6米。1957年后,公路桥梁建设由木质小型向高 技术、永久性的钢筋混凝土现代桥梁发展。在甘新公路518公里加667米、515公里加900米、547公里加860米处修 建3座黑河大桥。在县、乡公路上修建平川、六坝、罗城3座黑河大桥。到1971年,全区大小桥梁已发展到198座、 长2718.33米,其中省养公路桥梁130座,长1431.63米(其中永久式98座、长1178.33米,半永久式5座、长27.1米 ,临时5座、长18.7米);地养公路桥梁68座,长1287米。专用公路桥梁19座,其中永久式桥梁10座,长97.9米; 半永久式桥梁3座,长32.6米;临时桥梁3座,长16米。县公路桥梁3座,长16米。1977年张肃公路黑河大桥建成。 从1965~1977年,全区建成永久性桥梁143座,长3761米;永久性涵洞2046道,长1.86万米。主要大桥的技术状况 是:
  【甘新公路黑河大桥】位于甘新公路518公里加667米处,1965年2月开工,8月9日竣工。桥型为钢筋混凝土简支梁 式,8孔,每孔12米,总长100.76米,净宽7米。荷载汽车13吨,拖车60吨。桥两头引线路基技术标准为六甲级。 省计划委员会设计、投资,预算29.30万元,实耗28.73万元。随着交通量猛增和抗洪能力的需要,省交通厅于 1984年决定接长加宽,是年4月18日开工,12月20日竣工通车。总长200.76米,净宽10米,12孔,每孔25米。上部 为部分预应力混凝土T型梁,下部为钻孔灌注桩,桩深14米,墩台高2.78米。总投资116.37万元,张掖公路总段施 工。
  【罗城黑河大桥】位于黑河中下游的高台县罗城乡。1973年4月1日开工,10月1日竣工。总长312米,11孔,每孔 25米,净宽4.5米。工程采取民办公助修建,省交通厅投资35万元,地区交邮局和张掖公路总段共同设计施工。
  【梨园河大桥】位于张肃公路42公里加500米处的梨园河。1974年11月开工,双曲拱结构,1孔,跨径40米,总长 54.2米,净宽7米,荷载汽车15吨,拖挂车80吨。省交通厅投资20万元,实耗16.2万元。
  【高台六坝黑河大桥】位于高台县六坝乡,1975年10月竣工。桥型为双曲拱,总长230米,净宽7米,10孔,每孔 跨径20米,荷载汽车10吨,履带车50吨。
  【临泽平川黑河大桥】位于临泽平川乡,1976年9月竣工。为箱型梁组合桥,总长240米,净宽7米,荷载汽车10吨 ,履带车50吨。
  【张肃公路黑河大桥】位于张肃公路9公里加100米处,是一座大型微弯板坦肋拱桥。总长337.53米,桥高4米,净 宽7米。矢跨比仅为1/15,12孔,每孔25米,两侧各建1米宽人行道。荷载汽车15吨,拖挂车80吨。下部构造能抗 震震,除两边修建重力式桥台外,中间设置抗震墩2个,为双柱式灌注桩桥墩。工程由张掖公路总段技术员许超杰 主持设计,西安公路学院杨大为教授审定。1977年元月开工,12月1日竣工通车。该桥的建成,使微弯板坦肋拱桥 建造技术向前推进一步,并使微弯板坦肋拱桥由小型桥向大型桥发展,设计、施工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全国 和西北地区科技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专题介绍,并出版《微弯板坦肋拱桥》一书和图集,供全国各地推广应用。
  【板桥黑河大桥】位于临泽县板桥乡境内,于1978年3月开工,10月1日竣工。采取民办公助、民工建勤修建,省 交通厅投资30万元,桥型为微弯板坦肋拱结构,总长230米,宽7米,13孔,每孔16米,荷载汽车15吨,履带车50 吨。
  1978年以来,地区桥梁建设向高、新技术发展。1981年在山丹霍城修建1座1孔、跨径16米的部分预应力钢筋混凝 土桥,是一座结构新、省材料、造型美的新型桥梁。1982年,张掖公路总段在甘新公路黑河桥接长加宽施工时又 部分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新技术。该技术的实践成功,为甘肃乃至全国公路桥梁建设新工艺、新技术提供 宝贵经验。到1985年,全区公路主要桥梁总数已发展到57座。
  1986年以后,地区桥梁建设随公路建设等级的提高而进行全面的改建、加宽、接长、提高。在国道312线标准化建 设中,张掖公路总段对改造桥梁精心设计、精细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一批省时、省力、省投资的新型 桥梁,如大沙河桥、新河桥。1991~1995年,省养公路部门新建大中型桥6座、长61.6米;改建改造大中型桥43座 、长751.06米。
  县、乡公路桥梁建设,从1985年后主要是建设边远地区公路桥梁。修建高台摆浪河桥、山丹新墩桥、肃南皇城桥 。
  现代桥梁新建、改建、更新,使全区公路配套建设逐步规范、标准,向公路网现代化迈进,为张掖地区的经济建 设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第六节 公路养护
  〔民国〕26年10月,在武威成立“甘新公路督办公署”,下设武威、张掖、酒泉公路总段,并专设半武装性质的 养护大队、中队和小队。公路沿线每10公里设小道班,每20公里设大道班。每3个道班设1监工,每道班设班长1人 ,道工12人,配发军装,佩戴胸章,每人每月发2斗口粮。〔民国〕32年,成立“甘新公路养护队”,下设张掖、 酒泉、武威、安西4个公路总段,负责公路建设和养护。
  1949年9月,全区解放,张掖分区军管会接管甘新公路公务段和所属道班。1951年,各县人民政府成立交通科,撤 销养路段,成立“张掖公路总段”,设高台、张掖、山丹3个分段,下设12个道班。县、乡成立群众养护队,10~ 15人为1组,每3组编为1队,设队长1人,贯彻“民办公助、民工建勤”方针,开展地方公路养护工作,。
  1955年,根据国务院《改进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修建地方道路》的指示,制定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具体规定,即凡 有劳动能力,年满18~45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8~40岁的女性公民,每年每个劳动力出建勤工日5个,每户每年出 运输工具和畜力义务建勤车日2个。根据居民分布密度、道路情况和农业季节特点,出动劳力建养公路。张掖公路 总段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把所养公路任务划分到农业合作社,落实到户,形成交通部门与群众结合的公路养护体 系。到1957年,张掖专区养护的主要公路有37条,长1019.2公里。其中:专业养护的干线公路3条,322公里;专 业养护的省道2条,62.5公里;专业为主,民工建勤为辅养护的专用公路3条,144.5公里;专业与民工建勤结合养 护的县、乡公路29条,480.2公里。1958年后,根据国家交通部《公路养护暂行规定》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养护,干线公路由专业养路工养护,县、乡公路由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群众养护,专用 公路由受益单位养护,公路部门予以技术指导。管养机构划分后,全区出现全党全民办交通的群众运动,各县发 动民工建勤养护公路。仅1959年,干线公路管养部门用于“甘新”“东六”等9条公路上的建勤工日22.52万个, 车日2.47万个,拉运养护砂0.86万立方米,铺养护砂3.27万立方米,开挖边沟24.5万米,整修路面5.75万平方米 ,整修路肩86.3万平方米,采用翻浆料0.16万立方米,整修水坝49处、889立方米。1962年,全区专业养路工477 人;临泽县被省厅评为“民工建勤建养公路先进县”。
  1970年10月,利用民工建勤大规模铺筑油路,1971~1974年,铺筑油路376.5公里,平均每年铺94.1公里。到1976 年,全区油路里程达到490.2公里,为1970年的24倍,占公路总段养护里程的58.5%。
  1978年以来,公路事业进一步发展,养护工作要求逐年严格。为尽快提高公路建养质量,当好经济建设“先行官 ”,逐步推行段、队、班组、个人经济岗位责任制和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公路养护规范化、标准化条例 》《全面质量管理细则》。全总段成立8个质量管理领导小组,20个质量检测小组,对工程、养护工作实行科学管 理、定额管理。推行标准化养路,各段按月、按季度完成养护任务。开展“定养护里程、定人员、定材料、定养 护经费;保好路率、保质量、保出勤、保安全、保经费节约率”的创优活动,养护工作纳入规范化。1984年,全 总段好路率超过年计划的3.81%,比1983年提高3.91%,综合值超年计划2.01%,比1983年提高2.12%。
  县、乡公路养护工作按照《张掖地区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对管理机构、经费、重点养护线路、养护步 骤、方法作了具体规定。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任务、定质量”的“四定”养护措施,以大道班集中养护、 流动养护、季节性突击养护相结合。改变养护经费“大锅饭”分配形式,实行按路况“优、良、次、差”4档次和 好路率完成情况分配,提高养护积极性。
  县、乡公路主要贯彻“修养管并举”以“养管”为主方针,完善经济责任制,强化管理,发挥现有养护机具作用 ,以“民办公助,民工建勤”方式建养地方公路,逐步使县、乡主干公路油路化,并改造县、乡、村之间的一些 断头路,改变偏远乡社行路难状况。1986~1990年6县(市)出动民工建勤工日146.33万个,出动建勤车日94.8万 个。1995年,全区完成民工建勤工日36.27万个,车日27.97万个,其中:工程建勤工日13.88万个,车日12.42万 个。民工建勤采备养护砂石料7.78万立方米,工程石料25.84万立方米,整修路肩边坡981.66公里,整修沙砾路面 102.8公里。19911995年期间,6县(市)出动民工建勤工日221.93万个,车日106.92万个,征收建勤代金64.73万 元,完成土石方236.27万立方米。
  全区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沿线群众植树,绿化美化公路。“七五”期间共栽植行道树61.71万株,“八五”期 间栽植行道树29.37万株。省养公路把绿化重点放在国、省道和主要干线上,打井修渠,培育树苗,采取段、道班 绿化责任制,逐年美化公路。
  至1995年,地、县交通部门有公路养护机具:挖掘机2台、推土机3台、装载机5台、打井钻土机3台、平地机1台, 凿岩机13台、压路机24台、沥青洒播机3台、沥青摊铺机3台、混凝土搅拌机6台、发电机2台,自卸车2辆、洒水车 3辆、综合养路车2辆、牵引刮路车3辆、载重汽车29辆、其它客货车58辆、大中型拖拉机9辆、小型拖拉机55辆、 摩托车10辆。
  第七节 路政管理
  路政管理始于70年代末。各县(市)把路政管理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由公安局、公交局牵头,宣传养路政策法令 ,对破坏公路及公路设施等案件依法处理。1984年全省路政会议后,地区成立“路政办公室”,各县成立“路政 管理领导小组”和“路政管理办公室”,开展经常性路政管理工作。主要是加强路政宣传,进行路检路查,清除 路障,健全管理制度,开展建设“文明路”活动,把路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1987年10月以后,全区公路交通系统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使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90年代,路政管理工作日趋繁重,“沿路 经济”“以路为市”侵占公路、阻碍交通事件和行为时有发生。对此,路政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到1995年底 ,全区路政管理人员达33人,并配备路政专用车。从1993年起,相继成立人民法院路政管理执行庭、执行室,路 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在路政管理机构内部实行领导包目标、干部包片段、道班包路线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路 政管理,得到社会好评:“西北好路在甘肃,甘肃好路在甘州”。1995年,地区行署交通处设立“张掖地区中级 人民法院驻交通处行政执行庭”。1990~1995年,全区查处损坏、破坏、侵占公路行为3142起;路政案件194起( 强制执行7起,自行履行182起;复议6起,维持6起;起诉4起,胜诉3起);收回公路赔偿费、占用费、损失费 43.35万元。
  第八节 公路运输
  一、汽车运输
  〔民国〕24年5月,乌鲁木齐商人朱炳创办的新绥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向甘肃省政府申请在兰(州)肃(酒泉)公 路上试行汽车运输,省政府批准,定期1年。翌年期满后,该公司再次申请继续营运1年,因被新疆盛世才将其汽 车查封而停运,这是河西最早开办的私营汽车运输公司。〔民国〕27年9月,西北公路运输管理局在张掖设立汽车 站,开始汽车客货运营,车辆只有前苏联产阿毛卡车(俗称“羊毛车”),后被逐步淘汰;抗战胜利后,由美国 产汽车取代。
  〔民国〕28年到〔民国〕34年,商运汽车逐年增多。有上海大业运输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和各地方的“利通”“大 记”“惠生”“西北”“天城”“金城”“大同”“大兴”“济大”“益民”“成记”“恒大”等15家车行,有 汽车600多辆。
  地区国营汽车运输始于1953年10月,省交通厅在酒泉成立“甘肃省运输公司酒泉分公司”,后改为“甘肃省酒泉 运输公司”,在张掖、高台、山丹设汽车站,派驻汽车承担区内客货运输业务。公司又在元山子、肃南、沙河( 临泽)、蓼泉、东乐、六坝、民乐、花寨子建立运输站;在张掖的大满堡、太平堡、甘浚堡、小河滩、沙井子、 乌江堡、西洞堡、上秦,山丹的霍城、李桥、位奇、新河、大马营,高台的窑沟、黑泉、四满口、新坝设立17个 代办站。并在营运沿线村镇设立旅客乘车点,在没有客车的情况下,以货带客。
  1954年后,国民经济日益发展,运量上升,运输事业日趋繁忙。酒泉运输公司开辟南华——元山子——肃南,山 丹——东乐——民乐,张掖——大野口,张掖——靖安,张掖——莺落峡,张掖——火车站,张掖——廿里堡, 张掖——甘浚,临泽——岔路河,临泽——蓼泉,高台——蓼泉,高台——花墙子,高台——四满口,南华—— 元山子——红沙河,高台——元山子——许三湾,山丹——大马营,山丹——霍城,山丹——新河等18条客货营 运线路。
  1955年,武威、酒泉两专区合并为“张掖专区”,张掖成为河西经济、文化中心,货物运量大幅度增加。1957年4 月,张掖专区将酒泉汽车运输公司拨给张掖市的7辆“波兰星牌20型”货车和张掖县原有的4辆汽车集中,与1个马 车队合并,成立“张掖市汽车运输公司”,有汽车11辆,其中“110型”轿车1辆,“畜力胶轮车”66辆。是年完 成货运周转量27.63万吨公里,客运量12.33万人(次)。
  1958年公路运输量猛增。1961年10月1日,“张掖汽车运输公司”成立,下设2个车队,6个汽车站,有各类汽车 106辆,其中货车101辆,客车5辆。1966年全区有民用汽车256辆,其中交通部门营运的101辆。1968年后,各县成 立汽车运输公司。到1976年,全区汽车发展到1283辆,其中交通部门营运车辆193辆。1978年,全区汽车发展到 1485辆,国营专业运输企业的客运线路达23条,日发班次34班,年客运量171.08万人,客运周转量2875万人公里 ;年货运量达55.15万吨,货运周转量1212万吨公里。
  1978年以后,汽车运输出现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格局,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市场经营机制,打 破国营专业运输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活跃运输市场。到1985年,全区民用汽车发展到3277辆,其中货车 2489辆,客车609辆(大客车164辆,小客车445辆),分别比1976年增长2.41倍和8.82倍;特种车发展到179辆; 个体汽车发展到564辆,其中货车538辆,客车26辆。
  1989年,全区有民用汽车4751辆,比1978年增长3.2倍,营运线路183条,日发客运班次321个,线路和班次分别比 1978年增长7.9倍和9.4倍。地、县专业运输公司年客运量760万人,旅客周转量36661万人公里;全区货运量完成 122万吨,货运周转量7870万吨公里,其中地、县专业运输公司的货运量41.25万吨,货运周转量2895.75万吨公里 。个体汽车运输车辆1171辆,其中货车820辆,年货运量37.23万吨;货运周转量2603.12万吨公里。
  1990~1995年,汽车运输达到鼎盛时期,客、货运输市场进一步开放,竞争日趋激烈,专业运输企业为适应市场 需要,加快车辆更新,向豪华型、小型方向发展,并拓展市场,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开通西至新疆、东至西安、 北至银川、南达西宁的客运线路,开设汽车配件、汽车修理、副食、百货、食宿、广告等多项服务网点,形成主 副业并举的经营格局。在主业经营中,不断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探索新途径、新机制,使车辆经营由单车承包 逐步转向单车租赁,风险抵押经营。非专业运输车辆向专业化和集体化发展。张掖市的梁家墩、上秦、长安、党 寨、新墩5个乡,自1993年以来,成立张掖市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5个乡(镇)运输公司,实行统一管 理,充分发挥私营和集体经济经营灵活的优势,立足本地,南下四川、广东,形成产、运、销一体化经营的格局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到1995年底,这5家运输公司有从业人员360多人,拥有车辆180辆,完成货运量 22.49万吨,货运周转量4024.85万吨公里,实现利润325.85万元。期间,由于运输行业呈现投资少、见效快、风 险小的特点,于是一些单位和个人盲目购买车辆,出现运力大于运量的矛盾。经测算,货车空驶率最高达48.3% ,客车实载率只有70%。由于企业转换机制进展较慢等原因,1993年国有11家专业运输企业全部亏损,亏损额234 万元,其中地区运输公司一家就亏损185万元。1994年实行租赁经营,逐步扭亏为盈,除1家继续亏损外,其余10 家盈利174.8万元,其中地区运输公司盈利108万元。1995年,全区11家专业运输企业完成货运量43万吨,货运周 转量1112万吨公里,分别比1994年下降16%和39%;完成客运量661万人,旅客周转量31038万人公里,分别比 1994年增长31%和26%;经营收入1646万元,实现利润118万元,分别比1994年下降21.3%和32.5%;8家盈利,1 家保平,2家亏损(8.1万元)。
  到1995年底,全区机动车辆发展到11423辆,1824.29万吨位,其中汽车6521辆(大型客车319辆、小型客车2129辆 、大型货车2541辆、小型货车1417辆,警车和消防等特种车117辆),其他机动车4902辆。机动车总数中,专业运 输部门566辆,厂矿企业3429辆,三资企业4辆,机关团体1667辆,政府和乡村108辆,个体和联户5649辆。营运车 4018辆,其中客车677辆(含143辆出租车),货车3417辆。有客运经营户225户,其中国营7户;客货经营户由 1990年的1686户增加到3246户。营运客车中,国营297辆、集体15辆、个体222辆,出租车143辆。客车营运线路发 展到213条,比“七五”期末增加30条,其中国营131条。营运总里程2.02万公里,其中国营1.25万公里。日发班 次674班,其中国营424班。有乡村联运汽车运输公司10个,建立货运配载信息服务站8个,分站11个,年配载货物 2万车(次)、11万吨。形成以312、227国道为主,县、乡道路为辅,辐射河北、江苏、广东、湖北、四川、新疆 等省区的货运经营网络。“八五”期间,全区新增卧铺车17辆,中小型客车336辆,高中档车辆占营运车辆的49% 。
  二、拖拉机运输
  始于50年代末。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拥有手扶机、小四轮、铁牛55、铁牛28轮式拖拉机。由于拖拉 机轻便灵活,道路通过能力强,受天气、时间制约小,技术要求低,维修方便,运价便宜,耗费低,且农运兼顾 ,很受农民青睐。用以从事农村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乡办、村办、个体企业的物资运输;也是农产品进城和城 市沙石、砖瓦等建筑材料运输的最佳器械。1978年以后,拖拉机运输在农村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很快成为农村交 通运输的重要力量。1985年,全区拖拉机4672台。1995年达4.6万台,其中民乐县有1.7万多台,占全区三分之一 。
  三、交通运输企业
  【张掖地区汽车运输公司】位于张掖市环城西路170号,成立于1961年10月1日。公司设6个科室,2个车队,6个汽 车站,时有货车101辆,客车5辆。1963年并入酒泉汽车运输公司,将二车队留驻张掖,承担全区运输任务。1969 年11月,将酒泉运输公司驻张掖的二车队划归张掖专区,改名“张掖专区汽车运输队”,有职工316人,货车83辆 ,客车11辆,营运线路16条。1971年7月25日,专区汽车运输队改名“张掖地区汽车运输公司”,下设3个车队和1 个保养场;时有汽车185辆,其中货车157辆、客车23辆、工作车5辆;职工585人。1972年公司将3个客货混合车队 分为2个货车队、1个客车队。1974年,在山丹设第四车队。1978年8月,省革委会将下放各地、州的运输公司收回 ,划归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由省交通厅统一领导。11月,原张掖地区汽车运输公司更名“甘肃省张掖汽车运输公 司”。1984年,又更名为“甘肃省第四汽车运输公司”,是年底,省政府决定下放张掖地区,恢复“张掖地区汽 车运输公司”。1985年3月,公司在平原堡成立汽车驾驶学校。1986年,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推行“一业为主, 多种经营”。
  地区汽车运输公司是地区交通运输骨干企业,参加过救灾、支农、援藏等重大运输任务,为经济建设做出过贡献 。在深化企业改革中,不断改革人事、工资、医疗、职工离退休、内部管理等制度,调整生产经营结构,完善经 营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争创良好经营环境。向外同南京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北京汽车工业 集团公司和第二汽车制造厂(湖北)等大企业联合,加强技术改造和车辆更新,拓宽市场,开辟新径,扩大生产 。开通东至西安、银川,西至新疆,南至青海的跨省客运线路。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副业上,开办饮 食、百货、汽配、修理、住宿、停车等社会服务,成为一个主副并进,多形式、多层次结构的中型企业,经济效 益始终名列全省前茅。1994年,将下属车队改为分公司,并成立修理二厂。1995年,拥有汽车149辆,其中货车12 辆、客车137辆,职工1118人。公司下属客运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货运分公司、修理一厂、二厂、驾驶学校 、汽品公司、理货公司、汽车检测站、广告公司、交通招待所和民乐、张掖、高台、山丹、肃南、临泽6个汽车站 16个单位。有营运线路83条,日发班次188班。年完成货运量1.66万吨,货运周转量278.2万吨公里;客运量178万 人,旅客周转量15771.9万人公里。年营业收入783.8万元,实现利润90.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243.6万元,净值 4444.3万元。
  【县(市)汽车运输队】1968年后,各县成立汽车运输队。1970年,6县(市)车队有货车39辆,客车8辆;完成 货运量6.43万吨,货运周转量435万吨公里;客运量68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232万人公里。1976年有货车77辆 ,客车25辆。1978年以来,各县汽车队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推行自负盈亏的单车承包经营制,并开始逐步 调整经营结构,更新车辆,发展客运,开拓市场和经营范围,开办吃、住、行“一条龙”服务。到1985年,有货 车82辆,客车59辆。1986年后改为县属汽车运输公司。期间,个体车辆发展快,市场竞争激烈,各县运输公司相 继淘汰破旧车辆,购置新型大客车,发展客运,缩小货运,进行企业晋等升级,提高素质,增强竞争能力。但由 于管理、市场等方面的原因一度出现亏损局面,1993年6县(市)8个运输公司亏损58万元。1994年,实行单车租 赁、风险抵押经营,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除山丹运输公司稍有亏损外,其他县(市)公司皆扭 亏为盈。
  张掖市1957年组建汽车队,1988年易名“张掖市汽车运输公司”,至1995年拥有客车36辆,货车3辆,职工183人 ,年客运量116万人(次),旅客周转量5173万人公里。
  四、企事业单位汽车运输
  1976年,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载货汽车821辆,占全区民用货车1029辆的79.79%。70年代末,工农业生产发 展,基本建设规模扩大,机关、厂矿单位汽车在完成本单位运输任务的前提下转向社会运输,粮食、商业、供销 、外贸、水电、林业、农垦、化肥等自运任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组建17个汽车队。1983年以后,企事业单位运 输车辆增长速度较快,1989年为1487辆,1995年为4675辆,其中大、小货车3050辆、大、小客车1515辆,特种车 110辆,成为一支强大的社会运力。
  五、个体联户汽车运输
  个体联户汽车运输于1983年兴起。先是经营货运,而后发展客运。1985年,全区个体联户汽车发展到564辆,其中 货车538辆,客车26辆。到1990年,货车发展到1117辆,客车60辆。1992年客车发展到261辆、货车1728辆。1995 年全区个体联户车辆达5645辆,其中汽车1292辆(大、小货车649辆,大、小客车643辆),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 辆4353辆。
  六、专项运输
  【救灾粮运输】1960年,区内农业歉收,缺粮严重。中央决定从新疆的阿克苏、巴楚、喀什、疏勒、河东、泽普 、叶城、皮山、和田等县(往返3800多公里)调粮5000万公斤,支援张掖专区救灾。12月17~18日,中共甘肃省 委在张掖召开调粮救灾会议,成立“张掖专区调粮总指挥部”,由2名地委书记处书记、3名副专员、张掖市副市 长、兰州铁路局副局长、地委工业交通部部长、专署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专署粮食局局长、驻地部队首长和中 央、省驻张企业的负责人17人组成。地委书记处书记薛程任总指挥,副专员毛迎时、陈振国任副总指挥。下设以 交管局、铁路、粮食等部门为成员的运输指挥部办公室,并在新疆大河沿设立粮食调运指挥部。成立7个运输大队 ,抽调车辆1712辆。专区交管局为第四运输大队,汽车239辆,专业技术人员507名,其中司机210名,保修工245 人,管理人员52人,分设为3个分队,1个保养场。抽调500名工人组成装卸大队。全队3个月完成运粮1472吨, 1961年春节,灾民吃上救济粮。1961年8月,留40辆车和270名职工继续在新疆运粮。
  【支农运输】1962年,根据国务院批转交通部《关于全国地方交通支援农业会议的报告》精神,张掖公路运输重 点转向农村。在为农业生产服务上,以优先运输、优先安排、优惠价格保证农业物资及时运输。1963年,为做好 支农物资运输,专区汽车运输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全区6个县、35个公社、104个生产大队调查了解,建立农村物资 运输联络点35个,聘请联络员81人,形成“车队、公社、村、个人”四级联络网,掌握农村货源,及时组织运输 ,支农物资占总运量的36.6%。1964年,运送支农物资4.62万吨。后来随着农村水利建设的发展,对支农运输采 取“保重、保主、保质、保量”措施和“优先计划、优先派车、优先承运”原则,做到支农物资优先运、急用物 资突击运、重点物资保证运、一般物资计划运,确保农村物资运输,支援农业生产。从1971~1974年,地、县运 输企业承运支农化肥、农药、籽种、煤炭、农机、牲畜等物资143.61万吨。80年代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 入,交通工具迅速发展,个体、联体运输日益增加,支农运输任务随之缓解。
  【援藏运输】70年代,全国运往西藏物资积压在柳园火车站,一时运不出去。1979年6月,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来 甘肃求援,张掖运输公司主动承接进藏物资运输。7月,地区运输公司组成5辆车、11人的运输小分队,从柳园火 车站装货,经敦煌穿越柴达木盆地到格尔木,再翻越昆仑山、风火山、唐古拉山,历时9天,行程2278公里,克服 山高路险,食宿不便等困难,抵达拉萨市。试运成功后,公司陆续增加援藏运输车辆。1984年7月,受大风雪袭击 ,各地援藏车辆1000多辆、2000多人被困在海拔5000多米的唐古拉山40公里运输线上,地区运输公司的36辆车、 61名职工被困6天。后由格尔木汽车运输公司派人送衣物、食品救援脱险。从1979年7月到1985年6月,地区运输公 司共出动3120多车(次),总行程485万多公里,从格尔木、德令哈、柳园、张掖、兰州等火车站装运物资,向西 藏的拉萨、日喀则、山南、岗巴、仲巴等地运输水泥、钢材、粮食、食品、医药、百货、机械等生产和生活物资 27.7万吨。为西藏经济建设和增进民族团结做出贡献。
  第九节 公路运输管理
  一、运输市场管理
  〔民国〕27年9月,张掖汽车站开始管理甘新公路过往汽车客、货运输业务。张掖、山丹、高台汽车站负责查验路 单、客货单,签证登记放行,并解决司助人员食宿及汽车油料。〔民国〕36年6月,西北行辕命令,过张掖境内运 输紧急军用物资的军车、商车一律由第三区公路军运指挥部管制。
  1949年9月25日,兰州军管会交通处派来21人的工作组,到河西各地接管国民党政府管理的公路总局第七运输处及 其所属单位人员和财产。接管张掖、山丹、高台3个汽车站和张掖运输管理站,接收11名站务人员,15间土木结构 的房屋和桌、椅、床等财产。1951年9月成立“张掖联运管理站”,后在东关设立公路检查站,检查制止违章营运 。
  1958~1965年,交通运输形成以铁路为中心,有运输部门、粮食、商业、物资、厂矿等单位参加的“一条龙”产 、运、销运输格局。坚持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竞赛、统一检查的“七统 一”管理,发扬各单位间的协作精神,提高运输效益。
  1966~1976年,全区运管系统制定汽车运输管理规定16项,客运站务规定22项。客运工作加强线路、班次、发车 时间、脱班、班次增减管理。张掖地区及各县成立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车 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运价、统一调度。修改和补充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办法和经营机制,建立公司、车队两级 核算和公司、车队、单车三级管理体制及“一车一票、先收后运”运营制度,并实行客、货专营。1982年省政府 颁发《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省交通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划分运输管理范畴、任务、分工和手 段。1984年3月撤销地区企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公室、运输市场办公室和民间运输办公室,成立“张掖地区公路运 输管理处”,各县相应成立公路运输管理所,1995年底,地、县有管理人员83人(其中地区19人)。1985年以来 ,全区运输部门不断强化管理手段,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加快与市场经济接轨,客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 率,促进公平竞争,方便旅客乘车。货运取消新增营业性运力的额度控制,实行开放政策,以市场为导向,货主 与车主双方成交经营运输。在运输市场清理整顿中,首先对《运输经营资格证》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对经营者申报开业、市场交易、服务质量、票证使用、价格执行、税费缴纳、停业转户等进行检查监督,对以公 车谋私利、收取回扣、垄断货源、欺行霸市和乱涨价、滥收费、乱罚款、乱扣车、乱设卡、侵吞票款、擅自改变 经营线路的经营者,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罚款直至扣证停业。改变运输市场“脏、乱、差” ,服务态度“冷、横、硬”及随意脱班、甩客、越站、私吞票款、私收运费等违纪、违法经营行为。
  二、汽车维修发展与管理
  1958年,张掖县第三运输大队接受酒泉修理厂调拨的2台车床,1台牛头刨床,7台台式刨床,1台立式钻床,1台直 流电焊机和55名保修技工,开始汽车维修业务。1961年,地区汽车运输公司下设保养车间。在开创初期,技术设 备很差,全靠手工进行小修,大修要送兰州或酒泉。1970年3月,从有关单位抽调干部3名、汽车修理技工5名,建 起地区第一个汽车修理厂,占地面积400平方米,有机床5台,技术人员72名。经过几年发展,设备初具规模。各 县运输队也相继设保修车间,新增设备,培养技术人员。1976年6月,张掖县析汽车运输队为汽车运输队和汽车修 理厂,汽修厂经过多年发展,成为全区技术力量强、设备比较先进的修理企业。
  1984年,“张掖地区运输管理处”成立,汽车维修业务列为运输管理五大业务之一,纳入行业管理。1991年,地 区汽修业发展到144户。地区运管处对维修业户的开业条件、经营范围、经营场地、维修设备、经营规章、票据使 用,工时价格6个方面进行检查整顿。“八五”期间,国营、集体、个体办汽车维修的规模和技术水平逐年提高。 地运司筹集90多万元资金,引进先进设备,建起地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1995年,全区汽车维修业335户,比 1991年增长133%,从业人数达1876人,年产值752.93万元。全区营运客货车的二保率分别达100%和86.5%。在 维修市场发展中,地区修理厂和第二汽车修理厂,不断开拓进取,经济效益逐步增长,社会效益显著,成为张掖 汽车维修行业的龙头企业。1995年,第一汽修厂完成产值331.6万元,实现利润41.2万元;第二汽修厂完成产值 340.3万元,实现利润5.56万元。两厂均被省交通厅评为“全省维修行业‘双优’先进单位”。
  第十节 交通监理
  一、交通监理机构
  〔民国〕30年,在天水成立西北公路管理局,下设3个管理股和35个管理站,张掖为管理站。〔民国〕31年,管理 站改为“张掖汽车养路费征收站”。〔民国〕36年,因河西地区运输繁忙,将西安监理所迁至酒泉,张掖养路费 征收站归属酒泉监理所。1949年,张掖站被兰州军管会交通处接管。1950年4月,成立“张掖公路管理站”,为三 等站,编制3人,站址设在张掖县西关。1951年8月,甘肃省交通厅接管境内管理站,业务由交通厅指导,行政受 地方人民政府领导。1956年,交通监理业务统归省公路局,张掖管理站更名为“甘新公路张掖管理站”,人员编 制4人。1958年5月,“张掖专区交管局汽车监理所”成立,所址酒泉,下设武威、张掖、酒泉、安西管理站。 1959年7月监理所由酒泉迁往张掖。1961年11月专区交管局撤销,先后成立酒泉、武威汽车监理所,张掖管理站划 归酒泉监理所。1965年4月,省交通厅在山丹设管理站。1966年3月,省交通厅决定张掖专区汽车监理工作由张掖 公路总段领导。1971年4月1日,“张掖地区汽车监理所”成立,编制6人。1971年9月1日成立“高台公路交通管理 站”,1976年6月1日成立“民乐公路交通管理站”。1977年1月26日,省交通局成立“监理处”,直接领导各地、 州、市监理所,各地公路交通管理站改称“监理站”。1983年,“肃南交通监理站”成立,全区交通监理人员由 1976年的25人增加到60人。
  二、交通监理业务
  交通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安全教育、交通指挥、维护秩序、车辆检验、证牌签发、驾驶员考核、交通违章与 事故处理、养路费征收、公路设施管理。
  1954年,张掖管理站开始试行车辆流动检查工作,检查监督驾驶员遵守交通规章和行车规则。1956年3月,配合当 地政府安全管委会,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流动检查小组,巡回检查各车籍单位执行安全制度情况,开展安全行车和 交通规则宣传教育活动。1972年开始,坚持每年对全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年度检审,不合格车辆修复后再行 审验。对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交通规则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审验。1976年,全区车辆违章由1970年的37.8%下降 到19.4%,重大事故由1970年的5起下降到2起。
  从1979年以来,张掖监理所全面贯彻《交通部交通监理工作任务与职责》和《甘肃省监理人员守则》,对监理人 员进行政治、业务、技术培训,要求“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礼貌待人”,实行文明监理、热心服务 ,开展“文明监理百日赛”活动。从1985年3月开始实行“定片、定岗、定责、定任务”责任制。每年的5月“安 全月”,9月“质量月”期间,组织开展以“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促生产”为内容的安全管理工作。1984年 山丹、高台、张掖3个监理站在当地驻军配合支持下,在甘新公路442~462公里,482~531公里,570~590公里三 段89公里的行车事故易发路段,设置安全宣传牌75块,安全标志95块,以提示车辆安全运行。在日常工作中,采 取站前查与路查相结合,定点查与流动查相结合,经常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三结合措施,强化监管工作,上路 检查2392人(次),查车40390辆,纠正违章1592起;举办违章驾驶员学习班15次,参加406人。从而降低事故发 生率,1987年后交通监理由公安部门专管。
  三、养路费征收
  养路费是“取之于车,用之于路”,是公路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因而养路费的征管始终是监理所、站的主要工 作之一。
  〔民国〕时期,养路费名称分为月捐、季捐、通行费。
  【月捐】〔民国〕21年甘肃省政府规定,汽车按月缴纳车捐,由省建设厅公路局征收。〔民国〕28年,西北公路 运输管理局管理监理业务时,开始征收胶轮车捐。
  【季捐】〔民国〕28年9月,交通汽车牌照管理所成立,全国统一实行养路费征收由一月一征改为一季一征。废止 各地自行制定的月捐,胶轮车月捐也改为季捐。
  【通行费】〔民国〕28年,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专营公路征收营业汽车通行费规则》,实施征收通行费的统一 规定,由月捐、季捐,向养路费过渡,于8月1日实施,其他征费办法一律废止。是年8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 公路征收汽车养路费规则》,将通行费改为养路费,由公路养护管理机关征收,标准为:营业性小客车每吨公里 为4分,大客车每吨公里为8分,货车每吨公里为6分,从10月1日实行。12月,西北公路管理处制定《征收入力、 畜力大气胎运货车养路费实行办法》。后因物价飞涨,养路费率随之提高,但提高值数远低于物价涨幅,养路费 率最低只占运费收入的2%,一般占5%~8%,最高占10%。
  共和国成立后,第七区公路工程管理局公布《工商汽车及胶轮大车在甘肃境内公路行驶及缴纳养路费暂行规定》 ,规定养路费率客运汽车每人公里为4.58元(旧币),货运汽车每吨公里为68.6元,胶轮大车每公里为17.14元, 大板车13.72元,小板车5.72元。1950~1952年,养路费率曾调整17次,但未超过运价的5%。1953年养路费实行 统收统支。1954年3月,甘肃省公路局正式颁布《征收养路费办法实施细则》,规定除军用汽车、党政机关、学校 、团体自用车、特种车(包括救护车、抢险车、警车、洒水车、消防车、垃圾车)、非营业性小型汽车及畜力车 和公路养护部门的养护专用车外,其他车辆均按章缴纳养路费;半营业性和用于副业生产性的车辆按次收费,并 规定每月20日前按全月缴纳,20日后按半月缴纳。1954年4月,调整养路费率,规定汽车每吨公里按0.014元征收 ,畜力车吨公里按0.012元征收。是年征收养路费32.28万元。1957年后,张掖交管站人员由3入增至5人。1958~ 1960年,养路费收支权限下放各地、州、市,由于管理混乱,于1961年仍归省统收统支。1963年,省厅修订的《 养路费征收实施办法》及1965年再次修订的《公路养路费征收实施办法》,将征费分为4个类别4个档次,即专营 车辆按吨位征收;自用车辆按月按吨位减半征收;特种车和临时承担运输车辆以及当月20日以后行驶公路的车辆 按次征费;拖拉机按马力收费,偶尔行驶公路按次收费。1965年对养路费率和费额又作了调整,按月按吨位征费 的车辆,每月每吨60元;畜力车每月每吨7.2元,按次征费的每次每吨10元,非农业性拖拉机按每月60元计征。
  1979年1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整顿公路养路费标准的报告》后,均按营运收入的10%计征,非营运性车辆每月每 吨按70元计征。1980年实行“车牌证征收”,即凡领有牌照的车辆除规定暂免征者外,都按规定缴纳养路费。 1985年2月1日,《甘肃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实施办法补充规定》颁发后,征收标准作了适当调整:专业运输 部门车辆和其他部门出租汽车每月按营运收入的13%计征,非专业的企业、事业、个体和联户的营运车辆和交通 运输企业的非营运性车辆及其改变经济核算形式的承包车,按月核定吨位计征,每月每吨位汽车95元,汽车拖挂 车45元,机动板车、拖拉机每月征收36元,党政机关、团体、学校的自用客货车、拖拉机一律按月减半计征。是 年3月6日及27日,省交通厅下发《关于改变拖拉机养路费征收使用办法的通知》和《关于改变拖拉机养路费征收 使用办法的补充通知》,规定从4月1日开始,拖拉机养路费征收由各地、州、市征收管理。9月,省交通厅又将养 路费月券由原来的70元调整为95元,次券由原来的每吨位15元调整为每吨位20元。
  80年代,省厅又调整过养路费征收费率,征收额逐年增加。1987年交通监理实行改革,省交通厅成立汽车养路费 征稽处,各地、州、市为征稽所,各县(市)设征稽站。张掖汽车养路费征稽所34人,全区注册汽车3552辆,建 立健全车辆征费台账、征费卡片和车辆征费动态牌,实现卡、牌、账三对口。超额完成省处计划的0.98%。“七 五”期间,征收规费4062.8万元,占“七五”计划的104.6%。
  “八五”期间,张掖征稽所工作重点在“应征不漏、应免不征”上下功夫,进行“五清五查”,即清理缴费车辆 ,查有无断档情况;清理票证,查有无少征漏征;清车类车龄,查包缴档次是否准确;清理分期付款车辆,查有 无拖欠规费;清理账面资金,查是否及时全额上账。对偷漏欠款车辆采取发限期缴费《通知单》,进行稽核催缴 。推行所、站、岗位三级核算,经费包干。并以散发《征询单》形式,向社会征询征费工作意见,改进工作,提 高文明征费、优质服务水平。“八五”期间完成养路费征收10566万元,占计划的113.7%,比“七五”期间增长 1.6倍。
  养路费的使用范围是:(1)公路工程建设费。包括小修保养、大中桥养护、绿化、水毁修复等工作;(2)养路 事业费。包括养路机械、工具、仪器、设备购置和路况登记及公路科研、技术革新、职工培训、行政管理费用等 ;(3)其他费。包括劳保、福利、医疗等。“八五”期间全区用于县、乡公路的养路费投资916.12万元,其中汽 车养路费投资626.5万元,拖拉机养路费投资289.62万元。省养公路部门“八五”期间投入公路建设的资金1.59亿 元,比“七五”期间增长1.28亿元。
  第十一节 铁路
  区内铁路机构主要有兰州铁路局武威分局张掖工务段、张掖火车站。
  一、张掖工务段
  1952年兰新铁路破土动工。1955年11月1日通至张掖,1956年正式通车运营。1958年,正式成立“张掖工务段”, 在张掖专区设办事处。到1978年,张掖工务段辖管红林至张掖路段,跨武威、金昌、张掖2地1市。下设44个班组 ,12个车间,管铁路242.129公里;有到发线97.558公里,桥91座,涵洞284座,专用线36.125公里。
  自1983年以来,全段职工坚持安全第一,不断提高全线整体运转质量,连续8次被铁道部命名为“安全优质工务段 ”称号。
  随着铁路运输和欧亚经济贸易的日趋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兰新铁路复线建设于1992年9月25日正式破土动工,于 1994年9月16日开通。到1995年底,全段有职工995人,辖管兰新铁路427.83公里,站线108.576公里,道岔416组 ,桥119座,涵洞349座,专用线12条、38.108公里。
  二、张掖火车站
  张掖火车站位于兰新铁路538公里加888米处,距张掖市区6.5公里。建于1956年,为客货两用的二等区段站。站内 有铁道路17股:1~10股为客货列车到发线,11~16股为调度线,17股为列车检修停留线。车站东设机车折返段, 东西各设一条牵出线。站内有36个水井,1个地下通道,4个旅客站台,1、2站台建有风雨棚。车站有职工248人, 下设运转、客运、货运、装卸4个车间。金昌至张掖之间设金昌、山丹、张掖3个大站,26个小站。张掖至高台之 间设有临泽、高台2个大站、7个小站。
  车站的主要业务:1.办理旅客行包及整车、零担货物的到发业务;2.负责下行摘挂列车的整编,区段列车解编作 业,部分直通货物列车的整编、成组甩挂作业和货物、机务、工务、百货、石油、粮食专用货车的取送作业;3. 进行列车的技术检查及机车换挂,运转车长的换乘工作。
  车站候车大厅在原候车室址废旧立新,于1990年10月1日建成使用,总面积1752平方米,内设行包房、贵宾候车室 。1991年发送旅客10.17万人(次),1995年发送旅客12.74万人(次)。日均客流量约351人,日通过客车8列。
  货运大厅建于1992年,总面积1000平方米。有货运线4道,货一、二、三、四线各有货位33个、19个、30个、52个 ;设军运备库1个,面积94平方米,军运站台1个、货位2个;设石油、粮食、百货专用线3条。1991年运输货物 23.09万吨,1995年运输货物24.26万吨。
  三、铁路专用线
  【南滩机场专用线】1958年10月南滩军用飞机场建成通航。1960年,国家投资铺设西屯车站至南滩军用机场的铁 路专用线,全长5公里,主要用于军用物资运输。
  【张掖百货站专用线】1975年经省商业厅、兰州铁路局批准,由省百货公司投资修建,全长2公里,主要用于上下 站商品物资运输。
  【张掖地区石油公司专用线】1958年经商业部批准,地区商业局投资10万元,先建成单道铁路线,1993年,地区 公司又自筹资金56万元,进行大的改造维修,铺设复线。改造后总长度1402米,有效长度272.4米,设6个货位, 可同时承担12辆油罐车的卸油任务,年卸油量3万吨。
  【高台石油公司专用线】1985年由地区石油公司投资60万元动工修建,1986年11月竣工交付使用,全长540米,设 4个货位,每年承担1500吨的卸油任务。
  【山丹石油公司专用线】由铁路部门投资修建,山丹石油公司租用,每年按有关规定向铁路部门交使用费、维修 费。全长300米,有效使用长度100米,年承担5000吨的卸油任务。
  【王家墩粮库专用线】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由省粮食局投资铺设通往粮库的专用铁路。全长3公里,1985年投入 使用,主要用于粮食进出库运输。
  【山丹煤矿专用线】山丹火车站——山丹煤矿(前窑),全长19.7公里,主要用于煤炭运输。建于1955年,由山 丹煤矿投资614万元。
  【山丹焦化厂专用线】山丹火车站——甘肃省山丹焦化厂,全长7.7公里,1958年由山丹焦化厂投资修建。
  【清水专用线】自酒泉市清水堡向北,经过肃南县明花区和高台县盐池乡,地区境内长54公里。
  【嘉镜专用线】嘉峪关市火车站——镜铁山,全长78.2公里。从嘉峪关市火车站经37公里进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祁丰区境内,延伸41.2公里抵镜铁山矿区。系酒泉钢铁公司运输铁矿石的专用线。从这条线的“春风”(今称“ 祁文”)车站向西南延伸20公里到达腰泉车站,为酒钢运输石灰石的专用线。
  第十二节 航空
  一、机场
  张掖有机场2处,即大满机场、南滩机场。
  【大满机场】位于张掖市城南12公里的大满乡政府驻地北。建于〔民国〕21年,由国民政府投资,欧亚航空公司 开办。机场建成后,仅起用过2次,后因局势变化,“欧亚航空公司”撤销,机场关闭。原机场建有平房三四十间 ,设有航空站及导航、气象等设施。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指令保留,作为战备机场。1959年,投资 6.7万元对机场进行维修和扩建,3月动工,10月竣工,用工日3.02万个,完成土石方6.35万立方米,各项总开支 6.67万元。机场占地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今由86558部队管理,隶属兰州防空混成第4旅领导。机 场跑道为土质结构,长1096米,宽100米。只能用于安——2型小飞机起落。自70年代中期以来,机场主要是为农 林撒药灭虫、人工增雨、飞播、净化环境服务。今场区保留,土地耕种。
  【南滩机场】位于张掖市城南24公里处的南滩,与兰新铁路和国道312、227线相邻,自备有公路和铁路专用线。 1959年10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批准修建,1961年10月竣工。机场占地面积57434亩,建筑面积94.56 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217万元,今驻86037部队,团级建制,隶属“兰州空军第三飞行学院”。机场跑道为水泥 路面,长1220米,宽55米。主要为战斗部队训练飞行员。原教练机型为苏制米格飞机,现由国产“歼—5”飞机代 替。机场开辟4个训练空域,可起降中小型客机和运输机。机场一般不对民间开放。分为二级军用机场。
  【张掖太平堡机场】位于张掖市碱滩乡太平堡村境内,20世纪30年代后期修建。利用空旷荒草滩修建。占地面积 约1000亩。跑道为沙土质。50年代初废弃。
  【高台机场】位于高台县城南3公里处。30年代后期修建。占地面积约1200亩。跑道为沙土质。50年代初被农民耕 种。
  【山丹机场】位于山丹县城西北2公里处。30年代后期修建。占地面积200米×1200米。跑道为沙土质,长1200米 ,宽100米。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指令保留,作为备用机场。60年代以来,为当地农民开垦耕种,仅留 长700米,宽10米的一段跑道。后废弃。
  二、航线
  【军用航线】1958年南滩机场建成后,中国人民解放军86558部队先后开通张掖——酒泉——嘉峪关——乌鲁木齐 。张掖——武威——兰州——徐州——济南两条军用航线,多用于军用物资运输和军用飞机转场起降。
  【民用航线】民用航线始于〔民国〕18年。当时国民政府与德国合办欧亚航空公司,以南京为起点,经洛阳、西 安、兰州、武威、张掖、酒泉到乌鲁木齐,由乌鲁木齐进入哈萨克斯坦领空。航线确定后,〔民国〕21年张掖大 满堡飞机场建成,后因战争,德国撤销欧亚航空公司,航线废弃。1959年,人民政府恢复这条航线。60年代初, 民用飞机改在酒泉机场起降。
  第七章 由政电信
  第一节 通信溯源
  一、烽燧
  历代烽燧,为军事防御和报警的需要而设置。〔汉〕长城自令居(址今永登)经武威北、民勤,沿龙首山、合黎 山南麓延至酒泉以西。〔汉〕武帝太初元至四年(公元前104—前101年)强弩都尉路博德筑塞屯戍于居延,其烽 燧南接张掖边墙,东接朔方。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除设置“居延县”、修建居延城外,还设置“都尉”。居 延都尉管辖有殄北、居延、遮虏、卅井、甲渠5个侯官,每个侯官下各有若干烽燧,每个烽燧设燧长。沿着烽燧可 直达当时张掖郡城觻得。居延发现的建武初年《汉简》“塞上烽火品约”中,规定在匈奴入侵扰的不同部位、人 数、时间、意图、变动以及天气异常等各种情况下,各塞燧燔举烽火的类别、数量、如何传递应和,发生失误如 何纠正等,尤其着重于传递速度和相互配合,组成一个高效率的警戒通讯体系。保障西北边疆安宁和“丝绸之路 ”通畅。
  〔东汉〕以后,历经〔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元〕等共1300余年,烽燧设置 无大的发展。〔明〕宣德九年(1434年),甘州诸卫筑烽墩430余处;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甘肃巡抚杨博修 筑肃州榆林泉及甘州平川境外大芦泉墩、十五里墩、永兴墩、暖泉堡墩、红寺墩、红泉墩等烽墩;隆庆元年 (1567年),巡抚石茂华修筑经惠寺等烽墩。
  清朝还设堡、建墩,派驻戍军。在张掖县境内有太平堡、大满堡、西洞堡、靖安堡、乌江堡、甘浚堡等及石岗墩 、羊夷墩、碱滩墩、城西墩、甘浚墩、高寺儿墩、杨家寨墩等烽墩,有守军422名。
  〔清〕《甘州府志》载,境内烽墩分布:
  甘州领墩一百一十有九,山丹领墩六十有九,高台营所属烽墩六十有一,红崖营所属烽墩二十有三,镇夷营所属 烽墩四十有八,双井营所属烽墩一十有三,盐池营所属烽墩一十有六,深沟营所属烽墩九,今民乐境内烽墩二十 四,今临泽境内烽墩二十五。
  清朝后期,随着邮政、电信事业的崛起,烽燧已不适应通信需要,渐被废止。
  二、邮驿
  邮驿是历代朝廷为政令和军情传递而设的非营利性官办通信组织。其产生可追溯到〔夏〕〔商〕时期。邮驿的组 织结构、联系方式和名称各朝不同,如〔西周〕设“遽”,〔春秋〕设“邮”,〔战国〕设“传”,〔秦〕设“ 邮亭”,〔汉〕设“驿置”,〔南北朝〕和〔隋〕〔唐〕设“驿”,〔宋〕设“递铺”,〔元〕设“站赤”(驿 站)等,驿站之名沿用至清。
  〔东汉〕后,“置”改称“驿”或“驿置”。《居延汉简》载,汉朝山丹、张掖、民乐的有关城址、驿置的里程 :“删丹至日勒八十七里,日勒至钧著置五十里,钧著置至屋兰五十里,屋兰至氐池五十里”(删丹址今山丹大 黄山钟山寺处,另说在霍城乡双湖村邓家庄北侧;日勒址今山丹县东南;钧著置址今山丹东乐乡十里堡。屋兰址 今张掖碱滩乡东古城;氐池址今民乐城,另说六坝西北);居延边塞仍设邮亭。邮亭主要设在烽燧侯长驻地或地 位重要的烽燧处,邮亭本身或附近设有驿或厩,如“驿南头临木隧南”“驿一所马二匹鞍勒各一”“吞远厩甘露 元年十月出食”等。通过邮亭传递文书在汉简中称“以邮行”,“以邮行”的文书,在居延边塞以驿马、传马递 送,如“马一匹高六尺居延都尉府以邮行”“传马十二匹”。还有“以亭行”“以次行”文书一般以人步行递送 。邮书每时行程不尽相同,如“当曲卒昌付收降卒福界中九十五里定行八时三分实行七时二分”,“定行”时间 与邮书的性质、邮路的长度、地形及不同邮书的投递方法等因素有关。另从简文“校临木邮书一封张掖居延都尉 ”可看出居延与张掖之间邮书往来是通过烽燧戍卒传递的。
  隋、唐朝时实行中央、道、州、县分级管理。“驿”演变为以通信,迎送官吏和小件货物运输为主的组织。
  〔北宋〕时,张掖先后为甘州回鹘与〔西夏〕统治,无邮驿方面记载。
  元朝邮驿规模很大,山丹有青寺站,张掖有八喇哈孙驿。每40~50里设驿站1处,每10~25里设急递铺1处,每10 铺设邮长1名,由州路官吏逐年轮换担任。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由肃州至甘州,途行9站。
  明朝邮驿分驿、递、铺3种,每60~80里设“驿”1处,“飞报军务,递运使客”;“递”即递运所,是专司递运 军需物资、贡品的运输机构;“铺”即急递铺,是传递官方文书的通信组织。
  《重刊甘镇志》载:明“甘镇左等五卫,领驿六,递运所五”。即甘泉、仁寿、东乐、小沙河、沙河、抚彝驿及 甘泉、仁寿、东乐、沙河、抚彝递运所。由张掖铺向东有青龙、平夷、永安、仁寿、山阳、胜泉各铺。向西有城 西、清河、家店、沙井、河滩、沙河、九眼泉、广屯、古寨、双泉、旧屯各铺。
  山丹卫领驿、递各三,铺十一:即石硖口、新河、山丹驿;石硖口、新河、山丹递运所;遵道、居安、来远、仙 堤、永兴、阜昌、停云、永清、静安、乐定、丰营各铺。
  高台所领驿、递各二,铺九:即高台、黑泉驿;高台、黑泉递运所;建康、永宁、渠口、三岔口、新添、尚德、 甘泉、得胜、临河各铺。
  镇夷所领驿四、递运所三、铺十:即镇夷、深沟、盐池、河清驿;深沟、盐池、河清递运所;镇夷、深沟、双泉 、盐池、河西、宁远、红寺、河清、双井、苦水各铺。
  清朝邮驿分驿、站、塘、台、所、铺6种形式。驿:直接负责投递紧急公文,转运官物及供应来往官员食宿,每 100里设驿1处。站:专事传递军事文报。塘:军塘负责其地区往来军站的重要文报,营塘负责寻常文报。台:主 要设在边陲要塞处接递公文。所:传递官物,后裁并归驿。铺:步递组织,司普通公文的传递。乾隆二十年 (1755年),奉旨裁汰驿丞丞统归州县。《甘州府志》载,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改归甘凉巡道管理的有九 驿十四塘,即:张掖县有甘泉驿、沙井驿、仁寿驿、甘泉塘、沙井塘、仁寿塘、西廿里铺塘,东乐县丞有东乐驿 、东乐塘,山丹县有山丹驿、新河驿、硖口驿、山丹塘、新河塘、硖口塘、定羌庙塘、山丹西廿里铺塘,抚彝厅 有抚彝驿、沙河驿、抚彝塘、广屯塘、沙河塘、双泉塘。《甘肃通志·交通》载,属高台县管理的有高台驿并高 台所、黑泉驿并黑泉所、深沟驿并深沟所、盐池驿并盐池所、双井驿并双井所。
  〔清〕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率军西进新疆,为专供传递公文和军机要事设置台站。张掖新增24台站,临 泽增4台站,山丹增5台站,高台增7台站。台站只存在10年,到光绪二年(1876年)全部裁撤。
  光绪九年(1883年)驿站和递运所的夫、马、牛等裁撤半数。直到〔民国〕2年(1913年)北洋政府才宣布将驿站 全部裁撤。
  第二节 管理
  一、体制与机构
  (一)电信
  【张掖】〔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清〕廷仰赖丹麦人架设由保定经太原、西安、兰州、张掖到嘉峪关的 电报线路,翌年11月,设甘州电报子局。〔民国〕初改名“张掖电报局”。1935年定为四等局。1936年改名“张 掖县电信局”,隶属甘宁电政管理局,属中央交通部电政司电信总局管理。1945年前后,甘宁电信管理局根据各 县电信局的等级划分,按所完成业务收入的档次为标准,分为五等,核定张掖县为四等电信局。1949年8月,兰州 第八区电信管理局为配合军事通信,局长王正纬率领部分行政人员及“快机班”机、报人员共20余人来张掖,成 立“张掖办事处”,负责领导管理河西各县电信局工作,办事处于是月迁至酒泉。1949年9月20日,人民解放军进 驻张掖,驻张华山部队派军代表接管电信局,军方派军工组(报务班)一行5人进入张掖县电信局报房,执行军事 通信任务,1951年初撤离,由张掖县人民政府财政科和县工会派员督导电信局工作。1952年4月,电信局与邮政局 合并,成立“张掖县邮电局”。
  【山丹】1936年设山丹电信代办处,1943年设五等电报局,1944年合并成立“山丹县邮局”。
  【高台】1938年设“报话营业处”,1944年设“电报局”,1949年9月23日合并为“邮政局”。
  【临泽】1938年成立“报话营业处”,翌年改为“电报局”。
  【民乐】1942年设五等电报局,翌年改设“民乐县电信代办处”。1952年4月与民乐县邮亭合并成立“民乐县邮电 局”。
  (二)邮政
  【张掖】宣统三年(1911年),甘州府设邮局,属西安邮政副总局管理。〔民国〕3年(1914年),甘州邮局属“ 甘肃邮务管理局”管理。1930年,甘州为甘肃邮区巡员分段驻地,负责区内邮政工作巡视检查。1932年,张掖邮 局为三等邮局,属“甘肃邮政管理局”管辖。1944年,张掖邮政局为二等甲级局,1945年属“甘宁青邮政管理局 ”管辖。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张掖县邮政局”。
  【高台】宣统元年(1909年)设邮政代办分局,由铺户代办。〔民国〕元年(1912年),为三等邮局。1952年改 名“高台县邮电局”,下辖临泽四等邮局,属“酒泉邮电局”管辖。
  【山丹】宣统三年(1911年)设邮政代办分局。〔民国〕21年(1932年),为三等邮局。〔民国〕33年,与电信 代办处合并为三等乙级邮局。
  【临泽】宣统三年设邮局。〔民国〕36年为三等乙级邮局。1949年改设邮亭。
  【民乐】1913年设邮政代办所。1943年为三等乙级邮局,1947年改设邮亭。
  (三)邮电
  1952年,张掖、山丹、民乐、高台4县邮电局相继成立。1953年“临泽县邮电局”成立。1954年“肃南裕固族自治 县邮电局”成立。合并后的邮电业务,其中中央国营部分属甘肃省邮电管理局管理,地方国营部分属省财政厅直 接管理。1956年5月,甘肃省邮电管理局设立“张掖专区邮电督导处”,1958年1月,邮电管理体制下放专、县地 方管理。1959年更名为“张掖专署邮电管理局”。1961年又收归省邮电管理局管理。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办邮电 ,各局将所属邮电支局、所的人、财、物下放当地公社管理,1961年12月仍收归各县局管理。1962年,“张掖专 署邮电管理局”撤销,与“张掖县邮电局”合并,成立“张掖专区邮电局”,除经营张掖县邮电业务外,还督导 各县邮电局工作。1967年4月6日,成立“张掖专区邮电局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1968年5月18日起,实 行军事管制,由军事管制委员会和群众组织代表组成抓革命、促生产临时领导小组。1969年10月,成立“张掖地 区交通邮政局”,隶属张掖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是年12月成立“张掖专区革命委员会电信局”和“张掖 县革命委员会电信局”。电信实行军队、地方双重领导,以军队为主。张掖地区电信局的行政和业务由军分区司 令部管理;政治思想和干部等工作由军分区政治部管理。各县局分别成立“邮政局”和“电信局”,邮政局隶属 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电信局隶属县武装部。1972年12月28日,张掖地区电信局和张掖县电信局合并为“张 掖地区革命委员会电信局”,兼办张掖县电信业务。1973年7月13日,“张掖地区交通邮政局”撤销,成立“张掖 地区邮政局”。1973年10月3日,地区电信局、邮政局合并成立张掖地区邮电局,各县邮政、电信也合并为“邮电 局”。1985年开始实行地管县的管理体制,甘肃省邮电管理局把原来直接对县局的邮政、电信、计划、财务、基 建、物资、劳动人事和干部等8个方面的管理权限下放给所在地区局管理;是年3月设立邮票公司。1987年地区邮 电局实行局长负责制。
  (四)直属单位
  【张掖长途电信线务站】原属酒泉长途电信线务中心站管辖。1969年4月,交当地邮电局管辖。张掖线务站管辖张 掖、山丹、高台3个线务段。1976年2月,恢复甘肃省长途电信线务总站,各级线务站受省线务总站和当地邮电局 双重领导,张掖线务站的业务、人事等属线务总站管理,党团组织属地区邮电局管理。
  【张掖邮电水泥电杆厂】1972年10月筹建,1973年建成投产,为张掖地区邮电局领导下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工 业企业,是甘肃省邮电管理局定点生产水泥电杆的重点邮电企业之一。产品有:不同规格的预应力环形水泥电杆 、离芯下水管悬辊大口径排水管、楼房基桩、电缆管管枕、水泥小预制构件等。建厂初有固定资产5万元,年产值 53万元,销售额53万元,利税3.75万元。1985年产品质量在甘肃9家同类厂家评比中名列第三。1986~1988年生产 的预应力水泥电杆评为全省同行业第二名。1990年评为全省水泥制品优胜企业。1991年命名为“省二级企业”。 1995年底有固定职工21人,合同职工3人,季节性临时工57人;占地25000平方米,生产用地19710平方米,职工住 宅5200平方米;机械总动力525.4千瓦;固定资产189万元;主要设备有:水泥加工设备13台(件),钢筋加工设 备12台(件),起重设备6台(件),机械加工设备12台(件),运输车4辆,配电设备4台(件),钢筋及水泥检 测化验设备4台(件),水泥养护蒸汽窑650平方米,水暖蒸汽锅炉2台,电杆模具37套,排水管模具26套,排水管 接头模具5套,基桩模具14套,电缆管模具10套,50千瓦柴油发电机1台;是年产值230万元,销售200万元,实现 利税3万元,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6%。
  二、计划、经营与财务管理
  (一)〔民国〕前概况清朝,张掖邮政遵循国家统一的经营方式与管理体制。资费采取不分远近,按单一标准收 取。
  〔民国〕时期的邮电财务归属中央财政。财务收支实行保本自治。财权集中于邮政总局,张掖局为报账单位。账 务管理主要是在营业收入上采取以邮票和汇兑印纸等作为控制工具,辅之以保证金制度和查账制度。
  (二)共和国成立后的发展变化1949年10月以后,区内邮电财务执行全国统一的管理制度,即:1951年2月10日起 实行“金库制”。1957年1月1日起实行“预算拨款制”。1958年7月1日起实行“收支差额管理”。1980年起实行 “收支挂钩、差额包干、超额分成”的财务大包干制。1984年起邮电部对省局实行经济核算制,将收支差额管理 改为利润管理。1985年实行地管县的管理体制后,地、县两级开始全面推行经济核算制,各县(市)局建立健全 分级连锁经济责任制。1987年开始,实行经营责任制,全面考核企业经营成果。省对地、地对县的考核项目分为 通信质量、通信数量(包括通信总量、业务总量)、业务收入和经济效益(产值成本率、资金利税率、全员劳动 生产率、人均业务总量、人均通信总量)4项。1993年考核项目中将产值成本率改为自有收入成本率。1994年考核 项目为:通信质量、业务收入、通信建设资金(市话初装费收取率、邮电业务附加费收取率)、经济效益(成本 费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人均业务收入)4项。1995年考核项目增加了服务质量(邮政用户满意率、电信用户满 意率)和发展用户(市话放号户数、公用电话放号户数、移动电话放号户数、数据通信净增户数)2项。每年考核 打分、排次,对承包经营责任人进行不同的奖励。区内邮电各项业务资费执行部、省统一规定的标准。
  三、通信基本建设
  20世纪50年代初,各县邮电局沿用平房旧址。1974年,省局投资61.27万元,新建张掖邮电生产楼3170平方米(砖 混结构三层),1975年投入使用。电信设备发展仅限于长、市、农话磁石交换机门数的增加和人工电报设备的更 新。1959年建成“张掖长途机务站”,1975年建成高台、山丹两个长途副增音站。1978年以来,邮电通信基础设 施建设取得新的发展,多渠道筹集邮电建设资金,加快邮电通信现代化进程。
  (一)局房建设 1983年省局投资50万元,新建肃南局通信生产楼1050平方米(三层砖混结构),1984年投入使用 。1986年省局投资8.9万元,新建山丹局邮政生产楼598平方米(砖混结构二层),1987年7月投入使用。1990年省 局投资90.4万元,新建临泽局邮电生产综合楼1676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1991年9月投入使用。1991年省局投 资188万元,新建高台局通信生产楼2358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1992年12月投入使用。1993年省局投资 1025.74万元,新建张掖局通信生产楼4697.76平方米(框架结构四层),1994年3月投入使用。1994年省局投资 329.64万元,山丹县政府投资30万元,新建山丹局通信生产综合大楼2485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是年投入使 用。原邮政生产楼与县商业局交换场地。1994年省局投资288万元,民乐县政府投资23万元,新建民乐局邮电生产 楼2699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1995年投入使用。1995年省局投资90万元,地区局预计投资180万元,肃南县政 府投资30万元,新建肃南通信大楼2000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定于1996年投入使用。
  (二)主要通信工程
  1.市话及线路配套工程 1979~1993年,全区市话人工交换设备全部更新为纵横制自动交换设备,县局为“长、市 、农”合一,共9000门。
  【张掖局】1979年省局投资21.26万元安装1000门;1985年2月投资28.16万元,扩容1000门;1990年5月投资49.93 万元,扩容1000门;1992年5月投资36.66万元,扩容1000门。
  【山丹局】1990年省局投资10万元,地区局投资10万元,县政府投资15万元,企业自筹51万元,安装500门,年底 开通。1993年企业自筹20万元,扩容500门,11月开通。
  【临泽局】1991年省局投资15万元,地区局投资10万元,县政府投资10万元,企业自筹64.85万元,安装1000门, 1992年1月开通。
  【高台局】1992年省局投资25万元,县政府投资30万元,企业自筹75万元,安装1000门,年底开通。
  【民乐局】1992年省局投资15万元,企业自筹69.3万元,安装500门,4月开通。1993年企业自筹18万元,扩容500 门,11月开通。
  【肃南局】1992年地区局投资15万元,地方政府投资30万元,用户集资25万元,企业自筹15万元,安装500门,8 月开通。1993年企业自筹40万元扩容500门,10月开通。1994~1995年,全区市话交换设备再次更新为程控数字交 换机,共34000门。
  【张掖局】1993年省局投资866万元,地方政府投资271万元,企业自筹1103万元,利用西班牙政府混合贷款引进 程控交换设备8000门,1994年3月安装,5月开通。是年,省局投资1873.5万元,企业自筹986万元,利用澳大利亚 政府混合贷款引进程控交换设备14000门,1995年4月扩容,5月开通。
  【山丹局】1995年省局投资60万元,县政府投资30万元,企业自筹300万元,安装3000门,5月开通。
  【高台局】1995年省局投资60万元,县政府投资30万元,企业自筹280万元,安装3000门,5月开通。
  【临泽局】1995年省局投资100万元,企业自筹275万元,安装3000门,9月开通。
  【民乐局】1995年省局投资60万元,企业自筹270万元,安装3000门,11月开通。
  2.长途传输设备安装工程 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光缆通信工程是国家“八五”重点建设项目,1993年由邮电 部和省局共同投资,利用澳大利亚政府混合贷款,引进光纤通信系统设备。1994年4月开始,军民共建完成光缆敷 设和设备安装,9月10日全线开通。全区光纤数字终端复用设备总容量为19200路。
  3.张掖长途交换设备安装工程 1995年,由省局、省政府投资,利用澳大利亚政府混合贷款引进S—1240长途交换 设备,投资519.51万元,容量1380路端,是年12月开始安装。
  4.无线寻呼与集群通信 1992~1995年,各局无线寻呼系统相继开通。张掖局自筹8.12万元,1992年9月开通;高 台局自筹9.8万元,1993年开通;山丹局自筹15万元,1994年10月开通;临泽局自筹9.5万元,1994年10月开通; 民乐局自筹9.5万元,1995年7月开通;肃南局自筹9万元,1995年10月开通。全区无线寻呼系统基站6个,总容量 48000户。
  1993年,张掖局自筹资金15万元,安装450兆无线集群通信系统,4信道,系统容量120户,8月开通。
  5.兰州公用移动通信区域网张掖基站建设工程 1995年,由省局投资引进美国摩托罗拉公司900兆蜂窝移动模拟电 话系统,新建“兰州公用移动通信区域网”。张掖局自筹96万元为基站国内配套工程投资,建设规模为28个话音 信道加2个信令信道,通过长途电路就近接入酒泉移动交换中心,进兰州区域网,可为780个移动用户服务。
  6.分组交换设备安装工程 1995年,省局投资28万元,张掖局自筹6万元,安装数据通信设备—24端口分组拆装设 备1部,7月开通。
  四、劳动人事管理
  〔清〕末〔民国〕时期,邮政和电信员工中实行等级制,除长官外,一般职工分为员、佐、差、役4类。
  〔民国〕24年以后,张掖邮政人员的管理执行交通部的规定,即:凡邮务员、邮务佐、信差、工役、力夫入局均 须严格考试。文化程度须具备:甲等邮务员为大专,乙等邮务员为高中毕业,邮务佐为初中毕业,信差、邮差、 听差为高小或初小程度。录用电务技术员、报务员、话务员和机工、线工、报差等一律先行考试,合格者试用3个 月,试用期满成绩优良者录用,低劣者辞退。
  共和国成立以后,地、县局通过省下达增员计划招收录用新职工;企业每年通过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复员转业军 人安置以及职工退休子女顶替等渠道接收安排新职工。1982年12月开始,凡通过劳动部门招收的新职工,一律为 “合同制职工”,简称“合同工”。
  1995年全区各类专业技术干部中:有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9人,助理工程师38人,技术员40人;会计师4人, 助理会计师15人,会计员2人;统计师1人,助理统计师3人,统计员2人;经济师6人,助理经济师37人,经济员11 人;政工师4人,助理政工师6人,政工员1人。专业技术干部占邮电干部总数的82.4%。
  第三节 邮政
  一、业务
  〔清〕宣统二年(1910年),张掖局办理信函(包括平信、明信片、印刷品、给据、快递信函)、汇兑、包裹等 项业务。
  (一)函件 〔民国〕元年,开办收寄商务传单、保险信函;7年,开办兑换国际回信邮票券;8年,开办邮传电报 ;9年,开办国际保险信函和箱匣;21年,开办航空邮件;22年,开办平快邮件;26年,开办“代售货价信函”及 “存局候领邮件”;34年,开办书展邮票,收发普通挂号信函;36年,试办报值函件。
  共和国成立后,信函仍分平信(包括明信片、印刷品)和挂号信(分单挂号、双挂号)两种。1951年恢复“征询 ”及“代购”业务,1954年停办;1952年续办“盲人读物”“保价信函”“保价印刷品”。1960年开办“特种挂 号信函”;1962年续办“国际挂号信函”。1981年5月,恢复“代收货价邮件”业务(1990年停办),7月恢复“ 国内邮政回执”业务,增办“发行出售美术明信片”;1987年增办“邮政快件”,1995年全区出口快件36.88多万 件,进口快件34.16多万件;1992年开办“贺年有奖明信片”业务。1993年1月开办“商业信函”业务。是年7月地 区局成立“邮政速递公司”,开办国际、国内、市内特快专递业务,1995年全区特快专递出口0.73万件,进口 1.23万件。
  (二)包件 〔清〕宣统二年(1910年),初办包裹业务,分普通包裹和保险包裹。
  〔民国〕24年,开办小包邮件;1952年续办“保价包裹”“快速小包”及“保价快递小包”;1979年增办“国际 包裹”。1980年,对“国内保价包裹”划分为“甲类”和“乙类”进行收寄。1989年增办“商包”,1995年全区 商包进出9672件。
  (三)汇兑 宣统二年(1910年),张掖开办汇寄银钞。
  〔民国〕9年,张掖邮政局汇票限额100元;〔民国〕14年,山丹、高台增办汇兑业务,限额100元;〔民国〕20年 ,开办定额汇票业务,每张限额20元,汇票印定额分5、10、15、20元4种,如汇款与定额不合,则用小额汇票, 仍贴印纸。〔民国〕26年,汇兑限额提高,张掖为800元,山丹、高台200元。〔民国〕30年以后,法币贬值,汇 票限额多次调整;〔民国〕34年,张掖、山丹、高台、民乐、临泽各局开办高额汇票业务,张掖开办“电报汇票 ”;翌年张掖为电汇转汇局(能直接电汇),山丹、高台、民乐为专办兑付局(不能直接电汇);〔民国〕37年 ,张掖与兰州、平凉、宁夏、武威等局互开大宗汇票(高额汇票),张掖可向陕西开发巨额汇票。
  1949年12月,开办高额汇票;1951年限额最低300万元(旧币),最高按人民银行规定。1980年12月26日起,500 元以上汇票按高额汇票处理;翌年8月1日,高额汇票每张限额5000元,超限则分张汇兑。1951年4月张掖开办送汇 。1959年元月后凡有条件的局,一律实行送汇上门;1966年10月停办送汇业务;1952年10月,实行新制汇票,限 额为最低1元,最高300元;1953年增办电报汇兑;1955年1月起,代办所兑付汇票,限50万元,超限汇票由县局兑 付;1958年9月13日起,各邮电局、支局、所一律办理普通汇兑业务,邮电局所限额1000元,代办所及民办机构限 100元。1989年开办快件汇款。
  (四)代理业务
  【代售印花税票】〔民国〕2年,受财政部委托,邮局始代售印花税票。1955年由税务部门接办。
  【代订刊物、代购书籍】〔民国〕23年张掖邮政开始办理代订书刊业务。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办理学生课本、通 俗读物及批销代售年画、日历等。
  【代理国库】〔民国〕30年11月15日甘州支库实行邮局代理。山丹1943年开办,高台于1946年开办。
  【简易人寿保险】张掖局于〔民国〕24年兼办此项业务,山丹、高台于〔民国〕32年开办。
  【代收代付】〔民国〕35年12月,甘宁青邮政管理局与公路总局第七运输处始订“代收站款合同”,代收省内19 处车站站款,手续费为代收总额的10%。〔民国〕36年,张掖局代收各(汽车)站款项(进款及用款)。
  (五)报刊发行 〔民国〕时期,外地发行到张掖的报刊有《大公报》《申报》《民国日报》《西北日报》《扫荡 报》等,发行量不过几十份。本地报刊有国民党张掖县党部先后主办的《祁连周刊》《甘州民报》《诚报》和县 三青团主办的《甘州民声报》,均为1941年前后创刊的小报,8开石印,内容绝大部分是转载外来报纸的新闻,发 行量不到200份。流行在张掖的杂志有《中央周刊》《观察》《展望》《新闻天地》《国民教育月刊》《东方杂志 》《时兆月报》《新中华》等,发行量很少,一部分由杂志社分发交邮局寄送,一部分靠报贩和书店销售。
  1949年秋,随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行到张掖的全国性报纸有《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群众日报》等。1950年5月 起,各邮局接办发行工作,实行邮发合一,增办报刊订销业务。此后,张掖发行的全国和全省的报刊主要有《人 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大公报》《甘肃日报》《甘肃农民报》《甘肃 青年报》等;河西各地报刊有《新武威报》《团结报》(张掖发行)、《新酒泉报》,还有张掖地委在1958年3月 创办的《河西报》等。自1949年9月至1959年6月,发行国内外各种报刊700多种。
  1956年3月后,根据全国第三次报刊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在城区工矿企业、机关、学校中有计划地训练一批义务报 刊发行员,成立19个义务报刊发行站,1957年发展到30个,1959年有65个,农村义务报刊发行站102个。1980年农 村发行站改为农村信报接转站。1995年全区有农村信报站163处。1952年,张掖局先开办零售报刊业务,之后其他 各局陆续开办。1957年起扩大零售业务。1980年张掖局设报刊台零售报刊,一年后分散为各报刊零售摊点。1994 年地区成立报刊零售公司。1995年全区开办报刊零售业务的支局、所19个;设报刊零售点26处,零售额43.30万元 。
  1995年全区订销报纸1032种,杂志2202种,报刊流转额674.23万元。
  (六)邮政储蓄
  【出售储蓄券业务】〔民国〕29年,张掖邮政局出售节约建国储蓄券;〔民国〕3036年,出售各种储蓄券,有甲 券、乙券、乡镇券、有奖券等,还办理乡(镇)公益基金储蓄存款。〔民国〕36年,高台、山丹、民乐办理储蓄 业务。
  【存簿储金业务】〔民国〕31年,高台开办存簿储金业务,翌年山丹、张掖、民乐开办。
  【定期储金业务】〔民国〕32年,张掖开办定期储金业务;〔民国〕35年高台、山丹开办;〔民国〕36年民乐开 办。
  【支票储金业务】〔民国〕32年,张掖开办支票储金业务,翌年高台开办,之后山丹开办。
  【小额储金】1949年,张掖、高台邮局办理小额储金。
  1950年8月,银行、邮局商订储汇业务协议,邮政储蓄只限私人,邮政储金汇业局撤销,其业务由邮局办理。1953 年9月,邮局停办储蓄业务。1986年10月,张掖局恢复邮政储蓄,开业当天储蓄额达2.2万元,年底有500储户,储 蓄余额28万元。1995年底全区有邮政储蓄点11个,储户达2万余户,年末储蓄余额6219.66万元,邮政储蓄市场占 有率为2.5%
  (七)集邮 张掖集邮初期为自发活动,个人凭借书刊及通讯获得集邮知识,依靠社会交往取得邮票邮品。1978年 邮票邮品实行“计划发行、限期出售、定期调价”的经营方针,此后集邮业务迅速发展。1982年“张掖地区集邮 协会”成立,群众性自发集邮活动逐渐发展成为有组织有领导的活动。1989年为庆贺张掖解放40周年,“张掖地 区邮电职工集邮协会”成立。1991年张掖市基层集邮协会由1982年的6个发展到14个,会员由770人发展到1300多 人,青少年中发展最多最快。1992年纪念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50周年之际,全区各县 (市)相继成立集邮协会。
  1986年以后举办3次邮展。1986年2月9日至24日,举办首届全区邮票展览,展出84框、539个贴片,597套、2809枚 邮票,各种首日封258个,小本票6本,生肖、纪念币36枚,出售邮票及集邮工具,参观者2.3万多人(次)。1990 年9月29日—10月31日亚运会期间,地区邮局和地区集邮协会联合举办全区第二届邮票展览,5县1市巡回展出,历 时月余,展出传统邮集(包括解放区票)和专题邮集106框,参观者2.4万多人(次)。1991年7月26日,河西5地 (市)局在张掖钟鼓楼联办河西走廊集邮联展,展出邮集25部、邮票5819枚,首日封614枚,邮资封238枚,参观 者6000多人(次)。
  1995年全区有集邮点16处,出售纪念邮票70.97万枚,邮票邮品销售55.88万元。
  二、网点、邮路及投递
  (一)分支机构 〔清〕宣统三年(1911年),抚彝(临泽)及沙河设邮寄代办所。〔民国〕2年,山丹东乐设邮 寄代办所。〔民国〕28~38年,设张掖邮政汽车站(支局)和张掖大满堡、王府街、沙河、廿里堡、山丹李桥、 民乐南古城、临泽、高台新坝、盐池、南岔代办所。另在花墙子、黑泉设邮政信柜2处。
  1950~1956年设张掖廿里堡邮电支局;设张掖火车站、大满堡、沙井子、甘浚堡、乌江、碱滩、明永、花寨,高 台南华、新坝、正远、元山子、黑泉、碱泉子、宣化,临泽新华、板桥、鸭暖、四坝、梨园、新民、倪家营、新 华镇农场、蓼泉,肃南大河,山丹东乐、新河、位奇、平坡、花寨、大马营、霍城,民乐南古、新天、六坝、永 固、头墩等37个邮电所;撤张掖邮政汽车站(支局)。
  1957~1965年设张掖火车站、大满堡、县府街支局;设张掖梁家墩、哈寨子、上秦、专区招待所、11所、老寺庙 、平原堡,山丹前窑、陈户,高台罗城、火车站、许三湾,肃南明花、康乐、祁丰、皇城、马蹄、大岔、祁林、 祁连,民乐三堡、丰乐、南丰,临泽威狄堡等24个邮电所。撤临泽新民、新华镇农场、高台许三湾邮电所;改张 掖廿里堡支局为邮电所;降山丹大马营、高台正远邮电所为代办所。
  1966~1979年设山丹王家庄支局,设张掖工农兵、五里墩、明永、龙渠、靖安,山丹一所、二所、三所、四所、 火车站、东水泉、老军、李桥、南湖,民乐民联、42所,临泽小屯、二所、四坝,高台正远、红崖子,肃南珠龙 关、皇城水库、西水等24个邮电所。撤张掖梁家墩、哈寨子、上秦、专区招待所、廿里堡,临泽威狄堡,肃南大 岔、祁连邮电所。
  1980~1985年升张掖工农兵、大满、平原堡、沙井子,高台南华、肃南祁丰、皇城邮电所为支局。设高台骆驼城 邮电所,撤张掖上秦、梁家墩,民乐等42所,山丹前窑、南湖,高台碱泉子,临泽四坝邮电所;降山丹东水泉邮 电所为代办所;设张掖平山湖、12所、张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洞,临泽小屯,山丹大青阳代办所。
  1986~1995年,设肃南祁青、民乐北部滩、临泽新民滩邮电所及高台盐池,山丹东门代办所;撤肃南珠龙关、皇 城水库、山丹新河邮电所;降山丹平坡、四所邮电所为代办所。
  (二)邮路按等级分干线邮路、省内邮路、县间邮路、市(县)内邮路和农村邮路五类。
  1.干线邮路
  〔清〕宣统元年(1909年),开辟兰州至乌鲁木齐驮班邮路1条,全长2667公里,贯穿河西局所。〔民国〕3年改 为大车班,解决邮件运载容量问题。〔民国〕27年改为双马昼夜兼程快班邮路,张掖寄往兰州信函7日可达,年底 甘新公路修通,各类邮件开始使用汽车运输。〔民国〕36年,兰州自办汽车邮路向西延伸至乌鲁木齐。1958年兰 新铁路全线通车运邮,山丹、张掖、临泽、高台局东西路进出口邮件用铁路运输。
  2.省内邮路
  (1)兰州——酒泉邮路:〔民国〕21年,中德合办的欧亚航空公司开辟兰州至酒泉航线,月往返1次,利用飞机 带运邮件。张掖寄往外地的航空邮件由酒泉局转发航运,因班期稀,终有名无实。〔民国〕35年,甘宁青邮政管 理局开办兰州经张掖至酒泉的自办汽车邮路全长737公里,分段行车兰州——武威,武威——张掖,张掖——酒泉 ,从此张掖进出口邮件利用汽车运输。是年7月,设立张掖邮政汽车站(1951年1月撤除),负责运转东西路进出 口邮件及车务管理、车辆维修。兰州——张掖邮路512公里,每周2班次,需时3日。
  (2)张掖——酒泉邮路:〔民国〕32年开办张掖——酒泉委办汽车邮路227公里,公路局汽车间日开。〔民国〕 36年改为自办汽车邮路。〔民国〕38年张掖为二等车站,辖车4辆,负责行驶张酒班车。
  (3)武威——张掖邮路:〔民国〕36年开办武威——张掖自办汽车邮路236公里,周二班。
  3.县间邮路
  (1)高台——临泽邮路:〔民国〕36年开辟步差邮路24公里,间日班、外界专佚。〔民国〕37~38年改为自行车 邮路,逐日班。1950年为驮班邮路,1963年撤除。
  (2)山丹——民乐邮路:〔民国〕36年开辟马差邮路,间日班。1950年为驴驮班邮路45公里。1958年为逐日大车 班邮路。1962年撤除。
  (3)元山子(高台)——肃南邮路:1953年9月开辟69公里,与张掖——酒泉汽车邮路衔接,三日两班次。1956 年改为昼夜兼程快班,换段地点改在高台新坝,并将该邮路延伸至许三湾交接邮件,肃南进出口邮件经此邮路运 转。1958年撤除。
  (4)张掖——民乐邮路:1957年开辟委办汽车邮路91公里,逐日班。1958年山、民两县合并,此邮路停开,民乐 邮件由山丹经转。1962年1月恢复委办。1977年改为自办。
  (5)张掖——肃南邮路:1958年开辟委办汽车邮路172公里(途经高台南华、元山子、肃南大河),逐日班。 1978年改道708公路(S213线),邮路全程98公里,逐日班。1993年9月改为自办。
  (6)清水(酒泉)——明花(肃南)邮路:1963年利用清水军用火车到明花(莲花四站)开办火车邮路38公里, 周三班,因夜里接送不便,于1995年改为摩托车。
  (7)张掖——皇城(肃南)邮路:1971年7月开辟委办汽车邮路230公里。每周一、五张掖开皇城,二、六皇城开 张掖。皇城进出口邮件经此邮路运转。1993年1月停。由肃南开辟到皇城的委办汽车邮路328公里,逐日班,接送 皇城邮件。
  (8)祁青(肃南)——镜铁山邮路:1973年4月开辟马班邮路24公里,周二班。1991年改为自行车,接送祁青邮 件。
  (9)祁丰(肃南)——酒泉火车站邮路:1973年开辟,12公里,逐日班。祁丰邮件由酒泉火车站经转。
  4.市内邮路
  (1)火车站转趟邮路:1957年兰新铁路通车后,张掖开办火车站——市内转趟邮路1条单程8公里,山丹开办火车 站——县城转趟邮路1条7公里,临泽开办县城——火车站转趟邮路1条2公里,高台开办县城——火车站转趟邮路1 条12.5公里。先用畜力车,后均改用机动车接送。
  (2)汽车站转趟邮路:1957年开办张掖市局——西关汽车站市内转趟邮路1条2公里,1993年9月撤除。
  5.农村邮路
  〔民国〕34年,高台有马班邮路2条,沙河至花墙子85公里,花墙子至双井子50公里。
  1950年,高台开办至花墙子驮班邮路1条45公里,经蓼泉至沙河驮班邮路1条40公里。1951年临泽开办鸭暖——板 桥——四坝环形邮路1条。1952年全区县到区开始通邮,张掖县组织自行车班邮路6条、219公里,其中间日班邮路 2条,三日班邮路4条,甘浚、乌江、大满、小满、花寨、党寨均通邮。高台新辟定平——胡家庙环形邮路1条。 1953年民乐组织毛驴驮班邮路2条,步班邮路2条、220公里,均为二日班,顺化、新天、南古、六坝、永固、海林 6个区通邮。1955年临泽开辟自行车邮路2条94公里。高台开办步班邮路7条325公里,翌年有4条邮路(226公里) 改为自行车邮路。山丹开办自行车邮路3条、92公里,步班邮路2条、200.5公里。1957年张掖县开办县城至沙井子 、小河滩和大满、花寨子委办汽车邮路2条、67公里。
  肃南地理环境特殊,横跨河西5地(市),与12个县(市)接壤,因此,邮路以就近、方便组织,除大河、康乐邮 件由县局直转外,其他均由外地、县经转:祁丰、祁林、祁连、明花由酒泉经转,祁青由嘉峪关经转,皇城、马 蹄、西水由张掖局经转。1971年,省局开始为各局邮路陆续配备摩托车。
  1980年山丹、张掖实现摩托化,肃南摩托化水平达66.2%。其他各局的邮运装备水平也有很大的改观。1985年开 始,凡具备条件的委办汽车邮路陆续改为自办。
  (三)投递
  1.城市投递
  张掖初建邮政分局(1910年)时,邮局设信差1人,投递城区信函,全程3.5公里。
  1950年,张掖局设有城市投递员2人,全城划分为2个投递段道,计14公里,1日1次,步行分段投递。以后进行4次 调整,1985年为8个段。1989年,城市投递改为夏季日投2次。1955年后随城市建设的发展,报刊业务逐步扩大, 邮量不断增长,城市投递工作量相应增加,始配自行车。1994年10月,张掖局满足城、郊大用户的用邮需求,配 备大段投递用摩托车,为地区行署、军分区、党校等46个单位接送邮件。1995年,全区城市投递段路20条,364公 里,信筒信箱有39个。
  2.农村投递
  自1952年始,由各乡雇人投递。1956年实行“社队邮递员制度”,以乡为单位选派社员担任邮递员,增加农村投 递深度(高级社通邮面达70%)。后因投递质量不高,又不能专职专用,逐渐为乡邮员取代。1958年开始组织乡 邮员投递,配备自行车。逐日到乡、二日到社(少数边远社为三日),实现乡乡社社通邮。70年代后,开展“三 送四收”,即送包裹、汇款、特挂,收订报刊、收寄汇款、包裹及函件,因与有关制度不符,易出漏洞,渐被取 消。1980年张掖局乡邮投递组分出独立。1981年肃南康乐至白银畜力班改为委办汽车,1994年肃南至明海畜力班 改委办汽车,基本结束人背畜驮投递方式。1995年全区农村投递路线119条、4468公里,其中摩托车线806公里, 自行车线3523公里,委办汽车139公里,另有私人承包72公里。主要邮运设备有汽车20辆、摩托车35辆、自行车 154辆。分布农村的信筒、信箱有185个。
  第四节 电信
  一、有线电报、传真、数据通信
  (一)业务 甘肃初办电报,沿用《官报》《商报》两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电报分《官报》《公 报》《私报》3种,是年邮传部记载:“甘州子局发官报5090字,私报华文11140字,私报洋文53字。”宣统元年 (1909年),邮传部开设《专送电报》和《新闻电报》。〔民国〕2年,北洋政府交通部增加《赈务电报》。〔民 国〕8年(1919年),增设《邮传电报》(未设电报局的地方,由邮局代为传递)。〔民国〕11年,奉交通部颁令 ,电报分政务、公务、特种和寻常4类。〔民国〕21年,新增《汇款电报》。翌年8月,将在新年及圣诞节前后开 设的《贺年电报》改为《交际电报》。〔民国〕26年,甘肃省防空司令部指定泾川、张掖等21个局开办《防空情 报电报》。〔民国〕35年,临泽开办《粮情电报》。翌年7月1日,交通部电信总局指定全国24个省开放《夜信电 报》;8月1日,在全国三等乙级以上局恢复抗战时期停办的《交际电报》。〔民国〕37年8月,电报业务种类有: 防空、航空安全、官军、政务、新闻、公益、旅行、寻常、汇款、书信电报及其他公电。
  1950年3月,开办《土改电报》《电信金库电报》。翌年2月,邮电部令调整国内电报种类及报类标志,共22种。 1952年底,全区办理的电报业务有:军事、加急、特快、普通、书信、新闻、公益及汇款电报。1955年,电报业 务为12种:普通电报3种、军政电报3种以及加急、特快、书信、新闻、公益、密语电报。1958年,电报业务调为 10种:防空、天气、报汛、事故、军政、公益、新闻、普通电报及电路公电、公务业务电报;并调整特别业务为9 种:特急、加急、校对、分送、预付回报费、送妥通知、改发、邮发、留交。1967年1月,省邮电管理局要求张掖 、山丹、高台、酒泉等气象服务站配合战备需要,开始担负向张掖专区空军拍发预约航危报任务。1972年,电报 业务改为6种:特种、军政、新闻、公务、普通、汇款;特别业务改为3种:特急、加急、分送。1978年,电报业 务改为特种、防空、天气、水情、军政、公益、新闻、公务、汇款、公电、普通11种。1984年,电报业务改为天 气、水情、公益、政务、新闻、普通、汇款、公电8种。1988年,增办“礼仪”电报。1991年,增办“请柬”电报 。1986年10月,张掖开办用户传真业务,1989年,张掖开办公众传真业务,通达兰州及区内各县;1995年3月,张 掖开办中国公用分组交换数据网业务。有分组交换用户5户。1995年底有传真用户69户。
  (二)网路 光绪十六年(1890年),甘州设电报子局与凉州、肃州通报。
  〔民国〕21年,开通张掖至山丹、高台报路,开始话传电报。〔民国〕25年实行报话双用,采取以轮滚定时开放 使用。翌年,开通张掖至临泽报路。〔民国〕29年,张掖东路与山丹、永昌、武威,西路与临泽、高台、酒泉开 放报话互换。〔民国〕30年,开通民乐至山丹、高台至酒泉人工电报电路。〔民国〕36年,开通张掖至兰州、武 威及酒泉的报话直达电路。张掖发往兰州以东及外省电报,由兰州经转。
  1949年,张掖至武威、酒泉开幻线电报。1959年,张掖至兰州开电传报路;6月,开通至肃南的幻线电报,话传报 路均改为人工机报路。1963年开通张掖至民乐报路。1971年3月,肃南经张掖、山丹、永昌、开通到皇城报路。 1972年开通张掖至兰州载波报路1条。1974年6月,武威至皇城报路停闭,张掖至皇城报路开通,凡皇城进出口电 报由张掖接转。1975年,张掖至山丹、民乐、临泽、高台开幻线电报。1978年张掖至山丹,1980年张掖至高台、 临泽,1984年张掖至民乐,1985年张掖至肃南开通电传电路。1987年,山丹、民乐、肃南幻报改插报。翌年,张 掖、山丹、民乐、肃南进入兰州256自动转报网。1989年,高台幻报改插报,翌年临泽幻报改插报,高台、临泽进 兰州256自动转报网。至此,全区电报全部进入公用电报自动交换系统,由兰州转报中心交换处理。1995年,张掖 至兰州分组交换电路开通,经兰州交换中心进入中国公用分组交换数据网。
  (三)设备
  【电报设备】光绪十六年(1890年),甘州报房配莫尔斯机1部。据邮传部交通统计表载: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甘肃官电局设备中甘州有机器(印字机)1副,档雷机(避雷器)1个,盐脑电池80副,绕纸轮1个。
  〔民国〕30年,张掖、山丹、民乐、高台各配莫尔斯机1部。〔民国〕36年,张掖配音响机1部,并将莫尔斯机改 为韦斯登快机。翌年,改用王氏振荡器收发电报。
  1949年,张掖至武威报路始用音响机。1951年,各局莫尔斯机及音响机全部换为振荡器。1955年,张掖至兰州报 路使用重垂式发报机、波纹收报机及三柱凿孔机,翌年改用键盘凿孔机701B。1959年,张掖至兰州报路始用55型 电传机。1972年,张掖开通至兰州的ZB319C型八路载报机。1974年开始陆续为山丹等县配电传机。1977年,张掖 始用64—4B双机头发报机。1978年开始为山丹等局配双机头发报机;张掖局设中央室,配电报互换器、电源架、 配线架、22路电报转换架、16路载报机等设备。1980年,张掖始配SM750、幸福250摩托车各1辆为电报投递使用。 1981年,张掖始用F78D单机头发报机。1985年,张掖始配BHC—83A中文汉字译码机1部,翌年配BHC—83汉字电传 机2部,BFS4201程控发报机2部,双四路插报机、插入话路分隔滤波器、16路载报机各1部、TX—202电子电传2部 。山丹、民乐、肃南配单四路插报机各1部。1987年,张掖配ARQ型电报自动纠错设备,翌年又配BFS83D光电发报 机。1988年,民乐配程控发报机,翌年山丹配程控发报机,高台、临泽配单四路插报机,张掖配日本MT—100— ESR/T电子电传1部,后陆续为高台、山丹、临泽、肃南各配2部。1990年,高台配光电发报机1部、新加坡电子电 传1部,临泽配程控发报机1部。1991年,张掖配PEFAX—18型电子电传1部。1994年,民乐配桑达电子电传2部。
  【传真设备】1990年张掖配日本产UF—915真迹传真机1部,新加坡传真机2部。1993年,各县局配三类传真机。至 1995年全区有真迹传真机11部。
  【分组交换设备】1995年张掖配分组交换折装机PAD1部,主机为加拿大北方电信设备厂DPN—100/3型,24端口。
  二、长途电话
  (一)业务〔民国〕25年张掖开办长途电话,分官军电话和私务电话两类。长话业务为普通、加急、传呼、叫人 、叫号及预先6种。〔民国〕36年开办特快长途电话,减价夜间电话。1956年,张掖开办会议电话业务。1958年, 长话业务修订为10类:防空情报电话、特种电话、特设军政专线电话、航空调度、电力调度、报汛、军政、新闻 、普通、公务业务。1963年,长话业务8种:防空情报、特种、紧急调度、首长、军政、新闻、普通、公务业务; 特别业务4种:预告、预约、会议、租用电话。1972年长话特别业务中,取消预约电话。1978年,长话业务8种, 其中防空情报电话改名为代号电话,特别业务中取消租用电话。1984年,长途业务调为6种:代号、特种、紧急调 度、政务、普通、公务业务电话;特别业务2种:预约、会议电话。
  (二)网络〔民国〕21年,张掖与高台、山丹利用电报线路开始通话。〔民国〕27年张掖与临泽开通长话。〔民 国〕33年开通张掖东至武威西至酒泉长途电话。36年,开通张掖至兰州报话直达电路,张掖与兰州以东及外省电 话由兰州经转。是年,山丹与民乐始通长话。当时长话多为军政机关及商用,民众使用很少。〔民国〕38年,国 民党军队溃退时线路损失殆尽,长话瘫痪。解放后经抢修,酒泉——张掖长话电路于10月12日恢复,张掖——山 丹10月17日恢复,张掖——民乐10月23日恢复,武威——张掖11月12日恢复。
  1956年7月,肃南开办长话业务(由高台经转)。1957年,张掖建成长途机务站,开通张掖——兰州载波话路1条 。1959年兰州——酒泉开通十二路载波话路,张掖为主增音站,全区有增音电路12条。1960年5月,兰州——乌鲁 木齐开通十二路载波话路,张掖为省内7个增音站之一。1962年,开通张掖——金川三路载波话路。1970年,开通 临泽——高台实线话路。1972年,开通张掖——肃南,张掖——山丹载波话路。1973年,开通张掖——民乐载波 话路。1976年,开通张掖——酒泉、张掖——武威载波话路。1975年9月,山丹、高台建成机务站,为兰州——酒 泉一级干线副增音站;开通张掖——高台实线电路3条,高台——酒泉实线电路1条,山丹——阿拉善右旗(内蒙 古)载波电路2条。1979年,张掖局设长机室,长途台独立。1984年,开通兰州——山丹载波电路1条。1985年, 开通兰州——张掖长途半自动电路4条。1986年,民乐、肃南机务站建成,开通张掖至民乐、肃南载波电路各5条 ,张掖至临泽载波电路3条,开通张掖——酒泉半自动电路,张掖至山丹、民乐、肃南、临泽简易半自动电路。 1987年,开通张掖——玉门、嘉峪关载波电路。1990年,开通张掖——兰州全自动电路14条,张掖长话进入全国 长途自动交换网,实现国内长途直拨;各县局安装远端DDD各1路,开通长途半自动直拨。1990~1992年,各县局 陆续进入全国长途自动交换网,实现国内长途直拨。1992年,临泽机务站建成。1994年,张掖实现国际长途直拨 ,并开通全区长话网网络运行微机管理系统;9月,“西兰乌”光缆通信系统开通。1995年底全区长途业务电路 789路,其中光缆数字业务电路733路;张掖局成立“地区传输维护中心”。
  出租电路:1982~1987年为公安及武警开通出租电路,组成张掖地区公安专用长途通信网。1985年张掖为地震台 开通到兰州的出租电路。
  (三)设备
  1.交换设备
  【人工交换】〔民国〕29年,张掖始有长途交换设备磁石交换机5门2席。1952年,张掖、高台、民乐各有磁石交 换机1部,山丹2部(长、市并用)。1954年,临泽有磁石交换机1部。1956年,肃南长话开办后和市话共用1部交 换机。1957年,高台有长话专用交换机50门1部。1962年,山丹有专用长话交换机50门1部。1963年,民乐有长途 专用交换机50门1部。1979年,张掖磁石交换机更新为共电式交换机JT508型14席7台。新设长机室内安装JP701长 途中继器3架,JP704共电双向中继器1架,JP706长途出中继3架,JP601电源架1架,JZB—1A信号机1架,中继配线 架1架。
  【自动交换】1985年张掖安装DD14长途半自动对端设备,并增装JP706长途出中继1架;1990年,安装JDD16长途全 自动对端设备及长、市全自动接口设备CZCJ、CZJF、CZJT、DPFS各1架。1990~1992年,各县局安装长、市、农合 一自动交换设备。1994年,张掖安装长、市合一数字程控交换机,为全区各县的长途汇接局。1995年,各县局( 除肃南)安装长、市、农(长途、市区、农村)合一的数字程控交换机,全区自动长途交换共1794路端,其中程 控交换1770路端。
  2.传输设备
  【载波通信】1957年张掖安装东德TFC—1单路载波终端机1部,1958年安装匈牙利BBOT三路增音机1部,1959年安 装匈牙利产BSOJ十二路增音机1部,1963年安装英国产SAS三路增音机1部,1964年安装匈牙利产BBON三路增音机1 部,1959年始安装国产电子管载波设备ZM—12十二路端机1部,1961年安装FT12十二路端机1部,312—12十二路增 音机1部,翌年安装FT—31三路端机1部,1968年安装ZR202三路增音机1部,翌年安装ZR312—V十二路增音机1部, 1974年安装ZM312Ⅳ十二路端机1部,电话会议汇接机JHJ021部。1976年张掖、山丹、高台安装ZR312Ⅳ十二路增音 机各1部,张掖安装ZR202三路增音机1部,ZM202三路端机2部。1985年张掖、民乐安装ZM312V十二路端机各1部, 张掖、肃南安装ZM312Ⅳ十二路端机各1部。1971年始安装晶体管载波设备,张掖、肃南安装B845单路端机各1部, 翌年张掖、山丹安装GDⅢ—1三路端机各1部,张掖、肃南安装GDⅠ—Ⅱ单路端机各1部。1973年张掖、民乐安装 B845单路端机各1部。1975年山丹安装GDⅠ—Ⅱ单路端机1部。1981年张掖、山丹、高台安装ZR305十二路增音机各 1部,1985年安装ZRZ01高十二路增音机各1部。1987年张掖安装ZZDO4高十二路端机1部。1988年张掖、临泽安装 ZZD43铁三路端机各2部,张掖、高台安装ZZD04高十二路端机各1部,翌年张掖安装ZZD09高十二路端机1部。1990 年山丹、民乐更新十二路端机为ZM305,张掖更新三路端机2部(ZMX201),三路增音机4部(ZRZ43),张掖、高 台安装超十二路端机ZZDO36各1部,翌年张掖、肃南更新十二路端机为ZM305,张掖、山丹安装ZZD04高十二路端机 各1部。1992年张掖、临泽安装ZM305十二路端机各1部,张掖、民乐安装ZZD303高十二路端机各1部,张掖更新3部 三路端机(ZZD43),电话会议汇接机(JHJ02),张掖、山丹、高台安装ZRZ83超十二路增音机各2部。1993年张 掖安装ZZD83超十二路端机1部,张掖、高台、山丹安装ZRZ83超十二路增音机各1部,张掖、临泽安装ZZD09高十二 路端机各1部,张掖、肃南安装ZZD303高十二路端机各1部。年底有载波端机40部,其中单路2部,三路11部,十二 路12部,高十二路12部,超十二路3部;载波增音机65部,其中三路5部,十二路29部,高十二路19部,超十二路 12部。1994年光缆通信设备开通后,大部分载波设备被淘汰,只保留张掖至民乐、肃南的端机及张掖至山丹、临 泽、高台、武威的备用端机和干线备用增音机。
  【光缆通信】1994年9月,“西兰乌”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开通,兰州——乌鲁木齐采用140Mb/s四次群传输系统。 张掖、山丹、临泽、高台为区间有人转接站,郭家泉、东乐、元山子为无人中继站。全区光缆数字终端设备47端 ,各站传输设备及数字备用设备为澳大利亚NEC公司产品。
  三、市内电话
  全区的市内电话经历磁石、机电纵横制和数字程控交换三个阶段。
  (一)人工交换〔民国〕25年4月,张掖电报局安装磁石交换机10门1席,其中3门用于市话,市话通县政府、县党 部,驻军占中继线1对,产权归电报局所有。〔民国〕36年高台安装交换机10门1席。1949年,民乐安装市话交换 机10门1席,全区市话扩容为30门,实占28户,架市话杆线2公里。1951年,山丹安装市话交换机30门,实占16户 ,在城区立杆架线,配线20对;张掖架设市话杆线4.5杆公里,其中电缆1.2皮长公里。1952年,高台安装市话交 换机20门,实占16户,在城区架设市话线路,配线20对。1953年,临泽安装市话交换机20门,实占16户,在城区 架设市话线路,配线20对。1956年,肃南安装市话交换机30门,实占23户,在城区架设市话线路,配线30对。各 县(市)话与长话合设,产权没有明确划分。随着市话用户的不断增加,各局交换机几经更新,容量逐渐扩大, 1979年张掖增至500门,县局最少100门。市话杆线陆续扩建、延伸,逐步使用电缆,但仍以架空明线为主。
  (二)纵横制自动交换 1979年,张掖局磁石交换机更新为上海产HJ—921型纵横制自动交换机1000门,实占752户 ,市话杆线大部分由架空明线更新为架空电缆,并新建市话管道2.041公里,1985年扩容1000门,1990年扩容洛阳 产HJ—921J型1000门,1992年扩容大连二手设备HJ—921B型1000门。1990年12月,山丹局磁石交换机更新为洛阳 产HJZ—81—Ⅰ型500门。1991年12月,临泽局磁石交换机更新为西安10所产HJ—01G型1000门。1992年4月,民乐 局磁石交换机更新为洛阳产HJ—81—Ⅱ型500门;6月,肃南局磁石交换机更新为洛阳产HJ—81—Ⅱ型500门;12月 ,高台磁石交换机更新为上海产HJ—04型1000门。
  (三)数字程控交换 1994年5月,张掖局市话纵横自动交换机更新为西班牙阿尔卡特公司S—1240数字程控交换机 8000门;翌年5月,扩容澳大利亚阿尔卡特公司交换机14000门。1995年5月,山丹、高台、临泽、民乐4局的纵横 制交换机更新为深圳信诺公司HJD04型数字程控交换机各3000门,出局电缆均采用管道以取代原架空电缆;年底, 全区市话交换实占容量14747门,其中程控交换实占容量13897门。
  四、农村电话
  (一)沿革 农村电话曾有“环境电话”“乡村电话”“县内电话”等称,新中国成立初期由地方代管。1955年取 消代管,电话线路全部收归邮电部门,统称“县话线路”。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办邮电,各邮电支局、所的人、 财、物下放当地公社管理,业务领导属县邮电局,机线设备仍属国家所有,营业收入及费用支出纳入公社一级地 方财政管理体系,办理缴拨及结算。1962年12月体制复原,县内电话改称“农村电话”(简称“农话”)。
  (二)线路建设 〔民国〕38年,高台——南华村架设“环境电话”。1954年初,经省财经委员会批准架设乡村电 话线路,架成山丹、民乐、张掖、高台、临泽5县线路454.5杆公里。1956年为配合农业合作化,县内电话建设规 模空前,一年之内各县基本建成电话网。县话线路由各县人民委员会投资,省邮电管理局派“县话工程队”施工 并供线料,所需民工由各乡抽派,木杆自筹。新建或修整的电话线路张掖6条、189.67杆公里,民乐4条、134.10 杆公里,山丹4条、128.9杆公里,临泽4条、154.45杆公里,高台7条、165杆公里,合计25条、772.12杆公里。 1958~1972年,继续新建肃南13条、709.28杆公里,高台2条、116.79杆公里,山丹2条、55.8杆公里,民乐4条、 31.17杆公里。1972年开始更换原木杆杆路为水泥杆路。至1975年,临泽最先实现水泥杆化,1985年民乐全部换毕 ,其余县(市)至1992年换完。期间,新建线路张掖1条、7.5杆公里,民乐6条、16.71杆公里,又26.8对公里, 肃南3条、146杆公里,高台1条、2.64杆公里,临泽1条、15对公里。合计12条、172.85杆公里又41.8对公里。各 县农话线路初架为单铁线,以后陆续更新为双铁线;1974年开始用塑料电缆,张掖沙井子至小河先埋设6.75皮长 公里。1976年省局农话处投资,将高台作为全省农话地下塑料电缆试点,南华至县局、火车站、梧桐泉,县局至 正远、地震台、萤石矿等处共埋90皮长公里;张掖埋设上秦至碱滩、五七林业站、九龙江林场三条电缆6.205皮长 公里。因塑料电缆埋设较浅,常因平田整地、修公路被挖断而无法修复,陆续报废。1980年张掖利用市话管道敷 设农话出局电缆1.501管公里,架设市区至九公里铅包电缆9.926皮长公里。翌年架设至上秦铅包电缆8.108皮长公 里。1986年临泽架设出局铅包电缆0.8皮长公里。1988年山丹架设马营至王家庄全塑电缆1.5皮长公里。1989年张 掖更新南龙王庙至九公里线路为全塑电缆8.2皮长公里,架设至新墩地震台全塑电缆4.6皮长公里。1992年民乐架 设出局电缆1.3皮长公里,山丹架设出局电缆0.67皮长公里,高台架设出局电缆3.2皮长公里(其中管道0.45公里 ,直埋0.2公里,架空2.55公里)。1993年肃南架出局电缆0.55皮长公里,翌年又架0.9皮长公里。1994年临泽更 新出局电缆0.9皮长公里(其中管道0.3公里,架空0.6公里);张掖扩容至交警队电缆2公里,交警队至上秦电缆5 公里。1995年山丹架设出局电缆0.5公里,民乐架设出局电缆3公里。
  (三)交换设备 各县农话网初建时,各交换点仅使用5门磁石交换机,以后随用户的增加,交换机几经更新,但 仅只是容量增加,仍为人工交换。1979年张掖市话设备更新为纵横制自动交换机后,长安、新墩、小满、上秦乡 等近郊16个农话用户最先进入市话交换网。截至1995年底全区直接进入市话自动交换网的农话用户366户。1992年 民乐新天率先开通64门程控小交换机,随后各县农话设备开始陆续更新为程控交换。1993年临泽县政府采取用户 筹集资金办法,仅用7个月时间全县7个点全部更新为程控交换机,乡乡通程控电话。1995年临泽平川乡16个村配 合线路建设,实现村村通程控电话;民乐全县13个乡全部通程控电话;年底,全区农话交换实占容量1054门,其 中程控交换实占容量823门。
  (四)传输设备
  【载波】1969年张掖大满先开通单路载波机,1973年平原堡、沙井子,1976年山丹李桥,1979年马营等交换点开 通单路载波机。1986年张掖糖厂开通环六路载波机。1991年山丹李桥、王家庄,1992年张掖水文队、番茄酱厂, 1993年张掖党寨乡等开通环三路载波机。1992年民乐杨坊、李寨、北部滩、顺化、民联等开通1十6、0十6环路载 波机。1991~1992年临泽在板桥等交换点开通铁三路载波机7套。1993年张掖大满、甘浚,肃南大河,1994年高台 宣化、张掖平原堡等交换点开通铁三路载波机,张掖老寺庙开通高六路载波机,高台南华开通铁十二路载波机。
  【特高频无线电话】1985年张掖——西洞,1986年山丹——东乐,1987年肃南祁林——明花开通单路特高频。 1989年高台——新坝,1993年民乐——六坝、头墩农场,山丹——王家庄、霍城,张掖——农药厂,1994年张掖 ——马蹄,1995年民乐——东乐粮管所开通四路特高频,山丹——王家庄开通十二路特高频。
  【微波】1995年高台——黑泉开通30路用户微波系统。
  五、无线通信
  (一)无线电报〔民国〕26年,抗战开始后,日军飞机对甘肃进行空袭,甘肃防空司令部成立防空无线电台,与 公用网联网防空。防空司令朱绍良、副司令邓宝珊,密令甘宁电政管理局所属各台与军台联网开通无线防空情报 电路,组成防空通讯网,张掖至兰州开通无线报路,配15瓦小型电机1部,始有无线电台。〔民国〕30年,民乐装 设15瓦小型无线电机,翌年设电台。〔民国〕31年,甘肃省防空司令部成立省政府无线总台,翌年省内设立10个 支台47个分台,张掖为第六区第七支台,山丹为第六区第24分台,高台为第七区第20分台。〔民国〕33年,甘肃 省保安司令部在高台县政府内设立无线电总台高台第20分台,配备有收发报机各1部,经转政务、新闻及县长私人 电报等,与兰州、酒泉、张掖、临泽、金塔等县收发报;国民党航空委员会防空总监部在高台设立无线电台4处: 一在高台东关外阎家庙设立国民党中央防空情报所无线电台总台第98分台,与兰州总台联络,有收发报机各1台, 业务为防空情报通讯;二在县城南后街设立驻高台空军电台,有18人,业务为航空、气象;三在兰州郑家庄设立 驻高台信号班,有14人;四在阎家庄设立驻高台信号班,2人。是年,临泽增设无线分台1座。〔民国〕36年,省 保安司令部在民乐设专用电台。1949年解放前夕,以上国民党电台全部撤毁;兰州有党部、政府、军队及企业、 金融、交通等机构设立的专用电台40多部,张掖为甘肃省无线电台总台3部、联勤总部无线总台第9电台、第八兵 站通讯七团一连三排第三台以及公路总局第七区台第三分台等电台联络地点。
  共和国成立后,分布在省内各地的专用电台,除军用电台外,均由电信部门接管。1949年12月,兰州电信管理局 首先接收石油部设在兰州等地的无线电台,与中国石油公司营运处签订租用电台的合同,并在兰州、酒泉、张掖 等地设立租用电台。1954年,张掖开通至酒泉的无线报路,民乐设租用电台;肃南县接收军用电台设备,归邮电 局,与酒泉通信联络,1956年与酒泉、兰州联络,1957年改为与张掖联络。1957年,增开张掖至兰州、敦煌的无 线报路,翌年配55型15瓦电台1部,定时与兰州会晤,有线通信阻断时作报,保证气象电报。1959年肃南皇城设电 台,配55型15瓦电台;黑藏大岔设(临时)电台对县局通信。翌年,宝瓶河牧场、珠龙关设电台对县局通信。 1962年,增开张掖至山丹无线报路(1963年停)。1970年,山丹、民乐、临泽、高台配55型15瓦小型机各1套,张 掖配150瓦收发讯机各1部,均设为战备台。1972年10月甘肃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通知清查无线电台,张掖、肃南 重新办理审批手续。1978年1月1日开通地——县无线报路,包括肃南——祁青(珠龙关)无线报路。1979年,张 掖、高台、山丹、民乐无线设备更新为81—C型15瓦小型电台。肃南于1980年,临泽于1981年更新为同型号设备。 1989年,张掖、肃南配150瓦发信机各1部。1992年,张掖、肃南配430收信机各1套。自1970年以后,张掖对兰州 和各县坚持每日定时会晤,各电台在有线全阻时作报,以保证通信。
  (二)无线电话〔民国〕31年,张掖增设200瓦无线话台,兰州至张掖无线电话于7月11日开放营业,酒泉至张掖 无线电话于9月20日开放营业。
  1985~1995年在边远的农村配备特高频收发信机16套,开通无线电话电路24路。
  (三)无线寻呼1992年9月,张掖首先开通数字式公众无线寻呼系统,翌年改为数汉兼容。1993~1995年,高台、 山丹、临泽、民乐、肃南开通数汉兼容的无线寻呼系统,1995年底有用户1789户。
  (四)无线集群通信1993年,张掖开通450兆(单工)无线集群通信系统,1995年底有用户75户。
  (五)微波通信1995年,高台至黑泉开通WHJ—128点对点用户微波系统,年底有用户18户。
  六、长途线路
  (一)沿革 〔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十月,甘肃第一条铁线报路架竣,兰州电报总局设巡线专务,固原、平 凉、兰州、凉州、甘州、肃州各设巡线工丁,分段负责电报线路维护,因所配巡线工丁远不敷用,便在当地招雇 临时工丁稍事培训,即以充任。在沿途驿站租设巡线房。甘州巡线工丁维护范围:东至永昌县西十五里铺,西至 高台渠口,计375杆华里。
  〔民国〕11年,省局兰州设置线务总办,固原、肃州设线路工程处,管理维护工务事宜。工程处设总管1人,固原 、张掖各驻巡线员1人。〔民国〕30年,甘宁电政管理局工务处撤销原线务站(段),改设6个工务区,三区维护 兰州至高台,四区维护高台至星星峡。〔民国〕35年,第八区(甘、宁、青)电信管理局将长途线路维护机构改 编为5个长途线路技术中心站,酒泉中心站下设张掖、安西两个线务段。张掖线务段维护永昌经山丹至张掖,张掖 至酒泉、山丹至民乐、酒泉至老君庙,临水至金塔,计458.33杆公里线路。
  1950年9月,甘肃省取消原设线路维护机构,实行机线合并,成立兰州、酒泉等5个长途中心站,隶属当地电信局 领导。酒泉站管张掖、安西线务段。1955年10月,甘肃线路机构改组,成立兰州、酒泉两个长途线路中心站。酒 泉站管辖兰州至星星峡6个线路段,第三段驻山丹,14人,维护247杆公里;第四段驻高台,13人,维护355杆公里 。1958年全省改设14个线路段,第十一段驻张掖。1960年11月,甘管局成立“甘肃省长途电信线路中心站”,在 各专州设长途线路维护段。张掖线务段下设酒泉、安西、敦煌、武威4个线路分段。1962年8月,改组后的甘肃省 长途电信线务总站下设4个线务站,酒泉站管辖永昌、张掖、酒泉、安西、敦煌线务段。1969年4月,甘管局革委 会决定将全省各线务站(段)交当地邮电局管辖。1974年2月,各级线务站受当地邮电局和线务总站双重领导。 1985年甘肃省线务总站下设庆阳、张掖等11个线务站,张掖站管辖张掖、山丹、高台线务段。1993年,张掖线务 站改名“张掖电信传输分局”。1994年张掖线务站干线维护段东起山丹绣花庙、西至高台马营滩,计253.17杆公 里。
  (二)明线 〔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丹麦人拉森·葛来生率工匠负责兴修平番(址今永登)以西的电报线 路,自平番经古浪、凉州、永昌、山丹、东乐、甘州、抚彝、高台抵肃州。全程2900余杆华里。
  〔民国〕21年,甘宁电政管理局利用兰州至酒泉间杆路附挂张掖——高台——酒泉及张掖——山丹——武威的铁 线。〔民国〕26年,架设山丹至民乐铁线47.9杆公里。〔民国〕35年3月,兰州至迪化线路从武威开工,甘肃负责 架设武威至星星峡段,其中武威至酒泉段为2.6毫米铜包钢线,计460杆公里,11月架竣。〔民国〕36年,甘宁管 理局架通由兰州经张掖至酒泉铜线(美国进口)1对。
  1949年国民党部队溃退时,山丹、张掖、高台电信线路毁损殆尽,有线通信处于瘫痪状态。兰州解放后由军管会 接管第八区电信管理局,并立即组织人力抢修线路,兰州至酒泉线路由第二工程队负责修复。1950年,武威至酒 泉加挂2.6毫米铜包钢线1对,4毫米铁线1条。1951年,根据邮电部统一安排,西北区管局电信工程队负责架设兰 州经乌鲁木齐至霍尔果斯的国际电报线路铜线1对,11月底竣工。1954年11月,张掖至酒泉加挂3.15毫米铜线1对 ,计228.1对公里。1955年,甘管局在兰州至乌鲁木齐杆线上附挂张掖至高台,高台至酒泉铁线各1对,计244对公 里。1956年,兰州至酒泉加挂3.0毫米铜线1对。架设张掖至民乐4.0毫米铁线1对、66.2杆公里,高台经元山子、 大河至肃南4.0毫米铁线1对、85.1杆公里。1957年,武威至酒泉加挂3.0毫米铜线1对;张掖至临泽架4.0毫米铁线 3对36.65杆公里。1959年,拆除高台至肃南线路,取道甘浚、白银架通张掖至肃南2.5毫米铜线1对、87.38杆公里 。1960年,张掖至高台加挂4.0毫米铁线1对,82.1对公里。1962年,山丹至民乐加挂4.0毫米铁线2对。1963年, 张掖至山丹架铝线1对、59.6对公里。1965年,兰州至酒泉加挂3.0毫米铜线1对。1969年,张掖至肃南,张掖至民 乐各加挂4.0毫米铁线1对。1971年,肃南皇城划归永昌,架设永昌至皇城农话线路58杆公里,1973年复归肃南后 ,皇城至永昌线路改为长途线路;张肃线路改造更新,沿708公路与军线同杆架设2.5毫米铜线1对、92.35杆公里 。1975年,武威至张掖长途线路更新为水泥杆路,新架山丹至内蒙阿拉善右旗4.0毫米铁线2对、40.23杆公里。 1984年,张掖线务站负责架设兰州至乌鲁木齐3.0毫米铜线1对,张掖区内计253.17对公里。1990~1991年,张掖 线务站新架武威至山丹3.0毫米铜线2对、计112.8对公里,山丹至张掖3.0毫米铜线1对、59.2对公里,张掖至临泽 3.0毫米铜线1对、36.67对公里,临泽至高台3.0毫米铜线2对、159.64对公里;更换山丹至张掖的铝线1对,铁线1 对,张掖至临泽铁线3对,临泽至高台的铁线1对为3.0毫米铜线,计308.23线对公里。
  (三)光缆 1994年4月,西兰乌光缆通信工程兰乌段全线开工,张掖境内由部队配合施工,兰州军区司令部通信 兵部负责该工程的挖沟、填土、挖接头作业坑、过河截流、破路面、过路顶管和布放排流线等土、石方作业任务 ,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四工程局负责光缆单盘检测,路由复测,敷设光缆和接续、安装等任务。光缆敷设工程于7 月完工。工程采用澳大利亚OLEX公司的单模、1310微米波长光纤光缆,全区敷设287.85沟公里。张掖传输分局负 责维护东起山丹郭家泉、西至酒泉清水一段的光缆。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经济、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政治、政党、民主党派、政协、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政事纪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物古迹、艺文、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史志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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