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土地执法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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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21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土地执法监察
分类号: F293.22
页数: 6
页码: 912-917
摘要: 本节记述了甘肃省张掖地区土地执法监察的情况,包括清理非农业用地、处理土地违法案件、清理各级政府越权批地和党政干部违法建私房几方面内容。
关键词: 土地执法 土地监察 张掖地区

内容

一、清理非农业用地
  1988年4月,地区行署把清理非农业建设用地工作列为重点,全面开展清查工作。
  (一)建立组织 9月,成立以主管副专员为组长,地区行署土管局、农委、地区中级法院、司法、民政、计划、财政、农业等14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协调领导清查工作。全区抽调7974人,其中县(市)225人,乡(镇)782人,村社干部6967人。建立乡(镇)土地清理小组71个、村领导小组770个;配备土管员71人,其中专职土管员16人,兼职55人。
  (二)宣传动员 6月,行署土管局召开县(市)土地管理会议,安排部署清查工作,至9月各级召开会议4057场(次),其中县级召开36次,乡(镇)开会260场,村级开会3761场(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书写标语89430条,放电影112场,广播宣讲699场(次),印刷《土地管理法》6105册,印刷宣传资料2.55万份,宣讲5503场,听众56.14万人(次),覆盖率92.5%。
  (三)全面清查 1987年8月开始,城市由城建委、土管局牵头,以居委会为单位,逐院逐户清理;农村由乡(镇)统一领导,以行政村为单位,逐社逐户进行清理。采取边丈量、边登记、边绘图、边汇总、边处理的办法;城乡同时进行,国家、集体单位、个人住宅全面清理。至11月底,全区清查农民宅基地19.46万户,占总农户的100%;清查国家单位793个,集体单位966个,查出非农业建设用地19.64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31%。在非农业用地面积中,国家单位用地4.2万亩,占非农业建设总用地的21.38%;集体单位用地8626.13亩,占4.39%;专业户、联合体用地135.93亩,占0.07%;农户和城镇居民宅基地14.56万亩,占74.13%,人均占地0.159亩,户均占地0.748亩。清查出各种违法占地农户、居民1.23万户,占总清理户的6.3%;查出违法占地的国家单位25个,占清查国家单位的3.15%;查出违法占地集体单位24个,占清查集体单位总数的2.48%。查出各种违法占地面积2492.89亩,占非农业建设用地面积的1.27%。其中:非法买卖土地者1户,面积0.67亩;非法出租土地者6户,面积4.48亩;非法转让土地者8户,面积3.3亩;强行乱占土地的112户,面积53.46亩;未经报批的3228户,面积788.68亩;越权审批者134户,面积266.6亩;批少占多者6621户,面积406.76亩;批其他地占耕地者17户,面积4.2亩;批新宅基地不退旧宅基地者232户,面积100.65亩;早批迟建、浪费土地者14户,面积9.34亩;不按规划建房者16户,面积6.28亩;在耕地建坟者429户,面积18.86亩;其他违法占地者1445户,面积579.8亩。
  (四)依法处理 按照有关法规,全区处理违法占地农户1.03万户,占应处理农户的84.1%;已处理的面积2140.32亩,占应处理面积的85.86%。其中补办手续的802户,面积426.58亩;拆除房屋1934间,退出面积349.07亩;退耕复垦的3087件,面积977.16亩;罚款4494件,罚金25.66万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5人。
  12月,地、县(市)土管局对6县(市)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进行抽查验收。抽查南古、霍城、新华、黑泉、新墩、红湾寺等13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3.8%,其中合格的12个,占抽查乡(镇)的92.3%;抽查自然村38个,其中合格的36个,占抽查村总数的94.7%;抽查农户308户,合格的248户,占抽查农户总数的80.5%,基本合格的占7.8%,不合格的占11.7%。统计汇总,全区清查876个村,其中合格715个,基本合格的135个,需补课的26个;清查的社5398个,其中合格的4320个,基本合格的891个,需补课的187个;清查农户19.46万户,其中合格的16.06万户,基本合格的2.83万户,需补课的5686户。通过验收,民乐、张掖、临泽、高台、肃南5县(市)合格,山丹县基本合格。
  二、处理土地违法案件
  地区行署土管局设立监察科,县(市)土管局设监察股,乡(镇)建立监察领导小组,村级建立监察小组,形成地、县(市)、乡(镇)、村、社五级土地监察网络。1988年12月,经地、县(市)政府审查,给地、县(市)土地管理局38人颁发国家土管局《中国土地监察证》和胸章;给乡(镇)91名专职土管员领到《中国土地监察证》和胸章。
  1989年地区行署土管局制定《张掖地区土地监察工作制度(试行)》,对土地监察人员素质、职权、监察内容、工作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分级包干,每季巡回检查,年终综合评比责任制,做到一事一案、专案查处,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三、清理各级政府越权批地和党政干部违法建私房
  (一)清理各级政府越权批地 按1990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的通知》,全区采取内查外访,普查与重点查结合和边清查、边处理的办法,开展清查处理。共查1987年以来审批的三项建设用地7775案,面积4708.24亩,其中报请省政府审批6案,面积336.69亩;地区行署审批7案,面积72.97亩;县(市)政府审批6483案,面积3605.85亩;乡政府审批1279宗,面积692.73亩。经审查核实,其中20宗属政府越权批地,面积9.5亩,内有超越县(市)政府权限的15宗,超越乡政府权限5宗。到1990年9月,已处理19宗,面积6.2亩,原批文宣布无效。这19宗案件中,有15宗补办手续,拆除建筑物收回土地4宗。
  (二)清理党政干部违法建私房 1990年9月,地委、行署印发《关于搞好党政干部建私房清查工作的通知》,地、县(市)成立清房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清查出党政干部和企事业科以上干部建私房的559人,其中《土地管理法》颁布后建私房的434人,占地7.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根据省委文件精神规定,经调查核实,违章违纪280人。其中,县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153人,一般干部117人;涉及违纪金额15万元。其中,非法转让土地建私房15人,占地2841.61平方米,建筑面积1520.1平方米;未经批准建私房17人,占地3770.9平方米,建筑面积2023.71平方米;侵占国家、集体建筑材料建私房5人,金额2.73万元;赊欠国家、集体资材建私房42人,欠款7.04万元;赊欠土地管理费、征地费65人,欠资5.02万元;两半户(城乡居住各半)在城镇建房60人,占地1.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127.77平方米;少批多占超面积建房137人,多占5390.1平方米;在家属区未经批准划地建私房66人,占地1.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065.47平方米;以单位名义征地建私房11人,占地1507.28平方米,建筑面积1050.18平方米;建私房出租出售7人,面积430平方米。清查出公房低价出售74人;空锁房172间(2068.2平方米);多处占公房91人,多占91套,面积3466平方米;建私房住公房20人,面积1449.5平方米。按规定对280人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全区收缴欠款、罚款19.02万元;退出公房76套;对超占面积住房的42人,采取加租办法,收回房租2549.8元;对低价出售的176套归公房重新估价,收回补缴款15.62万元;收回非法占用土地1218.95平方米,没收私房7间,拆除违章建筑105平方米。立案查处43宗,涉及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8人,一般干部11人。有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4人受到经济处罚。
  (三)清理机关小农场及开发区用地
  1.清理机关小农场用地 1989年12月开始清理,全区时有机关、学校、部队小农场144个,面积6.32万亩。其中山丹县18个,面积6911.6亩;民乐县20个,面积6355亩;张掖市76个,面积42927.2亩;临泽县24个,面积4215亩;高台县5个,面积2282亩;肃南县1个,面积549亩。2000亩以上的机关小农场4个,1000~2000亩的17个,其余均在千亩以下,绝大多数经营不善。经过清理,保留经营的122个,面积5.15万亩,其中山丹县10个,面积3610亩;民乐县12个,面积5679亩;张掖市72个,面积35479亩;临泽24个,面积4215亩;高台县3个,面积1983亩;肃南县1个,面积549亩。其中耕地1.23万亩,园地5915亩,林地1.77万亩,其他1.56万亩。另有3个小农场压缩规模,继续经营,退出面积1980亩;收回小农场19个,面积4225亩。
  2.清理各类开发区用地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开发区和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撂荒地的通知》,1993年全区开展清查,10个开发区总规划面积155.81万亩,其中工业开发区7个,规划面积6.51万亩,内有耕地530亩,起步面积3.66万亩,开工面积3641.76亩;农业开发区2个,规划面积7万亩,起步面积3.94万亩,已开发利用8400亩;旅游开发区1个,规划面积207.5亩,起步面积192亩。
  1994年确定开发区12个,新增张掖市新乐小区、下安小区,规划106.83平方公里。其中省级开发区3个,规划面积52.19平方公里,折7.83万亩;张掖市东北郊工业开发区1993年批准,规划面积1.8万亩,起步面积7600亩,主要企业6家,投资1.62亿元;高台县南郊骆驼城农业开发区,1993年批准,规划面积5万亩,起步面积3.5万亩,企业2家,投资1500万元;临泽县新民滩工业开发区,1988年批准,规划面积1.03万亩,起步1500亩,企业84家,投资4453.21万元。3个省级开发区有企业92家,投资22119.21万元。
  1989年高台等县(市)开展无越权批地、无违法占地、无超计划超标用地的“三无”活动,是年全区“三无”乡(镇)27个,占乡(镇)的29.3%。1990年以后,全区开展“三无四有”(有健全监察网络、有完善办案制度、有齐全处理文书、有严格办案程序)活动,1991年达标乡(镇)51个,占乡(镇)总数55%。1991年省土管局授予张掖市土管局“土地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3年完善“三无四有”内容为: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批地和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三无四有”乡(镇)68个,占乡(镇)的72.3%,是年高台县被评为“全国土地监察先进县”。1995年“三无四有”乡(镇)76个;1996年“三无”乡(镇)82个,占乡(镇)总数的88.2。高台县被国家土地局树立为“三无”乡(镇)先进县;张掖市新墩乡、民乐县三堡乡、肃南县祁文乡、临泽县平川乡、倪家营乡、山丹县清泉乡、高台县巷道乡、宜化乡被省土地局树为全省“三无”乡(镇)先进乡。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编,内容包括综合、地理、经济(一)、经济(二)、经济(三)、政治、文化、社会、人物、文录,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张掖,美丽可爱。祁连山绵延屹立南部,合黎山起伏横亘北漠,焉支山酷似一颗晶莹璀璨的绿宝石,镶嵌在走廊中部。南北两山之间的平原,广袤而肥沃,为人类生存提供了一处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山腹蕴藏矿产资源,山麓密布森林植被;群峰积雪,万壑流水,滋润着宜耕宜牧的丰饶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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