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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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15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14.1
页数: 5
页码: 581-585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张掖地区物价管理情况包括物价管理权限、物价管理办法、物价监督检查。
关键词: 张掖地区 物价管理 社会监督

内容

一、物价管理权限
  【分级管理】国家集中统一领导,商品价格由中央、省、地、县(市)分级管理。
  国家管理第一类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物资,如粮食、棉花、油料、棉布、木材以及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收费项目。
  省管理第二类在国计民生中比较重要的商品,如猪、牛、羊、蛋、甘蔗、甜菜、鱼、大麻、黄红麻、烤烟、茶叶、皮张、绵羊毛、山羊毛、羊绒、蜂蜜、生漆、猪鬃、猪肠衣、桑蚕茧、黄花、木耳、红枣、麝香、鹿茸、甘草、苇席、苹果等农副产品及重要的日用工业消费品。
  地、县(市)管理一、二类以外的第三类商品。
  1959年7月,张掖专员公署批准制定《张掖专区市场物价管理办法(草案)》;1962年3月又颁布《张掖专区市场物价分工管理办法》,对前办法作了修改补充。规定全区物价总水平及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农副产品,主要工业品和地方工业、手工业产品,除中央和省管市场品种价格外,其他产品价格由专署制定、检查和贯彻执行。在本办法中列出属中央、省、专区3级掌握管理市场商品价格21类292种。1975年5月,地区计划委员会制订印发《张掖地区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产品(商品)目录》(修订本),共列出59类906种。具体分级管理项目是:农产品收购价格10类242种,其中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管理32种,省级有关部门管理139种,地区有关部门管理71种。市场商品销售价格13类388种,其中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29种,省级分管232种,地级管理127种。工业品出厂价格22类215种,其中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49种,省级分管72种,地级分管94种。生产资料供应价格4类16种,由省级有关厅局管理。
  非商品收费标准10类41种,其中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1种,省级分管26种,地级分管14种。1984年6月,地区物委将农产品收购价18种,工业品销售价10种,非商品收费2种,管理权限下放到县。1991年8月,地区物委下发《张掖地区价格管理权限目录(试行)》,根据价格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本着“大的管住、小的放活”的宗旨,对1975年制定的《分工管理商品目录》进行较大修订。修订后明确省、地、县(市)的权限划分,省级以上管理158种。地级管理86种,县(市)级管理39种。
  【归口管理】从50年代起到90年代,价格全面放开,地区商品价格实行归口管理。根据中央、省、地制定的《商品价格分工管理目录》和《分工管理办法》,规定各国营企业互相兼营同种商品,其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均由主营单位负责,兼营单位必须执行主营单位制定的价格。中央和省级单位在地区设立的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价格,执行当地主营单位制定的同类商品价格。工业、商业企业跨行业生产和经营商品,其价格由业务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的物资供销企业.执行地区物资公司的物资供应价格和物资收费标准。贸易货栈、信托公司、农工商联合企业、街道商店、厂办商店、军人服务社等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经营的商品价格,执行国营专业公司制定的价格。主管公司进行商品调价定价,要负责通知兼营单位,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二、物价管理办法
  1973年4月,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颁发《张掖地区地方工业价格管理试行办法》;1978年10月地区计委、社队企业管理局联合颁发《张掖地区社队企业产品价格管理试行办法》。这两个办法对地方工业产品和社队企业产品作价原则、价格管理、成本核算、利润分配、亏损处理、产品销售、价格纪律等作了具体规定。1991年5月地区物委印发《张掖地区物价系统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试行)》。
  三、物价监督检查
  【专业监督】50年代到90年代,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历经初创、发展到完善的阶段。
  50年代初,市场物价监督由工商联组织私商评价,要求共同遵守。1953~1957年,市场物价监督主要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互查,做到“有价必查,有费必审,有错必纠”。1958年地、县物价委员会成立后,通过颁发价格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开展审价工作等方式,把物价监督检查纳入管理之中。1959~1963年,张掖专区和各市、县在专署及市、县政府领导下,由物价、商业、粮食、供销、工业、税务等部门领导组成审价工作组,对所辖范围内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多次全面深入检查,纠正一大批执行错误价格。1964年,专员公署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审价,从是年7月开始,到1966年2月结束。全区进行审价的单位395个(按核算单位计算),占应审单位100%,审查商品价格154706个,查出各种错价39892个,占审查价格总数的25.7%。1973和1977年,全区两次开展大规模审价工作。审价范围:地方工业、手工业产品出厂价格;工业品、手工业品销售价格和农副产品收购与调拨价格;修理、服务行业、食品工业及其他服务行业的收费标准;医疗单位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标准;农机修理、机耕、机灌等收费标准;各种短途运输、装卸、搬运及公共汽车的收费标准;物资部门、农机部门的收费标准及经营汽车、拖拉机配件的调拨价格;房屋、水电价格收费标准。
  1980年12月,地区成立“地区控制物价整顿议价领导小组”,开展物价检查整顿。全区参加物价检查整顿工作的319人,于1981年对400个单位的价格进行检查。检查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92867个,查出错价2316个;检查度量衡器具1223件,发现失灵失准200件。查出违反物价政策的非法收入14万元,作了严肃处理,收缴财政7万元,退还原主7万元。对违纪的31人给予经济制裁。
  1984~1985年,地区和各县物价检查所成立后,每年除开展定期价格检查外,还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经常性商品价格检查和重大节日商品价格突击检查。1985~1995年,全区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和违纪行为5012件,其中一般价格违纪行为4336件,一般价格违法案件554件,重大价格违法案件122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602.03万元,给予经济制裁金额565.27万元,其中退还用户75.5万元,没收非法收入467.55万元,罚款22.22万元。罚款没收上缴财政489.77万元。1985~1995年,按照国家部署,每年开展一次物价大检查。全区抽调1234人,组成228个检查组,检查单位7505个,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27起,给予经济制裁金额412.43万元,其中,没收非法所得329.96万元,罚款14.17万元,退还用户68.30万元。罚没款上缴财政344.13万元。
  【社会监督】从80年代起,社会监督物价活动在全区逐步开展。1981年,全区聘请义务物价监督员183人。1986年,在地区物价委员会和工会参与下,由张掖县工会和物价委员会负责,以基层工会为依托,在张掖城区组建10个职工物价监督站和1个老干部物价监督站,有义务物价监督员68人。1989年9月,成立“张掖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下设6个分站,有物价监督员45人。1990年8月,张掖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被评为全省先进职工物价监督站,地区造纸厂王银等5人被评为“全省先进职工物价监督员”。
  【企业内部监督】企业内部价格监督主要通过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简称“双信”活动)实施。“双信”活动采取企业自行申报、推荐,主管部门评比验收,合格者给予挂牌命名,从而增强经营者价格守法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全区“双信”活动于1985年开展,张掖市百货公司飞天大楼于1991年荣获省“物价计量信得过”先进单位称号,1995年荣获“全国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优秀单位”称号。
  【明码标价】早在50年代初,城乡各国营、合作社商业网点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实行明码标价。主要使用标价牌公布当日价格,便于群众监督,引导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依照牌价进行商品买卖活动。1958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明码标价在全区普遍推行。基层商业和服务业,用价格标签或价目表,对经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标明商品牌号、规格、价格(收费标准)。收购农副产品,张贴或挂牌公布价格目录,能够实行样品陈列的,把价格标签与收购样品一并陈列,便于广大群众对价格(收费)进行监督。60~70年代,在物价监督管理中,始终坚持明码标价。80年代,价格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价格形式由单一的国家定价,发展为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3种形式。全区推广成都市统一标价签的经验,利用红蓝绿3种颜色的标价签区分3种价格形式,即红色标签表示国家定价,蓝色标签表示国家指导价,绿色标签表示市场调节价。三色标价签由地区物价检查所统一管理印制,在城乡各商业网点统一使用。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编,内容包括综合、地理、经济(一)、经济(二)、经济(三)、政治、文化、社会、人物、文录,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张掖,美丽可爱。祁连山绵延屹立南部,合黎山起伏横亘北漠,焉支山酷似一颗晶莹璀璨的绿宝石,镶嵌在走廊中部。南北两山之间的平原,广袤而肥沃,为人类生存提供了一处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山腹蕴藏矿产资源,山麓密布森林植被;群峰积雪,万壑流水,滋润着宜耕宜牧的丰饶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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