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1920020220001349 |
颗粒名称: | 人民调解 |
分类号: | D916.1 |
页数: | 2 |
摘要: | 单位职工间发生矛盾纠纷,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工会调解。在此期间平均每年调解纠纷40件。1994年开展调委会达标活动,6个调委会当年达标2个,次年全部达标。柳园镇政府成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形成镇政府、居委会、居民小组三级调解网络。司法所每年举办1~2期调解人员培训班,并参与法庭陪审、旁听,对典型案件集体分析,进行模拟示范调处等,提高调解人员业务素质。2001年,镇政府成立由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等13个单位参与的司法调解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相继出台有关规定,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调解效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步入了新的时期。2004年,全镇共有镇级调委会1个,社区企业调委会12个, 调解小组32个。 |
关键词: | 司法 人民调解 |
柳园镇建镇历史虽短,但其重要的军事要冲、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从未改变,途经柳园的甘新公路是运送援华物资的重要通道。兰新铁路、 国道312、215线相继贯通全境,是内地通往新疆、青 海、西藏的重要通道,成为欧亚大陆桥的重要组成部分。柳园镇因铁路开通而兴建,揭开了柳园镇建设发展的序幕。全镇人民依托优越的交通和矿产资源优势,经济、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