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建筑·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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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237
颗粒名称: 第十章 建筑·房产
分类号: F426;F293.33
页数: 24
页码: 998-1021
摘要: 本章记述了远古时期至公元1995年甘肃省张掖地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情况,包括建筑业发展、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几方面内容。。
关键词: 建筑业 房产业 张掖地区

内容

张掖地区的建筑业历史悠久。〔北魏〕凿石窟,〔隋〕〔唐〕建寺庙,〔宋〕〔元〕兴碑塔,〔明〕〔清〕立牌坊,星罗棋布,风格各异。是劳动人民智慧与科学融会的结晶。
  自20世纪80年代始,建筑业迅速崛起。城镇建筑实行统一规划,以旧城改造为主线,基础公用设施为重点,当代优质工程为标准,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园林、道路相配套。90年代,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开展“安居工程”建设,城镇建筑日新月异。到1995年,6县(市)城镇总建筑面积702.35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14.95平方米,分别比1949年增长28.7倍和2.01倍。各县(市)城区高楼林立,造型各异,街道宽敞,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展现出新型城市风貌。
  第一节 建筑业发展
  一、建筑业沿革
  〔民国〕前,区内建筑业主要是民间个体工匠承揽官民建筑。“工兴则聚,工成则散”,设施简陋,人工操作,管理落后。
  共和国成立后,建筑业发展较快。50年代中期,各县城乡泥水匠、木匠、画匠、裱糊匠、油漆匠等个体工匠,组建成建筑合作社,从事一般土木、砖土木平房的修建和维修。1956年,张掖县泥木工建筑合作社的48名工匠,参与张掖专署大楼及配套房舍修建工程。1965年,张掖县泥木工建筑合作社收归专区建筑工程队,为全区第一家国营建筑企业。
  1974年,张掖专署建筑工程队扩建为“张掖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此后,张掖县泥土木建筑合作社扩建为“张掖县建筑工程公司”;新建高台县宣化建筑公司;临泽县小屯、沙河公社分别组建建筑队;民乐县个体工匠自愿结合,联合承包住房、厂房建设。到1980年,全区国营和城镇集体建筑企业有职工1416人,固定资产412.1万元,年建筑产值1835万元。80年代,县(市)城镇进行改造,建设规模扩大,建筑业崛起。专业化程度和企业资质等级普遍提高,结构设置逐步合理,初步形成建设管理、招投标、开工审批、工程质监以及建材、建筑、安装、市政、建筑装饰等配套体系。到1990年,全区四级以上建筑企业有20家,职工12417人,固定资产原值2872.82万元,年产值11037万元。1995年建筑安装企业达44家,职工28707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735人;固定资产原值16989万元,主要机械设备4223台;完成年产值64039万元,实现利税5025万元。其中:国有建筑企业4家,职工2364人,拥有固定资产2715万元,机械设备427台,产值8165万元,利税457万元,企业、职工、产值、利税分别占全区建筑业的9.09%、8.23%、12.75%、9.99%;城镇集体企业13家,职工5411人,固定资产3863万元,机械设备826台,产值11664万元,利税706万元,分别占全区的29.55%、18.85%、22.74%、19.56%、18.21%、14.05%;乡镇企业27家,职工20932人,有职称人员1187人,固定资产10411万元,机械设备2970台,产值44210万元,利税3862万元,企业、人员、产值、利税分别占61.36%、72.92%、69.04%、76.86%。各企业的技术构成和管理水平均有显著提高,可独立承揽高层建筑。
  二、主要企业
  【张掖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国有企业,1965年成立“张掖地区建筑工程队”,时有职工83人,固定资产7万元,年竣工面积3000多平方米,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30万元。1974年成立“张掖地区建筑工程公司”,职工483人,机械70台,技术装备率869.8元/人,动力装备率2.93马力/人,固定资产117万元,年完成建安量290万元,竣工面积9447平方米,全员劳动生产率5443元/人。1977年,被评为“全省大庆式企业”。1984年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94年1月更名为“甘肃省张掖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下设12个土建工程分公司和地基基础工程公司、机械化施工公司、建筑农工商企业公司、材料经销公司、装饰装潢分公司、古建筑园林公司、节能设备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后勤服务公司、多种经营开发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站、建材中心试验室、工程预决算中心、工程清欠办公室、综合加工厂等机构。承建中、小型工程380项。1995年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195万元,职工1541人(不含季节工2271人),其中高、中级工程师133人;完成建安量600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3499元/人,实现利税139万元。竣工236项,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优良工程27项。主要机械设备有塔式起重机、自立架(配卷扬机)、搅拌机、钢脚手架、钢模板、冷拔机、打桩机、挤土型沉管灌注机、钢筋弯曲机、打夯机、电焊机、切割机、拉直机、拉丝机、磨石机、振捣器等242台,预决算、财务管理已由电脑微机操作。可承担现代化高层楼建筑,质量、效率、造价等指标均达到国标。
  【张掖市建筑工程公司】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1966年由城区37名泥木工组成张掖县泥木工建筑合作社。1968年与玻璃社合并,时有职工325人,主要修建土木结构平房。1975年分设县建筑工程队,承担土木和砖混结构办公楼、厂房、水塔、住宅等建设。1978年后,下设安装工程队、预制厂,职工320人,拥有施工机械201台(件),晋升为“国家三级企业”。1990年,职工343人,固定资产原值219.7万元,流动资金87万元,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441万元。1995年,完成建筑产值712万元,上缴利税83万元,承建的土建安装、桩基、古建筑维修等5项建筑被评为“地优工程”。
  【张掖市第三建筑工程总公司】属梁家墩乡,为省二级企业,1973年建成。1995年已形成建筑、安装、建材生产、商贸流通、种植养殖为一体的综合企业。下属工程公司6个,施工队32个,有金属结构门窗厂、预制构件厂、商贸大世界、河西宾馆、招待所及园林、猪场、牛场、砖厂等经营单位。有固定职工2167人,其中技工1696人。固定资产原值2381.4万元,流动资金1228.4万元;主要机械设备284台(件),技术装备率8292元/人。1994~1995年连续两年产值突破亿元。可承建30层以下楼房,100米高的烟囱及建筑装潢。1995年,承建地区电力大厦16层土建安装工程,总造价1900万元。历年承建工程344项,工作量73.5万平方米,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4%,创地优工程24项,省优工程16项,部优工程2项。1993~1994年,跨入“甘肃省乡镇企业五十强”“甘肃省乡镇企业十强”行列,1995年,被省乡镇企业局定为“A级施工企业”。
  【张掖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属上秦乡,1974年成立“上秦乡建筑工程队”,职工120人。1984年易名为“张掖市联合建筑公司第二施工队”。1988年,企业积累资金793万元,拥有各类施工设备223台(件),从业人员2236人;是年,更名为“张掖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下设4个建筑队,1个安装队。到1995年,有职工782人,固定资产原值473万元,下设7个分队,可承建12层以下楼房、21米跨度建筑工程。主要设备96台(件),其中吊车9台、塔吊8台、卷扬机18台、搅拌机27台、打夯机3台、打桩机1台、电焊机19台、井子架11台、架板98吨、架杆154吨、模具62吨,为“三级企业”。是年,承建工程39项,竣工34项,建安面积5.87万平方米,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54%,完成建筑产值1649万元,上缴税金56万元,盈利89万元。
  【高台县宣化建筑集团公司】属宣化乡,1976年创建宣化副业队,1977年改建为“宣化建筑公司”,下设8个工程队。到1983年,有职工500人,固定资产87万元,年施工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产值400多万元。1990年,以建筑为依托,兴办面粉厂、钢窗厂、造纸厂、烧碱厂、硅铁厂等企业。是年,被省乡镇企业局命名为“甘肃省A级企业”。1992年,晋升为三级建筑企业,被国家农业部评为“甘肃省十强乡镇企业”,更名为“高台县建筑工程公司”。1993年被省建委、统计局评为“甘肃省建筑施工五十强企业”;1994年晋升为“二级企业”。1995年,更名为“高台县宣化建筑集团总公司”,职工3818人,其中瓦工2628人、木工1136人、电焊工54人,资本金额201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095万元,流动资金600万元;机械设备314台(件),有载重汽车21辆,小汽车16辆,液压8吨吊车1辆,55型拖拉机17辆,搅拌机52台,砂浆搅拌机72台,TQ—40和—25塔吊16台,电焊机32台,气焊切割机18台,钢脚手架、钢模板分别为1600和450吨,技术装备率2129元/人;年产值8066万元。可承揽30层以下的楼房建设。
  【山丹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乡镇集体企业。1984年以东乐、清泉、位奇、花寨、李桥乡建筑队为基础,成立“山丹县联营建筑公司”。1988年易名为“山丹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定为四级企业,下设4个分队。有职工180人,固定资产30万元。1992年,有职工905人,固定资产209万元,晋升为“三级建筑企业”,下辖建材、采石、土建工程队15个单位。1995年,职工发展到2320人,固定资产原值1168万元。累计承建工程128项,其中较大型工程20项,总建筑面积10.88万平方米,建筑产值达38760万元,质量合格率达100%,其中有80项工程被评为“优良工程”,占62.50%。是年5月,被省建委批准晋升为“建筑二级企业”。
  【民乐县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组建,从业280人,注册资金55万元,固定资产85万元。1995年,有职工980人,拥有固定资产328万元;有大小汽车10辆,搅拌机21台,塔吊、龙门吊22台及各种中小型机械。人均技术装备2500元,流动资金285万元。创地优工程12项、省优工程1项,质量合格率100%,实现利税231万元。1990年以来连续5年被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省建委核定为建筑三级企业。
  【临泽县沙河乡建筑工程公司】1984年成立“临泽县建筑公司”,1989年改为“临泽县沙河乡建筑工程公司”,下辖5个大队,27个小队,有职工550人,固定资产757.4万元,流动资金1139.3万元。至1990年,承建工程65项,建筑产值7540万元,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1995年,从业人员1020人,有固定资产758万元,完成建筑业产值1589万元,上缴税金52万元;有施工机械162台(件),下辖预制件厂、加工修理厂等企业。工程优良率达42.3%,累计向国家缴税金286.5万元。
  【肃南县建筑工程公司】1984年创建,从业人员327人。1985年完成建筑工程量82万元,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1986~1989年,建成肃南县广播电视楼、肃南县第一中学教学楼等15项工程,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工程量233.7万元,实现利税6.54万元。1995年,从业人员327人,固定资产原值66万元,完成产值405万元,实现利税35万元,盈利12万元。
  三、建材生产
  共和国成立前,民用建材大部分用土坯、沙石、木料,石灰等,自产自用。仅有少数沙石厂、石灰窑和小型砖瓦厂,生产方式落后。
  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1956年创建“张掖地区平原堡砖瓦厂”,为全区第一家国营建材企业。主要生产红砖、红瓦。70年代,地方“五小”工业兴起,各县(市)大办小水泥、小砖窑、石灰厂、沙石厂等建材企业,同期地区山丹水泥厂、张掖县水泥厂等相继建成。80年代,建材企业迅速发展,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增加花色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主要产品有砖、瓦、水泥、石灰、混凝土构件、石膏板、胶合填充板、黏土釉面砖、刨花板等10大类50多个。1995年,有建材企业37家,产品扩展到钢门窗、防盗门、人造板、加气砼、大理石、花岗石、石英瓷浴盆、水浴地面花砖、水暖铸铁管件、暖气片、胶合板、防腐材料、塑料、油漆、白水泥、铝合金门窗、静电喷塑、彩板等23类100多个规格品种。
  四、建筑装饰
  80年代,随着各县(市)旧城改造、建设的发展,建筑装饰装潢业相应兴起,时有“张掖市工艺美术厂”“华艺广告装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到1990年,有国营、集体、个体各类装饰装潢公司、部、廊56家,由零星小工艺制作扩展到内外墙体、顶棚、铺面装修;由简单手工操作发展到小型机械加工装修。1995年,经地区建筑装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资质等级达标的企业有“张掖地区建筑装饰装潢公司”(国有二级)、“高台县建安装饰公司”(集体三级)、“张掖地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集体三级)、“张掖市华艺广告装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三级)、“张掖地区誉西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集体三级)5家。这些企业机构、制度健全,设计施工规范,机具先进;有铝合金切割机、木工多用锯、电焊机、台钻、空气压缩机、砂轮切割机、码钉机、冲击钻、电锤、射钉机、运轮等装备。新、旧房屋单项装饰工程量最高500多万元,最低一般在万元以上。承揽商厦、大楼、餐厅、饭店、宾馆、舞厅、商业服务门店等建筑装修。1995年,张掖地区行署建设处根据国家建设部《建筑装饰工程管理条例》,对全区建筑装饰市场进行整顿,使装饰行业步入健康规范的发展轨道。
  第二节 建筑工程
  一、古代建筑
  境内古建筑众多,风格独具特色。《甘州府志》载,张掖有文庙、甘泉庙、二郎庙、道德庵、玉皇庙、城隍庙、王母宫等,庙、宇、寺、观达151座。建筑规模较大的有张掖将军府、肃王府、大衙门、山西会馆、陕西会馆、民勤会馆、文庙、五风楼、鲁班楼、三台阁等,〔民国〕以后大部分拆毁,或改为机关、学校、医院、居民住宅。遗存的古建筑为数不多,都具有宝贵的历史文化价值,其重要者有:
  【张掖钟鼓楼】原名“镇远楼”,位于张掖市中心四大街交汇处。始建于〔明〕正德二年(1507年),〔清〕顺治五年(1648年)毁于兵燹,康熙七年(1668年)重建。1988年,全面加固、修葺彩绘,保持原貌,重现风采。鼓楼由楼台、楼阁组成,平面正方形,三层总高28米,楼台边长32米,周长128米,高9米,全用青砖包砌,基部衬砌石条,台顶砌一米高的女儿墙,下部四面中轴线开券形门洞,门洞平面呈十字型,与四大街相接,可供通行。门洞顶部砌5层砖券,上面嵌刻砖匾额。楼阁上下两层,重檐四面坡攒尖顶,楼顶覆盖青筒瓦,饰琉璃吻兽,檐下四面悬挂匾额。整个鼓楼建筑精巧,结构紧凑,雕梁画栋,宏伟壮观,是张掖古城的重要标志。
  【张掖大佛寺】俗称“卧佛寺”,坐落在城西南隅,今大佛寺巷。原寺包括卧佛寺、天王殿等建筑群。现存大佛寺,初建于〔西夏〕永安元年(1098年),原名“迦叶如来寺”。〔明〕永乐九年(1411年)重修,并敕为“宝觉寺”,〔清〕康熙17年改名“宏仁寺”,明、清朝屡有修缮。
  大佛寺主体为砖、石、木结构,是一座典型的佛教寺院古建筑群。其主建筑大佛殿为两层楼,平面长方形,面宽11间、51.3米,进深7间、26.7米,高33米,建筑面积1379.7平方米,出檐3米,檐高5米,为重檐歇山顶,周围绕廊,殿顶用青筒瓦覆盖。建筑宏伟壮观,为我国佛教殿堂之最。殿内现存泥塑佛像31尊,正中有释迦牟尼涅槃像,为国内最大的室内泥塑卧佛。二楼有内外两层廊,呈“回”字形,殿内南北两端四角各开一月亮门,门外侧各有四角门,门旁各画两金刚,并题有对联。
  大殿因年久失修,殿基下沉,向东南倾斜。1983~1986年,省、地、市筹款22万元进行了维修,新增立柱17根,更换朽柱20根,阑额26根,大梁4根,拉梁5根,闸口35块,平方板16块,檩71根;修复一个脊首,新铺房瓦,更新门窗楼板,恢复原貌,重放异彩。
  【张掖土塔】位于大佛寺东侧。砖土结构,外表通体抹白灰,为喇嘛教式。1927年地震中顶部坠毁,1986年修葺复原。全塔有塔座、塔身、塔刹3部分,总高33.37米(塔高20米),塔基平面呈方形,边长23米,塔基上筑三层须弥座,中间须弥座周围有天王浮雕,座上竖立8个小塔。再上为覆体,覆体上又有一层须弥座,四周开5个小佛龛,其中间为拱形,两边为方形。再上是直径4米木质圆盘,圆盘中央置铜质宝瓶形塔刹,高约3米,重800公斤,圆盘边缘吊有36块铜质垂檐,每块垂檐下又悬一风铃,风吹铃响,风姿多彩。
  【张掖木塔】位居万寿寺藏经殿前,〔北周〕创建,〔隋〕开皇二年(582年)重建。〔唐〕贞观中尉迟恭督工加固。〔清〕康熙二十六年维修。原为15层,〔清〕末被大风所毁,现存建筑为〔民国〕15年重建。木塔为万寿寺主体建筑物,塔高32.8米,八面九层,造形为“天圆地方,九宫八角”。主体为砖木结构,塔基平面为正八边形,台基20.3米见方,塔基宽15.1米。面宽与高度由下而上逐层缩小,外檐楼阁式建筑。塔身内壁1~7层为砖砌,各层都有门窗、楼板、回廊和塔心。窗上雕有花锦,门楣嵌砖雕横额,为张掖八景之一。1985年,地、市拨款25万元维修复原。
  【西来寺】位于张掖城西南隅,今西来寺巷。建于明朝,〔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重修,至雍正十年(1732年)三月落成。现存藏经楼,建筑为单檐硬山顶,两边加券棚顶,面宽5间,进深5架檩椽,配殿面宽3间、11.4米,进深6.2米,楼上、下、南、北配殿佛像神态各异,建筑规模宏大。金刚殿单檐歇山顶,面宽3间,殿内顶部有藻井,围以绘有各种图案的天花板。
  【马蹄寺石窟群】位于肃南县马蹄区临松山下。〔东晋〕时修建,各代续建,系境内佛教圣地之一。今存石窟包括金塔寺、千佛洞,上、中、下观音洞、胜果寺、普光寺共7部分。窟龛总数70余处,雕刻各异,建筑结构独特,将山、林、水、石融为一体,险、幽、雄、丽寓于一身。普光寺(又称“北寺”)的“三十三天”洞窟,沿山自下而上,开凿在红岩陡壁上,距地表42米,分5层开窟,第一、二、三层各平列开五窟,第四层一列3窟,最上一层1窟,宛如一座宝塔。西南上方又两窟,共21窟,构成整体。各窟之间有甬道相通。窟形分两类,一为平面方形的人字坡顶窟,一为平面方形的覆斗式四面坡顶窟。洞外建有梵刹式木质廊檐结构,曾一度毁坏,现已修复。
  马蹄殿 石窟平面近方形,窟内有中心方柱,窟门有3个,均作券顶,窟高3.9米,宽10.06米,深8.6米。窟内地面上因有马蹄印迹,传为名胜。
  上、中、下观音洞 下观音洞现存比较完整的窟龛5个,其中第二窟保存完好。该窟平面长方形,有中心柱,窟高5米,宽8.4米,深10米。四壁不开龛,窟顶前部作人字坡,后部作四面坡形,中心柱分两层,每层每面各开一圆拱形龛。
  千佛洞石窟 距离马蹄山北3公里。分南、中、北三段,南、中二段以佛龛为主,北段浮雕舍利塔。保存较完整的第二窟,是一个平面纵长方形的平顶大窟,窟内有中心柱,窟高5米,宽5.7米,深4.4米。第八窟为平面长方形的平顶大窟,窟内正中凿通顶中心方柱,窟高6米,宽5.9米,深5.65米。
  金塔寺石窟 位于临松山东面的崇山峻岭中。开凿在红砂岩悬壁之上,距地面约60余米。分东、西二窟,东窟高6.05米,宽9.7米,深7.65米,平面纵长方形,覆斗式顶,有中心方柱,中心柱四面分3层开龛造像;西窟高4.3米,宽7.9米,残深3.9米,中心柱分3层造像。
  二、当代建筑
  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城镇建设加速发展。到1995年,各县(市)城镇新建与扩建各类砖混、钢混结构多层住宅、办公、综合营业、工业生产、科教楼(厦)1870余栋,建筑面积375.3万平方米,占现有总建筑面积702.35万平方米的53.43%。建筑布局设计、造型结构、色调功能及施工工艺,均体现现代建筑科学技术的先进水平。
  (一)、机关建筑
  【张掖地委、行署办公楼】位于张掖市南环路西段南侧,原为崇庆寺旧址。1956年,由省设计施工单位分建地委、行署两座砖混结构4层办公楼,建筑面积8780平方米,翌年竣工使用。行署大礼堂,于1957年建成,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大院逐步绿化、美化。为防地震灾害,1984年、1986年分别对两楼采取抗震加固措施。1993年,大院前门两侧新建两栋2层砖混结构综合营业楼房。1995年,大院东侧新建地委、行署合署办公楼,框架4层,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
  【张掖市委、政府办公楼】位于县府街南段西侧。1984年,新建县人民政府办公楼,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1994年,市委由南街什字搬迁到市政府大院南侧,新建市委砼结构5层办公楼,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
  【山丹县委、政府办公楼】位于县城北街西侧。始建于1959年,建筑面积3725平方米,砖混结构。主楼4层出檐平顶,南北为3层,上顶水泥抹面,正门向东,4个方形大柱架起雨廊,为全区县府最早的楼房建筑。后建起700多平方米的2层职工宿舍楼1栋。1960年办公楼主体完工。
  【民乐县委、县政府办公楼】位于县城大衙街西侧。1986年,在原县委机关东侧新建砖混结构4层办公楼,建筑面积4660平方米,中间主体4层,南北副楼3层,按7级地震裂度设防。1990年竣工,附属设施齐全。
  【临泽县委、政府办公楼】位于沙河街南侧。1984年拆除土木、砖木结构办公室,建成钢混结构5层办公楼,建筑面积4008平方米。
  【高台县委、政府办公楼】位于明朝千户所旧址,〔民国〕旧县政府驻地。共和国成立后,高台县委、政府驻此。1983年,拆除土木结构平房和小礼堂,新建办公楼房,主楼4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楼】位于县府街中段北侧。1989年拆除县委、政府土木结构平房,修建“一”字形砖混、框架结构办公楼,主楼5层,副楼4层,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二)公用建筑
  【张掖火车站】1955年兰新铁路通达张掖。1993年,火车站拆除土木结构平房,新建砖混结构车站,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高14米,底层设售票厅、候车室、行李托领厅、服务部等。设两个站台,有地下通道至二站台。1994年,对火车站广场改造,铺筑水泥地坪4000平方米,完成花坛、假山、喷泉、雕塑、绿化带等景观及配套建筑,形成现代化中型车站。
  【张掖宾馆】位于张掖市县府街南段东侧。始建于60年代,原名“张掖地区招待所”,占地面积21851平方米,时有土木、砖木结构平房3100平方米。1984年,在院中央建砖混结构5层楼,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1991年改造维修,外墙瓷砖贴面,琉璃瓦大屋顶。1995年又对室内进行改造,水、电、暖等设施配套。有不同档次的标准间、豪华客房。1989~1991年,在后院新建2号楼,4层框架,砖混结构,每层楼面增设整体层,8度抗震设防。琉璃瓦大屋顶,房间设施装饰豪华。北面建两层餐厅楼1栋,框架结构,琉璃瓦大屋顶,外墙瓷砖贴面,大理石装饰墙裙,有大宴会厅、多功能厅各1个,小餐厅7个,中西餐厅和民族风味餐厅俱全。1993~1994年配建操作间楼2层,服务楼3层,写字楼2层,砖混结构,外墙瓷砖贴面,内墙白涂料粉刷。各楼之间以古建筑长廊连接,后院建筑楼体之间修建水池1个,曲径长廊2条,凉亭1个,大小花坛7处,种植云杉、刺柏、侧柏、国槐、紫藤、榕竹、丁香、牡丹等20多种名贵花木,形成园林景色。主体建筑、长廊、水池、凉亭、松柏等融为一体,风格独特,造型别致,有“池水荡碧波,长廓水榭厅,翠园春竞发,竹斋舞清风”之优美环境,集住宿、餐饮、会议、旅游于一体,成为张掖地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窗口”。
  【张掖地区电讯楼】位于张掖市西大街东段北侧。1995年竣工,主体大楼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4层框架结构,总高18米,主楼局部底层设地下室,程控电话设备全部由加拿大进口,装机总量22400门,与国内外直通。楼后侧建有35米高设备先进的现代化电讯塔。
  【电力大厦】位于张掖市西大街西段北侧。1995年8月1日开工建设,总投资1836.4万元,设计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主体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16层,平面形状呈“L”形,有地下室、商场、娱乐城、客房、办公室、舞厅、电力科技研究室等。是迄今全区最高层建筑。
  【张掖地区电视广播大楼】位于张掖市南环路中段南侧。1994年建成,平面呈“L”形,建筑面积3137平方米,4层砖混框架结构。楼体分为电视发射传送工作机房和局机关办公用房。楼后30米处建有153米高的接受发射塔。
  【“金张掖”牌楼】位于张掖市东关1.3公里处。1992年8月12日,以江泽民在张掖视察时亲笔题词“金张掖”取名。1994年8月8日建成。为砼全框架结构,仿古3层建筑,楼顶距地面14.5米,东西宽4.5米,南北长36.5米。气势宏伟壮观,与市中心钟鼓楼遥相呼应,与312国道相映成辉。
  【张掖汽车东站】位于张掖市东环路,国道312线南侧。1995年建成,占地面积1.18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建筑面积4487.4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厅楼融合,配套齐全。每日发往东至兰州、西至敦煌、南至西宁、北至银川各方客车60多个班次,为河西走廊大型公路客运站之一。
  【山丹路易·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位于山丹县城文化街西侧。1980年,路易·艾黎将其收集的3800件文物捐赠给山丹县,由省人民政府拨款兴建陈列馆,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781平方米。1981年奠基动工,1982年落成。正馆为9间2层中西结合式砖混结构,硬山出檐,前后有外廊。1984年,续建两侧厢房各6间,砖混结构,券棚前廊,整体造型雅致大方,主楼悬楚图南书写的“山丹县路易·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匾额。
  【张掖师专楼群】位于张掖市环城北路西段北侧。1978年建校,占地面积6.4公顷,有土木结构平房1万平方米。翌年,新建小型3层办公楼,建筑面积2108平方米。1985年新建综合教学楼,面积8037平方米,5层框架结构,大理石柱,水磨石地面,外墙体由彩色瓷砖贴面,造型新颖。1988年后,新建大型图书馆楼、教学实验楼、教工住宅楼、学生宿舍楼、招待所楼等14栋楼、馆。到1995年底,建成楼房5.6万平方米。新建足球场7200平方米,花坛5处,亭台2座,校院绿化覆盖面积占空间面积的80%,被张掖市绿化委员会授予“园林先进单位”。
  【张掖师范楼】位于张掖市东北角马神庙街27号。1956年,国家拨款10多万元,修建砖木结构校舍7074平方米。1980~1987年,省、地拨款和自筹128万元,修建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礼堂、教研楼、教职工平房宿舍、伙房等8780平方米。19881991年,省政府批准利用世行贷款和省配套资金280万元,自筹资金32万元,建起综合楼、教学楼、学生饭厅、宿舍楼等6座,建筑面积9118平方米,并建起校门、文化长廊、围墙、舞蹈教室、附属设施及住宅楼1栋,设备完善。
  【张掖体育馆】位于张掖市中心广场东南角。1990年8月建成,建筑面积4570平方米,平面呈“口”字形布局。长56米,宽45米,砖混框架结构。顶部为钢球网架,网架上弦至地面16米,单层木制地面,下建梯式观众坐席2500座,南设接待办公楼。可举行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摔跤、柔道、体操、棋类等体育比赛活动。
  (三)商贸建筑
  【张掖河西大厦】位于张掖市南街什字东北角。总建筑面积10684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于1988年12月竣工,建筑面积7444平方米,6层砖混框架结构楼,平面为“匚”形,各层营业厅为三合板吊顶,水磨石地面。二期工程连主体楼东北角,3层天井式砖混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1995年竣工。各层为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天井6根圆柱通贯1~3楼,淡金黄色不锈钢材料围包,井顶封闭排列76个组合灯具,水银玻璃衬托,白瓷砖铺设地面,室外墙面采用玻璃幕墙装潢。设施完备,工艺精良,豪华高雅,为河西最大购物中心之一。
  【金张掖商厦】位于张掖市东街什字西南角。1994年8月建成,建筑面积6737平方米,6层砖混框架结构,1、2层营业厅安装扶手电梯。各层墙体使用玻璃幕墙新材料,屋面吊顶,彩色灯具特色各异,地面铺设地板砖。造型美观,豪华绚丽。
  【张掖国贸大厦】位于张掖市县府街北段西侧。1995年8月建成,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6层砖混框架结构,呈全封闭式。1、2、3层为商场,4层办公,5层为天王娱乐城,竖式电梯直贯4、5楼,3层以下为扶手电梯。各营业厅装饰新颖、豪华。正门前墙采用玻璃装修,楼顶霓虹灯色彩艳丽夺目,建筑宏伟。
  【张掖飞天大楼】位于张掖市西大街东段北侧。1990年建成,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5层砖混框架结构。楼体南墙西端墙面,采用瓷砖砌成古典人物“丝绸之路”商贸交易全景图,构成当代建筑艺术风格。
  【张掖商贸大世界】地处张掖市南大街小什字西南角。1995年12月建成,建筑面积1.008万平方米,呈全封闭式,5层框架砖混结构。1、2、3层装置扶手电梯,各层建筑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装修,新颖高雅,功能齐全,是集商贸、娱乐、餐饮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服务大楼。
  (四)游园景点
  【甘泉公园】位于城内西北隅。面积19.57公顷。1984年动工修建,总投资270万元。有东山、西山、人工湖、喷泉、假山、桥、亭、儿童乐园、植物园等景点18处(座)。栽植松柏、垂柳等风景树1.2万多株,乔、灌、花木120多种;雕塑人物、兽类和设置凳、桌170多座。
  【中心广场】位于张掖市县府街中段东侧,西与木塔寺隔街相望。1994年5月动工改建,6月底竣工,投资75万元。中间设置彩色音乐喷泉,面积300平方米,四周种植草坪7000平方米,栽植有松柏、落叶乔木、花卉灌木品种26个、400多株。道路全部硬化,并铺设彩色行道砖3000平方米。场内设置雕塑人像,有门球场、篮球场、旱冰场、蹦跳床、碰碰车等文体娱乐设施。
  【明清仿古一条街】南起西街大什字,北至甘泉公园,全长323米。南口修建木制牌楼,四柱三楼,东西宽11.2米,主楼高9米,边楼高7米,木雕斗拱彩,以官式旋子彩画装饰。步行街道,控制红线14米,主路宽9米,为预制砼仿石敷设,人行道宽2.5米,铺彩色人行道砖,仿石条砼1预制道牙石,各专业管线敷设路下。以明、清朝建筑风格的仿古一层平房为主,辅以二层仿古建筑。规划沿街东侧一层铺面9栋49间,西侧一层铺面7栋35间,大衙门街丁字口和北水桥街丁字口布置3栋二层仿古铺面,市粮油公司第五粮站及地区电影公司门前各布置二层仿古铺面。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投资650万元。铺面屋顶形式以歇山、悬山、硬山等形式间隔布置,大木架结构,窗廊以地方旋子小点金彩画装饰,再现金张掖古建筑辉煌。整体工程计划于1997年竣工。
  【南湖公园】位于山丹县南门外。1982年兴建,投资8万元,总面积5.13万平方米,沿南湖路两侧建月形鱼塘2个,园中心修建仿古六角“转轮亭”,儿童乐园设航天器、滑梯和各种体育玩具。公园甬道两旁陈列王家亨堂(王允中墓)的翁仲、石兽、石碑,原法塔寺碑,文庙碑座置于其中,东南建二层木楼,供人小憩。有各种树木11万株。公园北和艾黎、何克陵园隔河相映,古雅清旷。
  (五)陵园
  【高台烈士陵园】位于县城东南角。1956年,为纪念1937年元月在高台壮烈牺牲的红西路军五军军长董振堂、军政治部主任杨克明及2000余名指战员而建。面积4.44万平方米,前园南北建三檐双层5角亭2座,后园正中建烈士纪念堂。堂后为红西路军第五军阵亡烈士公墓。园内曲径盘行,松柏苍翠,庄严肃穆,是缅怀革命先烈和进行爱国教育的重要场所。
  【临泽烈士陵园】位于临泽县城东1.5公里处。1987年建成,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布局对称,中轴线上依次为陵园大门、纪念碑、烈士公墓,东西两侧分别建有花坛、草坪、假山及熊厚发、陈海松烈士纪念亭、陈列馆。陵园门楣镌刻李先念题写的“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烈士陵园”。右侧纪念馆为仿古建筑,纪念碑高19.36米(寓意1936年),碑体正面镌刻徐向前题书“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烈士永垂不朽”,碑后为园形烈士公墓。
  【红石窝会址纪念碑】肃南县人民政府为纪念红西路军光辉业绩,于1986年在红石窝乡修建红石窝会址纪念碑。1988年在县城夹心滩建红西路军纪念塔1座,均为砖混结构。
  【山丹路易·艾黎、乔治·艾温·何克陵园】位于山丹县城南门外,1945年建亭立碑。1979年重修,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1986年扩建,布局为倒“心”字形,象征两位国际友人常在人们心中。西北角为英式平房和尖形塔,影墙为大理石贴面。镌刻邓小平题写的“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永垂不朽”镶金大字。纪念碑龛底座长5.2米,高7.6米,碑龛正中凹进,嵌一小碑,上镌“路易·艾黎、乔治·艾温·何克陵墓”。墓座在纪念碑前2.8米处,南为路易·艾黎陵,北为乔治·艾温·何克陵,两墓相距5米,墓下为2.7×4米长方形的墓台,上为覆斗形,高1米。纪念碑龛和墓座布设在19×18米的对称多角台上,台高0.75米,平台前方14米处树大理石碑,长7米,高1.8米,厚0.8米,上镌路易·艾黎、乔治·艾温·何克生平简介。陵园内松柏苍翠,花草馥郁。
  第三节 设计施工
  一、工程设计
  〔民国〕前,民用房舍建筑,由泥木工按照工程规模、户主需求设计施工。文化历史建筑,一般由能工巧匠绘制简易模型仿建施工。其建造形式,官绅富豪住房多为进二、进三、进四的深宅大院,每院有正房(堂屋)、对厅(倒座)、厢房(厦房)组成,另有天井,土木结构,梁、檩、柱之间开榫相连,整体牢固。中等人家一般为正房3间,两侧各有3间,中建街门,与正房相对建厅房;贫困居民多家共居一院,土木结构,房屋低小简陋。
  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旧式民房大部分被翻修改造,木架土墙改为砖土木结构,取消木棚、天井,一般为“一”字形或“工”字形布局。60年代前后新建的楼房多为省建筑部门设计、施工。1979年2月,成立“张掖地区建筑设计室”,主要承担地方小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年设计建筑面积3904平方米。到1985年,在编工程设计人员10人,购置设计绘图平板仪35件(套),承接设计工程26项,设计建筑面积32899平方米,承设办公、住宅、综合营业服务楼房。1985年后,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工程设计、建筑队伍、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技术培训,设计人员的素质和设备、施工水平均有显著提高。1987年,地区建筑设计室由省建委颁发《丁级设计资质证书》。1988年6月改建为“张掖地区建筑设计院”,县级事业单位。1993年,张掖、临泽、民乐3县(市)设立设计室。省建委为地区建筑设计院核准颁发《丙级工程设计证书》。到1995年底,全区建筑设计机构有张掖地区建筑设计院、张掖地区甘兰设计院、地区农垦设计队、地区电力设计室、地区公路总段设计室、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二总队、张掖市水电勘察设计队、临泽县设计室、民乐县设计室等9家。年设计工作量占当年在建工程设计总量的64.9%。地区设计院1988~1995年承接500万元以上单项工程设计11项,投资预算达22198万元,设计业务由低层建筑发展到高层建筑;由住宅办公楼发展到综合营业楼;建筑造型、结构、功能逐步完善,砖混、钢混框架结构多层建筑大幅度增加;建筑物通风、采光,设施更为完善、适用;屋顶由土、木结构坡屋面盖青瓦发展到钢混平屋顶加防水隔热层。住宅楼电讯、电视、消防设施到户,前有阳台,后有阴台,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成龙配套。1995年,由地区建筑设计院承接的张掖地区宾馆二期古建工程小品等设计,荣获“省级优秀设计奖”。
  二、工程招投标
  区内建筑工程招、投标始于1984年,历经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酝酿、探索、过渡阶段(1984~1989年)。1984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颁发后,地区行署计划处拟定《建设工程招标试点方案》,成立“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采取以招标为主公开竞争招投标办法,调动建筑施工企业的积极性。施工质量、工期、造价、安全、效益等经济指标日趋规范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覆盖面达24%。初步改变长期以来企业靠政府统一分配基建任务和计划经济思维模式,基建由国家大包大揽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二阶段为强化组织管理阶段(1990~1994年)。随着城市改造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地、县(市)逐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1990年4月,地区成立“张掖地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1992年行署制定《张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投资3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和装饰项目全面实行招投标管理。期间招标项目254项,建筑面积65.8万平方米。在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中,通过招标节约资金286.9万元,招标覆盖率提高到80%。建筑业固定资产由2200万元增加到1.1亿元,技术装备从1300元/人提高到2500元/人,全员劳动生产率由8988元/入增加到19280元/人,在省、区外承揽工程年产值达1.5亿元,输出劳力1万余人。但工程承包中仍存在一些私下交易、行政干预、“条子工程”“电话工程”等问题,使公平竞争受制。
  第三阶段为全面发展阶段。1994年9月,成立“张掖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咨询服务站”,各县(市)相继设立“工程招标咨询服务分站”,为招投标工作提供组织和技术人才服务。1995年,招投标项目163项,金额2.57亿元,覆盖率达98%。
  三、建筑施工
  (一)施工技术 共和国成立后,建筑施工技艺不断更新。1956年后,传统的土坯泥浆砌墙体,由于自身重、体积大、施工周期长、花工费料多而被废弃,逐步更新为砖木、钢混、框架结构;草木泥屋面逐步由青瓦、塑料瓦、钢筋混凝土加隔热层所代替;三合土青砖地面逐步向水泥、水磨石、预制砖、地板砖、大理石等方向发展。1994年后,全区建筑行业学习应用先进技术,施工测量、土方、基础、地下、钢筋混凝土砌体、钢门结构、设备安装、屋面、保温防腐、装饰、框架轻板等24项施工技术有长足发展。外墙装饰由清水墙工艺发展到水刷石、干粘石、彩色喷涂、贴瓷砖、贴马赛克、贴大理石等;内墙装饰由石灰浆刷白、纸筋石灰粉墙发展到彩色油漆、涂料、塑料壁纸、墙布、木墙裙;天棚由纸糊顶、钉木板发展到石膏板、钙塑板吊顶等。轻型建材、钢门钢窗、保温防腐材料已广泛应用,使建筑物安全、美观、典雅。到1995年,全区建筑施工企业有各类技术人员1730名,其中工程系列占80%左右。
  (二)施工机具 1957年以前,运输靠手提肩挑,泥、木工主要是夯锤、镐、铁锨、灰板、灰铲、抹子、瓦刀、木制水平、曲尺、锛、铁锤、手锯、手钻、手凿、手刨、墨斗、角尺、斧头、刀等简易工具,劳动强度大,工效低。
  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大搞技术革新,一些笨重的劳作渐为简易机械所替代。架子车搬运代替手提肩挑,利用滑轮杠杆提物升高。70年代初期,部分建筑企业购置提升机、卷扬机、搅拌机、电锯等电动机械。1980年,施工用“锯、钻、焊、刨、凿、提、拌、制”等,机械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三级以上建筑业普遍使用立式搅拌机、提升机、卷扬机、手压刨板机、自动调锯机、焊接机、钢筋拉直机、拉丝机、剪料机、小台锯等机械。1990年后,增购大型塔吊、挖掘机、推土机、载重车等机械。到1995年底,全区建筑施工企业有各类机械1.1万余台,机械设备总值达1.15亿元。
  第四节 建筑业管理
  一、管理机构
  清朝,各县城建筑由知府署衙或知县直接管理。〔民国〕时期,由县政府建设科主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省厅、局处设立项目临时机构,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审批、施工、查验管理办法。
  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张掖专员公署成立“计划委员会”,统管全区建设,各县由建设科管理。1959年后,张掖等县政府将建设科改建为城市建设局。此后,又合并到计划委员会统管。“文革”期间,地、县建设管理机构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管理较混乱。1975年,张掖县成立“城市建设委员会”,1976年,更名为“张掖县城市建设局”。1978年后,为适应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地、县经济计划委员会增设基建管理科、室。1984年,成立“张掖地区建筑管理三站”(即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定额站、建筑管理站)。1989年,地委、行署将地区行署计划处基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两个科析出,成立“张掖地区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处”,行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管理职能。1990年,成立“张掖地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科级建制。1991年,分设行署建设处,各县(市)把城乡建设、环保从计委析出,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二、管理程序
  1951年,执行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各县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纳入审批、设计、编制、审查、工程概算、验收等管理程序。
  1958年“大跃进”期间,强调项目自立,忽视监督,不讲求项目综合效益,给经济建设带来不少损失。1962年,专区制定《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制度》《项目计划审批制度》《施工组织监督制度》等规章,使区内的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规范。“文革”时期,将程序管理视为“条条框框”,采取边设计、边施工、边审批项目,致管理混乱。80年代后,基本建设管理逐步规范。1992年、1994年,根据《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地区两次制定实施细则,形成项目审查、报建、办理“一书两证”、安全技术鉴定、招投标、开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配套管理规程。
  三、安全管理
  共和国成立后,工人劳动条件改善,各建筑企业设有脱产或不脱产的施工安全员,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不断完善,工人的生产安全有保障。70年代,高层建筑增多,遵照国家《建筑业劳动保护条例》,不断深化安全措施,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1985年,地区建筑“三站”成立后,专管全区建筑施工和质量安全工作。到1995年,全区建立建筑安全专管机构13个,各企业配置专职安全员55人,1985年以来全区涌现安全无事故建筑企业55个,占乡以上建筑企业总数的87%。
  四、质量管理
  50年代,建设工程由个人承包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派人检查工程质量。70年代,随着国家基建项目增多,各县组建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建筑工程公司(队),工程质量由承建单位自行负责。1978年后,各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开展定额承包责任制。各施工企业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实施质量检测、原始记录、验收登记程序,形成工程质量检测的整套规范。但在工程质量设计、建设、施工等方面,尚缺乏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1985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成立“张掖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建筑工程管理站、建筑施工定额管理站合署办公,隶属地区计划处,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并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督、处理。1990年,“三站”隶属行署建设处,人员增加到15人,购置质量监测设备15台(件),是年受理工程项目121项,监聘工程覆盖率达61.5%,全区建筑合格工程达100%。
  1993年,为适应建设发展需要,各县(市)城建部门配备工程质监专业人员,企业配有安全员,形成地、县(市)、企业质量监督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1995年,全区纳入当年受监工程196项,占全部在建工程总量的81%,总监面积72.3万平方米,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地级合格以上,其中优良工程占24%。建筑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机制日臻完善。
  第五节 房地产业
  一、住宅产业变迁
  〔民国〕时期,张掖等5县城镇有房屋23.67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4.96平方米,城市私房由业主管理;公署、仓库、学校房产由政府管理;庙宇、会馆、教堂,由户族、同乡会、教会主管,房屋出租、典当、买卖、租赁等均由双方协议价格,书写契约凭证。
  共和国成立后,原有公房由人民政府接管,土改中没收一部分地主、官僚资本家及军阀兼地主的房屋,由政府制定租金标准,统一分配使用和管理。1956~1964年,对出租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没收和改造的房屋,大部作为住宅,以较低的租金分配给城镇居民住用。此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修建部分办公、住宅用房,公房逐年增加。
  1978年以后,发挥国家、地方、企业、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增加住宅建设投入,鼓励私人建房、买房,加快住房建设进度。1978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8.78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77.0%。从1985年开始,各县(市)对城区部分房屋进行翻新、改造、扩建与维修。1988年后,配合旧城改造、道路拓展等,重点解决部分居民用房。1993年,地委、行署制定“安居工程”规划,城市住宅建设迅速发展。1994~1995年,全区多渠道投资2.63亿元,新、改、扩建住宅楼440栋,竣工面积52.3万平方米,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和困难户住宅7208套。其中混凝土、砖木结构住房占总面积的98%以上。至1995年,全区城区建房总面积702.35万平方米,其中1949年前所建23.67万平方米;50年代37.28万平方米;60年代37.3万平方米;70年代100.01万平方米;80年代146.74万平方米;1990~1995年357.35万平方米。按用途分:住宅307.96万平方米,工交156.07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72.87万平方米,文化教育、医疗科研55.53万平方米,办公79.56万平方米,其他30.36万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4.95平方米(居住使用面积10.5平方米)。楼层情况,1层338.65万平方米,2~3层109.17万平方米,4~5层253.45平方米(张掖、山丹、高台、临泽分别占73%、9.51%、6.3%、5.1%),6层以上1.08万平方米(张掖市0.77万平方米,临泽县0.31万平方米)。
  二、房地产小区建设
  1993年,各县(市)开始14个住宅小区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张掖市新乐花园住宅小区、地区东湖住宅小区、南池住宅小区、山丹县府街住宅小区、高台县国庆新村住宅小区、民乐东圃住宅小区、临泽教师住宅小区等,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型城市住宅小区逐步建成。到1995年,安居工程投资4.6亿元,修建住宅10810套,建筑面积85.1万平方米。
  【张掖市新乐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市西郊城乡结合部。1994年5月动工,到1995年10月一、二期工程竣工,完成投资3800万元,占地4.0公顷。建住宅楼15栋,综合服务楼1栋,总建筑面积5.58万平方米,住宅834套,可安排3500人居住。小区住宅按照A、B、C(高、中、低)3种类型设计建设,即A型住宅为三室一厅,建筑面积81.5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588.7元;B型二室一厅,建筑面积66.8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500元;C型二室一厅,建筑面积59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439元。造价与市区同类型、同标准住宅相比低26%。
  小区布局是:绿化用地1.232公顷,中心花坛呈“众星捧月”之势,依次布置蔷薇园、冶蕊园、番莲园、余容园、洛阳园、太保园等10个厅院,绿化美化,环境宜人。居住用地1.89公顷,道路用地0.65公顷,公建用地0.228公顷。修建8米宽砼主干道4条,路旁栽植云杉。水、暖、电、卫、有线电视、通讯、煤气、停车场(棚)、公厕、园林花廊、雕塑、道路、商饮、医疗、浴室、娱乐等公益设施配套,是张掖市建成的第一个“安居工程”住宅小区。由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
  【张掖市富民住宅小区】位于鼓楼西南,正临市中心。1994年由上海同济大学修编小区规划。按照花园式庭院布置,设计7个住宅组团,占地9.24公顷。建设住宅楼37栋,总建筑面积9.14万平方米,投资总概算1.28亿元。1994年下半年破土动工,计划4年建成。
  【张掖地区东湖住宅小区】位于张掖市东街东口北侧。占地10万平方米,规划新建40多栋住宅、办公、营业楼。1994年一期工程动工兴建,到1995年底,已建成住宅280套,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山丹县长城住宅新村】位于县城东口312国道线北侧戈壁荒地,占地4.1万平方米。1984年,按县政府“凡个人在小区建私房者,按规定标准给予无偿划拨土地,并免交有关税费决定”进行住宅建设。到1995年,建房209户,平均每户建筑面积88平方米,为砖木结构,独立庭院。室内分会客厅、卧室、储存、灶房、厕所、库房等,院中栽植花卉,有前后大门。路、电、水配套。是区内私房建设规模较大、建设较早的住宅小区。
  三、房地产经营
  (一)住房租金
  【直管公房】50年代初期,政府对公有住房,实行统一租金标准,每间每月房租收费0.2~1元,含福利性补贴。1958年,全区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先由国家经租,付给私房主10%~30%租金,租金数额沿用私房改造前业主与住房户议定的标准。调整产权后,各县根据房屋结构、质量、用途、坐落位置等,分为5~8个等级,按自然间收费,最低每间每月0.3元,最高0.8元。1966年新建住宅房租标准每间增加到1元。1980年后,对非住宅用房提租,每间每月最低租金1元,最高1.5元。1992年,根据国家关于城市房改实施方案,从12月起,实行“新房新租,旧房旧租,分档计租,超标加租”的办法,按面积计算,规定每月每平方米最高租金0.35元,最低0.2元。超标住房户每平方米加租1元,超面积21平方米以上者,按商品房租金计取。住房租金逐步向成本租金方向转换。
  【自管公房】自60年代始,全民所有制单位房产分散给各单位自管,住房租金由单位自定,普遍低于直管公房标准。1993年后,按房改细则,以政府行政区域为管理范围,普遍进行租金增值调整。
  【私宅租赁】从60年代起,国家允许私人建房、售房、租赁。租房须经房管部门办理鉴证、审查、订立契约等手续,住房租金不得高于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的30%。1995年,全区租房面积61.33万平方米,其中楼房22.15万平方米,平房39.18万平方米。
  (二)房屋买卖 从60年代起,国家允许私人售房,“文革”期间停止交易。1980年后,根据国家《契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买卖成交面积和成交额逐年增加,沿街铺面出租紧俏,1间近10平方米的私房交易租金达100~300元,地处闹市区不足4平方米的橱窗月租金高达600元。新建1间16平方米门市铺面售价3万至4万元。1993年,按照《张掖地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公、私房均可买卖交易,实行标准价和市场价格体制。
  1995年,全区房改部门售房148.69万平方米(平房25.01万平方米,楼房123.68万平方米),其中地直售房72.38万平方米,张掖市28.99万平方米,临泽县9.29万平方米,山丹县7.41万平方米,高台县9.84万平方米,肃南县3.37万平方米,民乐县17.41万平方米。应收售房款(未包括地直)13868.53万元,已收3673.07万元。住房公积金应交(未含地直)2183.9万元,已交1865.59万元。
  (三)产权产籍 〔民国〕时期,各县城公房(官署、学校、社团、寺庙、教会)占25%,私房占75%。共和国成立后原有公房由人民政府接管。1958年,对部分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先由国家经租,逐步改变其产权。1960年,根据中央精神,对不够改造起点而划入改造的房屋,全部予以退还。此期私房产权下降到28%。1988年8月至1990年,在全区城镇范围内开展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发证工作。1990年,全区城镇房屋总面积468.14万平方米,其中单位自管公房294.62万平方米,直管公产29.29万平方米,集体所有产53.68万平方米,宗教团体产0.69万平方米,私产28.49万平方米,其他61.37万平方米。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从1995年1月起,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是年10~12月,对房改建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商品房产权产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换发产权证件,产权产籍管理逐步规范化。1995年全区城镇房屋总面积702.35万平方米,比1990年的468.14万平方米增长50.03%。其中,全民单位自管公房352.4万平方米,直管公房40.61万平方米,集体所有房113.31万平方米,私房54.4万平方米,其他141.63万平方米。
  四、住房制度改革
  50年代,城市职工住房均由政府提供,实行低租金、福利性分配制度。1990年前,新旧住房租金每月每间收费1元左右,期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78平方米,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占城镇总户数的30%以上。1991年,全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城镇分期批准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区组织人力摸底调查,在地区农机厂、运输公司、河西印刷厂等单位进行集资合作建房试点。1992年4月成立“地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房改日常事务。成立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编10人,两个牌子一套人员;各县(市)成立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编制30人。1993年3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张掖地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市)根据地区方案,出台本县(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和《公有住房出售试行办法》等。
  (一)提高房租 计划到2000年,住房租金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5%。1992年,地区住房租金分别是:土木结构平房每平方米月租0.2元;砖混结构楼房月租每平方米0.3元。从1994年7月1日起,土木、砖木结构平房,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楼房,每月租金分别提高到0.4元、0.5元、0.6元、0.7元。出台对各级干部和职工多占住房、超面积住房实行超标加租的规定。
  (二)交公积金 为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积累住房资金,促进建立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制度,提高职工购、建房能力,加快住房建设,从1993年起按国务院房改决定精神,本着“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建立公积金制度。全区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均按1990年底职工标准工资额为基数,个人和单位各按5%交存。从1994年7月1日起改为按1993年底职工工资总额的10%交存,仍由个人交存5%,单位资助5%,全部存入指定银行为个人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属职工个人所有,由各级政府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专门用于职工和单位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一次结清,退还给本人。至1995年底,全区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单位225个、7.48万人,应交2183.9万元,已交1865.59万元。其中,地直单位456.77万元,张掖市420.26万元,山丹县274.20万元,临泽县106.99万元,高台县233万元,民乐县199.37万元,肃南县175万元。
  (三)出售公房 从1993年起,向职工个人出售原有公房,新建和原有旧房实行先售后租制度。
  1.房屋售价 1993年开始出售公有住房,按省定最低限价出售,对1992年元月1日前竣工投入使用的楼房售价作了规定。地区规定在执行上述价格的基础上,肃南县可下浮5%,山丹县可下浮3%;框架结构住房上浮5%。1994年经省政府批准,实行标准价售房,每平方米457元,至1995年底。
  2.优惠政策 给职工出售公有住房时,执行下列优惠政策:(1)按职工建立公积金前的实际工龄计算,每年每平方米售价减少2.73元;(2)一次付清房款的优惠房价10%;(3)职工购买现已住用的公有住房,可给予5%的折扣。
  3.明确产权 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属个人所有,可依法进入市场;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理权,可继承。1993年前以最低限价出售的公房,单位和个人产权比例分别为27.24%、72.76%;1994~1995年,以标准价出售的公房,产权单位为16.15%,个人为83.85%。由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和产权转移手续,领取产权证书。
  五、机构设置与管理
  〔民国〕时期,各县城区没有专管房产机构,政府设地政、地籍、房地产登记的颁证专管人员。私房买卖是由中介人说合,订立草契,到地籍员处交纳契税,领取红契。1950年,各县税务局承办房地产契税征收,1958年成立“私房改造委员会”,翌年房地产委员会负责房屋管理和契税征收。60年代,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房产分散给单位自管。“文革”时期停止房屋买卖,契税征收中断;部分单位无偿占用房产管理部门房屋。1979年对错改私房进行清退。
  1980年后,按照国家《公有房出租》和《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恢复契税征收,交纳房产交易税,鼓励公民私房出租,但租金不得超过公房标准的30%。1988年8月至1990年,全区进行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发证工作。经产源审查、勘丈测绘,普查房屋总面积343万平方米。到1990年底,全区私房建筑面积28.49万平方米,出售旧公房住宅1250间,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收回资金80万元。房屋租赁、兑换,交易市场逐步扩大。
  1985年后,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体制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地区建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后与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并)、省农垦张掖房地产开发公司、张掖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张掖市上秦乡房地产开发公司、肃南和临泽县房地产开发公司。1993年各县(市)成立土地管理局,张掖市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所、产权产籍监理所、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到1995年,全区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7家,承揽规划、设计、预算、征地、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和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卫、小品建筑、通讯等项工程建设。是年按照省建委通知,对原房改售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单位补贴建房产权证书进行更换,统一使用省建委监制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依法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编,内容包括综合、地理、经济(一)、经济(二)、经济(三)、政治、文化、社会、人物、文录,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张掖,美丽可爱。祁连山绵延屹立南部,合黎山起伏横亘北漠,焉支山酷似一颗晶莹璀璨的绿宝石,镶嵌在走廊中部。南北两山之间的平原,广袤而肥沃,为人类生存提供了一处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山腹蕴藏矿产资源,山麓密布森林植被;群峰积雪,万壑流水,滋润着宜耕宜牧的丰饶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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