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31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镇财税所。从1997年1月1日开始运行。编制工作人员4名,闫顺民任所长,开办时在瓜州市场投资5万元购买办公室两间(40平方米)。2000年又在安墩路西购买办公室100平方米。县上给镇财政划定的收入范围主要是北大桥区域内的所有城镇企业、个体工商户零散税收,农林特产税、镇办企业税、房屋出租个体工商税。
镇财政的固定收入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农林特产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土地增值税、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以1997年上划数为基数,以后历年度基数内全部返还,超基数部分按30%返还,共享收入除省市部分外,留下部分全部归渊泉镇财税所收入,镇财政的支出范围主要有镇行政经费、居委会经费、医疗费、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费、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财税事业费等。
固定收入有地税、国税局统一征收,划拨镇财政全部零散税有镇财政征收,镇财税所分年度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做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做出镇财政收支预算和执行的决议,镇财政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1997年,是镇财政开启的第一年,县财政核定镇财政102本年度收入为28万元,当年完成收入89万元,可支配财力预算28万元,实际完成可支配财力94万元,预算支出89万元,2004年度,镇财政完成各项收入173万元,比1997年增加84万元,8年来,增长了94.3%,年平均增长率11.52%。
渊泉镇财政收支情况统计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