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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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004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49
页数: 24
页码: 203-2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张掖地区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管理机构、环保管理、环境监测。
关键词: 事业单位 环境 环境保护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张掖地区环境保护机构初设于1980年3月,名日“环境保护监测站”,事业单位,科级建制,隶属地区计划委员会。1981年10月,成立“张掖地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计委。1984年6月,成立“张掖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环委会办公室。环委会办公室为县级建制,与行署计划处合署办公。1986年11月,环委会办公室从行署计划处析出单独设立。1989年8月18日,城乡建设职能从行署计划处分出,与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合并,成立“张掖地区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处”,挂“张掖地区行政公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处”、“张掖地区环境保护局”两块牌子,编制17人,内设办公室、基建管理科、城乡建设科、环境保护管理科。下属单位有地区建筑公司、地区建筑设计院、地区建筑三站、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地区蓝马鸡养护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1994年6月,行署城乡建设处与地区环境保护局分设,地区环境保护局为县级行政单位。7月1日,正式分设办公,时有工作人员7名。独立建制后,管辖地区环保监测站和蓝马鸡养护中心两个事业单位。至1994年底,地区环保系统有工作人员28名,其中行政干部6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高级1名、中级3名);其他人员10名。拥有各类监测仪器和设备54台(件),总价值70多万元。
  各县(市)环保管理体制同地区环保局的沿革基本对应。张掖市于1984年成立环境保护公司,几经演变,后改为“张掖市环境保护局”。1984年,山丹县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7年8月,建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副科级建制,隶属县城乡建设环保局,1984年底,拥有监测仪器22台(件),价值8万多元。临泽、高台、民乐、肃南4县,从1986年起相继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第二节 环保管理
  一、管理制度的实施
  1985年起,逐步开展环境管理工作。到1990年,全区环境管理系统建立健全8项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可能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者,进行定性和定量评定,提出和规定防治的对象与措施。从1986年起,在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中,开始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到1994年,建设项目评价执行率达70%以上。国有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好于乡镇企业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从1986年起,全区较大的工业建设项目开始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逐年提高。到1994年,工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65%以上。由于受认识、技术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尽管执行“三同时”制度,但是项目竣工后,环保指标能够全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者为数甚少。
  (三)排污收费制度各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必须依法交费,对社会和环境进行补偿。从1982年起,首先在张掖市对重点污染企业开展征收排污费,继而在全区全面展开。开征面和收费额逐年扩大。到1994年,全区开征户达到257户,收费额153.58万元。分别占应开征户的42%,应收费额的17%。收取的排污费全部上交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再分别按不高于80%的比例补助给各交费单位,专项用于污染治理。
  (四)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从1984年开始,地区行署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年将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连同环保部门与重点污染源企业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年终组织考核、奖罚。
  (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从1990年起,国家对城市的主要环境因子21项指标每年进行考核。地区对张掖市大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城市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黑河地面水张掖段COD、生活饮用水达标率、城市人均绿化面积8项指标进行考核。到1992年,每年考核都位居全省后位,主要是大气二氧化硫超标太严重。
  (六)污染集中控制1990年开始,全区逐步开展污染集中控制。一是积极推行集中供热,减少锅炉房,进而减轻全区大气污染。除张掖市外,各县都制定和颁布了集中供热规划。开展集中供热4年来,至1994年,全区少建锅炉房33座,节约投资528万元,建成联片供热面积83万平方米。二是对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各县(市)都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场(点)及时清运出城。
  (七)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从1993年开始,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全区有556个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八)限期治理污染制度对老污染源的治理,区别轻重缓急、影响大小、危害深浅,因情而宜因害设防地制定治理计划,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污染源主管部门双向下达治理任务,并与污染源单位签订《治理任务责任书》,定期检查验收。
  二、环保宣教
  1994年起,每年结合“爱鸟周”“4.22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两年间出动宣传车266辆(次),设环保咨询站172个,电视环保专题片6场(次),放映环保电影、幻灯212场(次),开办专栏板报891期,举行专题座谈会88次,电视讲座2次,环保干部培训班6期,环保知识大赛1次,沿街悬挂横彩112幅(条),开展环保百米长卷万人签名仪式2次。通过宣传,全区50%以上的城市居民受到环保知识教育,环保意识大为增强。
  三、环保规划
  1986年制定全区环境保护“七五”计划和十年发展规划;1991年制定“八五”计划。1987年起,环境保护13项控制指标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环保执法
  1989年开始,地区和各县(市)每年组织执法大检查。查出问题跟踪处理,收到良好效果。先后对张掖市有色金属公司粗铜冶炼项目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张掖市丝路春酒厂二期扩建、山丹福利水泥厂建设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9个项目进行处罚。关闭非法电镀点8个、硫化碱厂1个、石灰窑13个。对张掖糖厂外排废水污染周围水源和污染乌江乡东湖、敬依养鱼池引起大量鱼类死亡事故、张掖地区化肥厂外排废水污染新墩乡白塔村七、八社饮用水源和造成秧苗死亡污染事故、山丹县龙首化工厂外排废水污染周围饮用水源事故进行处理,采取治理措施,赔偿农民的损失。在环保工作中,除自身严格执法外,亦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的检查。1994~1995年有以化工部副部长贺国强为团长、国家环保局副局长王杨祖为副团长的全国环保执法大检查团;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饶风翥为团长的全省环保执法大检查团来张检查。
  五、环保科研1980年以来,全区共完成环保科研项目11项,其中得到国家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7项。
  第三节 环境监测
  张掖地区环境监测站属国家三级监测站,为全区环境监测技术中心。1980年开始监测以来,已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程进行水质、大气、土壤、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环境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1992年,通过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论证,取得MA标志。受监测人员少、经费紧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地下水、大气的例行监测仅在张掖市境内进行。山丹县环境监测站属国家四级监测站,1987年建站后,受客观条件限制,至1995年尚未形成完整的监测能力。
  一、大气监测
  张掖市大气环境例行监测从1984年开始,起初布点5处,到1988年,经优化布点调整为3处。分春、夏、秋、冬四季(即在元月、4月、7月、10月)进行监测,其中仅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项,1988年又增加总悬浮微粒、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频率为每期监测5天,每天监测4次,时间为8:00、12:00、16:00、20:00时准时进行,监测结果:
  1985~1986年,在山丹县设3个监测点,对大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
  二、地下水监测
  张掖市地下水质例行监测从1982年开始,布点10处。分枯、平、丰3期(即2月、5月、8月)进行监测。监测项目21项,监测频率为每期3天,每天1次。监测结果显示,开展水质监测以来,张掖市城区监测范围内,地下水毒理学指标和一般化学指标未出现超标情况,水质处于清洁状态。
  三、地面水监测
  张掖地面水只对黑河张掖段进行监测。从1984年开始,设监测控制段面6处;1991年又重新进行优化调整,新设监测控制段面6处。分枯、丰、平3期(即2月、8月、11月)进行监测。监测项目20项,监测频率每期3天,每天1次。9年监测统计结果显示,黑河张掖段源头断面水质尚好,中段污染较重的断面是山丹河断面、高台县六坝断面、张掖市水文站断面。主要污染因子是氨氮、化学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四、环境噪声监测
  1986年起,在张掖市实施环境噪声监测。在6.94平方公里的张掖市城区内,按规范要求划250×250米监测网格,布点113个进行监测。环保部门向市政府提交《张掖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鉴定验收。在113个规范布点上,每年9月份进行一次监测,监测时间为7:00~23:00,监测方法按国家《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仪器用MH—1型全自动噪声监测仪,测前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监测结果表明,张掖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1993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9.9dB(A),1994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9.8dB(A),全市噪声水平在二类混合区范围内。
  交通噪声监测,在张掖市区15条交通主干道按其位置和车流量分路段设监测点37个,每年9月监测1次,监测时间为白天7:00~20:00。监测结果表明,1993年张掖市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72.1dB(A),超标2.1dB(A),1994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71.2dB(A),超标1.2dB(A)。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在居民文教区、一类混合区、二类混合区、工业集中区各选一个有代表性的监测点,道路交通干线两侧设两个监测点作为定期监测点,每年6月、12月定期监测,监测为24小时连续进行。监测结果表明,各类区域均有超标,尤以夜间为重,其中居民文教区和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严重,声环境质量较差。
  五、重点污染源监测及建档
  1982年开始,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不定期监测。1990年起,对重点污染源的废水、废气进行例行监视监测,每年2次。确定的重点水污染源企业为:地区造纸厂、地区化肥厂、临泽县淀粉厂、张掖糖厂、张掖电厂、张掖市化工总厂、山丹焦化厂、高台县宣化造纸厂、张掖市三闸造纸厂、临泽县昭武酒厂、民乐县粉丝厂、张掖市有色金属公司选矿厂12家。这些企业排放的废水量及污染物,占全区污染负荷90%以上;确定的重点废气污染企业为:山丹水泥总厂、张掖市水泥厂、地区化肥厂、张掖电厂、临泽县淀粉厂、地区造纸厂、张掖糖厂、山丹化工厂、山丹焦化厂、山丹县陶瓷厂、张掖市化工总厂11家。这些企业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占全区污染负荷的40%。从1990年起,上述企业全部建档,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申报审核。
  第四节 环境污染与防治
  一、工业污染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工业污染逐年增大。1980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167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1419万吨;废气排放总量31.9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废气24亿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9万吨,排放量5.9万吨。“三废”基本未经任何处理,便直接排放。1982年后,地区行署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和重点污染企业开始重视污染治理工作,按《环保法》的规定,采取各种措施治理工业污染。1994年,全区年排放工业废水1690万吨,处理率为69%;排放工业废气46亿标立方米,处理率为7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7%。尽管各企事业单位采取污染治理措施,但受治理资金和技术的限制,很难达到国家规定的“三废”污染物排放标准,仍向水环境排放污染物14881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17943吨,对环境造成污染。
  1981年以来的调查统计和监测结果表明,全区地表水的污染主要是黑河,集中在山丹河段和水文站到高台六坝段,以氨氮、化学耗氧量、悬浮物、pH值、亚硝酸盐氮超标污染最为严重。由于地下水污染监测点只设在张掖市,故其他各县情况不清。从近10年来对张掖市地下水的动态监测情况看,张掖市五里墩片和东北郊片地下水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超标污染因子主要是pH值、氨氮、化学耗氧量。全区大气污染主要是在张掖市和山丹县。1990年以来,张掖市城市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急剧增加。1994年的大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达到0.194mg/m3,超过国家大气质量二级标准的2.2倍。大气总悬浮物微粒、自然降尘、硫酸盐化速率三项指标,近10年来超标率都在40%以上。1985年和1986年3次对山丹县的大气监测,山丹县城区的大气二氧化硫也有超标情况。临泽、高台、民乐、肃南4县未作过大气例行监测。
  造成黑河张掖段部分河段污染的原因,主要是黑河沿岸大部分工业企业外排的废水排入黑河所致。造成张掖市大气二氧化硫污染的原因,主要是90年代以来,燃煤消耗过快增长,使用煤种的含硫量过高(1.8%以上)。各单位使用的锅炉、茶炉、窑炉相应的脱硫、除硫措施没有跟上和第三产业中餐饮煤灶发展快而引起。乡镇环境污染,据1990年全区乡镇工业污染调查,乡镇工业企业年排放“废水”80.18万吨;“废气”5.8亿标立方米;“废渣”产生量1.24万吨。向水体中年排放污染物2483.17吨,向大气中年排放污染物4779.44吨。区内现有乡镇企业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基本没有环境保护防治能力。
  二、生活及其他污染
  8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镇)发展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染日益加重。1994年,全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已达580万吨,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年产生生活垃圾6万多吨,尽管各县(市)都指定有专门的垃圾堆放点,但乱堆、乱放情况十分严重,风吹雨淋,生活垃圾便直接污染环境,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区为零。生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越来越大,群众反映强烈。近5年的环境投诉中,反映噪声方面的占60%以上。除锅炉噪声外,各县(市)沿街商业网点播放的音响,各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噪声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录像厅、卡拉OK厅、舞厅的噪声污染尤为严重。
  随着塑料大棚农业的推广应用,白色污染日趋严重。1994年,全区地膜覆盖面积53万亩,地膜用量2100吨左右,农用地膜遗失在农田中,无法收回或消除,广大农村中到处可见,给农业持续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农药、化肥对环境和食物的影响均呈上升趋势。
  三、防治污染
  自1980年开展环保工作以来,地区行署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散发污染的企业相继采取措施,治理污染。15年来,全区投资2488万元,完成各类污染治理项目139项。
  (一)废水治理 至1994年全区完成较大的废水治理项目29项,共投资1710.5万元,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装置33套,年实际处理水量1166万吨,占全区应处理废水总量的49.2%,年减少各类污染物29313吨。一些治理项目,如地区化肥厂的氨回收工程、“两水”改造工程;地区造纸厂的斜网捞浆工程等在取得环保效益的同时,亦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废气治理 1993年以前,全区推广节能改灶,城镇改炉灶921台,农村改灶2.1万台,对减轻大气污染起到良好作用。1983年以后,开始治理各企业单位的工艺废气和各单位的“三炉”(锅炉、窑炉、茶炉)废气。生产工艺废气治理主要采取综合利用的办法。如地区化肥厂的合成铵驰放气的综合利用;张掖市化工总厂的尾气制取亚铵工程等。“三炉”废气治理主要采取加高烟囱,新装和更换除尘器等办法。至1994年,全区共完成较大的废气治理项目15项,投资548.5万元,建成废气处理设施和装置56套,年实际处理废气21.8亿标立方米,占全区应处理废气量的47.3%,年减少各类污染物17070吨。
  (三)固体度物治理 张掖固体废物主要有三类:一为工业有毒有害废渣,这部分废渣各有关企业都采取掩埋或集中堆放的办法处理;二为“三炉”炉渣和粉煤灰,基本上都用于垫路和制作建筑材料;三为生活垃圾,除城镇生活垃圾外,1994年全区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8万吨,处理量为6.3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8.8万吨。
  (四)环境污染治理 1983~1994年间,地、县(市)、乡(镇)和省驻张企业、驻张部队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程度不同地做了一些有益工作。全区共投入资金229万元,采取新装或更新设备的办法,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59项(其中锅炉废气治理项目41项、噪声治理项目18项),使外排烟尘和噪声达标。这些项目的建成和改造大大净化环境。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上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编,内容包括综合、地理、经济(一)、经济(二)、经济(三)、政治、文化、社会、人物、文录,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张掖,美丽可爱。祁连山绵延屹立南部,合黎山起伏横亘北漠,焉支山酷似一颗晶莹璀璨的绿宝石,镶嵌在走廊中部。南北两山之间的平原,广袤而肥沃,为人类生存提供了一处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山腹蕴藏矿产资源,山麓密布森林植被;群峰积雪,万壑流水,滋润着宜耕宜牧的丰饶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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