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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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15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计量
分类号: F273.1
页数: 7
页码: 596-602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张掖地区计量监督管理、计量单位制、计量标准计标准、计量检定与测试情况。
关键词: 张掖地区 计量监督管理 厂矿计量管理

内容

一、计量监督管理
  (一)统一计量管理 全区计量管理工作始于70年代初,当时主要检查各县对“米”制计量单位的贯彻实施,对已经建立投入使用的“度量衡”标准器具不定期地进行比对校验。
  1976年,从甘肃省计量局购买500公斤四等标准砝码25个,开展全区的衡器检定工作。从民生计量入手,对商业贸易中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柴、米、油、盐、醋、百货、粮食、糖酒、副食门点使用的各种秤、量提、米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些商业部门计量器具(特别是衡器)普遍失准失修,商品短斤少两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商用计量器具失准率达30%~40%,售给顾客的秤量商品中有50%~60%数量不足。有意作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商业信誉。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
  (二)厂矿计量管理 1980年地区计量所按照《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办法》,对全区35家厂矿企业进行计量“五查”:1.企业要根据生产规模和技术要求建立健全相适应的计量机构,统一管理企业的计量工作,接受政府计量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2.根据生产过程的要求、产品的测试精度等级和经济合理的原则,配置相适应的计量检测仪器。3.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送检,受检率达到100%。4.企业计量机构要制定本企业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保证计量器具准确一致,把量值传递到生产第一线。5.企业计量人员要努力学习计量法令和计量业务知识,了解和熟悉有关生产情况,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为提高产品质量服务。
  (三)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 1984年4月,国家计量局发出《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试行)》。1985~1992年,对全区375户国有企业、二轻企业、乡镇企业、集体(合办、股份)企业的计量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和考核验收,达到国家二级计量企业16户,三级计量企业61户,单项验收合格的26户。
  (四)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 1988~1992年,地区质量管理局和计量所对全区6个符合条件的质检机构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即张掖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地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验所,地区卫生防疫站,地区药品检验所,地区运输公司汽车检测站。
  (五)计量器具修理制造销售监督管理 张掖制作度量衡器具的历史较长,木杆秤是传统行业,名匠屈从仁、屈从义、屈成品祖传三代独家生产杆秤有100多年的历史,最为有名的是子秤,人称“屈戥子”,到60年代,已传5代,1962年产量达2000多杆,行销河西各地。
  1957年,张掖市手工业联社建立度量衡生产组,从业人员13人。1958年改为秤工社,有职工11人,年生产木杆秤2000杆。1961年拥有固定资产464.63万元,年产量3000杆。1963年又改为度量衡社,1964年与铁丝编织社合并为编织度量衡社。1968年并入张掖县五金厂。后五金厂将秤的生产技术转让给小满乡河南闸村一社,成为乡办企业,在青年西街设有零售、批发点。
  1979~1983年,张掖县五金厂生产铁皮量提,有1市斤、2市斤、5市斤的酱油、醋量提等几个规格,年产量约1500只。
  张掖地区是粮油、农副土特产品、瓜果、蔬菜集散地,随着经济政策的开放搞活,商业流通更加活跃,用于交易的计量器具需求量增加,一些外地秤工纷纷涌向全区各县(市),摆摊设点,现做现卖杆秤生意,有的一不懂检定规程,二不带标准器具,走乡串村,私自修理台、案秤,制造木杆秤,销售弹簧秤,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计量标准。针对这种情况,地区计量所及时组织人力,深入城镇、乡村调查摸底,掌握一些流动秤匠的行踪,瞅准6个摊点。1987年下半年至1988年集中力量,进行4次大的清查,扫除不法摊点。
  1987年12月30日,甘肃省质量管理局作出《关于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若干问题的规定》,地区计量管理所向各县(市)计量部门提出统一要求,对各县(市)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摸清底子,登记造册,按计量法规定发放《许可证》。至1992年底,全区经过省、地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发证、工商部门登记造册的制造、修理木杆秤的乡镇企业、个体工商业主2家:张掖市小满衡器厂,产品规格500g~150kg木杆、铝杆秤两个系列10个品种,年产量4000杆,铸造定量铊1万只,年销售台案秤约200台。浙江永康县个体业主王增产,产品规格500g~150kg木杆、铝杆秤两个系列10个品种,年产量4000杆,铸造定量铊1万只,年销售台案秤约200台。
  地区计量所还对一些经销计量器具的单位和门点进行监督检查,对无出厂检定印证的计量器具,按照《计量法》的有关规定,没收计量器具,给予经济处罚。1990~1992年,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575件,罚款0.5万多元。
  二、计量单位制
  (一)计黄单位制演变 张掖度量衡计量单位历代沿用〔西汉〕确立的三个基本单位。1.长度单位:引、丈、尺、寸、分、厘、毫。2.容量单位:石、()、斗、升、合、勺、撮。3.重量单位:石、钧、斤、两、钱。〔民国〕18年中央政府公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以万国公制(米突制)为标准计量单位制,以〔民国〕习惯的市用制为辅制制度,简称“一、二、三制”,即容量1公升为1升,重量1公斤为2市斤,长度1公尺为3市尺。度量衡基本单位:长度分公厘、公分、公寸、公尺、公丈、公引、公里;地积分公厘、公亩、公顷;容量分公撮、公勺、公合、公升、公斗、公石、公秉;重量分公丝、公毫、公厘、公分、公钱、公两、公斤、公衡、公石,换算均为10进位制。市用制长度以1/3公尺为1市尺。1500尺定为1里,6000平方尺为1亩。重量以每公斤为2市斤。〔民国〕28~32年,张掖、民乐、山丹、高台、临泽各县设立度量衡鉴定管理所,统一制发市制度量衡器。
  1949年10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确定公制(即米制)为基本计量制度,并通行市制。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以米制为基本单位,废除旧杂制,限制英制的使用范围,逐步改革市制。在此之前,地区重量单位以斤为主单位,1斤等于16两。根据国务院《命令》,全区各县规定市制重量单位的市斤按10进位折算,1斤等于10两。
  1978年8月,地区计量管理所在全区组织实施,改革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中医处方用药的计量制度由原来的16两为1斤的旧制改为新制。计量单位取消“两、钱、分”改为“克、毫克、升、毫升”,同西药计量单位取得一致。中药计量单位的换算,按10两为1斤的市制的“1钱”等于“5克”;16两为1斤的旧制的“1钱”等于“3克”,尾数不记。
  (二)法定计量单位推行 1985年10月,地区行署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通告》,并作出如下规定:1.在统计报表中,不应再使用市制单位(土地面积单位亩暂除外),在统计报表中还在使用的担、斤、两、丈、尺等,不应再用。2.新印制的票证粮票、油票等将斤、两改用千克和克。3.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不应再使用市制单位。4.新设计制造的各类衡具和各种尺子,都要取缔市制刻度,统一改用法定计量单位刻度。对市制计量器具的老产品,只允许生产到1986年底,从1987年1月1日起,要按法定计量单位生产。使用中的衡器,可以通过检定、检修和改装,逐步改其市制刻度。随着符合法定计量单位要求的器具不断供应市场和对老产品的更新改造,逐步实现市制计量器具的改制。
  (三)计量器具的改制 从1987~1989年,在张掖市城乡范围内共改制台案秤2700多台,压力表1884块,血压计300多个,材料试准机28台。取缔市制杆秤8071杆,量提2250个,竹木直尺810把。在软件方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报表、计划书、公文、文件、广播电视稿件、播音出版物、书籍报纸等,全都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特别是商业、五金、粮食、供销系统都有专人负责法定计量单位的工作,改制使用率达98%以上。
  三、计量标准计标准
  计量标准 其准确度可分为不同的等级为基准一等、二等:0.1级、0.5级、2.5级等。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全区地、县计量部门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上级政府行政计量部门考核、批准,是统一全区计量单位量值和进行仲裁检定的依据,具有法律地位。
  各县计量部门计标准 1979~1984年,山丹、高台、民乐、临泽县先后成立计量检定测试机构,对台案秤、杆秤、竹木直尺部分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标准器具送上级计量技术机构校验。1988年,按照《计量法》规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要经过考核受权后,方可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地区计量管理所组织技术人员对上述4县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考核验收,合格者发《计量标准合格证书》。张掖市、肃南县的检定测试业务由地区计量所管理。
  部门及企业最高计量标准 地区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有8个单位:1.张掖地区化肥厂的压力表与热工二次仪表。2.兰州军区后勤部山丹军马机械厂的长度计量。3.省冶金总公司山丹焦化厂的电测仪表与热工二次仪表。4.张掖市自来水公司的水表检定与测试。5.张掖地区电力工业局的电能表与互感器。6.甘肃省轻工机械厂的长度与热工计量。7.张掖地区农业机械厂的长度计量。8.张掖地区收割机厂的长度计量。
  四、计量检定与测试
  (一)计量检定 根据《计量法》要求,计量检定分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全区开展计量检定项目10大类、20项、61种,其中各县计量检定部门开展的有2大类、7项、15种。
  (二)计量测试 全区计量测试有:机械加工行业的零部件几何测试;化工行业的化学成分的测试;环境监测的有害物质测试;能源消耗热量平衡测试等。开展计量测试的部门与企业10余家,开展测试30项。
  (三)计量器具普检 1982年8月,地区计量所对张掖县10个公社、802个生产队的计量器具进行普查、普检、普修,共检修各类计量器具247台(件),合格率只有10.2%,完好率很低。
  1986年《计量法》实施以来,全区计量工作逐步走上行政管理与法制管理相结合的轨道,计量器具配备逐年完善,周检率提高,周检合格率上升。至1988年,全区各行各业使用的衡器达2.1万多台(件),周检率72.3%,周检合格率59.6%。至1989年,仅地区计量所检定修理各类计量器具达1.5万台(件),其中包括检定待出售杆秤3000杆。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编,内容包括综合、地理、经济(一)、经济(二)、经济(三)、政治、文化、社会、人物、文录,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张掖,美丽可爱。祁连山绵延屹立南部,合黎山起伏横亘北漠,焉支山酷似一颗晶莹璀璨的绿宝石,镶嵌在走廊中部。南北两山之间的平原,广袤而肥沃,为人类生存提供了一处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山腹蕴藏矿产资源,山麓密布森林植被;群峰积雪,万壑流水,滋润着宜耕宜牧的丰饶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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