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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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唯一号: 291931020220000562
机构名称: 司法所
文件路径: 2919/01/object/PDF/2910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126.pdf
起始时间: 1997年

机构描述

1997年柳园镇设立司法所,共有八项业务:一是协助政府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二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三是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六是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七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八是完成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1999年开展达标工作,2000年通过县上验收,2002年通过地区司法处验收,被确定为标准化司法所,同年配备计算机,实现办公自动化,2004年配备摩托车1辆。1997年至2004年,调处纠纷最多年份82件,最少47件。

知识出处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柳园镇建镇历史虽短,但其重要的军事要冲、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从未改变,途经柳园的甘新公路是运送援华物资的重要通道。兰新铁路、 国道312、215线相继贯通全境,是内地通往新疆、青 海、西藏的重要通道,成为欧亚大陆桥的重要组成部分。柳园镇因铁路开通而兴建,揭开了柳园镇建设发展的序幕。全镇人民依托优越的交通和矿产资源优势,经济、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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