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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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91920020220001348
颗粒名称: 法制宣传
分类号: D916.1
页数: 2
摘要: “一五”普法1985年3月,中宣部、司法部提出在全国人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同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十三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决议》,国家规划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柳园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计划,以“十法一条例”为重点,督促检查各单位职工学法情况,“一五”普法于1990年结束。柳园镇每年年初做出安排,年中组织检查落实,年底考评。“四五”普法2001年开始,预定2005年结束。“四五”普法任务是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关键词: 司法 法制宣传

内容

“一五”普法1985年3月,中宣部、司法部提出在全国人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同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十三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决议》,国家规划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摘县司法志)。柳园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计划,以“十法一条例”为重点,督促检查各单位职工学法情况,“一五”普法于1990年结束。
  “二五”普法于1991年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制订普法方案,完成机构设置,征订普法教材。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普法任务以宪法为重点,由单位组织集中学习,镇上统一命题考试,检验学习成果。第三阶段组织验收,先由镇政府组织自查,再接受上级部门验收,“二五普法” 于1995年结束。
  “三五”普法于1996年开始,至2000年结束。“三五”普法重点是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把司法人员、领导干部和学生普法提到了一定高度。柳园镇每年年初做出安排,年中组织检查落实,年底考评。经过上级部门验收,顺利完成普法任务。
  “四五”普法2001年开始,预定2005年结束。“四五”普法任务是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镇政府制订了 “四五”普法规划,印发宣传资料,征订普法教材120多本,在社区、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中组织学习 《宪法》、《婚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专题讲座8次,重点法规测试6次,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受到了上级的好评。

知识出处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柳园镇建镇历史虽短,但其重要的军事要冲、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从未改变,途经柳园的甘新公路是运送援华物资的重要通道。兰新铁路、 国道312、215线相继贯通全境,是内地通往新疆、青 海、西藏的重要通道,成为欧亚大陆桥的重要组成部分。柳园镇因铁路开通而兴建,揭开了柳园镇建设发展的序幕。全镇人民依托优越的交通和矿产资源优势,经济、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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