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粮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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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29192002022000162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粮秣
分类号: F326.11
页数: 2
页码: 282-283
摘要: 古人云“用兵制胜,以粮为先”、“粮饷之道,军之咽喉,存亡通塞,成败攸关”。
关键词: 粮食作物 粮秣

内容

古人云“用兵制胜,以粮为先”、“粮饷之道,军之咽喉,存亡通塞,成败攸关”。历代军队补给,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平时守备,由官府供给汉时,军队的衣食器甲皆由国家供给。国家在重要地区和用兵方向设立补给机构,常储粮秣,以备军用。汉时设有官仓。
  魏晋时,军队的补给,由官府统筹办理。军粮、军费主要以赋税的形式向农户征收,一部分由屯田的军队提供。军队内部设后勤机构“仓曹”,下辖“尉曹”等,主管粮秣的供给、储存、运送。
  北魏至隋朝,各级政权军政一统,驻军将领基本上同时是地方官吏,其军队所需给养,多就地筹措,任意搜刮,以养军队。
  唐代府兵,每军皆设“军坊”,直接“检查户口,劝课农桑”,征收赋税, 解决府兵粮糈供应。
  明代安西驻军的供给。洪武中,朝廷规定,马兵每人月支米2石;步兵驻总旗的每人月米1.5石,驻小旗的每人月米1.2石,驻小军的每人月米1石。担任城守任务者,照上述标准发给;屯田者发半数。民匠充军者,月支米8斗;牧马兵月支米1石;民丁编军操练者,月支米1石。又给军士发盐,有家口者每月1公斤,无家口者月支0.5公斤。永乐中,改革给养制度,骑兵、步兵8分支米,2分支钞;各卫军士有家口者,月支米6斗,无家口者月支米4.5斗,余皆折钞;屯田者,屯粮不足,可以民粮补之。
  清代,各地驻军的供给由户部统管。地方各级官府设有专门机构,具体管理粮草供应,各州县普遍设有“官仓”和“草料场”,屯集粮草以供军用。当时安西有县城、瓜州、踏实、布隆吉、柳沟五处官仓。
  清军分满营和绿营两种,满营官兵待遇高于绿营。康熙时,满营兵骑兵月银1两,步兵0.75两,皆岁支米24斛;炮手月银1两,岁支米36斛;教育兵月银1两,不给米。马匹草料费(俗称“马干”)发给各军户,生活还是比较好的。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朝廷规定,马兵月银1两,步兵0.75两,守兵0.5两,月皆给米5斗;后改定月米3斗,遂成定制,直到清末,不复更改。绿营兵粮饷低薄,又有内扣、月扣(马兵月扣0.5钱,步兵月扣2.5分,守兵月扣1.5分),致使兵丁维持一家生活十分困难。大半是过“每天一分一厘弱银的生活”。自雍正朝开始,允许一部分绿营兵搞“副业”,或做小贩、或做手艺,为生活搞点补贴。
  二、就地掳掠,以战养战就地掳掠,以战养战,是古时战乱年代军队经常采用的“办法”,特别是给养发生困难时,便就地掳掠人民群众的粮食、牲畜及其它物资,解决自身给养。中央王朝军队辟地开疆、长途征战时有之;地方割据势力和游牧民族军队征战时甚之;故自古即有“兵匪一家”之说。
  历代游牧民族贵族兴兵犯境,多以掠夺为其目的。如匈奴、吐蕃占河西,无不以掠夺作为补给的主要手段,每征服一地,无论官私之粮食、牲畜、资财悉数掠去。五代、宋、元时,安西一带的少数民族豪强举兵迭起,连年战乱,各割据政权为壮大实力,都拥有重兵,其政权和军队供应,全靠就地搜刮和以战掳掠,以致当地人口流散、民生凋蔽,几成不毛之地。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安西县军事志》

安西,地处甘肃西北,东屏玉门,西邻敦煌,南望祁连,北依大漠,地扼甘新,物产丰阜。早在四千多年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西汉时就设有行政建置。南北有祁连山、马鬃山群山环绕,滔滔的疏勒河中流西去,潺潺的榆林河向北蜿蜒,众多绿洲东西分布,山蕴金银铜铁,地产粮棉瓜果,自古即为中央政府控扼甘新之锁钥,经略西域之基地,丝绸之路之重镇,故而也是历代兵家必争之战略要地。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伴随着人类的涉足繁衍,军事活动贯穿古今,干戈频仍,烽火不息,少数民族豪强争草逐水,相互攻杀争斗;历代中央王朝拓土开边,大举征战,各族人民保家卫国,浴血疆场,乃至红军西路军悲歌西进,马家军横行暴虐,军事活动几成历史发展的主线,直至1949年和平解放,这里的人民才得以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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