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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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2919200202200015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征兵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194-195
摘要: 1925年,冯玉祥部入甘后,兵不衍用,开始大规模地扩大军队,大肆征丁,称为募兵。安西因民生清苦,部分青壮年应募,“当兵吃粮”。
关键词: 兵役制度 民国兵役 征兵

内容

1925年,冯玉祥部入甘后,兵不衍用,开始大规模地扩大军队,大肆征丁,称为募兵。安西因民生清苦,部分青壮年应募,“当兵吃粮”。
  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兵役法》,用以征兵补充兵员,并规定于1936年3月1日起施行,但该《兵役法》施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准备工作拖的时间长,直到抗日战争开始后,才正式实施。
  《兵役法》规定,兵役分为常备兵役和国民兵役两种。男子年满18岁至45岁,均有服兵役的义务,其中20岁至40岁者服常备兵役,其余服国民兵役。常备兵役分现役、正役、续役3种。20岁至25岁体检合格者服现役,役期3年,期满退伍为正役;正役期6年,期满后再转为续役;年满40岁转为国民兵;年满45岁退役。如发生全国性战争,服现役年龄扩大为18岁至35岁;35岁至45岁服补役。征兵由各县兵役科负责执行,按照省军政部分配的名额, 参照各县人口,确定征集名额,有时一年征一次,有时征两次,半农牧区和牧区人口稀少,可以马代丁。按照兵役法规定,凡当兵者,服役期满后,应“归休故里”,但自抗战初征兵至抗战胜利,8年间安西士兵除牺牲外,绝大部分未能复员,抗战胜利后被驱赶到各个战场打内战。1942年,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巡视河西,看到安西等地人口稀少,民生凋敝,提请中央政府批准,安西应征兵额抵交马匹,规定1马抵2丁。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安西县军事志》

安西,地处甘肃西北,东屏玉门,西邻敦煌,南望祁连,北依大漠,地扼甘新,物产丰阜。早在四千多年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西汉时就设有行政建置。南北有祁连山、马鬃山群山环绕,滔滔的疏勒河中流西去,潺潺的榆林河向北蜿蜒,众多绿洲东西分布,山蕴金银铜铁,地产粮棉瓜果,自古即为中央政府控扼甘新之锁钥,经略西域之基地,丝绸之路之重镇,故而也是历代兵家必争之战略要地。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伴随着人类的涉足繁衍,军事活动贯穿古今,干戈频仍,烽火不息,少数民族豪强争草逐水,相互攻杀争斗;历代中央王朝拓土开边,大举征战,各族人民保家卫国,浴血疆场,乃至红军西路军悲歌西进,马家军横行暴虐,军事活动几成历史发展的主线,直至1949年和平解放,这里的人民才得以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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