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11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审计
分类号: F239
页数: 6
页码: 429-434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张掖地区审计情况包括〔民国〕时期审计、共和国成立以来审计。
关键词: 张掖地区 审计 社会审计

内容

辖区的近代审计始于〔民国〕时期,共和国成立后开展当代审计。20世纪80年代中期建立健全地、县审计机构,审计监督工作全面展开。1984~1995年间,全区审计项目6652个,审计总金额1213307.35万元,查出违纪资金16647.87万元,追回被挪用的专项资金5658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846.19万元,审计核实企、事业单位增收节支金额866万元。查出百万元违纪案12件,金额1610.2万元,其中,损失浪费金额1032.98万元;万元以上贪污案7件;千元以上贪污及其他违纪案12件,金额27.47万元。受党政纪处分6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3人。
  第一节 〔民国〕时期审计
  〔民国〕时期的审计,分事前审计、事后审计和稽查,实行报送审计和实地稽查相结合。〔民国〕3年3月,甘凉道辖属的张掖、山丹、东乐、抚彝县和安肃道所辖的高台县公署会计处(室)依据北京政府的《审计条例》,将每月支付预算书经主管长官核定后,分别送省财政总长、民政长转送省审计分处备案。并按支付预算数目填写请款凭单分别送省财政总长、民政长查核后填给发款通知书。县公署接到《发款通过书》时,填具4联式总收据,由主管长官派员进库领款,其中1联收据送审计处备案。是年6月,甘肃省审计分处改为审计院。〔民国〕6年、9年、10年,省审计院第三部对张掖、高台县征收局〔民国〕5年、7年、8年的支出进行审核,共审支出3242692元,经审核无增减,准予核销。〔民国〕6年,对张掖县监狱4~.5年支出金额387990元进行审核,支出数额相符,应予核准。
  〔民国〕20年2月至31年3月,张掖审计事务由各县政府财政监理委员会兼管办理,对地方财政进行审查稽核。期间于24年,山丹县财政监理委员会审核县长朱晓峰浮收田赋粮食折征现金;私征田赋附加;烟亩罚款下增加招待费,摊派酒席费,扣发学生会考费;在兼理司法期间擅提民刑诉讼状纸价格等违法渎职,报请监察使署提起弹劾,法院依法判刑。
  〔民国〕31年4月,甘肃省审计处成立后,各县审计归属省上统管。县府公库统由省银行代理。县府收支须经县库,会计人员事前依法核签各项收支,事后与公库账簿核对。凡县府税款征解,经费发放,预算执行及临时款项动用,由会计主任签名盖章,与县长负连带责任。县长卸任凭会计室账册及公库报表随时移交。
  〔民国〕33年,各县政府经费预算、会计旅费、官佐生活补助费、薪俸加成、士兵副食费等,均报省审计处核准。〔民国〕35年,在审核民乐县政府国粮科上半年度追加办公费时,内有购买本贡纸5刀单据1张,因未开列付款机关名称,难以认定为有效凭证,让从速补办商号收款收据,方通过审计。
  〔民国〕时期,政府对教育经费的审计:〔民国〕32年,审核张掖中学员工生活补助时,发现少交印花费5.34元,待补交后,才准予支出;审核张掖中学、张掖师范学校〔民国〕31~34年的增班设备费、增加冬季炭资、员工生活补助费、薪俸加成、学生膳食等款项时,金额相符,准予核销;审核张掖中学〔民国〕32年3万元修建费时,发现原预算与实际列支不相符,未予核销;审核张掖师范〔民国〕33年2月至12月份员工食粮时,查出6、7月份各支473.60斗,实际各为457.60斗,每月少领16斗,计3石2斗。由此查明属扣地方辅导员6、7月食粮,经审核与法不合,予以补发后,方办理核销,并由省审计处报行政院备案。
  第二节 共和国成立以来审计
  一、国家审计
  1949~1983年,地(专)区和各县未设审计机构,审计监督工作由政府财政部门和银行兼管。1984年1月成立“张掖地区行政公署审计处”。是年,各县审计局相继成立。1986年4月行署审计处设立“人秘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工交基建审计科”“商粮贸审计科”。1988年6月,增设财政金融审计科,1990年11月将原人秘科改为“办公室”,增设“综合科”,至1995年底实有39人;全区审计机关,实有102人。从1984~1995年底审计3212个项目,审计总金额1177357.48万元,查出违纪资金12825.93万元。其中,追回被挪用的专项资金1155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618.92万元,审计核实增收节支金额108万元。查出百万元违纪案12件,金额1610.2万元,其中损失浪费金额463.98万元。查处万元以上贪污案7件,千元以上贪污案10件,金额达26.37万元,受党政纪处分2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1人。在地、县(市)审计机关职权内进行过的审计有:
  (一)财政金融审计 对财政、税收的审计采取同时进行的方式,即同一县(市)的财政、税收工作从下达审计通知书、制定具体审计方案、实施审计、下达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建立审计档案、审计工作总结等作为一个审计项目。并坚持“两年审一次,一次审两年”的“上审下”(指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财税的审计)制度。1994年财税审计扩大到乡(镇)级,1995年财政审计进行“同级审”体制的试审。至1995年底,地区审计机关对各县(市)48个项目进行审计,县(市)审计机关对25个乡级财政进行了审计。6县(市)审计机关对县(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同级试审。审计总金额达258953.59万元,查出违纪资金2954.37万元。其中,收缴财政增加收入358.69万元,追回侵占资金59万元,补缴入库金额9万元,调整账务处理450.39万元,其他违纪1510.29万元。
  1987年开始,对地、县(市)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保险公司的28个项目分别进行审计。1990年对地区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进行定期审计。1993年结合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对金融系统的重点审计。至1995年底审计总金额85496.20万元,查出违纪资金268.96万元。其中,挤占成本99.01万元,隐瞒截留各项收入86万元,其他违纪金额83.95万元。处理上缴财政57.48万元,追回侵占挪用资金72.45万元,罚款43.35万元。
  (二)企业、行业审计 1984~1985年,地、县(市)审计机关对所属的12个工业企业、3个交通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初步探索和专项审计。审计总金额20304.33万元,查出违纪资金629.25万元。其中,截留应缴国家收入18.19万元,乱挤乱摊成本204.37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6.61万元,偷漏税金0.28万元,其他违纪金额390.25万元。经处理上缴财政45.31万元,调整账务128.99万元。在甘肃省审计局的统一部署下,1984年地、县审计机关首次对全区食品行业所属10个基层单位进行试审。1986年,行署审计处对临泽县粮食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民乐等3县组成3个工作组,分别对本县粮食行业46个独立核算单位中的24个单位进行审计。是年,按照省审计局印发的《物资行业审计安排补充意见》,对全区物资企业进行审计,地、县物资企业审计面达应审单位的30%~50%的要求。1987年3月12日,行署审计处对地区外经委的购、销、调、存、加工等各个经营环节及外汇管理、债权、债务、税金、专用基金、专项资金、财务成果进行审计。至1987年底审计金额13189.83万元,查出违纪资金299.28万元。其中,弄虚作假、套取加价款23.76万元;乱挤乱摊成本22.17万元,截留国家各项收入21.98万元,转移、截留利润15.84万元,偷漏各种税款2.63万元,其他违纪金额202.90万元。经处理后,上缴财政36万元,上缴主管部门20.57万元。
  1987年,地区首次对国有企业厂长(经理)承包经营和任期目标经济责任进行试审。1988年开始,全区全面进行承包经营和重点企业经常性审计。至1994年,随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地、县(市)企业审计采取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将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相结合,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方法。至1995年底,全区审计997户企业,其中:工交企业272户,商粮贸企业415户,外贸企业11户,城市公用、建筑安装企业95户,农林水单位(企业管理)104户,文教卫生单位(企业管理)88户,其他企业12户。审计总金额521687万元,查出截留应缴国家各项收入413.96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92.65万元,乱挤乱摊成本费用830.42万元,划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金192.65万元,偷漏各种税款107.9万元,贪污8.44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325万元,审计核实经济效益59万元。审计处理上缴地方财政727.26万元,追还侵占挪用资金739.64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6人。通过审计提出意见、建议被企业采纳32条。
  (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1986年4月23日开始,全区审计机关确定52个报送审计单位,报送审计查出违纪资金209.75万元,其中上缴财政30.65万元。1987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期审计,1993年在定期审计的基础上,把审计重点放在“三有一多”(有资金分配权、有预算外收入、有罚没权,违纪问题多)及执法部门等单位。在审计周期上改变过去以月、季审为主为半年或不定期审计为主,并开展经常性审计。至1995年底,共审计项目2019个,审计总金额189368.28万元,违纪资金1599.44万元。处理上缴财政325.43万元,罚款20.13万元。
  从1985年开始,地、县(市)审计机关对全区“两西”(河西、定西)水利等支农资金、全区7个教育主管部门及所属11个基层单位教育经费收支、6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罚款收入及“规费”(国家规定强制性收取的费用)收支、全区其他专项资金和民政事业费等204个项目进行专项资金审计。至1995年底,审计总金额达10989.38万元,违纪资金1012.33万元,有问题资金152.83万元。处理罚款4.97万元。
  (四)基本建设审计 主要包括自筹基建资金项目、停缓建项目、开工和竣工项目的审计。1986~1991年全区审计机关主要对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和压缩基建投资规模的停缓建项目进行审计。1992年开始,基建审计重点逐步转移到基本建设开工、重点工程、在建项目、竣工项目等审计。审计的内容也由单纯的财务收支扩大到基建的立项、决策及施工管理等方面。至1995年底,全区审计机关审计基本建设项目108个。其中:自筹基建资金项目36个,停缓建项目9个,开工项目14个,重点工程项目6个,在建项目2个,竣工项目28个,其他13个。投资总额41166.65万元,已完成投资额28148万元。审计出计划外投资273万元,违纪资金649.17万元,资金来源不正当11万元,超规模资金277万元,资金不落实3227.2万元,高估冒算资金58万元,挤占工程成本38万元,转移挤占挪用157万元,损失浪费121万元,截留基建收入5万元,偷漏税金7万元。查出个人利用基建之便滥用职权挪用基建资金24.89万元,贪污盗窃基建资金5.4万元。审计处理归还原渠道资金155万元,压缩投资额484.5万元,核减工程预决算资金93.8万元,上缴财政6万元,罚款4000元。
  除以上审计外,按照甘肃省审计局授权,行署审计处对外资和省属企业进行了审计。还作了大量审计调查工作和复审工作。
  1986年开始,对张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张掖师范学校和肃南、山丹、民乐县的基础教育,民乐、山丹县的农村供水及6县(市)地方病防治和地区收割机厂万台技改等33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至1995年底,甘肃省审计厅(局)授权给张掖地、县(市)外资审计项目42个,项目概算投资10375万元(人民币),累计完成投资7508万元。审计总金额6460.6万元,查出违纪资金128.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外资管理、使用和投资效益情况良好。
  1987年以后,行署审计处对皇城羊场、张掖农副土特产品购销站及全区医药、邮电、外贸等省属企业的财务收支、盈亏真实情况等进行审计。至1995年底,地区审计机关共完成授权审计省属企业项目22个,总金额5147.28万元,查出违纪资金237.96万元。其中挤占成本费用13.95万元,漏缴税金10.81万元,挪用资金7.74万元,截留转移用途4万元。对查出的各种问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纪法规分别作了处理,其中上缴财政23.42万元。
  1988年8月起,地区审计机关首次对企业专项、自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是年,对全区车辆购置附加费进行审计调查。1989年对停、缓建的7个项目和1984年以来甘肃省下达地区扭转财政补贴项目的4县15个项目进行审计调查。至1995年底,对全区6县(市)农业税减免、财政赤字县、地区财政信用资金使用情况,地区金融系统信贷资金、信托投资业务、财务收支、扶贫贷款等的合规性、效益性及收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同时对地区造纸厂、化肥厂的经营组织机构、内部经济责任和效益升降,肉联厂、农业机械厂、化工厂、收割机厂盈亏情况及地区物资局等6户企业中的5户亏损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对全区144个行政机关的招待费、办公及会议费开支进行审计调查。调查审计项目69个,涉及单位212个,金额23913.56万元。审计调查结果:企业专项、自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规定。停缓建项目、扭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987.11万元。压缩投资415.5万元。6县(市)农业税在1989、1990年两年减免72万元,减免过程中各种违纪资金达35.17万元。有5个县至1991年赤字1136.2万元,1992年赤字426.1万元。被调查的9户亏损企业亏损额达1902.03万元,虚增利润107.16万元。全区开支会议费53.7万元,业务招待费用开支基本合理,审计调查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19条。
  1988年地区审计机关对张掖市针织厂首次进行复审。至1995年底,先后对地区煤炭公司、张掖市中药提炼厂、临泽汽车运输公司、张掖市化工厂、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进行复审。复审项目11个,总金额680.78万元。经复审,收缴财政所得税2.14万元,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2800元,为企业留利1.58万元,核实利润2.32万元,纠正一审金额2.32万元,维护原定性金额7.31万元,指定专户专人代管2.32万元。复审后上缴漏交的“两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24.09万元,罚款1500元。1988年8月12日,对张掖市园艺场等单位的个人贪污案进行复审,对被审计者事实情节进行部分纠正和否定,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
  二、内部审计
  1986年8月12日起,地区开始建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至1995年底,全区组建内部审计机构82个,其中,专职机构33个,兼职机构49个;有内审工作人员193人,其中专职人员80人,兼职人员113人。10年来,全区内审工作以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步开展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的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厂长(经理)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信贷资金审计、内控制度审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等。1986~1995年内部审计单位1760个,纠正各种违纪资金616.44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514.39万元。审计核实增收节支金额338.37万元。查出贪污贿赂案件22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32人,受党政纪律处分的40人。
  三、社会审计
  1987年,全区社会审计机构的建立开始起步。1988年7月15日,地区行政公署和甘肃省审计局批准成立张掖地区审计事务所。至1995年底,全区有审计事务所7个,工作人员126名,其中,正式人员69名,聘用人员57名。8年来,社会审计接受审计机关委托审计事项47项,审计总金额27944.16万元,查出违纪资金577.5万元。接受其他部门、单位委托查证事项1663项。司法机关委托鉴定事项33项,签证事项1901项,查账、清账、建账294项。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事项9项,提出建议55条。以上查证总金额53863万元,追回损失浪费资金4047万元,核减虚假注册资金2442万元,核减基本建设预、决算资金399万元。培训审计、财会人员122名。
  1988~1995年底,全区7个审计事务所业务收入110.83万元。其中,上缴国家税金3.98万元,形成固定资产总额54.06万元。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编,内容包括综合、地理、经济(一)、经济(二)、经济(三)、政治、文化、社会、人物、文录,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张掖,美丽可爱。祁连山绵延屹立南部,合黎山起伏横亘北漠,焉支山酷似一颗晶莹璀璨的绿宝石,镶嵌在走廊中部。南北两山之间的平原,广袤而肥沃,为人类生存提供了一处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山腹蕴藏矿产资源,山麓密布森林植被;群峰积雪,万壑流水,滋润着宜耕宜牧的丰饶之乡。

阅读

相关地名

张掖地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