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1920020220001348 |
颗粒名称: | 法制宣传 |
分类号: | D916.1 |
页数: | 2 |
摘要: | “一五”普法1985年3月,中宣部、司法部提出在全国人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同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十三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决议》,国家规划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柳园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计划,以“十法一条例”为重点,督促检查各单位职工学法情况,“一五”普法于1990年结束。柳园镇每年年初做出安排,年中组织检查落实,年底考评。“四五”普法2001年开始,预定2005年结束。“四五”普法任务是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
关键词: | 司法 法制宣传 |
柳园镇建镇历史虽短,但其重要的军事要冲、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从未改变,途经柳园的甘新公路是运送援华物资的重要通道。兰新铁路、 国道312、215线相继贯通全境,是内地通往新疆、青 海、西藏的重要通道,成为欧亚大陆桥的重要组成部分。柳园镇因铁路开通而兴建,揭开了柳园镇建设发展的序幕。全镇人民依托优越的交通和矿产资源优势,经济、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