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纪党规的前提下,根据当地与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各种制度,并在长期的党内生活运行中,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现行制度主要有以下十项。
“三会一课制度”: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议。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党支部在1991年至2000年,坚持每周星期五过一次组织生活,2001年起改为每半月一次,每月15日定为居民党员组织生活日,届时自动参加。
党委民主生活制度:上半年(七月一日前)、下半年(年底前)举行两次,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记录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党费交纳制度:机关党员中按基础工资的0.2%-0.5%交纳,每月一次,居民党员每人每月按0.20元交纳,每月交纳一次。
外出及病残党员管理制度:规定外出党员利用电话、书信、材料与组织联系。
党员联系户制度:要求党员确定几户群众做为联系户,并进行扶贫帮困。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要求党员坚持按发展新党员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求党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须遵守和做到“八不准”以及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年度进行,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评议,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然后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定位,并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由组织做处理意见和决定。
党员学习和思想汇报制度:要求党员及时向支部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
在社区党支部,设立了5薄4册,即: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党员花名册、党员联系户花名册、党费收缴登记册。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党支部活动登记簿、党支部好人好事登记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登记簿、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登记簿。有党支部书记按时填写,每年清理一次,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