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兵工作“三落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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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29192002022000159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兵工作“三落实”
分类号: E28
页数: 2
页码: 219-220
摘要: 大办民兵师以来,全县民兵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由于民兵数量很大,组织工作没有跟上,因而有的地方未按上级要求进行编组,出现了民兵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关键词: 民兵工作 民兵制度

内容

大办民兵师以来,全县民兵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由于民兵数量很大,组织工作没有跟上,因而有的地方未按上级要求进行编组,出现了民兵工作不落实的问题。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主席发出了“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军区认真贯彻执行并要求把“三落实”作为全省民兵一年一度组织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民兵建设。其后,以此为主要内容的整顿每年进行一次。为了搞好民兵整组,酒泉军分区在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全区民兵整组方案”。根据方案精神,安西县民兵编为一个师,公社编团、大队编营。师、团番号冠县名和社名。以后又规定,县民兵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编师,3000人以下的编团;公社民兵在千人以上的编团,不足千人的编营;生产大队一般编连,生产队一般编排。县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视民兵数量多少编为营或连,直属师(团)领导。民兵师、团不另设机构,县、公社人民武装部就是民兵师、团的办事机关。
  县民兵师的领导干部,按一正多副的原则选配。师长由县长或主管民兵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委书记任政委,县武装部长、副部长任副师长兼正副参谋长,公安局长任副师长,县武装部政委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组织部长(或宣传部长)任副政委,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任政治部副主任。公社民兵团团长一般由公社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公社书记任政委,公社专职武装干部为副团长兼参谋长,公社团委书记任政治处主任,妇联干部任副团长或政治处副主任。民兵连干部由副大队长兼任,或选配优秀复退军人担任,另配备副连长1至2人,大队党支部书记担任政治指导员,团支部书记任副政治指导员,大队妇女干部任副连长。民兵排以下干部,尽量配备复退军人担任。
  此后,根据人民公社划小的情况,调整了民兵组织,执行了县编民兵团、公社编民兵营、大队编民兵连,生产队编民兵排的编制。民兵组织基本做到了“三适应”、“两便于”。即民兵组织与生产、行政、学习组织相适应, 便于组织领导,便于开展活动。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安西县军事志》

安西,地处甘肃西北,东屏玉门,西邻敦煌,南望祁连,北依大漠,地扼甘新,物产丰阜。早在四千多年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西汉时就设有行政建置。南北有祁连山、马鬃山群山环绕,滔滔的疏勒河中流西去,潺潺的榆林河向北蜿蜒,众多绿洲东西分布,山蕴金银铜铁,地产粮棉瓜果,自古即为中央政府控扼甘新之锁钥,经略西域之基地,丝绸之路之重镇,故而也是历代兵家必争之战略要地。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伴随着人类的涉足繁衍,军事活动贯穿古今,干戈频仍,烽火不息,少数民族豪强争草逐水,相互攻杀争斗;历代中央王朝拓土开边,大举征战,各族人民保家卫国,浴血疆场,乃至红军西路军悲歌西进,马家军横行暴虐,军事活动几成历史发展的主线,直至1949年和平解放,这里的人民才得以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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